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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01 19:55: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標題 [問卦] 被影射的老師為什麼不提告而是拆招牌?
時間 Mon May  1 13:16:21 2017




其實被影射的老師也可以提告妨害名譽啊
為什麼不敢提?



因為提了
就要去查老師過去幾十年教書的紀錄
就要去查老師過去幾十年跟女學生的互動
就要去查老師過去幾十年有沒有管好GG


所以還是拆招牌出國進修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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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57.197
※ 文章代碼(AID): #1P1iIem1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615784.A.C01.html
kent: 要法院認證嗎1F 05/01 13:16
RevanKai: 補教業第一屆大亂鬥開始喇!!!2F 05/01 13:17
oliver81405: 有句諺語叫此地無銀三百兩3F 05/01 13:17
yaya: 一提告就有一大串肉粽可以吃了4F 05/01 13:17
peterwww: 陳興 你去靈堂上香  過分嗎?5F 05/01 13:17
babyMclaren: 跟先拆坐墊一樣6F 05/01 13:17
serrier: 還結婚的老師呢~7F 05/01 13:17
duo0518: 要告誰?8F 05/01 13:17
OAO5566: 招牌有異音9F 05/01 13:17
thehobbit: 幹嘛給人家講出來,森氣! 但也只有PTT在熱鬧,沒新聞!10F 05/01 13:18
Atwo: 誰影射他 他要告誰?  告的對象只能為人喔  自然人或法人11F 05/01 13:18
LTfish: 告人超好賺,老師不告還中離背個莫名的睏哈星真蠢12F 05/01 13:18
BingBaKing: 心虛吧13F 05/01 13:18
chong17: 老師告了 等於自揭瘡疤14F 05/01 13:19
bonfferoni: 一對一映射15F 05/01 13:19
Laurara: 因為提告檢調就得調查 要是其他房思琪沒自殺 一證明他有16F 05/01 13:19
CS5566: 普利珠有異音17F 05/01 13:19
Laurara: 吃過女學生的事跡一樣GG18F 05/01 13:19
kiergh: 他現在出來公三小都只會更臭 脫離戰場降低討論度最止血19F 05/01 13:20
d90493: 就算他沒罪也有道德瑕疵,誰敢再將女兒送去補習班20F 05/01 13:20
WattPTT: 去上香過分嗎21F 05/01 13:20
MK250: 萬一有其他証人或受害者也跳出來怎麼辦??國華快告訴大家你22F 05/01 13:20
MK250: 是無辜的
rosemoli: 心虛的雜碎狗24F 05/01 13:21
yaya: 衛服部表示25F 05/01 13:22
makapaka: 躲起來就等於認罪了,出來講至少還會有智力不高的被唬26F 05/01 13:22
staypositive: 提告讓檢調查,還自己清白不是很好?27F 05/01 13:22
vanadiu: 陳腥 該不會在看小說人一邊打手槍吧 噁爆了28F 05/01 13:22
QQ112233: 鴕鳥心態29F 05/01 13:22
tokyo730714: 他要告誰....影射他的是鄉民阿XDDD告不完欸30F 05/01 13:22
