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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媽媽嘴案判老闆連帶賠償368萬 最高法院
時間 Thu Jun 22 18:54:45 2017
媽媽嘴案判老闆連帶賠償368萬 最高法院5理由說明
2017-06-22 18:23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喧騰一時的「媽媽嘴」八里雙屍命案日前定讞,除了殺人的女店長謝依涵遭判刑外,老闆
呂炳宏等3名股東也被判處連帶賠償被害人張翠萍母親368萬餘元,引起輿論譁然,最高法
院今天發出新聞稿再度說明何以判決呂炳宏等3名股東要與謝依涵連帶賠償。
呂炳宏等3名股東也被判處連帶賠償被害人張翠萍母親368萬餘元,引起輿論譁然,最高法
院今天發出新聞稿再度說明何以判決呂炳宏等3名股東要與謝依涵連帶賠償。
最高法院提出5項理由如下:
一,一般顧客到咖啡店消費,是相信可在安全無虞環境消費,身任店長為顧客準備飲品,
是謝依涵的職務範圍,謝將安眠藥摻入陳進福夫妻於該店所點選飲品,行為外觀上具有執
行職務形式,且該店亦為其執行職務地點,客觀上可認謝依涵係在執行職務,不能以陳進
福夫妻生命遭侵害之地點係在淡水河邊紅樹林,不在咖啡店內,就認為與謝依涵執行職務
無關。
是謝依涵的職務範圍,謝將安眠藥摻入陳進福夫妻於該店所點選飲品,行為外觀上具有執
行職務形式,且該店亦為其執行職務地點,客觀上可認謝依涵係在執行職務,不能以陳進
福夫妻生命遭侵害之地點係在淡水河邊紅樹林,不在咖啡店內,就認為與謝依涵執行職務
無關。
二,呂炳宏等人合資經營媽媽嘴咖啡店雖有員工教育手冊,但手冊並無關於顧客消費及場
所安全的注意事項。店員於當晚7點半左右已發現陳進福神情昏沈,臉色難看,卻未予關
心,提供協助,亦未通報當時在辦公室內呂炳宏,甚至於晚間8點半再到客人用餐區,看
到陳進福仍緊閉雙眼坐在座位上,仍未理會,致錯失兩次避免不幸事件發生機會,可見呂
炳宏等人經營媽媽嘴咖啡店對於顧客在店內發生狀況,或身體不適時應如何處理,並無建
制一套通報及處理流程,亦未對於店長及其他員工,有無適時處理顧客身體異常狀況,建
立監督機制。
所安全的注意事項。店員於當晚7點半左右已發現陳進福神情昏沈,臉色難看,卻未予關
心,提供協助,亦未通報當時在辦公室內呂炳宏,甚至於晚間8點半再到客人用餐區,看
到陳進福仍緊閉雙眼坐在座位上,仍未理會,致錯失兩次避免不幸事件發生機會,可見呂
炳宏等人經營媽媽嘴咖啡店對於顧客在店內發生狀況,或身體不適時應如何處理,並無建
制一套通報及處理流程,亦未對於店長及其他員工,有無適時處理顧客身體異常狀況,建
立監督機制。
三,依照呂炳宏陳述,謝依涵上班原穿短裙搭配內搭褲,當晚呂炳宏看到謝依涵更換運動
長褲,詢其原因僅答稱學跳水,並未注意查詢謝依涵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在外落水,顯見
媽媽嘴咖啡店對於身為最資深者或店長的謝依涵,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亦無管理監督機
制,讓謝依涵得以從容將陷於意識不清、不能抗拒狀態的陳進福扶出店外殺害,媽媽嘴咖
啡店對於謝依涵之監督未盡相當注意義務,所以無法免除呂炳宏等人所應負僱用人責任。
長褲,詢其原因僅答稱學跳水,並未注意查詢謝依涵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在外落水,顯見
媽媽嘴咖啡店對於身為最資深者或店長的謝依涵,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亦無管理監督機
制,讓謝依涵得以從容將陷於意識不清、不能抗拒狀態的陳進福扶出店外殺害,媽媽嘴咖
啡店對於謝依涵之監督未盡相當注意義務,所以無法免除呂炳宏等人所應負僱用人責任。
