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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標題 [新聞] 準大法官許志雄拒唱國歌 黃昭順:大法官
時間 Wed Oct 19 08:23:36 2016




準大法官許志雄拒唱國歌 黃昭順:大法官怎能有個人意見?

林瑋豐 2016年10月18日 10:20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對唱國歌一事認為「不能違背良心」、也稱中華民國不是正
常國家,今(18)日行政院長林全在立院備詢時表示「不是政府看法」,不過國民黨立委
黃昭順批評「大法官怎麼能有個人意見」,也要求林全乾脆辦公投改國歌國號。


對於許志雄所說的「中華民國不是正常國家」,黃昭順批評「大法官怎麼能有個人意見」
,要求林全進行表態,也問林全是否要像前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謝文定、林錦芳一樣撤回提
名。


林全則說明,那是被提名人個人意見,不是政府的看法;至於大法官審查是立法院職權,
行政院無從介入。

黃昭順懷疑,蔡政府提名的司法院大法官是「兩國論」借殼上市,她反問林全,要不要乾
脆考慮讓全民公投決定改國歌、國號。林全頓了一下,回答「這個我不懂,立法院審議的
事情怎麼會...」,隨即被黃昭順打斷。


張瓊文贊成通姦除罪化 顏寬恆:與我國國情不符

隨後上場的藍委顏寬恆也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立場表達不滿,他指出中華民國有自己的土
地、部隊和經濟,「我們是正常國家」;有關另位被提名人張瓊文贊成通姦除罪化,顏寬
恆則表達強烈反對,稱通姦除罪他與我國國情不符。


http://www.storm.mg/article/178821

5.備註:


大法官不能有個人意見!!

