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win95se.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11-20 19:10:36
看板 Baseball
作者 murray (無)
標題 [新聞] 認定義大不當扣薪 球員工會提告
時間 Wed Nov 19 17:02:03 2014



http://www.nownews.com/n/2014/11/19/1512893

林英傑、林其緯遭到義大犀牛釋出後,尋求球員工會協助爭取被不當扣除之薪水。球員工
會19日發出聲明表示,將於下週在高雄對義大球團提出民事訴訟。

球員工會新聞稿如下:

針對義大球員林英傑與林其緯遭義大球團不當扣薪一案,球員工會已委請律師,將於下週
代表林英傑與林其緯正式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整起不當扣薪事件,雖曾於10月2、9日經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進行勞資調解,義大球團卻單
方主張應交由聯盟進行仲裁,而拒絕主管機關之調解。對此,本會認為1、聯盟規章所訂
之仲裁委員會的架構,並不符合我國仲裁法仲裁機構的規定,2、聯盟目前沒有會長(代會
長) ,而受理仲裁之常務理事又皆為球團代表,再者,兩位當事人於調解後旋遭球團釋出
,於是決定直接提出民事訴訟。


針對義大主張扣薪乃依據合約及球團公佈的辦法,我們主張:(1)目前各球團使用的職業
棒球選手合約屬於定型化契約,應受民法就定型化契約的規範。而該合約之規定,球團得
片面減薪,已違法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而使該部分規定無效。(2)縱使依據選手合約,
球團所為減薪幅度、浮動薪資等措施仍應該先經勞資討論,且應該符合比例原則。(3)球
團公佈的辦法是片面公布,未經過球員事前參與亦未經過球員同意,不應該成為勞資雙方
勞動條件的約定。


末以,睽諸美國、日本職棒,皆無下放二軍(小聯盟)而有減薪或影響薪資的約定。且目前
中職其他球團也已主動廢除下放二軍扣薪的制度(或採取經勞資討論後簽署扣薪條件協議)
。 對於義大球員必須直接面對球團如此不當作為,而被迫走上司法途徑,球員工會將盡
全力為球員爭取權益,並將提供球員在之後生活上的必要照顧。


