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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執法過當!未酒駕拒酒測 地院判不罰
時間 Tue Feb 17 08:04:23 2015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執法過當!未酒駕拒酒測 地院判不罰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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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7 03:04:38 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陳俊智/桃園報導
為阻酒駕,深夜街頭常見警方攔檢酒測,年節期間更是高峰,以往警方遇駕駛闖臨檢點
、拒酒測,一律開罰、吊照,桃園地院昨天有個判決,認為警方只能在已發生危害或出現
危險駕駛才能攔測,否則即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判撤銷裁罰。
、拒酒測,一律開罰、吊照,桃園地院昨天有個判決,認為警方只能在已發生危害或出現
危險駕駛才能攔測,否則即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判撤銷裁罰。
法官強調 公權力要先管好自己
法官並在判決理由中強調,「目的正當不能證明手段合法」、「公權力要先管好自己,才
能取得指導、取締人民的正當性」,這是實質法治精神,以往官方「既然沒違法何懼臨檢
與盤查」的說詞魔咒應破除。
能取得指導、取締人民的正當性」,這是實質法治精神,以往官方「既然沒違法何懼臨檢
與盤查」的說詞魔咒應破除。
桃園地院這件行政訴訟判決一出,立刻引發討論,有人認為如此一來,警方根本難以執法
,但也有人認為警方執法須更注意程序正義,應正向看待。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
蔡仕綸表示,員警執法過程沒問題,收到判決將提上訴。
,但也有人認為警方執法須更注意程序正義,應正向看待。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
蔡仕綸表示,員警執法過程沒問題,收到判決將提上訴。
提這一行政訴訟的姬姓男子住桃園,去年八月十三日深夜開車行經楊梅區中興路,遇警方
酒測攔檢,員警以手勢和哨音示意他停車受檢,姬認為自己沒喝酒未理會,車開過了攔檢
點才停。男二度拒酒測 警開罰吊照
員警隨後請他配合酒測,姬拒絕二次,被警方以拒絕酒測開罰九萬元並吊扣駕照,且三年
內不得考照。姬姓男子不服,打行政訴訟爭權益,指當天他開車要到醫院照顧外婆,自認
沒有喝酒才拒酒測。
內不得考照。姬姓男子不服,打行政訴訟爭權益,指當天他開車要到醫院照顧外婆,自認
沒有喝酒才拒酒測。
法官傳執勤警員作證,警員承認「沒聞到姬身上有酒味」,但有告知「要用酒測器確認一
下,要以儀器為標準、就這麼簡單」,法官勘驗警方蒐證錄影帶,也認定姬沒喝酒。
判決指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對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交通工具
,才能攔停、實施臨檢。所謂「已發生危害」如酒駕肇事、出車禍等。
至於「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行為,包括飆車、蛇行、忽左忽右、猛然煞車、車速
異常緩慢、遇警臨檢路邊停車躲避等,但姬並無這種情況,且在駛過臨檢點後即自行停車
法官認定,警方在沒有合理懷疑危險駕駛的情況下,強迫駕駛人接受酒測,違反警察職權
行使法,因此撤銷原處置,姬省下荷包,也毋須吊照。※ 提醒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酒後不開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7802/713254
執法過當!未酒駕拒酒測 地院判不罰 | 拒酒測開罰翻案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為阻酒駕,深夜街頭常見警方攔檢酒測,年節期間更是高峰,以往警方遇駕駛闖臨檢點、拒酒測,一律開罰、吊照,桃園地院昨天有個判決,認為警方只能在已發生危害或出現危險駕駛才能攔測,否則即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判撤銷裁罰。 ...
為阻酒駕,深夜街頭常見警方攔檢酒測,年節期間更是高峰,以往警方遇駕駛闖臨檢點、拒酒測,一律開罰、吊照,桃園地院昨天有個判決,認為警方只能在已發生危害或出現危險駕駛才能攔測,否則即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判撤銷裁罰。 ...
