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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5-31 23:18:5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arnerting (天下一大五郎)
標題 [新聞] 柯P:北市公務員酒駕 考績考慮直接給丙
時間 Sun May 31 20:08:26 2015


柯P:北市公務員酒駕 考績考慮直接給丙

蘋果日報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出席台北市社會局舉辦的「千風為愛」關懷紀念音樂會時提到,去年台
灣酒駕傷亡人數約9300人,台北市僅100人左右,算是所有城市當中較低的,但這是因為
警方抓得兇,去年台北市因酒駕被移送法辦的有5500多人。柯也說,警察取締得兇,並不
是釜底抽薪的辦法,應該要「由外而內,由公而私」防制酒駕發生;柯更提到,應考慮從
台北市八萬名公務員做起,如果發生酒駕,是否考績就直接給「丙」。


柯文哲提到,酒駕傷亡之中,機車族占75%,喝酒醉後騎車傷亡的人數,跟開車的人數相
比,比例是3比1,且從喝酒騎車的數據看起來,國、高中學歷的勞工階級就占70%,佔比
較高。


柯也要社會局長許立民思考,如何從上游減少酒駕,他會找個時間與許召開專案會議,用
政府的力量去減少酒駕。


(張博亭/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531/620217/
柯P:北市公務員酒駕 考績考慮直接給丙 | 即時新聞 | 20150531 | 蘋果日報
[圖]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出席台北市社會局舉辦的「千風為愛」關懷紀念音樂會時提到,去年台灣酒駕傷亡人數約9300人,台北市僅100人左右,算是所有城市當中較低的,但這是因為警方抓得兇,去年台北市因酒駕被移送法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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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uJoSin: 吃丙1F 05/31 20:08
ciswww: 拒測2F 05/31 20:08
smith56: 準備跟郝市長道歉認錯吧 抹黑老柯3F 05/31 20:09
haoto: 翻譯:基層要加班當司機惹4F 05/31 20:09
ams9: 把機車趕出台北市就好啦5F 05/31 20:09
Syoshinsya: 黨工高潮中,好黑好黑6F 05/31 20:09
Wi11iam: 3樓承認抹黑老柯7F 05/31 20:10
yulo: 黨工禮拜天有沒有領1.66倍加班費?8F 05/31 20:10
CIH5566: 不贊成9F 05/31 20:10
narcissus03: 假日還要加班帶風向喔? 真辛苦...10F 05/31 20:10
gn00573224: 那直接離職?11F 05/31 20:11
luming: 不贊成的人是因為 開車不能喝酒很不方便嗎12F 05/31 20:11
m0630821: 很好啊13F 05/31 20:11
KTFGU: 黨工虛文都文不對題  超好笑XDDD14F 05/31 20:11
Nchun: 柯柯最痛恨酒駕了><15F 05/31 20:12
G41271 
G41271: 直接汰除好嗎16F 05/31 20:12
sbreezer: 蚵屁被狗幹17F 05/31 20:12
f9968106: 考慮個屁啊!18F 05/31 20:13
howhowisking: 1.6619F 05/31 20:13
silentence: 殺人拿到丁等就可以汰除了20F 05/31 20:13
lovesao: 應直接讓那些人連吃餅的機會都沒有才對21F 05/31 20:13
gn00573224: 太刺激 只好人身攻擊嗎,哈哈哈哈22F 05/31 20:13
silentence: 丙不會喔  不過要是被抓去關沒易科罰金 照樣bye bye23F 05/31 20:14
peter0627: 直接開除啊幹24F 05/31 20:14
idevil666: 這應該是好事吧 怎麼一堆人那麼悲憤25F 05/31 20:15
newstyle: 柯文哲提到喝酒騎車的數據看起來,國、高中學歷的占70%26F 05/31 20:16
buddar: 吃丙還是小事,酒駕致死等才淒慘27F 05/31 20:17
boogieman: smith56 褲子還不穿啊你28F 05/31 20:18
newstyle: 沒錢買汽車,或學歷低的最好不要住台北29F 05/31 20:18
dearjohn: Good30F 05/31 20:20
Fireup: 黨工每次都要搶前幾樓推文 真是辛苦惹31F 05/31 20:20
nicoro: 下去領五百啦32F 05/31 20:22
arcanite: 學國軍啊!記大過隔年檢討不適任汰除33F 05/31 20:22
rasaze: 我媽公務員舉雙手贊成34F 05/31 20:24
taikonkimo: 國軍直接汰除 為啥公務人員不行35F 05/31 20:25
mp60707: 黨工又高潮36F 05/31 20:25
whaleegg: 直接丙好嗎?有什麼好考慮的,要看後臺再考慮嗎?37F 05/31 20:25
lovelebron24: 直接退職喇38F 05/31 20:29
j5924524: 不贊成,酒駕抓到依法處理抓去關3個月就好39F 05/31 20:32
