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15 23:20:4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tt888 (op)
標題 [問卦] 為何台灣法官 對通姦者很寬容?
時間 Wed Mar 15 11:37:30 2017


最近幾年的法律判決,通姦事證罪證確鑿的姦夫淫婦,

通常都是易科罰金,不用被關


然後賠償被害者的金額,很少超過百萬台幣的,

幾乎都是被害人求償幾百萬,法官只判賠幾萬元到幾十萬

 為何台灣法官, 對通姦者很寬容?對被害人反而不太好?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232.24
※ 文章代碼(AID): #1OoBRyY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549052.A.89D.html
※ 編輯: ptt888 (49.217.232.24), 03/15/2017 11:37:53
peter080808: 家務事1F 03/15 11:37
Asbtt: 因為自己也是淫亂~2F 03/15 11:38
STi2011: 把位置留給其他重犯好嗎3F 03/15 11:38
oSCo: 做愛臭了嗎?4F 03/15 11:38
meredith001: 台灣就犯罪者才有人權阿 懂5F 03/15 11:38
g8330330: 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懂嗎  清官難斷家務事6F 03/15 11:38
tim1112: 因為本來就不嚴重7F 03/15 11:38
silence7368: 通姦無罪是趨勢啊8F 03/15 11:38
devilkool: 會被抗議父權遺毒9F 03/15 11:38
ben840619: 一個巴掌拍不響10F 03/15 11:38
noahblack: 通姦本來就不是重罪,比例原則11F 03/15 11:39
Janius: 很多國家無罪阿...12F 03/15 11:39
Yanrei: 因為這真的是家務事...13F 03/15 11:39
peter080808: 沒有明確意義的受害者卻要用"刑法"來處理....14F 03/15 11:39
archon: 強姦倒是可以判重一點,建議最高可以死刑15F 03/15 11:39
gunfighter: 都已經討論除罪化了 法官還管你家母豬拉不拉屎16F 03/15 11:39
wind93: 夫妻感情好需要偷情嗎17F 03/15 11:39
shring: 改成侵犯交配權算了18F 03/15 11:39
pigofwind: 我想知道你所謂的不寬容該關多久?19F 03/15 11:39
yniori: 感情的事情你管得著嗎??說不定男人是因為家裡是母豬才偷吃20F 03/15 11:40
kiddcat: 感情事要叫法官論斷誰對誰錯?21F 03/15 11:40
kenkenken31: 家務事搞定被關實在很奇怪22F 03/15 11:40
agn0000099: 感情用刑法來懲治真的很棒23F 03/15 11:41
Wilkie: 臺灣法官什麼判得重的你說說看24F 03/15 11:41
Wilkie: 有單 小鴿子 小公物員貪幾千塊可能會以貪污罪重判啦
WilliamWill: 別的國家都無罪26F 03/15 11:42
Wilkie: 臺灣司法會改得好  地球毀滅都不可能27F 03/15 11:43
zsxa1234: 通姦本來就不應該是刑法啦28F 03/15 11:44
ivstitia: 本來就應該除罪化29F 03/15 11:44
ysc987: 一堆富商四五六房30F 03/15 11:45
blue155305: 通姦抓去關 本來就很可笑31F 03/15 11:46
waterways: 本來就是要除罪化 用法律維持的感情是有什麼意義32F 03/15 11:48
aolen4907: 下次換成自己才不會怕得要死33F 03/15 11:48
Crazyfire: 婚姻如果沒感情了 就已經跟市場買賣差不多了 民法就34F 03/15 11:51
Crazyfire: 能處理的 何必再動用到刑法??
allenatptt: 用法律限制感情和性交權真的很可笑36F 03/15 11:52
machiusheng: 老板死後 一堆人出來認爸爸37F 03/15 11:54
Cain04041015: 本來就在討論除罪化了,民法解決即可38F 03/15 11:57
alfiema: 國外只有民事賠償39F 03/15 11:58
stupideric: 通姦保護的法益太過薄弱 早該除罪了40F 03/15 11:58
ams9: 通姦早該唯一死刑了 國家就該主動介入41F 03/15 11:59
ams9: 一堆廢通姦的理由都導向廢整部刑法 簡直好笑
arishina: 通姦者(夫妻中一方)通常都是被原諒的啦,提告以後就43F 03/15 12:00
arishina: 對配偶撤告,專告相姦人(小三),小三只好付高額和解
Lorazin: 有沒有人想過 那有錢人就可以爽爽淫人妻了45F 03/15 12:02
Lorazin: 從此就是回收工具人的悲歌的悲歌了
kiddcat: 有錢人爽爽淫人妻,也要人妻願意被淫.47F 03/15 12:04
coimbra: 你情我願,法律是要管什麼?什麼都要靠法律喔48F 03/15 12:05
cms6384: 感情事動用到刑法已經很怪了 何況夫妻關係是雙方都要努力49F 03/15 12:05
appoo: 你妻子心甘情願給人淫,要檢討的是你自己吧50F 03/15 12:05
tangsys: 大人快鍘他51F 03/15 12:06
ams9: 強姦不能檢討被害者 通姦就可以了52F 03/15 12:09
hayato01: 通姦為什麼要被關?不然你可以去回教國家53F 03/15 12:10
berice152233: 因為學法律的都知道那條罪其實沒啥意義…54F 03/15 12:12
Rune: 廢話 通姦跟強姦又不同55F 03/15 12:13
ams9: 自助餐來了 國外的東西選擇性引用56F 03/15 12:13
ams9: 國內與國外也不同呀
hongtm: 通姦罪不能廢58F 03/15 12:14
Rune: 不同在哪 台灣人比較玻璃心?59F 03/15 12:15
Lorazin: 我的同學工程師老實賺錢 有小孩 老婆偷人 請問除了讓小60F 03/15 12:16
Lorazin: 王背上前科 有什麼可以讓對方付出代價的呢? 受害者 就是
ka13wqe4: 去查一些法律案例就會發現這條法很多可討論的62F 03/15 12:16
Lorazin: 小孩啊63F 03/15 12:16
Rune: 自己家裡事要政府刑法介入,不然玻璃心碎滿地這樣?64F 03/15 12:16
Hirano: 無被害人犯罪65F 03/15 12:16
ams9: 台灣人沒比較玻璃心 反而歪國人比較假掰66F 03/15 12:16
mikezip: 其他國家也是這樣呀67F 03/15 12:16
ka13wqe4: 弄不好常變成用婚姻綁死弱勢方的工具68F 03/15 12:17
peterhuo: 因為其他犯罪本來就更嚴重69F 03/15 12:17
ams9: 無被害人的話 那出軌劈腿公眾人物是在被抵制啥70F 03/15 12:17
Rune: 玻璃心最愛說別人假掰惹 怎麼可以不跟他一樣玻璃心71F 03/15 12:18
ka13wqe4: 近來甚至都有要除罪化的聲勢了72F 03/15 12:18
ams9: 小s能紅 超越大s 當初受害者角色與處理方式 加分很大73F 03/15 12:18
Lorazin: 關不關是一回事 讓他們在法庭受辱 判決書公開詔告天下 這74F 03/15 12:18
Lorazin: 才是目的啊 我可憐的同學......
