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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4-06 10:44:1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orkforme (′‧ω‧‵)
標題 [新聞] 300元走路工認定勞務所得 當選無效改判
時間 Thu Apr  6 07:07:44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300元走路工認定勞務所得 當選無效改判有效確定

3.完整新聞內文:
300元走路工認定勞務所得 當選無效改判有效確定
2017-04-06

一審認定是賄款 判決當選無效

〔記者鮑建信、楊國文/綜合報導〕前年十二月遞補就任高雄巿議員的蘇炎城,遭同選區
參選人徐榮延提起當選無效高雄地院認定蘇的薛姓樁腳涉在蘇競選總部成立時發放三百
元走路工為賄款,判決當選無效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三百元是勞務對價,不足
以影響投票意願,改判當選有效並確定。


值得一提的是,薛姓樁腳等人涉嫌違反選罷法刑責部分,經一、二審判決無罪確定法官
所持理由為三百元做為貼補餐飲費用、交通費用及二至三小時之勞務費用,依目前社會經
濟價值觀,很難遽認與後來投票間具有對價關係。換句話說,此案刑事和民事法官均認定
三百元走路工,應是勞務對價,與賄選無關。


一名二審資深法官則表示,選舉訴訟的個案上,若有證據認定走路工具「勞務對價」性質
,除刑事賄選罪不會構成,民事的「當選無效」也應該不會成立。

他舉例說,志工或選民若有從事拜票助選、參與搖旗吶喊、遊行等活動,有人負擔交通費
用、油資等,都可視為發給走路工是屬於勞務對價性質,但如果無實際助選行為,僅拿著
競選旗幟虛晃一招,則發給走路工便有賄選嫌疑。


高分院指勞務對價 無行賄犯意

本案起於徐榮延指控,蘇炎城透過其聘僱擔任青年夜市管理員的薛姓員工,在競選總部成
立時發放三百元走路工給上百選民,對蘇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蘇指稱,薛非選舉幹部,是基於他支持攤商而自行出資幫忙。三百元為參與民眾當天飲食
、交通費用及造勢的勞務對價,薛沒有任何行賄主觀犯意,也無期約賄選,否認犯行。
高雄地院認為蘇、薛關係密切,薛發放走路工,影響選舉公平性,判徐勝訴。

二審合議庭法官則指出,走路工原是指勞務對價,並非賄選代名詞,是否假借走路工賄選
,應從個案事實審究。經查,造勢民眾大多自行負擔交通費,薛等人也未提供便當、飲料
,且整個活動需要二、三小時始結束,包括呼喊口號、搖旗吶喊等,因而認為三百元為勞
務對價,改判蘇勝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91917
300元走路工認定勞務所得 當選無效改判有效確定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一審認定是賄款 判決當選無效前年十二月遞補就任高雄巿議員的蘇炎城,遭同選區參選人徐榮延提起當選無效,高雄地院認定蘇的薛姓樁腳涉在蘇競選總部成立時發放三百元走路工為賄款,判決當選無效,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三百元是勞務對價,不足以影響投票意願,改判當選有效並確定。 ...

 

5.備註:
我看到新聞第一件是就是去找黨籍.....呵呵 520分水嶺?

蘇炎城
http://www.kcc.gov.tw/PeriodMembers/Introduction.aspx?KeyID=50

徐榮延
http://www.kcc.gov.tw/PeriodMembers/Introduction.aspx?KeyID=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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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TBYpIB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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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73.67
※ 文章代碼(AID): #1OvNZ40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1433668.A.031.html
CCNK: 垃圾不分藍綠1F 04/06 07:09
great5566: kmt不意外 連500都縮成3002F 04/06 07:09
blue010679: 顏色對了阿 kmt叫賄選 dpp叫正常勞務關係3F 04/06 07:10
abelppa: 顏色對囉4F 04/06 07:13
zzzzaaaa: 法院真懂得察言觀色5F 04/06 07:14
richjf: 不敢寫黨籍 肯定是689狗報6F 04/06 07:14
GSHARP: #顏色正確7F 04/06 07:15
verydolungbe: 走路工是勞務所得?跟賣淫算下體沖血有87%像8F 04/06 07:16
出車整天五百賄選 VS 兩三小時三百勞務所得
只能這樣了 ( ︶︿︶)_╭∩╮
kissung:  [url]http://i.imgur.com/iCBvluM.jpg[/url]9F 04/06 07:18
[圖]
 
※ 編輯: Workforme (114.37.173.67), 04/06/2017 07:22:40
a59876324: 高調10F 04/06 07:26
gn01948540: 以後當走路工法院認定價300元嘍~~~~11F 04/06 07:29
nfantasy1004: 太扯了12F 04/06 07:30
gtcb: 司法已活。13F 04/06 07:34
sheepxo: 顏色正確 以後綠發300塊合法 藍就是賄選14F 04/06 07:35
mengche: 以後買票從 500改 300了, 幹15F 04/06 07:42
ifay: 被降價了 之前還有1495的說16F 04/06 07:50
TCChen4989: 法院認證300合法,跟22K有87%像17F 04/06 08:03
kqalea: #顏色正確18F 04/06 08:24
aegiss: 快開罰沒依規定投保勞健保啊,高雄市勞工局還睡19F 04/06 08:27
poiu20618: 這篇違規 不能傷害皇城之內的和氣 限你1小時內自刪20F 04/06 08:29
lngold: 找不到黨籍..21F 04/06 08:42
hank0305: 合法領50022F 04/06 08:42
clare: 果然垃圾不分藍綠23F 04/06 08:50
s10910chris: 法官在說價值觀欸 笑掉正常人大牙24F 04/06 09:03
rapnose: 海底鬼炎城。25F 04/06 09:26
xldd: 走路工合法化?以後不歸檢方管,改由勞檢管?26F 04/06 09:40
billybbb: ?27F 04/06 09:41
billybbb: 那有沒有適用勞基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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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clisan, darkrise1980, microken 說瞎!
1樓 時間: 2017-04-06 10:51:15 (台灣)
  04-06 10:51 TW
381表示:合理阿~不然勒?............資進黨下來啦!!
2樓 時間: 2017-04-06 11:01:30 (日本)
     (編輯過) JP
···
吱障&腦殘青又要裝傻了 XD 一個四川事件(他國事務)能讓版上高潮不已 就發生在台灣的荒謬事件 只因為是DPP議員 版上就....XD
3樓 時間: 2017-04-06 11:16:44 (台灣)
     (編輯過) TW
當勞工 錢好難賺 餐飲費+交通費+二至三小時之勞務 才領300 死慣老闆
4樓 時間: 2017-04-06 11:59:01 (台灣)
  04-06 11:59 TW
垃圾  KMT DPP 都是垃圾
5樓 時間: 2017-04-06 13:51:19 (台灣)
  04-06 13:51 TW
那領100的呢?聽說這是有些藍色走路工領的價碼
6樓 時間: 2017-04-06 14:44:49 (日本)
  04-06 14:44 JP
···
還在聽說 有證據就去檢舉啊 聽說尛
7樓 時間: 2017-04-06 23:26:12 (台灣)
  04-06 23:26 TW
好笑了......沒有資遣費發喔..........法院像是綠黨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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