makapaka: 弄過去。將來google這件事,兇手一直都是他,沒有為自己31F 05/01 13:23
ewjfd: 就跟國民黨立委選舉拿掉黨徽一樣 方便繼續騙啊32F 05/01 13:23
makapaka: 辯解就是這樣,網絡時代。33F 05/01 13:23
abelppa: 陳國星老師,你有資格為人師表嗎34F 05/01 13:23
leamaSTC: 法院認證的妨礙家庭www35F 05/01 13:23
yaya: 睏哈星36F 05/01 13:23
Wilkie: 宅宅覺得名師算帥嗎37F 05/01 13:23
willy61615: 說不定正在蒐集ID 養肥一次吉 怕.jpg38F 05/01 13:23
mbttar25: 賺飽了啊 罵再多他當狗吠有差?39F 05/01 13:24
leamaSTC: 鄉民鬧這麼多次哪一次有全部被告到?  拿這來說嘴40F 05/01 13:24
yugo740416: 陳腥國文教你右肩運動41F 05/01 13:24
staypositive: 告鄉民喔? 那鄉民就請檢調查老師過去的紀錄,很好啊42F 05/01 13:24
zebra7: 沒老二還能幹人家女兒 真厲害43F 05/01 13:25
staypositive: 查查看有幾個房思琪,大家一定都很想知道44F 05/01 13:25
g581637: 怕.jpg45F 05/01 13:25
leamaSTC: 過去記錄說真的 你覺得他笨到會留下證據 林家還會這麼痛46F 05/01 13:25
makapaka: 有鄉民說不敢出來是因為怕搞過更多更小的被爆出來47F 05/01 13:25
scott01: 他若有種的話 就不會欺負懵懂無知的學生 也不會利用被害48F 05/01 13:25
leamaSTC: 苦嗎www49F 05/01 13:25
scott01: 人對法律的害怕威脅對方了 人渣ㄧ個50F 05/01 13:26
fifi0828: 補習班好沒義氣唷 竟然不挺51F 05/01 13:26
Szss: XDDD 被認證 可受公評 XDDDD52F 05/01 13:26
sayhiorhello: 怕有其他受害者甚至是現在進行式的跑出來53F 05/01 13:26
WattPTT: 網路真的好可怕54F 05/01 13:26
leamaSTC: 認真說 今天就是這法律有問題啊 什麼妨礙婚姻超智障55F 05/01 13:26
IHD: 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啊56F 05/01 13:26
Szss: 一旦提了 檢察官就去看死者病歷57F 05/01 13:26
snio2427: 你正確58F 05/01 13:26
leamaSTC: 真的應該把標準訂成只要女方不願意就是強姦 不管物證59F 05/01 13:27
leamaSTC: 哇這不是超天才的Szss嗎  繼續玩囉
sid300: 現在是政府媒體全部串聯起來掩蓋真相  檢警也打點好了61F 05/01 13:27
jk0204: 有沒有他的照片,到現在還不知道他長怎樣62F 05/01 13:27
Szss: 樓上還沒崩潰完啊63F 05/01 13:27
Szss: leamaSTC還沒崩潰完啊
leamaSTC: 噗噗  你終於睡醒啦65F 05/01 13:28
Szss: leamaSTC很喜歡李國華嗎?66F 05/01 13:28
linqqq007: 假如有其他爆出來就GG了 避風頭為上策 反正錢也賺夠了67F 05/01 13:28
leamaSTC: 他誰啊我不認識 這輩子沒補過習68F 05/01 13:29
violadepp: 要支持老師清白好嗎?怎麼可以沒證據就這樣講呢,老師69F 05/01 13:29
leamaSTC: 什麼補教界都跟我沒關係我就上112了就這樣70F 05/01 13:29
violadepp: 怎麼可以讓清白這樣給人家講呢71F 05/01 13:29
Szss: leamaSTC很喜歡幫李國華無罪推定喔72F 05/01 13:29
