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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北院: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
時間 Tue Mar 28 16:08:39 2017
北院記者會直播
1. 洩密案判決理由
黃世銘洩密在前,馬英九再要求審閱該檔案,就不構成教唆洩密,
因為已洩露之秘密不是秘密.
補:http://i.imgur.com/X2PGw4k.jpg
2. 毀謗案判決理由
馬英九批柯建銘屬(1)善意合理評論(2)涉及公益(3)基於政治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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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樓下小秘密1F 03/28 16:09
→ : 己死的人不是人2F 03/28 16:09
→ : 機密就是機密 誰洩都是犯罪3F 03/28 16:09
推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4F 03/28 16:09
推 : XD5F 03/28 16:09
推 : 樓下早洩6F 03/28 16:09
推 : 第二點還好 第一點真的是很低能7F 03/28 16:09
推 : 又在唬爛了8F 03/28 16:09
推 : 樓下崩潰9F 03/28 16:09
→ : 笑了 台灣法律人10F 03/28 16:09
→ : 北院:喔喔喔,洩了。11F 03/28 16:09
→ : 己臭的老二不是老二12F 03/28 16:09
→ : 這見解跟北檢引用那篇判決不同哩13F 03/28 16:09
推 : 重新定義14F 03/28 16:09
推 : 法院KMT開的,法官KMT養的15F 03/28 16:09
→ : 還滿有道理der16F 03/28 16:10
→ : 來個法律系師爺翻譯一下1.17F 03/28 16:10
推 : 法律人出來教大家多讀書18F 03/28 16:10
推 : 所以柯告錯條 是這樣嗎19F 03/28 16:10
→ : 已射的精不算精20F 03/28 16:10
推 : 綠吱傾巢而出21F 03/28 16:10
推 : 以拉的屎不是屎22F 03/28 16:10
推 : 那散佈裸照 不是裸照?23F 03/28 16:10
→ : 有貪沒有污24F 03/28 16:10
→ : 已偷的黨產不是黨產25F 03/28 16:10
→ : 幹 射出的精液就不是精液嗎?26F 03/28 16:10
→ : 已洩露之秘密 又不是全國都知道27F 03/28 16:10
推 : 已經出軌的不是出軌28F 03/28 16:10
→ : 外部射精,不是強姦的道理ㄧ樣。29F 03/28 16:10
→ : 公理何在?公道何在?30F 03/28 16:10
→ : 繼續投狗黨這種低能理由就不會消失。31F 03/28 16:11
推 : XD32F 03/28 16:11
→ : 這3小啦33F 03/28 16:11
推 : ....幹 那你還判黃世銘有罪? 智障法官34F 03/28 16:11
推 : 射出的精液就不是精液35F 03/28 16:11
→ : 除非是媒體公布過 全國都曉得的 不然還是秘密36F 03/28 16:11
推 : 重點 : 誰來把它上國際新聞? 這會被其它民主國家笑吧?37F 03/28 16:11
推 : 虎爛成這樣38F 03/28 16:11
推 : 幹XDDDDD39F 03/28 16:11
→ : 不給錢就不算嫖囉!40F 03/28 16:11
推 : 呵呵41F 03/28 16:11
→ : 己捐的勞軍捐不是捐42F 03/28 16:11
→ UniversalGod …
噓 : 蔡英狗開的法院真弱44F 03/28 16:11
→ : 第一點是啥小 是秘密本身不是秘密 還是洩密所以不秘密45F 03/28 16:11
→ : 那 賣盜版的不就無罪了? 又不是我第一個盜的46F 03/28 16:11
推 : 已死的人不是人47F 03/28 16:11
推 : 已死的牛不是生命,素食者可吃48F 03/28 16:12
推 : 不管你洩不洩 總之我是洩惹49F 03/28 16:12
推 : 這不就是薛丁格的貓嗎50F 03/28 16:12
推 : 趕快處理關說的垃圾好不好 台灣政治天天在關說51F 03/28 16:12
推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52F 03/28 16:12
推 : 笑了,這種判決理由都生的出來53F 03/28 16:12
推 : 偷別人的錢,因為偷完了,所以是我的錢54F 03/28 16:12
推 : 黑色就白色 差不多R55F 03/28 16:12
推 : 例如: 我說四叉貓是Gay. 這樣?56F 03/28 16:12
推 : 洩密的範圍?對象? 全部都一樣?57F 03/28 16:12
推 : 公開的秘密?58F 03/28 16:12
→ : 總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59F 03/28 16:12
推 : 全能高級法律人勿嘴 洩洩60F 03/28 16:12
推 : 我看了什麼?難怪我法學成績超差 還可以這樣玩喔?61F 03/28 16:12
→ : 讀法律多垃圾62F 03/28 16:12
推 : 是個擅長狡辯的朋友呢63F 03/28 16:12
噓 : 臺灣真的一堆低能法官64F 03/28 16:12
推 : 已拉出來的屎不是屎65F 03/28 16:12
推 : 以後找替死鬼就可以任意公開秘密了 法官好樣的66F 03/28 16:12
→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67F 03/28 16:12
推 : 小秘密被別人知道了 就不能水桶了68F 03/28 16:12
推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司法果然遇到馬狗都會轉彎69F 03/28 16:13
噓 : 那偷窺被發現就不算偷窺?70F 03/28 16:13
→ : 這不太對吧....我今天聽到馬總統和我講的國家機密 我可以隨71F 03/28 16:13
推 :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72F 03/28 16:13
推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73F 03/28 16:13
→ : 買到贓物的....可以放心把贓物收起來 因為不是贓物74F 03/28 16:13
→ : 已經有小三 再找小四也不算外遇75F 03/28 16:13
噓 : 公理何在?公道何在?76F 03/28 16:13
→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 所以先射了再插進去, 不算性行為77F 03/28 16:13
→ : 那洨秘密呢?78F 03/28 16:13
推 : 已經用過的穴~不能算穴 幹~是這樣逆?79F 03/28 16:13
推 : 真厲害 應該把法官名子公布出來 讓大家好好學習一下80F 03/28 16:13
推 : =====================大水庫再現啦=====================81F 03/28 16:13
→ : 在這邊酸的酸民 你們有去看判決書嗎? 多讀點書好不好82F 03/28 16:13
推 : 這三小?83F 03/28 16:13
→ : 便轉述他人不算洩密嗎?84F 03/28 16:13
→ : 重新定義洩密 改寫我國司法史85F 03/28 16:13
推 : 選出來的總統不是總統86F 03/28 16:13
推 : 偷完你的錢就變我的錢 本來就是我的錢 所以不算偷?這樣?87F 03/28 16:13
推 : 已貪的黑錢不是黑錢88F 03/28 16:13
→ : 已經射進司法真操的不是精液89F 03/28 16:13
推 : 這組地方法院的法官在挑戰起訴另案的檢察官90F 03/28 16:14
推 : 強詞奪理 爛耶91F 03/28 16:14
噓 : 文組法律系快出來護航啊 法匠:你們都法盲 你們多讀書啦!92F 03/28 16:14
推 : 淦!這邏輯令人嘆為觀止。93F 03/28 16:14
噓 : ?? 這樣洗過的錢算不算黑錢94F 03/28 16:14
→ : 笑死人了 國民黨講宇昌案隨便胡謅也是善意批評耶95F 03/28 16:14
→ : ???????????????????96F 03/28 16:14
推 : 已經洗過的錢不是黑錢 讚讚97F 03/28 16:14
推 : 秘密能洩幾次?98F 03/28 16:15
→ : 都已經泄露出去 大家都知道 不算秘密啊99F 03/28 16:15
→ : 果然能拯救司法改革火力的還是司法人阿100F 03/28 16:15
→ : 繼大水庫理論及宋代公使錢又一最新力作101F 03/28 16:15
推 : 哈哈!!繼續鬼扯沒關係102F 03/28 16:15
噓 : 公理何在?公道何在?103F 03/28 16:15
→ : 1.不是機密 2.柯王有關說104F 03/28 16:15
噓 : 靠杯 跟我說法院不是KMT開的105F 03/28 16:15
噓 : 文組邏輯這麼爛喔106F 03/28 16:15
→ : 覺青哭了,關不到老馬啦!107F 03/28 16:15
推 : 好難懂呃 是要先抓一個砲灰叫他先洩密的意思嗎?108F 03/28 16:15
推 : 那已摸的咪咪是不是咪咪109F 03/28 16:15
噓 : 知法玩法 好棒棒110F 03/28 16:15
推 : 異議 我不知道111F 03/28 16:15
→ : 就是黃世銘要出來坦的意思112F 03/28 16:15
推 : 還是不要多讀書好惹 我怕腦袋壞掉113F 03/28 16:15
→ : 機密114F 03/28 16:16
推 : 只要秘密給第三者知道就不是秘密囉?115F 03/28 16:16
→ : 跟玩完了不給錢就不算嫖有異曲同工之妙116F 03/28 16:16
推 : 幹 果然哈佛法律博士 知法玩法117F 03/28 16:16
推 : 判決書是放上網了嗎?是要怎麼看?118F 03/28 16:16
噓 : 哈哈台灣法官哈哈 等等又有法匠要說你們這些法盲懂啥了119F 03/28 16:16
→ : 那以後秘密只要有三人在場就可以啦120F 03/28 16:16
噓 : 哈哈想辦法讓他洩了就對啦121F 03/28 16:16
推 : 噗~~哈哈哈哈哈122F 03/28 16:16
推 : XDDDDDDDDDD123F 03/28 16:16
→ : 爽~我們~贏了~!!\^ ^/124F 03/28 16:16
推 : 麵非麵125F 03/28 16:16
推 : 此例一開,所有文件都公開也沒洩密罪126F 03/28 16:16
推 : 正直跟善良都回來了 ^^127F 03/28 16:17
推 : 第一點真的是馬的詭辯。玩弄文字128F 03/28 16:17
推 : 幹,用這理由????129F 03/28 16:17
推 : WWWWW幹你娘 DPP你要不要動手了阿 摳連的台灣130F 03/28 16:17
推 : 以後要洩漏國家機密 先叫余文洩漏給其他人知道唷131F 03/28 16:17
推 : 正直跟善良都回來了!132F 03/28 16:17
推 : 文組不要怪別人看不起 看看自己甚麼樣子133F 03/28 16:17
推 : 已經外遇 再外遇其他的就不算外遇 真是好見解134F 03/28 16:17
推 : 所以到底這句話是怎解? 有了余文只會洩一次就對了135F 03/28 16:17
推 : 厲害厲害!那已強姦的女人也可以不算強姦?台灣的法官136F 03/28 16:17
推 : 換法官啊 傻了國民黨不都教過了137F 03/28 16:17
推 : 俗話說的好 法律百百條 要用自己橋 法匠應該能練到怎麼講都138F 03/28 16:17
推 : 偷摸被抓就不算偷摸只能算身體接觸139F 03/28 16:17
→ : 讓人嘆為觀止140F 03/28 16:17
推 : 鍵盤法官要出動啦141F 03/28 16:17
噓 : 法律人快出來喔142F 03/28 16:17
→ : 法律也懂聖人模式?143F 03/28 16:17
推 : 已被強暴的女性 再強暴就不算強暴 的意思嗎144F 03/28 16:17
→ : 有道理145F 03/28 16:17
→ : 已殺的人已死就不是殺人,幹你娘146F 03/28 16:17
推 : 笑死人 以後先讓人放風聲 自己在洩密就沒洩密囉?147F 03/28 16:17
→ : 強姦 姦下去就對啦148F 03/28 16:17
推 : RRRRRRRRRRRRRR我好興奮阿149F 03/28 16:17
推 : 所以只抓第一個洩密的概念 第二個第三個無罪150F 03/28 16:17
推 : 馬自己都說只有黃和羅 知道而已 真是神打臉151F 03/28 16:17
→ : 司法已死看來不是傳聞152F 03/28 16:18
→ : 幹,等下,這根本是趙志敬洩密的說詞啊!!153F 03/28 16:18
→ : 已洩露之秘密不是秘密 <- 這三小154F 03/28 16:18
推 : 共諜都不用抓啦 洩了就不是秘密啦 大家可以回家了155F 03/28 16:18
