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09 01:14: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竊賊遭勒死 判屋主賠賊父母64萬餘元
時間 Mon May 8 17:42:42 2017
竊賊張俊卿入侵蛙人何柏翰住宅遭勒死案,
竊賊父親張順安及母親李月好向何柏翰請求新臺幣700餘萬元,
今天下午宣判,何柏翰應賠賊父張順安308,112元及104.9.23至今年息5%利息,
何柏翰應賠賊母李月好340,081元及104.9.23至今年息5%利息。全案可上訴。
爆卦點:
何柏翰住處是向他人承租,竊賊張俊卿入侵並未攜帶工具或鑰匙等物,
竊賊張俊卿身上手機LINE當天下午的通訊對象,是房東的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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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竊賊 勝1F 05/08 17:43
→ : 最後一句有大卦2F 05/08 17:43
推 : 這卦有點扯3F 05/08 17:43
推 : 竊賊張俊卿身上手機LINE當天下午的通訊對象,是房東的次子4F 05/08 17:43
推 : 有卦5F 05/08 17:43
→ : 其實很便宜啦 人命一條64萬6F 05/08 17:43
→ : 你的意思是竊賊是____找來的?7F 05/08 17:43
推 : 扯8F 05/08 17:43
推 : 幹9F 05/08 17:43
→ : 底下那個掛是怎麼回事?10F 05/08 17:44
推 : 至少少於百萬了 唉11F 05/08 17:44
→ : 這世道竟如此殘忍12F 05/08 17:44
推 : 哇13F 05/08 17:44
推 : 這掛點我第一次看欸 幫推14F 05/08 17:44
→ : 所以可以解釋成有糾紛 所以找人來弄他 結果弄不成反出了15F 05/08 17:44
→ : 人命嗎
→ : 人命嗎
推 : 高調17F 05/08 17:44
推 : 法官還在人死為大18F 05/08 17:44
噓 : 亂殺人竟然只賠30萬,果真鬼島19F 05/08 17:44
→ : 最後一句在暗示什麼嗎?小心吉20F 05/08 17:44
→ : 拉基21F 05/08 17:45
噓 : 正當防衛為民除害 還要賠垃圾64萬 家屬嘴臉22F 05/08 17:45
→ : 是真小偷還是假小偷?23F 05/08 17:45
→ : 房東....24F 05/08 17:45
推 : 靠內賊通外鬼....25F 05/08 17:45
推 : 有掛26F 05/08 17:45
推 : 愛殺人不意外 屋主活該27F 05/08 17:45
推 : 這掛 八卦板回來了嗎28F 05/08 17:45
推 : 法官表示知道要怎麼辦了嗎? 一坑補一坑29F 05/08 17:45
→ : 鬼島就是鬼島30F 05/08 17:46
推 : 有八卦,幫房客QQ31F 05/08 17:46
推 : 嘖嘖 律師在幹嘛 還是沒請律師32F 05/08 17:46
推 : 房東找人搞他?33F 05/08 17:46
推 : 爽34F 05/08 17:46
推 : 竊賊可能不知道房子有租出去,重點是沒鎖門,致讓竊賊更35F 05/08 17:46
→ : 加確定,說不定根本不是竊賊
→ : 加確定,說不定根本不是竊賊
推 : 在偷竊前房東兒子跟竊賊有聯絡,這法官有納入考量嗎37F 05/08 17:46
→ : 米國開槍護家無罪,鬼島勒斃護家判賠38F 05/08 17:46
噓 : 看成張順緯39F 05/08 17:47
推 : 顆顆 正當防衛 說個笑話 臉色發白繼續勒不是殺人40F 05/08 17:47
→ : 原來是房東次子開門給他進去偷東西的 太扯= =41F 05/08 17:47
推 : 可惜蛙人忘了說他有悔意42F 05/08 17:48
→ : 超爽的 作賊死掉還有64萬的職業理賠 ^_<43F 05/08 17:48
→ : 如果是帶刀帶槍進去搶 這家人早就被滅口了吧44F 05/08 17:48
推 : 勒到死是有點過頭了45F 05/08 17:48
→ : 說個笑話 沒帶入侵工具的人叫做竊賊xd46F 05/08 17:48
