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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弄痛我了」 病患竟把護理師的iphone丟垃圾桶
時間 Mon Dec 19 12:22:56 2016
聯合新聞網
「弄痛我了」 病患竟把護理師的iphone丟垃圾桶
2016-12-19 12:15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2016-12-19 12:15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張姓女子(36歲)8月間到衛服部基隆醫院就診時,認為簡姓護理師態度不友善,幫她打
針時弄痛她,氣得拿走簡的iphone,衝到廁所丟進垃圾桶裡;簡發現後依竊盜罪嫌提告;
檢方認定,張女基於報復心態,與竊盜構成要件有違,予以不起訴處分。
張女辯稱,當時簡幫她打針時,有反應很痛,但對方態度不友善,她就決定要復仇,趁簡
去拿尿檢瓶時,就拿走她的手機,並衝到廁所丟進垃圾桶,簡回來後遍尋不著,她才說在
垃圾桶裡。
去拿尿檢瓶時,就拿走她的手機,並衝到廁所丟進垃圾桶,簡回來後遍尋不著,她才說在
垃圾桶裡。
簡姓護理師則冤枉地說,打針根本不是她做的,當天幫張女檢傷完畢後就再也沒有接觸她
,後來發現手機不見,一問之下對方才說在垃圾桶裡,她氣得提告。
檢方調查,張女當時將手機拿走後,隨即走到女廁丟棄,過程僅有2分鐘,與一般竊盜案
中,將贓物占為己有情況有別,認定張世基於報復心態,未構成竊盜要件,予以不起訴處
分。
中,將贓物占為己有情況有別,認定張世基於報復心態,未構成竊盜要件,予以不起訴處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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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痛我了」 病患竟把護理師的iphone丟垃圾桶 | 社會 | 即時
張姓女子(36歲)8月間到衛服部基隆醫院就診時,認為簡姓護理師態度不友善,幫她打針時弄痛她,氣得拿走簡的iphone,衝... ...
張姓女子(36歲)8月間到衛服部基隆醫院就診時,認為簡姓護理師態度不友善,幫她打針時弄痛她,氣得拿走簡的iphone,衝... ...
沾滿屎的哀鳳 我不敢用
BTW~張世?記者都不校稿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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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肛1F 12/19 12:23
→ : 不起訴???....@@2F 12/19 12:23
推 : 那這樣構成什麼罪3F 12/19 12:23
→ : 丟到垃圾桶再撿起來不就好了,這樣也一篇4F 12/19 12:23
→ : 生病還被護士欺負真的會氣到發抖5F 12/19 12:23
→ : 檢察官是不是要重讀書?6F 12/19 12:23
→ : 那該用哪條告7F 12/19 12:23
→ : 不構成任何罪8F 12/19 12:24
→ : 告錯條罪就是這樣 沒事9F 12/19 12:24
→ : 三寶10F 12/19 12:24
推 : 要求民事損害賠償11F 12/19 12:24
→ : 沒檢察官是律師誤判?12F 12/19 12:24
→ : 原來只要用報復的心態去拿店裡的東西就不算偷13F 12/19 12:24
推 : 原來這個女森叫張世基14F 12/19 12:24
→ : 垃圾文組檢察官15F 12/19 12:24
推 : 偷拿別人東西 再拿去扔掉 不算偷竊 學到了16F 12/19 12:24
推 : 文組法官17F 12/19 12:24
推 : 為什麼不能發一篇?幫忙看病手機還要被丟進都是有屎衛18F 12/19 12:24
噓 : 告都告錯 要告就告公然侮辱19F 12/19 12:24
→ : 生紙的垃圾桶20F 12/19 12:24
→ : 法匠就法匠....以後都拿別人的東西去丟好了21F 12/19 12:24
→ : 明顯竊盜啊. 丟別人手機無罪. 鬼島真的無誤.22F 12/19 12:24
→ : 在眼前拿走 搶奪23F 12/19 12:25
→ : 你可民事請求損害賠償...24F 12/19 12:25
推 : 一定是安卓粉25F 12/19 12:25
推 : 三寶讚讚讚26F 12/19 12:25
→ : 毀損吧27F 12/19 12:25
推 : 智障三寶 馬的28F 12/19 12:25