推 : 法官全力替馬解套156F 03/28 16:18
推 : 捧國文這科目的邏輯差不多是這等級157F 03/28 16:18
推 : 殺掉已殺的人 ,的確不是殺人呀,是毀損遺體158F 03/28 16:18
噓 : 文組邏輯真猛159F 03/28 16:18
噓 : 有被上過的女人,再被強姦不算強姦160F 03/28 16:18
→ : 三人以上算團體阿 當然公開訊息囉 ㄏㄏ161F 03/28 16:18
→ : 有事燒紙162F 03/28 16:19
推 : 爽 看到有一群猴子崩潰就是爽163F 03/28 16:19
→ : 已經被第二個人聽過,第三個人再聽就不叫洩密喔?164F 03/28 16:19
推 : 姦屍無罪的意思165F 03/28 16:19
→ : 唉呦 共諜也不用抓了啦 十三億人都知道了166F 03/28 16:19
推 : 笑死 這是我們的司法167F 03/28 16:19
推 : 共三小啦168F 03/28 16:19
→ : 黃世銘真衰 早知道再找另外一個人叫他先講169F 03/28 16:19
→ : 應該是 黃洩密 O 馬洩密 O 馬教唆洩密 X 這樣判才對170F 03/28 16:19
→ : 已掉落之錢財不是錢財171F 03/28 16:19
→ : 已洩露的秘密,是公開的秘密172F 03/28 16:19
推 : 哈哈哈哈 這樣喔173F 03/28 16:19
→ : 北院有沒有大學畢業???174F 03/28 16:19
→ : 這樣這世界上還會有內線交易嗎?175F 03/28 16:19
→ : 公理何在?公道何在?176F 03/28 16:19
→ : 結果故意判 黃洩密 O 馬教唆洩密 X177F 03/28 16:20
→ : 有點道理178F 03/28 16:20
推 : 以後輪姦第二人之後都無罪喔 大家記得排隊179F 03/28 16:20
推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180F 03/28 16:20
推 : 難怪會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181F 03/28 16:20
→ : 這些法官小學有畢業?182F 03/28 16:20
推 : 馬英九又為了台灣法學的進步做出了偉大的貢獻183F 03/28 16:20
推 : 法律人:你們都沒讀書當然不懂! 先去讀書辣!184F 03/28 16:20
噓 : 低能185F 03/28 16:20
噓 : 幹 已洩密不叫秘密? 我的老天啊186F 03/28 16:20
→ : 跟林益世的判決有得比 台灣的滯台支那法官真的很棒187F 03/28 16:21
→ : 輪姦,你是第二人,也就是「輪」啊188F 03/28 16:21
推 : 北七:已姦的女人不是女人189F 03/28 16:21
推 : 三小???190F 03/28 16:21
推 :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91F 03/28 16:21
→ : 馬>>>>>>>>>>>>>>>扁。好爽啊。192F 03/28 16:21
推 : 蛤?193F 03/28 16:21
推 : 1真是有夠牽強的194F 03/28 16:21
推 : 哈哈哈,法院認證,吱吱黨工別浪費體力了195F 03/28 16:21
推 : 余文的錯,不是馬英九的錯196F 03/28 16:21
→ : 已公開的密碼就不是密碼了197F 03/28 16:21
推 : 一句話 驚呆所有人198F 03/28 16:22
→ : 要不要貼去給各國人民笑笑 這是我們的法官 黑的都可以說成白199F 03/28 16:22
推 : 法務部長是誰派的,法院誰開的200F 03/28 16:22
推 : XDDDD201F 03/28 16:22
→ : 大水庫秘密202F 03/28 16:22
推 : 強姦被強姦過的女人就不算強姦啦 法官講的你去跟牠203F 03/28 16:22
→ : 我玩完她不給錢就不算嫖囉204F 03/28 16:22
推 : 意思是如果A先強暴了B,C再強暴就不算強暴205F 03/28 16:22
推 : 之前張顯耀共諜案好像也差不多 這樣206F 03/28 16:22
推 : 好棒的法官喔!207F 03/28 16:22
→ : 所以我深信 法院是kmt開的208F 03/28 16:22
推 : 不簡單啊 這邏輯209F 03/28 16:22
→ : 已搶的公款不是公款210F 03/28 16:22
推 : 射過精的老二無法再射211F 03/28 16:23
噓 : 已死的豬不是豬 只是食物快逼穆斯林吃212F 03/28 16:23
推 : 蛤 那還抓個屁共諜?213F 03/28 16:23
→ : 這棟樓舉的例子都怪怪的214F 03/28 16:23
※ 編輯: b9910 (111.243.56.201), 03/28/2017 16:24:02推 : 笑死215F 03/28 16:23
推 : 這件事只有三個人知道 所以不是秘密 呵216F 03/28 16:23
→ : 已洩露的祕密不是祕密 所以祕密一詞作何解釋?217F 03/28 16:23
→ : 所以我去搶搶銀行的罪犯的錢 我不算犯罪 因為搶銀行的不218F 03/28 16:23
→ : 法官有姓名嗎?能公佈一下219F 03/28 16:24
推 : 奇怪了 第一條每個字我都看的懂 怎麼合起來的邏輯我220F 03/28 16:24
→ : 北院的判決打臉之前那些上政論節目的太陽花律師,信誓旦旦221F 03/28 16:24
→ : 是我嘛222F 03/28 16:24
推 : 柯法院認證223F 03/28 16:24
→ : 就不懂了224F 03/28 16:24
噓 : 以後不用抓間諜了 先找一個替死鬼 然後機密都大方賣225F 03/28 16:24
→ : 這時候法官又不講犯意了226F 03/28 16:24
推 : 師爺你給解釋解釋 什麼是他媽的秘密227F 03/28 16:24
※ e1q3z9c7:轉錄至看板 joke 03/28 16:24
→ : 洩惹 啊斯228F 03/28 16:24
推 : 「善意」兩個字,就知道北院在袒護馬英九229F 03/28 16:24
推 : 吱吱崩潰230F 03/28 16:24
→ : 說黃世銘已定罪,馬英九也逃不了231F 03/28 16:24
推 : 太神了~~~232F 03/28 16:24
推 : 前面開過了 不能連續開兩張罰單的概念??233F 03/28 16:24
→ : 你跟我說秘密,我要你說的更清楚!就這樣234F 03/28 16:24
→ : 踐踏司法235F 03/28 16:25
推 : 已經花掉的錢不是錢236F 03/28 16:25
→ : 這邏輯一百分237F 03/28 16:25
推 : 這邏輯238F 03/28 16:25
推 : 趙志敬哈哈一笑,大聲道:「不錯,我立誓不向第五人239F 03/28 16:25
推 : 他媽的還不司法改革?240F 03/28 16:25
→ : 說,可是眼前有第六人、第七人。百人千人,就不是241F 03/28 16:25
推 : 以後要洩密簡單多了 先讓一堆人知道 之後自己再講242F 03/28 16:25
→ : 第五人了,我自然說得。」243F 03/28 16:25
→ : 就沒秘密可蟹囉244F 03/28 16:25
推 : 低能法官245F 03/28 16:25
推 : 已洩246F 03/28 16:25
推 : 我玩完了她 不給錢那就不算賣囉247F 03/28 16:26
推 : 太神啦248F 03/28 16:26
推 : 太好了!以後所有公務員都可以洩密給中國了,已洩不是秘密249F 03/28 16:26
推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250F 03/28 16:26
→ : 這殺小呀 不是市長也是市長的一種251F 03/28 16:26
推 : 難怪司法要改革...252F 03/28 16:26
推 : 照這邏輯 天下沒有洩密這詞的意義了253F 03/28 16:26
推 : 難怪輪姦虐殺少女不用死刑254F 03/28 16:26
噓 : 法官變成辯護律師了255F 03/28 16:26
推 : 強姦後算作愛256F 03/28 16:26
推 : 已洩不是秘密????????????這是三小理由 幹257F 03/28 16:26
推 : 你先洩 我再洩就不算洩了 洩洩258F 03/28 16:26
→ : 馬的 殺人無罪,被他殺的 一定不是人259F 03/28 16:27
推 : 那以後教唆殺人也不是殺人罪了~~因為不是我殺的260F 03/28 16:27
推 : 所以以後拿到機密文件我可以貼網上了 反正已經洩密261F 03/28 16:27
推 : 崩崩吱吱262F 03/28 16:27
→ : 已桶過的雞,就不是桶仔雞263F 03/28 16:27
推 : 照這種說法 很多內線交易都不算內線了264F 03/28 16:27
推 : 教唆殺人跟殺人罪本來就不同了265F 03/28 16:27
噓 : 他媽怎麼完全執政了還搞不定這幫畜生?266F 03/28 16:27
噓 : 原來可以轉彎的267F 03/28 16:27
推 : 請這位法官解釋一下 什麼叫祕密? 這下換我中文不好了!268F 03/28 16:27
推 : 你們先去告訴一堆人就不算洩漏機密囉269F 03/28 16:27
推 : 搢鴢雃h人舉例覺得根本自以為正義zzzzzzzzz270F 03/28 16:27
推 : 恩恩 原來如此271F 03/28 16:27
→ : 內線交易的例子真實用 超讚272F 03/28 16:27
→ : 覺青崩潰。胡言亂語。精神分裂。273F 03/28 16:28
推 : 幹你娘 我說出口的髒話就不是髒話了 幹你娘法官274F 03/28 16:28
推 : 扁偵組不意外275F 03/28 16:28
→ : 所以已走光的裙底不符合合理隱私期待 之後偷拍都無罪?276F 03/28 16:28
推 : 所以有人發了流出片,老子轉貼也沒事,反正不是秘密了啊277F 03/28 16:28
→ : 那阿扁已經收的錢也不是錢阿 9.2靠杯甚麼278F 03/28 16:28
推 : 真是神邏輯 令人大開眼界 ㄏㄏ279F 03/28 16:28
推 : 理組邏輯? 女生被A跟B強暴還是強暴阿 秘密被第一個人280F 03/28 16:28
推 : 洩密就不是秘密啦 科科
推 : 洩密就不是秘密啦 科科
推 : 至少不是宋朝的法律了282F 03/28 16:28
→ : 那內線交易 是罰個屁283F 03/28 16:28
推 : XDDD果然遇到KMT法官就變智障XD284F 03/28 16:28
→ : 那以後的罪犯都可以用這句話來打臉法官了285F 03/28 16:28
推 : 扯286F 03/28 16:28
→ : 趙建銘表示:我被白關了 國賠!287F 03/28 16:28
→ : 因為大家都知道了 所以不算內線交易288F 03/28 16:29
→ : 內線交易,你如果只跟1個人說還是有罪的,要跟大家說喔XD289F 03/28 16:29
→ : 顏色正確290F 03/28 16:29
推 : 本來只想洩一點點的 誰知道你強迫我洩那麼多291F 03/28 16:29
推 : 已搶到的錢,不是對方的概念?292F 03/28 16:29
推 : 司法界到底收多少錢....這樣也行.....293F 03/28 16:29
噓 : 法院奇聞294F 03/28 16:29
推 : 原來 筆記295F 03/28 16:29
推 : 真是滯臺支那走狗,有黨證真好296F 03/28 16:30
→ : 已經射出了的精液不是精液297F 03/28 16:30
推 : 公開名字吧298F 03/28 16:30
→ : 重點就是, 黃先主動講給馬的, 不是馬去"教唆"黃"洩密"299F 03/28 16:30
→ : 洩密在先,自然沒有叫唆在後的道理300F 03/28 16:30
推 : 綠吱崩潰301F 03/28 16:30
推 : 找已經被幹過的小姐就不算招妓了 讚喔302F 03/28 16:30
推 : 哇303F 03/28 16:30
推 : 洩了304F 03/28 16:30
→ : 殺人犯捅第一刀就殺死對方了 後面一百刀是毀損屍體罪 不305F 03/28 16:30
推 : 哈哈 還真主動306F 03/28 16:30
推 : 舉輪流強姦的例子不對,女人有其自主意願307F 03/28 16:30
推 : 黑人問號308F 03/28 16:30
推 : xD309F 03/28 16:30
推 : 噁心。說個笑話。台灣司法310F 03/28 16:30
推 : 覺青超崩潰,都完全執政了,法院還是國民黨開的311F 03/28 16:30
→ : 能判手段兇殘嘍312F 03/28 16:30
推 : 你又不知道人在第幾刀死掉 廠廠313F 03/28 16:31
推 : 有讀法律的解釋一下好嗎…什麼叫做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314F 03/28 16:31
推 : 笑死 哈哈315F 03/28 16:31
推 : 幹崩潰潮摟 原來射出的精液不是精液316F 03/28 16:31
推 : 襪317F 03/28 16:31
推 : 法律遇到馬無效,大水庫後又一神奇理由318F 03/28 16:31
推 : 幹你娘 這在公三小阿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319F 03/28 16:31
