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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蔡瑞麟律師參選台北市勞動局長政見
時間 Sun Dec 7 01:03:00 2014
蔡律師真的是位很熱心的顧問
以下是他的簡歷和政見,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
蔡瑞麟個人簡歷
姓名:蔡瑞麟
現職:律師、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顧問、調解委員、仲裁委員、 主任仲裁委員
學歷
世新編輯採訪科畢業(1986-1990)
東吳大學政治系肄業(1992-1993)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畢業(1993-1996)
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肄業(2006-2007)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畢業(2008-2014) ** 研究論文題目:論離職後競業禁止契約
之獨立性
經歷
執業律師(2000-2014)
台北縣政府法律顧問
新北市政府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主任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仲裁委員
新北市政府主任仲裁委員
職業棒球球員工會法律顧問
前言
專研勞工法領域超過15年,在台北市勞動局、新北市勞工局有多年經驗的蔡瑞麟律師,決
定參選台北市勞動局局長,他想要把勞動局從單純解決勞資紛爭的機構,轉變成積極預防
問題的單位,並且希望能夠結低薪派遣、壓低青年薪資的不合理現況,幫助年輕世代翻身
。
定參選台北市勞動局局長,他想要把勞動局從單純解決勞資紛爭的機構,轉變成積極預防
問題的單位,並且希望能夠結低薪派遣、壓低青年薪資的不合理現況,幫助年輕世代翻身
。
蔡瑞麟表示,看到很多人投入參選,是一件好事,但他覺得目前的參選人未能真正掌握到
「勞動局在做什麼」,反而都是以工會主軸,沒有從勞動法的角度提出解決方案,經過長
考後,決定參選,讓法律解決問題,把台北市勞動局打造成一個全面、預防性的機構。
「勞動局在做什麼」,反而都是以工會主軸,沒有從勞動法的角度提出解決方案,經過長
考後,決定參選,讓法律解決問題,把台北市勞動局打造成一個全面、預防性的機構。
背景資料
現今勞資爭議案件之勞方,多為未加入工會勞工
2012年,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的勞資爭議案件共4115件,涉及爭議人數12166人。2013,台
北市政府勞動局的勞資爭議案件共5226件,涉及爭議人數6516人。也就是說,平均一天勞
動局要處理17件勞資爭議案件,涉及人數比工會人數還多。
北市政府勞動局的勞資爭議案件共5226件,涉及爭議人數6516人。也就是說,平均一天勞
動局要處理17件勞資爭議案件,涉及人數比工會人數還多。
並不是說工會不重要,而是現在從遴選委員到候選人,都在談工會、迻言增加工會、勞資
談判籌碼,請問:具體的措施在那裡?我想,只有我能提出利用工作規則的備查來促成勞
資會議,勉強有可能促成中型企業組織工會,除此之外,有誰能說出一個具體作法可以促
進工會的?
談判籌碼,請問:具體的措施在那裡?我想,只有我能提出利用工作規則的備查來促成勞
資會議,勉強有可能促成中型企業組織工會,除此之外,有誰能說出一個具體作法可以促
進工會的?
工會議題有多重要,看看勞資爭議案件的比例就知道了。 2013年全國共有23927件勞資爭
議,涉及工會的身分及保護等爭議的,只有3件。而按照主計處的統計,2013年的爭議人
數涉及率是4.12%/人,也就是說,每一百個勞工,就有四個以上會發生勞資爭議,而這
只是曾提出調解申請的數字,實際上的人數,可能在百分之十以上,也就是說,每一百人
,就有十個人會遇到勞資爭議。
議,涉及工會的身分及保護等爭議的,只有3件。而按照主計處的統計,2013年的爭議人
數涉及率是4.12%/人,也就是說,每一百個勞工,就有四個以上會發生勞資爭議,而這
只是曾提出調解申請的數字,實際上的人數,可能在百分之十以上,也就是說,每一百人
,就有十個人會遇到勞資爭議。
如果施政的資源有先後、孰輕孰重,這樣一比,就很明顯了吧?
