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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rediner.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5-10 15:49:12
看板 PublicIssue
作者 healotus (求恕子)
標題 [人權]【我的遊民大夢】他們為何無處可歸?(下)
時間 Sat May 10 15:37:10 2014


原文網址:http://ppt.cc/6rtU
【我的遊民大夢】他們為何無處可歸? 你看見問題了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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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接觸過許多扶助遊民的團體過後,《呼叫政府》也為大家歸納出遊民所碰到的大問題,上篇,我… ...

 

【我的遊民大夢】 他們為何無處可歸? 你看見問題了嗎?(下)
http://www.wakeupgov.com/wp-content/uploads/2014/05/bb7761e8.jpg
[圖]
 
圖片來源:遊民UP!社區UP!街頭巷尾攝影展

在接觸過許多扶助遊民的團體過後,《呼叫政府》也為大家歸納出遊民所碰到的大問題,
上篇,我們看見了遊民在街頭生存面臨的排擠與危險,而此篇將繼續分析:
面對遊民議題,政府的態度與政策為何?是否有值得改進之處?


條件限定嚴苛  法令不通人情

在傳統社會的觀感中,認為遊民自甘墮落的聲音始終不在少數,甚至也認為,給他們
幫助,只會讓他們更不思長進。事實上,整個社會乃至於政府,都將最底層的弱勢族群
與社會體系做切割,即使民間團體不斷努力,仍難以讓他們重回軌道。

(1)申請補助好困難,規定不適用於現實

台灣的中低收入戶門檻之高,幾乎是全世界中最難申請的,許多極度貧窮而無法自足的
人,也無法得到資格。比如當事人的父母、子女若有資產,就視作當事人也擁有資產
而無法申請,是相當不合理的。

社會救助法內,若不是嚴重的身心障礙或精神疾病,法院會直接推定當事人有工作能力
和應有的工資,與現實高漲的失業率也十分脫節。

http://www.wakeupgov.com/wp-content/uploads/2014/05/maxresdefault.jpg
[圖]
 
圖片來源:長濱低收戶資格未過 生活陷困境

(2)法規設計不良,僵化而不近人情

「扶助貧困協會」是一個專以「法律」途徑協助弱勢的團體,之所以會針對法律,正是
因為在社會福利相關的法律制度中,有許多疏漏,造成弱勢無法得到協助。運用訴訟的
方式,若可以證明法規設計不良之處,就有修正法律的機會。


協會的郭吉仁律師舉例,一名街友在社工協助下,好不容易有低收入戶資格,可以租一個
小房間,卻因為十年前身分證曾被歹徒盜用開空頭公司洗錢,政府認為他的名下有資產而
取消他的資格。這樣不實事求是,未盡評估而只照規定執行的作法,讓貧困者要得到補助
更加困難。


(3)預算編列極為不足,工作輔導未能落實

當代漂泊協會指出,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在97到101年度,收容輔導的業務僅佔社會福利
預算0.01%到0.7%,可說是嚴重不足,各地的收容床位與遊民數量也是不成比例。

就業輔導的部分,目前社福中心與勞工局所能提供的,幾乎都是勞動型的基層工作,不僅
不穩定、沒保障,也等同認為這個族群沒有專業技能,事實上有許多具備工作能力的人,
若能為他們媒合更加適合的工作,才可能重回社會軌道。



底層社會的最後防線  社會住宅窒礙難行

「社會住宅」是現今所有先進國家發展的重要政策,這種只租不賣、價格又福利的住宅
在歐洲已有百年歷史,平衡了住宅市場價格,並有效協助弱勢。荷蘭的社會住宅佔住宅
總比例高達34%,最低的日本也有6.06%,台灣卻低得離譜,僅有0.08%,明顯遠低於

社會需求。

http://www.wakeupgov.com/wp-content/uploads/
2014/05/1270766_604573799594800_1591877288_o.jpg
(縮:http://i.imgur.com/mVacKGD.jpg)
[1,30m圖片來源:哪有居住正義?社會住宅僅0.08%

(1)政策成效不彰,社會住宅價格、時限皆不友善

關注居住權益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指出,台灣的相關政策施行緩慢,不論是施工或
招租都有許多問題。台灣的社會住宅價格約在市價八折左右,與多數國家依照收入調整
大相逕庭,許多弱勢根本無法負擔。


