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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31 15:56: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yentai (Hack Everything)
標題 [爆卦] 台灣真的沒有法了,檢察官也可知法犯法
時間 Fri Mar 31 14:12:16 2017


做夢時,有人燒了一份紀錄給我

某檢察官跟他哥哥說,把車停在私人產權是合法的。
台灣法律也奈何不了他們的。

但小魯我不懂法律,所以只好把這紀錄退件回來。
讓懂法律的大大們評評理。

燒下來的紀錄
http://imgur.com/EYfXv4I
[圖]
 


燒下來的照
http://imgur.com/4qUGdkF
[圖]
 


http://imgur.com/dXP1hGP
[圖]
 


關鍵字: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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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37.223
※ 文章代碼(AID): #1OtVD2V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940738.A.7E7.html
qk56: 這算新聞嗎? 台灣的司法人員素質...1F 03/31 14:12
QoGIVoQ: 日常啦 司改就是個笑話2F 03/31 14:13
jorden: 意外嗎  台灣的司法一直都這樣啊3F 03/31 14:13
a58805082: 這不是常識嗎,還要檢察官說唷4F 03/31 14:13
Mesenne: 不是作夢給推5F 03/31 14:13
diabolica: 狂6F 03/31 14:13
kilof: 說實話你也不愛 真難伺候7F 03/31 14:13
g9591410: 這篇會爆8F 03/31 14:13
Iamtheking: 推9F 03/31 14:14
xifaka: 真的沒辦法罰啊!你看一下之前被亂停車的苦主簡小姐10F 03/31 14:14
Moscato: 敢爆卦就全文具名 馬塞克名字幹嘛11F 03/31 14:14
jay0601zzz: 推12F 03/31 14:14
dcmin002: 先猜土豪哥當庭無罪釋放~王景玉有教化可能!13F 03/31 14:14
xifaka: 法官趙義德才判賠60元 因為比照外面停車場14F 03/31 14:14
trywish: 沒罪但可以請求賠償,先搞懂刑事、民事差別吧。15F 03/31 14:15
woo5566: 就民事啊16F 03/31 14:15
loveloser: 是民事問題沒錯啊17F 03/31 14:15
Anonym5566: 日常18F 03/31 14:15
Mesenne: 幹 原來還是做夢的19F 03/31 14:15
GonVolcano: 張敏不是在大都嗎20F 03/31 14:15
xifaka: 司法人員最會鑽法律漏洞21F 03/31 14:15
Martie: 幫推22F 03/31 14:15
sheng76314: 搞什麼 檢察官不法你可以拜天天罰阿 突然車就爆胎了23F 03/31 14:15
c8c812345678: 好像是比照20元一小時計算啊  你忘了喔24F 03/31 14:16
solsol: 感謝檢察官開釋   我要去員林停車了25F 03/31 14:16
沒得停!員林國宅停車場出售 住戶怒人、車包圍抗議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抗爭到底!來看彰化的「員林國宅」,地下停車場在2月2日忽然貼出了告示,指住戶停車「只出不進」,大批住戶聽聞社區廣播後,趕緊下樓包圍抗議,原來是因為社區地下室產權出售,原本規畫經營健身中心,其中一部分委外經營停車場,不過就在2月2日這天,工作人員進行場地管制作業,結果和居民擦槍走火爆發口角,在車道出入 ...

 
Eijidate: 把車停在私人產權,就叫拖吊行來拖走啊?不能嗎?27F 03/31 14:16
Mesenne: 看到做夢的我就崩潰28F 03/31 14:16
SuperUp: 說自己不懂法律 卻又能說別人知法犯法 好矛盾?29F 03/31 14:17