Rune: 抵制跟刑法差別搞不懂唷76F 03/15 12:19
ams9: 假掰的應該也最愛說人玻璃心了 怎可不與他一起假掰77F 03/15 12:19
ams9: 重點就是有受害人呀 刑法如果沒有 就該修到有 重新教育
Lorazin: 受害者 我個人覺得是小孩啦 沒生的就算了79F 03/15 12:21
ams9: 通姦的XX本就該公布姓名樣貌 強制列管 取消部分人權80F 03/15 12:21
mitchku: 正義魔人,修幹錯了嗎?不爽離婚就好啦,你應該換個角度81F 03/15 12:22
mitchku: 思考
ams9: 修幹沒錯 但結了婚還想與其他人幹 就該先離婚 這很難嗎?83F 03/15 12:24
yuki2474: 去問問你選出來的立委法條怎麼立的呀84F 03/15 12:26
Lorazin: 棒的是偷人的那個要離婚 還要房子跟監護權呢 通姦除罪的85F 03/15 12:26
Lorazin: 話 你不就任人宰割
Lorazin: 是不是暫成除罪化的人 都是沒結婚沒小孩的呢
mitchku: 你把民事跟刑事扯在一起,也頗廠88F 03/15 12:29
drinkmuffin: 本來就沒怎樣89F 03/15 12:29
Lorazin: 以刑逼民 沒聽過嗎?90F 03/15 12:29
ams9: 副總妻偷吃洋男 被休竟判分產3600萬 夫不服  2016年03月27日91F 03/15 12:30
thenorth: 贊成通姦除罪,小三想分手,出軌的不同意還威脅說分手92F 03/15 12:30
Lorazin: 有幾個銀子的人 根本不怕你民事 淫你老婆還笑你蠢吧93F 03/15 12:30
thenorth: 的話我叫配偶告通姦,反正配偶會原諒我zzzz 說什麼鬼話94F 03/15 12:31
ams9: 民事解決在台灣根本笑話95F 03/15 12:31
thenorth: 怕老婆通姦又逼離 當初就去設定分別財產制就好了= =96F 03/15 12:31
ams9: 那解決方式不該是廢通姦罪 該改為強制兩個一起告97F 03/15 12:32
Lorazin: 基本上 我本來是無感 直到看到我可憐的同學的狀況...98F 03/15 12:32
thenorth: 強制兩個一起告 婚姻怎麼維持XDD99F 03/15 12:32
thenorth: 要求通姦兩個強制一起告,不如立法:一通姦強制離婚
mudee: 還有更重的罪行處理不完  以為臺灣監獄很多?101F 03/15 12:33
Hatewoman: 刑法是讓你這樣搞的?102F 03/15 12:34
MadMagician: 浪費資源103F 03/15 12:34
Hatewoman: 國家要管你跟誰做愛,怎不順便管你的體重104F 03/15 12:35
Hatewoman: bmi超過22的全部坐牢3年
ams9: 還沒廢 一邊就敢通姦 一邊敢鬧上法庭 需要問婚姻怎維持?XD106F 03/15 12:35
Lorazin: 我是覺得齁 各位不要因噎廢食 有小三也有小王 有想離也107F 03/15 12:36
Lorazin: 有不想離 純粹以無辜那位來看 尤其還是賺錢養家那位  還
Lorazin: 有以未成年幼子女來看
Hatewoman: 你只看到你可憐的同學,沒看到更多的是小三被通姦者跟110F 03/15 12:37
Hatewoman: 他原配1起被欺負的
Hatewoman: 通姦罪並不保護未成年子女利益
Lorazin: 是啊 我只看到我同學 所以一併討論啊113F 03/15 12:38
zxcvvcxz: 民事賠償就夠了 只是要賠大一點就是114F 03/15 12:38
Hatewoman: 你通姦的那1刻家庭就已經被破壞了,罰你有屁用115F 03/15 12:38
zxcvvcxz: 至少要1000萬台幣以上吧116F 03/15 12:38
kendiv: 因為監獄太滿了117F 03/15 12:38
ams9: 就是被破壞了才要重罰呀118F 03/15 12:40
Lorazin: 賞小王一個前科並且寄判決書到他公司 才能心裏平衡119F 03/15 12:41
ams9: 一千萬哪夠 通姦的與第三者都該抄家極刑 財產轉給受害的原配120F 03/15 12:42
Lorazin: 我是這樣想的 判決書則是永遠公開 破壞別人家庭的代價121F 03/15 12:42
Hatewoman: 刑法不是給你當報復工具用的122F 03/15 12:42