四,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謂僱用人與受雇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是就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
侵害他人權利而言,只要受僱人在客觀上足認與其執行職務有關行為在內,均屬於執行職
務,這樣才可以保護第三人之權利,使第三人有獲得賠償機會,不能將謝依涵在媽媽嘴咖
啡店將安眠藥加入咖啡,讓陳進福夫妻飲用,使其意識不清的行為,與後來謝將其扶至店
外殺害行為予以分開為兩個個別行為。
侵害他人權利而言,只要受僱人在客觀上足認與其執行職務有關行為在內,均屬於執行職
務,這樣才可以保護第三人之權利,使第三人有獲得賠償機會,不能將謝依涵在媽媽嘴咖
啡店將安眠藥加入咖啡,讓陳進福夫妻飲用,使其意識不清的行為,與後來謝將其扶至店
外殺害行為予以分開為兩個個別行為。
民法第188條所以規定僱用人應對於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行為,負連帶賠
償責任,是因為僱用人藉由受僱人為其工作,因而擴大或延伸其活動範圍,僱用人自應就
其選任監督受僱人負注意義務,以預防受僱人在工作時發生侵害他人權利情事,注意範圍
包括受僱人性格、操守等。
償責任,是因為僱用人藉由受僱人為其工作,因而擴大或延伸其活動範圍,僱用人自應就
其選任監督受僱人負注意義務,以預防受僱人在工作時發生侵害他人權利情事,注意範圍
包括受僱人性格、操守等。
五,判決呂炳宏等人應負僱用人賠償責任,不是因為他們未檢查謝依涵為顧客所準備飲品
是否安全,而是因為他們對謝依涵未盡到選任及監督注意義務,所以必須對於謝依涵侵害
顧客行為負責。
是否安全,而是因為他們對謝依涵未盡到選任及監督注意義務,所以必須對於謝依涵侵害
顧客行為負責。
至於呂炳宏等人曾遭謝依涵誣陷為共犯,僅屬呂炳宏等人與謝依涵的內部關係,與呂炳宏
等人應對第三人負僱用人賠償責任,係屬二事,不應混為一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40491?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媽媽嘴案判老闆連帶賠償368萬 最高法院5理由說明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喧騰一時的「媽媽嘴」八里雙屍命案日前定讞,除了殺人的女店長謝依涵遭判刑外,老闆呂炳宏等3名股東也被判處連帶賠償被害人張翠... ...
喧騰一時的「媽媽嘴」八里雙屍命案日前定讞,除了殺人的女店長謝依涵遭判刑外,老闆呂炳宏等3名股東也被判處連帶賠償被害人張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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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後要備銀針驗毒~1F 06/22 18:55
噓 : 無法接受2F 06/22 18:56
推 : 乖 ~ 下去 C3F 06/22 18:56
噓 : 神經病法院 垃圾法官 狗屁不通4F 06/22 18:56
噓 : 法院裡的永遠只會玩文字遊戲啦5F 06/22 18:57
→ : 臺灣如果會亡就是這些垃圾害的6F 06/22 18:57
推 : 這五點看起來沒啥問題啊7F 06/22 18:57
推 : 可憐的被害人家屬 都沒人同情 風向都在呂那邊 哭哭8F 06/22 18:57
推 : 推 寫的還滿清楚的9F 06/22 18:58
→ : 說真的啦,這些法官也沒辦法說出來實際上要怎麼操作10F 06/22 18:58
噓 : 那各大上市櫃公司的老闆準備好了嗎11F 06/22 18:58