5.備註:這年頭什麼樣的判決都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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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8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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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法官真的......1F 02/17 08:05
※ 編輯: damonwhk (36.233.183.134), 02/17/2015 08:09:26噓 : 法官:撞死人才能抓啦2F 02/17 08:05
推 : 所以我說法官是台灣的亂源之一啊..還有誰不服?3F 02/17 08:05
噓 : 念法律系的腦子都異於常人4F 02/17 08:06
噓 : 又是爛法官5F 02/17 08:06
→ : 法律系也是廢死的大宗 腦子結構跟一般民眾似乎不太一樣6F 02/17 08:06
→ : 所以我說 讀法律系的不能讓他治國 先是阿扁 後是馬桶7F 02/17 08:07
噓 : 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8F 02/17 08:07
→ : 法官是台灣的亂源... 這部是直指單一 而是全台法官9F 02/17 08:07
噓 : 智障,,,10F 02/17 08:07
→ : 只是看法不同而已 這是比例原則在法官的心證下的結果11F 02/17 08:07
推 : 法官判的沒錯,難道覺得你通匪就可以竊聽你嗎?12F 02/17 08:07
推 : 不對啊,我車開得好好的又聞不到酒味也沒不守交通規則13F 02/17 08:07
→ : 念法律的不能治國...因為會很糟糕14F 02/17 08:07
噓 : 現在法官都亂判嗎?15F 02/17 08:07
→ : 我想不出我為什麼要一定要給你測,這擺明衝業績16F 02/17 08:08
→ : 竊聽的手段 和酒測的手段差很多耶...17F 02/17 08:08
→ : brigand 法官沒錯? 你確定嗎?18F 02/17 08:08
推 : 法官有道理,但是這樣會不會漏了行車看不出來,但事實酒19F 02/17 08:08
→ : 這個新聞只是證明了 台灣的法官是亂源20F 02/17 08:08
噓 : 法官.................21F 02/17 08:08
推 : 看了內文 判決合理22F 02/17 08:09
→ : 竊聽有損害到被竊聽者的利益 酒測並沒有損害任何人的利益23F 02/17 08:09
→ : 因為同樣的一個事情見解就不同了24F 02/17 08:09
→ : 駕,在其他地方出車禍的?25F 02/17 08:09
推 : 看完回文發現希特勒會崛起不是沒道理26F 02/17 08:09
推 : 判決正確27F 02/17 08:09
→ : 以後能衝臨檢站了 反正我又沒喝酒28F 02/17 08:10
推 : 如果案例是臨檢莫名其妙叫你下車懷疑你吸毒要你去驗尿呢?29F 02/17 08:10
→ : 不要這樣就罵法官,法官是考量民眾不要被公權力過度騷擾30F 02/17 08:10
→ : 桃園人不意外,只會施壓老師校長31F 02/17 08:10
→ : 對啊...看了回文發現成就法官的高傲不是沒有原因32F 02/17 08:10
→ : valenci 男子拒絕酒測....
→ : valenci 男子拒絕酒測....
推 : 說法官亂判的何不去看看警察職權行使法?34F 02/17 08:11
→ : miacp 所以你認為警察在臨檢的時候..車開過去不理警察35F 02/17 08:12
→ : 其實也是很OK的?
→ : eiriyuki 這就是問題所在..同樣一個問題
→ : 其實也是很OK的?
→ : eiriyuki 這就是問題所在..同樣一個問題
→ : 他有停下來好嗎 看內文拜託38F 02/17 08:13
→ : A法官說可以...B法官說不行 !那法官究竟是不是亂源?39F 02/17 08:13
推 : 臨檢不停然後刁你酒駕?警察怎麼不就臨檢不停去刁他?40F 02/17 08:14
→ : 員警隨後請他配合酒測,姬拒絕二次41F 02/17 08:14
→ : miacp 刁是你個人主觀...非客觀事實
→ : 反正這一切都還會上訴!
→ : miacp 刁是你個人主觀...非客觀事實
→ : 反正這一切都還會上訴!
推 : 有判決書可看 桃院地院 102年度交字第293號44F 02/17 08:17
推 : 看報導就是員警從外觀也分不出他有喝酒,有爭議的就是過站45F 02/17 08:17
→ : 法官確實是照法條判法條判 明顯是警察執法無法源46F 02/17 08:17
推 : 警方可以再上訴! 如果真不行還有其他的罰則可罰47F 02/17 08:18
→ : 才停,然後硬要他酒測。48F 02/17 08:18
推 : 推文就那幾個怪胎.49F 02/17 08:18
→ : 而且這位法官的幾個判決都非常注重比例原則50F 02/17 08:18
噓 : 還沒行動,只是嘴泡的人就不能抓,之前抓集資做某事的人51F 02/17 08:18
→ : 所以我說法官是亂源!還有人不信52F 02/17 08:18
→ : 做啥?53F 02/17 08:18
→ : 我覺得判決合理54F 02/17 08:19
→ : 新聞就是喜歡鬥法官
→ : 新聞就是喜歡鬥法官
→ : 另外判決書也寫到很多吊銷駕照不合理的地方56F 02/17 08:19
→ : 噓的都是法盲嗎?57F 02/17 08:20
→ : 不適喜歡鬥法官...而是原本台灣的法官就是社會亂源所在58F 02/17 08:20
推 : 判決沒有問題 1.已發生危害or合理判段易危害 "才能"攔59F 02/17 08:20