ams9: 政府早該設立通姦XX資料庫 公布姓名樣貌 供民眾隨時查詢123F 03/15 12:43
Hatewoman: 我只能說好險你們考不上法官,不然台灣就完了124F 03/15 12:43
ams9: 不然咧?不要應報 不要隔離 嚇阻也沒用 刑法用來教育的嗎125F 03/15 12:44
ams9: 台灣就是有某些法律人從事司法官等公職 中華民國才多次滅亡
siibouf: 會告的人目的本來就在錢 而且通姦罪本該除罪化 兩個人的127F 03/15 12:47
Arbin: 感情的事情用應報處理?!我有看錯嗎XD128F 03/15 12:47
siibouf: 感情以及肉體需要靠法律才能拘束 乾脆分開好了129F 03/15 12:47
ams9: 整部刑法廢掉比較好 社會秩序不需靠這個維持130F 03/15 12:49
nicoleshen: 你的法學常識…呵呵131F 03/15 12:50
lbowlbow: 通姦本來就不是重罪啊 重點是民事賠償吧132F 03/15 12:51
ams9: 法學已經被恐龍法官搞到像笑話了 拿他們的常識說嘴就免了吧133F 03/15 12:51
Lorazin: Hatewoman可惜這些報復方法是我法官朋友教的 這告訴我們134F 03/15 12:52
Lorazin:  你要淫人妻時要三思啊 至少在除罪化之前
styleking: 以法益來說 通姦動用到刑法只能說ㄏㄏ 應從民法下手提136F 03/15 13:09
styleking: 高賠償
Bifrost: 大推ptt觀察家ams9的觀點 刑法整部廢除 既然連通姦這種都138F 03/15 13:20
Bifrost: 要抄家極刑 所有犯罪一併適用抄家極刑也合理 至於什麼是
Bifrost: 犯罪 由於法典廢除 我看用投票或者推文決定好了
figgy: 不然判個死刑好了?141F 03/15 13:24
Lorazin: 不用判死刑啊 只要讓你工作場合都知道你犯通姦罪就好啦142F 03/15 13:27
Lorazin: 吃魚喝茶不要 單身的不要 硬要搞人妻 怪誰
xifaka: 戶頭沒錢的人不就可以任意淫人妻?144F 03/15 13:29
Lorazin: 另外 我覺得不怕犯通姦罪的男人 不是無業就是前科無賴145F 03/15 13:29
xifaka: 民事賠償的話拿有錢人跟窮光蛋根本沒輒146F 03/15 13:29
Lorazin: 如果無賴還能淫你妻 那乾脆領繩上吊算了147F 03/15 13:30
airlow: 通姦除罪後你不就森氣氣148F 03/15 13:44
Lorazin: 我嗎? 我覺得通姦除罪後的婚姻就是另一種形式的婚姻了149F 03/15 13:46
Lorazin: 開放式關係的婚姻?
Lorazin: 那大概只有夫妻財產分開制才會適用除罪化後的婚姻 婚前
Lorazin: 協議書則必須立的很清楚了 尤其有關監護權
ams9: Bifrost 刑法如果整部廢除 哪來的犯罪 抄家極刑?153F 03/15 13:49
iAsshole: ams9,你到底在憤慨幾點的?XXXD154F 03/15 13:51
Bifrost: 刑法只是很明確的"界定"什麼行為是犯罪 犯了罪有什麼處罰155F 03/15 13:54
xifaka: 那些通姦的本來就該死 否則九把刀劈腿為何被罵156F 03/15 13:55
Handover: 都是黨國大老157F 03/15 13:55
xifaka: 劈腿還不是通姦 就被罵臭頭158F 03/15 13:55
Bifrost: 既然你不要刑法 那就用公審的方式界定犯罪阿 處罰全極刑159F 03/15 13:56
ams9: iAsshole 還好吧 不過就是說通姦的XX該被政府抄家處死160F 03/15 13:56
ams9: Bifrost 你混一起講搞得我看不太懂 廢整部刑法 那就不用討論
taiwan81903: 因為這法真的很爛啊......162F 03/15 13:57
ams9: 犯啥罪處甚麼刑. 刑法沒廢 通姦有人認為極嚴重 有人認為小事163F 03/15 13:58
ams9: 到底嚴不嚴重 這似乎也討論不出所以然
iAsshole: "xifaka: 那些通姦的本來就該死 否則九把刀劈腿為何被罵165F 03/15 13:59
iAsshole: " - 奇人啊!我也不喜歡被劈腿,但是
iAsshole: 法律幾時把男女朋友了?
