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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12-07 22:22:5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abregas4 (Cesc4ever)
標題 [爆卦] 蔡瑞麟律師參選台北市勞動局長政見
時間 Sun Dec  7 01:03:00 2014



蔡律師真的是位很熱心的顧問

以下是他的簡歷和政見,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

蔡瑞麟個人簡歷

姓名:蔡瑞麟

現職:律師、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顧問、調解委員、仲裁委員、 主任仲裁委員

學歷

世新編輯採訪科畢業(1986-1990)
東吳大學政治系肄業(1992-1993)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畢業(1993-1996)
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肄業(2006-2007)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畢業(2008-2014) ** 研究論文題目:論離職後競業禁止契約
之獨立性

經歷

執業律師(2000-2014)
台北縣政府法律顧問
新北市政府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主任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仲裁委員
新北市政府主任仲裁委員
職業棒球球員工會法律顧問


前言

專研勞工法領域超過15年,在台北市勞動局、新北市勞工局有多年經驗的蔡瑞麟律師,決
定參選台北市勞動局局長,他想要把勞動局從單純解決勞資紛爭的機構,轉變成積極預防
問題的單位,並且希望能夠結低薪派遣、壓低青年薪資的不合理現況,幫助年輕世代翻身


蔡瑞麟表示,看到很多人投入參選,是一件好事,但他覺得目前的參選人未能真正掌握到
「勞動局在做什麼」,反而都是以工會主軸,沒有從勞動法的角度提出解決方案,經過長
考後,決定參選,讓法律解決問題,把台北市勞動局打造成一個全面、預防性的機構。


背景資料

現今勞資爭議案件之勞方,多為未加入工會勞工

2012年,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的勞資爭議案件共4115件,涉及爭議人數12166人。2013,台
北市政府勞動局的勞資爭議案件共5226件,涉及爭議人數6516人。也就是說,平均一天勞
動局要處理17件勞資爭議案件,涉及人數比工會人數還多。


並不是說工會不重要,而是現在從遴選委員到候選人,都在談工會、迻言增加工會、勞資
談判籌碼,請問:具體的措施在那裡?我想,只有我能提出利用工作規則的備查來促成勞
資會議,勉強有可能促成中型企業組織工會,除此之外,有誰能說出一個具體作法可以促
進工會的?


工會議題有多重要,看看勞資爭議案件的比例就知道了。 2013年全國共有23927件勞資爭
議,涉及工會的身分及保護等爭議的,只有3件。而按照主計處的統計,2013年的爭議人
數涉及率是4.12%/人,也就是說,每一百個勞工,就有四個以上會發生勞資爭議,而這
只是曾提出調解申請的數字,實際上的人數,可能在百分之十以上,也就是說,每一百人
,就有十個人會遇到勞資爭議。


如果施政的資源有先後、孰輕孰重,這樣一比,就很明顯了吧?

六大政見

政見一:打破青年奴隸制,禁止脫法派遣

現在年輕人普遍有低薪及工作不穩定的問題,所得連自己都養不起。其中,最大的問題是
業者非法派遣或使用派遣。

派遣在法律上是三方關係,理論上,是派遣公司與被派遣人員有僱傭關係,而與要派公司
則無,但指揮監督者卻是要派公司所控制。

要解決派遣的問題,不止是政府機關帶頭減少或禁止使用派遣即可。派遣往往是法律上的
脫法行為,必須使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勞動局一方面應該積極認定派遣人員與實際雇主的
僱傭關係,一方面要從派遣的源頭:人力派遣公司查起。勞動局應設立新的檢舉或吹哨者
專線,一旦發現假派遣真規避的脫法行為,利用勞動檢查來施加壓力,改善此一現狀。


在派遣關係上,一般多指責要派公司的不是,事實上,這些人力派遣公司及背後的企業顧
問管理公司,才是問題所在。重點在於對於這些公司的調查,才是解決此一問題之要。

政見二:工作規則審查權歸還勞工,促成勞資會議、萌生工會

由於勞動基準法規定工作規則應送主管機關「核備」,所以,實務上對於事業單位送到勞
工局的工作規則,有兩種作法:

1.簡單看過,只要不太違反勞基法,即回覆公文准予備查(意思是說:我收到了) 2.認
真地審查,一有與勞基法不同的文字,即要求修改。結果就是:事業單位的工作規則,只
是重覆勞基法的內容。


這兩種方法都不好。勞動局應該利用核備(注意,這兩個字與大法官認為要實質審查的第
84-1條是兩樣兩個字)的機會,管制事業單位的勞動條件。然而,為何會出現上述兩種作
法,是因為勞動局的公務員不可能完全了解該事業單位的現狀。所以,我主張把審查權還
給從業人員。


方法是:要求事業單位送審工作規則時,附上公開工作規則的證據,及勞方的同意書(這
個部分可以彈性運用,例如百分之百或百分之五十)。

法理上的依據是:工作規則為勞動契約的一部分,簽立或變更皆須有勞方的同意,所以,
勞動法可以依此要求雇主提出勞工的同意書。

效果:雇主為取得勞工的同意書,必須先給勞工同意,如果有困難或勞工不同意,勞動局
可以協助勞資雙方在勞動局開勞資會議,這樣就能使法律有規定、但實務上很難使用的勞
資會議,有可能實踐。而勞資會議正是成立企業工會的初期必要步驟!


政見三:預防爭議,間接達成勞動契約預審

其實勞動局並沒有事先預審勞動契約的權利,但是,勞工來問法律問題,總是在已終止勞
動契約或是發生爭議之後。為了防微杜漸,可利用以下方式,「間接」達到勞動契約預審
的目的。


1. 要求雇主簽約時必須給副本

目前實務上,大部分的雇主與勞方簽約後,不會給勞方副本。勞動局將大力宣導這樣並不
公平,並要求雇主與勞方簽署任何文件後,都要給勞方副本。

2. 設檢舉專線糾正雇主不給副本

在勞動局內設專線、檢舉網頁及email,請勞工朋友若公司簽約不給副本,會將該公司設
為優先勞動檢查的對象,並去電說明給勞方契約副本的必要。

3. 開契約預審窗口

勞動局會設一個窗口,以email或面談,請勞工朋友傳送或攜帶契約,我們會請律師分析
告訴勞工朋友這個契約有什麼問題、有什麼陷阱,減少事後解決的情形。

4. 分析大量契約解決雇主的法律問題

上述方法,勞動局會蒐集到很多契約,透過整理及分析,可以知道雇主常犯的錯誤是什麼
,勞動局可以依之形成政策、並針對問題廣泛教育雇主法律正確的適用。


政見四:改善勞資調解程序、加強調解委員能力

一、背景:

台北市勞動局一年要處理大約六千件勞資爭議,換算起來大約每一天要處理十五件。如果
處理不好,不但勞資關係破滅,雙方也會對簿公堂。而勞動局依法要補助涉訟勞工裁判費
、律師費、如果是主張僱傭關係存在的案件,甚至要補助他生活費。無論是現今勞動局的
施政計劃,或是其他候選人的政見,都是要加強協助法律扶助。我認為,與其花預算在法
律扶助上,不如改進調解程序及調解委員的能力,一方面市政可以多省一些支出、二方面
可以減少勞資雙方跑法院的程序上不利益,讓雙方都能省下時間增加勞動力及生產力、三
方面能維持更多人在就業市場上,降低失業率。


其實,我認為大部分的雇主都是講理的,勞工更是如此。大部分的不能解開的勞資爭議,
都是因為對法律適用的不認識不熟悉、或是不肖的企管顧問公司提供不合法的規避法律的
管道。如果能清楚地跟雙方解釋法律的適用,並且讓雇主相信你的解釋權威,不但可以解
決現有的勞資爭議,將來雇主也不容易再犯相同的錯誤。除了解決個案的問題,更能逐步
降低勞資爭議的可能。這就是我的施政理念:以個案來解決通案的問題!