leamaSTC: 我是不知道到底是哪個老師啦 但補教名師肯定有督73F 05/01 13:30
leamaSTC: 但督下去是不是罪就另當別論了www
makapaka: 網路很可怕,所以從以前到現在,被冤枉的人都會拼命自清75F 05/01 13:30
yayaputin: 新聞都不敢報不敢挖 真是好笑76F 05/01 13:31
makapaka: ,有自清就會留下紀錄,從來沒有人是躲起來避而不見的。77F 05/01 13:31
tokeep: 都說是研究去了拆個字臭了嗎78F 05/01 13:31
ainor: 當然沒罪啊,要等我督完才能修法18以上79F 05/01 13:31
Szss: 所以leamaSTC喜歡幫李國華無罪推定沒錯吧? 我有誤解嗎?80F 05/01 13:31
corhe: 先逃吧  不然被害者們跳出來就gg了81F 05/01 13:31
leamaSTC: 有誤解喔 不是幫李國華 而是沒證據我不敢說他有罪82F 05/01 13:31
whitehumor: 老實說以他的手法一定有其他受害者啦 現在就看誰出來~83F 05/01 13:31
leamaSTC: 就算我也真的覺得補教名師是無恥小人 但也沒辦法84F 05/01 13:31
Szss: 那麼leamaSTC就是相信李國華無罪 沒錯吧?85F 05/01 13:32
leamaSTC: 說難聽點我跟你立場是一樣的 差在你是腦補 我不敢亂說86F 05/01 13:32
johnny3: 有罪是有哪條罪87F 05/01 13:32
leamaSTC: 如果是"李國華"的話當然有罪啦  用腦  好嗎88F 05/01 13:32
ainor: 怎麼會有罪呢,快吉89F 05/01 13:33
leamaSTC: 但現實中是誰  有沒有罪  你可以講清楚嗎?90F 05/01 13:33
Szss: 建議leamaSTC去看林奕含的偶像基諾李維演的魔鬼代言人91F 05/01 13:33
awesomeSS66: 網路其實也沒那麼可怕 像馬幼興這樣還是能還清白92F 05/01 13:33
makapaka: 他有權有勢,有背景有靠山,媒體也不敢亂報導他,出來否93F 05/01 13:33
vanadiu: 見好就收 爽過就好 幹嘛要跟鄉民分享94F 05/01 13:33
makapaka: 認這麼簡單的事情,怎麼躲起來了?放任網路爆炸是最可95F 05/01 13:33
makapaka: 怕的。
guogu: 因為躲風頭等過去更賺啊97F 05/01 13:33
leamaSTC: 說真的啊 Szss  整篇看下來 你至少演一下不要這麼崩潰啦98F 05/01 13:33
love0: 事實真相快出來99F 05/01 13:34
Szss: 又說我崩潰啦 可是你本來就幫李國華無罪推定啦100F 05/01 13:34
lastphil: 結果還是沒人去吉101F 05/01 13:34
feelsnow: 把事情鬧到家長知道保護不讓8+7幹的女兒會被已婚老頭幹102F 05/01 13:34
ainor: 有沒有罪是看證據的,就算殺人全家,但有本事都查不到,就無罪103F 05/01 13:34
leamaSTC: 講好幾次了 李國華有罪 但現實中 誰有罪 什麼罪 請你講104F 05/01 13:34
ice0101001: 陳興國文(陳興、李奐、潘華...)105F 05/01 13:35
feelsnow: 這樣就夠了,人都死了,正義對他來說已經不重要了106F 05/01 13:35
leamaSTC: 唉 連別人都看出來你的問題了  不要從半夜丟臉到下午OK?107F 05/01 13:35
Szss: 基於目前證據 我不會幫李國華說話耶108F 05/01 13:35
Weezer: 能幫狼師護航的真不知道良心在哪…109F 05/01 13:35
feelsnow: 法律是最低底限,你把法律當成道德制高點好像哪裡錯了110F 05/01 13:35