ams9: 通姦罪早該將婚前交往列入管制範圍了168F 03/15 14:00
Bifrost: 你會覺得搞不清楚 是因為我用你的論點說明 廢除刑法不是169F 03/15 14:01
iAsshole: 笑死我了... 我對通姦或劈腿的人當然有我的看法,但這和170F 03/15 14:02
iAsshole: 他們該不該被處以刑罰根本是兩回事。
Bifrost: 你說的? 極刑不是你說的? 你短期記憶不會經過海馬迴?172F 03/15 14:02
Lorazin: 男女朋友不要討論啦 另開一篇 模糊焦點173F 03/15 14:03
iAsshole: "ams9: 通姦罪早該將婚前交往列入管制範圍了" - 真是難174F 03/15 14:03
iAsshole: 為你了。這不會實現的。
Lorazin: 通姦罪先決條件是已婚 未婚賣來亂176F 03/15 14:03
Bifrost: 什麼都希望政府來管 我建議他搬去北韓啦 這樣比較快樂177F 03/15 14:04
ams9: "分別"是我說的 但你要將他們混一起講 那只能好奇你腦功能了178F 03/15 14:05
ams9: iAsshole 好可惜 嘖
Bifrost: 讚讚 同一個人的推文、觀點還要分別 24個ams9 嚇死我了180F 03/15 14:06
ams9: 你要是看不出人家分別在回什麼事 就別學人出來推文了吧181F 03/15 14:07
qaz1988216: 用公共資源去管你家務事? 民事侵權行為要不要全入罪?182F 03/15 14:07
Bifrost: 你既希望發揮通姦的刑罰效果 又希望規定刑罰的刑法廢除183F 03/15 14:08
ams9: 刑法管家務事的部分也不只通姦罪吧184F 03/15 14:08
ams9: 不想用法律拘束某些社會秩序 所以該廢某罪 那乾脆廢整部好啦
kiraayu: NTR是個滿刺激的東西186F 03/15 14:15
kiddcat: 一個法庭十幾人要開幾次去聽兩人的愛情恩怨史?187F 03/15 14:19
littlewanga: 連感情都要靠法律來維持的人生也太悲哀了吧。188F 03/15 14:21
lrer: 因為通姦有罪才是有病的國家 懂? 屁孩189F 03/15 14:22
qaz1988216: ams9 你的法緒老師在哭阿~190F 03/15 14:30
chiguang: 社會精英的通則啊,判太重會很難交代191F 03/15 14:40
ams9: 我哪來的法緒老斯192F 03/15 14:41
e1q3z9c7: 因為法官也知道法律有問題193F 03/15 14:48
ams9: 民眾也知道有恐龍法官194F 03/15 14:51
coimbra: 國家還要動用刑法管你婚姻維持,那不生小孩,生不出健康寶195F 03/15 15:35
coimbra: 寶的要不要一起重罰?結了婚還分開住要不要罰?結婚不愛對
coimbra: 方要不要關?刑罰不是拿來給你報復你不忠的愛人或他新歡
coimbra: 用的
ams9: 報復其他的就可以?199F 03/15 15:40
ronray7799: 被害人????? 請問是哪裡被害?????200F 03/15 15:59
ams9: 如果你配偶跟人相X 你可在旁人同情下 自我安慰你非被害人呀201F 03/15 16:16
ams9: 想到那個跟人澄清不是被害人的假設場景 總覺得更可憐了說
ronray7799: 我可憐有些人感情受創要靠刑法制裁對方的玻璃心203F 03/15 16:18
ronray7799: 我更可憐有些人的婚姻是要靠通姦罪來維持的
ronray7799: 最可憐的是對配偶的愛情是要靠通姦罪來管住對方的性器
ronray7799: 官 把對方的身體當作自己的所有物、財產、權益
ams9: 刑法確實維持著許多社會秩序呀 想到這就不覺通姦罪有啥不對207F 03/15 16:22
ams9: 如果真那樣賭爛法律管東管西 那就像前面說的 廢掉刑法最好
ronray7799: 刑法保護 國家法益 社會法益 生命法益 身體法益 財產209F 03/15 16:25
ronray7799: 法益 我看你絕對不知道通姦罪被塞在哪裡
ronray7799: 通姦罪完全不符合上述幾個法益 所以大部分國家都廢掉
ronray7799: 然後不知道歐洲日本韓國的社會秩序跟台灣比起來誰好
ams9: 明明社會普遍就認定外遇很爛 原配基本上就是受害者 某些法律213F 03/15 16:29
LittleID: 雙方你情我願的是要判多重214F 03/15 16:30
ams9: 人就硬要說沒有 再選擇性的拿國外東西用 沒有就修法修到有215F 03/15 16:30
ams9: 這有什麼難的 本國法律當然要符合本國國情
ronray7799: 看到真材實料的法律常識就不敢講話了 笑死人217F 03/15 16:31
ams9: 原配可沒你情我願呀 當然要重罰 抄家極刑差不多218F 03/15 16:32
ronray7799: 是啊 動員戡亂白色恐怖也才符合本國國情啊219F 03/15 16:32
ams9: 某些法律人 如恐龍法官的法律常識 還真的常被人笑死罵死220F 03/15 16:33
ronray7799: 你在網路發表廢論也該取消你的言論自由抓去斃了221F 03/15 16:33
ams9: 討論起來也只愛在法律的主流框架下玩 打套路 幾乎每個念法律222F 03/15 16:33
ronray7799: 這樣才符合本國國情223F 03/15 16:34
ams9: 得講的都差不多 好像一堆複製人似的 有時想想還真恐怖224F 03/15 16:34
ronray7799: 非洲國家堅持女性割禮不准女性有性高潮也是他國國情225F 03/15 16:35
ams9: 如果取消言論自由真的是本國國情 那法律就該那樣定 沒錯呀226F 03/15 16:35
ams9: 那還真的是他國國情 不然呢 還有婦女被打還炫耀那是丈夫的愛
ams9: 不然你要拿個風俗完全不同玩法的國家法律 限制本國國民嗎
ronray7799: 是啊 日本人應該讓台灣人纏足吸鴉片一輩子啊229F 03/15 16:40
ronray7799: 台灣人應該繼續當蔣家狗奴才到世界末日
ams9: 你可開城門歡迎你愛的那國來執法 蔣家那個是台人自己想民主231F 03/15 16:44
iAsshole: "ams9: 刑法確實維持著許多社會秩序呀 想到這就不覺通姦232F 03/15 17:01
ronray7799: 台灣人的憲法刑法民法全都抄大陸法系的 有本事你去廢233F 03/15 17:01
iAsshole: "ams9: 刑法確實維持著許多社會秩序呀 想到這就不覺通姦234F 03/15 17:02
iAsshole: 罪有啥不對" - 對你老兄而言,伴侶生殖器的排他性也是社
iAsshole: 會秩序的一部分囉?
ronray7799: 除自創台灣法系 不然就不要塞進一堆狗屁不通的條文237F 03/15 17:04
iAsshole: "ams9: 如果取消言論自由真的是本國國情 那法律就該那樣238F 03/15 17:05
iAsshole: 定 沒錯呀" - 你有想過為什麼你老兄滿嘴奇言謬論還能在
iAsshole: 這裡大放厥詞嗎?XDDD
iAsshole: "ams9: 討論起來也只愛在法律的主流框架下玩 打套路 幾
iAsshole: 乎每個念法律" - 討論的是法律,不以法律為框架,難道要
iAsshole: 以醫學為框架?
