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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政院驅離警棍K頭 法院認證的不人道處遇
時間 Fri Aug 7 20:26:26 2015
自由時報
政院驅離警棍K頭 法院認證的「不人道處遇」
2015-08-07 19:3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去年3日24日凌晨,警方強勢驅離攻佔行政院群眾時,特勤員
警用警棍「k」國中理化老師林明慧的頭部,台北地院行政法庭法院今判應由台北市政府
負責國家賠償30萬元;法官認定,頭部屬致命部位,稍一不慎,非死即重傷,警方對沒有
攻擊行為的人民,無論如何都不應以警棍朝頭部揮擊,特勤中隊員警的打頭行為已屬「不
人道處遇」,違反警械使用條例和比例原則。
攻擊行為的人民,無論如何都不應以警棍朝頭部揮擊,特勤中隊員警的打頭行為已屬「不
人道處遇」,違反警械使用條例和比例原則。
判決指出,3月24日凌晨1點40分警方以抬離方式淨空行政院區,在政院北平東路後門車道
靜坐的林明慧與群眾,只有言詞呼喊、喧嘩,手扣手消極抵抗,未見暴力或攻擊行為,判
決指出「和平集會縱屬違法,但是否非驅離不足以維繫行政院公務運作,有待斟酌」,縱
靜坐的林明慧與群眾,只有言詞呼喊、喧嘩,手扣手消極抵抗,未見暴力或攻擊行為,判
決指出「和平集會縱屬違法,但是否非驅離不足以維繫行政院公務運作,有待斟酌」,縱
使有必要驅離,「著手抬離民眾的員警是否有必要手持警棍,亦有疑義」,即使為了防身
而隨身配戴警棍,也不應輕易取出使用。
林明慧在審理時自述現場情況,當時他雙手抱著一名正被員警拖離的民眾的左手,被一起
被拉倒,他還來不及起身,「眼前就有個黑影拿著警棍打我頭部,我一陣暈眩,印象中有
人把我扶起來,清醒時我已經是站著了,旁人提醒我,我才意識到我頭部流血」,在場員
警未作任何處置,只引導他從後門自行離開。
被拉倒,他還來不及起身,「眼前就有個黑影拿著警棍打我頭部,我一陣暈眩,印象中有
人把我扶起來,清醒時我已經是站著了,旁人提醒我,我才意識到我頭部流血」,在場員
警未作任何處置,只引導他從後門自行離開。
判決指出,依現場照片與影片擷圖,林明慧抱住旁人時,週遭有多名員警,且配有警棍、
盾牌與頭盔,並非不能以優勢警力將林等2人分開再個別抬離,實無使用警棍的必要;退
一步言,即便要使用警棍,也只應敲擊林明慧緊抓不放的手,才符合排除障礙的目的,「
頭部屬人體脆弱且致命的部位,稍有不慎,非死即重傷,員警對於沒有攻擊行為的林,無
論如何,均不應持硬質的警棍朝其頭部揮擊」。
盾牌與頭盔,並非不能以優勢警力將林等2人分開再個別抬離,實無使用警棍的必要;退
一步言,即便要使用警棍,也只應敲擊林明慧緊抓不放的手,才符合排除障礙的目的,「
頭部屬人體脆弱且致命的部位,稍有不慎,非死即重傷,員警對於沒有攻擊行為的林,無
論如何,均不應持硬質的警棍朝其頭部揮擊」。
判決中批評,特警中隊員警的K頭行為已嚴重違反比例原則,而屬「不人道的處遇」,且
「有威嚇人民再次參加集會遊行的寒蟬效應」,不僅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械使用條例
,也違反國際人權公約。
判決也指,現場特勤員警的制服上,沒有可資辨識身分的標記,使人民無從辨識真偽、查
證,也規避了事後監督、究責釐清,也違反警職法與警械條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04834
政院驅離警棍K頭 法院認證的「不人道處遇」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去年3日24日凌晨,警方強勢驅離攻佔行政院群眾時,特勤員警用警棍「k」國中理化老師林明慧的頭部,台北地院行政法庭法院今判應由台北市政府負責國家賠償30萬元;法官認定,頭部屬致命部位,稍一不慎,非死即重傷,警方對沒有攻擊行為的人民,無論如何都不應以警棍朝頭部揮擊,特勤中隊員警的打頭行為已屬「不人道處遇」,違反警械使用條例和比例原則。判決指出,3月24日凌晨1點40分警方以抬離方式淨空行政院區,在政院北平東路後門車道靜坐的林明慧與群眾,只有言詞呼喊、喧嘩,手扣手消極抵抗,未見暴力或攻擊行為,判決指出「和平集會縱屬違法,但是否非驅離不足以維繫行政院公務運作,有待斟酌」,縱使有必要驅離,「著手抬離民眾 ...