推 : 殺人犯被法官判有再教化可能又再殺人...叫法官賠啦12F 06/22 18:58
→ : 才算是盡到選任監督注意義務,打高空誰不會13F 06/22 18:58
推 : 唉,台灣法律獨步全宇宙14F 06/22 18:58
噓 : 白癡法院15F 06/22 18:58
噓 : 硬要賠16F 06/22 18:59
→ : 以僱人記得先簽切結書啊,特別是更生人17F 06/22 18:59
噓 : 垃圾法官無誤啊,我也可以寫法官害死人一堆18F 06/22 18:59
噓 : 這個法官一定有在媽媽嘴消費過19F 06/22 18:59
推 : 沒錯啊,台灣老闆太好當了。沒什麼企業責任20F 06/22 18:59
噓 : 鄭傑上車臉色 那麼難看 妳怎麼沒看到?XD21F 06/22 19:00
噓 : 再噓一次 fuck you22F 06/22 19:00
推 : ceres該怎做以前的判決有法官點過怎做23F 06/22 19:00
→ : 狗屁不通的東西還可以解釋一堆 幹你娘垃圾法院24F 06/22 19:00
推 : 這判決沒什麼問題啊,某些鄉民文盲嗎?25F 06/22 19:00
噓 : 法官把自己當神了啊26F 06/22 19:00
噓 : 雖小27F 06/22 19:00
噓 : 所有更生人都很有機會殺人 沒一個例外28F 06/22 19:00
→ : 我說的是實際上應該怎麼做才符合,而不是講講要做什麼29F 06/22 19:00
→ : 更生人買員誠險就好了只是更生人保費會比較高30F 06/22 19:00
噓 : 然後該收押沒收押又犯罪的.....叫法官賠啦31F 06/22 19:00
推 : 法官錯判誤判濫判免責32F 06/22 19:00
推 : 這樣蔡英文賠全部身家也不夠啊33F 06/22 19:00
→ : 誰僱更生人 就是準備危害社會 切記34F 06/22 19:00
→ : 什麼,然後實際上如何操作,根本就不知道35F 06/22 19:01
噓 : 垃圾智障法官,公布姓名好嗎36F 06/22 19:01
→ : 監獄關了這麼多人37F 06/22 19:01
→ : 實際上就被罵翻隨便翻點東西出來唬人38F 06/22 19:01
推 : 這五點都證明法官跟社會脫鉤39F 06/22 19:01
→ : 實務有提供辦法40F 06/22 19:01
→ : 相較於二、三審,士林地院的一審判決才是合理的41F 06/22 19:01
→ : 看這篇發現我之前打那麼多沒人看到42F 06/22 19:02
→ : 不過都這樣判了 以後就援引判例吧 不要再嘴了43F 06/22 19:02
→ : 你知道士林地院與高院對於法律見解沒歧異嗎44F 06/22 19:02
噓 : 垃圾法官45F 06/22 19:02
推 : 雇人本來就該是高成本該審慎評估的事。台灣老闆都把員工當46F 06/22 19:02
→ : 免洗的
→ : 免洗的
→ : 這又不是新見解這見解在實務是穩定使用中48F 06/22 19:03
→ : 殺人的想盡辦法判免死 沒犯法的想辦法拉下來一賠錢 好棒49F 06/22 19:03
推 : 除了第四點 "使第三人有獲得賠償機會" 其他都像硬找的理由50F 06/22 19:03
→ : 我之前有打過1篇文針對這個見解理論根據及實務配套51F 06/22 19:04
推 : 不意外.....台灣法官都是活在自己的世界52F 06/22 19:04
推 : 還蠻合理的53F 06/22 19:04
推 : 第四點就立法目的啊...54F 06/22 19:04
推 : 第一點寫法沒有問題吧55F 06/22 19:05
→ : 這些罵法官的你們難道都是老闆或小開嗎56F 06/22 19:05
→ : 難以置信59F 06/22 19:06
→ : 如果不是你們都只是消費者 今天你進店消費 權利被店員60F 06/22 19:06
→ : 侵害難道還要自己去證明員工的職務行為嗎
→ : 侵害難道還要自己去證明員工的職務行為嗎
→ : 大大不用跟這些文盲認真啦62F 06/22 19:07
