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ChiChi7.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0-05 10:59:2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問卦] 一例一休要怎麼解釋?
時間 Tue Oct 4 11:55:36 2016
※ 引述《shoot81000 (大聲八萬一)》之銘言:
: 這小的研究老半天還是不太懂
: 簡單來說
: 一例一休,是不是保障勞方休息日變多
: 但對於想賺錢的人來說
: 卻是流失了一些能賺錢的機會
: 是這樣嗎?
: 還請大大們為小的指點迷津
推 : 簡單說 現有制度是 每周40小時+七天假 超過算加班費10/04 09:46
→ : 新修法想要改成 砍掉七天假 週六休假 但是可加班
→ : 但是原本超過40小時就是加班 所以一休是脫褲子放屁
→ : 重點不一樣就是七天假沒了
→ : 新修法想要改成 砍掉七天假 週六休假 但是可加班
→ : 但是原本超過40小時就是加班 所以一休是脫褲子放屁
→ : 重點不一樣就是七天假沒了
這說法不太正確
七天假的問題等一下再講,先講例休假的問題
不管是現在(2016年以後),還是未來修法
制度都是:每周40小時 超過算加班費
差別在於
現在已施行週休二日的公司:每週工作日五天,加班會在[工作日(五天)之後幾小時]
或[週六]
現在未施行週休二日的公司:每週工作日六天,加班會在[工作日(六天)之後幾小時]
未來
一例一休(全國一致):每週工作日五天,加班會在[工作日(五天)之後幾小時]
或[週六]
二例(全國一致):每週工作日五天,加班會在[工作日(五天)之後幾小時]
對於 現在已施行週休二日的公司,一例一休後最大的差別在於
週六的加班費提高了
現在未施行週休二日的公司,一例一休後最大的差別在於 週六的加班費提高了,可能不能讓員工在週六加班
如果公司 一週只工作五日 那麼不管是 現行、一例一休、二例 都不會有影響
如果公司不是一週只工作五日 (全年無休輪班制 或 每週六日 )
對於 願意遵守勞基法的老闆而言
一例一休後人事成本提高了,但他可以不用多請人
二例後人事成本提高了,但他可以必須多請人
(因為一個人只能工作五天)
[ 但有些老闆會改找時薪、日薪制員工]
對於 不太願意遵守勞基法的老闆而言
可能會透過調整(基本)薪資,讓人事成本維持不變
不管是一例一休還是二例
對於 不遵守 勞基法的老闆而言
他根本不在乎
小結:
一例一休也好,二例也好,重要都是 加強勞檢及提高罰則
另外要做好配套(保障資方)
減少法律漏洞 (保障勞方)
接著來談 七天假的問題
原本沒週休二日,但有七天假:
砍七天假換每過40時週休二日;權益是被交換的,原本的權益並沒有受到損害
原本有週休二日,但沒七天假
原先就是交換過了,權益不變
原本有週休二日,也有七天假
同上例,但七天假就被扣除了,權益受到損害。
不過他的權益仍然高於勞基法之規定
小結:
無論如何,高工時(工作日)的問題依然存在
政府應該是朝一個大幅減少工時的方向往前進,
而不該是交換權益,小恩小惠的給予
個人意見:
。不管是 你支持的是 現持原案、一例一休、二例、保留七天假、增加特休等…
重要的都是要 加強勞檢、加強罰則,修補法律漏洞及加強相關配套
這應該大家要團結一致的訴求,而不是互相分化
。有人支持 一例一休,有人支持二例;
有人覺得固定那七天假,有人覺得七天假可以任意選,有人覺得特休更好
我認為這應該是可以討論,可以交換、妥協的。
不同訴求的人互相合作,爭取一個對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法,
總比堅持自己一方的意見,然後吵到不可開交,最後什麼都沒變好。
。勞動政策的改變,對經濟、就業率、物價或多或少會有影響
尤其是對資方一定會有陣痛期 (不管是財團還是中小企業主)
不能害怕改變而不去做,
但也不要以為什麼事都不會改變,不要天真到以為企業倒完了就會有佛心老闆。
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法,才是務實的做法。
。支持某政策也好,反對某政策也罷,能不能客觀點討論
不要談某政策就只講好的那一面;另一個政策就只講壞的那一面
不支持自己的人就說對方是…
。政府說好的 溝通、溝通、再溝通 去那呢?
