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3-05 0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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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藍委柯志恩提案 開車門不禮讓要罰3600元
時間 Fri Mar 4 20:03:40 2016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藍委柯志恩提案 開車門不禮讓要罰3600元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說,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從2012年到去年底,因汽車開車門導致肇事
的案件,每年都有3、4千件,不少人還因此死亡,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雖規定,
汽車臨停開關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但並無罰則,無法取締,她提案修《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規定,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開關車門若未禮讓行人、其他車輛,可處
1200元到3600元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
的案件,每年都有3、4千件,不少人還因此死亡,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雖規定,
汽車臨停開關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但並無罰則,無法取締,她提案修《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規定,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開關車門若未禮讓行人、其他車輛,可處
1200元到3600元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
去年國民黨前立委丁守中也曾提案修法,也順利付委,但最後並未審查,因屆期不連續,
柯志恩再度提案,今天上午立法院院會已交付委員會審查。
此外,國民黨立委徐榛蔚提的「花東快速道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提的「
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今天上午也都順利交付委員會審查。(
何哲欣/台北報導)
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今天上午也都順利交付委員會審查。(
何哲欣/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04/808560/
藍委柯志恩提案 開車門不禮讓要罰3600元 | 即時新聞 | 20160304 | 蘋果日報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說,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從2012年到去年底,因汽車開車門導致肇事的案件,每年都有3、4千件,不少人還因此死亡,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雖規定,汽車臨停開關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 ...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說,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從2012年到去年底,因汽車開車門導致肇事的案件,每年都有3、4千件,不少人還因此死亡,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雖規定,汽車臨停開關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 ...
備註:柯志恩!我記得妳了,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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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sNcUz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7093022.A.F66.html
