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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妻成植物人 夫訴離竟判准
時間 Tue Feb 14 16:19:5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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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成植物人 夫訴離竟判准 - Yahoo奇摩新聞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妻成植物人 夫訴離竟判准」。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在高科技公司任職的曹姓女子,與丈夫遠距離戀愛8年結婚,未料,婚後1年多,在下班途中昏倒成為植物人;婚後即分隔兩地在北部工作的張姓丈夫 ... ...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妻成植物人 夫訴離竟判准」。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在高科技公司任職的曹姓女子,與丈夫遠距離戀愛8年結婚,未料,婚後1年多,在下班途中昏倒成為植物人;婚後即分隔兩地在北部工作的張姓丈夫 ... ...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在高科技公司任職的曹姓女子,與丈夫遠距離戀愛8年結婚,未料,婚後1年多,在下班途
中昏倒成為植物人;婚後即分隔兩地在北部工作的張姓丈夫,非但沒有照顧重病妻子,反
而訴請離婚和爭取孩子監護權,一審認為張有經濟能力撫養小孩,判准離婚並將監護權給
丈夫,女方不服,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全案可上訴。
中昏倒成為植物人;婚後即分隔兩地在北部工作的張姓丈夫,非但沒有照顧重病妻子,反
而訴請離婚和爭取孩子監護權,一審認為張有經濟能力撫養小孩,判准離婚並將監護權給
丈夫,女方不服,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全案可上訴。
雙薪家庭愈來愈多,分隔兩地工作、假日才相聚的候鳥夫妻也日益增加。在南科工作的曹
女與在台北的張男,經8年遠距離戀愛後,2012年間奉子成婚,同年底生子。
由於須擔家計及繳納房貸,曹女婚後未隨張北上同住,續住台南娘家,一方面工作、一方
面撫養孩子;張某每月會到台南與妻兒同住一晚,並支付生活費用。
不料,婚後1年3個多月,年輕的曹女因積勞成疾導致腦病變,下班途中突然昏迷,送醫已
無呼吸、心跳及血壓,經搶救被判定為植物人。
事後,曹女家人要求張接妻子北上照顧;張卻認為,他是家中唯一男丁,因工作不穩定,
加上又需撫養父母及兒子,經濟負擔相當重,任何人處在如此情況下,都無法繼續維持這
種已無實益的婚姻;況且以他現今生理及心理狀態,要他無期限等待,無異剝奪他未來人
生幸福,除拒絕曹家要求,還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孩子監護權。
加上又需撫養父母及兒子,經濟負擔相當重,任何人處在如此情況下,都無法繼續維持這
種已無實益的婚姻;況且以他現今生理及心理狀態,要他無期限等待,無異剝奪他未來人
生幸福,除拒絕曹家要求,還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孩子監護權。
一、二審法官認為,曹女病症不能歸責張男,加上雙方長期遠距離戀愛,婚後相處時間也
不長,感情基礎並不穩固,一般人處於同一情況都會喪失維持婚姻的意志,張某依法訴請
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不長,感情基礎並不穩固,一般人處於同一情況都會喪失維持婚姻的意志,張某依法訴請
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至於孩子,儘管一直由曹女家人幫忙照顧,但法官請社福機關訪視評估後,也認定曹女欠
缺自我照顧能力,張男有意願且有能力照顧孩子,於是將監護權判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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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不是說有“不治之惡疾”可以離婚嗎…1F 02/14 16:21
→ : 所以不能安樂死2F 02/14 16:21
→ : 還是我記錯了3F 02/14 16:21
→ : 看風向4F 02/14 16:21
推 : what are words???5F 02/14 16:21
→ : 反過來男生性無能 判離婚合理嗎6F 02/14 16:21
推 : 竟什麼竟 把安樂死通過啊 幹7F 02/14 16:21
→ : 重大傷病可以訴請離婚啊8F 02/14 16:21
→ : 這種就安樂死了 還搶救 這判例很好 讓大家重視這問題9F 02/14 16:21