→ : 另一起北檢起訴的是 馬去講給別人聽的, 和此案不同320F 03/28 16:31
推 : 你怎麼確定女人有自主意識?白痴文組321F 03/28 16:31
推 : 覺青崩潰。胡言亂語。精神分裂。322F 03/28 16:31
→ : 又幫馬英九脫罪了323F 03/28 16:31
推 : 這真的 太屌了324F 03/28 16:31
推 : 3小325F 03/28 16:32
推 : 特別費在帳戶裡面 就不是公款326F 03/28 16:32
→ : 什麼鬼?327F 03/28 16:32
噓 : 翻譯:已洩的洨不是洨328F 03/28 16:32
推 : 幹笑了329F 03/28 16:32
推 : 已崩潰的吱吱不是吱吱330F 03/28 16:32
推 : 法條可以這樣解釋 我也服了331F 03/28 16:32
推 : 哈哈 馬狗徒子徒孫很多332F 03/28 16:32
推 : 他說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 不就自打嘴巴承認他洩密了…333F 03/28 16:32
→ : 以後內線交易 背信都能採用歐334F 03/28 16:32
→ : 覺青崩潰。胡言亂語。精神分裂。有病要去看醫生。335F 03/28 16:32
→ : 沒洩密哪來變成不是秘密336F 03/28 16:33
推 : 插過的處女不是處女 咦?337F 03/28 16:33
推 : 黄:我不能再洩更多了 馬:我還要!!338F 03/28 16:33
→ : 叫B先偷A的錢,然後我再偷B的錢,錢被偷過一次了就不算偷竊339F 03/28 16:33
→ : 黃主動洩密,並非馬教唆洩密340F 03/28 16:33
→ : 上面一堆錯誤例子,現在是文組集體崩潰嗎
→ : 上面一堆錯誤例子,現在是文組集體崩潰嗎
推 : 所以何謂洩?何謂祕密? 這位法官是誰啦?怎麼考上的?342F 03/28 16:34
推 : 師爺給我翻譯 什麼叫做精洗343F 03/28 16:34
推 : XD344F 03/28 16:34
推 : 反正法官隨便判也沒事 要法官幹嘛 改成陪審制算了345F 03/28 16:34
推 : 外省人不意外346F 03/28 16:34
推 : 並非教唆 那跟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有何關聯?347F 03/28 16:34
推 : 沒教唆就洩啦 阿扁沒教唆就拿到錢了阿 9.2怎靠北了348F 03/28 16:34
推 : 鬼扯...............................................349F 03/28 16:35
推 : 要上狂新聞了嗎?350F 03/28 16:35
推 : 殺死的人不是人,只是屍體351F 03/28 16:35
推 : 笑死 那我無意間知道國家機密我也能到處洩密352F 03/28 16:35
推 : 以後軍人賣台會更方便353F 03/28 16:35
噓 : 上邊一堆蠢貨只看標題,看不懂主詞,真的愚民秀下限354F 03/28 16:35
推 : 如果改成陪審制,以這棟樓的情況,呵呵355F 03/28 16:36
推 : 挖靠 這都行XDDD356F 03/28 16:36
推 : 維基解密QQ357F 03/28 16:36
→ : 面358F 03/28 16:36
推 : ......359F 03/28 16:36
推 : 幹XDDDDDDDDDDDDDD360F 03/28 16:36
推 : 今天他是不是秘密 跟有無教唆無關 拿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361F 03/28 16:36
→ : 柯告的是馬教唆黃洩密,不是馬洩密給他人,一堆人沒搞懂362F 03/28 16:36
推 : 被強姦過就算妓女363F 03/28 16:36
→ : 來當理由是…?364F 03/28 16:36
→ : 看這個判決..簡單說黃世銘就是高級余文啦..365F 03/28 16:36
→ : 明明是「教唆洩密」無罪,並不是「洩密」無罪366F 03/28 16:36
→ : 幹這邏輯實在太神了367F 03/28 16:36
推 : 說個笑話 司法不用改革368F 03/28 16:36
→ : 就說啦,上面一堆人看不懂,聽不懂,也不會思考,很慘的369F 03/28 16:37
推 : 尼克森也是自己知道的 沒洩密大guy4這樣370F 03/28 16:37
噓 : 文組邏輯 垃圾台灣法官 操 真他媽廢到笑371F 03/28 16:37
→ : 有無教唆 跟 是不是秘密 的關係是?邏輯咧372F 03/28 16:37
→ : 所以已吃過的商品不算商品 可以不用付錢了?373F 03/28 16:37
→ : 所以馬聽過第一次之後.再請黃報告監聽報告給林羅..因為對374F 03/28 16:37
推 : 已87的法匠的不是87法匠375F 03/28 16:37
推 : 難怪一堆人文盲 連判決內文跟告什麼都沒看376F 03/28 16:37
推 : 今天如果A跟B說 台灣飛彈的密碼 B在放到網路上公開377F 03/28 16:37
推 : 作弊的人沒事 抓作弊的人反而被告? 這法官還算有良心378F 03/28 16:37
推 : 法官:笑你們一群只會鍵盤生氣的不敢啦(挖鼻孔)379F 03/28 16:37
→ : 如果是洩密無罪拿來當理由還比較符合380F 03/28 16:37
推 : 說個笑話 法律系談邏輯381F 03/28 16:37
→ : 放心啦高院一定會打臉的382F 03/28 16:37
推 : 幹,真是太誇張了,我強姦處女就不是強姦處女,因為她383F 03/28 16:37
推 : 依照此原則 B無罪384F 03/28 16:37
噓 : 被我強姦後就不是處女,幹殺小邏輯385F 03/28 16:38
→ : 馬黃之間來說已經不是秘密..所以就沒有教唆洩密問題.黃就386F 03/28 16:38
→ : 希拉蕊:已刪掉的email不是email387F 03/28 16:38
推 : 北院還真他馬的有臉說這句話阿388F 03/28 16:38
→ : 法官是說黃已經先和馬說了,馬再叫他去找資料,不算教唆389F 03/28 16:38
推 : 已中出的精液不算性侵390F 03/28 16:38
噓 : 你先殺人,人死以後我才叫你去殺,這樣不夠成教唆殺人很難理解391F 03/28 16:38
推 : 法官連打電話請黄來喝茶都能忽略了 當然是無教唆392F 03/28 16:38
→ : 只有馬黃知道的事情就不是秘密阿 呵呵393F 03/28 16:39
→ : 自己擔起來洩密罪..394F 03/28 16:39
推 : 已知的隱私不是隱私~~誰還有冠C和宗瑞哥的片借我複習395F 03/28 16:39
推 : 重新定義,大家可以抓種子下載夜市開賣盜版光碟了396F 03/28 16:39
→ : 連例子都不會舉,就想帶風向,處女你妹蠢死397F 03/28 16:39
→ : 馬英九沒指示的話黃是今天心情好決定來監聽一下嗎?398F 03/28 16:39
推 : 問題是你還是有教唆阿399F 03/28 16:39
推 : ???400F 03/28 16:39
噓 : 那第一次不就洩密了嗎?你只會審第二次?401F 03/28 16:39
→ : 第一次叫強 第二次就叫舒服的意思402F 03/28 16:39
噓 : 一堆智障舉智障例子 EX:強姦處女403F 03/28 16:39
推 : 樓上一堆例子邏輯比洩漏的秘密不是秘密還慘 悲哀404F 03/28 16:40
推 : 哈哈哈 遇到馬囧都會重新定義呢 你以為你蘋果啊405F 03/28 16:40
→ : 馬去洩密給其他人,是另一個案子啊, 還是一堆人沒搞懂406F 03/28 16:40
推 : w9問題本案的你和別人都是馬本人407F 03/28 16:40
→ : 第一次是誰洩秘?你他媽搞不搞的清楚狀況?408F 03/28 16:40
噓 : 文組真夠費的409F 03/28 16:40
→ : 舉殺人的例子才有問題.人命是不可逆..殺了就無法再殺..但410F 03/28 16:40
→ : 好像有個人要剁懶教?????411F 03/28 16:40
推 : 法律上只有強姦罪沒有強姦處女罪啦412F 03/28 16:40
→ : 覺青崩潰。胡言亂語。精神分裂。有病要去看醫生。413F 03/28 16:40
推 : 同理外遇超過一次就無罪414F 03/28 16:40
→ : MeShuKuMo56 你到底=在不在狀況內啊415F 03/28 16:40
推 : 句讀之學416F 03/28 16:40
→ : 這啥邏輯,笑了417F 03/28 16:40
推 : 不給錢就不算嫖,不報案就沒治安問題418F 03/28 16:41
→ : 秘密不是知道就不是秘密.對於他人依然是秘密..不然黃也不419F 03/28 16:41
推 : 馬的確沒有叫黃監聽呀,黃是別的案子導致的420F 03/28 16:41
推 : 北院哈哈哈421F 03/28 16:41
推 : 應該是 我早就想殺A,你殺了邀功,我在叫你多補幾刀422F 03/28 16:41
推 : 人死後當然是鬼啊423F 03/28 16:41
噓 : 教唆 幫助 間接正犯 選一個吧 淦咧424F 03/28 16:41
推 : 所以只要A洩密的時間點在先 B另行洩密給敵國一樣無罪瞜425F 03/28 16:41
→ : 是自己去監聽.聽到別人跟他報告監聽內容..也不算秘密囉??426F 03/28 16:41
推 : 無罪~~~北院萬歲~~~427F 03/28 16:41
→ : 這標題不太好 容易讓人誤解428F 03/28 16:41
噓 : 大家崩潰錯點了,判決說已洩漏的部分並非秘密並沒錯429F 03/28 16:41
→ : 說人家亂舉例子 結果自己例子也沒舉得多好430F 03/28 16:41
推 : 反正牠都能用宋朝公使錢這招無罪了 幹嘛審431F 03/28 16:41
→ : ,重點在於黃第一次報告的行為,是否馬所教唆432F 03/28 16:41
推 : 已煎的牛排不是牛排?433F 03/28 16:42
→ : @waynedd 我笑了,洩秘很罕見地,與殺人同屬不可逆434F 03/28 16:42
推 : 我覺得沒錯啊...教唆洩密是要她去講秘密,人家早就洩密435F 03/28 16:42
噓 : 是不構成教唆好嗎?436F 03/28 16:42
→ : 這律師 走後門的吧 這幹話也講的出來437F 03/28 16:42
推 : 就想推給黃 又轉得沒理由438F 03/28 16:42
推 : 所以洩密的行為在法律上等於解密摟439F 03/28 16:42
推 : 國民黨支持者就是讚440F 03/28 16:42
→ : 這棟樓...都不看被告的是「教唆洩密」,不是洩密嗎?441F 03/28 16:43
推 : 不構成教唆拿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根本兩馬事442F 03/28 16:43
推 : 已經被偷的東西又被偷 就不算偷443F 03/28 16:43
→ : 麻煩你,麻煩你仔細看內文,「已對同一人洩漏之秘密,對該人即444F 03/28 16:43
→ : 洩密很罕見??之前好像有總統女婿被辦內線交易耶..445F 03/28 16:43
→ : 所以實情是 馬教唆黃去洩不是秘密的秘密?446F 03/28 16:43
推 : 發現要殺的人已經死了 不算殺人447F 03/28 16:43
推 : 洩惹兒448F 03/28 16:43
→ : 不為秘密」,這不他媽跟殺人一樣不可逆嗎,還有問題嗎?449F 03/28 16:44
噓 : 哈哈哈450F 03/28 16:44
推 : 之前打賭的可以兌現啦 早就說無罪啦 馬囧不沾鍋個性怎麼451F 03/28 16:44
→ : 可能沒想到這手
→ : 可能沒想到這手
推 : 重新定義秘密453F 03/28 16:44
→ : 從機密法益的保護角度,除非有擴大秘密洩漏範圍,不454F 03/28 16:44
→ : 然不構成洩密,還蠻有道理的啊
→ : 然不構成洩密,還蠻有道理的啊
噓 : 轉型正義,顆顆456F 03/28 16:44
→ : @waynedd 是眼睛差、邏輯差、還是語言能力差?457F 03/28 16:44
推 : 軍中的秘密也不是秘密啊,大家都知道458F 03/28 16:44
→ : 所以我問妳黃是自己監聽的嗎?他聽到部屬的報告已經不是秘459F 03/28 16:44
推 : 是不是以後的總統都可以這樣玩?太扯了460F 03/28 16:44
→ : 所以馬教唆黃去洩已洩過的秘密實際上非秘密461F 03/28 16:44
推 : 所以如果我傳播的裸照就不算裸照,不能算妨害風化?462F 03/28 16:45
推 : 此例一開以後總統都能違法亂紀了 偉哉法官463F 03/28 16:45
→ : 密.為什麼報告給馬就是洩密??能解釋解釋一下嗎??464F 03/28 16:45
→ : 所以蔡可以用這招了阿 KMT 呵呵465F 03/28 16:45
推 : 果然跟之前預料的一樣 大內褲 大水庫理論幫助解套466F 03/28 16:45
→ : 所以沒有洩密之嫌 因為洩出去的不是秘密467F 03/28 16:45
→ : 賣國的也解套惹 機密洩漏過就不是機密468F 03/28 16:45
推 : 既然黃世銘是主動洩密,馬自然就不會是教唆洩密469F 03/28 16:46
推 : 老馬多出來走動,證明總統也可以卸任無事的。470F 03/28 16:46
→ : 解釋什麼? 你先解釋我殺人的例子不可逆有啥問題,我再解釋471F 03/28 16:46
推 : 以後股市內線交易拿這個判例就能解套了472F 03/28 16:46