因為產權是我們自己的,別人的車停在自己的土地,又不能收他錢。
那我真的不知道法律是在哪了?我也很矛盾。
政府都出來解釋,但是一堆想要停車的住戶就是不願意離開。

rc0216: 幫高調30F 03/31 14:17
solsol: 話說員林什麼國宅的報一天新聞就沒了  後來沒事了嗎?31F 03/31 14:17
rexkinkikids: 大哥......作夢真的沒用,好好講就好啦= =32F 03/31 14:17
Mesenne: 肛推到 噓回來33F 03/31 14:18
aaaa714714: 自己叫人來拖啦34F 03/31 14:18
anoreader: 哈哈 就民事啊 不愛聽你就上來帶風向喔 八卦日常35F 03/31 14:18
xifaka: https://is.gd/EM9bFY36F 03/31 14:18
[新聞] 慘勝!車位被佔告贏獲賠60元 但訴訟費要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Mesenne:37F 03/31 14:19
kamisun: 看了一下經過,地下室的產權原本是共同持有,然後不知道38F 03/31 14:19
kamisun: 被誰偷賣掉,買到的人要拿來停車跟做生意,住戶跑去抗議
kamisun: 那應該要找偷賣的出來吧,沒有全部所有權人同意怎麼賣的?
trywish: 我記得是原本連車位一起賣,結果沒人買,最後把地下室賣41F 03/31 14:21

是專有產權唷,政府已經解釋很多次了,還發函,跟把政府的解釋錄影存證。
如果你說偷賣的話,那要請你去告中央營建署了。
不然請你拿出產權,我們來比對看看吧,這是個講求證據的時代。


anoreader: 司法院別再傻了推專業法院 這邊不就一個刑民不分的?42F 03/31 14:21
undyingstar: 沒有法就無謂知法犯法了,你好矛盾。而且民事就是這43F 03/31 14:21
undyingstar: 樣啊!
trywish: 給別人,然後就起爭議了。不過這是民事。45F 03/31 14:21
solsol: 可以公告偷停一小時算500元吧  有車也找的到人告民事46F 03/31 14:21
stock0907: 台灣不屬於日本國以後就一直脫離法治了呀47F 03/31 14:21
OhHIyoPaNg: 台灣檢察官?ㄏㄏ~48F 03/31 14:21
anoreader: 應該推古代衙門青天制 才符合台灣國情49F 03/31 14:22
xifaka: 民事就是這樣喔,以後大家去亂佔別人車位50F 03/31 14:22
Mesenne: ㄎㄎ51F 03/31 14:24
solsol: 共同持有那個有證明嗎?  還是口頭唬一唬52F 03/31 14:24
anoreader: 人家檢察官都好心跟你說跑民事法院惹53F 03/31 14:24
cyber0305: 你想罰他什麼???54F 03/31 14:24
trywish: 剛看了,地下二來才有共同持有,地下一樓是別人的地。55F 03/31 14:25
kelly2005: 看不懂你在說啥 前因都沒有就想來帶風向 至少資料準備56F 03/31 14:25
enso: 忽然停電,接著車子就...?57F 03/31 14:25
kelly2005: 齊全吧58F 03/31 14:26

請搜尋「員林」「國宅」

anoreader: 民事案件找檢察官 現在公民都在上什麼啊?59F 03/31 14:26
linceass: 那個灰塵那麼厚 她是當廢車停放場嗎?60F 03/31 14:27
dixieland999: 停了20幾年,每月繳管理費,就以為車位是他的了61F 03/31 14:27
solsol: 如果公告檢察官硬要停私有地  有犯法嗎? 只是民事?62F 03/31 14:27
solsol: 比如這篇?
CavendishJr: 等等你不懂法綠,怎知檢察官知法犯法?64F 03/31 14:27
gordon0799: 妨害所有權行使 767條65F 03/31 14:28
xifaka: 灰塵也太厚 應該是廢車故意佔一個車位66F 03/31 14:28
anoreader: 那請問你要提起刑法那條告訴?67F 03/31 14:28
taiki39: 民事就這樣,但可以找拖吊業者拖走,再向他要求費用68F 03/31 14:30
chctonagisa: 看不懂啦 沒頭沒尾爆什麼卦69F 03/31 14:31
trywish: 其實一個小時20也不便宜,一天就要480了,到時能舉證,費70F 03/31 14:33
trywish: 用上萬跑不掉,玩了n年說不定還十來萬。
wolver: 有買家 怎麼可能找不到賣家?72F 03/31 14:38
fuhaho: 找警察拖吊呢?73F 03/31 14:38