推 : 歡迎來到鬼島47F 05/08 17:48
推 : 竊賊:我要去偷了喔~鑰匙給我。房東兒子:好,拿去。48F 05/08 17:49
噓 : 人都要死還繼續勒 根本是潛在殺人魔49F 05/08 17:49
→ : ←是這樣嗎50F 05/08 17:49
推 :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51F 05/08 17:49
推 : 門沒鎖,竊賊有跟房東當天有聯絡,這案子疑點很多52F 05/08 17:49
推 : 推推推推推爆爆爆爆爆爆53F 05/08 17:49
→ : 有些人臉很腫%%%%%54F 05/08 17:50
→ : 下手不知輕重 判刑賠錢94爽55F 05/08 17:50
推 : 也算植栽吧56F 05/08 17:50
→ : 沒帶入侵工具當然也可以是竊賊,你偷室友東西不用工57F 05/08 17:50
→ : 防衛過當啊 有什麼好嘴法官的 難道竊盜跟殺人等價58F 05/08 17:50
→ : 嗎
→ : 嗎
→ : 具一樣是竊賊60F 05/08 17:50
推 : 有卦!61F 05/08 17:50
推 : 爽哦 有得偷又可以拿孝親費給爸媽62F 05/08 17:51
→ : 殺人只賠64萬== 還有這掛...真的嗎?63F 05/08 17:51
推 : 有扯欸 鬼島法官不是蓋的64F 05/08 17:51
推 : 要看Line的內容65F 05/08 17:51
推 : 難道是來看房子的房客被勒死?!66F 05/08 17:51
→ : 樓樓上希望你也有機會說笑話67F 05/08 17:51
推 : 幫高調68F 05/08 17:51
→ : 突然跳這麼多樓@@69F 05/08 17:52
噓 : 賠64萬還是太重了 這種垃圾 賠1萬都多餘70F 05/08 17:52
推 : 幹你娘勒,竊賊該死,幹嘛付錢71F 05/08 17:52
→ : 很大可能是,死者不是竊賊,他是來看房子,想租房子72F 05/08 17:52
推 : 最後那個掛是怎樣73F 05/08 17:53
推 : 噤聲 你們知道的太多了74F 05/08 17:53
推 : 法律人去死75F 05/08 17:53
噓 : 甚麼叫做下手不知輕重...一緊張是我也勒死人 沒制服對方76F 05/08 17:53
→ : 真爽 台灣罪犯人權世界第一77F 05/08 17:53
→ : 正常是會帶工具,死者沒帶,很不合理78F 05/08 17:53
推 : 這是鼓勵大家都當小偷嗎 偷不成 受害者還要賠錢79F 05/08 17:53
推 : 有卦80F 05/08 17:53
→ : 等等讀很多書的法匠要出來ㄌ81F 05/08 17:54
推 : 就算是來看房子也是要房東陪同啊 沒陪同根本有問題82F 05/08 17:54
推 : 看房子不用人帶自己看喔83F 05/08 17:54
推 : 高調84F 05/08 17:54
推 : 你意思是 張根本沒工具 所以其實竊賊是房東?85F 05/08 17:54
推 : 這裡是一堆職業偷嗎86F 05/08 17:54
→ : 真的是罪犯人權第一 殺人才賠60萬喔87F 05/08 17:54
推 : 雖然有卦,但法官看起來完全不考量啊88F 05/08 17:54
推 : 台灣司法根本偽善,馬英九證明很多次了89F 05/08 17:55
→ : 如果是竊賊,偷東西,沒帶工具或鑰匙,太不合理90F 05/08 17:55
推 : 亂殺人是要賠錢 但是有新卦!!!91F 05/08 17:55
→ : 賠一文都不該 這不是恐龍法官?這是啥?92F 05/08 17:55
→ : 所以今天我沒工具我也可以擅自闖入人家住處囉 反正這樣93F 05/08 17:55
→ : 我也不是竊賊 是這樣嗎
→ : 我也不是竊賊 是這樣嗎
推 : 看來把身體弄弱一點 讓別人碰不得比較吃香95F 05/08 17:55
→ : 張順安和張順瑋有關係嗎96F 05/08 17:56
→ : 最後一段是在講內神通外鬼?97F 05/08 17:56
→ : 你碰我 我就死在你家98F 05/08 17:56
→ : 如果有跟房東兒子聯絡過 沒帶工具哪裡不合理?99F 05/08 17:56
推 : 所以說不定是“竊賊”是房東兒子朋友,不知道房子100F 05/08 17:56
→ : 租出去,然後聽到陌生人聲音,嚇到躲起來,然後被
→ : 抓出來勒死?