去年3日24日凌晨,警方強勢驅離攻佔行政院群眾時,特勤員警用警棍「k」國中理化老師林明慧的頭部,台北地院行政法庭法院今判應由台北市政府負責國家賠償30萬元;法官認定,頭部屬致命部位,稍一不慎,非死即重傷,警方對沒有攻擊行為的人民,無論如何都不應以警棍朝頭部揮擊,特勤中隊員警的打頭行為已屬「不人道處遇」,違反警械使用條例和比例原則。判決指出,3月24日凌晨1點40分警方以抬離方式淨空行政院區,在政院北平東路後門車道靜坐的林明慧與群眾,只有言詞呼喊、喧嘩,手扣手消極抵抗,未見暴力或攻擊行為,判決指出「和平集會縱屬違法,但是否非驅離不足以維繫行政院公務運作,有待斟酌」,縱使有必要驅離,「著手抬離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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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所以那個警察抓到了沒?1F 08/07 20:26
推 : 警政署長是廢物 抓不到2F 08/07 20:27
推 : 警察:打得好 打死這些暴力學生 根本就不該賠3F 08/07 20:27
推 : 那警渣死哪去了?4F 08/07 20:27
推 : 哪有可能抓得到~5F 08/07 20:27
→ : 王卓鈞沒事?6F 08/07 20:27
推 : 葉教授又要出來放話了嗎7F 08/07 20:28
推 : 所以說那個垃圾呢?8F 08/07 20:28
推 : 起風囉!!!!!!!!!!!!!9F 08/07 20:28
→ : 廢話那麼多 找不到人就連帶處分阿10F 08/07 20:29
→ : 起碼是台灣司法界的小小進步 繼續加油11F 08/07 20:29
推 : 推12F 08/07 20:29
推 : 法院認証,那可以用這個理由把打人的警察抓出來嗎?13F 08/07 20:29
推 : 嗶嗶哥:(崩潰)14F 08/07 20:29
推 : 特勤隊是小孬孬嗎?不敢自首喔 還要等法院15F 08/07 20:29
推 : 推法院認證!!!16F 08/07 20:30
噓 : 法院裡的法官來外面曬太陽當警察好了 zzzz17F 08/07 20:30
推 : 穿制服就敢打 沒本事脫制服來肛一下18F 08/07 20:30
推 : 殺人未遂不用移送法辦嗎19F 08/07 20:30
推 : 國賠還不是我們賠,應該當時動手員警賠,找不到人就20F 08/07 20:30
→ : 找個人那麼久找不到21F 08/07 20:30
→ : 當時負責主管賠22F 08/07 20:30
推 : 沒武器的亂打一通~~ 看到拿黨證的都不敢打23F 08/07 20:30
推 : 畜生狗民黨大概很難理解什麼是人權24F 08/07 20:30
推 : 判決寫得好 有些人就只會跳針違法被打活該 法官幫你上課25F 08/07 20:31
→ : 有些警察真的是台灣之恥26F 08/07 20:31
推 : 特勤中隊不把人交出來,就永遠背上不名譽的污點27F 08/07 20:31
→ : 9.2:我們台北市政府哪有犯法 還可以上訴呀!!!28F 08/07 20:32
→ : 加害者出來阿幹 讓我K看看操29F 08/07 20:32
→ : 人家和平勾手靜坐 你他媽打人家頭 執法關聯性在哪30F 08/07 20:32
→ : 推31F 08/07 20:32
推 : 靠北警察又要悲憤了 葉教授趕快出來砲法院啊32F 08/07 20:32
推 : 找不到人就上面的人負責阿 權責相符33F 08/07 20:32
→ : 再複習一下 跟警察道謝的人34F 08/07 20:32
北市府認賠30萬 鎮暴警:執法者尊嚴? | 即時新聞 | 20150807 | 蘋果日報
去年3月24日太陽花學運期間,北市警強制驅離佔領行政院的學生與群眾爆發流血衝突,擔任國中理化老師的林明慧遭警毆打頭破血流,事後他告上法院聲請國家賠償,要求警政署、行政院、市警局、北市政府等單位賠償精神 ...
去年3月24日太陽花學運期間,北市警強制驅離佔領行政院的學生與群眾爆發流血衝突,擔任國中理化老師的林明慧遭警毆打頭破血流,事後他告上法院聲請國家賠償,要求警政署、行政院、市警局、北市政府等單位賠償精神 ...