ams9: 所以全抄了嗎?伊斯蘭律法也抄嗎 廢死也抄嗎?244F 03/15 17:21
iAsshole: 至於主流不主流... 怪了,照我一路看下來的理解:你就是245F 03/15 17:21
iAsshole: 以普遍、主流自居;和你不同的多數都是複製人啊。
ams9: 還是依據本國國情呀 想硬抄只會像同婚那樣亂247F 03/15 17:23
ams9: 我能說這些 就表示本國有言論自由的國情 有啥問題?
ams9: 同樣人文或社會科 其他領域討論同一件事 常有不同意見
ronray7799: 大陸法系跟伊斯蘭法系有個屁關係?250F 03/15 17:25
ronray7799: 你心愛的通姦罪反而普遍存在伊斯蘭法系 不是大陸法系
ams9: 但法律人 至少八卦板遇到的 居然經常一樣意見252F 03/15 17:25
ronray7799: 廢死當然要抄253F 03/15 17:25
ronray7799: 因為通姦除罪化的辯論早就結束有結論了 不用再討論
ronray7799: 還沒有結論的是 墮胎 基改 代理孕母 器官捐贈
ams9: 這時又沒關係了 常有人說要通姦罪去北韓或伊斯蘭國家咧256F 03/15 17:26
ronray7799: 不懂不去學反而我想想流 你乾脆說地球是平的好了257F 03/15 17:27
ams9: 人文的東西 那有什麼永遠固定的結論 有 現在就不用戰了258F 03/15 17:28
ronray7799: 呵呵 你乾脆說鄭捷殺人有罪不是結論啊259F 03/15 17:31
ronray7799: 陳進興強姦不是侵犯他人身體權啊 因為人文無結論
iAsshole: 老兄,你唯一能參與這種嚴肅話題的條件是人人都有的言論261F 03/15 17:38
iAsshole: 自由 - 正因如此,這個討論沒有建設性。
ams9: [新聞] 王鴻偉殺女176刀死刑定讞 最高檢提非常上訴263F 03/15 17:43
ams9: 感謝ronray7799 還真提醒了我這新聞
ronray7799: 有無成罪跟刑罰量度根本是兩回事好嗎XDDD265F 03/15 17:44
ams9: iAsshole 所以要法律人才能討論這樣?266F 03/15 17:45
ronray7799: 今天王鴻偉改判無期徒刑 也沒有改變他殺人罪的事實267F 03/15 17:45
ronray7799: 跟這種人嘴最好玩了 因為他們總是最後自打自嘴
ams9: 結果就是不一樣呀 不用在那切割啦 不然被害家屬不滿假的?269F 03/15 17:46
ams9: 所以說法律人的所謂常識 離一般人經常有段距離 所以被人酸
ronray7799: 你乾脆說無罪開釋跟無期徒刑一樣啊 我不攔你271F 03/15 17:47
ams9: 就說結果不一樣了 還在扯什麼?272F 03/15 17:48
iAsshole: "ams9: iAsshole 所以要法律人才能討論這樣?" - 顯然不273F 03/15 17:49
iAsshole: 是,只要有法律常識就可以...
ronray7799: 你要不要回答陳進興強姦是侵犯他人身體權是不是結論啊275F 03/15 17:49
ronray7799: 我就等你說出陳進興強姦侵犯他人身體權不是結論
ams9: 法律常識是啥? 法律人或國考的較可能接觸的那些東西嗎?277F 03/15 17:50
ronray7799: → ams9: 人文的東西 那有什麼永遠固定的結論278F 03/15 17:52
ronray7799: 快點回答我嘛
ams9: 你等等280F 03/15 17:53
ronray7799: 女性要接受割禮剝奪性高潮是侵犯身體權不是結論對不對281F 03/15 17:54
ams9: 好了282F 03/15 17:56
ams9: 確實沒永遠固定的結論呀 強姦變性侵 性器接合變性交
ams9: 以前無罪變有罪 有罪變無罪 割禮以前可以 將來變不行
ronray7799: 請你說出這一句話"陳進興強姦侵犯身體權不是結論"285F 03/15 17:58
ronray7799: 只要你敢說出這一句我就不跟你嘴下去
ams9: 光是上面提抄別國怎做的就是不一樣了287F 03/15 17:59
ams9: 那我還偏不說那句話
ams9: 要說個案 上面也有個定讞還非常上訴的 我才不說咧
ronray7799: 自己不敢講囉? 連自己的論點都不敢捍衛?290F 03/15 18:00
iAsshole: 你的主張以法律來說就是把配偶的生殖器 (或許還包括你的291F 03/15 18:00
iAsshole: )當財產 - 隨著時間的推移,基於這種精神的法律條文只會
iAsshole: 越來越少。
ronray7799: → ams9: 人文的東西 那有什麼永遠固定的結論294F 03/15 18:00
ronray7799: 陳進興強姦侵犯他人身體權當然也不該是結論啊
ams9: 我已經捍衛啦 從57到58分講的那些哦296F 03/15 18:01
ams9: 你就算重貼一百遍也一樣啦
iAsshole: 這就是我說的法律常識。這是我在生活中自然學到的。我不298F 03/15 18:02
iAsshole: 是法律人。
ams9: iAsshole 時間推移後會往哪方面走我就不知了 有國家還想恢復300F 03/15 18:02
ams9: 死刑咧
ronray7799: 陳進興強姦到底是不是侵犯他人身體權? 有無結論?302F 03/15 18:03
ams9: 如果這就算常識 那還真的不值一提303F 03/15 18:03
ronray7799: → ams9: 人文的東西 那有什麼永遠固定的結論304F 03/15 18:03
ronray7799: → ams9: 確實沒永遠固定的結論呀
ams9: 定讞了都能非常上訴 還吵什麼結論306F 03/15 18:04
ronray7799: → ams9: 定讞了都能非常上訴 還吵什麼結論307F 03/15 18:05
ams9: 那我多推幾句 讓你多貼上我的發言好了308F 03/15 18:06
ronray7799: 陳進興應該爭取非常上訴 強姦可以變成合意性交喔309F 03/15 18:06
ronray7799: 姦殺應該也可以變成對方合意性交跟被自殺 讚
ams9: 陳要是在現在 搞不好還有人吵廢死咧311F 03/15 18:07
ronray7799:  → ams9: 人文的東西 那有什麼永遠固定的結論312F 03/15 18:07
ronray7799: → ams9: 確實沒永遠固定的結論呀
ronray7799: 廢除死刑又不改變他有罪的事實 巴拉巴拉
iAsshole: "ams9: iAsshole 時間推移後會往哪方面走我就不知了 有315F 03/15 18:07
iAsshole: 國家還想恢復" - 死刑和我提到的 "把生殖器當財產"的精
iAsshole: 神有什麼關係?