推 : 不是法盲 只是腦筋轉不過來60F 02/17 08:20
推 : 去看完判決書再來戰好嗎?好奇怪,都不先看完,正反就開始戰?61F 02/17 08:21
→ : 2.合理判斷的定義 當事人在臨檢點自行停車 不符合定義62F 02/17 08:21
→ : 是法匠吧~ 和當今聖上一個樣子63F 02/17 08:21
推 : 都闖過攔檢站了 ~ 不酒測不然要幹麻?? 放鞭炮歡迎他開過去64F 02/17 08:22
→ : Bg開始攻擊人了ㄏㄏ65F 02/17 08:22
推 : 釋字535也說臨檢有一定的要件,法官錯在哪??66F 02/17 08:23
→ : 啊???我說法官耶...67F 02/17 08:23
推 : 這麼容易崩潰麻煩不要來八卦68F 02/17 08:23
→ : ianencored 你沒事吧?69F 02/17 08:23
推 : 兇手還沒殺法官之前警察都不能行動喔70F 02/17 08:23
→ : 也許哪天走在路上被警察懷疑就要被抓回警局了71F 02/17 08:23
推 : 法官不是人??ㄏㄏ72F 02/17 08:23
推 : 沒聞到酒味,硬是要人吹酒測器,以酒駕送辦,法官沒判73F 02/17 08:23
→ : 錯啊
→ : 錯啊
→ : purplebfly 一定要聞到酒味才可以酒測嗎?75F 02/17 08:24
推 : 我下面回了一篇 算重點整理 還是不懂的可以看一下76F 02/17 08:24
→ : 那麼要驗吸毒..應該要怎麼驗啊?77F 02/17 08:24
→ : 就像騎車過臨檢 沒酒味沒蛇行沒臉紅沒異狀 叫你吹就吹78F 02/17 08:24
→ : ianencored 這回到一個問題..那警察憑什麼臨檢?79F 02/17 08:25
推 : ....臨檢是要抓:蛇行、有酒味、有臉紅、有其他異狀80F 02/17 08:26
→ : ianencored 那你頻什麼讓警察臨檢?81F 02/17 08:27
→ : 你再多看一遍內文 應該能幫助你理解這個判決ㄝ82F 02/17 08:27
推 : 前面幾格廢物帶風向83F 02/17 08:27
推 : 推法官,見解正確。好判決!!84F 02/17 08:27
推 : 看一下判決書吧 鍵盤法官85F 02/17 08:27
→ : 這問題就像是酒測吸毒一樣啊86F 02/17 08:27
→ : 不陪你跳針了87F 02/17 08:27
推 : 正常警察酒測臨檢也不是每台攔阿 符合要件才攔88F 02/17 08:28
→ : 我之前過臨檢站..其實也沒酒測 ~ 其實他靠近就聞的到了89F 02/17 08:28
推 : 這例判決沒啥争議 不然警察隨便抓路人就可以隨便帶走90F 02/17 08:29
推 : 內文講的很清楚啊 客觀判斷易生危害的要件:飆車 蛇行91F 02/17 08:29
→ : 忽左忽右 猛然煞車 車速異常緩慢
→ : 忽左忽右 猛然煞車 車速異常緩慢
推 : BG你沒事吧?我這裡也老處聲中醫電話93F 02/17 08:30
推 : 同意雨農夫,感覺警察衝業績,造成民眾麻煩94F 02/17 08:30
推 : 法律和醫術一樣,還是有個人風格差異95F 02/17 08:31
推 : 哪裡亂判? 前幾樓那幾位何不說來聽聽96F 02/17 08:31
噓 : ……………這不就是535的精神嗎?……可能大家都不知道警察一97F 02/17 08:32
→ : 直違憲 尤其在台北市
→ : 直違憲 尤其在台北市
推 : ssdog 您自己慢用(笑)99F 02/17 08:32
→ : 每次看到在橋閘道 一台台攔車…100F 02/17 08:33
推 : 這警察很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侵害人權101F 02/17 08:33
→ : 就獨攬102F 02/17 08:33
推 : 祝這法官出事也遇到他這種法官103F 02/17 08:34
推 : 這判的很好阿 前幾樓在帶甚麼風向阿..104F 02/17 08:35
噓 : 法官想法真是與眾不同105F 02/17 08:36
→ : 只是因為不吹就被判吊銷駕照?我也認為法官沒錯...106F 02/17 08:37
推 : 來來來 來個酒駕撞法官107F 02/17 08:37
→ : ………為了業績 警察常常亂搞108F 02/17 08:38
→ : 憲法層次的解釋都可以不鳥
→ : 憲法層次的解釋都可以不鳥
推 : 鄉民都不看內文就酸?110F 02/17 08:39
噓 : 一定要車禍才能算酒駕,又可以狂喝了111F 02/17 08:40
推 : 一堆法條不看就先酸 不敢檢查就是心虛這爛論點還有人信?112F 02/17 08:41
→ : 看推文的方向,警察生活板可以準備重新開張了科113F 02/17 08:41
噓 : 幹114F 02/17 08:41
→ : 都解釋的很清楚了 還有人不想聽or聽不懂115F 02/17 08:42
推 : 動腦思考過內文,有腦的都會說沒問題116F 02/17 08:43
推 : 有GUTS!!117F 02/17 08:44
→ : 很多人賭爛法官自由心證 但倒是挺喜歡警察自由心證的118F 02/17 08:44
推 : 推法官 拜託大家看一下內文 不要警察濫權又在該119F 02/17 08:44
推 : 為什麼沒喝酒可以判酒駕120F 02/17 08:46
推 : 就一堆奴隸啊!121F 02/17 08:46
→ : 莫忘預防性雞鴨122F 02/17 08:46
推 : 判決合理123F 02/17 08:47
→ : 合理124F 02/17 08:48
推 : 法官沒錯,況且判決只拘束個案125F 02/17 08:50
推 : 行政訴訟? 感覺就是錢建榮判的啊126F 02/17 08:52
推 : 判決合理 如果沒有酒味強行要測 這才不合理127F 02/17 08:52
推 : 都沒人發現姓姬嗎.... 姬玄毛4ni?128F 02/17 08:52
→ : 這篇有寫到 他覺得自己沒酒駕 過了臨檢站才停129F 02/17 08:52
→ : 下次你沒殺人 因為不配合調查就被當殺人犯了130F 02/17 08:52
