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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3-24 09:43:49
看板 FuMouDiscuss
作者 earning (earning)
標題 [新聞] 學生律師將告江宜樺 王卓鈞 方仰寧
時間 Mon Mar 24 08:15:48 2014


學生律師將告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殺人未遂

鎮暴警察經過一夜驅離淨空行政院周圍抗議人士,反服貿學生代理發言人李俊達清晨6時
許在議場內召開記者會,質疑行政院、警察暴力執法,表示強力譴責,將由律師團對行政
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等提出殺人未遂、重傷害等
告訴,並追究各別警察的施暴行為,還民眾及學生公道。


李俊達號召在場學生高呼「譴責國家暴力、捍衛台灣民主」、「國家殺人」。他說,多位
學生被打頭破血流、骨折,分送7醫院,警方在鎮暴過程中排除醫師、律師、記者,被捕
學生下落不明,根據《憲法》精神及《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警方對群眾施暴,已嚴重
違反比例原則。


律師團代表認為警方以目棍、盾牌,朝人頭打下去,執法違反比例原則,有殺人犯意,令
人無法接受,呼籲民眾提供照片或影音畫面佐證提告。

以下律師團聲明稿全文:

【律師團聲明】

2014年3月24日凌晨零時到五時三十分,可以說是台灣民主發展史在近三十年來,最黑暗
的一夜。在這一夜裡,全國人民透過各家電視台的現場直播畫面,親眼目睹一個口口聲聲
假藉「民主法治之名」,卻赤裸裸行使國家暴力之實的政府,藉由被統治階級當作工具的
鎮暴警察們,以超過比例原則的惡劣暴力,對在場成千上萬的國民們,進行難以想像的傷
害行為,實令吾等身為義務律師團的成員們,深感忿怒萬千,久久難以自己。


我們在目睹鎮暴警察執法的過程中,手持警棍、盾牌等較人體堅硬之工具,不斷地往手無
寸鐵的學生和其他現場民眾之頭部猛擊,導致不少學生或民眾當場血流如注。相信此一畫
面,是整夜未睡,守在電視機前看現場直播畫面的您我,永生難忘的噩夢。

根據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109號判例意旨,若行為人於行為之際,手持木棍等工具向被
害人頭部猛擊時,主觀上即有殺死被害人之不確定之故意。

是以,這些執法員警在今晨的種種作為,顯有故意殺人之主觀犯意,逾越執法應有之界線
,更造成了將近百名的輕重傷者。此種作為,均是接受來自最高行政首長之江宜樺行政院
長、警政署王卓鈞署長及現場指揮官方仰寧分局長之直接命令。因此,基於正犯後正犯或
共同正犯之刑法論理,本律師團認為無論是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之任何一人,均應以
正犯或共同正犯,針對不同被害人受傷之部位及情節,分別論以殺人未遂、重傷害、傷害
等行為之刑事責任。甚者,就連身為濟世救人之醫護人員,基於醫療誓言,進入現場緊急
救治受傷之學生和民眾時,也被鎮暴警察以同樣殘暴之手法,攻擊頭部和身體,令人深感
台灣已一步一步邁向警察國家之途。


為此,本義務律師團秉持追求司法正義,保障人民權益和對抗國家暴力的職業倫理和律師
道德,決定為這些被逾越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國家暴力,因而不幸被鎮暴警察攻擊
受傷,甚至有生命之危的學生和民眾們,依法提出刑事自訴,以追究江宜樺、王卓鈞和方
仰寧三人之殺人未遂、重傷害及傷害之所有刑事責任,絕不寬貸。也讓全國人民知道,司
法正義一定要去追求實現。至於個人鎮暴員警之刑事責任,我們也會在逐一蒐證後,予以
追訴。