→ : 租出去,然後聽到陌生人聲音,嚇到躲起來,然後被
→ : 抓出來勒死?
噓 : 呵 當時何男明知竊賊失去反抗能力還繼續勒 防衛過當 被103F 05/08 17:56
噓 : 我就不信看不出那有人住 還看房子勒104F 05/08 17:57
→ : 那他進去到底是要做什麼的....105F 05/08 17:57
→ : 判不意外106F 05/08 17:57
噓 : 陌生人闖入你家還有個孕妻 跟他說慢慢挑?107F 05/08 17:57
推 : 內文寫賊夫賊母,哈哈哈你愛偷嘛108F 05/08 17:57
→ : 垃圾殺死剛好109F 05/08 17:57
推 : Jack講得有理110F 05/08 17:57
→ : 原來竊賊只是去看房子的啊 誤會大了111F 05/08 17:57
→ : 這案子防衛過當是很明顯的沒啥好說啊112F 05/08 17:58
推 : 台灣有病喔113F 05/08 17:58
→ : 以他的賤命有64萬該偷笑了114F 05/08 17:58
推 : 對啊 所以好啦沒帶工具 那他進去幹嘛 上面也說了 看房子115F 05/08 17:58
確實偷了東西。一審判決書:被告何柏翰於103年10月25日12時許,與其妻伍錦珊外出後,被害人張俊卿於該日20時32
分許,以不詳方式侵入何柏翰上開居處行竊,嗣於同日20時38分許,何柏翰與其妻伍錦珊
返家等情,有現場監視錄影畫面翻拍照片5幀、被告失竊物品照片2幀、扣押物品目錄表及
職務報告各1份存卷可參。
推 : =================停止交易 有內鬼??==============116F 05/08 17:58
推 : 海陸那個也很怪 一般來說是先報警 怎麼會是上去PK?117F 05/08 17:58
推 : 還好這只是一審 有沒有地方法院法官喜歡帶風向的八卦118F 05/08 17:58
噓 : 沒人說不能防衛阿 但防到勒死人就是過當 該罰119F 05/08 17:58
→ : 我還沒看過可以自己看 房東可以不用在的120F 05/08 17:58
→ : 強烈懷疑他跟竊賊認識的可能121F 05/08 17:58
推 : 最後註解是啥啊@@ 什麼意思122F 05/08 17:58
→ : 警察來了,何還繼續勒,有點誇張123F 05/08 17:58
→ : 失去反抗能力還繼續勒 殺人魔基因可怕124F 05/08 17:59
→ : 從這案子就可以觀察鄉民的鄉愿情節啦,小偷就該殺125F 05/08 17:59
推 : 賠償金額怎麼算的? 算到個位數字?126F 05/08 17:59
噓 : 幹127F 05/08 17:59
推 : 臺灣司法從沒活過,大家請自保,多燒香、拜拜,好自為128F 05/08 17:59
推 : 等等沒弄婚一刀起來幹死屋主強爆老婆 法匠又要說可教129F 05/08 17:59
噓 : 推文的都是法盲 多讀書好嗎 法律就是這樣 不爽去找立委130F 05/08 17:59
→ : 化了131F 05/08 17:59
→ : 之。132F 05/08 17:59
※ 編輯: POPSTAR5566 (118.171.9.136), 05/08/2017 18:00:11推 : 自己看房房東不用在的有啊!張xx很有名那個房東現在都133F 05/08 17:59
推 : 用這招
推 : 用這招
→ : 家屬可以提告來翻案135F 05/08 17:59
→ : 這案子是屋主知道小偷躲在廁所後,小偷不肯出來,屋主136F 05/08 18:00
→ : 說不定他事先知道“竊賊”身上沒工具傷不了他137F 05/08 18:00
→ : 總之一切都很謎
→ : 總之一切都很謎
→ : 破門衝進去勒頸,勒到警察來時小偷已經全身癱軟狀態了139F 05/08 18:00
推 : 哦哦哦!140F 05/08 18:00
→ : 所以有孕妻鄉民就會勒到死?本來就下手不知輕重,失去反141F 05/08 18:00
→ : 抗能力還勒 判刑死好
→ : 抗能力還勒 判刑死好
→ : 小偷明顯要掛了且警察來到現場的情況,還是堅持繼續勒143F 05/08 18:01
推 : 有卦144F 05/08 18:01
噓 : 這論防衛過當根本沒甚麼好爭議 法盲真的很可笑145F 05/08 18:01
推 : 何男行為才是過分146F 05/08 18:01
→ : 小偷不殺要幹嘛147F 05/08 18:02