→ : 所以下次有臨檢 我也可以騎(開)過一段才停131F 02/17 08:53
→ : 這種臨檢很多就是檢查你有沒有 很少會故意要攔特別的人
→ : 這種臨檢很多就是檢查你有沒有 很少會故意要攔特別的人
→ : 本來就是非法臨檢 過了一段才停有何問題?133F 02/17 08:54
→ : 原來酒駕臨檢算非法 那鄉民以後都不要停好了134F 02/17 08:56
推 : 看推文很恐怖 不知釋535就算了 很多人竟連警察行使職權有135F 02/17 08:57
推 : 我以為臨檢跟盤查是不一樣的,盤查可拒絕,臨檢不行..136F 02/17 08:57
→ : 個標準的概念都沒有137F 02/17 08:57
推 : 北七法官138F 02/17 08:58
推 : 合理139F 02/17 08:59
推 : 我只想問一件事 "遇到路上臨檢到底能不能不理他?"140F 02/17 08:59
推 : 不能不理他 但可以拒絕非合理要求吧141F 02/17 09:00
推 : 不用理 如果你不敢替自己爭取權益就配合吧142F 02/17 09:00
→ : 如果臨檢非法 那天天都有警察違法 好可怕的台灣143F 02/17 09:00
推 : 下面那一篇不是有解釋了...144F 02/17 09:00
推 : 不用改變他們的想法啦 就像跟廢死講死刑犯一樣145F 02/17 09:01
推 : 好146F 02/17 09:02
→ : 秀才遇到兵的一種表現147F 02/17 09:02
推 : 台北縣進台北市的橋晚上有時會有機車臨檢148F 02/17 09:02
推 : m原來如此 受教了 故意找麻煩149F 02/17 09:03
→ : 警察也都是打開安全帽前罩覺得沒酒味就放行150F 02/17 09:03
推 : 不過那是在你乖乖停下來的狀況下 我也遇過幾次151F 02/17 09:04
推 : 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定目的152F 02/17 09:04
→ : 像這篇被告這樣故意開一段才停 很少人會做這種事153F 02/17 09:05
推 : 所以嗎 一堆在罵政府 自己觀念也沒好到哪154F 02/17 09:07
推 : 好法官 這才叫懂法155F 02/17 09:10
推 : 法官合理156F 02/17 09:10
推 : 同理 南港員警叫割闌尾出示證件也是違法157F 02/17 09:11
推 : 鄉民腦殘,法官理由明明很正確!158F 02/17 09:12
推 : bg00004不意外阿159F 02/17 09:13
噓 : 車開過了攔檢點才停還沒事?出事才要找警察,不需要的時160F 02/17 09:14
噓 : 候他們就沒公權力嗎?好個刁民
噓 : 候他們就沒公權力嗎?好個刁民
推 : 法律系真的食古不化162F 02/17 09:14
推 : 好法官 判得好 cpz也不意外啊163F 02/17 09:16
推 : 所以警察臨檢可以不鳥囉,證件什麼的都可以不拿囉164F 02/17 09:17
推 : 判的太好了 讚165F 02/17 09:18
推 : 這篇推文看得出台灣人為了成就社會秩序甘願讓渡個人權利166F 02/17 09:20
→ : 的可悲。
→ : 的可悲。
推 : 噓的人多讀書啦168F 02/17 09:20
噓 : 法官腦殘沒有下限...只會背死的法條,不知道現實世界...169F 02/17 09:23
→ : 真的很難懂嗎 再解釋最後一次好了170F 02/17 09:24
→ : 吹個酒測器會要鄉民的命嗎?還是玻璃自尊心?171F 02/17 09:25
推 : 法官這是在噹有些警察濫用公權力的狀況,有些警察真太超過172F 02/17 09:26
→ : 如果你覺得沒有合理懷疑就可以侵犯人權 警察就是對的173F 02/17 09:27
推 : 這位被告應該很懂法 故意找個不會被認為是危險行為的174F 02/17 09:28
推 : 合理判決175F 02/17 09:28
→ : 很多警察也是把起訴當威脅手段讓守法百姓沒輒176F 02/17 09:28
→ : 方式去刁警察177F 02/17 09:28
推 : 公權力限制還不服,台灣奴性重178F 02/17 09:30
推 : 判的合理179F 02/17 09:31
推 : bg00004標準的理盲濫情 忘了~還有法盲180F 02/17 09:32
推 : 推181F 02/17 09:32
推 : 就是會有人拒絕理解,只想罵法官死背法條而已182F 02/17 09:32
→ : abc06說得很好183F 02/17 09:32
→ : 當自己遇到警察不依法律規定辦事的時候,又開始抱怨了184F 02/17 09:33
推 : 這新聞釣出好多沒法律素養的鄉民喔185F 02/17 09:35
推 : 新聞和推文很多都搞錯焦點 以我的理解是警方用錯法條186F 02/17 09:35
→ : 如果用妨礙公務之類的可能就會罰
→ : 如果用妨礙公務之類的可能就會罰
推 : 奇怪我遇到都是聞有沒有酒味而已188F 02/17 09:36
→ : 因為事實上被告沒酒駕 法院法官不可能判酒駕成立189F 02/17 09:36
推 : 媽的一堆賤民這麼喜歡被警察栽贓190F 02/17 09:38
→ : 至於有些推文說臨檢非法 建議他們以後都不要理臨檢點191F 02/17 09:39
→ : 直接開過去個一二百公尺再停好了
→ : 直接開過去個一二百公尺再停好了
推 : 支持法官193F 02/17 09:40
噓 : 大法官釋字585早就講過了 還不是一堆警察違法臨檢194F 02/17 09:40
推 : 有夠龍195F 02/17 09:41
→ : *535196F 02/17 09:43
噓 : 至少可以用防礙公務 還有要這樣玩以後誰要給測酒駕197F 02/17 09:43
噓 : 所以現在喝酒的只要剛好沒在警察前面晃車,酒測都不
噓 : 所以現在喝酒的只要剛好沒在警察前面晃車,酒測都不
推 : 一堆人搞不清楚法律...199F 02/17 09:46
→ : 用做了,遇到臨檢只要靠北說我又(還)沒危險駕駛200F 02/17 09:46
→ : 所以現在這判決不就是要用法條搞掉酒測臨檢嗎?