六大政見
政見一:打破青年奴隸制,禁止脫法派遣
現在年輕人普遍有低薪及工作不穩定的問題,所得連自己都養不起。其中,最大的問題是
業者非法派遣或使用派遣。
派遣在法律上是三方關係,理論上,是派遣公司與被派遣人員有僱傭關係,而與要派公司
則無,但指揮監督者卻是要派公司所控制。
要解決派遣的問題,不止是政府機關帶頭減少或禁止使用派遣即可。派遣往往是法律上的
脫法行為,必須使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勞動局一方面應該積極認定派遣人員與實際雇主的
僱傭關係,一方面要從派遣的源頭:人力派遣公司查起。勞動局應設立新的檢舉或吹哨者
專線,一旦發現假派遣真規避的脫法行為,利用勞動檢查來施加壓力,改善此一現狀。
脫法行為,必須使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勞動局一方面應該積極認定派遣人員與實際雇主的
僱傭關係,一方面要從派遣的源頭:人力派遣公司查起。勞動局應設立新的檢舉或吹哨者
專線,一旦發現假派遣真規避的脫法行為,利用勞動檢查來施加壓力,改善此一現狀。
在派遣關係上,一般多指責要派公司的不是,事實上,這些人力派遣公司及背後的企業顧
問管理公司,才是問題所在。重點在於對於這些公司的調查,才是解決此一問題之要。
政見二:工作規則審查權歸還勞工,促成勞資會議、萌生工會
由於勞動基準法規定工作規則應送主管機關「核備」,所以,實務上對於事業單位送到勞
工局的工作規則,有兩種作法:
1.簡單看過,只要不太違反勞基法,即回覆公文准予備查(意思是說:我收到了) 2.認
真地審查,一有與勞基法不同的文字,即要求修改。結果就是:事業單位的工作規則,只
是重覆勞基法的內容。
真地審查,一有與勞基法不同的文字,即要求修改。結果就是:事業單位的工作規則,只
是重覆勞基法的內容。
這兩種方法都不好。勞動局應該利用核備(注意,這兩個字與大法官認為要實質審查的第
84-1條是兩樣兩個字)的機會,管制事業單位的勞動條件。然而,為何會出現上述兩種作
法,是因為勞動局的公務員不可能完全了解該事業單位的現狀。所以,我主張把審查權還
給從業人員。
84-1條是兩樣兩個字)的機會,管制事業單位的勞動條件。然而,為何會出現上述兩種作
法,是因為勞動局的公務員不可能完全了解該事業單位的現狀。所以,我主張把審查權還
給從業人員。
方法是:要求事業單位送審工作規則時,附上公開工作規則的證據,及勞方的同意書(這
個部分可以彈性運用,例如百分之百或百分之五十)。
法理上的依據是:工作規則為勞動契約的一部分,簽立或變更皆須有勞方的同意,所以,
勞動法可以依此要求雇主提出勞工的同意書。
效果:雇主為取得勞工的同意書,必須先給勞工同意,如果有困難或勞工不同意,勞動局
可以協助勞資雙方在勞動局開勞資會議,這樣就能使法律有規定、但實務上很難使用的勞
資會議,有可能實踐。而勞資會議正是成立企業工會的初期必要步驟!
可以協助勞資雙方在勞動局開勞資會議,這樣就能使法律有規定、但實務上很難使用的勞
資會議,有可能實踐。而勞資會議正是成立企業工會的初期必要步驟!