每年度勞資爭議事件分類

二、方法:

方法上,分成二部分。

第一:增進效率

按照勞資爭議處理法,遇到勞資爭議,要召開調解會議前,須先調查事實。然而,實務上
,因為人力的不足,而且,讓勞資雙方跑二趟極為不便民。所以,總是在調解時,順便調
查事實。


只是這樣的作法,不但遊走在法律邊緣,也非立法原意。而且,讓調解人整理事實,是浪
費在法律上有專業、在談判上有能力的調解委員的心力,如果可以將調查事實的部分,在
同一天開會的前半段,由調查員調查清楚雙方的爭執及不爭執的點,並記載於事實欄上。
調解員在後半段接手,就可以依調查的事實,直接闡述法律的適用,並告知後果。這樣,
可以使一個調解員理論上一天最多只能調四個案件,變成六至八個案件。


第二:增進法律知識

除了程序上的改進以外,更要加強調解委員的法律能力。

目前勞動部及勞動局,對於調解委員的資格、進修辦法,都有規定。理論上所有的調解委
員應該可以透過進修逐年進步。但是,進修課程已流於形式,甚至變成調解委員們聯誼放
鬆的聚會。有必要針對課程內容重新設計,修改評量標準,並且增加自修的方法。


在這十五年來的觀察,自己也長年擔任調解員的評審。調解員的法律能力的不足,不在於
勞動法不熟,而是對於更基本的民法不熟。

這是勞動法界長期以來普遍的缺失:誤以為勞動契約或勞動基準法與民法無關。實則,民
法是勞動契約的理論基礎,重複上勞動法的課程,對於調解員們當然會覺得無趣,而且進
步有限。要改進課程內容最好的方法,是教導他們民法的基礎理論,從民法的觀念來思考
勞動法,就能更清楚勞動法的真諦。


評量方法的改進,主要是以是非題及實務案例題目為主。事實上,是非題比選擇題更難,
更需要正確的法律思維。實務案例是經設計的簡單於國家考試的實例題,目前是了解調解
員的思維方法及路徑。


增加自修的方法,則是局裡出的刊物及文宣,改變成按月整理法院判決評釋,由編輯選擇
重要的判決,交由局裡的顧問律師及義務律師們評釋。使調解員可以跟上最新的實務見解
,並且習慣於法院的用語、思考方法。


政見五:主動發現問題,資訊全面勾稽

勞動局將設計一種表格,讓負責調解的科員及調解人填寫,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勞方職位
、爭議標的、調解方案、終止事由、結論、調解人的法律判斷。終止事由與就業資訊對照
,就可能找出公司的問題。很多有勞資爭議的公司都是慣犯,只要勞方因程序的麻煩而退
讓,或資方對法律了解不夠,下一次還是會犯相同錯誤。資訊應全面檢查勾稽,利用勞動
檢查及教育,使雇主不再犯相同的錯誤。也能了解現今勞動市場的困難,進而預防問題的
發生。


例如,從積欠工資案件勾稽,可預防有財務問題的公司發生大量解僱。處理職業災害案件
,可回頭看看公司是否有職災通報、是否應該主動實施勞動檢查。處理加班費案件,可知
道工作時間及勞動條件是否合理,並回頭檢視工作規則。全面資訊化,不是只把問題當個
案。資訊分析還可以了解就業市場的需求,將企業的人材需求趨勢,告訴轄區內的學校,
減少所學非所用的情形。


政見六:社會企業與庇護工場,應依身心障礙者之需求併行

今年9月29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告,自即日起停止受理申請庇護工場立案設立許可。
原因是認為「需求趨平」。雖然可專案受理,卻明顯要改用「輔助而非補助」的「社會企
業」取代庇護工場。身障礙者須經職業輔導評量,評估適合庇護就業,才能進入庇護工場
,但也需要工場願意收。因為庇護工場有營業壓力,通常只願意收能力較好的身障者,以
致於缺額難以補足,這並不是需求趨平。


同時在停止受理申請庇護工場之立案許可後,又推出全國首創的「社會企業」,在社會局
已為身心障礙者特別建立一棟大樓後,勞動局又同樣建另一棟為身障者設立的大樓,恐有
形成蚊子館的可能。而且得標者只須繳納 650 萬權利金,且只聘用 30 名身心障礙者。
事實上,庇護工場與社會企業的功能不同,社會企業重在商業營利。且庇護工場係依法規
定的就業服務之一,不宜輕易以「全國首創」的自治法規取代。


附錄

為什麼要做勞動契約預審?