→ : 只有你們兩個知道還是機密啦 少扯了XD473F 03/28 16:46
→ : 所以李宗瑞的偷拍片已經公開過.隨便傳都不會犯罪囉??474F 03/28 16:46
→ : 排列組合一下 有無教唆 與 秘密非秘密 就知道了475F 03/28 16:46
噓 : 玩法律的最愛搞這種文字遊戲476F 03/28 16:46
→ : 背信罪什麼的要重新定義477F 03/28 16:46
推 : 看一下內文吧 這邊處理的是有沒有教唆洩密的問題478F 03/28 16:46
→ : 對於林羅兩人這個還是秘密.馬請黃跟這兩個人報告不是教唆479F 03/28 16:47
推 : 就文字遊戲啊 對兩位當事人不是秘密就沒關係480F 03/28 16:47
推 : 以後有機密,跟旁邊的人說一下,就不是機密了,可公開了481F 03/28 16:47
→ : 洩密.就只因為馬聽過就不算秘密??482F 03/28 16:47
噓 : 跟大水庫一樣,後補捐的錢>貪污的錢,就代表沒貪污483F 03/28 16:47
推 : 法律本來就是文字遊戲 這樣蠻正常的 看你玩不玩得過而已484F 03/28 16:47
→ : 一堆人不看內文也不思考,然後在別篇推文譏「鄉民很好帶風向」485F 03/28 16:47
推 : 法院趕快把偷拍光碟全部上傳啊 反正被看過就不是秘486F 03/28 16:47
→ : 1.教唆黃洩密 2.教唆黃洩已洩的非秘密 3.沒教唆黃洩密 4.487F 03/28 16:47
→ : 那輪姦的是第一個有罪,之後再上都算無罪?488F 03/28 16:47
推 : 那要看教唆的部分是什麼,你進一步索取不該得知的489F 03/28 16:48
→ : 沒教唆黃洩已洩的非秘密490F 03/28 16:48
噓 : 洩漏給公眾後可能不是秘密,但如果只是洩露給一兩個人呢?491F 03/28 16:48
→ : 細節當然是教唆洩密,除非你洩密第一時間就是整份492F 03/28 16:48
→ : 報告呈上去,就看黃世銘要不要坦而已
→ : 報告呈上去,就看黃世銘要不要坦而已
推 : 台灣就是被這些法律系的搞爛494F 03/28 16:48
→ : 你怎麼知道女的不願意?495F 03/28 16:48
推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496F 03/28 16:48
推 : 這就是我們台灣的法官 何時有陪審團制度呢497F 03/28 16:48
推 : 原來當法官只要會嘴砲就行了啊 那還不快找我498F 03/28 16:48
→ : 然後對照理由 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 哈哈 邏輯499F 03/28 16:48
推 : 不用解釋啦WW罵人蠢貨的之後收到傳票可以解釋WWW500F 03/28 16:48
推 : 馬請黃跟林羅二人的教唆洩密,跟今天的教唆洩密是2件不同的501F 03/28 16:49
噓 : 靠腰賣國後沒有國家後就不算賣國了502F 03/28 16:49
推 : 覺青崩潰,有病要去看醫生。%%%%503F 03/28 16:49
推 : 屌…挑戰人民智商504F 03/28 16:49
推 : 大水庫理論2.0505F 03/28 16:49
推 : 又來了,都是很賤的官員自己主動把監聽到的細節給你506F 03/28 16:50
→ : 拿去開記者會,馬都沒有進一步索取哦~
→ : 拿去開記者會,馬都沒有進一步索取哦~
推 :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棒508F 03/28 16:50
推 : XDDDD509F 03/28 16:50
噓 : 哈哈,smellrat麻煩你快去告,這樣告的成我實況自含zzzzzz510F 03/28 16:50
推 : 既然是非秘密為什麼黃不直招開記者會公佈511F 03/28 16:50
→ : 反而要直接告訴馬再公佈
→ : 判決太自由心證了
→ : 反而要直接告訴馬再公佈
→ : 判決太自由心證了
推 : 其實是黃自己要告訴馬的,然後馬把耳朵摀住說我不聽我不聽X514F 03/28 16:51
推 : D
推 : D
→ : 年度流行語預備軍出現啦!516F 03/28 16:51
→ : 愛把收傳票掛在嘴巴上的,通常都是法盲出來班門弄斧517F 03/28 16:51
推 : 北院護主 什麼鬼話都說的出口518F 03/28 16:51
→ : 快告我求你519F 03/28 16:51
推 : 馬:我都沒有跟他要監聽報告,是他自己要給我的,這520F 03/28 16:51
→ : 法官信哦?
→ : 法官信哦?
推 : 哦哦同理以後可侵犯別人隱私了肥宅好開薰522F 03/28 16:52
推 : 當人民87, 好個說辭, 江西你娘卡好523F 03/28 16:52
推 : 哇靠~~~ 那殺人殺兩次 已死的人也可以非他殺囉?524F 03/28 16:52
推 : 當人民87, 好個說辭, 江西你娘卡好525F 03/28 16:52
→ : W9妳的解釋咧??526F 03/28 16:52
推 : 馬:我就說我不聽了 是他應要告訴我的XD527F 03/28 16:52
推 : 已爆過的料不是料 鄉民跪吧528F 03/28 16:53
→ : 原來馬也是受害人,我誤會他了,都是可惡的黃世銘529F 03/28 16:53
→ : 解釋啥?你看得懂第三條嗎?531F 03/28 16:53
推 : XDDDDDDDDDDDD532F 03/28 16:53
推 : 又不是罵我,我吉啥@@提醒一下,乾麻先崩潰 WWWW533F 03/28 16:53
→ : 太屌啦!534F 03/28 16:53
→ : XDDDD535F 03/28 16:53
推 : 對 都是黃的錯 誰叫他主動當大嘴巴536F 03/28 16:53
噓 : 以殖民來說,有日本政府殖民在先,大家習慣了,所以後來的537F 03/28 16:53
→ : KMT來台統治不算殖民
→ : KMT來台統治不算殖民
推 : 重新定義539F 03/28 16:54
→ : 快來解釋為什麼黃也是聽部屬報告監聽內容.這樣就是洩密??540F 03/28 16:54
推 : 所以大家說金小刀跟馬的關係 也都不會有事了 不是秘密了541F 03/28 16:54
→ : 聽過的祕密就不算秘密了耶..不是嗎??542F 03/28 16:54
推 : 告訴大家 說一次謊 說第二次就不是謊?又要開大水庫543F 03/28 16:54
→ : 這還不算崩潰啦乖,看看上面那些人,我這算tea time惹544F 03/28 16:54
→ : 嗎?545F 03/28 16:54
推 : 沒錯啊 酸什麼546F 03/28 16:55
推 : 因為黃告訴馬了就算洩密 但馬告訴大家不算洩密547F 03/28 16:55
推 : 難怪白手套那麼好用 洗過的錢就乾淨了^^548F 03/28 16:55
推 : 金玉良言 點醒夢中人!549F 03/28 16:55
→ : 已經殺的人不是人。550F 03/28 16:55
推 : tea time 讚讚551F 03/28 16:55
推 : 圍毆時第一個打人的有罪 其他都無罪552F 03/28 16:55
→ : 辦馬經驗豐富,呵呵553F 03/28 16:55
→ : 黃這隻余文也太高級了吧..XDDD554F 03/28 16:55
推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555F 03/28 16:55
推 : XDDDDDDDDDDDDDD 可是人民不知道啊,這樣不算秘密?556F 03/28 16:55
推 : 間接就不算 以後找一個當替死鬼傳就好啦557F 03/28 16:56
→ : 這是教唆洩密又不是洩密558F 03/28 16:56
推 : 不用分兩段打WWW+XDDD,沒人這樣講的辣,很想強調自己有餘裕吼559F 03/28 16:56
推 : 繼大水庫理論後 又一力作 話都法院講就好了 還需要念什560F 03/28 16:56
推 : 麼法律啊 真的好扯
推 : 麼法律啊 真的好扯
推 : 臺灣法律94狂562F 03/28 16:56
推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563F 03/28 16:57
推 : 哇 我信了564F 03/28 16:57
推 : 眼前的黑不是黑565F 03/28 16:57
推 : 對啊 都是黃自己要講的 馬可沒逼他說喔!566F 03/28 16:57
推 : 已知道會貪污的人 貪污就不算貪污567F 03/28 16:58
→ : W9妳的解釋咧??又不說了唷??568F 03/28 16:58
推 : 這個有點厲害XD569F 03/28 16:58
→ : 快來解釋為什麼黃也是聽部屬報告監聽內容.這樣就是洩密??570F 03/28 16:59
推 : 黃是自願洩密的 謝謝 那黃怎麼被判有罪 又不是他監聽的571F 03/28 16:59
推 : 文組邏輯科科572F 03/28 16:59
推 : 說個笑話,臺灣檢察官573F 03/28 16:59
噓 : 幹 扯574F 03/28 16:59
推 : 黃自己要講 拿他不是秘密當理由XDD575F 03/28 16:59
推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576F 03/28 16:59
→ : 是太緊張不小心思路沒整理好嗎577F 03/28 17:00
推 : 這禮拜狂新聞get578F 03/28 17:00
→ : 黃哪有自願..黃是聽到部屬說的才去跟馬講的.很被動的耶XD579F 03/28 17:00
→ : 判這種判決跟我說你念很多書 呵呵580F 03/28 17:00
推 : 第一個知道有事 第二個就沒事了 從新定義秘密581F 03/28 17:01
推 : 台灣法律就是潮 第一個犯罪有罪 第二個就無罪惹582F 03/28 17:01
推 : 供三小583F 03/28 17:02
噓 : 謝謝法官 台灣好棒584F 03/28 17:03
推 : 已看過的奶頭不是奶頭585F 03/28 17:03
推 :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586F 03/28 17:03
噓 : 臺灣法官真的令人傻眼587F 03/28 17:04
噓 : 這個判例影響深遠,哈哈哈,以後共諜可以這樣引用了588F 03/28 17:04
推 : 已散發的A片 下載的人可以再任意散發嘍 真是德政589F 03/28 17:04
推 : 樓下早洩590F 03/28 17:04
噓 : 一堆法律無知的臺灣民眾591F 03/28 17:04
→ : 嫖妓不給錢就不算嫖592F 03/28 17:04
推 : 哈哈哈哈哈593F 03/28 17:04
→ : 一堆超越正常人理解的判決,這種法官都可以沒事594F 03/28 17:04
噓 : 換一個法官判到有罪不會?595F 03/28 17:05
推 : 吱吱是不是聽不懂人話也看不懂中文?596F 03/28 17:06
噓 : 總之馬英九解套了,還是有黨證好…北檢那件可以撤回起訴了597F 03/28 17:07
推 : 哈哈哈哈哈哈598F 03/28 17:07
推 : 打過的砲不是打砲599F 03/28 17:07
推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600F 03/28 17:07
推 : 已被破解的盜版不是盜版,感謝幫助未來盜版商脫罪601F 03/28 17:08
推 : 我忽然間懂了,已A的特別費不算特別費?602F 03/28 17:08
推 : 那已經流出的私密照也不算私密照囉?603F 03/28 17:09
→ : DPP再不認真進行司法改革 就等著被KMT惡整 全部進去漏尿吧!604F 03/28 17:09
→ : 已辦的綠卡不算綠卡605F 03/28 17:09
推 : 已經丟掉的垃圾不是垃圾606F 03/28 17:09
→ : 已吃下肚的魚翅不是魚翅,是馬屎607F 03/28 17:10
推 : 北院邏輯跟周星馳電影差不多 玩完不給錢就不算嫖 也不是608F 03/28 17:10
→ : 姦的概念
→ : 姦的概念
→ : 已露出的馬腩佛不是腩佛610F 03/28 17:10
推 : 連大水庫都判得出來 台灣的法官水準就這樣611F 03/28 17:11
推 : 那當初下載宗瑞哥的BT警察要抓 又不是第一個散布的612F 03/28 17:11
推 : 吱吱崩潰613F 03/28 17:11
噓 : 重新定義秘密 全宇宙都驚呆了 所以台灣不存在內線交易614F 03/28 17:11
推 : 這好笑wwwwwwww615F 03/28 17:12
推 : 已犯過的錯…就不叫犯錯616F 03/28 17:12
→ : 已經被第一個散布出去就不是秘密啦 一堆論壇還禁止PO617F 03/28 17:12
噓 : 吱吱一堆不知道事情來龍去脈 風向真好帶618F 03/28 17:12
推 : 強姦非處女不是強姦619F 03/28 17:12
→ : ㄏㄏㄏ620F 03/28 17:12
推 : 已抓過耙子的不是抓耙子621F 03/28 17:13
推 : 三小阿幹你娘622F 03/28 17:13
→ : 滯台支那豬真的高興到要抽蓄倒地惹623F 03/28 17:13
推 : 早說了第一步就是司法改革 不然你做再多最後一關都GG624F 03/28 17:13
推 : 我挖鼻屎還要彈...咦?樓下說一下挖出來後怎麼叫?625F 03/28 17:14
推 : 已經洩的秘密不是秘密只有建立在黃世銘兩次報告都626F 03/28 17:14
→ : 講一樣內容的情況下,啊一樣內容你講兩次幹嘛?