推 : 可教化的犯人出來後又犯法 原法官就不用負責嗎63F 06/22 19:07
推 : 反對的那些人 根本也沒講出反對理由啊XD64F 06/22 19:08
→ : 跟這些人解釋說再多都沒用65F 06/22 19:08
噓 : 做錯事被罵還會不爽,不爽就算了,還要出來強辯66F 06/22 19:08
推 : 樓上是反串還認真?67F 06/22 19:08
推 : 這就跟股市老師看著漲停板,找五個漲停的理由ㄧ樣68F 06/22 19:08
→ : 坐牢本來就不保證出來不會再犯啊 講三小69F 06/22 19:08
→ : 我是說yyc70F 06/22 19:08
推 : 精闢的鬼扯,反正又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帝王條款衍生出來71F 06/22 19:08
推 : 這等於麥當勞店員打了你一拳 要找誰賠一樣72F 06/22 19:08
推 : 理由不合理,不是小開的問題73F 06/22 19:09
→ : 你看不順眼,跟不合理是兩件不同的事情74F 06/22 19:09
推 : 第五點:講個笑話,醫生能知道護士在點滴裡面加料75F 06/22 19:09
噓 : 原來是安養院我還以為是咖啡廳76F 06/22 19:10
推 : 推,邏輯成立77F 06/22 19:10
噓 : 垃圾判決 那如果法官假釋性侵害犯人在外再犯呢78F 06/22 19:10
→ : 麥當勞老板能知道漢堡有沒被員工加鼻屎79F 06/22 19:10
→ : 假釋之後再犯 跟法官有啥屁關係?80F 06/22 19:11
噓 : 垃圾法官亂判 讓犯人又在社會繼續犯罪都不吭聲了81F 06/22 19:11
噓 :82F 06/22 19:11
→ : 法官能知道殺人犯國小成績優良所以可教化83F 06/22 19:12
→ : 坐牢最終就是會讓犯人再度回到社會 不然唯一死刑就好了84F 06/22 19:12
噓 : 五點歪理無誤85F 06/22 19:12
推 : 噓的人到底有多少人知道什麼叫「僱傭關係」???86F 06/22 19:12
→ : 台灣法官跟屎ㄧ樣,操你媽的87F 06/22 19:12
→ : 7357崩潰得好難看...88F 06/22 19:12
→ : 一群腦殘搞不清楚法治的極限89F 06/22 19:13
→ : 法治本來就會有很多狀況是有一好沒倆好
→ : 法治本來就會有很多狀況是有一好沒倆好
→ : 我爽,操你馬的台灣低能法官91F 06/22 19:13
噓 : 雖洨92F 06/22 19:13
噓 : 完全沒提乾女兒身分耶 乾女兒處理了是要通報啥 還是要報警93F 06/22 19:13
→ : 光是第一點的一般顧客說,法官就打臉自己了,謝女與陳94F 06/22 19:13
→ : 男根本不是一般顧客
→ : 男根本不是一般顧客
噓 : 照這種邏輯 法院沒有應盡依法執法嚇阻犯罪 法務部和全96F 06/22 19:14
推 : 合理 沒建立規範97F 06/22 19:14
→ : 體法官是不是也要賠?98F 06/22 19:14
噓 : 支持若犯人出來再犯罪,應當處罰該判決法官連帶賠償99F 06/22 19:14
→ : 以後咖啡廳圖書館速食店看到精神狀況差每個都報警100F 06/22 19:14
→ : 怎麼有一群低能兒覺得更生人再犯法官要負責啊XDDDDD101F 06/22 19:15
→ : 等等一堆法匠會出來力挺www102F 06/22 19:15
→ : 法官只管在現有法條下選擇最適切法條而已103F 06/22 19:15
→ : 新北市政府沒有訂定雇主應提醒員工的規定,所以責任在104F 06/22 19:15
→ : 政府啦,朱立倫下台
→ : 政府啦,朱立倫下台
推 : 喝麥當勞飲料扒下去的我幫忙報警,幹106F 06/22 19:15
推 : 以後都要當實例案子判囉107F 06/22 19:15
→ : 我提的不是再犯喔 是刑期可判長卻判太短 或是沒適當監控108F 06/22 19:15
