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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2-05 20:17:0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標題 [新聞] 有人昏倒路邊敢救嗎?北市旁觀者施救率
時間 Mon Dec  5 17:32:42 2016


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有人昏倒路邊敢救嗎?北市旁觀者施救率僅31.3%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有人昏倒在路邊,你敢救嗎?成人猝死最常見原因為心臟不規則跳
動,此時若能實施心肺復甦術(CPR)和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AED)可以提升存活率,雖然衛福部早在102年1月16日修訂「緊
急醫療救護法」,明定救人免責」,但台北市衛生局今(5)日
公布,經消防局統計,台北市旁觀者施救率僅有31.3%,仍有進步
空間。


台北市衛生局截至105年11月底,在台北市公共場所已設置1,448台
AED;同時,105年迄今已有11萬3,287位市民完成CPR加AED急救教
育訓練,為歷年最高。該局統計,105年1月至10月台北市公共場所
發生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計637案件,經在場民眾協助使用
AED電擊施救共有26名,且有10名患者康復出院,回歸正常生活。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何叔安表示,成人猝死最常見原因為心
臟不規則跳動,此時如果立刻施予CPR將使病患存活率達3-4﹪,若
CPR搭配AED施作,存活率提升至14﹪。更可貴的是在病患昏倒1
分鐘內施行AED電擊,心跳回復正常的機率高達9成,由此可知旁觀
者施救為極重要的救命關鍵。


為了提升旁觀者施救率,衛福部已經在102年1月16日修訂「緊急醫
療救護法」,引用英美法中「救人不受罰」精神,明定「救護人員
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
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就是希望民
眾看見昏倒案件,可在法律的保障下,能勇於伸出援手並使用急救
設備拯救寶貴生命,將可避免因顧慮法律責任而不願對緊急傷病患
者施予急救。


然而,台北市消防局統計,台北市旁觀者施救率僅為31.3%,與先
進國家(30%-40%以上)相比,仍有進步空間。有鑑於此,北市衛生
局業於11月起在各大公共場域,如捷運車站、台北轉運站、台北市
公車車體等張貼宣導廣告,呼籲共同提倡「救人救已好身手,勇敢
救人不用怕!」觀念。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etn.com/e/News.aspx?NewsID=204439
有人昏倒路邊敢救嗎?北市旁觀者施救率僅31.3%│娛樂星聞│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有人昏倒在路邊,你敢救嗎?成人猝死最常見原因為心臟不規則跳動,此時若能實施心肺復甦術(CPR)和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可以提升存活率,雖然衛福部早在102年1月16日修訂「緊急醫療救護法」,明定「救人免責」,但台北市衛生局今(5)日公布,經消防局統計,台北市旁觀者施救率僅有31.3%,仍有 ...

 

5.備註:
這樣就不怕被家屬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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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31.89
※ 文章代碼(AID): #1OHJG-qh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0930366.A.D2B.html
VVizZ: 25歲以下清秀D罩杯1F 12/05 17:33
macassans: 不能怪路人2F 12/05 17:33
wondtty: 免責還是可以告啊3F 12/05 17:33
tkucuh: 照告啊。4F 12/05 17:33
gaym19: 免責還是可以告啊 不會有事而已5F 12/05 17:33
if2: 我又沒333萬6F 12/05 17:33
a1467171: 救死免責 救活結果被找麻煩呢7F 12/05 17:34
cheetahspeed: 有313萬的人剛好有31.3%不錯啊8F 12/05 17:34
jj980734: 被吉了就算無罪也是要跑法院阿9F 12/05 17:34