ronray7799: 應該由您去幫他辯護 姦殺不是結論 人文無結論318F 03/15 18:08
ams9: 強姦可變合意性交等 還有讚 那是ronray7799的言論 與我無關319F 03/15 18:08
ams9: iAsshole 你說那種精神的法律會愈來愈少 但法律隨人定
ams9: 所以提有國家打算恢復死刑 總不會廢死法律沒"精神"支持吧
andyssfresh: 家務事用刑法...322F 03/15 18:11
ams9: 我要吃晚餐了啦 ronray7799 要是還想戰就晚點 先離開了323F 03/15 18:11
ronray7799: → ams9: 人文的東西 那有什麼永遠固定的結論324F 03/15 18:11
ronray7799: → ams9: 確實沒永遠固定的結論呀
iAsshole: "ams9: 陳要是在現在 搞不好還有人吵廢死咧" - 奇怪了,326F 03/15 18:12
ronray7799: 自己講的話不敢承認?327F 03/15 18:12
iAsshole: 連你都有言論自由了...328F 03/15 18:12
ams9: 怎還吵言論字由 台灣目前本就有呀 這有什麼問題 啥叫連我?329F 03/15 18:13
ronray7799: 誰要等你回來啊 我建議以後考慮要跟ams9結婚的人330F 03/15 18:13
ams9: ronray7799 上面就回應了 哪有不認 不照你想的認還差不多331F 03/15 18:13
ronray7799: 最好來看清楚這幾段推文 陳進興強姦侵犯他人身體權是332F 03/15 18:14
ronray7799: 不是結論 → ams9: 確實沒永遠固定的結論呀
iAsshole: "ams9: 所以提有國家打算恢復死刑 總不會廢死法律沒"精334F 03/15 18:15
iAsshole: 神"支持吧" - 這牽涉到前面有人提到的法益概念。就說你
iAsshole: 沒法律常識了...
ronray7799: 樓上你完蛋了 當你講法律常識幾個字 他又會嘴你法律人337F 03/15 18:16
ams9: 所以所謂的法益概念也不是永遠固定的 一下廢死 一下反廢死338F 03/15 18:16
ronray7799: 只會死背法條被框架固定 與民意國情不合339F 03/15 18:17
ams9: 單一答案的法律常識到底有個什麼用 我是不清楚啦340F 03/15 18:17
ronray7799: 對啊 今天鄭捷在捷運上砍人 是不是殺人不能有正確答案341F 03/15 18:17
ronray7799: → ams9: 確實沒永遠固定的結論呀
ams9: 法律只管有沒殺人 不再進一步處理 那好像變成醫科了說?343F 03/15 18:19
ronray7799: 沒有結論怎樣處理?344F 03/15 18:20
ams9: 沒處理哪來結論345F 03/15 18:20
iAsshole: "ronray7799: 樓上你完蛋了 當你講法律常識幾個字 他又346F 03/15 18:20
iAsshole: 會嘴你法律人" - 你才是法律人;我只是來取樂的。此外,
iAsshole: 我很佩服你的耐心...
ronray7799: 醫生甲:這是胃炎 醫生乙:這是腦癌 醫生丙:這是神經痛349F 03/15 18:20
ronray7799: → ams9: 確實沒永遠固定的結論呀
ams9: 尤其結論還會變咧 定讞還不作數 想想也挺累人351F 03/15 18:21
ams9: 醫生變人文科了?
ams9: iAsshole 我也是來取樂的 你能看到這也算同好中人
ronray7799: 鄭捷砍人是不是殺人? → ams9: 確實沒永遠固定的結論354F 03/15 18:22
ronray7799: 陳進興有無強姦? → ams9: 確實沒永遠固定的結論呀
ronray7799: 王景玉有無罪? → ams9: 確實沒永遠固定的結論呀
ronray7799: 不管辣 反正無結論 法官應該無罪開釋才對
ams9: 只管有沒殺人 要醫師大概就夠 法律人可以閃邊了358F 03/15 18:24
ronray7799: 原來醫生會重構犯罪現場 讚359F 03/15 18:24
ronray7799: 以後調閱監視器通緝捉拿審訊嫌犯都給醫生做好了
ronray7799: 順便身兼檢察官法官律師 難怪人人想當醫生
ams9: 醫生不需重構呀 看怎死的就行 如果不想繼續處理的話362F 03/15 18:26
ronray7799: 不要重構犯罪現場誰知道是不是自殺?363F 03/15 19:05
ronray7799: → ams9: 確實沒永遠固定的結論
ams9: 然後咧?醫師說是自殺他殺意外就算結論?365F 03/15 19:12
ronray7799: 你扯到哪去了??? 醫生只鑑定是怎樣死的 調查是由司法366F 03/15 19:15
ronray7799: 單位去做的 啊你的無結論就不准司法單位說人殺人啊
ronray7799: 陳進興有沒有殺人罪? 鄭捷有沒有殺人罪?