cg08: 前機関是先記一大過調職後,當年直接考丙40F 05/31 20:37
romusutoru: 這只是先試水溫而已吧41F 05/31 20:37
cg08:    關42F 05/31 20:37
kipi91718: 讚!43F 05/31 20:38
Gooddy: 推44F 05/31 20:40
deegs10221: 當然要考慮阿,丙不夠重就打丁等阿45F 05/31 20:40
SWORDKISS: 加班費不是2倍嗎46F 05/31 20:43
chudly: 不要客氣 該電則電47F 05/31 20:45
jeans1020: 可以順便吃屎嗎 吃丙太便宜酒駕垃圾了48F 05/31 20:52
legendrl: 這也算行為不檢點吧49F 05/31 20:55
yipi1357: 至少有改進 給推50F 05/31 21:02
sabrina2597: 贊成51F 05/31 21:05
lina77: 那些噓的悲憤人士是公務人員是吧 不然反應這麼激動52F 05/31 21:10
tcosgtr2000: 來人阿~餵公子吃丙!53F 05/31 21:16
sali921: 不用考慮了  直接給丙54F 05/31 21:16
Syffence: CD中 我想噓 酒駕不應該給餅 應該直接劣退55F 05/31 21:17
codehard: 做黨工真慘 假日加班還沒啥效果 一般人可以撐多久56F 05/31 21:17
sakurak0: 贊成57F 05/31 21:21
holydevil:58F 05/31 21:23
oldmangoes: 讚59F 05/31 21:25
ianian45: 才丙,應該改刑法,要褫奪公權60F 05/31 21:28
e86117934: 考慮屁喔,直接撤職最好。61F 05/31 21:33
makotoCCO: 地方的公務員需要去蕪存菁62F 05/31 21:36
amadda: 非常好,考績是公務員的命啊63F 05/31 21:36
Rayio: 推推64F 05/31 21:40
evilture: 解聘終身不得任職公家單位還差不多65F 05/31 21:41
rabbit83035: 警察不歸他管吧 他也只能打餅?66F 05/31 21:42
handlesome: 太贊了67F 05/31 21:43
qppqqp: 肏 蛆的天賦技能跳針腦袋不清68F 05/31 21:43
ni1987: 解雇+聘終身不得任職公家單位69F 05/31 21:44
asd00726: 沒差啦 公務員捏酒駕很嚴重嗎70F 05/31 21:45
cloudin: 應該直接解聘  我認真的71F 05/31 21:54
terry1043: 不用考慮 直接給 因為重傷形象72F 05/31 21:56
stupid0319: 什麼丙,直接滾蛋比較好73F 05/31 21:56
tank44444: 不用考慮了 直接給74F 05/31 21:57
terry1043: 還是我誤會了 考慮給丁 基本給丙75F 05/31 21:58
e1q3z9c7: 酒駕就是蓄意殺人啦76F 05/31 22:08
kevin31a2: 直接關3年吧 這才有嚇阻效果 酒駕跟殺人未遂差不多77F 05/31 22:11
windangellin: 不用考慮!!吃丙!!78F 05/31 22:20
rayonwu: 推79F 05/31 22:27
ad58520: 沒什麼不好阿,不要酒駕就不會因此記丙80F 05/31 22:27
hyperionii: 讚成吃丙81F 05/31 22:34
smallpower: 考慮什麼阿,直接吃丙好嗎82F 05/31 22:35
marderly: 推83F 05/31 22:36
juliee: 黨工水準……zzz84F 05/31 22:37
cmcmcmcm2: 沒辦法 黨工水準就那樣 體諒一下 人家也是要500過生活85F 05/31 22:49
shewoei: 不太懂相關法條,給丁不是更有警告效果 ……!?86F 05/31 22:59
JJTDK: 汰除啊 丙什麼丙?87F 05/31 23:12
outsmart33: 推88F 05/31 23:16
teddy98: 個人不當行為和其本身的專業並無相干呀 以考績處罰不妥89F 05/3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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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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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5-06-01 07:02:00 (日本)
  06-01 07:02 JP
百姓不得點燈,州官更不該放火,當然考績處罰
2樓 時間: 2015-06-01 07:59:07 (台灣)
  06-01 07:59 TW
呵呵  米蟲酒駕吃餅剛好
3樓 時間: 2015-06-01 08:16:33 (台灣)
  06-01 08:16 TW
···
都酒駕了 還可以吃餅 ~ 真好
4樓 時間: 2015-06-01 09:53:42 (美國)
+1 06-01 09:53 US
直接汰除不是更好? 酒駕本身就是殺人兇器了....
5樓 時間: 2015-06-01 10:46:40 (台灣)
  06-01 10:46 TW
狗黨黨工真的越來越勤了,看來是砸大錢了,可惜2016政黨輪替局勢已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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