fuhaho: 他告還是照樣跑法院 何苦呢…10F 12/05 17:34
kreuzritter: 不是有無成罪的問題,光是要跑流程就很囉唆11F 12/05 17:34
mn435: 萬一有啥病呢 頂多幫叫救護車12F 12/05 17:34
fallheart: 救人免責還是有機會跑法院啊^_^13F 12/05 17:34
peterwww 
peterwww: 讚 原來已經免責14F 12/05 17:34
pierreqq: 救活免責  死了另究15F 12/05 17:35
q0000hcc: 怕被吉誰受得了16F 12/05 17:35
peterwww 
peterwww: 以後可以幫助人不怕了17F 12/05 17:35
mig: 但是醫療人員就不是;所以看到路倒,要嘛裝死,要壓最好祈禱18F 12/05 17:35
sandy0717c: 免責還說能告啊...無罪但依舊要跑法院誰會想做19F 12/05 17:35
archon: 正妹我會,先解開胸部束縛物;肥宅就祝他早日脫離輪迴20F 12/05 17:36
yyc1217: 333萬的判決真的嚇壞大家了 修再多法也免除不了民眾的恐21F 12/05 17:36
saiulbb: 免責可是還是有人會告阿 誰敢冒這風險22F 12/05 17:36
mig: 壓回來;有同事路邊幫忙C,C回來變白菜也被告,衰小23F 12/05 17:36
yyc1217: 懼24F 12/05 17:36
sandy0717c: 不過為什麼急救人員不能免責啊...?有誰知道嗎?25F 12/05 17:36
VVizZ: 搞不好改告性騷擾26F 12/05 17:36
yyc1217: 而且就算真的不罰還是得花時間跑法院 誰敢請假27F 12/05 17:37
cheetahspeed: c回來也變阿呆 會被家屬吉 還是別c28F 12/05 17:37
zzzpollux: 救護人員裝死正解29F 12/05 17:37
sabrina2597: 主要是因為家屬心態......真的有些是救活免責  死了30F 12/05 17:37
sabrina2597: 另究
Isveia: 任何人有300萬新台幣都可以救人,如果沒有?那就小心被吉32F 12/05 17:37
iam0718: 說個笑話 免責33F 12/05 17:37
kosuke: 「救人免責」 但是恐龍家屬不會放過你34F 12/05 17:38
Civan: 沒補踹一腳就很好了,還救?35F 12/05 17:38
amethystboy: 還好肥宅我都待在家裡 遇不到這麼緊張的事36F 12/05 17:38
mig: C回來變白菜也被吉啊!不說判決結果,光跑法院的壓力就 ...37F 12/05 17:39
EngivalLirva: 給樓下38F 12/05 17:39
cvn65: 你幫我跑法院嗎? 車馬費咧?誤餐費咧?要是因而被開除 誰負責39F 12/05 17:39
SuperUp: 會告你肇事丫 還是很煩40F 12/05 17:39
IdleLife: 沒跑過法院的不知道有多累, 還是不救41F 12/05 17:39
drigo: 不要雞婆比較好,即使免責,家屬還是會照三餐到你家樓下或42F 12/05 17:39
seemoon2000: 救人的過程有瑕疵好像也會被告吧43F 12/05 17:40
drigo: 公司堵人騷擾44F 12/05 17:40
VVizZ: 反正不是我的親人我是不會出手的45F 12/05 17:40
cbstgb: 幾乎都是能避免跑法院就避免46F 12/05 17:41
mig: 急救過程本來就很多狀況,沒辦法做到完美不要輕易出手47F 12/05 17:41
force5566: 鬼島救人等下出事會被家屬告死吧48F 12/05 17:42
sabrina2597: 人送到醫院沒脫離險境 家屬質問你不是專業醫護急救49F 12/05 17:42
sabrina2597: 死了你負責嗎? 之後脫離險境說個謝謝 至於道歉?沒
sabrina2597: 有~
archon: 立刻施予CPR將使病患存活率達3-4%,表示96%+ 會死掉 (嚇!52F 12/05 17:42
TaiwanHero: 台灣民法有台灣的玩法  免責只是在豪笅53F 12/05 17:43
VVizZ: 而且AED雖然會自動判斷但也要施救的人確認要不要用54F 12/05 17:43
wind137: 是刑法免責還是民法免責還是都是阿55F 12/05 17:43
VVizZ: 又不是人躺在那就要準備電..搞不好需要的是CPR56F 12/05 17:43
jojomaan: 問玻璃娃娃的父母呀57F 12/05 17:45
FFFFFFFF: 免責不等於免告訴58F 12/05 17:47
u48652004: 免則還是會被告,然後不起訴,誰要淌混水59F 12/05 17:47
winiS: 一個案例嚇死全台。叫法官去救60F 12/05 17:48
sid300: 萬一施救有瑕疵還是可以提民事賠償61F 12/05 17:48
whipzj: 花時間跑法院就飽了62F 12/05 17:49
flameteru: 還是能告阿  最少花你上調解的時間63F 12/05 17:50
darknote: 刑事免責吧 民事就...64F 12/05 17:50