怎麼現在搞得好像 翻臉、翻臉、再翻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27.50
※ 文章代碼(AID): #1NyoWwZ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5553338.A.8F7.html
※ 編輯: rwhung (114.40.27.50), 10/04/2016 11: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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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相信dpp的勞檢?先看看高雄台南吧1F 10/04 11:56
推 :2F 10/04 11:58
推 : 說個笑話,只有台北沒有勞工局!3F 10/04 11:58
推 : 怎麼認真的好文沒人推4F 10/04 11:59
推 : 高工時不是這種制度可以改的啦! 主要原因是低毛利~~5F 10/04 12:00
推 : 好久沒看到的小清新了 你住中壢?!6F 10/04 12:01
推 : 雖然是喔這樣,但是誰對勞檢有信心?7F 10/04 12:02
噓 : 看到例假不能加班,這是錯的,給噓8F 10/04 12:03
→ : 說個笑話,中南部老闆很守勞基法9F 10/04 12:03
→ : 台灣7、八成勞工沒法領加班費,勞檢??10F 10/04 12:03
推 : 新法有小進步,但 但 但.沒有大幅度刑罰 罰金 勞檢 都是屁11F 10/04 12:04
推 : 這輩子還沒看過加班費,哈哈哈12F 10/04 12:05
推 : 例假還開方便之門給公司加班,那跟休假有87像13F 10/04 12:06
→ : 例假就是不能開後門給企業加班
→ : 例假就是不能開後門給企業加班
推 : 例假可以加班還有補休比較好!更彈性!一休馬上被鑽15F 10/04 12:07
→ : 都要縮工時還想要用例假來加班,某人有沒有這麼16F 10/04 12:07
噓 : 民進黨要照顧就直接兩例 週六上班補休補加班費17F 10/04 12:08
→ : 例假就是要縮減工時,還開例外規定,不要忘了台灣沒有18F 10/04 12:08
→ : 勞檢
→ : 勞檢
→ : 其實勞團說很多次了 重點是七天假沒了20F 10/04 12:09
→ : 現行是每週40小時 +七天假
→ : 現行是每週40小時 +七天假
→ : 強迫補假不就好了22F 10/04 12:09
→ : 不存在什麼挪假問題 沒放七天就是違法23F 10/04 12:10
→ : 有周休有七天假 是勞基法現行規定
→ : 有周休有七天假 是勞基法現行規定
推 : 你不把例假定死,會被老闆玩死25F 10/04 12:11
→ : 準確說是每週40小時 加七天假是勞基法規定26F 10/04 12:12
→ : 七天假就是沒定死才會有的有放,有的沒放27F 10/04 12:12
→ : 超過40小時就是給加班費 哪有本文這麼複雜28F 10/04 12:13
推 : 說個笑話 加強勞檢29F 10/04 12:14
→ : 今年定死有放呀 空心菜恢復的 但是今年新法過了 明年就沒30F 10/04 12:14
→ : 今年沒放到七天都是資方違反
→ : 今年沒放到七天都是資方違反
推 : 我就不懂,為啥不規定就是一週上班五天,每天八小時32F 10/04 12:17
→ : 超過的部分就是加班,你要六日來加班也可以,但是加班
→ : 費就是要給啊。
→ : 超過的部分就是加班,你要六日來加班也可以,但是加班
→ : 費就是要給啊。
→ : 就是要縮減工時35F 10/04 12:18
推 : 奇怪 真心為勞工好為何不是先提高罰則?而是先砍假36F 10/04 12:19
→ : 先砍了之後 在慢慢修法提高罰則? 當我白癡逆
→ : 先砍了之後 在慢慢修法提高罰則? 當我白癡逆
噓 : 不用解釋了,反正就是這樣38F 10/04 12:22
推 : 推~簡單清楚的文章39F 10/04 12:23
推 :40F 10/04 12:25
噓 : 第一點你就錯了 已經實施週休二日的 假日(週六週日)仍可以41F 10/04 12:27
→ : 你「7天假」的內容有誤,當初會交換的前提是「單週4242F 10/04 12:27
→ : 小時」,自從去年「單週40小時」法令通過後,就沒有
→ : 交換的意義,早就該放這7天假了
→ : 小時」,自從去年「單週40小時」法令通過後,就沒有
→ : 交換的意義,早就該放這7天假了
→ : 叫你來上班 好一點的公司會讓你補假 差一點的只給加班費45F 10/04 12:27
→ : 爛公司裝作什麼都不知道(by郭董)
→ : 所以在那邊嚷嚷例日 天災三小的才可加班 根本鬼話連篇
→ : 爛公司裝作什麼都不知道(by郭董)
→ : 所以在那邊嚷嚷例日 天災三小的才可加班 根本鬼話連篇
推 : 推 清楚48F 10/04 12:32
推 : 打死不投中國國民黨49F 10/04 12:41
推 : 今年的勞基法就是每週40小時 加七天假50F 10/04 12:43
→ : 沒有挪假問題 懂
→ : 沒有挪假問題 懂
推 : 變40小時後,7天假不存在交換的意義+152F 10/04 12:44
→ : 勞基法是規定一天上班八小時 超過算加班53F 10/04 12:45
→ : 一天含加班總時數不能超過10小時
→ : 一天含加班總時數不能超過10小時
推 : 很多噓的人根本不是想討論,這篇很清楚了55F 10/04 12:47
→ : 老闆不守法怪休假制度?56F 10/04 12:47
噓 : 都推給勞檢就好 根本支持資方繼續壓榨 配套都是假的57F 10/04 12:48
推 : 勞基法40條已經講過n次了,要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的前提才58F 10/04 12:49
→ : 能上班,一堆人一直釋放錯誤訊息,說例假都可以上班,不
→ : 知是何居心?