推 : 打高空109F 06/22 19:15
→ : 更生人出來更鳥 那是獄政改革問題了110F 06/22 19:16
→ : 怎麼會有那麼多低能兒法官111F 06/22 19:16
→ : 刑期長短跟犯行有關啊112F 06/22 19:16
→ : 所以只有最高院的法官是法官,前面的都是屁就對了113F 06/22 19:16
噓 : 未盡到選任責任 看誰以後敢用更生人114F 06/22 19:16
→ : 恩恩 跟犯行有關 林益世:了解115F 06/22 19:17
→ : 明明就是鳥判決,護航硬凹很難看116F 06/22 19:17
噓 : 既然覺得法官沒問題 那第三條怎麼講...同理適用阿...117F 06/22 19:17
→ : 照某人的說法,法官只管現有法條選擇最適切,那誰來判都一樣118F 06/22 19:18
推 : 文組的智商很低,護航還高潮,笑死119F 06/22 19:18
→ : 問題明明很多判決是換了法官,判決結果就180度大轉變120F 06/22 19:18
推 : 所以這案例老闆要連帶賠償是按最適切法條囉121F 06/22 19:18
推 : 誰來判都一樣? 跟八卦板低能兒一定不一樣XD122F 06/22 19:18
推 : 按照被害人律師 一定主張188的啊123F 06/22 19:19
推 : 更生人以後更難生存拉 這要怪誰 一定是怪法盲不懂法124F 06/22 19:19
→ : 講得好像法官個個公正不阿,想騙低智商的盲目護航者吧125F 06/22 19:19
→ : 不同法官看法不一樣 不同階段的證據也不同126F 06/22 19:20
→ : 反正再怎麼鳥的判決,都有智商堪慮的幫護航,超爽127F 06/22 19:20
→ : 如果每個階段見解都一樣 還上訴個屁XD128F 06/22 19:20
噓 : 第二點,法官對事實認識也有錯誤,先入為主,怎能說想129F 06/22 19:20
→ : 睡覺是身體異常呢,更何況晚上在店裡想睡覺很正常啊,
→ : 我們每天都睡覺都異常?
→ : 睡覺是身體異常呢,更何況晚上在店裡想睡覺很正常啊,
→ : 我們每天都睡覺都異常?
→ : 對啊 既然不一樣,那護航什麼?132F 06/22 19:21
推 : 以後咖啡店趴在桌上,大家趕快報警抓長腿女店長133F 06/22 19:21
→ : 第四點最後就是叫你別用有問題的人 謝看來很正常啊134F 06/22 19:21
→ : 我護航什麼? 我也不知道 我只覺得這五點沒啥問題而已135F 06/22 19:21
→ : 合理136F 06/22 19:21
→ : 建議以後老闆分秒監控員工 這選任監督帽子太大137F 06/22 19:21
→ : 看見"法官"就軟了跪了,還要別人跟著軟跟著跪,不然就酸低能138F 06/22 19:21
推 : 身體異常是其他店員作證說的好嗎139F 06/22 19:21
→ : 我建議怕遇到這種事情的就別開店好了XDDD140F 06/22 19:21
→ : 上面噓的,給你們個建議,如果對判決有意見,請考上141F 06/22 19:21
→ : 法官後而且當高院法官再來講
→ : 法官後而且當高院法官再來講
推 : 用可教化免死...然後教化無用再殺人...法官要不要負責143F 06/22 19:22
→ : 老闆應該很想做到全面監控144F 06/22 19:22
噓 : 再次公告自己是恐龍法官...145F 06/22 19:22
→ : 對判決不能有意見嗎 那一定都沒有冤案拉146F 06/22 19:22
推 : 法官就是了不起147F 06/22 19:22
→ : 可教化只的是有機會教化,不是保證不會再犯148F 06/22 19:22
→ : 挖,那罵菜英文螞英九的,應該先選上總統才能罵,對吧149F 06/22 19:23
→ : 看完判決就知道....為什麼大家都不相信台灣司法150F 06/22 19:23
→ : 有意見就去當被害人律師啊151F 06/22 19:23
→ : 在這講有屁用喔...