已經打給警察了,他們說不能拖吊,因為是我們自己私人產權土地。
可是這群想停超優惠的住戶打算教唆更多人來惡意違停。

anoreader: 認真回你一下好了 從你的對話敘述真的決定玩真的話74F 03/31 14:40
anoreader: 其實先確定一下產權問題了 看起來也是早年大樓
iHsu: 私人土地 警察不能拖吊 這個之前遇過 只能等車主自己開走76F 03/31 14:41
iHsu: 如非有因為擋路而無法出入的實質證明 不然真的無解
※ 編輯: hyentai (111.83.137.223), 03/31/2017 14:50:02
anoreader: 先確定停車格部分產權有沒有明確(這邊我是懷疑的)78F 03/31 14:42
starbucks16: 台灣不意外79F 03/31 14:43
loking: 看你敘述亂七八糟的,持保留態度80F 03/31 14:43
trywish: 這個吵很久了,新聞都說地下一樓不屬於他們的,二樓才是81F 03/31 14:43
anoreader: 即便真的要去盧刑事可能性也很低 但民事部分也請先確定82F 03/31 14:43
trywish: 不對,以這篇文章立場來說,應該是地下一樓屬於他們的,83F 03/31 14:44
trywish: 二樓才是給住戶的。當然屬於他們的卻被停,就打民事求償
NT500: 阿就真的是民事啊…85F 03/31 14:45
amwkscl: 幫高調,法匠不要噓86F 03/31 14:45
WEI733: 員林國宅那個空間縣府已經租給業者了不是嗎?居民就想停87F 03/31 14:46
WEI733: 免錢的
anoreader: 自己停車格是不動產持分還是分管契約etc 即便要行使89F 03/31 14:47
trywish: 其實先改停車場,一小時35元,把單據丟車上,之後求償應90F 03/31 14:48
anoreader: 自助行為也先確定一下 要不然不明白就拖下去那就搞笑了91F 03/31 14:48
trywish: 該更容易。住戶看到35也不會想硬停,等官司結束再轉賣場92F 03/31 14:48