政見三:預防爭議,間接達成勞動契約預審
其實勞動局並沒有事先預審勞動契約的權利,但是,勞工來問法律問題,總是在已終止勞
動契約或是發生爭議之後。為了防微杜漸,可利用以下方式,「間接」達到勞動契約預審
的目的。
動契約或是發生爭議之後。為了防微杜漸,可利用以下方式,「間接」達到勞動契約預審
的目的。
1. 要求雇主簽約時必須給副本
目前實務上,大部分的雇主與勞方簽約後,不會給勞方副本。勞動局將大力宣導這樣並不
公平,並要求雇主與勞方簽署任何文件後,都要給勞方副本。
2. 設檢舉專線糾正雇主不給副本
在勞動局內設專線、檢舉網頁及email,請勞工朋友若公司簽約不給副本,會將該公司設
為優先勞動檢查的對象,並去電說明給勞方契約副本的必要。
3. 開契約預審窗口
勞動局會設一個窗口,以email或面談,請勞工朋友傳送或攜帶契約,我們會請律師分析
告訴勞工朋友這個契約有什麼問題、有什麼陷阱,減少事後解決的情形。
4. 分析大量契約解決雇主的法律問題
上述方法,勞動局會蒐集到很多契約,透過整理及分析,可以知道雇主常犯的錯誤是什麼
,勞動局可以依之形成政策、並針對問題廣泛教育雇主法律正確的適用。
政見四:改善勞資調解程序、加強調解委員能力
一、背景:
台北市勞動局一年要處理大約六千件勞資爭議,換算起來大約每一天要處理十五件。如果
處理不好,不但勞資關係破滅,雙方也會對簿公堂。而勞動局依法要補助涉訟勞工裁判費
、律師費、如果是主張僱傭關係存在的案件,甚至要補助他生活費。無論是現今勞動局的
施政計劃,或是其他候選人的政見,都是要加強協助法律扶助。我認為,與其花預算在法
律扶助上,不如改進調解程序及調解委員的能力,一方面市政可以多省一些支出、二方面
可以減少勞資雙方跑法院的程序上不利益,讓雙方都能省下時間增加勞動力及生產力、三
方面能維持更多人在就業市場上,降低失業率。
處理不好,不但勞資關係破滅,雙方也會對簿公堂。而勞動局依法要補助涉訟勞工裁判費
、律師費、如果是主張僱傭關係存在的案件,甚至要補助他生活費。無論是現今勞動局的
施政計劃,或是其他候選人的政見,都是要加強協助法律扶助。我認為,與其花預算在法
律扶助上,不如改進調解程序及調解委員的能力,一方面市政可以多省一些支出、二方面
可以減少勞資雙方跑法院的程序上不利益,讓雙方都能省下時間增加勞動力及生產力、三
方面能維持更多人在就業市場上,降低失業率。
其實,我認為大部分的雇主都是講理的,勞工更是如此。大部分的不能解開的勞資爭議,
都是因為對法律適用的不認識不熟悉、或是不肖的企管顧問公司提供不合法的規避法律的
管道。如果能清楚地跟雙方解釋法律的適用,並且讓雇主相信你的解釋權威,不但可以解
決現有的勞資爭議,將來雇主也不容易再犯相同的錯誤。除了解決個案的問題,更能逐步
降低勞資爭議的可能。這就是我的施政理念:以個案來解決通案的問題!
都是因為對法律適用的不認識不熟悉、或是不肖的企管顧問公司提供不合法的規避法律的
管道。如果能清楚地跟雙方解釋法律的適用,並且讓雇主相信你的解釋權威,不但可以解
決現有的勞資爭議,將來雇主也不容易再犯相同的錯誤。除了解決個案的問題,更能逐步
降低勞資爭議的可能。這就是我的施政理念:以個案來解決通案的問題!