→ : 講一樣內容的情況下,啊一樣內容你講兩次幹嘛?
→ : 已經無能的人不能再無能了628F 03/28 17:14
→ : 那內線交易幹嘛抓629F 03/28 17:15
噓 : 那抓三小內線交易?630F 03/28 17:16
→ : 以後可以抓盜版 跟內線交易 已洩漏出去的秘密不是秘密631F 03/28 17:16
推 : 國民黨人渣和支那狗娘賊一家全死於非命死無葬身之地632F 03/28 17:16
推 : 已經當選的總統 不是總統囉?633F 03/28 17:16
推 : 強制性交妓女不是強姦634F 03/28 17:17
→ : 恭喜北檢幫盜版商跟內線交易 解套635F 03/28 17:17
推 : 已貪的黑錢不是黑錢636F 03/28 17:17
噓 : 黃世銘:幹!637F 03/28 17:17
→ : 被發現的偷窺不是偷窺638F 03/28 17:17
→ : 以被強姦的人不算強姦639F 03/28 17:17
推 : 垃圾不分640F 03/28 17:18
→ : 講兩次給其他不知情人士聽也不算洩密喔 洩洩641F 03/28 17:18
→ : ● 北儉 : 已經入我口袋的黑錢 不是黑錢 ●642F 03/28 17:18
推 : 講兩次給同一人聽?在說書哦643F 03/28 17:18
→ : 法官是誰啊 優先汰除644F 03/28 17:18
噓 : 趙建銘說自己沒犯罪是真的,以上市的就不算內線了645F 03/28 17:19
推 : 幹XD646F 03/28 17:19
推 : 9487647F 03/28 17:19
噓 : 不愧是kmt養出來的,你能奈我何648F 03/28 17:20
噓 : 為何第一名進台大法律,出來變低能649F 03/28 17:20
推 : 其實不想說 這篇真的是八卦板下限最底的一篇650F 03/28 17:20
推 : 覺得 難怪台灣會這麼怪?651F 03/28 17:20
推 : 法院認證善意合理關說652F 03/28 17:20
推 : 被殺的人不是人 台灣法律不意外653F 03/28 17:20
→ : 這樣子以後就可以開啟股市大內線時代啦654F 03/28 17:20
推 : 真的是這樣說而已嗎655F 03/28 17:20
推 : 所以黃被動還是主動要報給江聽 ?656F 03/28 17:20
推 : 已流出的裸照不是裸照657F 03/28 17:21
推 : 已殘的腦不是腦658F 03/28 17:21
推 : 揪團偷窺誰報名?被發現就不算偷窺沒事情659F 03/28 17:22
推 : 哈 kmt 真的很不意外660F 03/28 17:22
推 : 這三小XDDDDD661F 03/28 17:22
推 : 已經露出來的胸部就不是胸部 不算妨礙風化662F 03/28 17:22
推 : 因為F-22的性能已經不是秘密了 所以美國可以賣給其他國家663F 03/28 17:22
→ : 一群法盲連例子都不會舉,不要丟臉了好嗎664F 03/28 17:23
推 : 9.2ㄍㄠˉㄔㄠ665F 03/28 17:23
推 : 這樣說來違法分享的資源,只要無法證實為第一手就無罪666F 03/28 17:23
→ : 太棒了,這種理論都能通,話說學法的人哩,平常不是很會667F 03/28 17:23
推 : 反正都不是秘密了嗎 難怪一堆法官被瞧不起668F 03/28 17:23
→ : 吧669F 03/28 17:23
推 : 眼前的黑不是黑670F 03/28 17:24
推 : 共三小671F 03/28 17:24
→ : 可是洩漏的對象仍不知情 還是洩密啊672F 03/28 17:24
推 : 快笑死XDDDDD673F 03/28 17:25
推 : 法官智商再度引人驚訝674F 03/28 17:25
→ : 明明是說黃已經洩漏過一次的那部份675F 03/28 17:25
噓 : 北檢可以收起來了 法院:以洩的秘密 不是秘密676F 03/28 17:25
→ : 到底有沒有人看得懂中文字啊677F 03/28 17:25
推 : 87分678F 03/28 17:26
噓 : 哦679F 03/28 17:26
→ : 圖片裡有解釋,一堆法盲連中文字都不會看680F 03/28 17:26
噓 : 嘆為觀止681F 03/28 17:26
推 : 已頒的奧斯卡不是奧斯卡682F 03/28 17:26
推 : 覺得 大水庫用不完的 恐龍依然是恐龍 難怪讓人看不起683F 03/28 17:26
推 : 國民黨人渣和支那狗娘賊一家全死於非命死無葬身之地684F 03/28 17:27
推 : 難道是商標法的耗盡原則?685F 03/28 17:27
→ : 這邊不只法盲了,還文盲,連字都不會看686F 03/28 17:27
→ : 了不起XD687F 03/28 17:27
推 : 已對總統洩漏之秘密,對總統即不為秘密,惟其仍應依法保密688F 03/28 17:28
推 : 馬自己聽的確實不是洩密 但是江、羅聽到不是洩密?689F 03/28 17:28
推 : 已中出的精液不是精液,所以我強姦你導致你懷孕的話,690F 03/28 17:28
推 : 那小孩不是我的。 是這樣嗎?
推 : 那小孩不是我的。 是這樣嗎?
→ : 判決摘要明明有解釋這是某一部份的無罪理由692F 03/28 17:28
推 : 這種無所不用其極的護主態度 你要我尊重司法?693F 03/28 17:29
推 : 馬教黃報告給自己聽 順便找江在旁陪讀?694F 03/28 17:29
推 : 找一個替死鬼當第一手就好了 超爽695F 03/28 17:29
噓 : 老人院696F 03/28 17:29
→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697F 03/28 17:29
→ : 更棒了,好歹下面都有人回了,結果還在嗆人文盲耶XD698F 03/28 17:29
→ : 一堆人看不懂字699F 03/28 17:29
→ : 啊 出來了701F 03/28 17:30
→ : 學校課本上寫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真他媽豪洨702F 03/28 17:30
噓 : 咁!交給死法匠703F 03/28 17:30
→ : 一次秘密聽不夠你有聽第二次嗎?704F 03/28 17:30
推 : 綠蛆要抓狂了705F 03/28 17:31
推 : 翻譯:706F 03/28 17:31
→ : 你先散布偷拍女生性愛影片
→ : 我看完之後我也散布
→ : 你先散布偷拍女生性愛影片
→ : 我看完之後我也散布
推 : 好會說喔..709F 03/28 17:31
→ : 而你有罪我無罪710F 03/28 17:31
→ : 因為已經散布的秘密不是秘密。
→ : 因為已經散布的秘密不是秘密。
推 : 工三小712F 03/28 17:32
推 : 北院不意外713F 03/28 17:32
推 : 我看到有幾隻邏輯盲714F 03/28 17:32
推 : 再次證實法匠為社會亂源715F 03/28 17:32
噓 : 已得知被戴綠帽子的秘密不是秘密。716F 03/28 17:33
→ : (跟街坊鄰居講,大家互相傳,叫謠言?)
→ : (跟街坊鄰居講,大家互相傳,叫謠言?)
噓 : 這種法官 還能混下去718F 03/28 17:33
推 : 馬如果要求黃世銘去講第二次,當然不會是要聽第一719F 03/28 17:33
推 : 次聽過的部分,而是監聽的細節,聽過的部份還要人特
推 : 地去講第二次是想用老人痴呆脫罪喔?
推 : 次聽過的部分,而是監聽的細節,聽過的部份還要人特
推 : 地去講第二次是想用老人痴呆脫罪喔?
推 : 童師父:已出的拳頭不是暴力 了不起。負責722F 03/28 17:33
推 : 中文真是博大精深723F 03/28 17:34
→ : 蘋果有貼判決理由,非文盲者可以去參看,文盲就不必了724F 03/28 17:34
推 : 偵察不公開表示725F 03/28 17:34
→ : 幹!照這邏輯,宗瑞哥怎麼判這麼重726F 03/28 17:34
推 : 邏輯盲 哀727F 03/28 17:34
→ : 除了法盲,邏輯盲還會說什麼728F 03/28 17:35
→ : 這麼厲害的法官怎不把名字寫出來啊~真是太會寫了!!!!729F 03/28 17:36
推 : 有恐龍法官也不是秘密惹730F 03/28 17:36
→ : 台灣司法笑死人731F 03/28 17:36
→ : 一堆法盲大概看了判決內容以後就知道臉有多腫了732F 03/28 17:37
→ : 重新定義洩密XDDDDDDDDDDDDDDDDDD733F 03/28 17:37
推 : 邏輯盲捧邏輯盲寫的內容 非邏輯盲會不會捧我就不知道了734F 03/28 17:38
→ : 這是講第二次找黃去的部份,又不是第一次735F 03/28 17:38
→ : 法官真是重新解釋什麼叫秘密啊~~~哈哈哈~~736F 03/28 17:38
推 : 死人不是人所以殺人無罪737F 03/28 17:38
推 : 這篇本來就一堆水腫浮屍了 XDDD738F 03/28 17:38
推 : 所以第二次跟第一次講一不一樣的內容?739F 03/28 17:38
→ : 判決摘要能不能再清楚看一下啊?740F 03/28 17:38
推 : 台灣能不能開設邏輯課程741F 03/28 17:39
推 : 那洩密是啥用途742F 03/28 17:39
→ : 判決摘要是說黃第二次去講的部份,他第一次已經洩漏過了743F 03/28 17:39
推 : 神判決 司法還給馬一個公義了744F 03/28 17:39
推 : 有唸過刑法就知道是這樣了,一堆人還在幻想馬會有罪XD745F 03/28 17:40
→ : 一堆文盲到底是國小有沒有畢業?746F 03/28 17:40
推 : 民進黨踏出轉型正義的第一步就是還馬先生一個清白..747F 03/28 17:40
推 : 柯賤民、喬王違法關說都沒事,總統與調查局長反而被告748F 03/28 17:40
推 : 已經被偷的錢就不是你的錢好棒749F 03/28 17:40
→ : ,才是天下奇譚,柯賤民真是寡廉鮮恥,還有臉告人,真750F 03/28 17:40
→ : 是爛人一隻
→ : 是爛人一隻
推 : 北檢為了起訴馬還硬給馬扣上有保密義務752F 03/28 17:41
→ : 黃第一次洩密,馬叫黃再去講一次,講一樣的部份就不算753F 03/28 17:41
→ : 洩密
→ : 洩密
推 : 被偷的錢再被偷你得看竊盜罪保護的是使用權還是所有權755F 03/28 17:42
推 : 殺人者,無罪。因死者不是人,本於無罪推定原則,論處無756F 03/28 17:42
→ : 其他的部份則是用其他的理由判斷757F 03/28 17:42
→ : 罪。758F 03/28 17:42
噓 : 法律系可以廢了 花錢養垃圾759F 03/28 17:42
推 : 這些都是刑法界討論到爛的東西760F 03/28 17:42
→ : 不會舉例的法盲還是別亂舉例了,拜託761F 03/28 17:43
推 : 球員兼裁判的概念762F 03/28 17:43
推 : 那講不一樣的部分算不算洩密阿? 非文盲解釋一下763F 03/28 17:43
→ : 舉那什麼死者不是人,所以殺人無罪的爛例子764F 03/28 17:44
推 : 但媒體不會跟你說 因為媒體只要收視率,所以你看媒體會以765F 03/28 17:44
推 : 為馬有罪
推 : 為馬有罪
噓 : 法律系水準767F 03/28 17:44
推 : 已吸的毒不是毒768F 03/28 17:44
→ : 講不一樣的部份就是其他的理由啊,去看摘要769F 03/28 17:44
→ : 電話報告跟當面呈監聽報告,內容會一樣?你當大家770F 03/28 17:44
→ : 都跟你一樣好騙喔?