政府公告網址
http://www.chcg.gov.tw/ch/03news/01view.asp?bull_id=239972

※ 編輯: hyentai (111.83.137.223), 03/31/2017 14:52:29
trywish: 你的文章根本錯一堆,不是檢察官知法犯法,而是你根本不93F 03/31 14:52
trywish: 知法。別人賴都告訴你打民事求償,為什麼不能收錢?
trywish: 最近沒看新聞嗎?有人停對方土地一下子被收了60元,難道
trywish: 兩地方法律不一樣嗎?上面推文也都說可以求償。真的不會
trywish: 玩,請找律師諮詢,只是想藉著社群來討免費諮詢吧?
anoreader: 看到你的關鍵字跟推文了 我猜檢察官是住戶對吧?98F 03/31 14:57
anoreader: 然後你們是去租停車格對吧?
trywish: 不是,地是原PO的,所以他不知道為什麼認為收不到錢,然100F 03/31 14:59
yolasiku: 噓文的其實是檢察官...101F 03/31 14:59
trywish: 後不滿住戶慫恿住戶一起去停。但是新聞說,有協商要每月102F 03/31 15:00
trywish: 1000租給住戶,不過住戶那邊沒動作。這樣官司打下去,如
trywish: 果是照外面停車場收費,這段打官司時間應該能收回不少。
trywish: 不過他們貌似不願意花錢去找律師諮詢,上ptt倒是很勤。
moonlind: 你不能把他抓去關 但是你可以跟他求賠償 賠償跟有無罪是106F 03/31 15:01
moonlind: 兩回事好嗎?
anoreader: 恩~~先不確定是那一方好了 但這例的產權有得吵了108F 03/31 15:02
trywish: 新聞連產權的資料都貼出來了,沒什麼好吵的。109F 03/31 15:03
trywish: 你知道什麼事通姦除罪化嗎?夫或妻有小三竟然會被抓去關
trywish: 這樣合理嗎?沒罪只是不會被關。但是還是能要求賠償損失
anoreader: 那看住戶願不願集體打產權訴訟 也要看當年的買賣契約112F 03/31 15:04
trywish: 這東西也是,你無法抓住戶去關。但是你要住戶賠償你損失113F 03/31 15:05
trywish: 是沒問題的,反正已經有一台停在那,多幾台停也無所謂,
trywish: 全部拍下來,未來這些照片都相當值錢,一張好幾千,不用
trywish: 高級單眼,不用外請攝影師,只要手機拍好拍滿就賺錢
TRUNKSX: 台灣檢察官~117F 03/31 15:07
WEI733: 原po應該是標到這個空間的業者吧118F 03/31 15:07
anoreader: 好吧~那先推測你是業者方好了 基本這例不用想警察會介119F 03/31 15:12
anoreader: 入調解或拖吊, 對我個人來說這不動產標的已經算地雷了
bigpowerplay: 呃...法院kmt開的?121F 03/31 15:14
anoreader: 先"私"法自行排除吧 請民間拖吊移車跟同時占用時間蒐證122F 03/31 15:15
anoreader: 一切的單據跟費用跟錄影請記得保存好~~除非你不想打官
anoreader: 司, 要不然通常還可以鬧很久 你不會是個案的!
wwweer267: 你真的好忙喔 搜你id一堆國宅文125F 03/31 15:20
wwweer267: 當你個版?
bkj123: 跟你說,發個p幣就會爆了127F 03/31 15:34
CSMUck: 你把地圍起來不就好了? 沒監視器你就四個輪胎放風。128F 03/31 15:37
a122112259: 幫推129F 03/31 15:38
schopan: 知法  就是要犯法啊  不然有錢人請律師幹嘛130F 03/31 15:48
Henrique: 罰/付錢 很難懂?不懂可以去找律師啊 討拍有什麼用?131F 03/31 15:51
qwejoezxc33: 公務員素質132F 03/31 15:52
Mikudance0: 台灣法律什麼時候保護過正常人?現在才知道也好。133F 03/3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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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111.83.28.29 (台灣) 2017-03-10 20:18:41
    原來真的有住戶為了停免費的車位把保全腳輾過去 臨時發生也沒有辦法錄影,只有上救護車的影片 抱歉,這個畫質很差 動不動就一直在發爆卦, 為何政府不管 明目張膽的開車亂來 骨頭也許可能斷掉了吧 想想也不過 …
    37F 27推 1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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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3-31 16:07:55 (台灣)
  03-31 16:07 TW
馬賽克移掉再說
2樓 時間: 2017-03-31 16:12:21 (台灣)
  03-31 16:12 TW
私人土地亂停車,警察本來就沒辦法處理
你弄傷別人車還會吃上毀損官司,除非你有辦法讓監視器拍不到你搞別人車
3樓 時間: 2017-03-31 17:41:40 (台灣)
  03-31 17:41 TW
官啊~~~
4樓 時間: 2017-03-31 18:59:28 (台灣)
  03-31 18:59 TW
民調認證檢察官司法官就是台灣亂源
5樓 時間: 2017-03-31 19:50:08 (台灣)
  03-31 19:50 TW
還有人幻想法律是在保護好人,太天真了。
律師沒有黑白,只有訴訟跟收錢!
6樓 時間: 2017-03-31 22:42:42 (台灣)
+1 03-31 22:42 TW
全台灣權力最大的人,很抱歉,真的不是總統!是司法人員!他們躲在「司法獨立」的大義後面,做的儘些狗屁倒灶的事!想搞誰就搞誰,重點是就算他們亂搞,無法可治!這也是台灣司法不受信任的原因!終身職 + 高薪,號稱養廉,這就是養出來的「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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