→ : 所以現在這判決不就是要用法條搞掉酒測臨檢嗎?
推 : 解釋夠清楚了 還是一堆人理盲跳針....202F 02/17 09:48
推 : 所以這位很懂法的 看到臨檢都直接開過去嘍 臨檢非法嘛203F 02/17 09:49
噓 : 乾脆等撞死人後再開酒駕罰單好了204F 02/17 09:50
推 : 法官判的不錯,不過這新聞標題寫的很爛205F 02/17 09:51
噓 : 完全不同意206F 02/17 09:53
噓 : 不懂吹口氣是會多擾民曝露多少隱私 台灣有夠保護的207F 02/17 09:53
噓 : 法律是用來保護酒駕人的,酒駕最多賠點錢,撞死人和解就好208F 02/17 09:55
推 : 就警察違法濫用權力啊 法院講得很清楚209F 02/17 09:55
→ : 現在連馬路上的臨檢都要被法匠們靠北不合法 萎哉酒駕鬼島210F 02/17 09:55
推 : 別被推文和新聞誘導 被告沒酒駕 所以法院才判這樣211F 02/17 09:56
→ : 被告有沒有酒駕純粹是法官"看影片"後"認定"的212F 02/17 09:57
推 : push213F 02/17 09:57
→ : 有的人喝酒不是馬上起反應,有的剛好味道被抵銷214F 02/17 09:58
→ : 不過沒證據 法官也不可能判他有罪 警察也說沒聞到酒味215F 02/17 09:58
推 : 臨檢這種東西早就該全面廢除216F 02/17 09:59
→ : 所以現在不就是讓警察以後無法酒測人? 只要對方還沒暈就不怕217F 02/17 09:59
→ : 臨檢真的應該全面廢除,酒駕也應該除罪化,撞死人在說 ZZZZZ
→ : 臨檢真的應該全面廢除,酒駕也應該除罪化,撞死人在說 ZZZZZ
推 : 真的照這篇的做 危險駕駛才能臨檢 那臨檢量反而會大增219F 02/17 10:01
→ : 有上過路的都知道 台灣人開車多麼危險
→ : 有上過路的都知道 台灣人開車多麼危險
推 : 有罪推定超可怕der221F 02/17 10:02
→ : 到時又有人來哭爸 為什麼不設臨檢點就好 路上一直被攔222F 02/17 10:02
噓 : 危險駕駛才能臨檢做酒測真的是超搞笑223F 02/17 10:02
→ : 乾脆以後取消飛機安檢,等到炸彈從飛機上拿出來再call警察抓
→ : 乾脆以後取消飛機安檢,等到炸彈從飛機上拿出來再call警察抓
→ : 不會搞笑 正常是應該要這樣 所以台灣人開車習慣這麼差225F 02/17 10:03
推 : 看樓上噓文就知道台灣人奴性有多重了226F 02/17 10:04
→ : 照理講路上危險駕駛都要攔 不是在臨檢點再攔227F 02/17 10:04
→ : 奴性? 吹口氣讓你感到被奴役了嗎?228F 02/17 10:04
→ : 你怎麼不會去抱怨機場安檢,還要查你包包,接受的人奴性重?
→ : 你怎麼不會去抱怨機場安檢,還要查你包包,接受的人奴性重?
