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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leeles.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05 18:22:0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OWJ ( )
標題 Re: [問卦] 大法官很重要嗎?
時間 Sat Apr  5 15:53:41 2014


不是來反串的

不少法律系學生,跟馬先生一樣都抱著一本法律來解釋

雖不至於到強佔公署那種已廢法條拿出來用

但是用法律位階來解釋這次憲法層次的抗爭

本來就是一件令人不解的事情

不只這次 許玉秀大法官出來講

車神 - 一點都不基礎的基礎刑法學作者 - 黃榮堅教授

也說了公民不服從層次,何來運用刑法處罰事情之有

洗澡雄、PD師等等... 刑法學大師沒看到出來說要辦得

檢察官的不司法中壢,也被連署譴責電到趴在地上

我只能說,法學教育其實很扎實

但是總有抱著法條就去來放炮的

還有不專業總是大罵專業的偉中哥

被國際法學博士打臉打到中離是一樣的



BTW 大聲疾呼要法辦學生的法律系捧由

在剛剛我都仔細貼了許大法官的文章後

繼續嗆這個道理寫在憲法哪條上面,呵呵

臉書打臉好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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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36.1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6684424.A.B70.html
gunng:這次法學界真的蠻一至的1F 04/05 15:55
ZGMFX09A:不要再打臉了 太狠了2F 04/05 15:56
rocfrank:不知學運是那一點到憲法層次了? 立法院還是歸老王管啊3F 04/05 15:56
rocfrank:老王只是不作為 並無行政與立法間有衝突的
捧油,人民(粗估五十萬+)對於政府統治正當信產生懷疑,窮盡體制內抗爭後
決然使用抵抗權,要將代議制度導正,法律違反了
但看起來維護憲法最高指導原則(統治權、代議權)的導正以及維護
這就是憲法的抗爭,如果不相信黃國昌老師覺得太小咖的話
大法官許玉秀文章、吳庚大法官行政法專書、李惠宗教授月旦法學的文章
可以參照,大家一起來上公民憲法課^^
screwer5566:太威猛了  沒看過一個議題有這麼強的通說見解5F 04/05 15:57
screwer5566:沒看過那個法律見解是少數說被打在地上趴著哀的 XD
Ye11owRiver:自稱學法律還反動保守的都碼很魯 呵呵7F 04/05 15:58
※ 編輯: LOWJ (114.35.175.73), 04/05/2014 16:02:22
kreuzritter:那刑法老師可以滾了,刑法保護客體哪個不跟憲法扯上邊8F 04/05 15:58
rahim03:這次大方向見解算蠻一致的吧9F 04/05 15:58
ss59418ss:馬上又有人伸臉過來討打zzZ10F 04/05 15:58
nae:  3 F......" 公民不服從 " 一直被罵跳針,你還不知道哪一點?11F 04/05 15:59
LaHu:這很講輩分的12F 04/05 15:59
gunng:還有那個法學院長的連署 連幾間常被笑黨校的也有簽13F 04/05 16:00
koukai4:學運哪一點不是憲法層次的問題?14F 04/05 16:00
kreuzritter:媒體前都很會講,課堂上才不信敢這樣連續教四年15F 04/05 16:01
rocfrank:以後只要有人抗議法案 就可以無限上綱到憲政層次的問題了16F 04/05 16:02
無線上網越來越方便了,當然你要這樣講當然可以,法案在合憲性上有問題
當然是憲法層次的質疑,相信大家也同意,那如果我們的代議制度正常,
今天有問題,立法委員也有權利提案交付釋憲,如果要類比今天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今天的問題是行政權強硬蓋過立法權的機能,機能喪失,何來發動內部修正
所以捧油你質疑相當棒,那就是立法權該獨立,我們要導正憲法秩序阿!!謝謝
※ 編輯: LOWJ (114.35.175.73), 04/05/2014 16:06:16
rocfrank:憲政問題可以送大法官釋憲啊 那比學運更有實際效力的17F 04/05 16:03