從事勞工律師十五年,在從未間斷的勞工局義務法律服務時,常常要幫勞工朋友們審查契
約,但那總是已經發生問題之後的事了。

為了要預防更多的勞資爭議,最好的辦法是在發生爭議之前,預先審閱雙方的契約。

然而,法律並未賦予勞動局這樣的公權力。所以必須要用其他的方法達成這個目的。


方法:宣導事業單位與勞方簽訂任何文件、契約,都必須要給勞方一份副本。 對於一般

人來說,簽約時一方一份是再合理不過的事了。但是,勞資實務上,剛好相反,大部分的
雇主在簽完約之後,就由人事主管收執,而沒有給勞方副本。我們鼓勵勞工向資方索取副
本,如果資方不給,請他來勞動局檢舉,勞動局將派人作勞動檢查,或去函要求改進。


效果:要問問題之前,總是要有契約在手。藉由以上方法,可以使勞工取得副本,我們進
一步鼓勵勞方在簽約之前或之後,以email或面談的方式,讓局裡幫忙粗略審查合約,就
可以達成契約預審的目的,也能防止大量的勞資爭議。



完整政見 請看:
http://arny.gitbooks.io/arnypolicy2014/content/
序:參選動機 | 勞權律師蔡瑞麟【2014台北市勞動局長參選】政見簡述 我的政見著重在百分九十五非工會的就業人口的照顧上,希望其他候選人能跟進,而非全以工會為主 。因此,施政將有六大方向;這六大方向最終目標為輔導鼓勵企業籌組工會、提昇勞資糾紛調解效率、加強局內全面資訊化勾稽以強化服務品質、保護身心障礙者、避免脫法行為,以期能建立一個預防勝於治療的台北市勞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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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ko81240: 我在想 ..論文題目跟國家發展的關連在哪 1F 12/07 01:04
asdfghjklasd: 投了2F 12/07 01:04
bjj: 推3F 12/07 01:05
LAKobeBryant: 他在職棒的時候風評似乎不是很好4F 12/07 01:06
MarkFung: 這人好像不錯,有滿多實務經驗的5F 12/07 01:06
sswwer: 推阿尼6F 12/07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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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170up: 這位也蠻有料的感覺8F 12/07 01:07
DynastyFigo: 國發所=法政經整合研究9F 12/07 01:08
Klosr: 希望不要又是寫一堆高空 然後實際上跟財團一鼻孔出氣10F 12/07 01:09
nanako81240: 了解11F 12/07 01:10
vicklin: 如果有來亂的 最後市政府公佈拒絕原因的時候會很有趣12F 12/07 01:12
Linzoma: 也太難選了吧,會不會有別人先跑去挖角XD13F 12/07 01:12
seon520: 這政見好棒喔 看第ㄧ條要投他了 二三條也是改革陋習14F 12/07 01:17
seon520: 別在台北了 他應該來新竹管管竹科那些慣老闆
darren8221: 推16F 12/07 01:20
gg889g8: 推17F 12/07 01:21
showken: 政見不錯 推18F 12/07 01:36
[圖]
 
SHIU0315: 推20F 12/07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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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za: 美國市長這樣搞,民眾直接叫你辭職算了。那大家都憑誠意熱27F 12/07 08:38
benza: 心就當醫生好了,進開刀房連開刀麻醉都遴選後再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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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zbrv: 他用批踢踢也很多年了,而且今天就有上站。30F 12/07 09:35
tort: 政見一堆不如請遇過他當勞資調解委員的勞工發表感想吧 科科31F 12/0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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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Voe: 他的政見比較適合參選勞動署長 不是勞動局長33F 12/07 11:49
kirsty9019: 推蔡律師!34F 12/0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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