→ : 能上班,一堆人一直釋放錯誤訊息,說例假都可以上班,不
→ : 知是何居心?
推 : 這說帖快傳給小英...記得要訂定"高額罰金與刑罰.檢舉獎金"61F 10/04 12:50
→ : 七天假就是變成40工時後要砍掉的,一直扯現行有40工時+七62F 10/04 12:52
→ : 天假幹嘛?那是即將要被變動掉的現狀,要談應該是從到底
→ : 為何不能砍來辯論吧!
→ : 天假幹嘛?那是即將要被變動掉的現狀,要談應該是從到底
→ : 為何不能砍來辯論吧!
推 : 說例假日可以隨意加班的鬼話連篇份子真的被打臉打不怕..65F 10/04 12:54
推 : 現在就不爽他變動 明明現在每週40小時加七天假就對勞工66F 10/04 13:00
→ : 比較好 為啥要改差?
→ : 比較好 為啥要改差?
推 : 所以說勞檢和罰則都不願意討論,也沒配套一起修。就68F 10/04 13:01
→ : 是DPP在騙勞工嘛,之前還說罰則太高中小企業會倒,立
→ : 法前就先幫犯法的著想,要減輕他們罰則,現在這樣修
→ : 不管原本怎樣,就是減少勞工權益,叫勞工吃屎
→ : 是DPP在騙勞工嘛,之前還說罰則太高中小企業會倒,立
→ : 法前就先幫犯法的著想,要減輕他們罰則,現在這樣修
→ : 不管原本怎樣,就是減少勞工權益,叫勞工吃屎
→ : 現在已經是每週40小時 懂?72F 10/04 13:02
推 : 所以最大的問題還是在勞檢 各縣市跟本沒有統一的作為73F 10/04 13:18
推 : 為何七天就是變成40要砍掉的?74F 10/04 13:20
推 : 好文推一個,說好的溝通呢QQ75F 10/04 13:33
推 : 是工鬥那群人一直在翻臉76F 10/04 13:47
推 : 推77F 10/04 13:59
推 : 推78F 10/04 13:59
噓 : 勞檢 除非今天總統是柯屁 不然誰會勞檢79F 10/04 14:04
推 : 推80F 10/04 16:30
推 : 推整理81F 10/04 18:47
推 : 推整理 綠盲只會跳針噓文洗下去82F 10/04 20:01
噓 : 國民黨老早就提每週40,所以目前就是40hr加七天假83F 10/04 23:29
噓 : 民進黨就是想要砍七天假來討好資方 明明就是侵害權利
噓 : 民進黨就是想要砍七天假來討好資方 明明就是侵害權利
推 : 推85F 10/05 01:43
推 : 勞檢、加強罰則,修補漏洞,資進黨擺明通通不要啊,看門犬86F 10/05 02:13
→ : 都說再研議了
→ : 都說再研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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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時間: 2016-10-05 10:33:17 (台灣)
→
-2
10-05 10:33 TW
每周40小時+七天假 超過算加班費??? 幹~~一周也才七天 又要放七天~老闆給你當好了!!!
9樓 時間: 2016-10-05 12:07:41 (台灣)
→
10-05 12:07 TW
全國統一放假 跟國際接軌 就是政府被罵臭頭也要做的事情 ! 公務員周休二日 星期六就不用加班 ? 加班費還比勞工少! 勞工權益被老闆侵害 就是政府出面來處理 ! 如果處理不好 就是下台換人做 ! 這個國家缺乏互信就只會原地踏步!