每年度勞資爭議事件分類
二、方法:
方法上,分成二部分。
第一:增進效率
按照勞資爭議處理法,遇到勞資爭議,要召開調解會議前,須先調查事實。然而,實務上
,因為人力的不足,而且,讓勞資雙方跑二趟極為不便民。所以,總是在調解時,順便調
查事實。
,因為人力的不足,而且,讓勞資雙方跑二趟極為不便民。所以,總是在調解時,順便調
查事實。
只是這樣的作法,不但遊走在法律邊緣,也非立法原意。而且,讓調解人整理事實,是浪
費在法律上有專業、在談判上有能力的調解委員的心力,如果可以將調查事實的部分,在
同一天開會的前半段,由調查員調查清楚雙方的爭執及不爭執的點,並記載於事實欄上。
調解員在後半段接手,就可以依調查的事實,直接闡述法律的適用,並告知後果。這樣,
可以使一個調解員理論上一天最多只能調四個案件,變成六至八個案件。
費在法律上有專業、在談判上有能力的調解委員的心力,如果可以將調查事實的部分,在
同一天開會的前半段,由調查員調查清楚雙方的爭執及不爭執的點,並記載於事實欄上。
調解員在後半段接手,就可以依調查的事實,直接闡述法律的適用,並告知後果。這樣,
可以使一個調解員理論上一天最多只能調四個案件,變成六至八個案件。
第二:增進法律知識
除了程序上的改進以外,更要加強調解委員的法律能力。
目前勞動部及勞動局,對於調解委員的資格、進修辦法,都有規定。理論上所有的調解委
員應該可以透過進修逐年進步。但是,進修課程已流於形式,甚至變成調解委員們聯誼放
鬆的聚會。有必要針對課程內容重新設計,修改評量標準,並且增加自修的方法。
員應該可以透過進修逐年進步。但是,進修課程已流於形式,甚至變成調解委員們聯誼放
鬆的聚會。有必要針對課程內容重新設計,修改評量標準,並且增加自修的方法。
在這十五年來的觀察,自己也長年擔任調解員的評審。調解員的法律能力的不足,不在於
勞動法不熟,而是對於更基本的民法不熟。
這是勞動法界長期以來普遍的缺失:誤以為勞動契約或勞動基準法與民法無關。實則,民
法是勞動契約的理論基礎,重複上勞動法的課程,對於調解員們當然會覺得無趣,而且進
步有限。要改進課程內容最好的方法,是教導他們民法的基礎理論,從民法的觀念來思考
勞動法,就能更清楚勞動法的真諦。
法是勞動契約的理論基礎,重複上勞動法的課程,對於調解員們當然會覺得無趣,而且進
步有限。要改進課程內容最好的方法,是教導他們民法的基礎理論,從民法的觀念來思考
勞動法,就能更清楚勞動法的真諦。
評量方法的改進,主要是以是非題及實務案例題目為主。事實上,是非題比選擇題更難,
更需要正確的法律思維。實務案例是經設計的簡單於國家考試的實例題,目前是了解調解
員的思維方法及路徑。
更需要正確的法律思維。實務案例是經設計的簡單於國家考試的實例題,目前是了解調解
員的思維方法及路徑。
增加自修的方法,則是局裡出的刊物及文宣,改變成按月整理法院判決評釋,由編輯選擇
重要的判決,交由局裡的顧問律師及義務律師們評釋。使調解員可以跟上最新的實務見解
,並且習慣於法院的用語、思考方法。
重要的判決,交由局裡的顧問律師及義務律師們評釋。使調解員可以跟上最新的實務見解
,並且習慣於法院的用語、思考方法。
政見五:主動發現問題,資訊全面勾稽
勞動局將設計一種表格,讓負責調解的科員及調解人填寫,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勞方職位
