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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03 16:17:5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uzu (可愛的廢物)
標題 [問卦] 關鍵是林奕含的十萬字日記嗎
時間 Wed May  3 10:22:55 2017


如題

看小說可以知道

思琪的日記讓其他人窺見了老師的犯罪

http://i.imgur.com/z1Auw3I.jpg
[圖]
 

http://i.imgur.com/OnVM9ep.jpg
[圖]
 

http://i.imgur.com/SR89xnE.jpg
[圖]
 

http://i.imgur.com/RqecKd3.jpg
[圖]
 

然而林奕含身為作者

自述也有「十萬字日記」

http://i.imgur.com/q9jiN0Z.jpg
[圖]
 

http://i.imgur.com/uKxf0Yc.jpg
[圖]
 

請問這是關鍵嗎?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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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03.200
※ 文章代碼(AID): #1P2Jy2B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778178.A.2DC.html
saisai34: 看日記辦案真天才1F 05/03 10:23
hugh509: 這也還是不能當客觀的證據阿2F 05/03 10:23
amos30627: 看小說辦案?3F 05/03 10:23
metal521: 入戲太深的ptt鄉民 可憐4F 05/03 10:24
arrenwu: 性侵部分差不多結束了5F 05/03 10:24
Machamew: 看小說跟日記辦案,是電影嗎XDD6F 05/03 10:25
jyekid: 這是創作啊7F 05/03 10:25
Trup: 這樣八點檔有新題材了8F 05/03 10:25
asiaking5566: 記得有人說可以耶  該拿日記去按鈴了9F 05/03 10:25
usebbs: 她父母就沒要追究,一直鍵盤一系列是怎樣10F 05/03 10:26
dymana: 其實小說不是也10萬字嗎 不過還是別把小說拿來辦案吧..11F 05/03 10:27
leamaSTC: 看日記辦案  不愧是鍵盤柯南12F 05/03 10:27
pantani: 日記的話是可以當證物的  小說就....13F 05/03 10:27
Kaneshiro5: 說真的 他父母都不追了 這件事大概也這樣了14F 05/03 10:27
Machamew: 父母有說要追究嗎?鄉民別一頭熱15F 05/03 10:28
leamaSTC: 裝睡的毛利小五郎叫不醒16F 05/03 10:28
widec: 說真的 死了 就輸了...法律是挺活人的17F 05/03 10:28
grandwar: 日記其實是可以當證據的 父母到底握有多少證據呢?呵呵18F 05/03 10:28
chenbo: 不能,這不能算物證19F 05/03 10:28
widec: 所以現在是從標案方面下去整陳興 這才是有辦法做的20F 05/03 10:29
chenbo: 而且她死了,對峙的機會都沒有21F 05/03 10:29
Nighteif: 哈哈 鍵盤柯南 哈哈22F 05/03 10:29
grandwar: 之前推文就說過小說可能以日記為底本的問題 因為再怎樣23F 05/03 10:29
moo3218: 噁心......好恨這些垃圾24F 05/03 10:29
widec: 或者除非有相同遭遇的未成年人願意出面控訴25F 05/03 10:29
kayhung8211: 可憐的資優生QQ26F 05/03 10:29
grandwar: 記憶力都不可能好到甚麼事細節都能回憶27F 05/03 10:30
melissalewis: 媽的一堆垃圾工讀生28F 05/03 10:30
20170502【新台灣加油焦點片段】獨家!議員蕭永達曝光一群補教業狼師!林姓作家輕生只因他?衛福部為何不講?│廖筱君主持│三立新聞台 - YouTube 分段節目及精選這裡都有!!! 完整版在 三立LIVE新聞! 三立LIVE新聞 ↓↓ 請訂閱,熱門議題不漏看 ➲ 按讚【三立天后宮FB】政治熱點搶先看:

 
nepenthes7: 至少作者寫書前的Blog文章跟書是相符的30F 05/03 10:31
chenbo: 除非有人願意冒著被冷嘲熱諷的危險出來指認31F 05/03 10:31
grandwar: 所以通常一定有類似日記的東西32F 05/03 10:31
nepenthes7: 幾乎都是日記性質的33F 05/03 10:31
hiXD: 好傷心QQ34F 05/03 10:31
f124: 可以喔 74團快拿去按鈴阿35F 05/03 10:31
gay7788: 如果父母手上有日記的話就告死狼濕吧!36F 05/03 10:31
grandwar: 尤其這本書太有可能是回憶錄了37F 05/03 10:31
happydo: 難道補習班不只老師選妃,到底背後水有多深?為何沒多少38F 05/03 10:32
happydo: 官出來說話
CGZB: 之前就有以學生日記為本去定罪的案例了...40F 05/03 10:32
被害人之證據適格、被害人日記之證據評價 - 智丞法律事務所
[圖]
被害人之證據適格、被害人日記之證據評價,智丞法律事務所,桃園多年律師經驗,廣受推薦的律師,被害人之證據適格、被害人日記之證據評價,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意見,協助處理各種類型的法律案件,智丞法律事務所,是桃園當地知名並廣受推薦的律師。 ...