ronray7799: → ams9: 人文的東西 那有什麼永遠固定的結論
ams9: "你的無結論就不准司法單位說人殺人啊" 這在扯啥?370F 03/15 19:21
ams9: 法律經常在變 有沒罪 怎判都是 扯哪去了
ronray7799: 都你扯的啊 還在嘴372F 03/15 19:23
ronray7799: 殺人罪不該是結論啊 強姦罪不該是結論啊
ams9: 不然為啥要吵廢通姦罪 固定單一答案的話 就不用吵啦374F 03/15 19:23
ronray7799: → ams9: 人文的東西 那有什麼永遠固定的結論375F 03/15 19:23
ronray7799: 對啊 殺人罪不該是結論啊 強姦罪不該是結論啊
ams9: 你再重貼n次也一樣啦377F 03/15 19:25
ronray7799: 愛嘴又不敢承認自己講過的話378F 03/15 19:27
ams9: 定讞了都能搞上訴 有罪的可以吵除罪 有啥單一答案379F 03/15 19:27
ronray7799: 陳進興有沒有殺人? 有 但有沒有殺人罪?380F 03/15 19:27
ronray7799: → ams9: 人文的東西 那有什麼永遠固定的結論
ronray7799: 鄭捷有沒有砍人? 有 鄭捷有沒有殺人罪?
ronray7799: → ams9: 人文的東西 那有什麼永遠固定的結論
ronray7799: 王景玉有沒有砍小燈泡? 有 王景玉有沒有殺人罪?
ronray7799: → ams9: 人文的東西 那有什麼永遠固定的結論
ams9: 看一百多刀的也有罪 還要改結論讓家屬悲呀386F 03/15 19:29
ams9: 砍
ronray7799: 各位天底下的罪犯聽好了 你們有殺人強姦放火賣毒388F 03/15 19:30
ams9: 通姦現在有沒罪 有呀 但就是有人吵除罪呀389F 03/15 19:31
ronray7799: 通姦罪的結論就是要除罪化 講甚麼廢話390F 03/15 19:32
ronray7799: 各位天底下的罪犯聽好了 你們有殺人強姦放火賣毒
ronray7799: 但是有沒有罪不一定唷
ams9: 要扣帽子 連通姦都敢除罪 以後還什麼罪不敢除 誰都會扣啦393F 03/15 19:32
ronray7799: → ams9: 人文的東西 那有什麼永遠固定的結論394F 03/15 19:32
ams9: 又重複了 這樣我怎找樂子395F 03/15 19:34
ronray7799: 侵犯別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的都無法除罪化啦 巴拉巴拉396F 03/15 19:34
ronray7799: 通姦罪就是沒有侵犯到別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啦
ronray7799: 只有一些玻璃心感情受到傷害就要國家處罰對方的可憐蟲
ronray7799: 才死抱著通姦罪不放 婚姻是靠通姦罪維持的 笑死人
ams9: 多加個保護的法益就好啦 法又不是只能廢 不能修400F 03/15 19:35
ronray7799: 保護感情法益咧XDDDDDDDDDDDDDDD401F 03/15 19:36
ronray7799: 那我單戀對方對方不接受我的感情我可以去告她嗎XDDDD
ams9: 社會不夠文明 需要刑法維持多種秩序 本就可笑403F 03/15 19:37
ronray7799: 我的感情受到傷害了 國家要幫我主持公道啊!!!404F 03/15 19:37
ronray7799: 笑死人了 通姦會造成社會秩序崩潰喔?
ams9: 如果多數人都認為單戀的人是受害者 說不定有機會立法哦XD406F 03/15 19:38
ronray7799: 一些單親家庭不就早就毀滅國家了407F 03/15 19:38
ronray7799: 未婚生子破壞異性戀家庭社會秩序 罪大惡極啊!!!
ams9: 通姦易造成家庭崩潰 這有看新聞都知道吧 難道這不是常識?409F 03/15 19:40
ams9: 未婚生子以前說不定要浸豬籠咧 就說沒固定結論呀
ronray7799: 家庭崩潰又怎樣? 會通姦的配偶的家庭就該結束啦411F 03/15 19:41
ronray7799: 所以你覺得浸豬籠是可以考慮的選項喔XDDDDDDDDDD
ams9: 那元配就受害 子女也受害 本就該用刑法保障他們413F 03/15 19:42
ronray7799: 我幫你回答啦:如果大多數人認為未婚生子要浸豬籠就可414F 03/15 19:42
ronray7799: 以立法 對吧?
ronray7799: 通姦子女受害個屁喔? 哪裡受害?
ams9: 當然可考慮呀 廢通姦罪都能吵了說417F 03/15 19:43
ronray7799: 元配又哪裡受害? 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哪裡受害?418F 03/15 19:43
ams9: 家庭破裂 最好子女沒受害啦 難道他們喜迎父母離婚?419F 03/15 19:44
ams9: 既有法益沒有 那就加上 沒有只能廢不能加的道理吧
ronray7799: 看著一對跟對方沒有感情冷言冷語或者每天吵架的父母長421F 03/15 19:45
ronray7799: 大的孩子身心健康才容易出問題啦 笑死人
ams9: 先離開一下 禮貌性通知423F 03/15 19:46
ronray7799: 加甚麼法益你說啊? 感情法益?424F 03/15 19:47
soumi520: 這法條本身就很奇怪 家事應該用民法解決就好425F 03/15 20:07
ams9: 原配子女法益 家庭法益 總之要用刑法保障原配與子女426F 03/15 20:27
ams9: 照顧父母或子女也是家事 刑法也有遺棄罪
ronray7799: 婚姻是民事契約 違約了照契約走 國家另外處罰個屁喔428F 03/15 20:43
ronray7799: 你以為通姦或離婚就沒有撫養責任????
ronray7799: 家庭法益 主體是誰? 被害者跟加害者哪個是主體哪個是
ronray7799: 客體?
ronray7799: 今天我建議一對感情不睦的夫妻離婚 我要被人告?
