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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立院初審通過 僱主違反《勞基法》最高
時間 Thu Nov 17 22:45:58 2016
蘋果日報
立院初審通過 僱主違反《勞基法》最高重罰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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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 僱主違反《勞基法》最高重罰500萬元 | 即時新聞 | 20161117 | 蘋果日報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逐條審查《勞基法》有關一例一休與砍7天國假修法草案,會中初審通過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將違反工資、工時相關規定僱主罰則由現行上限最高30萬元,依員工規模最高可提高到500萬元,全案將送朝野 ...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逐條審查《勞基法》有關一例一休與砍7天國假修法草案,會中初審通過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將違反工資、工時相關規定僱主罰則由現行上限最高30萬元,依員工規模最高可提高到500萬元,全案將送朝野 ...
2016年11月17日22:15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逐條審查《勞基法》有關一例一休與砍7天國假修法草案,會中初審通
過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將違反工資、工時相關規定僱主罰則由現行上限最高30萬元,依員
工規模最高可提高到500萬元,全案將送朝野協商。
過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將違反工資、工時相關規定僱主罰則由現行上限最高30萬元,依員
工規模最高可提高到500萬元,全案將送朝野協商。
目前《勞基法》中違反工資、工時相關規定,都是罰2萬到30萬元。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內
容為,因工資、工時為勞動權益核心,但過去罰則過低,使僱主寧願繳罰鍰也不願守法,
所以提案依事業單位規模訂定罰則級距。企業未滿30人罰6萬到20萬元,30人以上未滿200
人罰20萬到60萬元,200人以上未滿500人罰60萬到200萬元,500人以上罰200萬到500萬元
。(唐鎮宇/台北報導)
容為,因工資、工時為勞動權益核心,但過去罰則過低,使僱主寧願繳罰鍰也不願守法,
所以提案依事業單位規模訂定罰則級距。企業未滿30人罰6萬到20萬元,30人以上未滿200
人罰20萬到60萬元,200人以上未滿500人罰60萬到200萬元,500人以上罰200萬到500萬元
。(唐鎮宇/台北報導)
還是罰太少了 僱主壓榨賺的還比較多 幫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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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 零頭……1F 11/17 22:46
推 : 真的會去罰再說~2F 11/17 22:46
噓 : 罰%數再說3F 11/17 22:47
→ : 最低金額調高到50萬吧4F 11/17 22:47
推 : 二三讀不會過5F 11/17 22:47
推 : 看到移送朝野協商就洗洗睡了6F 11/17 22:47
噓 : 天天都騙你 一天壓榨勞工省下來的錢 比你每天罰還多 笑死7F 11/17 22:47
→ : 有500人以上規模的公司 會怕你這500萬嗎?8F 11/17 22:47
噓 : 哈哈9F 11/17 22:47
→ : 今天有看柯建銘的嘴臉就知道之後會如何發展10F 11/17 22:48
推 : 有加給推,但還是太少11F 11/17 22:48
噓 : 五百萬不夠大企業的加班費,要是我就給你抓 笑死12F 11/17 22:48
噓 : 為啥都不依營業額去罰13F 11/17 22:48
推 : 營收1%才符合比例原則 不過才一讀 不用開心太早14F 11/17 22:48
推 : 本來喬王還想擋,後來沒有,看他一直上台講廢話就賭15F 11/17 22:48
→ : 各縣市勞工局打了也沒啥反應 勞檢還會先通知16F 11/17 22:48
噓 : ....17F 11/17 22:48
推 : 判刑入獄才有用18F 11/17 22:48
→ : 支持提高罰責。但有時候也會想,罰太多甚至停工,企業關門19F 11/17 22:49
→ : 不要多 三年20F 11/17 22:49
推 : 按照以往資工局的開罰案例 以後只會罰6 20 60 200萬21F 11/17 22:49
→ : ....分什麼階層啦 犯了就罰500會死逆 = =22F 11/17 22:49
→ : 會不會結果還是勞工吃虧?23F 11/17 22:49
→ : 爛,一直在講古一直在講誰占領主席台怎樣怎樣...24F 11/17 22:49
→ : dpp一定會想一堆理由擋下來25F 11/17 22:49
推 : 推26F 11/17 22:49
→ : 有高雄台南那種廢物勞工局罰額多少都沒用辣27F 11/17 22:49
噓 : 500萬.......一次一次算嗎?28F 11/17 22:49
推 : 時力提的就洗洗睡吧,不利產業發展啊29F 11/17 22:49
→ : 好重喔XDDD30F 11/17 22:49
→ : 一家關門 其他不敢違規 很好啊31F 11/17 22:49
噓 : 有名無實32F 11/17 22:49
→ : 不然退一步啦 別罰錢了 入刑6 20 60 200個月...這樣也行XD33F 11/17 22:49
推 : 推,正確的方向! 不過若改成營收%會更好34F 11/17 22:50
噓 : 重罰五百萬!!35F 11/17 22:50
→ : 其實依照營業額下去罰更好36F 11/17 22:50