 
pantani: 日記當然可以當證據  只是採信度要看法官42F 05/03 10:32
chenbo: 我有疑問,如果是被害人日記,加害人也可以說是偽證阿43F 05/03 10:33
arrenwu: 可惜的是沒有日記44F 05/03 10:33
grandwar: 我是不太信名醫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老實講父母問題很大啦45F 05/03 10:33
chenbo: 加害人那一方才是重點46F 05/03 10:33
arrenwu: 別再苛責名醫啦 搞不好當初是合意性交啊47F 05/03 10:33
pantani: 但如果裡面一堆隱喻的話也是沒辦法48F 05/03 10:33
grandwar: 真的很大啦 但是現在不是檢討父母的時候49F 05/03 10:33
gay7788: 有日記可以定罪,但是這本是小說。要有效力也要日記曝光50F 05/03 10:34
whitehumor: 原po可以整理一下相關關聯嗎?很想讓更多有小孩的大人51F 05/03 10:35
yanis: 所以我說 常坐在starbucks 的哪個座位呀?52F 05/03 10:35
whitehumor: 看到53F 05/03 10:35
sfh20230: 想到安妮日記54F 05/03 10:35
chenbo: 網誌算嗎?文辭堆砌而成的日記採納嗎?55F 05/03 10:35
ROUTE777: 她的情感真的好複雜好糾結,能被那樣情感投射的人,真56F 05/03 10:35
JyouItsu: 恕我國文程度太低看不懂57F 05/03 10:35
ROUTE777: 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58F 05/03 10:35
kronioel: 這我就幫你說話惹  日記是有效的 至於小說  。。59F 05/03 10:35
LKN555: 看不懂很正常,人家是真天才......60F 05/03 10:36
apxd 
apxd: 八卦憤青們又在當鍵盤柯南囉好棒棒61F 05/03 10:36
apxd: 抗壓那麼低死死剛好
kronioel: 幹不過你這個是小說的日記啊63F 05/03 10:37
babyMclaren: 日記辦案...64F 05/03 10:37
MrStone: 你沒有看過控制嗎?65F 05/03 10:37
Machamew: 鍵盤福爾摩斯報到66F 05/03 10:38
elibra01: 全台補教業工讀生 上線啦67F 05/03 10:38
leamaSTC: 日記唯一可能當證據的情況 是狼師自己的日記68F 05/03 10:38
leamaSTC: 用腦 好嗎
chenbo: 作者很勇敢,不覺得抗壓低,而是情感太纖細了70F 05/03 10:39
Nicher: 一堆不看原書的八卦鄉民天天在腦補,就是她最討厭的那種人71F 05/03 10:39
Nicher: 。她的部落格跟臉書文章被大量的應用在小說裡面,幾乎全文
Nicher: 照搬,說不是自白也沒人相信。
pantani: 我貼了判例都沒人看QQ   受害者日記當然可以當證據74F 05/03 10:40
arrenwu: 我就覺得不是自白啊 哈哈75F 05/03 10:40
pantani: 但小說當然不行  除非他出版時就是實名控訴76F 05/03 10:40
cy4v: 日記可以當證據的 是真的可以拿日記辦案77F 05/03 10:41
YALEMY: 帶風向的好幾個都搶前面推文耶 果然效率78F 05/03 10:42
babyMclaren: 原來如此79F 05/03 10:43
Nicher: 但小說真真假假你要怎麼認證,除非看日記。但即使是日記也80F 05/03 10:43
hagane39: 所以就是在討論假如真有那本日記的話一定有更多描述阿81F 05/03 10:44
talrasha: 法學緒論修了没82F 05/03 10:44
talrasha: 先不管真假,以後用日記殺人應該會不少...
ppptttqaz: 帶風向不遺餘力的垃圾們,父母生你們是來吃屎的嗎84F 05/03 10:46
f124: 某人自己應該吃了不少吧 真弱85F 05/03 10:47
Nicher: 但小說真真假假你要怎麼認證,除非看日記。但即使是日記也86F 05/03 10:48
babyMclaren: 那一開始就應積極找日記辦案而不是小說吧87F 05/03 10:48
alchemist:88F 05/03 10:51
logitech2004: 小說當日記,我也是笑笑喇89F 05/03 10:52
ppptttqaz: 快失業會怕齁90F 05/03 10:52
hk416: 昨天 律師、王定宇、姚老師都說 小說劇情本來就可以辦案91F 05/03 10:54
leamaSTC: 講日記真的可以當證據的 你有看完你貼的文章嗎92F 05/03 10:54
f124: 74團還是拿小說去按鈴比較實在 別在這崩潰了93F 05/03 10:55
pantani: 你有看我推文內容嗎 當然可以當證據  問題在於採信度94F 05/03 10:55
ppptttqaz: 乖,回去喝奶95F 05/03 10:55