推 : 河裡啊10F 02/14 16:21
→ : 這記者標題下得很糟11F 02/14 16:21
→ : 合法但無道德12F 02/14 16:21
推 : 小孩現在四五歲了 ...13F 02/14 16:22
噓 : 本來就合理啊…14F 02/14 16:22
→ : 政府不讓人安樂死 又要老公付醫藥費 法官明察15F 02/14 16:22
推 : 男人成植物人 女生離開就可理解16F 02/14 16:22
→ : 晚上哭鬧的時段熬過了 現在直接顧小孩也比較不累搶監護權..17F 02/14 16:23
推 : 小孩也差不多懂了吧!18F 02/14 16:23
推 : 台男的水準...難怪到處惹人嫌19F 02/14 16:23
推 : 感動,法官英明20F 02/14 16:23
→ : 在早年不管男女,有些會要求要照顧21F 02/14 16:24
→ : 違背道德但卻有權力...別傻了自私的人一堆22F 02/14 16:24
推 : 積勞成疾變植物人?哪間公司是重點怎麼不寫?23F 02/14 16:24
噓 : 現在的人婚後感情真的不比以往24F 02/14 16:24
→ : 不然呢?今天若換成男的植物人,女的要離婚,早就一堆豬25F 02/14 16:24
推 : U質台男26F 02/14 16:24
→ : 現代家庭有什麼功能?27F 02/14 16:25
推 : 記者標題下的真狂28F 02/14 16:25
噓 : 球丟回了...29F 02/14 16:25
→ : 不過那男的啊 要小心私底下被教訓啦30F 02/14 16:25
→ : 權主義者說不然要老婆賠上一輩子?31F 02/14 16:25
推 : 台男真得很棒32F 02/14 16:25
→ : 剩下洗澡吃飯睡覺的功能而已。33F 02/14 16:25
推 : 因為婚前不求真愛只看錢 會有什麼真感情34F 02/14 16:26
推 : 台男棒棒35F 02/14 16:27
推 : 合法但無道德36F 02/14 16:28
推 : 離婚也要分一半財產啊37F 02/14 16:28
推 : 久病都無孝子,更何況這種。38F 02/14 16:28
推 : 很合理的判決啊 今天換我也會希望老婆孩子得救就好39F 02/14 16:28
推 : 性別對調會影響推文內容ㄇ? 什麼時候能安樂死合法化40F 02/14 16:29
→ : 台男離婚→合理、尊重 台女離婚→母豬、噁心41F 02/14 16:29
推 : 合理阿42F 02/14 16:29
→ : 獲准很正常阿~~法官英明43F 02/14 16:30
推 : 這時候就不講究男女平權了呵呵44F 02/14 16:30
推 : 終於有正常的法官了45F 02/14 16:30
噓 : 沒道義46F 02/14 16:30
推 : 角色互換男重病女訴離也一樣呀…干台男屁事47F 02/14 16:30
推 : 這不怪那男的48F 02/14 16:31
推 : 女森:看吧!所以說結婚要有保障,財產都要登記我名字49F 02/14 16:32
→ : 我覺得男方有把孩子顧好就很負責了50F 02/14 16:32
推 : 一人苦總比全家都拖下去好51F 02/14 16:32
推 : 對阿 腳色互換怎麼大家都酸台女勒 wwwwwwwww52F 02/14 16:32
推 : 唉鵝 胎哥53F 02/14 16:33
推 : 唉 安樂死 難啊54F 02/14 16:33
噓 : 應該問為啥要救植物人? 有安樂死就解決問題了55F 02/14 16:33
→ : 你可以問問仇女酸民gogobar56F 02/14 16:33
→ : 一人成為植物人 等於全家都受累57F 02/14 16:33
→ : 還有仇女鍵盤酸民 hachime58F 02/14 16:33
推 : 嚇死肥宅我 這輩子不敢娶了59F 02/14 16:33
推 : 腦殘父母多 沒辦法60F 02/14 16:34
→ : 其實不能怪這丈夫..如果照顧妻子他還能工作嗎..唉61F 02/14 16:35
推 : 很合理啊62F 02/14 16:35
推 : 本來就可以啊 記者沒讀過民法????63F 02/14 16:36
推 : 說現在人感情不好的可以顧顧看喔 不是一天兩天一年兩年而64F 02/14 16:37
推 : 已喔
推 : 已喔
→ : 與其不准離,大家都痛苦,還不如至少救幾個呀66F 02/14 16:37
推 : 合理阿 不然要整家賠進去才高興嗎....67F 02/14 16:38
推 : 民法就這樣寫啊 "竟"個屁68F 02/14 16:39
推 : 殘酷但合理69F 02/14 16:39
推 : 反過來 台女也是酸台男呀www70F 02/14 16:39
噓 : 竟你老師,標題就已經有特定立場了71F 02/14 16:40
推 : 話說這判離還可以分財產 好奇這兩夫妻怎麼分72F 02/14 16:40
推 : 有人同情她的父母嗎?年紀大了還要照顧植物人73F 02/14 16:41
→ : 黃國倫:74F 02/14 16:41
噓 : 竟你媽竟75F 02/14 16:42
推 : 台男的日常76F 02/14 16:43
推 : 曹女的家人也是阿 一出事就叫人把人接走?77F 02/14 16:44
推 : 去你娘的道德 用道德壓死別人一輩子的幸福就很有道德?78F 02/14 16:44
→ : 記者又想騙法盲帶風向真的很噁79F 02/14 16:44
推 : 支持勇於追求自己的幸福!!80F 02/14 16:45
→ : ↑像這樣?
→ : ↑像這樣?
