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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5-14 09:08:0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ayao417 (mia)
標題 [爆卦] 八卦鄉民被群體妨礙名譽訴訟(2)-板聚
時間 Fri May 13 22:04:54 2016




     1. 此篇文章已經諮詢過律師,請有心人士勿對此文章加作解釋。

     2. 並且此篇文章並無影射或者指名特定人士。

     3. 本篇文章只單純敘述敝人這周所發生的事情,對文章內提及的所有事物並無

        任何特別的評價以及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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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大家好。又是我,在前幾天的文章裡面我有提到我被提起"妨礙名譽"的訴訟

起因是一篇 (AID): #1MYHJyVa (Gossiping) [ptt.cc] 急徵2015/10/16 台大兒童...

裡面的文章裡我在下面推文。

miayao417: 台灣賺錢,第一賣冰,第二告醫生01/04 10:31


    上周接獲桃園市警局偵查隊的信件送達通知書,趁著放假去台北玩的時候已經順道去

說明案情了。這邊我就不對我自己的案情內容跟情節輕重做評論。只單純的描述事情的經

過。



      1.  八卦板聚應該是辦不成了,因為我的案件會單獨的先送。

          而不管送的是桃園地檢署還是我所在地的地檢署,我都會申請轉移轄區

          到我所在地的地檢署。所以如果要開偵查庭的話也會在我所在地開的。


      2.  承1,為什麼會辦不成呢?我只說我自己的狀況。鄉民很多鍵盤柯南應該會解答

          i) 聽說PTT站方拒絕提供帳號資料 : 聽到時候都快跪下來哭泣了。


         ii) 但是中華電信半秒鐘就把我賣掉了...囧rz

        iii) 因為我是在自己住家自己所申請的固定IP...所以...

             萬一是區網、免費wifi、浮動ip、住在外面宿舍固網用房東的呢?


      3.  筆錄非常快,5分鐘就搞定了。中間還有1分多鐘我在翻律師的筆記所以空閒的


          時間。

      4.  卷宗我個人是只有看到我自己的部分,不過整本很厚。我的部分才1張A4...




接下來的部分是訴訟流程相關。


   首先,請有疑問的鄉民先拜讀"防礙名譽"訴訟三寶。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392658335.A.DE1.html
Re: [討論] PTT被告妨礙名譽 - 看板 WomenTalk - 批踢踢實業坊
 ※ 引述《knnioio (梅迪恩王子)》之銘言: : 剛收到傳票 我還以為是這幾天在洽特版推文被告 : 仔細一看才發現是101年9月在台灣大學批踢踢BBS PO文涉嫌妨礙名譽 : 但是我完全沒印象有跟人在推文或是站內信吵架 有也早該告了啊 冏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392731747.A.49C.html
Re: [討論] PTT被告妨礙名譽 - 看板 WomenTalk - 批踢踢實業坊
 ※ 引述《knnioio (梅迪恩王子)》之銘言: : 剛收到傳票 我還以為是這幾天在洽特版推文被告 : 仔細一看才發現是101年9月在台灣大學批踢踢BBS PO文涉嫌妨礙名譽 : 但是我完全沒印象有跟人在推文或是站內信吵架 有也早該告了啊 冏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392810913.A.84F.html
Re: [討論] PTT被告妨礙名譽 - 看板 WomenTalk - 批踢踢實業坊
 前文恕刪 其實網路相關訴訟範圍很廣,每個人都有機會碰上(當然不碰上是最好)
 


以及刑法 309~311 條文

   http://tinyurl.com/zvy277y

   邊就不做解釋了...因為我又不是律師。總之請大家注意 310 跟 311。


   我本來收到通知單打完電話詢問過後,一度想請警局直接幫我送就好...