其次是出租時間不長,社會住宅僅四到五年,出租國宅雖有十二年,但數量稀少,
有「等到頭髮白」之稱。相較之下,國外的社會住宅年限多在20到50年間,才能有效
扶助弱勢。除此之外,招租成效不彰,台北市的永平中繼國宅,年限短、條件嚴,
2011年遭批六年間入住率只有17%,根本是「蚊子國宅」。

(2)「貧民窟」印象揮之不去,汙名化阻礙嚴重

台灣的住宅政策,長期以來放任資本主義市場炒地,驅使人民縮衣節食,成為「屋奴」,
「買不起」可能變成「租不起」,「租不起」之後可能就流落街頭,社會住宅理應是
最後的防線。然而,每當台北市政府宣布要興建社會住宅的地點,居民無不是極力反對,
深怕該區域的房價下跌,環境、治安受影響。

為低收入戶所建造的住宅,長期以來受到嚴重汙名化,大眾直覺認為是「貧民窟」,並且
和種種負面印象如「骯髒」、「犯罪」作連結,因而也造成社會住宅推廣的困難。

(3)豪宅蓋不停,社會住宅缺很大

內政部在100年公布的「社會住宅需求調查報告」中,推估台灣約有十九萬戶的需求,而
目前為止只有七千多戶。去年的「社會住宅中長程推動計畫」卻用不同的條件統計,
將需求人口數字刪減至九萬戶,不僅如此,並打算以補貼租金的方式彌補,十年計畫
只打算興建一萬多戶,顯然是杯水車薪。

助貧協會的郭吉仁律師認為,解決遊民困境的最大關鍵,仍需談回「居住」權益,
他感慨:「豪宅一直興建,空屋率也居高不下,弱勢族群卻無法得到照顧,我們這樣的
狀況其實已經違憲了,所以事務所致力於用訴訟來推翻現況,如果得到法院判決的支持,
就可以改變,成立新的方式。」

http://www.wakeupgov.com/wp-content/uploads/2014/05/L_201404171200023.jpg
[圖]
 
圖片來源:華視


預防勝於治療  政府應正視底層貧窮

「救世軍」的謝敏蘭主任分析,遊民之所以長期處在同樣的情況,終極原因不僅是
經濟上的困乏,還有「人際關係」的破裂,他們多與原生家庭斷絕的關係,亦沒有想要
付出的對象,久而久之,根本不認為好好過生活是一件重要的事。

(1)自我否定太深,難以重新站起

絕大多數的遊民都經過無數難以想像的人生挫折,一而再、再而三,消磨了他們的尊嚴。
加上大眾長期嚴重的污名化,亦造成他們的自我厭惡,當代漂泊協會的郭盈靖觀察到,
他們因此而深覺自己被社會淘汰,不被世界需要,要重新激勵他們是非常漫長的道路。

(2)意見差距大,政府作為有限

人安基金會的吳慧英則直言,政府要進行輔導、救濟遊民的工作,使用的是納稅錢,
預算編列自然是艱難的拉鋸戰。即使是態度較和善的一方,仍有許多人會認為,雖然
人道上應協助他們,卻不能過多幫助,應讓他們自立自強,自尋出路。


(3)防患於未然,政府應在遊民之前下功夫

長期提供遊民膳食、住宿甚至義診服務的恩友中心李政隆牧師說道,遊民因為種種波折
流落街頭,甚至許多自暴自棄,有嚴重的酒癮,在輔導上面需耗費許多資源、人力;
他認為,政府應當重視在貧窮邊緣的族群,給予他們適時的幫助,不要等到成為遊民
再來彌補,必定能更有效地緩解遊民問題。


http://www.wakeupgov.com/wp-content/uploads/2014/05/144554.jpg
[圖]
 
圖片來源:別忘了,街友也是公民 這是王詮新先生

目前的遊民政策,依靠的是各地方政府的街友自治條例,每個縣市政府標準不一,協助的
程度也不同,然而,遊民議題是社會結構的產物,整個社會應共同關心。

如今的台灣,在人權觀念逐漸普及的時代中,我們必須意識到,弱勢族群的成因並不只是
個人條件上的缺乏,更包含嚴重的社會結構不正義與制度剝削。如何改變金權主義當道的
M型化社會,不讓底層弱勢的犧牲理所當然,需要我們更深的思索,更同理的體會,

以及更多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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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5-10 16:58:10 (台灣)
  05-10 16:58 TW
右上郭董
2樓 時間: 2014-05-10 17:53:36 (台灣)
  05-10 17:53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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