→ : 乾脆把所有人都殺光,這世界就不會有犯罪發生230F 02/17 10:05
→ : 吹口氣就會讓你被殺掉喔? 這什麼狗屁比喻啊 XDD231F 02/17 10:05
→ : 酒測是為了讓大家都做一點事情(只要吹口氣)保護用路人
→ : 酒測是為了讓大家都做一點事情(只要吹口氣)保護用路人
→ : 不爽你可以不要去機場啊!不爽可以不要走馬路嗎?233F 02/17 10:07
→ : 就跟機場安檢是為了找出確切威脅,保護搭機人一樣234F 02/17 10:07
→ : 我搭機被臨檢都沒有不爽啊,不就只有法匠或是吹口氣就會死的
→ : 人再那邊不爽嗎ZZZZZZZ
→ : 我搭機被臨檢都沒有不爽啊,不就只有法匠或是吹口氣就會死的
→ : 人再那邊不爽嗎ZZZZZZZ
→ : 那如果搭機 要被機場警察掰屁眼呢 也跟吹口氣一樣237F 02/17 10:09
推 : 所謂法匠 是沒事用法律嚇唬一般人 再用法律哭爸公權力238F 02/17 10:10
推 : 吹口氣跟掰屁眼也能拿來互相比喻 唉239F 02/17 10:10
→ : 不要嚇唬一般人240F 02/17 10:10
→ : 檢測酒駕等於懷疑你酒駕 機場警員如果懷疑你藏毒絕對不會241F 02/17 10:11
→ : 所以照這樣玩下去,以後不用臨檢酒測了,警力也不夠到處巡危242F 02/17 10:11
→ : 只看看行李過過門 鐵定要看看屁眼的243F 02/17 10:12
→ : 險駕駛 萎哉酒駕鬼島244F 02/17 10:12
→ : 你機場的普通安檢 大概只能於警察看你身分證245F 02/17 10:12
→ : 還在掰屁股,一萬個人有一兩個被掰屁股就很誇大了246F 02/17 10:13
→ : 警察懷疑你酒駕 等於進一步測試 比對機場 大概就是看屁眼247F 02/17 10:13
→ : 你不是支持每個都檢查 吹酒駕 那也該支持每個都看屁眼啊
→ : 你不是支持每個都檢查 吹酒駕 那也該支持每個都看屁眼啊
→ : 吹氣也是測到你有酒駕才會進一步侵入式抽血檢驗249F 02/17 10:14
→ : 我支持每個人都吹一口氣不支持每個人都抽血驗酒
→ : 我支持每個人都吹一口氣不支持每個人都抽血驗酒
推 : 一堆沒法治概念的鄉民,全憑自己喜號論事251F 02/17 10:15
→ : 我支持登機前行李掃X光機走金屬檢測門不支持掰屁眼 懂?252F 02/17 10:15
→ : 一定要把吹氣誇大嚴重到會死blabla跟掰屁眼一樣blabla 慘
→ : 一定要把吹氣誇大嚴重到會死blabla跟掰屁眼一樣blabla 慘
→ : 掃X光機 大概只等於賣場的感應門而已 酒測警察一對一254F 02/17 10:16
→ : 照你這樣講魏應充交保也是一堆沒法治的鄉民靠自己喜好論事?255F 02/17 10:16
→ : 測到你有酒駕會進一步侵入式抽血檢驗? 你確定?256F 02/17 10:17
→ : 要你吹 一定是類比到掰屁眼的程度啊 你過X光機警察有圍住257F 02/17 10:17
→ : 盯著你 一對一嗎
→ : 盯著你 一對一嗎
→ : 測到你酒駕就會判定你有酒駕,除非你申請血液測試259F 02/17 10:17
→ : 行李通過X光機 人走過金屬儀 還要拿桿子上下掃過你全身勒
→ : 行李通過X光機 人走過金屬儀 還要拿桿子上下掃過你全身勒
推 : 贊成臨檢 台灣開車騎車都危險 應該擴大每台都攔261F 02/17 10:18
推 : 掰屁眼有很跨張嗎?也許有人覺得沒什麼,就如同有人認262F 02/17 10:18
→ : 為吹個氣沒什麼一樣
→ : 為吹個氣沒什麼一樣
→ : 除非你申請血液測試 XD 你對酒測流程完全不懂吧...264F 02/17 10:19
→ : 如果我他媽只要吹一口氣就可以通過機場安檢,我會覺得很爽265F 02/17 10:19
推 : 原來你喝瓶裝飲料都是在掰屁眼喔
推 : 原來你喝瓶裝飲料都是在掰屁眼喔
→ : 每個人自尊程度不同 不該我做的警察要我做就是不爽267F 02/17 10:24
推 : 樓上害我大笑 支持吹氣,拿吹氣跟掰屁X比根本呵呵268F 02/17 10:24
→ : 這個動作簡不簡單 跟我為甚麼要聽你命令 完全是兩回事269F 02/17 10:25
→ : 我到機場又沒帶炸彈沒帶毒,你憑什麼看我行李?270F 02/17 10:25
噓 : 幹你媽的法官沒屁眼阿271F 02/17 10:25
→ : 你看我行李讓我自尊大減你知道嗎? 不該我做的是我幹嘛做272F 02/17 10:25
推 : 支持判決, 程序必須合理正當, 才是法治國家的正道273F 02/17 10:26
→ : 打開包包 或是家門 讓警察搜不是更不費自己力氣274F 02/17 10:27
推 : 同樓上,支持魏應充交保,程序必須合理正當, 才是法治國家(ry275F 02/17 10:27
→ : 但是會不爽啊276F 02/17 10:28
→ : 還有比例原則的問題, 道路行駛與過海關會是相同程度嗎??277F 02/17 10:28
→ : 魏應充的問題複雜很多, 道路行駛相對單純
→ : 魏應充的問題複雜很多, 道路行駛相對單純
推 : 推279F 02/17 10:37
推 : 判決合理280F 02/17 10:38
推 : 我記得當出在路上隨便叫人掏證件臨檢,鄉民一堆都說沒281F 02/17 10:40
→ : 法源依據幹譙警察,現在怎又換邊吹風了?