推 : 低能兒整天護航,當初都被打到臉腫了還在護航148F 05/08 18:03
噓 : 真棒 生了個賊子補家計 死了再鏘一筆賠償金 這兒子沒白生149F 05/08 18:03
→ : 可是我看之前報導是說有鑰匙耶150F 05/08 18:03
推 : 幹,我就說有共犯151F 05/08 18:03
推 : 這案子,當事人都自認有防衛過當,法官想幫都沒辦法152F 05/08 18:03
噓 : 鬼島153F 05/08 18:04
噓 : 扯154F 05/08 18:04
推 : 鬼島155F 05/08 18:04
噓 : 喔喔喔 這卦夠大156F 05/08 18:05
→ : 爽 說什麼自衛 根本謀殺157F 05/08 18:05
推 : 正當防衛???沒關注的才以為哩 明明是蓄意158F 05/08 18:06
→ : 警察來還繼續勒 確定? 資料在哪?別青菜共共159F 05/08 18:06
推 : 誇張160F 05/08 18:06
推 : 高調161F 05/08 18:07
→ : 應該是確定警察有到場時才鬆開吧 當然不可能警察到他就知162F 05/08 18:08
推 : 哇163F 05/08 18:09
噓 : 操你的沒天理164F 05/08 18:09
推 : 賠很少了啦 廠廠165F 05/08 18:10
推 : 竊賊張俊卿身上手機LINE當天下午的通訊對象,是房東的次子166F 05/08 18:10
推 : 。
推 : 。
→ : 其實才64萬,真的很少168F 05/08 18:11
→ : 意思意思,大家別氣
→ : 意思意思,大家別氣
推 : 最後一句?170F 05/08 18:12
噓 : 賊父母171F 05/08 18:12
推 : 蝦?172F 05/08 18:13
推 : 判的好可惜賠太少,應該加個0比較剛好173F 05/08 18:14
推 : 敢要700萬耶 這父母太強了174F 05/08 18:14
→ : 房東的次子....所以是房東找人來偷?175F 05/08 18:15
推 : 除非已經上銬 不然就算警察在場我也不相信他們就是176F 05/08 18:15
推 : 殺人者死,商人及盜抵罪177F 05/08 18:15
推 : 掛哪裏來的?178F 05/08 18:16
→ : 以後捉到小偷東西賣了錢花了可以要小偷父母還錢?179F 05/08 18:16
噓 : 鬼島 鬼民180F 05/08 18:17
推 : 所以他不是竊賊??是房東次子的朋友??181F 05/08 18:17
推 : 到底跟房東次子啥關係?182F 05/08 18:19
推 : 好啦 我幫你出183F 05/08 18:19
推 : 案中案這個 超詭異184F 05/08 18:19
→ : 打死要連帶責任賠賊父母但賊偷東西父母無責對嗎185F 05/08 18:20
→ : 幾十萬買一個垃圾的命 OK的186F 05/08 18:20
→ : 法官判很輕了 跟過失殺人差不多而已
→ : 法官判很輕了 跟過失殺人差不多而已
推 : 挖靠 年息這麼高188F 05/08 18:22
→ : 這個判例明明就是要你不要當小偷 要不然被屋主殺死都不知道189F 05/08 18:22
→ : 反正只要賠個幾十萬
→ : 反正只要賠個幾十萬
推 : 被竊賊?191F 05/08 18:22
推 : 判決有寫偷東西,可能是內神通外鬼192F 05/08 18:23
→ : 應該要問房東次子與張之間通訊內容為何才對吧?193F 05/08 18:24
→ : 所以房東次子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嗎194F 05/08 18:24
噓 : 這就是民進黨的司法改革啦 哈哈哈195F 05/08 18:25
推 : 靠背 那個掛點是不是真的ㄚ196F 05/08 18:25
→ : 沒攜帶工具就能闖入且通訊內容是房東次子令人懷疑197F 05/08 18:25
推 : 有點毛...198F 05/08 18:26
推 : 有點誇張199F 05/08 18:26
推 : 我覺得根本是布局好的200F 05/08 18:26
推 : 順安打球201F 05/08 18:26
推 : 這掛...202F 05/08 18:27
推 : 沒找對的律師貪小便宜就是這種下場203F 05/08 18:28
噓 : 要賠錢有夠衰…204F 05/08 18:28
→ : 那個掛…?