推 : 不可以拍我肩膀29F 12/19 12:25
→ : 原來報復心態可以合理化犯罪行為30F 12/19 12:25
噓 : 台女救世賤31F 12/19 12:25
推 : 所以強盜或強制罪能夠成案嗎?32F 12/19 12:25
噓 : 這三小標題阿 聯合報記者沒下限喔33F 12/19 12:25
推 : 她是拿去「丟掉」,而不是佔為己有,這當然不是竊盜罪34F 12/19 12:25
→ : 毀損???哪裡毀損???35F 12/19 12:25
噓 : 護理師活該,專業在哪裡?36F 12/19 12:26
推 : 頂多毀損37F 12/19 12:26
→ : 這比較像損害他人財物吧38F 12/19 12:26
噓 : 發現拿走但沒發現丟到垃圾桶的時候怎麼判?39F 12/19 12:26
→ : 看起來就是未經允許,且被害人不知情下,拿走手機.不是竊盜?40F 12/19 12:26
→ : 是毀損吧,告錯條真的無解41F 12/19 12:26
噓 : 所以護理師把法官檢查官手機丟垃圾桶也應該無罪42F 12/19 12:26
→ : 強盜要被害人在現場有反抗行為 強制是人生自由43F 12/19 12:26
→ : 那我去-4把茶葉蛋拿去丟掉 要怎麼算???44F 12/19 12:26
推 : 智障三寶45F 12/19 12:27
推 : 下次拿別人東西 被發現時就說 我藏起來 沒損壞也沒偷46F 12/19 12:27
→ : 偷東西被抓到趕快丟到垃圾桶就沒事了47F 12/19 12:27
→ : 不要再秀下限了鄉民,刑法概要不厚,先去讀完再來考慮有沒48F 12/19 12:27
→ : 有竊盜
→ : 有竊盜
→ : 毀損? 丟到垃圾桶而已 沒損壞阿50F 12/19 12:27
推 : 阿就是吉錯條 當然不起訴…51F 12/19 12:27
→ : 有刮傷損害手機價值 應該能告毀損52F 12/19 12:27
→ : 就自訴……53F 12/19 12:27
推 : 覺得是吉錯條 +154F 12/19 12:28
→ : Chen大開示一下鄉民啊!55F 12/19 12:28
推 : 法盲板的眾法盲又再正常發揮惹56F 12/19 12:28
→ : 法條不適用當然不起訴,改判別條啊 蠢 覺青喔?57F 12/19 12:28
推 :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愛息事寧人(-_-)58F 12/19 12:28
噓 : 法盲 告錯條當然不起訴 一堆三寶鄉民59F 12/19 12:28
推 : 社維法吧60F 12/19 12:28
推 : 法? 就不是拿來玩的?61F 12/19 12:28
推 : 所以 該告哪一條? 不能告就換搶他手機丟馬桶好了62F 12/19 12:28
推 : 告錯條啊 跟法官有啥關係...63F 12/19 12:28
→ : 就是走民事的意思啊~ 刑法懶得管這鳥事64F 12/19 12:29
→ : 所以是告民事嗎?怎還沒答案65F 12/19 12:29
→ : Chen大說一下該判哪條啊???66F 12/19 12:29
→ : 未經他人允許.當事人不知情下,拿走他人財物. 不是竊盜?67F 12/19 12:29
→ : 重點取決手機有沒有壞掉啊......沒壞掉能要求什麼68F 12/19 12:29
→ : 就是告訴你被丟到垃圾桶就沒事69F 12/19 12:29
→ : 下次可以丟我家垃圾桶嗎?70F 12/19 12:29
→ : 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鄉民到底有沒有看到這段..71F 12/19 12:29
推 : 每次不起訴就是有法盲扯法官,呵呵呵呵;但不這樣怎72F 12/19 12:30
→ : 麼叫法盲呢
→ : 麼叫法盲呢
→ : 行為應該可以分為兩部分. 後半段應該是毀損無誤.74F 12/19 12:30
→ : 竊盜成立要件是要意圖佔為己有75F 12/19 12:30
→ : 只是那垃圾桶不常倒,所以一直在我家76F 12/19 12:30
→ : 法盲太多了 要是三寶鄉民當法官,搞不好撿到垃圾都能被77F 12/19 12:30
→ : 法條麻煩看一下....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78F 12/19 12:30
推 : 可以吉法官或檢察官的嗎?整個亂七八糟的79F 12/19 12:30
→ : 告竊盜,蠢死了,覺青才這樣80F 12/19 12:30
推 : 吉錯了gg,應該要吉毀損的81F 12/19 12:30
推 : 不是,要有佔有的意圖才是82F 12/19 12:30
噓 : 這啥鳥標題83F 12/19 12:30
→ : 「所有」之意代表變成「自己的」東西84F 12/19 12:30