nae: 連無限上綱也拿來跳針了......18F 04/05 16:04
nae:  前面文章沒認真爬呴? 釋憲要好幾年,來不及。
rocfrank:那請dpp立委以黨團名意釋憲 並非原po所說窮盡體制內方法20F 04/05 16:07
公聽會開會時憲法監督聯盟有無強烈抗議,有研究過嗎?
依然故我的行政與政黨,30秒通過,何來人民無窮盡手段呢
行政裁量權、立法監督權,早已失靈,代議士立委們
k黨誰為了此重大問題來負責????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三款
有限制在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當監督法律不存,還通過時,行政權干擾立法權,還來說備查過了
是否就是問題所在呢?
kreuzritter:革命行動也可認為是憲法層次,那要不要也廢掉內亂外患21F 04/05 16:07
※ 編輯: LOWJ (114.35.175.73), 04/05/2014 16:14:00
legendmtg:釋憲要多久 來得及擋住服貿嗎?22F 04/05 16:09
nae:  他在跳針啦。23F 04/05 16:09
MJdavid:沒錯 DPP的立委人數可以提釋憲案 目前小弟有個疑問 沒通過24F 04/05 16:09
MJdavid:的法律或命令 是釋憲的標的嗎? @@
rocfrank:我印象中像立法草案(未成法律)送釋憲 可以凍結的26F 04/05 16:10
legendmtg:當你受憲法保護的權利被侵害 而體制內無法救濟27F 04/05 16:11
egghard29:法律就是各說各話 去看看釋憲本文跟意見書就知道了28F 04/05 16:12
nae:  釋字 260 號?29F 04/05 16:12
legendmtg:革命就是合理的 反之就是內亂罪 這不衝突30F 04/05 16:12
MJdavid:那凍結的效率會不會比目前的學運快 如果是 那就是DPP問題31F 04/05 16:12
MJdavid:很大了
nae:  不會比較快,釋憲速度非~~~~~常慢。33F 04/05 16:13
egghard29:大法官會議可能比立委審法案還黑箱 這是公開秘密了34F 04/05 16:14
egghard29:只是他們比較文明點 用文字而不會訴諸暴力
kusomanfcu:很簡單  通通以內亂罪先進去關 十年  再釋完憲36F 04/05 16:14
可以來看一下處理流程圖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2_01_02.asp
718號解釋 事實發生在97年
717號解釋 事實發生在民國95年
715號解釋 事實發生在98年
以上是102年十二月到今年所做出的三個解釋
憲法法理,人民權利重大侵害,原有救濟緩不濟急
此時也可解為緊急避難,避難事由[拯救憲政]
MJdavid:不 我指的是從服貿的母法ECFA開始37F 04/05 16:15
rocfrank:大家看看吧! 一個美其名的公民不服從 不單行政立法都推翻38F 04/05 16:16
美其名?我拿憲法出來解釋也是要花時間打字的
可否拿文獻電我臉,拜託拜託拜託
kusomanfcu:沒法治就別談民主拉 支持戒嚴重來~39F 04/05 16:16
rocfrank:連司法也不服從了 現在就連大法官也不信任了 好個民主啊!40F 04/05 16:17
MJdavid:ECFA是2010年簽定的 DPP也反了很久 為何不提釋憲?41F 04/05 16:17
nightjustin:扯上邊不等於相等,某樓邏輯修了再談法律吧42F 04/05 16:17
koukai4:基礎框架什麼洨都沒有事釋個屁憲43F 04/05 16:20
※ 編輯: LOWJ (114.35.175.73), 04/05/2014 16:21:37
rocfrank:@nightjustin http://ppt.cc/3GMD 就是扯不上邊才要送ok!44F 04/05 16:21
kaede0711:政府帶頭違法的時候本來就已經不是法律層次的問題了45F 04/05 16:21
※ 編輯: LOWJ (114.35.175.73), 04/05/2014 16:22:52
kaede0711:還是要說 先民主 後法治46F 04/05 16:25
kaede0711:就算不同意好歹也google一下 看看講先法治後民主的都是
koukai4:法治與法制。還是很難理解為什麼蛆蛆們老是越過不提。48F 04/05 16:26
kaede0711:那些人 我跟你講只有某國人會特別強調49F 04/05 16:26