→ : 那個掛…?
噓 : 鬼島 幹206F 05/08 18:28
推 : 幹你媽的台灣司法 鈔207F 05/08 18:29
→ : 不會是房東叫張看房子後張順手牽羊又巧遇何回家吧?208F 05/08 18:29
推 : 有掛阿!209F 05/08 18:29
推 : 最後一句,果然是內鬼啊210F 05/08 18:29
推 : 下手知輕重 放竊賊一條生路 讓他好好準備下次回來報仇211F 05/08 18:30
推 : 60萬 已經很OK啦 應該是勝才對212F 05/08 18:30
推 : 被蛙人發現真的沒必要打 趕快投降看有沒有機會活命213F 05/08 18:31
→ : 感覺根本人間凶器
→ : 感覺根本人間凶器
推 : 宰一個人渣六十萬…微妙的價格感215F 05/08 18:31
噓 : 卦 不清 不明 , 怎一回事? 之後補推216F 05/08 18:33
推 : 這掛如果是真的就很好玩了。217F 05/08 18:33
推 : 是要偷東西還是要搞人…218F 05/08 18:33
推 : 賊父賊母會被吉嗎?219F 05/08 18:36
推 : 幫募款喇220F 05/08 18:36
推 : 高調221F 05/08 18:36
推 : 好可怕的房東家!222F 05/08 18:38
噓 : 原來當賊還有保障最低收入六十幾萬啊,長知識223F 05/08 18:41
推 : 很難懂224F 05/08 18:41
噓 : 當小偷最低薪保障64萬225F 05/08 18:42
推 : 有卦!226F 05/08 18:43
推 :227F 05/08 18:44
噓 : 以後失業想留一筆財產給小孩就去當賊讓自己被殺死就228F 05/08 18:45
→ : 好啦
→ : 好啦
推 : 高調230F 05/08 18:46
推 : 偷到60萬231F 05/08 18:46
推 : 高調232F 05/08 18:46
推 : 最後一句有在庭上講出來嗎 證據還在那應該會翻案…233F 05/08 18:46
推 : 賠你娘的操234F 05/08 18:46
推 : 竊賊張俊卿身上手機LINE當天下午的通訊對象,是房東的次子235F 05/08 18:47
推 : 那些笑話怎麼都不好笑啊 顆顆236F 05/08 18:49
推 : 應該要算這賊還活著的話國家要花多少成本 省下來頒給這人237F 05/08 18:50
推 : 小偷的命居然這麼值錢...238F 05/08 18:53
噓 : 台灣怎麼了呵呵239F 05/08 18:53
推 : 這個案子64萬換一個清淨240F 05/08 18:53
推 : 高調 他真的是要去行竊嗎241F 05/08 18:55
推 : 所以他到底是不是賊?242F 05/08 18:55
推 : 討論到爛了還有人在正當防衛243F 05/08 18:56
推 : 有掛,推,記者來追244F 05/08 18:57
噓 : 幹拎涼垃圾司法245F 05/08 18:58
推 : 感覺有後續246F 05/08 18:58
推 : 幹應該是竊賊家要賠精神慰撫金吧247F 05/08 18:59
→ : 好扯248F 05/08 19:01
→ : 扯,竟然還要賠償249F 05/08 19:02
推 : 媽的房東子報裡面沒人是要讓他偷還是要讓他看250F 05/08 19:03
推 : 104到現在加計複利,也要破百了251F 05/08 19:04
→ : 他馬的打死竊賊還要賠錢252F 05/08 19:05
推 : 竊賊父母先拋棄繼承所以不用賠 還反告民事真的很會算253F 05/08 19:07
→ : 當初記得是求償300萬 現在判賠64萬
→ : 當初記得是求償300萬 現在判賠64萬
推 : 最後一句好大的卦啊!!!!!255F 05/08 19:11
推 : 卦給推256F 05/08 19:11
→ : 平成維新軍有新細胞可吸收了257F 05/08 19:12
推 : 廢死立委又站出來了!258F 05/08 19:12