→ : 所以偷東西放我家垃圾桶就好85F 12/19 12:30
噓 : 法盲正常發揮86F 12/19 12:31
→ : 還是進我家就算我所有啊87F 12/19 12:31
→ : 佔有跟所有又不一樣喔!88F 12/19 12:31
推 : 干法官屁事89F 12/19 12:31
→ : 所有要輔以客觀事實來認定主觀意圖啊!90F 12/19 12:31
→ : 簡單說,拿走別人東西,丟到垃圾桶,且無損.有可能無罪喔.91F 12/19 12:32
※ 編輯: hopeskyme (1.168.172.37), 12/19/2016 12:32:31推 : 法盲又出來丟臉了92F 12/19 12:32
→ : 大概有感覺了93F 12/19 12:32
→ : 不然又不是x教授,誰知道你真正心裡頭主觀意圖是什麼94F 12/19 12:32
→ : 正常啦,要告之前花錢去找律師討論先95F 12/19 12:32
→ : 新聞裡有寫「2分鐘」沒人注意嗎96F 12/19 12:32
推 : 法盲自己不讀書,為什麼要幫他們上課?不用跟這種人97F 12/19 12:32
→ : 法律是人定的,拿來玩的. 有人要否認?98F 12/19 12:32
→ : 讀法的比較懂拉 賤民老百姓怎麼會懂 理盲濫情就是這樣99F 12/19 12:32
推 : 垃圾智障病人 肌肉注射要不會痛?!阿妳是沒有神經喔100F 12/19 12:32
→ : 廢話好嗎?根本聽不懂101F 12/19 12:33
推 : 不佔為己有把鑽石藏到海底算什麼罪102F 12/19 12:33
→ : 問題是一般吉人之前應該都有請律師吧103F 12/19 12:33
→ : 這律師覺得告得成這條才會這樣?
→ : 這律師覺得告得成這條才會這樣?
推 : 鬼島法官105F 12/19 12:34
推 : 沒有不法所有意思106F 12/19 12:34
推 : 還好不是note7,不然這家醫院就...107F 12/19 12:34
推 : 如果是多人的公共區域 除毀損也可告公然侮辱108F 12/19 12:34
→ : 贊成多讀法律,玩法律時比較有利,常識根本不重要.109F 12/19 12:34
推 : 翻譯:沒錢就不要亂吉人, 法律是給有錢人玩的110F 12/19 12:35
推 : 其實法律很簡單......就是個邏輯思考推理而已......111F 12/19 12:35
推 : 反正法律解釋跟法盲自己的解釋不同就是貪贓枉法,揪112F 12/19 12:35
推 : 法律跟常識不同。113F 12/19 12:35
→ : 所以丟很遠的地方讓人家找,有任何罪嗎?114F 12/19 12:35
推 : 最好是一般吉人之前都有請律師啦 錢太多?115F 12/19 12:35
推 : 以後不爽就可以拿別人東西丟垃圾桶囉 反正無罪116F 12/19 12:35
→ : 法律一個字都不能動. 想到環首之刑. 這就是法.117F 12/19 12:35
推 : 為何不告毀損......................118F 12/19 12:35
→ : 人家如果懶得找 用毀損罪告你就好了啊...119F 12/19 12:35
→ : 周星馳那部片真的演得不錯. 法~~!120F 12/19 12:36
→ : 毀損了解,我以為一般都會請律師耶...不是要開庭?121F 12/19 12:36
噓 : 這法官...台灣法律系出來都這種的??122F 12/19 12:36
推 : 毀損顧名思義叫做「毀棄損壞」,弄髒叫「壞掉」嗎......123F 12/19 12:36
推 : 法盲有時間崩潰沒時間翻點書,難怪是法盲124F 12/19 12:36
→ : 手機沾了病院病患的屎~當然不堪用了!125F 12/19 12:37
→ :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的有關係 法律千萬條 要用自己喬126F 12/19 12:37
推 : 就告錯啊,酸民又在見獵心喜了127F 12/19 12:37
→ : 律師費搞不好都超過賠手機毀損的錢了吧...128F 12/19 12:37
→ : 除非舉證手機壞掉不能正常使用~129F 12/19 12:38
推 : 陳夢吉:他被判環首「之」刑,並不是環首「死」刑.130F 12/19 12:38
→ : 原來擅自拿別人東西不是竊盜喔ㄏㄏ 文組131F 12/19 12:38
推 : 什麼告錯 是要告哪條 法律無法給人民正義都是屁132F 12/19 12:38
推 : 強烈建議這種人不得使用健保133F 12/19 12:38
→ : 那位法官真的是法盲. 哈哈. 法?134F 12/19 12:38
→ : ...阿你不請律師,又沒讀過法條是要告啥浪費時間135F 12/19 12:38
推 : 三寶136F 12/19 12:39
噓 : 打針會不痛的嗎?137F 12/19 12:39