→ : 法源依據幹譙警察,現在怎又換邊吹風了?
→ : 因為當初被要求掏證件的是鄉民,這次是酒駕嫌犯283F 02/17 10:43
→ : 而且還可以順便罵恐龍法官,自然說法就變了
→ : 而且還可以順便罵恐龍法官,自然說法就變了
推 : 當判決一鬆了,公權力就會拿此判決亂用在遊行場合,集285F 02/17 10:44
→ : 會場合,你們確定要放鬆給公權力嗎?
→ : 會場合,你們確定要放鬆給公權力嗎?
噓 : 我是不曉得吹口氣而已是緊到比臣又還緊嗎287F 02/17 10:45
→ : 還是都覺得做出跟喝瓶裝水一樣的動作跟掰屁眼一樣被侵犯?
→ :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358
→ : 狀況(10):攔車盤查酒測,未飲酒卻被強迫酒測…
→ : 如員警仍要求酒測,依道路交通處罰條,還是必須配合吹氣。
→ : 還是都覺得做出跟喝瓶裝水一樣的動作跟掰屁眼一樣被侵犯?
→ :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358
→ : 狀況(10):攔車盤查酒測,未飲酒卻被強迫酒測…
→ : 如員警仍要求酒測,依道路交通處罰條,還是必須配合吹氣。
推 : 警專不意外292F 02/17 10:53
→ : 只是翻翻你的皮夾包包而已。"只是"?這兩個字是甚麼意思?293F 02/17 10:54
→ : 依照警察職權實行法 警察必須有充分理由解釋酒測之必要294F 02/17 10:58
→ : 否則臨檢盤查不能實行酒測,也就沒有拒絕酒測的問題
→ : 否則臨檢盤查不能實行酒測,也就沒有拒絕酒測的問題
噓 : 超好笑,酒測的必要是因為要讓酒駕無法上路,我看不出296F 02/17 11:01
推 : 噓的人真的有看過判決嗎 奇怪 警察本就不應亂藍攔檢297F 02/17 11:01
→ : 還警察不應該亂臨檢? 等酒駕上路撞死人又換一張嘴臉298F 02/17 11:02
→ : 嗆警察不力。 反正通通警察的錯啦
→ : 嗆警察不力。 反正通通警察的錯啦
→ : 所以台灣就是情>理>法 有情合理不用法 警察治國就好啦~300F 02/17 11:05
→ : 法盲就會說 乖乖聽話就好了 立法者會幫我們捍衛權益
→ : 法盲就會說 乖乖聽話就好了 立法者會幫我們捍衛權益
推 : 闖過臨檢站,這很不尋常啊302F 02/17 11:06
→ : 這樣叫亂臨檢???
→ : 這樣叫亂臨檢???
→ : 殊不知法官在判決書酸立法委員殆職酸了多少多少304F 02/17 11:07
→ : 你們有看判決書嘛 警局沒否定"原告並非強行通過路檢站"
→ : 所以法官採信"原告否認有刻意逃避路檢站之情"
→ : 所以該車主既有配合盤查 且警方也認為她沒有酒測必要
→ : 還堅持酒測 所以拒測懲罰才被法官判撤銷處分
→ : 你們有看判決書嘛 警局沒否定"原告並非強行通過路檢站"
→ : 所以法官採信"原告否認有刻意逃避路檢站之情"
→ : 所以該車主既有配合盤查 且警方也認為她沒有酒測必要
→ : 還堅持酒測 所以拒測懲罰才被法官判撤銷處分
推 : 噓的人有腦嗎?309F 02/17 11:22
推 : 所以我說最好法官都給鄉民當...310F 02/17 11:47
推 : 難得判對了 噓什麼?311F 02/17 11:52
推 : 常常沒幹什麼被攔下來 被多攔幾次 莫名火都上來了312F 02/17 11:53
推 : 推法官313F 02/17 12:05
→ : 沒有相當理由的拘束人身自由就是不對
→ : 盤查本要符合釋字535的相當理由
→ : 沒有相當理由的拘束人身自由就是不對
→ : 盤查本要符合釋字535的相當理由
推 : 一堆不念書又愛帶風向的無知鄉民 加油好嗎316F 02/17 12:07
推 : 鬼島無誤 ,法定出來都是看心情在遵守的317F 02/17 12:08
推 : 合理318F 02/17 12:11
推 : 合理319F 02/17 12:12
推 : 酒鬼表示欣慰320F 02/17 12:15
→ : 警察表示欣慰 以後就躲起來泡茶即可
→ : 警察表示欣慰 以後就躲起來泡茶即可
→ : 不就法律攻防而已 今天警察咬著受測者有闖過路檢站這點322F 02/17 12:22
→ :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處理公務 法官也不能說甚麼
→ :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處理公務 法官也不能說甚麼
推 : 魔法師不需要麻瓜來教他們如何使用魔法,鄉民還是閉嘴吧324F 02/17 12:25
推 : 明明就是好法官 不要再無知了好嗎325F 02/17 12:32
推 : 認為這是正確判決 被無故攔檢還一副抓犯人嘴臉過 很幹326F 02/17 12:33
推 :327F 02/17 12:37
推 :328F 02/17 12:52
推 : 一堆藏在推文不敢噓的329F 02/17 12:59
推 : 法官沒錯呀,啊不然以後警察也可以亂監聽啊330F 02/17 13:00
推 : 法官沒錯 還是要預設每個駕駛都有的可能 所以一律需測?331F 02/17 13:10
推 : 前面幾樓不意外 笑死人332F 02/17 13:15
→ : 基本邏輯搞不清 連中文都看不懂 就急著跟風推文
→ : 基本邏輯搞不清 連中文都看不懂 就急著跟風推文
噓 : 問題是現在是臨檢點,又不是隨機抓人334F 02/17 13:28
推 : 推法官335F 02/17 13:34
推 : 鄉民 : 全部的用路人都是酒駕預備犯,全抓起來酒測!!336F 02/17 13:43
→ : 膽敢拒絕酒測 就準備吃9萬元罰單+3年內不准開車上路!!