→ : 都跟你一樣好騙喔?
→ : 可能這就是法律人吧772F 03/28 17:45
推 : 殺“死人”叫毀損屍體罪,客體不同當然不是殺人罪773F 03/28 17:45
推 : 幹麻講一樣的內容講兩次?774F 03/28 17:45
推 : 已拉的屎不是屎775F 03/28 17:46
推 : 反正一堆人愛被媒體帶風向,恐龍法官就是這麼來的 哈776F 03/28 17:46
→ : 法盲爛舉的例子真的會被人看破手腳777F 03/28 17:46
推 : 文組已預狂新聞第一名,部長解套了778F 03/28 17:47
→ : 講一樣的內容的無罪是用這理由779F 03/28 17:47
推 : 問題就只有在馬有沒有明知違反司法獨立,還要求黃世780F 03/28 17:47
推 : 知道例子爛就應該知道以洩密的秘密不是秘密有多麼荒謬喔781F 03/28 17:47
推 : 第一次講的跟第二次講的一不一樣是控方要證明,法盲懂嗎782F 03/28 17:47
→ : 銘去府內報告他第一次不知道的內容783F 03/28 17:47
→ : 講不一樣的部份,判無罪是用其他的理由784F 03/28 17:48
推 : 文組高潮了 理組法盲小心囉785F 03/28 17:48
→ : 馬狗:你以為我讀哈佛法學院 讀出來還會被關???786F 03/28 17:48
推 : 馬狗被動收到秘密 無罪這樣啦幹787F 03/28 17:48
推 : 這就是歸謬法788F 03/28 17:48
推 : 以射的精液不算精液(延伸 所以沒有通姦這條罪789F 03/28 17:49
→ : 已洩密的秘密不算秘密這理由只是其中一部份而已790F 03/28 17:49
噓 : 一堆人連圖都看不懂就在高潮,可笑791F 03/28 17:49
→ : 到底看不看得懂中文啦792F 03/28 17:49
→ : 綠腦蠢吱廠廠 一罪一刑不是廢話嗎793F 03/28 17:49
推 : 三小?794F 03/28 17:50
推 : 講什麼洩過就不是秘密,今天馬英九要黃世銘去跟他795F 03/28 17:50
→ : ˋ我真的對這群法盲的智商感到非常憂慮796F 03/28 17:50
→ : 講第二次一樣的內容,那叫做老人痴呆,懂?797F 03/28 17:50
推 : 呵呵,那內線交易的內線也不算秘密啦~798F 03/28 17:50
推 : 如果有二審,也判有罪,法律就成了笑話,因為有沒有罪799F 03/28 17:50
→ : 都找的到理由
→ : 都找的到理由
推 : 笑了,北院801F 03/28 17:51
推 : 所以第一次是黃主動講摟? 黃願意承擔罪名的風險也要稟報802F 03/28 17:51
→ : 馬迷現在想用老闆痴呆護航了803F 03/28 17:51
推 : 你老師卡好,敢問寫這份判決書的法官,是那位老師交你刑法804F 03/28 17:51
→ : 垃圾法官再扯啊,反正都賴到黃世銘頭上就好了,補個幹805F 03/28 17:51
→ : 是這樣用的?806F 03/28 17:51
→ : 除非能證明兩件事是同一件啊 柯告人就是吃定DPP選民807F 03/28 17:51
→ : 素質
→ : 素質
推 : 吃屎拉 洩密是指行為上的犯罪好嗎809F 03/28 17:52
→ : 柯早就知道無罪了啦 自訴本來在法官眼中就很機掰810F 03/28 17:52
推 : 所以說消滅國民黨是司法改革工作的一環(喂811F 03/28 17:53
推 : 那好棒棒文組可以解釋實質影響力這個詞嗎 我法盲懇請解釋812F 03/28 17:53
→ : 判決分成abc部份,法盲拿a部份的理由在那高潮個屁哦813F 03/28 17:53
推 : 若是老人癡呆那也是教唆洩密吧 因為他忘了814F 03/28 17:53
推 : 以後違法索要監聽報告,找個替死鬼咬死記者會鬥爭815F 03/28 17:54
→ : 內容都在電話彙報時講過就好
→ : 內容都在電話彙報時講過就好
推 : 大哥,放棄在這裡講解吧,沒用的817F 03/28 17:54
推 : 簡單說就是黃自己洩密,而且找不到馬的教唆證據818F 03/28 17:56
→ : 柯是針對第二次洩密自訴,第一次洩密部份是檢察官起訴819F 03/28 17:56
噓 : 法官真的都是低能訓練所出來的嗎?820F 03/28 17:56
→ : 北院判這件是判第二次洩密部份無罪821F 03/28 17:56
→ : 共諜除罪化822F 03/28 17:56
→ : 唉.... 好吧,台灣就讓這群法盲繼續肆虐吧823F 03/28 17:58
→ : 無知的力量
→ : 無知的力量
→ : 吃過的小三不是小三,94狂825F 03/28 17:58
→ : 希望早日推行陪審團,讓大眾嘗嘗什麼是無知的力量826F 03/28 17:59
推 : 臺北地院極度不公正827F 03/28 17:59
推 : 法官需要智力測驗828F 03/28 17:59
推 : 已放的屁不是屁829F 03/28 18:00
推 : 台灣的法治教育太失敗,一般人離法感太遠,這是長久下830F 03/28 18:01
→ : 來的結果
→ : 來的結果
推 : 鄉民在跟風黑民進黨之前,有了解到國民黨勢力還有多大嗎?832F 03/28 18:02
推 : 看吱吱崩潰94爽833F 03/28 18:02
噓 : KMT的黨羽無所不在,不愧牠家開的法院養的,善意評論??跟834F 03/28 18:02
→ : 本智障
→ : 本智障
推 : 不愧是臺灣司法 超英趕美指日可待836F 03/28 18:03
推 : 反正跟著風向酸就對了 ㄏㄏ837F 03/28 18:06
推 : 酸民的文盲比較厲害838F 03/28 18:06
推 : 眼前的黑不是黑839F 03/28 18:07
推 : 中華民國的司法系統,不意外。840F 03/28 18:07
噓 : 講完了 大家都知道 ok841F 03/28 18:07
噓 : 北院帶領新風潮842F 03/28 18:07
推 : 那已售的贓物 還算不算贓物?843F 03/28 18:07
推 : 已露出來的內褲線不是線844F 03/28 18:08
推 : 吱吱崩潰☺845F 03/28 18:09
推 : 不知道在跳針什麼,本來就是爭論第二次洩密算不算846F 03/28 18:09
→ : 馬教唆,推文就是在酸如果洩密內容都一樣還要叫人入
→ : 府再呈一次專案報告,建議相信的馬迷帶前總統去檢查
→ : 一下腦袋。
→ : 馬教唆,推文就是在酸如果洩密內容都一樣還要叫人入
→ : 府再呈一次專案報告,建議相信的馬迷帶前總統去檢查
→ : 一下腦袋。
推 : 眼前的黑不是黑850F 03/28 18:09
推 : 吱吱開大絕:法官法院都是kmt的倫家森77851F 03/28 18:10
→ : 以後這就是陪審團的智商水準,慢慢期待852F 03/28 18:10
推 : 柯建銘證據不足沒人對法院有意見,有意見只有黃世853F 03/28 18:11
→ : 銘跟馬宣稱兩次專案報告都一樣的真實性
→ : 銘跟馬宣稱兩次專案報告都一樣的真實性
推 : 這邏輯不意外,但它只少點出"已洩了"855F 03/28 18:12
→ : 洩密內容一樣的部份是用標題那理由,不一樣的部份是用856F 03/28 18:12
→ : 其他理由
→ : 其他理由
推 : 看來馬英九露蛋照可以再傳了 以瀉的春光不是秘密858F 03/28 18:13
噓 : 一大堆無腦跟風,百年下來的垃圾腐敗早就滲透到各個角859F 03/28 18:14
→ : 落了,以為投一次票就贏了喔?果然是無腦國民水準
→ : 落了,以為投一次票就贏了喔?果然是無腦國民水準
→ : 樓上不會舉例就不要再亂舉了,會被看破手腳861F 03/28 18:14
推 : 驚呆了862F 03/28 18:16
推 : 這種時候就不會說以民意判決了863F 03/28 18:16
噓 : 一審無罪二審換法官,大水庫理論,在加上這個,護航9.2864F 03/28 18:17
→ : 整天就裝睡睡過了還要別人舉例ㄏㄏ
→ : 整天就裝睡睡過了還要別人舉例ㄏㄏ
噓 : 司法院可以全部關起來了866F 03/28 18:18
推 : 從判決書可以檢驗法官的智商867F 03/28 18:19
推 : 已經吃了的食物不算食物,那還要付錢嗎?868F 03/28 18:19
推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869F 03/28 18:19
推 : 邏輯是正確的啊,吱吱不要崩潰870F 03/28 18:20
推 : 幫吱吱QQ871F 03/28 18:21
推 : 同理 偷了已被盜領的錢也不算偷872F 03/28 18:23
噓 : .....873F 03/28 18:24
推 : 司法改革勢在必行~~874F 03/28 18:24
推 : 狂875F 03/28 18:24
→ : 文件標定 機密 解密 是經程序處理認定!不會因洩密自動解密!!876F 03/28 18:24
推 : what877F 03/28 18:25
噓 : 沒用過的智商也不算智商878F 03/28 18:27
噓 : 法律真會轉彎879F 03/28 18:27
噓 : 文組只會文字遊戲880F 03/28 18:27
噓 : 就算dpp立委過半到處都還是kmt的人,你能怎樣881F 03/28 18:28
→ : 法官新解 以後秘件有人洩密自動解密 公務人員都不用跑程序了882F 03/28 18:28
推 : 神串留名883F 03/28 18:28
噓 : 已被姦過的女性沒有破處884F 03/28 18:29
噓 : 資進黨這沒用咖洨一堆念法律的還治不了台灣法官 那你們還會什885F 03/28 18:29
→ : 麼 廢物
→ : 麼 廢物
→ : 以後秘件公務人員懶得跑程序 記得丟給第三人自動幾密!!!!!!887F 03/28 18:29
推 : 邏輯滿正確的阿888F 03/28 18:30
推 : 這理由太瞎889F 03/28 18:30
推 : 法律人真的很棒!果然是當過法務部長.都是自己人!890F 03/28 18:31
推 : 看到有人護航這個判決 就知道邏輯是很重要的。891F 03/28 18:31
推 : 幹 這真的他媽笑死892F 03/28 18:31
噓 : 第一點讓我笑了893F 03/28 18:31
推 : 這法官再度把文字遊戲提升到一個難以想像的程度894F 03/28 18:32
推 : 哇~~哈哈 哈哈...895F 03/28 18:33
噓 : 在死人身上補一槍不算共犯,當然姦屍也是無罪的896F 03/28 18:34
推 : 神串留名 已秀的下限就沒有下限 無恥法官,沒有下限897F 03/28 18:34
推 : 神串留名898F 03/28 18:35
推 : 這邏輯…世界奇觀899F 03/28 18:36
推 : 沒有共識的共識 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 玩文字遊戲嗎900F 03/28 18:38
推 : 法官政治不正確 準備被鄉民黑了lol901F 03/28 18:42
→ : 已吸的毒不是毒 已強暴的不算強暴 超屌902F 03/28 18:42
推 : 幹兩次就不算性侵的意思?903F 03/28 18:44
推 : 哈!好白吃喔904F 03/28 18:44
推 : 拜託 看到是北院就知道會是這種結果了905F 03/28 18:44
噓 : 說一個笑話 司法官906F 03/28 18:44
推 : 現在應該把宗瑞哥放出來阿 已散布的偷拍影片不算秘密啊907F 03/28 18:45
推 : 哈哈 果然法院是KMT開的 狗屁邏輯都能通908F 03/28 18:45
→ : 所以當初馬被起訴我也沒多爽909F 03/28 18:45
→ : 宗瑞哥果然是無罪的910F 03/28 18:45
→ : 當初起訴是想一定有罪 但是怎樣罰是看下限 結果沒下限
→ : 當初起訴是想一定有罪 但是怎樣罰是看下限 結果沒下限
→ : 同理拿走被詐騙的錢 扣個贈予稅就沒事了912F 03/28 18:46
→ : 已秀的下限就沒有下限 無恥法官,沒有下限913F 03/28 18:47
推 : 截圖判決書就講了,馬英九召見黃世銘第二次報告,914F 03/28 18:49
推 : 當場詢問「哪些人有監聽譯文」、「哪些人只有通聯
推 : 紀錄」,阿不就第一次報告都知道?這樣還可以說沒
推 : 有倚仗權值教唆洩密?以後教唆洩密都推給屬下以前主
推 : 動拿來的但是老人痴呆看不懂忘記了就好,濫用職權主
推 : 動詢問監聽細節準備搞鬥爭這樣也能下莊
推 : 當場詢問「哪些人有監聽譯文」、「哪些人只有通聯
推 : 紀錄」,阿不就第一次報告都知道?這樣還可以說沒
推 : 有倚仗權值教唆洩密?以後教唆洩密都推給屬下以前主
推 : 動拿來的但是老人痴呆看不懂忘記了就好,濫用職權主
推 : 動詢問監聽細節準備搞鬥爭這樣也能下莊
推 : 已拉的屎不是屎920F 03/28 18:51
推 : 良心不能當飯吃921F 03/28 18:51
推 : 真的是太屌了922F 03/28 18:51
噓 : 這叫完全執政?923F 03/28 18:52
推 : 內線交易在那問東問西,被抓到就說內餡自己塞給我924F 03/28 18:55
推 : 的,我沒叫他講,那你問一堆個資是問屁喔?