→ : 告錯條了QQ138F 12/19 12:40
→ : 不起訴關法官什麼事情啊?139F 12/19 12:40
噓 : 拿走的當下誰知道你是要偷還是要報復....140F 12/19 12:40
→ : 民粹才是法盲141F 12/19 12:41
推 : 三寶142F 12/19 12:41
→ : 整篇新聞沒提到法官,上面一直罵法官的是回錯篇嗎?143F 12/19 12:42
推 : 告毀損還有機會,告竊盜哪招?144F 12/19 12:42
噓 : 法盲又出來秀下限了145F 12/19 12:42
推 : 可以告污損罪吧~146F 12/19 12:42
推 : 看一群法盲秀下限很好笑哈哈哈147F 12/19 12:43
推 : 根本就不懂法律 告竊盜也太好笑148F 12/19 12:44
推 : 所以刑法應該告哪條啊??149F 12/19 12:44
→ : 被害人申告犯罪事實 檢察官應予以偵查 難道被害人對公訴法150F 12/19 12:44
推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1條看能不能適用啦151F 12/19 12:45
推 : 不起訴? 台灣法律哈哈152F 12/19 12:46
推 : 竊盜現行犯:小7店員態度很差 我要拿去藏起來153F 12/19 12:46
推 : 趕快推法盲,不然會被人笑法盲154F 12/19 12:46
推 : 告錯條吧 要告搶奪 手機壞的話就毀損155F 12/19 12:46
→ : 被監視器抓到:我把東西丟在路旁沒據為己有156F 12/19 12:47
推 : 把別人東西拿去亂丟,觸犯何罪?真是好問題157F 12/19 12:48
推 : 還搶奪咧zzzzzz158F 12/19 12:48
→ : 可是「亂丟」跟幫你「收好放好」又如何區分?159F 12/19 12:49
推 : 那如果把這位檢察官的車偷走亂丟,也沒占有,也可以不起訴?160F 12/19 12:49
→ : 東西放在桌上,我拿去其他地方擺好,會不會有罪?161F 12/19 12:49
→ : 刑法真的很有趣XD
→ : 刑法真的很有趣XD
推 : 什麼時候法律要管小偷的內心小劇場了?163F 12/19 12:51
推 : 是邊看手機邊幫病人打針嗎?164F 12/19 12:52
推 : 把檢察官車開走,停在垃圾場wwww165F 12/19 12:52
噓 : 沒有不法所有意圖啦166F 12/19 12:52
推 : 不能告毀損嗎...167F 12/19 12:53
噓 : 所以到底要告哪條 懂的人教教大家好不?168F 12/19 12:54
推 : 告竊盜確實外行169F 12/19 12:55
噓 : 這樣不起訴?170F 12/19 12:55
推 : 弓長張,弓小姐171F 12/19 12:56
推 : 怎不告民事侵權行為要求損害賠償 還比較有機會吧172F 12/19 12:56
噓 : 理組不意外一堆法盲 像我每次去7-11把餅乾藏起來也173F 12/19 12:56
→ : 沒被告啊
→ : 沒被告啊
推 : 基於報復心態,與竊盜構成要件有違,予以不起訴處分。 蛤?175F 12/19 12:57
→ : 告民事比較有用啦 又好和解176F 12/19 12:57
推 : 都沒人要說個明白177F 12/19 12:58
推 : 看錯 以為是當面強行搶走的178F 12/19 12:59
噓 : 垃圾法官179F 12/19 12:59
→ : 竊盜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丟垃圾桶基180F 12/19 12:59
→ : 於報復當然不構成竊盜。毀損不罰未遂,除非手機丟進垃圾
→ : 桶真的壞了。
→ : 於報復當然不構成竊盜。毀損不罰未遂,除非手機丟進垃圾
→ : 桶真的壞了。
噓 : 偷走拿來做私人發洩用不叫偷??183F 12/19 13:00
噓 : 意思是說偷別人手機丟垃圾桶沒壞就永遠沒罪囉184F 12/19 13:00
推 : 如果偷車然後把車隨便棄置到某地也沒犯法?185F 12/19 13:00
→ : 不是竊盜,也沒毀損186F 12/19 13:01
→ : 丟垃圾桶有羞辱人的意思也可吉看看公然侮辱啊187F 12/19 13:01
推 : 這根本不合竊盜罪的構成要件188F 12/19 13:02
推 : 亂把別人的車移動棄置可以告強制或是毀損啊....189F 12/19 13:03
→ : 就怕會說"只是洩憤不構成公然侮辱"~~190F 12/19 13:03
→ : 為啥推文一堆人以為沒犯竊盜罪=無罪...191F 12/19 13:03
推 : 告錯了吼192F 12/19 13:03
噓 : 打針弄痛就活該被說不專業?希望某樓以後生病去醫院193F 12/19 13:05
→ : 自己on ic打anti ?