噓 : 沒判刑喔37F 11/17 22:50
推 : 用營業額趴數比較實在38F 11/17 22:50
→ : 公務員五點下班怎麼抓加班??39F 11/17 22:51
推 : 每個級距罰則再100倍,且只要檢舉就罰,我就讓你砍7天40F 11/17 22:51
推 : 爽41F 11/17 22:51
推 : 先罰五百萬 累犯直接斷水電+詐欺罪坐牢 這樣才有效42F 11/17 22:52
→ : 再給個檢舉獎金 罰款的10%就有80分了43F 11/17 22:53
→ : 這五百萬是要查幾次才會罰成?44F 11/17 22:54
噓 : 遇到郭台銘還是重罰2萬啊45F 11/17 22:54
→ : 最低金額勒 勞檢執行效率勒46F 11/17 22:54
噓 : 先來開張500萬罰單 再來說有稽查47F 11/17 22:55
→ : EggAcme: 各縣市勞工局打了也沒啥反應 勞檢還會先通知 +148F 11/17 22:55
推 : 先建立獎金制度 很快就一推人檢舉了 有所本再來重罰49F 11/17 22:56
推 : 按人按次計嗎?!50F 11/17 22:56
推 : 起跳分級距 有進步 如果加吹哨能拿獎金 進大公司就超爽51F 11/17 22:56
推 : 舉證?誰認定?怎麼認定?我猜還是勞工吃虧52F 11/17 22:57
→ : 500人以上這金額是怎樣 以前待的公司每年都破億 2百多人53F 11/17 22:57
→ : 這個可以,最好再乘於人頭來算。罰死那些不守法的。54F 11/17 22:58
→ : 勞工局不要光給個說近期稽查的官話 近期時間是一個月嗎55F 11/17 22:59
推 : 假通過56F 11/17 23:00
→ : 最低哩?57F 11/17 23:01
推 : 還是太少了58F 11/17 23:02
推 : 結果都查不到違規59F 11/17 23:02
→ : 拿去快滾奴隸快加班60F 11/17 23:03
推 : 然後最後都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61F 11/17 23:04
推 : 資方:500萬....我好怕喔XDDD62F 11/17 23:04
噓 : 郭董公司大約3000人所以是200萬63F 11/17 23:04
噓 : 太少了 垃圾慣老板才不在乎這點錢64F 11/17 23:04
噓 : 朝野協商 不要最後又被老柯擋下來65F 11/17 23:05
噓 : 罰營收比例丫,kerker66F 11/17 23:06
→ : 要一例一罰,以一天一人為單位,稽查者可得10%績效獎金67F 11/17 23:08
噓 : 轉移焦點? 三讀再來說68F 11/17 23:13
推 : 這才是進步!可以連續開罰啊,不過重點還是執行面69F 11/17 23:15
→ : 100個員工每個員工要10000元一個月1000000 五個月就回本70F 11/17 23:18
推 : 都加10幾倍了還要被噓?減工時說慣老闆不給你下班、勞檢71F 11/17 23:19
→ : 員人數加倍說不會去抓、加了罰金說不會過/不會抓
→ : 員人數加倍說不會去抓、加了罰金說不會過/不會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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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時間: 2016-11-18 00:24:1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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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8 00:24 TW
幹!去通訊業的直營門市查就一堆了,凹工時的每個員工都發生過,高雄市就一狗票了,高雄市長還當過勞委會主委,呸!
11樓 時間: 2016-11-18 06:04:4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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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6:04 TW
加強罰責了還是能夠酸,我覺得應該換的是國家(或者不要待地球,地球太危險了),而不是修改法律
13樓 時間: 2016-11-18 08:21:0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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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8:21 TW
要提高的是最低罰則而不是最高罰則,誰不知道台灣政府對資方超好心,每次都是用最低罰則在算的?
16樓 時間: 2016-11-18 10:33:3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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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0:33 TW
有的小公司也很會賺錢耶,只罰20萬不痛不癢的,開罰年營業額的5%,且可按檢舉數成立加倍開罰,開罰金額直接轉給勞工當作補償,這樣也可讓勞工不會忍氣吞聲,比較有嚇阻效果啦
17樓 時間: 2016-11-18 11:01:5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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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1:01 TW
雖說有點改革了,但力道還是有點小,不過有改總比沒改好,不過後續還是要繼續改阿~誠如在位者說的改革無法一次到位...就讓我們觀察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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