推 : 的,我沒叫他講,那你問一堆個資是問屁喔?
推 : 以後秘件公務人員懶得跑程序 記得丟給第三人自動解密!!!!!!!926F 03/28 18:55
推 : 真的是法官沒下限 死的也能說成活的 再掰啊幹927F 03/28 18:55
推 : 已貪的污不是污 已偷的黨產不是黨產928F 03/28 18:55
推 : 已花的錢不是錢929F 03/28 18:56
→ : 已生的病不是病
→ : 已生的病不是病
推 : 宗瑞哥也是為了公益才偷拍的 為什麼要關他??931F 03/28 18:58
→ : 台灣的滯台支那法官真的很棒
→ : 台灣的滯台支那法官真的很棒
噓 : 第二個人在偷窺就不算偷窺933F 03/28 19:00
→ : 如果已被泄露的還算的話 台灣人每個都多少有聽過 全934F 03/28 19:02
推 : 法官的邏輯....935F 03/28 19:02
→ : 部要抓去關936F 03/28 19:02
推 : 遇到angel都可以重新定義937F 03/28 19:02
推 : 到底是哪位法官938F 03/28 19:02
→ : 有些法律的解釋範圍本來就是被限縮的939F 03/28 19:03
推 : 幹你娘可恥硬掰全家死光940F 03/28 19:03
推 : 他"剛好"報告,我"剛好"要問的通聯紀錄,怎麼可以941F 03/28 19:06
推 : 說我教唆洩密呢?都是巧合,阿扁才有實質影響力好
推 : 嗎?
推 : 說我教唆洩密呢?都是巧合,阿扁才有實質影響力好
推 : 嗎?
→ : 所以國家機密被知道就不是國家機密,好爽。944F 03/28 19:07
推 : 北院無下限,不禁讓人懷疑945F 03/28 19:08
推 : 傻眼 幹946F 03/28 19:10
推 : 神之轉彎947F 03/28 19:10
→ : 靠北,三小判決。是第一次打炮的概念嗎?948F 03/28 19:15
推 : 咦 我看了什麼949F 03/28 19:18
推 : 重新定義秘密950F 03/28 19:19
推 : 推這句「被發現的偷窺,不算偷窺。」 超嘲諷XD951F 03/28 19:19
推 : 有夠低能952F 03/28 19:20
推 : 北七欸953F 03/28 19:20
推 : 所以散佈裸照不會妨礙秘密了,因為已經公開了954F 03/28 19:21
推 : 第一點法官頭腦還好嗎?這是什麼邏輯...955F 03/28 19:21
推 : 天哪~這是什麼鬼理由,司法真的沒有是非曲折之分了!!956F 03/28 19:22
推 : 能期待公平正義?957F 03/28 19:22
推 : 笑了958F 03/28 19:23
噓 : 幹959F 03/28 19:23
推 : 有請李茂生開示960F 03/28 19:24
推 : 為什麼我覺得法官有被威脅,才無腦的想出這個,怎麼想都不961F 03/28 19:25
推 : 推「被發現的偷窺,不算偷窺」這句962F 03/28 19:25
→ : 會通的理由963F 03/28 19:25
→ : 只有私法 沒有司法964F 03/28 19:25
推 : 不愧是台灣法律XDDDDD965F 03/28 19:25
噓 : 厲害…這下“秘密”完全重新定義了!散播謠言、私密影片、966F 03/28 19:25
→ : 圖片只要不是第一手都沒事了!
→ : 圖片只要不是第一手都沒事了!
噓 : 幹...以後殺人不犯法,因為已死的人不算人968F 03/28 19:25
推 : 轉個彎969F 03/28 19:26
推 : 幹你娘 台灣司法970F 03/28 19:30
推 : 鬼島日常971F 03/28 19:31
推 : 他們都不覺得和最近朴槿惠案相比可笑嗎?972F 03/28 19:31
噓 : 鬼邏輯,強姦完的女人丟給你接力幹就不算強姦973F 03/28 19:31
推 : 不崩潰樓974F 03/28 19:32
噓 : 因為已被強姦到沒力,後來上的不用強來,降?975F 03/28 19:33
推 :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陪審制度 因為支那法官沒有下限976F 03/28 19:34
噓 : 什麼理由都行 但是這個真的蠢到不行977F 03/28 19:35
→ : 真是金句 以後秘密趕緊說出去就不是秘密囉978F 03/28 19:35
推 : 被偷拍的照片,被看過以後,再去看就不算犯法就對了979F 03/28 19:38
推 : 太優質了 鬼島法官推推980F 03/28 19:39
推 : 北院呵呵981F 03/28 19:42
推 : 已經殺死的人不算殺人982F 03/28 19:42
推 : 這XDDD983F 03/28 19:42
推 : 小時不讀書 長大當法官984F 03/28 19:44
噓 : 所以洩漏商業機密不算洩密囉? 不可能公司內部不知道985F 03/28 19:44
→ : 吧ZZZ
→ : 吧ZZZ
推 : 這樣的話要機密保護法作什麼,一次洩密後就通通解密了987F 03/28 19:46
推 : 阿,還分一堆機密等級有個屁用阿
推 : 阿,還分一堆機密等級有個屁用阿
噓 : 恐龍989F 03/28 19:48
推 : 投共洩密的叛國軍官解套啦990F 03/28 19:50
→ : 我對A說了秘密,所以我之後對B-Z說的話都不算洩密?是991F 03/28 19:50
→ : 這個意思嗎?
→ : 這個意思嗎?
推 : 幹! 我重新認識法律了! 真他媽的幹!993F 03/28 19:51
推 : 整個國家都不用設機密等級啦哈哈994F 03/28 19:53
→ : 法院太神啦
→ : 法院太神啦
→ : 有說對同一人啊 看一下內文996F 03/28 19:53
推 : 推 已散佈的裸照不是裸照997F 03/28 19:54
噓 : 竟然還有人能護航ZZZZ 鬼島真神奇998F 03/28 19:54
→ : 看人崩潰真爽,最近精神科門診會很忙~XDDDDDDD999F 03/28 19:55
推 : 宗瑞哥應該不是國民黨籍吧可憐1000F 03/28 19:56
推 : 李宗瑞光碟可以廣傳了1001F 03/28 19:59
→ : 嗯 同一人第二次的確不叫洩密,那第一次要叫什麼?1002F 03/28 20:01
→ : 這個恐龍法官,以後還是恐龍法官1003F 03/28 20:01
→ : 這結果...真他媽的不意外1004F 03/28 20:03
→ : 這個案子是只有第二次 爬一下文1005F 03/28 20:03
→ : 這裡一堆跳針 看了很爽XDDD
→ : 這裡一堆跳針 看了很爽XDDD
→ : 只有第二次?所以沒有第一次這種邏輯我沒法理解就是了1007F 03/28 20:04
→ : 真是嘆為觀止呀,白痴法官一定有收錢1008F 03/28 20:05
→ : 第一次是檢察官的事 這是柯建銘的自訴1009F 03/28 20:05
→ : 所以現在散佈網路下載的偷拍影片也不算妨礙秘密囉,法匠1010F 03/28 20:07
→ : 樓上可以試看看阿 只會算你一次1011F 03/28 20:07
推 : 已殺死的人不是人 是這概念嗎1012F 03/28 20:11
→ : 嗯所以多一個人知道的秘密,就不是秘密了,可以轉告1013F 03/28 20:12
→ : 其他人也不會算是洩密
→ : 其他人也不會算是洩密
推 : 鬼島法官真優秀 廠廠1015F 03/28 20:13
推 : 自己人來啦~不愧是KMT開的法院,司法改革笑話一則1016F 03/28 20:14
推 : 要不要來辦個造樣造句大賽阿...這理由他媽的鬼扯1017F 03/28 20:16
→ : 聽到的內線不算內線1018F 03/28 20:16
推 : 這什麼鬼邏輯1019F 03/28 20:18
推 : 強姦第二次的不算強姦1020F 03/28 20:19
→ : 不可質疑你的 自由心證 感謝法官大人開釋1021F 03/28 20:21
推 : 什麼法官,念的是中國的刑法概論嗎?1022F 03/28 20:21
推 : 當年周占春被大肆抨擊 怎不見這次的吳勇毅被拿出來說話?1023F 03/28 20:24
推 : 難怪在台灣法官大概是信任度最低的職業1024F 03/28 20:27
推 : 我只知道已經恐龍的法官還能更恐龍1025F 03/28 20:29
推 : 重新定義洩密,鬼島法官蒸蚌1026F 03/28 20:29
→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1027F 03/28 20:31
推 : 有這種弱智法官 台灣不用中共打過來 自己就會倒了1028F 03/28 20:32
噓 : 許水德:法院是國民黨開的1029F 03/28 20:33
推 : 說個笑話 法官1030F 03/28 20:34
推 : 司法信任度要歸零啦XDDDDD1031F 03/28 20:35
推 : XDDDDDD1032F 03/28 20:37
→ : 把精液尻在法官身上,已經洩的精液不是精液1033F 03/28 20:38
推 : 已受精的卵子 不是受精卵1034F 03/28 20:38
推 : 已受精的卵子 不是受精卵
推 : 已受精的卵子 不是受精卵
→ : 對同一個法官尻,有1036F 03/28 20:39
推 : 已死的司法沒有死 鄭捷:已殺的人不是人1037F 03/28 20:40
→ : 已經內射了 不是射精
→ : 已經內射了 不是射精
推 : 照這邏輯鄭捷也沒殺人不是嗎 人被殺了就不算是人了1039F 03/28 20:42
推 : 沒給錢的嫖妓不是嫖妓1040F 03/28 20:42
→ : 沒有愛的做愛不是做愛
→ : 沒有愛的做愛不是做愛
推 : 已搶的錢 不是錢(因為都花光了 等於什麼都沒搶)1042F 03/28 20:43
推 : 已經被偷的物品再轉售就不是贓物嗎?1043F 03/28 20:43
→ : 已經大便的大便不是大便1044F 03/28 20:45
推 : 鄭捷:已殺的人不是人 我只是砍屍體而已 法院果然KMT開的1045F 03/28 20:45
推 : 空心菜真的很白爛1046F 03/28 20:46
推 : 不太懂這種事為什麼可以怪蔡英文 是要她學馬英九換法官嗎?1047F 03/28 20:47
推 : 這樣去夜店撿屍 第二個以後插入可以爽又無罪1048F 03/28 20:48
推 : 說的也是 已經被強姦的女人不算是女人的概念?1049F 03/28 20:49
推 : 國文不錯 我給100分1050F 03/28 20:52
推 : 馬jojo的梗又多一個了1051F 03/28 20:52
噓 : 無言……1052F 03/28 20:55
推 : 同理:B偷A的錢,C再偷走B偷來的錢,C不算偷錢,無罪1053F 03/28 20:55
推 : 已擦的洞不算擦1054F 03/28 20:56
推 : 眼前的黑不是黑,你說的白是什麼白~1055F 03/28 20:56
推 : 砂石車撞倒人之後,再來回輾壓致死,不算殺人1056F 03/28 20:57
推 : 已被強暴的人,再被N個人強暴都不算強暴
推 : 已被強暴的人,再被N個人強暴都不算強暴
→ : 所以哪天有人跟共匪洩漏機密不是賣國 因為已經洩漏的1058F 03/28 21:01
→ : 機密不是機密 這樣?
→ : 機密不是機密 這樣?
