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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4-14 18:09:5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標題 [新聞] 將赴立法院報告 羅瑩雪:我們應該保護罪犯嗎
時間 Thu Apr 14 05:20:04 2016


http://www.storm.mg/article/102875
肯亞抓人爭議》將赴立法院報告 羅瑩雪:我們應該保護罪犯嗎?-羅瑩雪|肯亞|電信詐騙案-風傳媒-林彥呈
[圖]
中國在肯亞強擄台人爭議持續延燒,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原定14日邀請法務部長羅瑩雪就「... ...

 
將赴立法院報告 羅瑩雪:我們應該保護罪犯嗎

中國在肯亞強擄台人爭議持續延燒,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原定14日邀請法務部長羅瑩
雪就「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要求將肯亞案人員移交我國及司法處理情
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羅以「行政院會」為由請假,但已遭司委會輪值召委林為洲
拒絕。


林為洲表示,下午接到羅瑩雪口頭請假時曾予以准假,但他後來想一想,還是認為羅瑩雪
應該要來報告因而回絕,並奉勸「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要求她出席明天的委員會


羅瑩雪下午出席記者會時曾表示,法務部已經準備派檢察官前往了解,針對外界質疑羅瑩
雪不久前才赴中國交流,如今中國在肯亞強擄台人無異是「打臉」,她則反駁,「我去大
陸前,海巡署也查扣大陸越界漁船,對方也沒說我們打臉他。」


她質疑,以人權觀念和民主意識來模糊焦點非常不妥,「我們應該保護犯罪嗎?人權不包
括犯罪及傷害別人的權利,冷靜下來就能論事。」她說,目前看不出有台灣被害人,若由
台灣偵辦是有困難的,法務部已經準備派檢察官前往了解。



--
堂堂法務部長居然說出這種言論,實在令人駭異震驚。他們還不是罪犯,至少肯亞法律
判決他們不是罪犯,最多也只是嫌犯。羅瑩雪的法律學位哪裡拿到的?無罪推定原則呢?

罪犯不需要保護?那請現在把鄭捷和王景玉釋放,由我們國民拖到凱道上私刑處置當場
亂刀砍死如何?

法務部長,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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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36.201
※ 文章代碼(AID): #1N3hW8L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582408.A.57C.html
oaoa0123: 幹你娘 智障!!!!1F 04/14 05:20
doctor2tw: 那黃安呢?2F 04/14 05:21
edwardcheng: 天哪  這是我們的法務部長  真是國恥3F 04/14 05:22
wsx26997785: 等著被戰神用法律電4F 04/14 05:23
clasp: 說誰是罪犯?5F 04/14 05:23
plusonezero: 法務部長居然能說出這麼沒水準的話6F 04/14 05:23
kevin751231: 這招是在ptt抄的嗎?!7F 04/14 05:24
deepdish: 比黃國昌還弱8F 04/14 05:24
Drunken5566: 先在媒體放話帶風向 shame on you9F 04/14 05:24
wsx26997785: 還拿海巡找理由 漁船都侵入我國家跟非法綁架是兩回事10F 04/14 05:25
alvinpon: 中國人跟羅瑩雪,我操你嘛!11F 04/14 05:27
jiunliege: 以為眼花了我 這種話也敢說12F 04/14 05:27
feliz5566: 低能 幹 難怪整天只會槍斃死刑犯轉移焦點13F 04/14 05:27
ching620: ………………14F 04/14 05:28
lenti: 幹0娘咧,那妳死刑定讞的死囚不簽執行令? 超營養雞排15F 04/14 05:28
violin3316: 傻眼16F 04/14 05:30
Jeby171: 數年來 臺灣194名要犯外逃 94人藏匿於大陸 這些人是打死17F 04/14 05:31
Jeby171: 都要逃去最保護罪犯的國家 那個國家就叫做中國
dostey: ==希望520後能好好辦這個人 瀆職   太扯蛋了====19F 04/14 05:33