→ : 支持1F 03/04 20:04
→ : 我覺得立意不錯但是要怎麼舉證啊…?2F 03/04 20:04
噓 : 怎麼抓 要檢舉也很難舉證 之前說抽菸要罰 誰被罰過3F 03/04 20:04
→ : 監視器畫面吧4F 03/04 20:04
→ : 行車紀錄器根本拍不清楚前車抽菸丟菸蒂5F 03/04 20:04
推 : 太輕 應該打斷手腳6F 03/04 20:05
→ : 支持 這種大多會是發生事故時加罰這條吧 平時不好舉證7F 03/04 20:05
→ : 講爽的而已 執行怎麼執行 幹8F 03/04 20:05
→ : 我從後照鏡看好再開的不行嗎?9F 03/04 20:05
推 : 這是好提案 不過應該是等到出事了才會罰10F 03/04 20:05
推 : 罰太少11F 03/04 20:06
→ : 舉証很簡單 只要開車門造成人死 一定要罰12F 03/04 20:06
→ : 總比立法院可以帶3歲小孩這種提案好吧!13F 03/04 20:06
推 : 很好14F 03/04 20:06
推 : 立意良好,但很難執行15F 03/04 20:07
推 : 執行面有點難,但立意良好給推16F 03/04 20:07
推 : 臺灣一堆人開車門都不看來車的17F 03/04 20:07
推 : 至少害人犁田就可以罰了18F 03/04 20:08
推 : 支持19F 03/04 20:08
推 : 時力怎麼都提一些天方夜談草案20F 03/04 20:08
→ : 亂開車門=殺人21F 03/04 20:08
→ : 違停全民抓+罰金對半分卡實在,正常停哪怕車門?22F 03/04 20:11
→ : 亂開車門傷亡率超高好舉證到爆别擔心不能舉證只怕無法管23F 03/04 20:12
推 : 如果開車門導致其他車輛摔車,罰下去他還沒話說24F 03/04 20:12
→ : 申訴很方便,累死行政和警察人員..到時有點瑕疵,撤銷25F 03/04 20:12
推 : 支持 才剛被三寶開車門我撞飛路過26F 03/04 20:13
→ : 如果只是開個車門被開罰單,看會不會有一堆人在那靠夭27F 03/04 20:13
推 : 立意良好,但真的要開罰就是出車禍事後才罰了...28F 03/04 20:14
→ : 怎麼舉證?29F 03/04 20:14
推 : 開罰通常也代表出車禍了...3600在搔癢嗎30F 03/04 20:15
→ : 最美的風景是那些申訴的嘴臉,G8的態度31F 03/04 20:15
推 : 我贊成32F 03/04 20:15
推 : 怎麼取締? 不如因此肇事罰100萬33F 03/04 20:15
→ : 靠什麼夭你酒駕是一定有撞到人喔這罰的還比酒駕輕多了34F 03/04 20:15
→ : 倒是希望將違規停車罰緩調高...罰那600~1200不痛不癢...35F 03/04 20:15
→ : 怎麼執行 智障嗎36F 03/04 20:15
→ : 被車門撞到手殘廢 還好沒飛快車道不然就被輾過去了37F 03/04 20:16
推 : Egg大可以看內文,致人受傷吊照一年38F 03/04 20:16
推 : 還不錯欸 給推39F 03/04 20:16
推 : 立成結果犯肇事罰十萬才務實好嗎 警察哪有空去抓沒禮讓的40F 03/04 20:16
→ : 出事死人加個3600有屁用
→ : 出事死人加個3600有屁用
→ : 連吵死人的改車都不抓 這個抓得到我剁lp42F 03/04 20:17
推 : 正常來說 吊扣不怎可怕啊...別被查到照樣上路 抓到才幾千43F 03/04 20:18
推 : 這很好啊 但講這麼多 到底要怎麼抓啊...44F 03/04 20:18
推 : 未肇事的罰鍰本來就都不會太高,像是小型車闖紅燈最高好45F 03/04 20:18
推 : 支持,最好罰則再加倍。46F 03/04 20:18
噓 : 白癡 是要怎麼定義讓不讓47F 03/04 20:18
→ : 像也只罰四千48F 03/04 20:18
推 : 為什麼民眾舉發交通違規 不發給獎金呢?!發了 什麼事都解決49F 03/04 20:19
→ : 並排紅線都沒在抓了,警察會抓這個?50F 03/04 20:19
→ : 吊扣可以搞死汽車從業人員,問題是違停才好罰51F 03/04 20:20
推 : 如果全民都可檢舉 流程快速 就支持啦52F 03/04 20:21
→ : 紅燈還有拍貼機可以抓,開門要怎麼抓?53F 03/04 20:22
→ : 未禮讓但沒肇事該罰,但未禮讓有肇事也應加重罰責54F 03/04 20:22
推 : 學務長讚讚55F 03/04 20:22
推 : 推56F 03/04 20:24
推 : 推57F 03/04 20:25
推 : 支持58F 03/04 20:27
→ : [@﹏@] 跟斑馬線禮讓行人差不多 開單要看運氣59F 03/04 20:27