hk416: 昨天律師也說 小說若是日記且死亡也可以當證據 只是比較弱96F 05/03 10:56
Albert666: 推97F 05/03 10:57
nfish: 看小說鍵盤辦案...98F 05/03 11:02
OOQ: 看文章辦案正夯99F 05/03 11:03
StuLeo: 法律是保護加害人的100F 05/03 11:04
meimei2016: 推,垃圾工讀生跟帶風向的真像渣101F 05/03 11:06
beryll: 可以當線索  求證阿102F 05/03 11:06
sharkimage: 唉103F 05/03 11:08
DeaGoo: 某幾樓好努力帶風向喔104F 05/03 11:11
type515: 工讀生吵完沒,林不追究不代表沒其他受害者啊,不追怎麼105F 05/03 11:13
type515: 去預防
yolasiku 
yolasiku: 關鍵字:林奕含16歲自願跟老師打炮  結論:鄉民幹不到107F 05/03 11:15
hydronephros: 為啥爽過還要告老師108F 05/03 11:16
mark2326: 被害人日記是有證據能力的109F 05/03 11:19
oliver81405: 日記真的可以當作證據110F 05/03 11:19
oliver81405: 加油
oliver81405: 爽你媽啦 最好被肛死
Win7: 當然可以辦案,反正責任全部推給法官就好了,辯方上去一句113F 05/03 11:21
Win7: 話說就打死全部,"這是創作啊!"不然怎麼用房來當女主角?
forest6601: 紅色推文真的是到自己在說什麼嗎115F 05/03 11:25
xulei: 推116F 05/03 11:27
repast: 媽的一堆工讀生到底有沒有良知117F 05/03 11:34
catem: 意見不合就說是工讀生 這我也是zzz118F 05/03 11:36
darkfiredark: 看起來工讀生蠻勤勞的119F 05/03 11:38
oliver81405: 拜託 一定要讓他倒120F 05/03 11:42
oliver81405: 工讀生死全家
Argos: 鍵盤辦案又怎樣?這裡是哪邊?八卦板 八卦是什麼?122F 05/03 11:43
tree1314: 工讀生不會良心不安嗎123F 05/03 11:44
husky5566: 快點,誰可以提供日記,一槍斃命124F 05/03 11:58
color3258: 還有寫小說 劇本 漫畫都會有草稿...草稿裡會有更難過125F 05/03 12:08
color3258: 的東西吧.....
a032100: 他父母就不敢告阿 假如有拍照 他父母從遺物也許取得吧127F 05/03 12:14
apteekki: 好痛苦128F 05/03 12:16
mimikillua: po在痞客幫的"進學解" 倒數第四段指出 可能燒掉了129F 05/03 12:18
beanfake: 重點不是定對林的右肩案,而是希望藉林鼓勵現在還找得出130F 05/03 12:36
beanfake: 證據、近幾年受害的房思琪們站出來,以讓C師進入右肩法
beanfake: 律程序
skyexers: 我怕日記內容90%寫的都是對陳的愛orz 所以後來應該燒掉133F 05/03 12:46
skyexers: 了…看看某篇有無名2011年的標題 幾乎都是情愛標題
qphone: 關鍵證物:螃蟹裸照135F 05/03 12:52
rayonwu: 推136F 05/03 13:11
ALENDA: 拜託林爸爸林媽媽把奕含生前的手機筆電平板都先備份然後交137F 05/03 13:24
ALENDA: 給檢調吧,一個這麼聰明的女孩一定留著很多線索給你們
aromaQ626: 先推139F 05/03 13:24
cashko: 日記可以當證物,看法官採信與否,之前看過案例是鬼父否認140F 05/03 13:35
cashko: 犯案,最後女兒提供數年前被強暴後的日記,法官認為女兒
cashko: 不會也沒必要多年前就在日記做假而判鬼父有罪
Serovia: 看她的文字好痛苦...難以想像身在期中他是怎麼撐過來的143F 05/03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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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5-03 11:57:58 (台灣)
  05-03 11:57 TW
不想追究的管人家要追究的 你說奇怪不奇怪.
2樓 時間: 2017-05-03 13:45:04 (台灣)
  05-03 13:45 TW
辦案當然是用大腦辦案,日記、小說、部落格,全都可以用來協助大腦
3樓 時間: 2017-05-03 21:12:30 (台灣)
  05-03 21:12 TW
日記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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