10樓 時間: 2016-10-05 12:28:36 (羅馬尼亞)
→
+1
10-05 12:28 RO
推整理!!!我覺得沒甚麼不好~要改革也是要一步一步來~感覺就是勞團被馬壓太久又不信任新政府~然後又是一場內耗
12樓 時間: 2016-10-05 12:39:03 (台灣)
→
+3
10-05 12:39 TW
所有堅持兩例的「假設」,都是政府不會勞檢,而且老闆不會守法給付加班費,所以一切的一切都是圖利資方?幹~不知道所謂的「基層」勞工自己的能力和判斷在哪?老闆不守法可以去檢舉、不合勞基法的工作你可以不做。一切都沒人強迫你去做那份工作!另外全國假期一致,這有什不對嗎?蔣X誕辰~幹!送我放假都還不願放勒,獨裁殺人魔誕生有什好慶祝的?今天最好笑的笑話「狗黨跟勞工站一起」?幹~我快笑死了~白癡!
16樓 時間: 2016-10-05 13:29:55 (台灣)
→
10-05 13:29 TW
反正現在只有台北市在有突襲勞檢,其他都是告知後勞檢,除了天龍國有差嗎? 脫褲子放屁
21樓 時間: 2016-10-05 14:31:06 (台灣)
→
+1
10-05 14:31 TW
這是挺一例一休的人寫的吧?原本二例的人若改為一例一休,並不是老闆「人事成本提高了,但他可以不用多請人」而是二例的人本來星期六就不用上班,當然沒有加班而導致人事成本提高,二例的人也可星期六出來上班,只是「要員工同意,只要出勤,除了給薪,又要補假」但樓主完全避談這部份,不懂為什麼一例一休就假設他星期六要上班,才用薪水拿來跟二休的比說的簡單一點,你是一例一休,我是二例,我們同樣在星期六出來工作,老闆可以叫你上班,但非重要事項,老闆都是要徵求我的意見才能叫我上班,一樣拿薪水,我可以要求一天補休,但你不行
22樓 時間: 2016-10-05 14:36:06 (台灣)
→
10-05 14:36 TW
過去42小時以前,這七天假有存在於沒實施週休二日的公司,有些公司凱,他週休二日比照公家,又給七天假,那是個人公司行為--解釋給段委員。現改為40小時,每週兩小時,一年就賺104小時,換算為13天,扣掉這七天假,勞工還賺6天,這是有脈絡可循的。不要瞞天要假。
23樓 時間: 2016-10-05 15:08:40 (台灣)
→
10-05 15:08 TW
高教工會解說:5分鐘搞懂一例一休+被吃掉的七天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uPNvRpwWZM&feature=youtu.be 行政院玩文字遊戲勞工就被賣了 說個笑話,民進黨永遠跟勞工站在一起
26樓 時間: 2016-10-05 16:28:06 (台灣)
→
10-05 16:28 TW
挺兩例的人~前提都是「資方」是無良,所以?問題是1%的無良資方,為此要修法改的讓99%資方都沒調動工作的彈性~這合理嗎?另外資方會用那種蠢到連自己權益被剝奪,自己都還不敢吭聲的員工嘛~自己被坑都還不敢出聲?這要怪誰勒。人家既然打算當個無良老闆?誰還管你勞基法加班費如何計算,自己可以省多少加班費~真是一堆天才!
27樓 時間: 2016-10-05 16:41:09 (台灣)
→
10-05 16:41 TW
如果前提是無良資方,不管什麼制度都是一樣; 所以是要落勞檢及提高罰則,是可並行的法案,與幾例幾休並無關係。 但雖然我是不知道99%的有良資方是哪來,而就目前的工時來看,是絕對有降低的必要。
29樓 時間: 2016-10-05 17:11:36 (台灣)
→
-1
10-05 17:11 TW
員工自己不檢舉無良老闆不依勞基法規定?誰會知道台灣有多少無良老闆~至少目前我遇到過的傳產,全都是依照勞基法規定在辦理。過勞加班情況,也沒挺兩例的人講的那樣!有人講科學園區內加班是正常?問題是~那些都大財團,股票上市公司吧~這樣還不檢舉?怪誰啊~如果成案還可以勞工集體告資方求償耶~XD
30樓 時間: 2016-10-05 17:37:02 (台灣)
→
10-05 17:37 TW
既然你不知道,你就不應舉1%的無良資方的例子;這樣你的論述一點支撐點都沒有。 我說了很多次了,目前台灣勞工工時這麼高,為什麼不讓它接近全球平均數以改善勞工環境呢?
