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leeles.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13 09:27:3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anctuary (sanctuary)
標題 [問卦] 違憲有什麼處罰???
時間 Sun Apr 13 03:40:31 2014


為了知道與我意見不同的想法

看了無限支持方局長的粉絲團

其中一篇文章內容寫道

==============================================

鄉民整理了一些針對方分局長指控的回應與澄清
............................................................................
(一)關於"就算違憲也要取消路權"
自由時報 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986557
方仰寧今日表示:「往後蔡再申請集遊,他也不會同意, 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之責,他
不會逃避。」

蘋果日報 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411/377592/
方也強硬表示,蔡已申復,將由北市警局受理, 往後蔡再申請集遊,他也不會同意, 若
因此衍生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

中國時報 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411005046-260402 他說,這是他的
職責,蔡丁貴已申復集會遊行申請, 將由北市警局受理,往後蔡若再申請集遊,他也不
會同意, 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責任,他不會逃避。

壹電視 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politics/11005734/警清晨突襲「清場」 
綠議員轟「警察治國」
方仰寧也相當強硬表示,往後蔡丁貴再申請集會遊行, 他也不會同意,如果因此衍生違
法違憲之責,他也絕不逃避。

結論:綜合以上四家的說法,方分局長所言事"如有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責任"而
非傳言中的"就算違法違憲也要做"

===========================================================

這只是文章一部分

針對這文章我有兩個很深很深的疑問

1.
根據各大新聞的內容

蔡先生往後申請集會遊行,方局長不會同意

如有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責任

這不就代表就算違法違憲也要做嗎????

他正在做的事情不就可能違憲

但是他還要繼續做

也許我中文不好,有錯請指正我

2.
如有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責任

究竟是會被抓去關?請辭下台?還是會很恐怖的處罰?

所以違憲到底會被怎樣呢???

所謂的責任,又是應該怎麼負責呢?

陪公投盟的一起抗爭嗎?


有違憲怎麼懲罰的八卦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59.23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7331633.A.4E3.html
shine32025:會被大法官作文章 很不方便1F 04/13 03:41
hushiang:會被罰半蹲提水桶2F 04/13 03:41
blaz:大概就像違法監聽的前檢察總長回鍋當主任檢察官一樣的處罰吧3F 04/13 03:42
sd09090:升官4F 04/13 03:42
l835566:抓去訓導處5F 04/13 03:42
amnesia07:當神6F 04/13 03:43
flydragon198:會升官,又要考慮多的薪水要怎麼花,很不方便7F 04/13 03:43
silentence:嘴炮而以啦  負責三小8F 04/13 03:43
silentence:就算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動得了他嗎?
dostey:違憲歐..這次的話..就  高升?10F 04/13 03:44
alvar:違憲是懲罰有羞恥心的人11F 04/13 03:44
PF30:你忘記法院是誰開的喔...12F 04/13 03:44
birdy590:正解是會升官... 違法比違憲嚴重 違憲不會痛也不會癢13F 04/13 03:45
dekirin:方神>憲法  升官~14F 04/13 03:45
qooisgood:刑法應該有相關罪章可以適用 畢竟他是故意的.....15F 04/13 03:45
真的會處罰嗎?  會被判有期徒刑然後抓去關嗎??