forRITZ: 哇靠  法務部長欸  講這什麼鬼話20F 04/14 05:33
motor2291: 等著看她被電爆21F 04/14 05:33
badkidXD: 這是腦殘嗎?那妳死刑犯怎不全部執行22F 04/14 05:34
basketkdash: 那我們貪汙犯都送去中國判刑好啦 你說好不好啊?23F 04/14 05:34
shintz: 死刑犯:超爽的24F 04/14 05:35
horngx: 跟你講東,你在扯西。 淦25F 04/14 05:35
chicham: 身為法務部長有責任表明打擊犯罪立場,不能只重視罪犯人權26F 04/14 05:35
bill6613: 她真的爛的可以27F 04/14 05:36
UniversalGod: 幹28F 04/14 05:37
motor2291: 沒有人權那全送到北韓就好啦29F 04/14 05:38
clasp: 2law in shit 完全正名30F 04/14 05:40
stkissstone: Law in shit31F 04/14 05:40
clasp: 乾 沒噓到32F 04/14 05:41
miseru: 幹!你不會接回臺灣,再叫中國申請引渡?33F 04/14 05:41
nk: 難怪馬英九這麼信任羅.....34F 04/14 05:41
sado0079: 難怪他可以做余文的辯護律師35F 04/14 05:42
miseru: 處處替支那著想,根本已叛國36F 04/14 05:43
Mellrince: (受害者是台灣人時) 羅:罪犯也是有人權的37F 04/14 05:44
dunhiller: XD38F 04/14 05:44
Mellrince: (受害者是426時) 羅:難道我們要保護犯罪嗎?(激動貌)39F 04/14 05:45
acer758219: law in shit 果然不是蓋的40F 04/14 05:45
muscleless: 法務部長說這鬼話簡直嘆為觀止 看來之前放話的高層就41F 04/14 05:46
Mellrince: Hmm 前幾天在大陸時就已經被摸頭了吧...42F 04/14 05:46
muscleless: 是Law in shit43F 04/14 05:46
wasijohn: .....44F 04/14 05:47
m195566: Law in shit45F 04/14 05:47
twoway: 觀落陰大師千里遠目:目前地獄裡“看不出”有被害人46F 04/14 05:48
alex91713: 重點在於他們是在肯亞被抓,不是中國。海巡抓越界是因47F 04/14 05:50
alex91713: 為他們到台灣的海域捕魚被抓,兩個不同事也可以拿來比
alex91713: 較,我們法務部長邏輯?
satan04: 名符其實50F 04/14 05:51
mythLin: 這法務部長?51F 04/14 05:52
smdmaps: 下次只要是對台灣人犯罪的全給我送到台灣來52F 04/14 05:52
fransice7: Law in shit53F 04/14 05:52
vuvuvuyu: 真正law in shit,堂堂法律人講這種話,你敢講我不敢聽54F 04/14 05:53
paladada: 520快到了 ,大家再忍耐幾天55F 04/14 05:53
x0003: 不保護,那牢房拆一拆,所有犯大小罪的都槍斃如何56F 04/14 05:55
tzback: 太好惹 專門設局讓LawInShit當罪犯 幹麼幫他洗清罪嫌呢57F 04/14 05:55
gz: 豬腦…準備被電到翻掉吧58F 04/14 05:56
tzback: 最好被抓到黑暗處器官不見 我們幹麼保護罪犯呢 活該死好嘛59F 04/14 05:57
ghjkl5566: 這種程度可以當法務部長.........60F 04/14 06:00
ECZEMA: 不愧是 Law In Shit 好名 好名61F 04/14 06:01
dlevel: 老廢物要被電死了62F 04/14 06:02
bimmers0: 罪犯?!把她抓起來關,我認為她叛國罪~63F 04/14 06:03
ionchips: 我現在唯一希望520後先換掉這個爛部長   她事蹟真的夠多64F 04/14 06:03
ionchips: 夠扯
diskdie7045: 照羅的說法、請立刻執行全部死刑好嗎!66F 04/14 06:09
likeeveryday: 幹哩喜北七膩?不該保護犯罪 但好歹自己的犯罪自己關67F 04/14 06:10
shi0520: 等等看law in shit 被戰神電68F 04/14 06:11
jyekid: 哇 未審先判ㄟ 原來這就是我們的法務部長69F 04/14 06:11
atxp4869: 判無罪的說不需要保護,判有罪的拼命保護70F 04/14 06:12
rhythm1217: 法律在屎裡面,法律都不法律了71F 04/14 06:12
rilliezh: IDFO:誰讓我崩潰就告好告滿72F 04/14 06:12
likeeveryday: 不保護犯罪 那死刑還不趕快簽一簽?73F 04/14 06:12