、爭議標的、調解方案、終止事由、結論、調解人的法律判斷。終止事由與就業資訊對照
,就可能找出公司的問題。很多有勞資爭議的公司都是慣犯,只要勞方因程序的麻煩而退
讓,或資方對法律了解不夠,下一次還是會犯相同錯誤。資訊應全面檢查勾稽,利用勞動
檢查及教育,使雇主不再犯相同的錯誤。也能了解現今勞動市場的困難,進而預防問題的
發生。
、爭議標的、調解方案、終止事由、結論、調解人的法律判斷。終止事由與就業資訊對照
,就可能找出公司的問題。很多有勞資爭議的公司都是慣犯,只要勞方因程序的麻煩而退
讓,或資方對法律了解不夠,下一次還是會犯相同錯誤。資訊應全面檢查勾稽,利用勞動
檢查及教育,使雇主不再犯相同的錯誤。也能了解現今勞動市場的困難,進而預防問題的
發生。
例如,從積欠工資案件勾稽,可預防有財務問題的公司發生大量解僱。處理職業災害案件
,可回頭看看公司是否有職災通報、是否應該主動實施勞動檢查。處理加班費案件,可知
道工作時間及勞動條件是否合理,並回頭檢視工作規則。全面資訊化,不是只把問題當個
案。資訊分析還可以了解就業市場的需求,將企業的人材需求趨勢,告訴轄區內的學校,
減少所學非所用的情形。
,可回頭看看公司是否有職災通報、是否應該主動實施勞動檢查。處理加班費案件,可知
道工作時間及勞動條件是否合理,並回頭檢視工作規則。全面資訊化,不是只把問題當個
案。資訊分析還可以了解就業市場的需求,將企業的人材需求趨勢,告訴轄區內的學校,
減少所學非所用的情形。
政見六:社會企業與庇護工場,應依身心障礙者之需求併行
今年9月29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告,自即日起停止受理申請庇護工場立案設立許可。
原因是認為「需求趨平」。雖然可專案受理,卻明顯要改用「輔助而非補助」的「社會企
業」取代庇護工場。身障礙者須經職業輔導評量,評估適合庇護就業,才能進入庇護工場
,但也需要工場願意收。因為庇護工場有營業壓力,通常只願意收能力較好的身障者,以
致於缺額難以補足,這並不是需求趨平。
原因是認為「需求趨平」。雖然可專案受理,卻明顯要改用「輔助而非補助」的「社會企
業」取代庇護工場。身障礙者須經職業輔導評量,評估適合庇護就業,才能進入庇護工場
,但也需要工場願意收。因為庇護工場有營業壓力,通常只願意收能力較好的身障者,以
致於缺額難以補足,這並不是需求趨平。
同時在停止受理申請庇護工場之立案許可後,又推出全國首創的「社會企業」,在社會局
已為身心障礙者特別建立一棟大樓後,勞動局又同樣建另一棟為身障者設立的大樓,恐有
形成蚊子館的可能。而且得標者只須繳納 650 萬權利金,且只聘用 30 名身心障礙者。
事實上,庇護工場與社會企業的功能不同,社會企業重在商業營利。且庇護工場係依法規
定的就業服務之一,不宜輕易以「全國首創」的自治法規取代。
已為身心障礙者特別建立一棟大樓後,勞動局又同樣建另一棟為身障者設立的大樓,恐有
形成蚊子館的可能。而且得標者只須繳納 650 萬權利金,且只聘用 30 名身心障礙者。
事實上,庇護工場與社會企業的功能不同,社會企業重在商業營利。且庇護工場係依法規
定的就業服務之一,不宜輕易以「全國首創」的自治法規取代。
附錄
為什麼要做勞動契約預審?