這個問題我思考很久,憲法這種東西就如同本心
想讓國家保護,享有生存權,有秩序不受違法侵害
政府只是個施行機關之一,而非沒有這個政府國家即會消亡
更甚者,違憲政府接受憲法審查制裁,重新啟動新秩序
才是國家穩定發展的路線,參照德國聯邦憲法法庭
為了轉型正義所為的審判,若覺得德國是綠的
那就看吳庚老師的書吧,很有幫助
※ 編輯: LOWJ (114.35.175.73), 04/05/2014 16:30:00
nae:  話說,一直打資料炮某 r,他卻只要耍耍嘴炮就好,不划算耶。50F 04/05 16:30
nae:  可不可以直接跳過牠算了?
LOWJ: 其實我是專研究憲法der 信手拈來 只希望他也有文獻跟我戰52F 04/05 16:31
LOWJ:臉伸出來 大家指教指教 反正下午閒閒
nae:  XDDDDD  但牠一直跳針無限迴圈地自打嘴巴,跟牠戰很勞心耶。54F 04/05 16:33
shrines:推!55F 04/05 16:34
louis123321:不過檢察體系這種實務 本來就很常不鳥學者不是?56F 04/05 16:49
louis123321:一堆刑法學者跳出來 但都不是實務家阿....
LOWJ:這次譴責不是要他們要怎麼運作司法 而是要表明58F 04/05 16:50
LOWJ:法律界認證檢察官成了行政機關打手
louis123321:不過我覺得這些學者律師在為文時,還是應該要跟大眾表60F 04/05 16:53
louis123321:明 公民不服從在我國似乎沒有具體判決支持 所以實務
louis123321:上是否承認仍有待發展 這樣為文感覺比較客觀
Gavina:高手推63F 04/05 17:00
onthesea:你贏了64F 04/05 17:01
kaky:人多就公投否決服貿啊哪來的窮竟體制內抗爭....65F 04/05 17:22
kaky:啊就法律學者化身名嘴秀幾個名詞大家就高潮了.....
LOWJ:名詞不是問題,白話來討論緊急避難跟憲法的連結好不好?67F 04/05 17:25
LOWJ:緊急避難,白話講,出車禍還氣胸先叫救護車還是先掛號
LOWJ:本旨就是,體制內抗爭窮盡(數年數月公投或釋憲緩不濟急)
LOWJ:那憲法導正機制過慢,但賦予你叫救護車,這會不會不合理?
LOWJ:那今天批評手段過激,那就要提出舉證,證明手段有效性
LOWJ:以及手段可能性,繼續白話講,今天不用抗爭的理由
LOWJ:以及後續手段可能性,有效性等。也就是掛號比較優的理由
LOWJ:希望您回應我公投的效力,還有公投的時效優點
kaede0711:我也覺得這次的事件可以套用緊急避難的概念去了75F 04/05 17:47
kaede0711:當然理想的情況是交由罷免、公投、釋憲,但又觸及門檻
kaede0711:問題…,我國這樣不被問責的行政首長,兼國會最大黨黨主
kaede0711:席(還是剛性政黨),且掌握大法官及檢察總長人事任命,真
kaede0711:的是徹底瓦解掉三權分立
LOWJ:總統制直接負責被閹割,內閣制選票制衡也被閹割80F 04/05 18:03
LOWJ:我覺得拉,這要更拉高到統治權導正的憲法修正權利分立
LOWJ:權力分立筆誤抱歉... 簡言之,這是博士論文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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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microken 說讚!
1樓 時間: 2014-04-05 18:33:27 (台灣)
+1 04-05 18:33 TW
沒專業背景敢出來砲專業不是擺明了拿錢替人辦事? 被打臉剛好~
2樓 時間: 2014-04-05 18:54:28 (台灣)
  04-05 18:54 TW
鬼民黨就不要大家知到憲法妹! 總有白吃尖叫:小馬哥小馬哥(周潤發啦)
3樓 時間: 2014-04-05 19:15:34 (台灣)
  04-05 19:15 TW
我看很久  我還是看不懂  我只知道有人臉好腫
4樓 時間: 2014-04-05 20:36:09 (台灣)
  04-05 20:36 TW
                                      那打之前就已經很腫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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