→ : 知道300元可以換來希望嗎?至少訴訟程序走完,可以拖60F 03/04 20:27
→ : 不看好+1,沒有碰撞到的話要怎麼舉證沒有【禮讓】?61F 03/04 20:27
→ : 很久...以小博大除了樂透就是交通訴訟62F 03/04 20:28
→ : 如果只有撞到人才罰那沒有嚇阻效力吧!63F 03/04 20:28
噓 : 連紅燈越線這東西都只剩固定照相機在開了,還開車門64F 03/04 20:32
→ : 這提案不錯,再加上轉彎不打方向燈65F 03/04 20:34
→ : 違規停車加重處罰比較有用拉 抓這很容易陷入模糊兩可間66F 03/04 20:36
推 : 罰太輕不好舉證都好過無法可管67F 03/04 20:37
推 : 立意良好給推68F 03/04 20:38
噓 : 才3000應該要危險駕駛公共危險加吊銷駕照69F 03/04 20:39
推 : 這是要怎麼抓?70F 03/04 20:39
推 : 支持開罰71F 03/04 20:39
噓 : 這才是提小事吧72F 03/04 20:41
推 :73F 03/04 20:42
噓 : 蘇花公路雙黃線超車 唯一死刑 拜託74F 03/04 20:43
→ : 原來現在開車門傷人,過失類的罪無法罰啊75F 03/04 20:44
推 : 3600076F 03/04 20:45
推 : 推 比民進黨立委一堆鳥提案好多了 國民黨真的有在進步77F 03/04 20:46
推 : 這條真的不錯78F 03/04 20:57
推 : 推一個,好提案79F 03/04 20:58
推 : 3600換一條人命 便宜80F 03/04 20:59
推 : 用人命換3600的意思嗎= =81F 03/04 21:02
噓 : 一條命只值360082F 03/04 21:02
推 : 被開車門的撞過2次83F 03/04 21:05
噓 : 智障提案,舉發的判定標準是什麼?可接受證據類型?車距84F 03/04 21:08
→ : 限制多遠?可行駛道路寬度多寬?後車車速限制多快?真的
→ : 造成人員受傷也是告刑法過失傷害受害者才能拿到賠償,多
→ : 罰3600給國庫對受害人有什麼幫助或嚇止效果?搞這個跟立
→ : 法讓酒駕可以用罰錢換拒測一樣,還不如把過失傷害的罰則
→ : 刑期訂高一點。
→ : 限制多遠?可行駛道路寬度多寬?後車車速限制多快?真的
→ : 造成人員受傷也是告刑法過失傷害受害者才能拿到賠償,多
→ : 罰3600給國庫對受害人有什麼幫助或嚇止效果?搞這個跟立
→ : 法讓酒駕可以用罰錢換拒測一樣,還不如把過失傷害的罰則
→ : 刑期訂高一點。
噓 : 才3600 至少要36000吧 開車的都很有錢90F 03/04 21:09
推 : 好提案91F 03/04 21:11
推 : 法條寫好看的 缺乏實務 先放寬進口驗車規定再說92F 03/04 21:11
推 : 支持93F 03/04 21:12
推 : 舉證很難,但真的要解決這問題,亂開門的垃圾太多94F 03/04 21:12
推 : 支持 畢竟有些人真的欠罰 停機車道開門還不會看的95F 03/04 21:13
推 : 如果沒肇事可能比較難認定,但有肇事者還是可以重罰96F 03/04 21:16
推 : 不如宣導用對向手去開車門 右門左手開 左門右手開97F 03/04 21:19
推 : 很好 但罰太輕了98F 03/04 21:20
推 : 這個好99F 03/04 21:21
推 : 總算有個正常的100F 03/04 21:21
推 : 先過再說 罰則重一點 達到嚇阻作用最棒!101F 03/04 21:26
→ : 還以為是騎車的不禮讓開車門的要罰 差點噓102F 03/04 21:35
推 : 罰重一點103F 03/04 21:36
推 : 三寶GG104F 03/04 21:43
推 : 至少也要罰三萬以上才有嚇阻的效果105F 03/04 21:45
噓 : 才3600?106F 03/04 21:48
推 : 還不錯 給推107F 03/04 21:53
推 : 防三寶條款 隨意開車門都是車禍等級 只罰3600?108F 03/04 21:55
推 : 3600太少 至少後面加個零 拜託109F 03/04 21:55
→ : 受傷就算了,前面的沒禮讓是要怎麼指證啦?110F 03/04 21:56
推 : 才3600,起碼要1萬以上111F 03/04 22:16
→ : 我妹懷孕的時候被一個突然開門的工地小包商開車門打到機
→ : 車,摔得手腳瘀青,幸好沒流產 凸= =
→ : 我妹懷孕的時候被一個突然開門的工地小包商開車門打到機
→ : 車,摔得手腳瘀青,幸好沒流產 凸= =
噓 : 才3600114F 03/04 22:20
推 : 至少,先有個開始115F 03/04 22:38
推 : 不過3600有點少………116F 03/04 22:54
推 : 方向難得正確... .117F 03/04 22:55
→ : 不要臨停會更好118F 03/04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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