jimmykuo123: 救到半死不活告你搞到死 免責讓你跑法院好幾年65F 12/05 17:51
jim543000: 我比較怕被人壓到肋骨斷裂插入肺部死亡66F 12/05 17:53
chosenone: 就算免責 如果對方一直打電話或去你家一直魯 誰負責?67F 12/05 17:54
zegale: 幫忙叫救護車就好68F 12/05 17:55
jomaysong05: 屁 家屬心態就是告看看有沒有錢拿 跟母☆有87%像69F 12/05 17:55
orfan: 31.3算很低嗎? 是跟什麼情況比算低???70F 12/05 17:56
lazo: 路邊救人現在是炫富的方式之一啊!71F 12/05 17:56
aspd193: 笑死 我朋友就被吉 只不過檢察官直接不起訴72F 12/05 17:56
darknote: 刑民法上免責 但前提要符合緊急避難 某項不符合就賠到死73F 12/05 17:57
sendicmimic: 給專業的救就好74F 12/05 17:59
darknote: 救人活的沒事 但救人救對方又剛好掛掉的話 應該還是被告75F 12/05 17:59
saedn: 讓有愛心的人去救!!76F 12/05 18:01
cocabell 
cocabell: 好撒瑪利亞人法?77F 12/05 18:02
Khadgar: 不小心救到法官怎麼辦?78F 12/05 18:03
Khadgar: 台灣法律在玩這種灰色地帶的宗旨就是賞惡罰善
kinomon: 紅明顯 救護人員以外者80F 12/05 18:04
realmeat: 這新聞的說法有點怪北市31%多, 先進國家30~40...81F 12/05 18:05
realmeat: 沒差很多啊..
lbowlbow: 垃圾家屬跟恐龍法官,你敢救?83F 12/05 18:06
realmeat: 先進國家60以上甚至80再說我們少吧..84F 12/05 18:06
kji590929: 誰敢救?85F 12/05 18:08
HANJIUN: 一樣告啊  家屬死纏爛打  煩都煩死了86F 12/05 18:09
wylscott: 還不是家屬愛亂告 救人反吃官司誰要87F 12/05 18:09
Cruel2: 記得這法律的條文是法官"得"減輕或免責,你免不免責要看法88F 12/05 18:09
Cruel2: 官心情。沒300萬不要下去,不出手期望值等於0,出手小於0
guardangle: 先被家屬白打一頓,然後到家裡公司抬棺抗議騷擾討錢90F 12/05 18:11
ralphhoh2000: 吃官司無罪還是苦啊…打官司…91F 12/05 18:12
wind0710: 救活-->兩個字"謝謝"  沒救活-->告到死92F 12/05 18:14
zeanmar: 好像講錯了吧救護人員在非值勤時間也是免責不是?93F 12/05 18:15
zeanmar: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
zeanmar: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Arsene40: 旁邊拍照打卡上傳臉書啊   自然有專業的來救96F 12/05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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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Way: 法官會坐在辦公室內說你有過失…98F 12/0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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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05015: 玻璃娃娃啊112F 12/05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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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nari: 哈哈天龍人哈哈115F 12/05 18:44
hw1: 什麼爛新聞 被吉了這些官是要幫忙出庭嗎116F 12/05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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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nru: 救了不是被告就是詐騙,別救好118F 12/0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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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combio: 鬼島法官:死者為大 仍需負道義責任 賠點錢吧121F 12/05 19:08