leamaSTC: 我也不會幫李國華講話啊  小說講得很清楚111F 05/01 13:35
Szss: 我就說leamaSTC要去看魔鬼代言人了112F 05/01 13:36
DREE: 撐過一個禮拜就沒事了~~113F 05/01 13:36
leamaSTC: 講好幾次了 李國華有罪 但現實中 誰有罪 什麼罪 請講114F 05/01 13:36
leamaSTC: 跳跳跳跳挑
feelsnow: 法律是最低底限,你把法律當成道德制高點是笑話嗎=_=116F 05/01 13:36
awesomeSS66: 死者要不要討正義不知道 但死者有表示不想再有受害者117F 05/01 13:36
Szss: leamaSTC就是喜歡玩無罪推定啊 你要這樣講也沒錯啦118F 05/01 13:37
Szss: 但我就跟你說 換成我 我不會幫李國華講話耶
leamaSTC: 説真的啦 你敢講出來我們就可以開始討論了120F 05/01 13:37
leamaSTC: 同一套台詞你要講幾次啊
Szss: 目前的證據來說 我就不沒理由幫他講什麼話啊122F 05/01 13:38
leamaSTC: 我也不會幫李國華講話啊 我覺得他有罪  SO?123F 05/01 13:38
Szss: 目前的證據來說 我就沒理由幫他講什麼話啊124F 05/01 13:38
sid300: 書已經寫很清楚  那是親身經歷  兇手沒有別人125F 05/01 13:38
leamaSTC: 你可以活在現實嗎 還是你一直都在小說世界126F 05/01 13:38
meouty: 老ㄙ出來澄清 不是事實就說不是 是的話就硬掰真愛 不難吧127F 05/01 13:38
Szss: 那你到底是不是無罪推定派的啊?128F 05/01 13:38
leamaSTC: 請先證明小說講的事情吧...129F 05/01 13:39
leamaSTC: 老實說半夜的你還比較好笑呢  現在就跟留聲機一樣無趣
reteporeh: 白癡才去提告,這樣不就是對號入座,等風頭過就沒人記得131F 05/01 13:40
Szss: 呵呵 就打妳臉腫啊132F 05/01 13:40
Szss: 感覺你還不錯玩
leamaSTC: 完全沒感覺呢134F 05/01 13:40
leamaSTC: 拜託讓我有感一點好嗎
Szss: 到底要不要挺李國華 要不要無罪推定 你都站不住啊136F 05/01 13:41
leamaSTC: 我講得很清楚  你個人能力卻無法理解  我無力幫你137F 05/01 13:41
leamaSTC: 拜託  用腦  好嗎
Szss: 你還是去看看魔鬼代言人吧 免得只會考試讀書被賣了139F 05/01 13:41
idlewolf: 女方父母又不告 等風頭過去又是一條淫..喔打錯是好漢140F 05/01 13:44
bardah2c: 此地無銀141F 05/01 13:47
winter0723: 此地無淫……142F 05/01 13:50
kylie720: 扛棒在人在,出國ㄧ定要帶143F 05/01 13:50
kissa0924307: 父母是不是也是逼死她的幫兇啊 跟一般家長反應比 也144F 05/01 13:50
kissa0924307: 太消極
leamaSTC: 小說也有提到他父母的態度讓他失望啊 看你們信不信146F 05/01 13:52
feelsnow: 父母的無作為一定給他很大的壓力147F 05/01 13:52
leamaSTC: 反正對鄉民來說就小說自助餐嘛148F 05/01 13:52
kendiv: 對號入座149F 05/01 13:53
kissa0924307: 現在風向是不確定他有沒有罪的人也要被歸類為護航150F 05/01 13:54
kissa0924307: 的狀況嗎?
leamaSTC: 是喔  你也要被當成是工讀生了嗎152F 05/01 13:55
kissa0924307: 啊就算我是檢察官 沒證據我也抓不了他啊 難道可以153F 05/01 13:57
kissa0924307: 說我們的司法都在護航他囉?