→ : 自己on ic打anti ?
噓 : 笑死人 還有人嗆檢座沒讀書 有夠沒下限195F 12/19 13:05
推 : 要告也是告毀損或是民事求償阿.196F 12/19 13:05
噓 : 一個不專業一個低EQ 廠廠197F 12/19 13:05
推 : 公然侮辱罪不是意圖犯 不管你犯意的198F 12/19 13:06
推 : 差勁的36歲大嬸。靠北。199F 12/19 13:06
→ : 闇陰羊連基本尊重都不懂
→ : 以後不要跑醫院乖乖在家病死啦
→ : 闇陰羊連基本尊重都不懂
→ : 以後不要跑醫院乖乖在家病死啦
推 : 南部素質真高202F 12/19 13:06
推 : 三寶很煩欸,三寶住院應該要寫切結書203F 12/19 13:06
噓 : 恐龍法官喔,以後偷竊都說是報復就好啦204F 12/19 13:07
噓 : 的確沒有竊盜啊,竊盜要有占為己有的意思205F 12/19 13:08
推 : x04大「刑事」上無罪而已,民事上還是有侵權責任的206F 12/19 13:08
→ : 亂丟別人的東西怎麼會是竊盜啊......207F 12/19 13:08
推 : 毀損啊208F 12/19 13:09
推 : 法棍都好聰明,好棒棒^^209F 12/19 13:09
→ : 法官的車如果被開走丟路邊也是嗎?210F 12/19 13:09
→ : 小學生吵架的fu...211F 12/19 13:09
推 : 沒有「致令其不堪使用或無法正常使用」也不太能說是毀212F 12/19 13:10
推 : 損啊XD
推 : 損啊XD
噓 : 不成立竊盜又不是沒罪,法盲又在秀下限了214F 12/19 13:10
→ : 毀損罪是告訴乃論罪,被害人不補告訴檢查官也無法起215F 12/19 13:10
推 : 那倒是還行216F 12/19 13:10
→ : 訴217F 12/19 13:10
→ : 這件事所侵害到的法益很明顯還不到刑法要介入保障的程218F 12/19 13:12
→ : 度啊XD
→ : 度啊XD
推 : 告毀損罪應該成220F 12/19 13:12
推 : 打針痛痛221F 12/19 13:13
噓 : 告錯就是無罪很難懂嗎,人家偷竊你告殺人難道會成罪222F 12/19 13:14
噓 : ?前面幾樓質疑無罪的真的是秀下限
噓 : ?前面幾樓質疑無罪的真的是秀下限
推 : 你不要碰我肩膀!!!224F 12/19 13:16
推 : 竊個屁盜阿,侵占跟強盜吧225F 12/19 13:16
推 : 應該自己跳入垃圾桶吧?226F 12/19 13:17
→ : 光看不起訴 推文還有一半在跳針法官 也沒什麼好討論的啦227F 12/19 13:17
噓 : 不起訴處分是檢方 又不是無罪判決 罵法官幹嘛XDDDDD228F 12/19 13:17
推 : 看成ip229F 12/19 13:18
噓 : 起訴與否是由檢察官決定,關法官什麼事?躺著也中槍230F 12/19 13:19
噓 : 吱八版的法盲們還要上幾堂公民課才會知道告錯條只能怪自己231F 12/19 13:20
→ : 蠢
→ : 蠢
推 : 一堆法盲 不過理組 也不意外233F 12/19 13:20
噓 : 一堆法盲 去修個法學緒論好嗎234F 12/19 13:21
推 : 強盜和毀損啊235F 12/19 13:21
→ : 而且哪有打針不會痛的236F 12/19 13:21
推 : 幹嘛不沖走237F 12/19 13:21
噓 : 這樣不是法條該修正嗎?238F 12/19 13:22
推 : 鼓勵大家生氣是可以報復的不會被吉239F 12/19 13:23
→ : 歡迎大家生氣報復民事爽爽賠240F 12/19 13:24
噓 : 可憐 不過這位護理師說 根本不是他,就算是不是 這241F 12/19 13:24
推 : 竊盜不起訴 改毀損啊 又沒防水功能 丟進馬桶很可能就壞242F 12/19 13:24
→ : 了
→ : 了
→ : 種行為都不應該244F 12/19 13:24