==
開戰!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196.35.21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seball/M.1416387726.A.7F7.html
Edison1174: 興農二世1F 11/19 17:02
rickychi: 水啦!!!時機對了嗎?2F 11/19 17:02
k33536: 球員穩贏的  資方只有拖延戰術可用3F 11/19 17:04
encorej77107: 最後一段在扯謊喔 統一今年明明還有下二軍扣薪4F 11/19 17:04
encorej77107: 或採取經勞資討論後簽署扣薪條件協議<--這跟2軍扣薪
encorej77107: 差在哪裡?????
gn00604767: 等判決結果吧7F 11/19 17:06
msekili: "其他球團也已主動廢除下放二軍扣薪的制度"?8F 11/19 17:06
LAKobeBryant: 加油9F 11/19 17:06
thirdlittle: 義大真夠爛10F 11/19 17:06
paso: 那句話後面還有個括弧阿~各位...11F 11/19 17:08
tom92186: e77是資方代表嗎?12F 11/19 17:08
jienan: 這才是工會該做的事13F 11/19 17:09
laihom0808: 差在EDA沒經過球員同意就扣超過比例的薪水14F 11/19 17:09
aalittle: 法院講啦15F 11/19 17:10
kimchimars: 工會加油!!!16F 11/19 17:12
jarry1007: 哼 別隊下二軍都沒扣 義大憑什麼扣薪?17F 11/19 17:12
hansingi: 義大也是做括號內的事 不過對球員來說這跟強迫減薪一樣18F 11/19 17:12
hansingi: 所以差別只是球員要不要出來吵而已
frf2pujols17: 空謝洗洗睡了XDDD20F 11/19 17:14
Skyblade: 義大還是轉賣吧21F 11/19 17:16
qazxswptt: 鄉民不是謝神猛吹捧嗎XD22F 11/19 17:16
bassonly: 水 戰吧23F 11/19 17:17
BenShiuan: 好像一開始合約沒簽這條 下半季才要人吞下去 #1KKFYIjL24F 11/19 17:17
ray2501: 加油25F 11/19 17:19
zinor: 告死這些無良資方,加油!26F 11/19 17:20
Serphim: 合約有規定 工會是說根據民法合約那條無效27F 11/19 17:20
jaguars33: 工會加油~28F 11/19 17:20
iamsamlin: 要告就多告一些球團,好像其他球團扣薪就合理合法29F 11/19 17:21
humaisme: 一開始合約沒寫怪誰? 怎麼沒別隊跳出來?30F 11/19 17:21
humaisme: 都是這普攏共隊球員跳出來  護航不用護那麼難看
ryrp: 泰山也要加入嗎32F 11/19 17:23
egghard29: 工會做事給推33F 11/19 17:23
encorej77107: 該合約之規定,球團得片面減薪,已違法民法第247條34F 11/19 17:23
encorej77107: 之1規定,而使該部分規定無效
humaisme: 走了老洪家爪迷現在又多了義和團36F 11/19 17:23
cooldidi500: 義大耶 524該你上場了37F 11/19 17:23
encorej77107: 說一開始沒寫的是  眼睛嗎38F 11/19 17:24
a2156700: "(或採取經勞資討論後簽署扣薪條件協議)"39F 11/19 17:25
encorej77107:                       ^沒看到40F 11/19 17:25
Solidsanke: 台灣職棒終於要開始醒了嗎?41F 11/19 17:26
LondonHairs: ===恭請蚌邪粉&資方打手e77大放厥詞==42F 11/19 17:28
gn00604767: 就不要被法院認證的無良資方,等判決結果出來就知道43F 11/19 17:29
LoveMakeLove:  讚!!!44F 11/19 17:30
rockyegg: 某人不是應該要砲打中職球團的嗎 還是因為謝跟小李同路?45F 11/19 17:30
reborn0301: 加油  繼續扯別隊救援46F 11/19 17:31
gn00604767: 這件事搞不好會影響到林旺衛的簽約意願47F 11/19 17:33
asstitle: 搞不好是只有義大把放二軍扣薪制度白紙黑字 其他是內規48F 11/19 17:36
Serphim: 只有義大白紙黑字的話 那不就等於告別隊穩贏49F 11/19 17:39
freezee: ww還好吧 謝對旅外禮遇有加 不像某領隊只會喊下週50F 11/19 17:40
a2156700: 搞不好內規已經寫在合約裡面呢 這樣也算勞資討論過了?51F 11/19 17:41
hansingi: 如果擺在合約裡 還簽暑扣薪協議幹麻52F 11/19 17:43
hansingi: 括號內那句 真要追究的話  不就是不合裡扣薪鐵證嗎
DarkKnight: 謝又黑了54F 11/19 17:45
jess730612: 謝法律專長終於有空間發揮過往都心戰喊話這次踢館來了55F 11/19 17:55
JimloveJill: 爛球隊還是收一收吧 建議EDA收起來 剩三隊打吧56F 11/19 18:10
flashturtle: 義大不意外阿57F 11/19 18:10
chemikelvin: 特別選秀 獅:高國輝 象:林益全 猿:胡金龍58F 11/19 18:13
lostkimo: EDA是輸定了,只是球員的職業生涯不知道能不能延續了。59F 11/19 18:19
fuyako: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60F 11/19 18:35
Skyblade: 就怕最後是 球員贏了訴訟、卻輸了舞台   義大根本....61F 11/19 18:35
fuzzel: 也給後面的球員提了一個範本在哪裡,早晚還是要解決,加油62F 11/19 18:52
abc53: 推63F 11/19 19:10
joan0302: 某些人真的頗呵!第五隊都生不出來了,還要人家解散,義64F 11/19 19:15
joan0302: 大若不玩,又沒有大家崇拜的鎮神,是要再如何生出另外一
bigsun0709: e77要護航多準備些功課吧 結果上次有人整理其他隊的66F 11/19 19:16
bigsun0709: 扣薪新聞 根本早廢掉了
joan0302: 隊68F 11/19 19:17
bxxl: 輸贏頂多幾百萬,最好是會因為這樣就把幾億的投資放棄掉69F 11/19 19:26
a758688009: 要變法院認證的惡質球團了70F 11/19 20:00
flameteru: 救援點+171F 11/19 21:11
O97: 球員工會終於硬起來了 XD72F 11/20 00:14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573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Z_sports
作者 murray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