ronray7799: 配偶之其中一方提出離婚 是不是也要被告侵犯家庭法益
ronray7799: 一個家庭要用刑法來維持 還不叫可悲? 笑死人
ams9: 你的質疑挺不錯的 如果有機會增加法益 可以拿來參考435F 03/15 20:55
ams9: 用刑法來維持的東西可多了 為了不可悲吵除罪 不如廢整部刑法
ams9: 無限上綱下去 連民法等也該廢 政府管太多嘛 廢法律系也不錯
ronray7799: 別笑死人了行不行 刑法就是只用來保護別人法益不受他438F 03/15 21:03
ronray7799: 人侵犯 通姦罪就是沒有侵犯到他人法益所以要廢除
ronray7799: 通姦罪這種狗屁垃圾被台灣人硬塞進去還在這邊崩潰不如
ronray7799: 廢掉全部法律 自己愛無限上綱扯別人幹嘛
ronray7799: 還能自創家庭法益 你自己去自立為新一派法系啦
ronray7799: 有些人的婚姻要靠通姦罪來維持不叫可悲叫甚麼
ronray7799: 要靠通姦罪維持的婚姻早就該拆夥了 還等通姦罪制裁咧
ronray7799: 連未婚生子浸豬籠是可以多數人立法實行的言論都講得出
ronray7799: 來 你是活在哪個世紀的人啊
ams9: 所以又回到法益了 現在沒有就加呀 很討厭被法律拘束 就廢呀447F 03/15 21:10
ronray7799: 又在鬼扯了 婚姻就是民事契約 違約了就照違約賠償448F 03/15 21:11
ronray7799: 硬扯到刑法就是狗屁不通 你的家庭法益主體根本沒有是
ronray7799: 哪來的法益可言 自創新說還沒辦法自圓其說 笑死
ams9: 若多數人都覺得該罰 還該那樣罰 不照著立法 難道想自立為王?451F 03/15 21:13
ams9: 管你什麼契約 目標就是保障元配與子女 法律配合著訂就是了
ronray7799: 多數人覺得ams9言論很討厭該處死 所以ams9就該拖出去453F 03/15 21:14
ams9: 沒既有的法益就增加 有不通的就修到通 沒有只能廢不能加的理454F 03/15 21:14
ronray7799: 斃了 讚455F 03/15 21:14
ronray7799: 你硬要加進去的東西也是狗屁不通 加出來的還是狗屁不
ronray7799: 通 講甚麼廢話
ronray7799: 夫妻兩方對對方沒感情了 就等誰先提出離婚 然後去告她
ronray7799: 侵犯家庭法益 結果大家都不敢離婚 讓小孩子從小生活在
ams9: 若立法 支持廢通姦罪的都該處死 那也是比照辦理呀460F 03/15 21:16
ronray7799: 惡言相向的父母環境中 笑死人461F 03/15 21:16
ronray7799: 違憲了還立法個屁喔
ams9: 所以國家強制介入最好 有人舉證檢舉 公權力就該出動了463F 03/15 21:18
ams9: 違憲就修憲呀 廢通姦罪都能吵了不是嗎 不是鐵板一塊嘛
ronray7799: 修甚麼修 廢掉憲法啊 法律隨便寫啊 不通的就讓它通465F 03/15 21:20
ronray7799: 反正多數人說了算 女性要割禮不准性高潮 通過
ams9: 廢掉憲法 也符合某些人不想被法律拘束 不想被管的想法 讚啦467F 03/15 21:21
ronray7799: 未婚生子要浸豬籠 多數人通過就要做468F 03/15 21:21
ronray7799: 大家討厭ams9要割掉舌頭要閹掉雞雞 多數人通過就做啦
ams9: 不然咧 讓少數自以為清高的玩 乾脆搞獨裁算了470F 03/15 21:23
ams9: 不然咧 若ronray7799被大家討厭到立法用刑 你要嘛接受要嘛逃
dreeee: 上面的是在八卦版認真什麼 也太可愛XDD472F 03/15 21:39
paul40807: 婚姻只是民事契約 為什麼要背前科 難道你跟種花簽約雙N473F 03/15 21:45
paul40807: P解約時也要背前科?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624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love1807 說讚!
1樓 時間: 2017-03-16 03:02:47 (台灣)
     (編輯過) TW
···
~~~~~~~~~~~~~~~~~~~~~~~~~~~~~~~~~~~~~~~~~~~~~~~~~
根據馬鶴凌條例~~
天天幹乾女兒者無罪!!
天天幹小三要罰錢!!
盼早日通過通姦除罪法!!!
~~~~~~~~~~~~~~~~~~~~~~~~~~~~~~~~~~~~~~~~~~~~~~~~
2樓 時間: 2017-03-16 11:17:12 (台灣)
  03-16 11:17 TW
自家的事呀~
3樓 時間: 2017-03-16 14:28:17 (台灣)
  03-16 14:28 TW
因為是家務事,而且是感情事,清官難斷。.這樣說好了,如果一對夫妻,其中一人外遇,外遇者仍善盡家庭責任,夫妻義務,那請這位出軌之人侵害了誰的法益?再者,很多時候,夫妻間的感情出問題,二人都有責任,靠刑法可以挽回婚姻嗎?不行,通姦罪唯一的功能,就是逞罰,而非挽回,我知道支持通姦罪的人就是想逞罰"背叛者",但逞罰婚姻背叛者可以有很多方式,罰錢是最好的方式,因為另一方可以受益,抓去關是最差的方式,不只對雙方都沒有幫助,一個好好的人,只是因為感情出軌被抓去關,出獄後,社會反而可能就多了一個"不在乎犯罪"的人,對整體社會來說,反而是最差的結果。
4樓 時間: 2017-03-16 14:31:11 (台灣)
     (編輯過) TW
還有,出軌之人,有時並不是婚姻關係裡最可惡的那個人。社會新聞多看點就會懂我這句話的意思...
5樓 時間: 2017-03-17 01:35:14 (台灣)
  03-17 01:35 TW
出軌會氣憤都是不甘願,情緒罰錢本就少...傷害出人命就差很多。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