EggAcme: 口袋不夠深 千萬別救人122F 12/05 19:11
Nicemaker: vv搞笑歐,交給機器判斷,有問題也是機器啊123F 12/05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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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jjj: 告施救太慢,被懷疑那麼好心救人會不會是肇事者,幹嗎沒汴
tttjjj: 存活率14% 相對的高達86%接近87%救不活,還會被家屬盧或被
tttjjj: 告施救太慢,被懷疑那麼好心救人會不會是肇事者,幹嗎沒事
tttjjj: 往身上抹史
dsfrf: 免責照樣告...檢察官讓你跑法院就飽了132F 12/05 19:28
dodo577: 會被家屬告啊133F 12/05 19:29
soulja28: 除非親人,不然一定不救134F 12/05 19:32
lion3210: 刑法都說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135F 12/05 19:32
tttjjj: cpr救活但壓斷勒骨不用負責嗎?吉死你136F 12/05 19:32
lion3210: 不是ㄧ定免責的137F 12/05 19:33
beryll: 敢, 教急救已14年138F 12/05 19:35
zxc2331189: 肥宅沒人要救 正妹一堆人排隊等人工呼吸139F 12/05 19:36
dragon159: 被告要跑法院 很麻煩的 就算不能告 家屬三不五時跑去你140F 12/05 19:39
dragon159: 抬棺抗議你要怎麼辦
QQmouse: 幫忙打電話報案就很好了142F 12/05 19:42
racky5566: 不敢救143F 12/05 19:43
bruce2248: 幹 CPR壓肋骨超痛欸144F 12/05 19:43
mess: 叫叫ABc145F 12/05 19:48
fraser0136: 幫忙叫救護車就不錯了,台北雞掰人那麼多...146F 12/05 19:52
JameC: 救不活反而被告,誰想淌那渾水?腦殘家屬無藥醫147F 12/05 19:53
rockonpizza3: 是"免責", 不是不用跑法院啊~ 傻了才救148F 12/0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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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12-05 20:41:24 (台灣)
  12-05 20:41 TW
救人免責,家屬究責
2樓 時間: 2016-12-05 21:09:27 (台灣)
  12-05 21:09 TW
樓上+1...疲勞訴訟
3樓 時間: 2016-12-05 21:17:24 (台灣)
  12-05 21:17 TW
···
鬼島到處都是好心沒好報的判例....
4樓 時間: 2016-12-05 21:26:26 (台灣)
  12-05 21:26 TW
要是我我也不救,動不動上法院就飽了,再加上偉大鬼島的法官...
5樓 時間: 2016-12-05 22:05:28 (台灣)
  12-05 22:05 TW
救人必須免責的前提是,救人者必須非肇事者,即使被撞了而肇事者重傷,被撞者也不能救,應這一的明訂規定,不然鑽漏洞的肇事者撞人後救人就可以免責就GG囉
6樓 時間: 2016-12-05 22:05:32 (台灣)
  12-05 22:05 TW
萬一沒救成,家屬又要吉又要來堵人、灑冥紙、叫8+9來處理的,何必自找麻煩?
7樓 時間: 2016-12-06 00:01:27 (台灣)
  12-06 00:01 TW
我只會打電話報警.因為屏東有人去救還被家屬打.被救那一位醒來還嫌說:長的那麼兇.還敢救人!!
8樓 時間: 2016-12-06 02:15:37 (台灣)
  12-06 02:15 TW
救人反被三寶跟8+9誣賴是肇事者機率很高~~~~
9樓 時間: 2016-12-06 02:48:19 (台灣)
  12-06 02:48 TW
先確定是不是三寶,426 ,或是番仔
10樓 時間: 2016-12-06 07:29:08 (台灣)
  12-06 07:29 TW
還有泰國人
11樓 時間: 2016-12-06 08:08:39 (台灣)
  12-06 08:08 TW
20歲以下,D罩杯
有這條件我願意無私奉獻
12樓 時間: 2016-12-06 14:06:40 (台灣)
  12-06 14:06 TW
救人免責阿,但是真的被告,有可能還是要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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