如果升官的話,那我也來違憲好了...
※ 編輯: sanctuary (118.165.59.231), 04/13/2014 03:47:26
silentence:光他執勤嗆小孬孬就該送了  還方神咧 ZZzzz16F 04/13 03:46
GhOsT1211:口頭請辭>調派別所>升職17F 04/13 03:47
※ 編輯: sanctuary (118.165.59.231), 04/13/2014 03:48:08
cocoken:公布名字!!18F 04/13 03:47
tkboom:凌駕憲法的男人 誰動得暸他啊19F 04/13 03:48
kazake:那些function fans 很愛玩文字遊戲啊...然後完全忽視違憲20F 04/13 03:52
f496328mm:故意這點就比較嚴重  再加上他是警察..21F 04/13 03:52
shine32025:違反憲法 然後要用刑法下去判??? 太神拉22F 04/13 03:52
f496328mm:看來又要變成余文第N23F 04/13 03:52
qooisgood:我剛剛認真看了一下瀆職罪章 好像還真沒法條可以辦他= =24F 04/13 03:53
shine32025:憲法的規定都判失效 無效 第一次聽到要用刑法下去處分25F 04/13 03:53
qooisgood:難怪3323那群人可以這樣有恃無恐 看來只能用警察相關26F 04/13 03:54
qooisgood:的法規去處罰 但也僅是行政罰 頂多調職降級吧
birdy590:不可能法辦的 連行政懲處都不會有 有誰因為違憲被懲處過?28F 04/13 03:56
qooisgood:但他就說"明知"行為違憲也要做啊 他如果不說就沒事啊29F 04/13 03:58
qooisgood:誰叫他要這麼嗆......
gambe:無法可辦 還可升官31F 04/13 03:59
meow0727:會被罰升官32F 04/13 03:59
h90257:警察違憲當然嚴重 連憲法都違背了 那法律算啥33F 04/13 04:00
h90257:他這句話就把警察的正義形象全毀了
homerunball:鬼島總統不把憲法當一回事 鬼島警察把憲法當狗屎OK的35F 04/13 04:02
CowBLay:違憲沒怎樣,憲法不具強制性所以沒得處罰,就是法律無效36F 04/13 04:04
qooisgood:不是憲法沒得處罰 而是憲法不的作為訴訟上的請求依據37F 04/13 04:05
qooisgood:須由其他具體法源去實現憲法的內容 今天方仰寧逾越了
TFnight:轉錄至看板 FuMouDiscuss                                 04/13 04:06
qooisgood:集遊法所沒規定的事情 行為就是違憲這很確定39F 04/13 04:06
qooisgood:只是現在要找其他法源看看對於這種故意行為
qooisgood:有沒有辦法處罰就這樣而已
h90257:以強暴脅迫或詐術,阻止或擾亂合法之集會者,處二年以下有42F 04/13 04:07
h90257:期徒刑
h90257:看看方算不算是以強暴脅迫或詐術阻止囉
yangtsur:不好意思,依法違憲45F 04/13 04:10
h90257:其實也很簡單 他的決定違憲 就自動失效46F 04/13 04:11
encorej02071:辭職升官阿 總統在教有沒有在學47F 04/13 04:14
我上課不專心  對不起總統....

如下篇回應

憲法看似堅強,但無法可擋

實際上需要使用者來自律 (也許法律、憲法都是貨幣一樣,有信用度)

一旦有人敢違反憲法又不受譴責

這不就表示可以很輕易的掌握權利?
※ 編輯: sanctuary (118.165.59.231), 04/13/2014 04:25:47
blaz:所以才會有暴民上街頭抗議啊48F 04/13 04:37
blaz:基本上為了避免暴民上街頭給自己難看,執政者多半都會要臉
blaz:只是當初寫下憲法的人沒想過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的問題
Harrypei:你是不會看看我們的黃檢察總長下場是什麼嗎?????????51F 04/13 04:41
jpadult1:這政府最近連打政治學者 憲法學者的巴掌52F 04/13 06:49
Dick1500:如有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責任53F 04/13 07:26
CORSA:所以表示憲法所規定的"總統得連選連任一次"也可以…………54F 04/13 07:28
Dick1500:和就算違法違憲也要做也差太多了55F 04/13 07:28
ericinttu:違憲可以獲得高層賞識而升官,一舉兩得.56F 04/13 07:58
clement80161:通常是人違法 現有法律違憲57F 04/13 08:06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667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4-04-13 03:53:38 (台灣)
     (編輯過) TW
升官 得馬卡茸 好會花 重用
2樓 時間: 2014-04-13 07:40:55 (台灣)
  04-13 07:40 TW
違憲是針對法律說的,個人的話好像也沒啥責任,因為它可以說他是依法行政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