推 : 不要那麼大聲讓老人家知道1060F 03/28 21:05
噓 : 真好,對同人強暴後再次強暴也不是強暴了1061F 03/28 21:06
→ : 昨夜小樓又東風的東風不是東風1062F 03/28 21:07
噓 : 用過的假鈔再用合法啦 幹你娘1063F 03/28 21:07
→ : 我好文青1064F 03/28 21:08
噓 : 法官重新定義欸1065F 03/28 21:09
推 : 台灣司法 廠廠1066F 03/28 21:10
推 : 這法官說沒有意識形態沒有人能相信1067F 03/28 21:13
推 : 幹你娘老機掰啦 幹1068F 03/28 21:14
推 : 司改失敗 空心菜要負最大責任1069F 03/28 21:18
推 : 文組邏輯真的很棒1070F 03/28 21:23
噓 : 自以為很專業逆 不爽去當法官啊1071F 03/28 21:28
推 : 誇張,垃圾法官真的沒辦法制衡嗎?1072F 03/28 21:31
噓 : 沒救的法院不是法院?1073F 03/28 21:33
推 : 太屌,共諜全部無罪了還不快申請國賠1074F 03/28 21:35
噓 : 說個笑話 台北地院1075F 03/28 21:37
噓 : 司改又不是一蹴可及 假中立 滾1076F 03/28 21:39
噓 : 文組邏輯1077F 03/28 21:40
推 : 果然人事都已經喬好了1078F 03/28 21:41
噓 : 趕快司法攻革啦!處理掉這些恐龍法官!1079F 03/28 21:50
噓 : 你中文也太差1080F 03/28 21:52
推 : XDD 那發到網路上大家一起看就無罪了1081F 03/28 21:53
→ : 早洩的都不算洨1082F 03/28 21:56
推 : 我告訴你一個秘密你不可以跟別人說的同時就已經不是秘密1083F 03/28 21:57
推 : 就說不會有事吧XDDDD1084F 03/28 21:58
推 : 怎麼辦 我完全聽不懂1085F 03/28 22:00
推 : 被殺的人不是人,是遺體 狗屁道理啦!1086F 03/28 22:08
推 : 哈哈,余文翻版1087F 03/28 22:08
推 : 幹你娘1088F 03/28 22:11
推 : 台灣法官真棒1089F 03/28 22:12
推 : 第一次甲先對乙洩密 乙知道秘密後 乙再請甲洩密乙 第1090F 03/28 22:13
→ : 二次不算洩密?? 乙也不算教唆洩密??
→ : 二次不算洩密?? 乙也不算教唆洩密??
推 : 已洩的個資不是個資 個資法可以砍了1092F 03/28 22:13
推 : 那我轉傳a片為什麼會被告幹1093F 03/28 22:23
推 : 不給錢就不算嫖 不愧是鬼島的恐龍法官1094F 03/28 22:27
→ : 蔡英文要多跟馬英九學學怎麼開法院1095F 03/28 22:27
噓 : 所以強姦不是第一個就無罪了?1096F 03/28 22:28
→ : 已吃的屎不是屎1097F 03/28 22:28
推 : 法官想出這個理由一定很得意1098F 03/28 22:31
推 : 所以被散播過的裸照,就不算裸照了??1099F 03/28 22:31
推 : 所以只要有人自願洩密 之後再叫他提供所有細節跟進1100F 03/28 22:37
→ : 度的不為罪? 真的是為了馬英九不惜破壞司法到極限
→ : !
→ : 度的不為罪? 真的是為了馬英九不惜破壞司法到極限
→ : !
推 : 我還以為我在joke版1103F 03/28 22:38
推 : 以後該不會沒有共犯了吧 狂1104F 03/28 22:41
噓 : 北七判決啊!1105F 03/28 22:43
→ : 真是什麼說法都有1106F 03/28 22:44
推 : 還蠻正確的吧1107F 03/28 22:45
噓 : 法界就是這樣令人看不起1108F 03/28 22:49
噓 : 已收的錢不是贓款 樓下快送我1109F 03/28 22:49
推 : 臥曹,我還以為是多好的理由XDDDD1110F 03/28 22:53
推 : 4樓 XDD1111F 03/28 23:00
推 : 自願洩密? 實質影響力咧? 馬沒有影響力為什麼黃會洩密?1112F 03/28 23:01
推 : 這理由實在太棒了!會不會上狂新聞呀!1113F 03/28 23:02
→ : 這若成判例,以後所有洩密官司引用就可以不敗?1114F 03/28 23:05
推 : 幹 講幹話的司法1115F 03/28 23:09
推 : 已射的精液不算精液 幹還是精液啊
推 : 已射的精液不算精液 幹還是精液啊
推 : 幹1117F 03/28 23:12
推 : 已經被犯過的法就不算法律,幹,那要你們這些廢物幹1118F 03/28 23:14
推 : 嘛
推 : 嘛
推 : 這樣也能當法官?1120F 03/28 23:17
推 : 真噁心的解釋1121F 03/28 23:22
推 : 你先洩,然後我就可以放心大洩特洩了,超爽的啦1122F 03/28 23:22
噓 : 幹1123F 03/28 23:27
噓 : 低能嗎1124F 03/28 23:27
→ : 認證是秘密,非洩密也?1125F 03/28 23:30
噓 : 已爹賽的桃咖 不算桃咖1126F 03/28 23:32
噓 : 以後判已殺的人不是人 是屍體 我也不意外了1127F 03/28 23:36
推 : 台灣司法真是讓人搞不懂呀1128F 03/28 23:39
噓 : 快給我上訴1129F 03/28 23:40
推 : 我還以為戴假的…1130F 03/28 23:40
→ : 我還後為是假的…
→ : 我還後為是假的…
推 : 公布的隱私不算隱私XD1132F 03/28 23:42
噓 : 法律已死1133F 03/28 23:44
推 : 記者快來抄啊1134F 03/28 23:44
推 : 慘1135F 03/28 23:48
推 : 重新定義洩密1136F 03/28 23:54
推 : 哈哈哈1137F 03/29 00:00
推 : 強姦處女這種說法永遠不成立了1138F 03/29 00:03
推 : 太可惡了一定要讓中國國民黨倒光1139F 03/29 00:12
噓 : 真是夸张呀1140F 03/29 00:15
→ : 眼前的黑~不是黑1141F 03/29 00:18
推 : 這些法官真的是zzzzz1142F 03/29 00:21
噓 : 推「被發現的偷窺,不算偷窺」1143F 03/29 00:24
推 : 已經收到口袋的不是貪污1144F 03/29 00:26
→ : 射完精後再強姦算犯法嗎?1145F 03/29 00:29
推 : 挖幹你娘1146F 03/29 00:40
推 : 說個笑話 台灣司法
推 : 說個笑話 台灣司法
推 : 已拉出的屎不是屎 法官有沒有考慮吃吃看阿(笑1148F 03/29 00:45
推 : 既然都這樣判了,把KMT黨產都充公啊,反正黨產不再是1149F 03/29 00:56
→ : 黨產了
→ : 黨產了
噓 : 一堆沒看懂的1151F 03/29 01:07
推 : 第二次硬上就不算強暴是吧?1152F 03/29 01:15
推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1153F 03/29 01:20
推 : IHD快出來嗆說統治者組說的話 你們這些奴才組就照著信啊1154F 03/29 01:27
噓 : 這哪間學店出來的司法官?丟人現眼1155F 03/29 01:39
推 : 理由不意外的好笑 再不做轉型正義真的沒救1156F 03/29 01:40
→ : 法官無腦造法1157F 03/29 01:52
推 : 一堆低能在噓沒看內文,卻不討論法官判決說法有多蠢呵1158F 03/29 01:56
→ : 呵
→ : 呵
推 : 被看過的屁股不是屁股1160F 03/29 02:35
推 : 所以已經洩漏的女生裸照,再洩漏就是無罪嘍?1161F 03/29 03:32
推 : 護航院1162F 03/29 04:19
推 : 講個笑話 鬼島法律人1163F 03/29 04:49
→ : 實質影響力怎麼現在就不見了1164F 03/29 05:50
推 : 台灣什麼時候可請恐龍法官捲舖蓋走路?這和趙高的指1165F 03/29 06:28
→ : 鹿為馬有何差異?
→ : 鹿為馬有何差異?
推 : 法院KMT開的1167F 03/29 07:09
推 : 難怪要司法改革 根本硬要胡扯1168F 03/29 07:11
推 : 原來這些秘密 大家都知道喔?1169F 03/29 07:39
噓 : 沒有公開就叫秘密 北七法官1170F 03/29 08:12
推 : 偵查不公開?改成已開。1171F 03/29 08:15
推 : 已洩露之秘密本來就不是秘密.洩密者是黃世銘1172F 03/29 08:58
推 : 好會凹1173F 03/29 09:06
→ : 馬蛋蛋好噁心1174F 03/29 10:19
推 : 司法改革,台灣才有將來1175F 03/2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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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qq12355q, lisahou, peacev, gundonvv, simon9331, love1807, nightsolong, libertin0806, Lighthouse, liangrong, SKT1022, Minyi, klin1, u9785878, Kotetsu, SanyaValin, JCB88, clisan 共 18 個人 說瞎!
14樓 時間: 2017-03-28 17:05:32 (台灣)
→
+1
03-28 17:05 TW
按照這隻恐龍的邏輯…往後如果牠的妻女被偷拍上網大家都可以公開播送反正被公開的秘密就不再算是秘密?
16樓 時間: 2017-03-28 17:07:41 (台灣)
→
+3
03-28 17:07 TW
請大家把D槽外流片在上傳分享吧,法院認證:已外流過的片片再外流不犯法 (是這個意思嗎?)
26樓 時間: 2017-03-28 18:22:36 (台灣)
→
03-28 18:22 TW
文件標定 機密 解密 是經程序處理認定! 難道因黃世銘洩密 文件就可不經程序 自動解密嗎! 因法官認為已洩密 自動解密 不是機密 所以馬就沒教唆問題 機密等級文件可到處傳...凸! 很不想戰省籍 但這個唐法官 做的太明顯了..........................
34樓 時間: 2017-03-28 18:46:38 (台灣)
→
+1
03-28 18:46 TW
王牌大律師 台灣外掛版 打人一拳已經算打人了 所以可以打人一百拳 砍人一刀已經砍下去了 所以多砍幾刀都沒關係嗎?? 沒把法官 審判長 那堆肉粽串換掉 要把馬弄進去很難 他下台前 早就打點好了一堆"合法不合理"的法 現在的法如果沒有大換血 也只是被這堆混蛋繼續亂搞而已
35樓 時間: 2017-03-28 18:58:24 (台灣)
→
03-28 18:58 TW
這種邏輯可以成立的話 那有人被罵"幹"之後對方被判刑 以後罵他"幹"都無罪才對 因為他已經"幹"過了不算污辱
36樓 時間: 2017-03-28 19:28:12 (美國)
→
+2
03-28 19:28 US
不愧是法盲的黃種人.....那雄三就繼續射啦, 反正都洩過密了嘛.....農業就繼續送科技給支那, 反正都送給A公司了, 送給B公司一定沒罪啦!!!
37樓 時間: 2017-03-28 19:34:47 (日本)
→
03-28 19:34 JP
搞笑~那以後散佈個人私密影片的人,除了第一個有罪以外就都無罪啦。甚麼智障法官?
40樓 時間: 2017-03-28 20:07:17 (台灣)
→
03-28 20:07 TW
馬教唆黃對江洩密==>對馬&黃而言不是秘密,但對江仍是秘密(柯的主張) 法院認證,黃對江報告不算洩漏祕密==>江在黃報告前已知,故不算秘密 故得證==>馬在報告前已將秘密洩漏給江,不應起訴教唆罪而是洩密罪
44樓 時間: 2017-03-28 20:42:43 (台灣)
→
03-28 20:42 TW
資進黨膽敢繼續裝死放水不落實司法…等改革?再讓狗黨餘孽繼續危害我國下次大選就連資進黨一起推翻!反正太陽花已經熱身好隨時可以取代這些無恥的既得利益人渣!
45樓 時間: 2017-03-29 00:22:44 (台灣)
瞎
+1
(編輯過) TW
不意外啊!話說,有人覺得意外嗎?有罪才是意外!這就是台灣的司法啊!台灣的司法真的很獨立啊!獨立於一般人民的常識之外,想判誰有罪就有罪!想判誰無罪就無罪!反正亂判也不會有事!這就是當初K黨所建立的「司法」啊!是不知道法律碰到馬英九,就是無罪推定,就是會轉彎!碰到馬英九以外的人,尤其是政敵,就是有罪推定,而且無罪也會變有罪!終身職+高薪 = 養廉?根本就是在養屁!是不知道人心不足,蛇呑象嗎?不會有人會嫌錢太多的!這是人性!任何人都知道「絕對的權力,最後會絕對腐化」,司法人員不就應證這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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