31樓 時間: 2016-10-05 18:02:11 (台灣)
→
10-05 18:02 TW
一堆人喊7天假沒了,他們甚至不知道這7天假是哪7天?如果公司早就週休二日了,他們還不知道其實他們老早就沒在放7天假了.
34樓 時間: 2016-10-05 19:21:08 (台灣)
→
10-05 19:21 TW
兩例跟資方都沒調動工作的彈性,一點關係都沒有,給點邏輯好嗎?資方如果會覺得沒有彈性原因是因為請的人手不夠,所以才沒有彈性,還有在目前的職場環境中講難聽點就算你老闆對你公平你能怎樣資方玩勞方,方法多的是,你要檢舉去檢舉阿,你要不要去看看有幾個人檢舉成功率有多低,想護航也給點邏輯~~先想想為啥要有勞基法再來說最這個~
35樓 時間: 2016-10-05 19:23:47 (台灣)
→
(編輯過) TW
我覺得很多人沒搞清楚,還一直想要嘗試解讀一例一休。真正的一例一休完整說明應該是(政府說了算,而不是你們自己解讀的內容)。而採取一例一休的重點在於,就是會很難搞清楚,所以他們在公開說明之前,還可以打迷糊仗
39樓 時間: 2016-10-05 21:15:44 (台灣)
→
10-05 21:15 TW
選前答應勞工團體就是兩例假,選後變成一例一休,人民又不是沒眼睛,今日如何欺騙民眾,明日就是民眾教訓騙子政客
40樓 時間: 2016-10-05 21:39:42 (台灣)
→
10-05 21:39 TW
好一個一國兩制~南北不同調!~南部DPP票最多,下次投了就知道~南部官員不按章辦事,不執行勞檢?這是今天才有的嘛~勞檢是勞工局的業務?還是勞委會的業務?~修法改成兩例,明天地方政府勞工局,就會變成有勞檢業務?~講騙選票的~那馬囧的633你一定也中過獎嘍~XD
41樓 時間: 2016-10-05 21:55:00 (台灣)
→
10-05 21:55 TW
千錯萬錯,勞工都沒錯,票也沒投錯!~錯就錯在台灣現在錢太少,人又太老~先前八年還出了個敗家子,台灣的家底全部一口氣敗光光~立馬改成週休兩例,大家就大富大貴,人人都有假休、口袋薪水都飽滿!~各位加油~很快就一週40小時法定工時也不需要再規定了~
42樓 時間: 2016-10-05 22:07:31 (台灣)
→
10-05 22:07 TW
南部官員不按章辦事,不執行勞檢?這是今天才有的嘛?你可以看DPP南部執政多久啊~
43樓 時間: 2016-10-06 01:29:11 (台灣)
→
+2
10-06 01:29 TW
有工作過的都知道,加班費都是假的只有放假才是真的 加班費這種狗屁東西,光是被資方搞語言遊戲(什麼22天還是30天,一天是8小時還是一周40小時,是1倍、1.5倍、2倍)早就被扣到連渣都不剩了 再放任下去老闆的嘴臉大概會要你自己掏錢來加班 別說加班工時合不合法,光是打完下班卡再滾回去繼續做事已成常態 老闆違法被抓包重罰500;員工惹老闆不開心,直接滾蛋別說資遣費連當月薪資都沒啦 勞檢?檢三洨,有人當真勞檢檢的出鳥來????不平等的罰則早讓資方沒在怕了啦
46樓 時間: 2016-10-06 07:45:40 (台灣)
→
(編輯過) TW
20160104蔡英文對工鬥國定假日議題之承諾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QFAvzbNRxM 影片就在這裡,誰在騙誰?大家都知道
50樓 時間: 2016-10-06 12:58:21 (台灣)
→
10-06 12:58 TW
我還是認為,問題重點在於薪資結構長期以來嚴重失衡跟無法落實勞檢才是真正的核心,薪資水準倒退造成人民消費能力下降,廠商賺不到該有的利潤只能削價競爭,想方設法的降低成本,降員工薪資然後不斷的惡性循環,一個正常勞工的工作竟然要靠加班才能有正常生活的能力這怎麼想都不對,再說有多少公司加班是有按規定給付的,勞檢是否能夠落實?才是重點! 身為一個三十幾的勞工,其實要的就只是合理的薪資跟正常的休閒時間。一例一休或兩例其實真的不是那麼重要,臺灣的競爭力絕不能建立在高工時及加班這件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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