ddd1935: 高調155F 05/01 13:58
lel801511: 就是他阿  專門幹人家的女兒156F 05/01 14:00
leamaSTC: 前幾篇鄉民就在罵檢察官都工讀生啊157F 05/01 14:01
leamaSTC: 白痴喔 這世界上哪對異性戀不是幹人家女兒
davidchen329: 唉159F 05/01 14:02
Asce: 為什麼陳老師不為自己的清白辯護 難道160F 05/01 14:06
mike200127: 現在風向是小說就是證據 反駁的都是護航、工讀生QQ161F 05/01 14:06
gn02997179: 反正鄉民只想看自己想看的劇本而已162F 05/01 14:06
skyexers: 不是就出來澄清阿163F 05/01 14:07
Sunles: 想看澄清喇QQ164F 05/01 14:11
kissa0924307: 換成你要幫她打官司 應該就知道勝訴機率很低 但在這165F 05/01 14:12
kissa0924307: 裡 你真這樣講 就會被說在護航
tigerzz3: 跑路R167F 05/01 14:13
querencia: 有女兒還不怕報應,改天女兒被亂搞就不要哭哭168F 05/01 14:14
willion003: 怕一個沒處理好全部一怒浮出睡面,就慘惹169F 05/01 14:17
Rucca: 有去上香嗎?170F 05/01 14:19
e04man: 1171F 05/01 14:19
ioupoiu: 這種狀況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老師才是受害者吧172F 05/01 14:20
interchange: 覺得林家可以送柬給老師  畢竟也是得意門生 不來行173F 05/01 14:25
interchange: 為可議...
sanxiao: 摑腥老屍快ㄘ乃175F 05/01 14:32
beergap: 自己的老爸老媽也推了自己一把176F 05/01 14:37
Moratti: 只是換藝名 而已177F 05/01 14:41
walkwall: 拆招牌  幾年後換個招牌就可以繼續教啦178F 05/01 14:41
ter2788: 一定要告的 這些人太惡劣179F 05/01 14:44
biaw: 雖然被影射的老師一點都不討喜 可是從書裡看自認為被害者的180F 05/01 14:47
biaw: 一面之詞之作出判斷真的是太粗糙了 何況是個專牛角尖的人
biaw: 看很多人讀過故事之後自主加入強烈同情的立場 感到不以為然
biaw: 作者身為一個資優生 討厭大眾對於超級少女的形象塑造 但卻反
chean1020: 都被妳發現啦!184F 05/01 14:53
biaw: 過來親手塑造了超級可憐受害少女的 另一個更灑狗血的形象185F 05/01 14:53
income19: 心虛吧186F 05/01 14:53
calvinhs: 還有重點  會被查繳稅記錄啊187F 05/01 14:53
vanochi: 工讀生晚上睡得好嗎?188F 05/01 14:57
staypositive: 中國文人都把名譽看很重,教國文應該也是這樣啊189F 05/01 15:04
staypositive: 古人還以死明志呢,現在連提告都不願意,真的是怪
staypositive: 怪的
avrw: 構成要件都不足 告個鬼 不如去幹更多的426192F 05/01 15:06
staypositive: 告不成,也不用拆招牌啊,整個反應的方式都怪怪的193F 05/01 15:30
coolorphen: 怕!樓下支援圖感謝194F 05/01 15:32
ericeric91: 這時候提告,就算完全清白的也會被抹屎,沒那麼傻吧195F 05/01 15:43
gin10791: 交過的學生過世陳興去上個香的確並不過分196F 05/01 15:50
tantamount: KMT一堆垃圾 這次還是自稱馬英九的啦機197F 05/01 15:53
tantamount: 要是真的師生戀 幹嗎不敢提告誹謗要逃去中國???
tantamount:
gin10791: 興交過的學生能有幾個滿級紛 是我就去上個香惹200F 05/01 15:55
fffogpug: 突破盲腸201F 05/01 16:20
staypositive: 不提告,也沒有必要拆招牌吧?202F 05/01 16:22
eiri526: 還教國文呢,古人的四維八德都唸到哪兒去了呢?科科203F 05/01 16:42
pubupig: 其他被害者是證據,有人要出來說嗎204F 05/01 16:52
kphuang: 衛服部垃圾也拖出來清除掉啊205F 05/01 17:10
SHIU0315: 衛服部垃圾也拖出來清除掉啊+1206F 05/01 18:47
loveyoucheng: 怕207F 05/0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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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NCUthree 說讚!
1樓 時間: 2017-05-01 14:47:18 (台灣)
  05-01 14:47 TW
換個立委招牌呀,有某個香焦立委的養成技露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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