→ : 膽敢拒絕酒測 就準備吃9萬元罰單+3年內不准開車上路!!
推 : 衝過臨檢點起碼90%以上心裡有鬼啦 這個案例就是其他10338F 02/17 13:57
→ : %故意白目要衝過去 再來鬧的啦 這不抓 警察乾脆洗洗睡
→ : %故意白目要衝過去 再來鬧的啦 這不抓 警察乾脆洗洗睡
推 :340F 02/17 14:09
推 : 不要關在書房念法律,就算不是強行,臨檢點不停也很不尋341F 02/17 14:10
→ : 常,法律要是跟生活經驗脫勾,不管你的出發點多良善,
→ : 對人民都是一場惡夢
推 : 這位駕駛接受酒測與警察不得進行酒測,哪一項對社會危害
→ : 較小,益處較多
推 : 無故進行酒測確實不那麼恰當,但是臨檢點不停,要求酒
→ : 測就算是故意拖延時間想要找個藉口觀察他,可能都可以
→ : 支持警察,畢竟不尋常
→ : 常,法律要是跟生活經驗脫勾,不管你的出發點多良善,
→ : 對人民都是一場惡夢
推 : 這位駕駛接受酒測與警察不得進行酒測,哪一項對社會危害
→ : 較小,益處較多
推 : 無故進行酒測確實不那麼恰當,但是臨檢點不停,要求酒
→ : 測就算是故意拖延時間想要找個藉口觀察他,可能都可以
→ : 支持警察,畢竟不尋常
推 : 酒駕一定撞死人才可以判349F 02/17 14:20
推 : 正確350F 02/17 14:31
推 : 拒絕酒測 美國警察可能就準備掏槍對付了吧351F 02/17 14:54
推 : 很好奇亂臨檢對警察有什麼好處?? 怎麼看都是警察比較累352F 02/17 14:58
推 : 衝過臨檢點就可以客觀認定心虛了啦353F 02/17 15:10
噓 : 沒喝酒不能酒測嗎?什麼想法…354F 02/17 15:12
推 : 桃園欸,大概知道是誰判的了,好法官355F 02/17 15:23
推 : 公權力就應當如此,是嗎?非嗎?356F 02/17 15:28
推 : 正常357F 02/17 15:43
推 : 又想擴大.方便以後摸頭? Zz358F 02/17 15:43
→ : 帶風向 方便拍肩失敗
→ : 帶風向 方便拍肩失敗
推 : 爽 鴿子去死360F 02/17 15:49
推 : 啥鬼低能判決361F 02/1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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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902
( ̄︶ ̄)b tkgw 說讚!
6樓 時間: 2015-02-17 10:52:34 (台灣)
→
02-17 10:52 TW
就說台灣需要司法改革了,法官要護航什們理由都掰的出來,法官跟記者的程度越來越像了。
11樓 時間: 2015-02-17 11:22:24 (台灣)
→
02-17 11:22 TW
我覺得講侵犯人權有點太過,本案警察設臨檢哨,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取締酒駕,標準作業程序,並無不妥。如果不是臨檢哨,無緣無故在路上被攔下來,又叫你做酒測之類,才叫執法過當。何況這個當事人,還自己心證,我沒喝酒,為什們要停下來做酒測,過了臨檢點才停,行為就已經很怪異,這不符合警察執做酒測的原則嗎?如果當初停下來,警察聞一下沒酒味,是不是根本連測都不用測。
12樓 時間: 2015-02-17 11:29:43 (台灣)
→
02-17 11:29 TW
叫你吹一下乾淨的一次性塑膠吹氣管,這樣也叫侵犯人權,呵呵。照這樣判決,以後都要出事情才能測的意思囉。
13樓 時間: 2015-02-17 11:40:00 (台灣)
→
02-17 11:40 TW
我猜當事人真的有喝一點酒,心虛不想停,開過頭後根本也跑不掉(吃上一條妨礙公務罪),到時候被攔下來,不配合酒測,就可能會被抓去強制抽血。所以不要在講什們人權,光看那個行為想法,就覺得他在唬爛,法官根本就沒看當事者先做了什們怪異的行為,就用證詞和影片就當成他拒絕酒測理由。那以後大家都滑過臨檢哨在停,讓警察去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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