噓 : 立場顛倒就會一堆人跳出來喊 母豬台女不意外 頗呵82F 02/14 16:47
推 : 不告公司 告丈夫 北七嗎83F 02/14 16:48
推 : 很合理 不過很悲傷 女方式積勞成疾才變植物人84F 02/14 16:48
推 : 如果今天是男方變植物人,風向就會是不該擔誤女方青春85F 02/14 16:49
推 : 法律就是這樣訂的啊= =86F 02/14 16:49
推 : 一個月見一次面.....小孩都不認識他了吧87F 02/14 16:50
→ : 不該要女方犧牲自己人生照顧他了。88F 02/14 16:50
推 : 道德?那你去照顧啊89F 02/14 16:51
推 : 就只是合法不道德90F 02/14 16:51
推 : 臺男娶老婆只看能不能生能不能幫忙賺錢 一旦有意外 翻臉不91F 02/14 16:52
→ : 認人
→ : 認人
推 : 記者也白癡,不懂民法在那邊「竟判准93F 02/14 16:52
推 : 住在娘家還會積勞成疾 而且娘家還要叫男方把女兒帶走94F 02/14 16:54
噓 : 工作不穩定工作不穩定工作不穩定95F 02/14 16:54
推 : 優質台男96F 02/14 16:54
推 : 臺男救世劍97F 02/14 16:56
推 : 酸他的,你願意照顧植物人老婆一輩子?98F 02/14 16:57
噓 : 幹你娘"竟"個屁.....局外人垃圾死人記者在那邊情緒用語三小99F 02/14 16:58
推 : 植物人不如死了的好,就是我自己也是希望安樂死100F 02/14 16:58
噓 : 合理阿 用殺小竟 技者想帶風向?101F 02/14 16:58
推 : 合理102F 02/14 16:59
推 : 離婚正常啊 技者帶風向失敗103F 02/14 17:02
推 : 道德有損但同情這情況104F 02/14 17:03
推 : 反過來如果是女生訴離 推文風向就不一樣了105F 02/14 17:03
推 : 樓上帶風向最佳示範106F 02/14 17:04
→ : 酸完還要說男的不會被酸女的才會被酸,你酸就不是酸喔?
→ : 酸完還要說男的不會被酸女的才會被酸,你酸就不是酸喔?
推 : 有人就喜歡兩分法帶風向108F 02/14 17:05
→ : 呵呵109F 02/14 17:05
推 : 換成男方變植物人,離婚也會照准吧110F 02/14 17:06
→ : 何況這篇裡面裡面可不只一人在酸男生111F 02/14 17:06
→ :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112F 02/14 17:07
噓 : 記者笑話113F 02/14 17:07
噓 : 偉哉法律,還有脫產後宣布破產,與債務不用繼承等惡法114F 02/14 17:08
推 : 這種責任誰遇到都很難承擔吧 男方離婚的心情肯定是複115F 02/14 17:09
推 : 雜的
推 : 雜的
推 : 記者沒常識不要亂帶風向好嗎 法官沒有判錯民法是規定可117F 02/14 17:10
→ : 以離婚的 真他媽討厭無腦記者
→ : 以離婚的 真他媽討厭無腦記者
推 : 不然要怎辦 一個植物人拖垮全家嗎119F 02/14 17:11
推 : greyyouth: 台男離婚→合理、尊重 台女離婚→母豬、噁心120F 02/14 17:11
噓 : 遠距離說真的,不要結婚,結個屁。121F 02/14 17:14
噓 : 一般人每天幹同一個人也會喪失維持婚姻意志,能不能離?
噓 : 另一半有病就這樣丟了,結個屁婚,不如通通死刑啦
噓 : 至少也撐個幾年吧~ 那種勞累程度就受不了,廢渣啦
噓 : 一般人每天幹同一個人也會喪失維持婚姻意志,能不能離?
噓 : 另一半有病就這樣丟了,結個屁婚,不如通通死刑啦
噓 : 至少也撐個幾年吧~ 那種勞累程度就受不了,廢渣啦
噓 : 植物人安樂死就好啊…那樣躺著生不如死還拖累家人125F 02/14 17:16
噓 : 沒去看得獎的那些孝媳,那種吃苦程度才真的嚇死了126F 02/14 17:16
推 : 這種事不好談對錯啦,只能說男方性別正確。127F 02/14 17:17
推 : 站在男方的角度沒有錯 只能幫女方QQ了128F 02/14 17:17
噓 : 竟判准?129F 02/14 17:19
推 : 這男的真機車130F 02/14 17:20
推 : 奇怪 台女未戰先奔潰喔 噓三小131F 02/14 17:21
推 : 不判離才不正常吧…132F 02/14 17:21
推 : 曹女娘家的家計是誰負擔?出事就叫老公帶走也很怪…
推 : 曹女娘家的家計是誰負擔?出事就叫老公帶走也很怪…
推 : 我只看到…過勞死…女工程師覺得害怕134F 02/14 17:25
推 : 又是道德審判!甚麼爛標題135F 02/14 17:26
推 : 假如性別反過來 女的拋棄男的 就會有一堆仇女高潮了136F 02/1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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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2-14 18:06:17 (台灣)
→
02-14 18:06 TW
如果是真愛, 重病伴侶會要求安樂死,減少另一半負擔, 另一半則願意負擔重病伴侶,不願她(他)安樂死。看來不是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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