jyekid: 來喔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要給這種人擁有判人死亡的權利嗎74F 04/14 06:13
TuDu: 馬九愛將 品質保證75F 04/14 06:14
TuDu: LIS
akay08: 沒錯,從國庫貪汙九千億到黨產的支那黨份子先抓來判死刑77F 04/14 06:15
delta0521: 但也只能在立法院形式上「羞辱」祂,她做得再糟一樣78F 04/14 06:15
delta0521: 可以穩穩的做到新政府上台,再去企業當門主牌顧問。
Waitaha: LIS說什麼先噓就對了80F 04/14 06:18
oqq4123: 國民黨的水準就這樣81F 04/14 06:21
TuDu: 來看國民黨團要不要跟 LIS 切割82F 04/14 06:21
Ruid: 幹你娘咧那些死刑犯咧,操83F 04/14 06:25
tony121010: 王八蛋官員84F 04/14 06:25
qozxcv: 影武者是?85F 04/14 06:32
klu001: 等著看你被黃國昌電86F 04/14 06:33
mko00kimo: 瀆職的法務部長87F 04/14 06:35
Doukyusei: 你是台灣的法務部長還是中國的法務部長??88F 04/14 06:35
madaniel: 沒有法律基本觀念的法務部長,law in shit 不是浪得虛名89F 04/14 06:39
ace000888: 一堆賣國賊90F 04/14 06:40
wei1988an: 戰神戰死他啦 幹91F 04/14 06:42
ts00690106: 幹92F 04/14 06:45
hahaccu: 唉,你自己也過去算了93F 04/14 06:47
waei: 應該把這種官送去監獄啦94F 04/14 06:48
holysea: 妳跟妳老闆很快就要被削進去蹲了到時就可以拿這句來屌打95F 04/14 06:48
holysea: 她的臉
srxteam0935: 先把別人抹成想保護罪犯就對了?二流話術97F 04/14 06:51
ev331: 抗壓很大哦98F 04/14 06:54
h73o1012: 是阿,你該抓去關嘍99F 04/14 06:55
brella: 罪犯沒有人權?你牠媽什麼東西100F 04/14 07:02
chu122408: WTF 有這種法務部長101F 04/14 07:05
hayabusa2004: 喪權辱國 罪犯要自己國家審 還是當中共是你家102F 04/14 07:06
liquidbox: 幹103F 04/14 07:07
zarono1: 妳死定了,這句話不讓戰神電到妳哭我輸妳!104F 04/14 07:08
taimu:105F 04/14 07:09
keny: 先審再判 無罪推定 這種水準竟然還是法務部長106F 04/14 07:11
et134226: 無限支持KMTer 一律死刑107F 04/14 07:13
JeanSijhih: 是經過三審定讞了?108F 04/14 07:13
Whitening: law in shit才是真正的大魔王109F 04/14 07:14
winterjoker: law in shit名符其實110F 04/14 07:15
AkumaII: 這種咖也能當法務部長?111F 04/14 07:17
Quickspace: 她真的是唸法律的嗎?112F 04/14 07:17
kosuke: 原來那些人都罪證確鑿了呢 這種人竟然是法務部長113F 04/14 07:18
downyjack: 幹她懂法律?智障嗎114F 04/14 07:18
oldjohn0727: 不愧是考察過祖國監獄的高官啊115F 04/14 07:18
jerry0701: 我們不應該保護國民嗎116F 04/14 07:20
jolin91577: 咬我啊笨蛋 有這種感覺117F 04/14 07:21
yeh0416: 所以我說那個一中各婊呢118F 04/14 07:22
crossmyheart: 垃圾官員不是說不談個案嗎119F 04/14 07:29
Noel7788: 法務部長Law in shit,專長:未審先判120F 04/14 07:29
ToTaiwan: 你怎麼能確定那些人是罪犯??121F 04/14 07:30
noah7011: 用一堆似是而非的觀念來挑起對立 真垃圾部長 幹你娘122F 04/14 07:32
NAKOplau: 法務部長親自認定不應該廢死123F 04/14 07:33
yyc210: 法務部長此等思考模式...124F 04/14 07:33
daryl051892: ......?125F 04/14 07:33
cunel: 這是我們法務部長??馬政府都是這種貨色難怪會倒126F 04/14 07:34
firose: law in shit127F 04/14 07:36
Hybridchaos: 廢到笑128F 04/14 07:37
daryl051892: 所以丟給外國處理恰當嗎?law in shit129F 04/14 07:37