推 : 衰屁 殺人賠那麼少早該偷笑259F 05/08 19:13
→ : 偉哉鬼島法官260F 05/08 19:17
→ : 可以了啦...64萬夠了261F 05/08 19:20
→ : 還在鬼島法官 那個蛙人是警察來了還不放手耶262F 05/08 19:22
→ : 置人與死才賠這點錢已經很寬容了
→ : 置人與死才賠這點錢已經很寬容了
推 : 賊父 賊母264F 05/08 19:24
推 : 幹265F 05/08 19:27
推 : 這很扯耶 把房東告一告吧266F 05/08 19:30
推 : 去闖別人家被打死還有錢拿 台灣真是佛心國家267F 05/08 19:35
推 : 台灣司法 呵呵268F 05/08 19:36
推 : 有卦有推269F 05/08 19:39
推 : 在歐美無罪,自我防衛在鬼島要賠錢270F 05/08 19:39
推 : 房東次子,呵呵271F 05/08 19:40
推 : 本來就鬼島,你偷進別人家被打死活該而以。272F 05/08 19:41
噓 : 竊賊用生命偷得64萬餘元273F 05/08 19:41
推 : 有卦就推274F 05/08 19:42
推 : 如果帶凶器竊盜轉強盜打死他還有可能免賠275F 05/08 19:43
推 : 有掛276F 05/08 19:45
推 : 這掛也太扯277F 05/08 19:51
推 : 一堆職業竊賊在推文?278F 05/08 19:52
推 : 鬼島很可悲279F 05/08 19:54
推 : 法官很幫被告了280F 05/08 19:54
推 : 所以這是法院認證的小偷一輩子執行業務所得嗎?281F 05/08 19:55
噓 : 垃圾鬼島282F 05/08 19:57
推 : 法官到底怎麼判的?有夠恐龍283F 05/08 20:02
噓 : 鬼島法官284F 05/08 20:04
推 : 房東身上有屎?285F 05/08 20:05
推 : 有掛286F 05/08 20:05
→ : 這他媽哪個白目法官 名字說出來讓大家看看287F 05/08 20:06
→ : 這判下去成千古笑話 小偷還可以理賠
→ : 這判下去成千古笑話 小偷還可以理賠
推 : 看來一堆人提倡私刑 嘖嘖289F 05/08 20:07
推 : 獄到留勃俊290F 05/08 20:12
推 : 64W >22k291F 05/08 20:17
→ : 我受不了了292F 05/08 20:25
推 : 刑事沒判刑就很好了啦293F 05/08 20:29
→ : 這當初不是說他都把他勒昏了 員警來叫他放手還不放手294F 05/08 20:29
→ : 如果他是去偷東西 私闖民宅就算被打死也沒問題啊 誰知295F 05/08 20:31
→ : 道他身上有沒有武器 到時變成自己死 鬼島法官
→ : 道他身上有沒有武器 到時變成自己死 鬼島法官
推 : 幹你娘297F 05/08 20:37
推 : 這篇一堆小偷跟小偷家屬,真噁心298F 05/08 20:41
推 : 要偷就要吃風險 掰掰299F 05/08 20:41
推 : 垃圾法官 吃屎300F 05/08 20:42
噓 : 這個判決就是跟你講想不開就去當竊賊!!被殺還能有60幾萬301F 05/08 20:51
推 : 鬼島玩法302F 05/08 20:51
→ : ~自殺就沒了!!台灣法院Zzz303F 05/08 20:51
推 : 我覺得法官判的不錯304F 05/08 20:54
推 : 用命偷64萬305F 05/08 20:56
噓 : 難怪有些出租房老是被偷,原來是遇到黑心屋房東,連鑰匙都306F 05/08 20:59
噓 : 幫小偷打好了
噓 : 幫小偷打好了
推 : 這爆卦有猛到308F 05/08 21:06
推 : 警察都到了踏馬的說對方沒知覺還勒309F 05/08 21:15
推 : 幹 演電視劇喔310F 05/08 21:34
推 : 被竊賊?311F 05/08 21:40
→ : 不懂爆卦但又說的不清不楚,任由鄉民隨意猜測的用意是什312F 05/08 21:51
→ : 麼?