因為我不太想去桃園一趟,但是剛好有時間要去台北一趟所以順便去一下。


  收到通知單有去警局的話


      收通知單 -> 去警局 -> 警局會幫送所在地的地檢署 -> 可能直接不起訴。

      或者開一次偵查庭 -> 送答辯狀 -> 回家等

  收到通知單然後實在是沒有時間去警局,或者跟律師討論完覺得不必要。

      收通知單 -> 打電話給警局說直接送 -> 警局會送給所在轄區的地檢署

      -> 地檢署會發傳票給你叫你過去說明案情 -> 寫信給地檢署說要"轉移轄區"

      -> 轉到你所在地的地檢署 -> 再去地檢署開偵查庭。



   有去一趟警局的算是流程比較快,而且大哥人很好又帥。不會害你的

   沒有去的反正最後流程還是一樣。只是多點流程而已。





                                              最後獻給天國彼端之人。 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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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01.70
※ 文章代碼(AID): #1NDTyA5L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3148298.A.155.html
tjtjtj: 致敬1F 05/13 22:05
kevin4201153: 推2F 05/13 22:05
taiwan81903: 幫推3F 05/13 22:05
sysop5566: 有開獎名單嗎?4F 05/13 22:05
wendy9527: QQ5F 05/13 22:06
freddy60907: 推6F 05/13 22:07
lovesooman: QQ7F 05/13 22:07
s81048112: 幫QQ 這樣告的成?8F 05/13 22:08
本人不多對於自己案情多做討論,但是看我表情。 ^.<
s81048112: 口亨9F 05/13 22:11
icewindwu: QQ10F 05/13 22:12
jonestem: 啊…11F 05/13 22:13
thundelet: 在這篇推文會被+名單嗎12F 05/13 22:15
assassinzero: 以後連推文都要注意了...13F 05/13 22:17
oidkk: 推一個14F 05/13 22:18
attis: 我先 幫QQ 科科15F 05/13 22:18
st305018: 真的很玻璃心16F 05/13 22:18
elle: 到底是誰抹黑PTT是匿名來著17F 05/13 22:18
對於註冊資料錯誤然後ip跳板來說是匿名沒有錯耶
spec55959: 幫QQ18F 05/13 22:18
spec55959: 臺灣最美的風景 詐騙 現在又多了__ 超棒
totqoq: 玻璃心碎了一地20F 05/13 22:21
akuser: 以上全部加一 一定吉21F 05/13 22:23
f17690815: 這我一定22F 05/13 22:23
RICKY12035: QQ23F 05/13 22:25
outsmart33: 幫QQ24F 05/13 22:25
KYOROD: 這是要告什麼 俗語會話課嗎25F 05/13 22:26
台灣通俗~
angell543: 這也能告!?26F 05/13 22:30
※ 編輯: miayao417 (220.132.201.70), 05/13/2016 22:33:54
sleepyuan: 推一下27F 05/13 22:33
ohyakmu: 這句也能告???醫療人員常常在講啊~~~28F 05/13 22:38
SuperUp: 這怎麼可能吉的贏29F 05/13 22:38
EFPTT: 現在吉都不吉惹XD30F 05/13 22:44
eric820813: 看我的表情很煩XDDDDD31F 05/13 22:51
david7112123: 幫QQ加油~32F 05/13 22:51
kylelin55: 有沒有炒米粉33F 05/13 22:55
BrunoBao: 這我一定吉34F 05/13 23:02
msj2287: 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告35F 05/13 23:03
lyc456: 那推文有印象XDDD 之後結束會po感想嗎?36F 05/13 23:06
mvpdirk712: 這句話一堆人都有講啊37F 05/13 23:06
b03012002: 增加一點法律知識也不錯啊^.<38F 05/13 23:07
andy5656: 推39F 05/13 23:18
killer5566: 加油40F 05/13 23:22
faxy: !?41F 05/13 23:23
ce270651: 這我一定吉42F 05/13 23:32
ysanderl: 這句是能告啥啊...43F 05/13 23:33
rokuchan17: 哭哭 我辦帳號的時候超誠實 不過既然站方不提供 只要44F 05/13 23:40
rokuchan17: 用跳板就等於匿名了吧?
deerdriver: 這個告不成啦 其他沒看到的就很難說了46F 05/14 00:36
zz45698: 反告他誣告啊 這種人就是____47F 05/14 01:39
seadf2003: 默哀48F 05/14 05:39
seadf2003: 我是覺得對方_______
lisunlo: 幫qq50F 05/14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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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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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5-15 03:34:49 (台灣)
  05-15 03:34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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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YABUSA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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