flybirdy: 我也認為羅是罪犯啊,不用保護是吧130F 04/14 07:38
xavier1394: law in shit131F 04/14 07:38
Daz2005i: 智障132F 04/14 07:38
demonhom: 肏133F 04/14 07:39
srxteam0935: 就算真的是罪犯 運回台灣就是保護罪犯 這邏輯…134F 04/14 07:44
Dovahkiin: 真的是Law in Shit135F 04/14 07:44
rul543: 北七,跟罪犯沒啥關聯,這有關國格136F 04/14 07:45
happy27727: Law in SHIT137F 04/14 07:45
whatyousay: Law in shit138F 04/14 07:48
dearjohn: www139F 04/14 07:48
cul287: 中國法務部長?140F 04/14 07:51
ayl28: law in shit 去吃屎吧 馬狗的舔共奴才141F 04/14 07:52
asstitle: Law in SHIT 認証 台灣法律是有罪推定論142F 04/14 07:52
asstitle: 520前都可以跟阿扁一樣 有嫌疑先羈押再來找證據
a31670323: 幹是隻支那走狗144F 04/14 07:54
KINGTIGERX: 死刑犯不就保護得很好145F 04/14 07:54
Hirano: 法務部長連無罪推定都不知道 可悲146F 04/14 07:55
polyasia: 這是法務部長?我看是廢物部長 還是中國籍的廢物147F 04/14 07:57
aqme123: 520後除了馬之外~~就這隻最應該扣起來...到底真實身分是.148F 04/14 07:57
deii: 黨之將亡屄有妖孽149F 04/14 07:57
jsbptt: 那掏空千百億的經濟犯躲在中國好多年  怎不押回台灣治罪?150F 04/14 07:58
jsbptt: 若行得正  怎不敢去立院接受質詢?
hogu134: 一下說要保護死刑犯 一下又說不用保護罪犯 這是雙重人格152F 04/14 08:00
gohp: 哇!!法務部長耶!!153F 04/14 08:00
k8123kevin: LIS154F 04/14 08:01
alan0412: 國恥155F 04/14 08:02
caesar95:  law in shit 變中國der官惹~156F 04/14 08:03
scratch01: 科科157F 04/14 08:04
jimihsu: 法務部長居然沒有無罪推定的觀念,去你馬的158F 04/14 08:04
susanna026: 台灣的司法 是直接讓渡給26嗎?向這種垃圾 還當什麼官159F 04/14 08:04
susanna026: ?
lovefall0707: 這種人都可以當法務部長 鬼島的悲哀161F 04/14 08:05
yata4547: KMT DPP都不修法  難怪要把罪犯送中國162F 04/14 08:05
susanna026: 覺得 拿稅金去又舔又拜 直接讓渡國家的司法權 真是爛163F 04/14 08:07
susanna026: 透了
hihi29: 羅真屌 願意保護死刑犯的人權 但不願意保護詐欺犯人權165F 04/14 08:08
AGODC: 罪犯沒人權?那以後現行犯警察直接槍斃就好,是這樣嗎?166F 04/14 08:08
Pegasus170: 這傢伙乾脆去中國當官,不必賴在台灣不走!167F 04/14 08:09
peterluo: 這是部長該說的話嗎?廢物人渣168F 04/14 08:09
Pegasus170: 連無罪推定都不懂!169F 04/14 08:10
zeze: 連人都不配 井然還是部長 科科170F 04/14 08:10
Youmukon: 她父母真是先知  幫她取這麼搭的名字171F 04/14 08:12
kipi91718: 有這種法務部長是台灣的悲哀172F 04/14 08:13
etiennechiu: 這是國格問題,一一碼歸喔一碼173F 04/14 08:15
higameboy: 不愧是馬冏的專用律師174F 04/14 08:16
lianhua: 超強的 跟屎蛆一樣 說你有罪就有罪175F 04/14 08:16
tggbtggb: 真的鬼扯176F 04/14 08:17
burma: Law In Shit177F 04/14 08:17
Pegasus170: 這是在挑戰最速XX嗎?178F 04/14 08:17
sassuck: 幹你娘179F 04/14 08:20
deed0903: 低能兒部長180F 04/14 08:22
lemon7242: 幹 她念過書嗎181F 04/14 08:23
ericinttu:   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 LIS 跟 馬桶先被處理一下好嘛?182F 04/14 08:23
ericinttu:   這幾個人後世的名聲 堪比趙高還是什麼歷史名人呢?