→ : 麼?
噓 : 幹不作死就不會死啊 垃圾死好啊連父母都垃圾 賠一萬就314F 05/08 21:53
噓 : 偷笑 64萬笑死人
噓 : 偷笑 64萬笑死人
推 : 太扯了316F 05/08 21:54
推 : 消息來源是什麼?317F 05/08 22:04
噓 : 小偷的命這樣還算高的了318F 05/08 22:08
推 : XDDDDD 黑心房東 XDDDD319F 05/08 22:09
推 : 這掛真的假的啊 猛猛的320F 05/08 22:10
推 : 殺人只有緩刑與賠幾十萬 算不錯了啦321F 05/08 22:43
噓 : 這對賊父賊母會怎麼看待這筆錢呢322F 05/08 22:48
推 : 爆卦點 不單純323F 05/08 22:49
推 : 這個掛324F 05/08 22:52
推 : 防衛過當就過當 推文講話也是很難聽 愛殺人都說得出來325F 05/08 23:02
→ : 觀陰: 就是看不起你們台灣人! 就是笑你們台灣人孬種!326F 05/08 23:07
推 : 偷竊該負法律責任 但勒到斃命是太誇張 除非有攻擊動作327F 05/08 23:21
推 : 悲哀鬼島 居然要賠錢328F 05/08 23:27
推 : 高調329F 05/08 23:37
推 : 0.0!!330F 05/08 23:46
推 : WTF331F 05/08 23:59
推 : 扯332F 05/09 00:03
推 : 台灣法官最優秀惹333F 05/09 00:09
推 : 最後有卦!334F 05/09 00:26
推 : 當初租客還有孕妻在場,事後心裡仍害怕到早產335F 05/09 00:43
噓 : 年息5% 鬼島336F 05/09 00:44
推 : 高調 幹內賊喔?337F 05/09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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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win2000ps2, microken 說讚!
2樓 時間: 2017-05-08 19:09:0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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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5-08 19:09 TW
基本上論點在於 下手"重",對於入侵者理當可以出手防衛逮捕,故這應該不是論點,而在於是否可以無上限的"重",又或者其"重"是否可以超乎法律,又論其"重"是否可以超乎常理? 又可論何等情況下的作為合乎理合乎法。這事本來就是可以討論,也應該討論
9樓 時間: 2017-05-08 20:40:5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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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0:40 TW
女同事有遇過房東兒子躲在她床底下,手裡還拿著內衣褲。 房東知情後只能求饒,還不是第一次。
10樓 時間: 2017-05-08 20:49:3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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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0:49 TW
上面各樓主張下手輕重要拿捏云云…不知道是何門何派的高人?面對住宅被歹徒入侵,自己手無寸鐵還有懷孕妻子必須保護能夠談笑用兵,輕鬆制服歹徒,保護家人而且可以選擇無致命威脅的招式,對抗歹徒?少放屁啦!魯叔是06年全國自由格鬥第三名我自問無法徒手在毫無準備下保護家人與制服歹徒兼顧還能夠確認出手輕重,避免致歹徒重傷死亡!?以上各樓能夠談笑用兵輕鬆處理這種生死存亡的高強度格鬥的人想必一定是太陽系格鬥賽的冠軍嘍?才敢大聲唬爛!