從事勞工律師十五年,在從未間斷的勞工局義務法律服務時,常常要幫勞工朋友們審查契
約,但那總是已經發生問題之後的事了。
為了要預防更多的勞資爭議,最好的辦法是在發生爭議之前,預先審閱雙方的契約。
然而,法律並未賦予勞動局這樣的公權力。所以必須要用其他的方法達成這個目的。
然而,法律並未賦予勞動局這樣的公權力。所以必須要用其他的方法達成這個目的。
方法:宣導事業單位與勞方簽訂任何文件、契約,都必須要給勞方一份副本。 對於一般
人來說,簽約時一方一份是再合理不過的事了。但是,勞資實務上,剛好相反,大部分的
雇主在簽完約之後,就由人事主管收執,而沒有給勞方副本。我們鼓勵勞工向資方索取副
本,如果資方不給,請他來勞動局檢舉,勞動局將派人作勞動檢查,或去函要求改進。
雇主在簽完約之後,就由人事主管收執,而沒有給勞方副本。我們鼓勵勞工向資方索取副
本,如果資方不給,請他來勞動局檢舉,勞動局將派人作勞動檢查,或去函要求改進。
效果:要問問題之前,總是要有契約在手。藉由以上方法,可以使勞工取得副本,我們進
一步鼓勵勞方在簽約之前或之後,以email或面談的方式,讓局裡幫忙粗略審查合約,就
可以達成契約預審的目的,也能防止大量的勞資爭議。
一步鼓勵勞方在簽約之前或之後,以email或面談的方式,讓局裡幫忙粗略審查合約,就
可以達成契約預審的目的,也能防止大量的勞資爭議。
完整政見 請看:
http://arny.gitbooks.io/arnypolicy2014/content/
序:參選動機 | 勞權律師蔡瑞麟【2014台北市勞動局長參選】政見簡述 我的政見著重在百分九十五非工會的就業人口的照顧上,希望其他候選人能跟進,而非全以工會為主 。因此,施政將有六大方向;這六大方向最終目標為輔導鼓勵企業籌組工會、提昇勞資糾紛調解效率、加強局內全面資訊化勾稽以強化服務品質、保護身心障礙者、避免脫法行為,以期能建立一個預防勝於治療的台北市勞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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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7885382.A.A9E.html
→ : 我在想 ..論文題目跟國家發展的關連在哪 1F 12/07 01:04
推 : 投了2F 12/07 01:04
推 : 推3F 12/07 01:05
推 : 他在職棒的時候風評似乎不是很好4F 12/07 01:06
推 : 這人好像不錯,有滿多實務經驗的5F 12/07 01:06
推 : 推阿尼6F 12/07 01:06
→ : 越來越多人才冒出來了7F 12/07 01:06
推 : 這位也蠻有料的感覺8F 12/07 01:07
推 : 國發所=法政經整合研究9F 12/07 01:08
推 : 希望不要又是寫一堆高空 然後實際上跟財團一鼻孔出氣10F 12/07 01:09
推 : 了解11F 12/07 01:10
推 : 如果有來亂的 最後市政府公佈拒絕原因的時候會很有趣12F 12/07 01:12
推 : 也太難選了吧,會不會有別人先跑去挖角XD13F 12/07 01:12
推 : 這政見好棒喔 看第ㄧ條要投他了 二三條也是改革陋習14F 12/07 01:17
推 : 別在台北了 他應該來新竹管管竹科那些慣老闆
推 : 別在台北了 他應該來新竹管管竹科那些慣老闆
推 : 推16F 12/07 01:20
推 : 推17F 12/07 01:21
推 : 政見不錯 推18F 12/07 01:36
推 : 推20F 12/07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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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大推23F 12/07 05:40
推 :24F 12/07 05:45
推 : 高手本來就一堆~但誰銀子是鐵做的~人心是肉做的~25F 12/07 05:57
→ : 好詳細26F 12/07 08:08
→ : 美國市長這樣搞,民眾直接叫你辭職算了。那大家都憑誠意熱27F 12/07 08:38
→ : 心就當醫生好了,進開刀房連開刀麻醉都遴選後再動作。
→ : 心就當醫生好了,進開刀房連開刀麻醉都遴選後再動作。
推 : 有實務經驗 有立論基礎 感覺還不錯29F 12/07 08:47
→ : 他用批踢踢也很多年了,而且今天就有上站。30F 12/07 09:35
→ : 政見一堆不如請遇過他當勞資調解委員的勞工發表感想吧 科科31F 12/07 11:25
推 : 聽說新北市的勞檢不是很好內32F 12/07 11:30
推 : 他的政見比較適合參選勞動署長 不是勞動局長33F 12/07 11:49
推 : 推蔡律師!34F 12/0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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