噓 : 法盲秀下限囉245F 12/19 13:25
→ : 怎麼不送他汽油跟番仔火?246F 12/19 13:26
推 : 侵佔或毀損一定成的阿 他吉之前沒有找律師聊過天嗎?247F 12/19 13:28
噓 : 就告錯條,當然不起訴。毀損很難 強制罪有機會成立248F 12/19 13:29
推 : 你就繼續呵呵然後丟別人手機被告再哭哭249F 12/19 13:29
推 : 所以這樣沒事 乾 那以後大家不都來這招250F 12/19 13:31
推 : 他老媽真不該在他小時候去打預防針的251F 12/19 13:32
→ : 告錯條又不是公訴罪 當然不起訴 不請律師自以爲聰明 吃點252F 12/19 13:32
→ : 虧剛好而已 看輕專業哈哈
→ : 虧剛好而已 看輕專業哈哈
→ : 她254F 12/19 13:32
噓 : 第一對方沒有想占為己有,竊盜就不能成立255F 12/19 13:33
噓 : 竊盜的認定要據為己有啊 你可以民事告她損害賠償啊256F 12/19 13:34
推 : 難怪板上講的,不起訴最大257F 12/19 13:34
推 : ㄏ 看到臺灣人法盲的程度真的覺得臺灣沒救258F 12/19 13:34
→ : 第二手機沒有壞(或者表面髒汙),也不構成毀損259F 12/19 13:34
→ : 所以唯一有機會成立的只有強制罪而已。
→ : 所以唯一有機會成立的只有強制罪而已。
→ : 吉錯法條 本來就不起訴啊..261F 12/19 13:35
→ : 我指的只有刑事部分262F 12/19 13:35
→ : 自己告錯條263F 12/19 13:36
噓 : 告毀損啦一群北七264F 12/19 13:36
→ : 檢查官都不起訴了 扯法官的不是反串就是...265F 12/19 13:37
→ : 要告人之前也不查一下法條喔…266F 12/19 13:37
→ : 也不構成毀損啊…
→ : 也不構成毀損啊…
推 : 告毀損罪啊268F 12/19 13:41
→ : 丟到垃圾桶了還要主張沒有髒污嗎? 不起訴最大啦~269F 12/19 13:41
噓 : 構成要件是為自己或第三人得利啊270F 12/19 13:45
推 : 刑事民事傻傻不分還嗆法官啊不就哈哈271F 12/19 13:47
推 : 東西髒掉不等於毀損啦 有方法可以弄乾淨就好了272F 12/19 13:47
→ : 告錯條了吧 可以想像那病患得知不起訴後的嘲諷樣273F 12/19 13:47
噓 : 鄉民的法律水準274F 12/19 13:48
推 : 吉錯啦 構成要件不符合是在噓什麼275F 12/19 13:49
推 : 檢察官是不是有收5000兩在他房裡?276F 12/19 13:50
→ : 一堆什麼都不懂還自以為有理 解釋給你聽就崩潰酸法匠好277F 12/19 13:52
→ : 棒棒 還有一堆連國文都看不懂的狂跳針法官 唉
→ : 棒棒 還有一堆連國文都看不懂的狂跳針法官 唉
→ : 就吉錯條阿 這樣又不是竊盜279F 12/19 13:53
推 : 法盲標記中280F 12/19 13:54
推 : 告錯條拉齁 先問一下再告啦281F 12/19 13:57
推 : 這樣無罪...那應該要告什麼?282F 12/19 14:01
推 : 毀損不算哦?283F 12/19 14:01
→ : 告錯條不是重點 非告訴乃論罪 檢察官自己選哪條罪起
→ : 告錯條不是重點 非告訴乃論罪 檢察官自己選哪條罪起
噓 : 我當面拿走你的手機後往地上砸難道算搶奪嗎?285F 12/19 14:02
推 : 恐龍復活啦286F 12/19 14:03
推 : 所以沒罪?開放第一屆丟iphone 大賽287F 12/19 14:03
→ : 如果沒有馬上從垃圾桶找回進了垃圾車怎辦?288F 12/19 14:05
推 : 仇富鄉民快以報復心態偷跑車啊289F 12/19 14:06
推 : 很明顯告錯法條290F 12/19 14:09
噓 : 拿竊盜罪去告,搞笑嗎?291F 12/19 14:10