推 : 民眾沒有持器械,也沒有攻擊警察的動作,警察這樣打真的過分36F 08/07 20:34
推 : 推~追飆車族時有這種狠勁嗎37F 08/07 20:34
推 : 所以呢? 誰打的?38F 08/07 20:34
推 : 我猜當時上面有交代打越狠的獎金越多39F 08/07 20:34
推 : 不供出來就連帶處分 當過兵沒阿? 菜逼八40F 08/07 20:35
推 : 推41F 08/07 20:35
推 :42F 08/07 20:35
推 : 警棍阿伯?43F 08/07 20:36
推 : 推44F 08/07 20:36
推 : 難得推法院判決45F 08/07 20:37
推 : 推46F 08/07 20:38
推 : 違反好多法條.可是有那位警察被追究嗎?47F 08/07 20:38
推 :48F 08/07 20:38
推 : 法院認證49F 08/07 20:39
噓 : Ufo50F 08/07 20:39
噓 : 打人的警察不用受任何處份嗎? 幹你娘勒51F 08/07 20:39
→ : 反正這個問題明年會有另一批人會去法院提出來52F 08/07 20:40
推 : 推 打人警察垃圾還沒死53F 08/07 20:41
推 : 這就是KMT54F 08/07 20:42
推 : 現在很多法官都年輕~司法加油55F 08/07 20:42
推 : 推 警方濫權已經是傳統陋習 也是轉型正義的目標之一56F 08/07 20:44
推 : 法官英明57F 08/07 20:44
噓 : 打人的警察 抓不到 騙肖58F 08/07 20:44
推 : 推59F 08/07 20:44
噓 : 打人垃圾警察 爽吃晚餐中60F 08/07 20:45
→ : 在該單位辦公室 爽吹冷氣
→ : 在該單位辦公室 爽吹冷氣
推 : 推62F 08/07 20:46
推 : 警方想息事寧人的後果,就是賠上整體的形象和聲譽63F 08/07 20:46
→ : 柯文哲下台!64F 08/07 20:46
推 : 打人警察:真爽!國家賠我薪水照領,都是你們的納稅錢 ~^0^~65F 08/07 20:47
推 : 哈哈哈66F 08/07 20:47
噓 : 所以我說那個警察呢?67F 08/07 20:48
推 : 阿那位警察呢 出來接受表揚阿 打人打很爽不是嗎68F 08/07 20:50
推 : 不是只有拍肩?69F 08/07 20:50
推 : 打人的出來負責啊70F 08/07 20:50
噓 : 明年換國民黨要衝行政院囉71F 08/07 20:50
推 : 垃圾警察拉低平均水準,還讓人民失去對公權力的信任72F 08/07 20:50
→ : 打周榮宗阿公 弄到他病死的 是哪幾位警察? 出來阿73F 08/07 20:50
噓 : 所以我說那個打人的垃圾呢?74F 08/07 20:51
推 : 葉叫獸 快出來救援阿75F 08/07 20:51
推 : GO76F 08/07 20:51
推 : 高調77F 08/07 20:52
推 : 開始期待國民黨會丟甚麼東西了78F 08/07 20:52
推 : 為什麼拿人民的納稅錢賠 打人的警察自己賠啦79F 08/07 20:53
推 : 進步der法官80F 08/07 20:55
推 : 打人鴿子出來賠錢啊81F 08/07 20:55
→ : ...這也能全民買單=.=82F 08/07 20:55
推 :83F 08/07 20:56
噓 : 他媽的打人只要賠30w? 幹一條命只能抵半年薪水嗎? 操84F 08/07 20:58
推 : 拍到的也抓不到 還要全民買單 賊頭反正無感 今天就算打85F 08/07 20:58
推 : 抓警察啦86F 08/07 20:58
→ : 死人我看也是全民(受害者)買單 有牌流氓不是喊假的87F 08/07 20:59
推 :88F 08/07 20:59
推 : 警渣呢?89F 08/07 20:59
→ : 又抓不到警察 消失的員警90F 08/07 21:00
推 : 人還不是不交出來91F 08/07 21:06
推 : 警察出來給我打阿 拎北貼30萬打你啦 幹92F 08/07 21:07
推 : 228查無兇手93F 08/07 21:12
推 : 垃圾警察94F 08/07 21:12
噓 : 幹 這樣才三十萬 他媽的之前八仙在靠腰什麼95F 08/07 21:13
推 : 民視記者蔡孟育之前陳雲林來時也是被警察K爆頭96F 08/07 21:19
推 : 之前打人的找到死不承認,上面也不懲處,找到有何用?97F 08/07 21:19
噓 : 紅明顯:北市府賠錢,但是行政院/警政署責任完全閃過98F 08/07 21:22
→ : 弄得像是北檢在跟政府機關套招一樣
→ : 弄得像是北檢在跟政府機關套招一樣
→ : 當時還一堆KMT狗奴護航,完全無視比例原則100F 08/07 21:24
推 : 葉玉藍表示 .....101F 08/07 21:30
推 :102F 08/07 21:31
→ : 但是違法執勤的垃圾沒得到應有的懲罰啊...103F 08/07 21:34
推 : 警察人呢???104F 08/07 21:38
推 : 推105F 08/07 21:39
推 : 請蔡英文放過警察106F 08/07 21:42
推 : 司法體系雖不完美,終究好過行政大怪獸 濫權警察吃屎107F 08/07 21:47
推 :108F 08/07 21:48
推 : KMT執政不意外109F 08/07 22:01
推 :110F 08/07 22:12
推 : 大頭照終於能換回來了QQ111F 08/07 22:21
→ : 全民買單賠償,警察全身而退?112F 08/07 22:27
→ : 從該分局警察獎勵金去扣,明天馬上就能知道是誰動手了113F 08/07 22:39
推 : 為什麼沒有人請蔡英文放過法院嗎?114F 08/07 22:43
推 : 幹 打人的警察到底死哪了115F 08/07 23:15
推 :116F 08/07 23:44
推 : 葉毓蘭還不出來放砲??117F 08/07 23:49
推 : 抓到了沒118F 08/07 23:53
→ : 警察抓到沒119F 08/07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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