順姨94霸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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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ocious: 喔1F 10/19 08:24
Henrique: 原來KMT的大法官都沒有個人意見都聽行政權的2F 10/19 08:24
misson: 意思國民黨提名了一堆聽話的狗當........3F 10/19 08:24
yschen: 大法官不能有個人意見?自由心證只好廢掉先4F 10/19 08:24
kinomon: 大法官好可憐喔5F 10/19 08:24
AUwalker: 哇!順姨真是台獨教母,不唱歌就呼籲改國歌國號6F 10/19 08:25
arcdy9527: 狗黨又在秀下限7F 10/19 08:25
gg889g8: 不然要是依誰的意見8F 10/19 08:25
yschen: 順姨還是別再出來丟人現眼了,還台三線哪三條線哩9F 10/19 08:25
wds824: 不能有個人意見… 原來之前貴黨提名的大法官都是……10F 10/19 08:25
x8501991: 同花順又在秀下限了11F 10/19 08:26
astrorice: 小丑顏寬__12F 10/19 08:26
sidvrra: 可能中國黨的大法官/民意代表/官員只能有黨的意見吧13F 10/19 08:26
kfactor: 公三小14F 10/19 08:26
iamaq18c: 因為之前KMT的大法官 都只有黨的意見阿 沒有個人意見XD15F 10/19 08:27
IronWolf: 所以不同意見書是...?16F 10/19 08:27
juicyiiiwww: 喔 早說嘛 原來司法獨立對國民黨來說是開玩笑的17F 10/19 08:28
rickcoo: 法官顏色不對18F 10/19 08:28
BJme: 黃:大法官不能有個人意見  只能聽從kmt的意見19F 10/19 08:30
IronWolf: 不能有個人意見 那請有大法官幹嘛 都讓大家投票就好了20F 10/19 08:31
david1230: 哪條法律規定要唱國歌?21F 10/19 08:32
oliver81405: 去你媽的22F 10/19 08:32
jerry0701: 看來國民黨立委都沒有個人意見 ㄏㄏ23F 10/19 08:32
IronWolf: 還是說要像戒嚴時候一樣只能做些鳥釋字?24F 10/19 08:32
fbiciamib123: 台灣又不是國家25F 10/19 08:33
rcrc540: 難怪KMT的法官這麼聽話啊26F 10/19 08:33
ymx3xc: 撒豆唷27F 10/19 08:35
billybbb: 垃圾kmt28F 10/19 08:38
romusutoru: 難怪……29F 10/19 08:39
rodney92: 狗黨果然都吃屎長大 一群白癡30F 10/19 08:39
whitezealman: 黃三條31F 10/19 08:39
rodney92: 跟小丑猴X廷一樣 腦袋裝屎 嘴巴專門舔共用的32F 10/19 08:40
lu82034: 灑豆姨就是霸氣,國民黨QQ33F 10/19 08:41
winu: 招狗渣幹你娘34F 10/19 08:43
Moratti: 智障35F 10/19 08:45
oliver81405: 中共的屎香嗎?36F 10/19 08:51
amaranth5566: 灑豆成兵啊!笨蛋!37F 10/19 08:52
Nravir: 憲法就寫在那邊阿~不然怎麼辦38F 10/19 09:02
wheat1130: 大法官釋字第幾號幾號不是都有個人意見書?39F 10/19 09:08
kogorou: 辛苦了各位黨工 風向帶的不錯40F 10/19 09:08
oddhand: 不能有個人意見 那要不要放顆西瓜就好41F 10/19 09:15
dostey 
dostey: 這隻無腦黑肥豬真丟臉42F 10/19 09:24
GABA: 把大法官當成黨工管理43F 10/19 10:01
mudee: 順姨認證國民黨執政提名的大法官只是橡皮圖章44F 10/19 10:03
ewjfd: 志志雄真實 名不虛傳45F 10/19 10:09
Cosmoswalker: 國民黨果然都是白痴46F 10/19 10:41
x650618: 媽的有膽去南京唱47F 10/19 10:54
tonyoxox: .....48F 10/19 10:54
madaniel: ...原來狗鳴党以前用的大法官都是不能有個人意見的?49F 10/19 16:29
kuro: [ 低能立委  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識字看一下好嗎50F 10/19 17:36
kuro: [ 低能立委  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釋字看一下好嗎  下面都
kuro: 嘛有各個大法官個人的不同意見書  不能有個人意見?  呵呵 ]
kuro: [url]http://i.imgur.com/vnE1ZHy.jpg[/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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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gcfans 說瞎!
1樓 時間: 2016-10-19 16:49:08 (日本)
-5 10-19 16:49 JP
···
錯錯錯
台灣省大法官而已
2樓 時間: 2016-10-19 16:56:12 (台灣)
+1 10-19 16:56 TW
大法官要超有個人意見才對吧...不然都不用審違憲了啊...撒豆姨真的很強 XD
3樓 時間: 2016-10-19 17:06:30 (台灣)
+1 10-19 17:06 TW
1F請滾回中華人民共和國。
4樓 時間: 2016-10-19 20:49:19 (台灣)
     (編輯過) TW
太屌了昭順大媽.超越憲法就是狂阿 大法官不需有獨立意見.不能有表現自由.要被干涉.既浪漫3線又新力作.越憲1180 拜託不要在有保障名額~ 推出這種人才 台灣哪會進步.有才德接任 才是對國家好
5樓 時間: 2016-10-19 18:15:11 (台灣)
  10-19 18:15 TW
??? 大家以前罵恐龍法官罵的要命,恐龍法官不也都是用個人意見判案?現在換了顏色,就變成個人意見至上了?
6樓 時間: 2016-10-19 18:20:29 (台灣)
  10-19 18:20 TW
大法官跟普通法官的工作內容不一樣喔~
7樓 時間: 2016-10-19 18:52:07 (台灣)
  10-19 18:52 TW
拒唱國歌跟判刑對錯好壞為什麼能扯再一起?有沒有381解釋給我聽一下?
8樓 時間: 2016-10-19 19:00:04 (台灣)
  10-19 19:00 TW
5樓連大法官跟法官都分不清楚眼裡只有顏色?
你的公民也是體育老師教的?
9樓 時間: 2016-10-19 19:56:35 (台灣)
  10-19 19:56 TW
黃三條.............嘿~~~!
10樓 時間: 2016-10-19 21:05:44 (台灣)
  10-19 21:05 TW
回3樓~~至少不要被離事實與現況太遠~~在那鬼扯蛋吧
11樓 時間: 2016-10-19 21:22:32 (台灣)
  10-19 21:22 TW
所以大法官不需保持絕對中立,可以用個人意見解釋憲法?可以用個人意見解釋法律?可以用個人意見處理違憲案件?個人意見萬一是偏頗怎辦?恐龍法官不能存在,恐龍大法官就可以存在?
12樓 時間: 2016-10-19 21:32:01 (台灣)
     (編輯過) TW
嘛~不過抱持個人意見的人,也可能會保持絕對中立(只是外界會質疑罷了)。許志雄所言真的不漂亮,可以講的好聽點,而黃昭順的攻擊也不是很站得住腳。
13樓 時間: 2016-10-19 21:57:16 (台灣)
  10-19 21:57 TW
台三線有尊重過多數人民的意見嗎??
14樓 時間: 2016-10-20 12:18:02 (台灣)
     (編輯過) TW
大法官如果不根據自身所學提供意見解釋憲法,那要根據什麼解釋憲法?黨意嗎?利益嗎?
基本上這職位本來就是跟古代巫師一樣,偏激一點也可以說大法官就是民主社會裡的巫師。
個人意見當然會有偏頗的情形(基本意識形態簡單就可以分左右了),所以大法官決議時是多位大法官一起表決,不是某一個大法官就說了算。所以普遍認為大法官最好是每一個都要很有個人意見,才能呈現多面向的考量與思考,做出最理性的決策,不是有人提一個方案,其他人都沒意見只會「喔!對對對..那就這樣決定吧!」。
另外很多民眾覺得是恐龍判決的案子根本錯不在法官(不能只看低能記者的新聞,要參考判決書),大陸法系法官主要是需要根據法律判的(不根據個人意見喔),然後那種垃圾法是人民選出來的立委立的;對!就是我聽不懂法條本人和撒豆咖這種職位立的,那要不要罵一下恐龍人民搞死自己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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