11樓 時間: 2017-05-09 09:51:2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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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5-09 09:51 TW
我一直搞不懂,我們國家的司法人員一直嚷嚷"我們不是美國的城堡"原則?所以人家來偷、來搶,我們反抗傷害對方比必須要負刑責,但是事情的因果是--對方跑來"犯罪"耶!人家的車子跑來違停在你的停車位,他不僅沒事,如果你去動他的車就必須負"損壞"、移動對方的車要負"強制"罪?天阿,這國家的罪責也太奇怪了?只保護壞人嗎?對方的犯罪動機全部不考量嗎?我們想要保護自己的身家財產安全很難嗎?我們除了要面對罪犯外還要面對食古不化的"恐龍法官"! 拜託大家一起來推陪審團吧!台灣會被這些"自由心證"害死!
12樓 時間: 2017-05-09 17:39:2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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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39 TW
原來出手輕重之討論,對某些人來說很難討論,更無法拿捏,需要師承門派當上高手方知輕重? 原來如此,佩服佩服!全國自由格鬥第三名聽起來還真的有那麼一回事,佩服佩服,我建議去找此案被告人當證人提供武術見解,找媒體大喊冤枉,告訴媒體被告人被刑訴有罪定讞,民訴又敗訴,這是錯的! 管那法官是幾期第幾名畢業,反正全國自由格鬥第三名說的才是對的, 完全無討空間, 因為就算正全國自由格鬥第三名 也無法確認出手輕重,避免致歹徒重傷死亡!?這何等證據,怎不趕緊捫心自問,上告法院以解被告之危,正可謂"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13樓 時間: 2017-05-09 17:44:0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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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44 TW
男護妻殺賊判刑被批恐龍? 教授:有些人不用大腦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18394 (自由時報)
14樓 時間: 2017-05-09 17:53:4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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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53 TW
【獨家】勇夫護孕妻打死賊 「防衛過當」判有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18/863637/法官勘驗警方密錄器影片,發現警方到場時,張男臉色發黑、全身癱軟,何男也向警方直言「他快被勒斃了!」推斷張男早已無反抗能力,並非如何男所述,張男持續揮拳掙扎。法官認為,何男自己都曾供述壓制過程中,戴著口罩的張男曾出現臉色發白、手發抖的情形,但卻未及時停止強壓行為,最後致使張男死亡,判其防衛過當,需服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這是一審)護孕妻殺賊有罪 夫嘆不公平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29807院認為,何男和孕妻回家,突遭闖入躲在家裡的張男攻擊,兩人扭打在地,何男推壓對方臉部並拉緊對方衣領,屬正當防衛;但後來張男臉色變蒼白,何男卻未鬆手,警察趕來時,張男已臉色發黑,呈現無意識狀態,已構成防衛過當,考量何男自首,予以減輕一個月。(這是二審)在自由時報報導二審的新聞裡面,有原告以手掌壓迫死者(當時已無意識)臉部以至於無法呼吸的畫面。
15樓 時間: 2017-05-09 18:03:2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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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8:03 TW
無論一審二審都一致認為防衛過當過失殺人,但都替被告減輕罰則輕判。引用新聞裡李茂生說的話,「當正當防衛成功後變成「過剩防衛」,就會符合民法149條的「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此時的「相當賠償」當然會考慮與有過失問題,「我覺得不是法律不夠白話,更不是恐龍當法官,而是就是有人不用大腦」」。下手之輕重當真完全無法拿捏?對方已經臉色發黑失去意識下,當真無法拿捏?全國自由格鬥當真無法拿捏輕重?你要不要代表全國自由格鬥出來聲明與論?
16樓 時間: 2017-05-12 18:59:5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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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59 TW
自以為精通法條就高人一等,顛倒是非,黑白不分還振振有詞? 別說生死關頭的格鬥,如何準確拿捏出手了 擂台打過幾場?街頭搏命格鬥自己又親身下場幾次? 就是有這種恐龍判決,與支持者存在才有高達84.6的民意不信任司法! 繼續自爽唬爛,顛倒是非下去吧! 等這種自以為是的傢伙,自宅被歹徒入侵,強姦殺人之後 一定會有許多人引用你們自己之前力挺歹徒的言論(安慰悼念)你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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