(王家俊/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324/365879/
學生律師將告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殺人未遂 | 即時新聞 | 20140324 | 蘋果日報
[圖]
鎮暴警察經過一夜驅離淨空行政院周圍抗議人士,反服貿學生代理發言人李俊達清晨6時許在議場內召開記者會,質疑行政院、警察暴力執法,表示強力譴責,將由律師團對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中正一警分 ...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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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145.178
ff811020:告死這些王八蛋1F 118.170.209.53 台灣 03/24 08:16
obov:告死它   幹你娘臭機掰   告死它   幹2F 76.103.54.184 美國 03/24 08:17
IDfor2010:檢察官那關不會過 應該提自訴3F 59.115.124.3 台灣 03/24 08:17
tom92186:不是等警察出手很久了嗎?4F 140.117.247.55 台灣 03/24 08:17
raymondchoi:告死它 !!!!!5F 183.179.121.254 香港 03/24 08:17
haltung:推6F 180.176.110.118 台灣 03/24 08:17
rasiel0919:告死他們!!!!!7F 219.68.25.33 台灣 03/24 08:17
joey1149:推!!!! 這是公訴罪 會過的8F 140.113.136.218 台灣 03/24 08:18
vinauverre:但法院是xx黨開的..... 你懂9F 74.5.117.210 美國 03/24 08:18
hihimen:暴民也一併起訴好嗎10F 122.146.84.200 台灣 03/24 08:19
dinokao123:幹推11F 49.219.9.160 台灣 03/24 08:19
shin1226:推12F 223.143.120.195 台灣 03/24 08:19
ljsnonocat2:法院是政府開的←應該沒錯吧!?13F 58.114.161.69 台灣 03/24 08:19
ahlolha:還有那個助跑的警察順便14F 118.160.217.56 台灣 03/24 08:19
d90493:幫高調15F 223.141.187.249 台灣 03/24 08:19
ep3:告死他們 氣爆了!!!16F 218.164.228.156 台灣 03/24 08:19
joey1149:前兩樓小心點  再推!! 值得一試17F 140.113.136.218 台灣 03/24 08:19
ytalan300150:預測會推卸責任表示沒有下指令18F 39.14.133.143 台灣 03/24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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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hbala:告死這些人渣26F 114.36.4.215 台灣 03/24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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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soulk:怎告? 法院也是政府的.29F 163.26.30.43 台灣 03/24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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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k:先要佔領行政院,然後還要去跟下屬法務部法院47F 101.224.1.253 中國 03/24 08:29
dropboss:無恥48F 114.43.65.244 台灣 03/24 08:30
DanielHAO:告死那些物廢49F 1.165.126.145 台灣 03/24 08:32
calvinpiaa2:推50F 117.56.246.230 台灣 03/24 08:32
force5566:強雄:還有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班51F 220.134.247.135 台灣 03/24 08:32
force5566:,所有的單位,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
force5566:鬥?
RapidGrowth:推 建議連打人警察一起告54F 218.161.96.194 台灣 03/24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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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Luke:律師,加油!59F 140.112.125.33 台灣 03/24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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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sweating:加油!61F 111.71.44.89 台灣 03/24 08:37
lionfish18:加油62F 42.76.198.22 台灣 03/24 08:38
play454:推  希望可以告的成63F 49.219.70.255 台灣 03/24 08:38
ww1234528:64F 223.142.218.111 台灣 03/24 08:39
ghostme:可惡!真的很生氣,人。一定要告贏65F 122.117.175.53 台灣 03/24 08:40
yunghan0804:告他媽的66F 114.36.250.178 台灣 03/24 08:40
antje1211:暴民是手無寸鐵的喔~67F 210.69.166.242 台灣 03/24 08:43
antje1211:大雄跟胖虎 誰是暴民?
whysoda:加油!!!!!!69F 24.87.128.70 加拿大 03/24 08:50
Nobita:僅能告發70F 59.105.83.126 台灣 03/24 08:54
oneonebig:告死他!!71F 106.107.36.139 台灣 03/24 09:02
laesperanza:推!告死他72F 140.112.223.142 台灣 03/24 09:05
miffy83724:推 告死他們73F 115.80.211.47 台灣 03/24 09:11
ubuntuable:莫忘洪仲秋74F 58.114.180.31 台灣 03/24 09:13
lovelyshu:家裡深藍票看著電視畫面還在那開心的75F 210.69.124.29 台灣 03/24 09:17
lovelyshu:拍手,真的令我很不高興
lovelyshu:還說「打的好、就是該打」,而且談了點話
lovelyshu:後知道深藍根本就不反對被中國統
lovelyshu:一位同事口口聲聲說學生們暴民,我還真想
lovelyshu:說世界上哪有這麼和平的暴民
lovelyshu:我都嫌他們和平得太過份了,和世界各地的
heavenkghs:推82F 140.116.179.26 台灣 03/24 09:19
lovelyshu:抗議情況相比,和平得太過份了83F 210.69.124.29 台灣 03/24 09:19
lovelyshu:哪個抗議活動會向警察道謝,還體恤警察啊
Innnn:85F 111.249.244.46 台灣 03/24 09:24
novelfree:幹的好!86F 42.71.113.74 台灣 03/24 09:31
BBBBBBBB:六個月87F 123.240.23.194 台灣 03/24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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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stu89508, lolki, qwe2013, RenoYeh, maw1250 說讚!
1樓 時間: 2014-03-24 08:56:34 (美國)
  03-24 08:56 US
告上去!!!! 寧願這些錢給台灣人也不要被政府送到支那!!!
2樓 時間: 2014-03-24 09:02:28 (台灣)
  03-24 09:02 TW
我希望告的成 最好一次拉三個下台 驅離抗議的人不代表就要打傷人
3樓 時間: 2014-03-24 09:20:21 (台灣)
  03-24 09:20 TW
所以9.2的結論:只要被打都是暴民
4樓 時間: 2014-03-24 09:23:56 (台灣)
  03-24 09:23 TW
告!!!死!!!他!!!們!!!
5樓 時間: 2014-03-24 09:25:14 (台灣)
  03-24 09:25 TW
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表示法律根本虛構 起訴無罪化(諷刺
6樓 時間: 2014-03-24 09:26:54 (台灣)
  03-24 09:26 TW
告!!!!!!!!!!!!!!!!
7樓 時間: 2014-03-24 10:35:15 (台灣)
  03-24 10:35 TW
我看那些律師想告這些人很久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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