skywithfish: law in shit 名字取得真好184F 04/14 08:25
BosRedsucks: 幹你娘185F 04/14 08:26
lookjason: 前陣子花公帑去支那吃屎嗎?Law in shit186F 04/14 08:26
TuDu: 這篇瞎到沒有黨工敢出來護航 呵呵187F 04/14 08:27
olddadwind:188F 04/14 08:27
killer398: Law in shit189F 04/14 08:27
ronshiju: 不完備法條,不抓自己的罪犯,只放手上貢交中宰制,太奴了190F 04/14 08:28
qppqqp: 那台灣那些死刑犯你怎麼不簽結肏191F 04/14 08:29
narutodante: 真的是shit192F 04/14 08:30
ccucwc: 幹193F 04/14 08:32
aq1: 這傢伙有腦袋嗎?有羞辱心嗎?我們該讓低能兒當部長嗎?等着看194F 04/14 08:33
aq1: 他被電炸
Gamelop: 確定無爭議的快槍決 我就信你196F 04/14 08:36
hsinyuet: 說的好啊,所以執行令要不要馬上簽?殺童的要不要判死?197F 04/14 08:38
wwvvkai: 名符其實law in shit198F 04/14 08:42
icexfox: 淦,到底怎樣才是犯罪=.=?199F 04/14 08:43
Zeroyeu: 靠拍馬屁上的官員  低級如是200F 04/14 08:43
singlecell86: 妳他媽的智障啊?!201F 04/14 08:43
gwenwoo:  * 支那沒把人權當作普世價值 * 中共對台飛彈有增無減 *202F 04/14 08:46
ericinttu:  為什麼台灣要有這種官員啊 可悲到無語了203F 04/14 08:47
smart1989: 有夠爛 馬狗水準204F 04/14 08:48
otld: 你娘哩 現在他馬的是在說中國亂搶人205F 04/14 08:48
hsiyafel: 這些犯罪的被害人,資金流向,時間,有那一項確定的?206F 04/14 08:48
hsiyafel: 有收到公文資料拿出來呀,沒有的話你說犯罪就犯罪呀?
dwk: 肯亞判無罪,是不是罪犯不是你說了算,是罪犯也要程序正義208F 04/14 08:52
tn00710191: 垃圾   出身那樣 完全不意外啦209F 04/14 08:54
tn00710191: 這種程度也能當上法務部長  真不知道是靠什麼能力上
zaknafein: 邏輯超差...211F 04/14 08:55
qaz223gy: 在那邊都判無罪了  又不是泰國那兩個  還在那邊話虎爛212F 04/14 08:55
gred121: 這種發言根本神助攻啊=__= 馬政府已經很慘了 節制一下213F 04/14 08:59
gred121: 為什麼KMT的官員永遠站在民意的對立面 是被下蠱嗎?
kenbo: 爛215F 04/14 09:00
yjchiou: 呵呵 菜市場歐巴桑的等級也可以當法務部長耶216F 04/14 09:04
yjchiou: 嫌犯罪犯搞不清楚 那麼嫉惡如仇 定讞的死刑犯就快處理
deenband: 不愧是馬英久愛將218F 04/14 09:08
Ipadhotwater: 可悲的女人219F 04/14 09:08
blakedawes12: 國恥220F 04/14 09:11
BingLing: 越無能的人 在馬政府越能當高官 LIS就是實例221F 04/14 09:13
leo32145: 幹Law in shit222F 04/14 09:15
gred121: 這一個在520後應該是第一批被清算的223F 04/14 09:17
susanna026: 在人治國家學司法的那個嗎?224F 04/14 09:17
andrew27: law in shit225F 04/14 09:18
sulaman: 那怎麼不凌遲死刑犯?226F 04/14 09:18
tokyo730714: 我的老天 這根本不是犯罪的問題 是程序的問題啊!!227F 04/14 09:20
tokyo730714: 即便是犯罪也要經過程序的 他媽現行犯就不用受審判嗎
tokyo730714: 所以SHIT的意思是說以後抓到犯人 不用審判直接槍斃?