推 : 要玩就是要走民事跟他玩
推 : 要玩就是要走民事跟他玩
推 : 民視案件吧293F 12/19 14:16
推 : 推文超好笑,多看點書好嗎?294F 12/19 14:18
推 : 應該是強盜罪295F 12/19 14:27
推 : 毀損罪296F 12/19 14:27
推 : 一堆沒水準的在亂罵XDDD297F 12/19 14:28
推 : 這篇到後面都在吵法律了QQ 但還是想問一下,「簡姓護理師298F 12/19 14:30
→ : 則冤枉地說,打針根本不是她做的,當天幫張女檢傷完畢後就
→ : 再也沒有接觸她」 所以打針的不是被丟手機的嗎?
→ : 則冤枉地說,打針根本不是她做的,當天幫張女檢傷完畢後就
→ : 再也沒有接觸她」 所以打針的不是被丟手機的嗎?
推 : 鹹菜干的iPhone都是拿來丟的?301F 12/19 14:32
噓 : 台灣怎麼都讓一些不夠格的人位居高官啊302F 12/19 14:34
推 : 毀損嗎303F 12/19 14:35
→ : 這報導就報一半,那後續呢304F 12/19 14:36
推 : 不多一些報復社會的法律人怎麼有錢賺305F 12/19 14:40
噓 : 法官腦子才該被丟到垃圾桶吧。306F 12/19 14:43
噓 : 這本來就不構成竊盜罪啊 是她自己告錯條307F 12/19 14:43
噓 : 乾法官什麼事 沒常識308F 12/19 14:44
噓 : tostcamp你夠格快去考啊,不要只會出一張嘴,臺灣司309F 12/19 14:44
噓 : 法靠你了
噓 : 法靠你了
→ : 丟路邊再派人去撿不就賺一隻?311F 12/19 14:44
推 : 通篇沒有法官 扯法官的該看醫生312F 12/19 14:44
噓 : 不起訴提法官的,還是別跟人講腦袋這種東西啦313F 12/19 14:45
推 : 派人去撿就至少共犯了 還沒關係嘞314F 12/19 14:45
→ : 再者整篇文章也沒提到法官二字,提法官的建議去測視315F 12/19 14:46
→ : 力
→ : 力
推 : 法律人水準頗呵,教民眾本意不是偷竊就可丟別人手機317F 12/19 14:48
推 : 搞錯了吧 是毀棄損壞罪 告竊盜罪是哪招 檢察官在幹嘛318F 12/19 14:48
噓 : 法盲連法官跟檢察官都搞不懂,還有臉在那大聲疾呼法319F 12/19 14:48
噓 : 律要怎麼解釋,水準堪比中共國民
噓 : 律要怎麼解釋,水準堪比中共國民
噓 : 法盲先看一下不起訴是他媽的誰好嗎 關法官屁事321F 12/19 14:49
推 : 你故意告錯條檢察官當然也只能不起訴啦 但檢察官應該要提醒322F 12/19 14:49
→ : 不犯竊盜罪=無罪,這邏輯也真有水質323F 12/19 14:49
→ : 水準
→ : 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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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時間: 2016-12-19 15:56:5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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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5:56 TW
雖然病人在怪有些護理人員脾氣不太好,不過我接觸病人和家屬後,真的覺得護理人員會脾氣不太好不是沒原因.........連我遇過幾個都想斯巴達了!!!當醫院是飯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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