BaGaJohn5566: 你有搞清楚先決條件嗎230F 04/14 09:21
tokyo730714: 遵守法律程序就是保護罪犯? 這種觀念竟然可以當上法231F 04/14 09:21
tokyo730714: 律部長? 我的天哪............
tokyo730714: 打錯 是法務部長 媽的 氣到錯字
flamerlin: 法務部長想的不是怎麼改善不合理而是擺爛 可悲的政府234F 04/14 09:24
alan5: 好 我坐等馬英九被關 你再來談保護他235F 04/14 09:24
tokyo730714: 另外我理解政府處理這件事情有難處 強國力量大台灣236F 04/14 09:24
tokyo730714: 的影響力很難去要到人 但是這不代表他媽可以扭轉是非
tokyo730714: 去護航對岸的行為欸 9.2法務部長連這種話都說得出來
pida5566: law in shit239F 04/14 09:25
gwjhs112: 講這種屁話,法務部長的水準?240F 04/14 09:26
colenken: 身為法務部長和馬9律師,他好像沒資格講這話241F 04/14 09:28
GiBai5566: 白痴242F 04/14 09:29
dafo: 你該保護國民 就算他是罪犯 今天是外交不是內政 幹243F 04/14 09:30
rayxg: 幹你娘咧,阿死刑的可以斃一斃了244F 04/14 09:33
Anelasticity: …………245F 04/14 09:34
zeanmar: 幹你娘咧那那些死刑定讞的你她媽幹麻這麼矯情不簽一簽246F 04/14 09:35
Hsan: 肯亞法院判無罪 部長你到底是不是法律人啊247F 04/14 09:36
crazydai: 我們都讓垃圾當法務部長了,你說呢?248F 04/14 09:44
ash9911911: 有這種政府跟法務部長 台灣會爛真的不意外249F 04/14 09:45
awenracious: 保護罪犯不是貴黨一直再做的事情嗎?250F 04/14 09:56
yeanx: Law in shit,fuck251F 04/14 09:56
super223351: 天啊252F 04/14 10:00
windangellin: 呵呵253F 04/14 10:00
bun1r:254F 04/14 10:06
pekikiki: 爛到笑255F 04/14 10:18
oxiz: 台灣怎麼都這種沒擔當只會跪的官員256F 04/14 10:26
jawayhome: 這種人渣當法務部長,幹,懷疑她去對岸叛國257F 04/14 10:26
bird0603136: shit258F 04/14 10:29
yankee50103: 吱黨工強一點好嘛  少用這事掩蓋兩岸監督條例啦259F 04/14 10:30
yankee50103: 無罪只是電信罪的部分  詐欺又沒無罪
Innnn: .................261F 04/14 10:31
iliyu: 國恥啊!262F 04/14 10:35
Khadgar: 有一隻白色的垃圾跑出來了263F 04/14 10:44
schumi7401: 那監獄在關幾點的 放出來私法正義阿264F 04/14 10:44
mit22: 把頂新魏家通通送過去中國槍斃我就認同你說的265F 04/14 10:45
andy0624: 幹 你就是最大的共匪266F 04/14 10:47
andy0624: 老蔣時期你就被拖出去槍斃了
triplee: 不是詐欺無罪 是沒對詐欺判任何的罪268F 04/14 10:49
triplee: 不要帶風向成已經是被判刑的
powerkshs: 保你老木270F 04/14 10:58
delmardidi: 大家繳了八年的稅給這些垃圾官員爽用,五月又要到了271F 04/14 11:15
koyuri: 那妳什麼時候才肯簽死刑犯槍決書啊?272F 04/14 11:48
gaddafi: 滾回中華人民共和國啊 妳羅瑩雪憑什麼領臺灣納稅人的薪水273F 04/14 11:50
zxcvb70017: 法務部長說出這種屁話274F 04/14 11:53
A320: 真的扯翻了 到底是誰教出來的法律系學生275F 04/14 12:08
Nadialove: 講什麼話276F 04/14 12:25
mow1982: 貪汙A扁都可以裝病 放出來了277F 04/14 12:59
bgt25789: 人權定義要不要再瞭解一下,這發言太扯278F 04/14 13:58
temujin: 她是法務部長? 講這種話跟沒念法律的一樣 馬友友露下限279F 04/14 14:14
senior: 史上最惡質法務部長沒有之一280F 04/1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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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gcfans, gn099 說瞎!
04-14 20:23 TW
pba:[自己刪除]
2樓 時間: 2016-04-14 20:24:25 (台灣)
  04-14 20:24 TW
真不知該怎樣說這官阿
3樓 時間: 2016-04-14 22:29:24 (台灣)
+1 04-14 22:29 TW
智障+1
4樓 時間: 2016-04-15 03:25:35 (台灣)
  04-15 03:25 TW
有夠噁,根本女版ptdcola
5樓 時間: 2016-04-15 14:06:03 (美國)
  04-15 14:06 US
我們應該保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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