→ : 在這講有屁用喔...
→ : 對於支持法官的人來講,判決錯誤是檢察官,警察證據153F 06/22 19:23
推 : 有注意義務154F 06/22 19:23
→ : 數字版關一關了,沒選上總統罵個屁155F 06/22 19:23
噓 : 法官都去死吧 未來台灣不需要法官156F 06/22 19:23
→ : 的問題,不是法官的問題157F 06/22 19:23
→ : 所以對判決有意見 要考法官 被害人律師 還有嗎?158F 06/22 19:23
推 : 更生人以後別找工作了159F 06/22 19:24
→ : 台灣司法的問題是遇到頂級政商關係有時候轉彎160F 06/22 19:24
→ : 在這邊講沒屁用 八卦該關了161F 06/22 19:24
→ : 還有別在這靠腰東靠腰西的,講沒用去實踐才有用162F 06/22 19:24
→ : 愛妻守則換成法官就對了163F 06/22 19:24
→ : Food版Movie版也該關了,做不出好菜拍不出好電影罵個屁164F 06/22 19:24
推 : 我就喜歡看版上低能法匠氣到腦充血,爽165F 06/22 19:24
推 : 有意見就去當上XX再說,這種反智的言論什麼時候才會消失阿166F 06/22 19:24
→ : 明明殺了人硬是用可教化救殺人犯ㄧ命 以後殺人犯放出來又167F 06/22 19:25
推 : 一直拿刑庭判決來罵民庭法官是哪招?168F 06/22 19:25
→ : 狂殺人 法官需要連帶賠償嗎169F 06/22 19:25
→ : 恐龍法官比例根本就超低,低能鄉民倒是挺多的170F 06/22 19:25
→ : 八卦本來就該關了啊xD一堆垃圾資訊171F 06/22 19:25
→ : 推你 很多時候我也覺得一堆人對政府不要靠邀東靠腰西的172F 06/22 19:25
→ : 手冊有寫別殺人就有用?誰來轉joke173F 06/22 19:25
→ : 有共識了 不錯174F 06/22 19:25
→ : 真的能看的沒幾篇175F 06/22 19:25
→ : 我都不知道可教化什麼時候是保證100%的176F 06/22 19:25
→ : 像美國星巴克案,沒寫燙就以判天價。員工守則記得要寫進去177F 06/22 19:26
→ : 監獄的教化能力有問題 也不關法官屁事178F 06/22 19:26
噓 : 真的是爽怎麼判就怎麼判,恐龍根本沒滅絕啊179F 06/22 19:26
→ : 員工守則沒訂好,對於店內發生問題沒機制處理啊 老闆工作180F 06/22 19:26
→ : 法官只是法治系統裡面實行判決的工具人而已181F 06/22 19:26
→ : 的一部分就是做員工監督。不然都靠cost down賺錢?182F 06/22 19:26
→ : 上PTT要簽不殺人宣言,不然哪天PTT要連帶賠償也是應該的183F 06/22 19:26
噓 : 強詞奪理的說詞!!!184F 06/22 19:27
→ : 誰在跟你扯教化能力 依該法條範圍量刑輕重是否合理185F 06/22 19:27
噓 : 反正這樣解釋,以後更生人就業困難就不要靠北186F 06/22 19:27
→ : 我是在跟那些靠夭更生人再犯的講187F 06/22 19:27
→ : 餐飲業老闆要監督食物還合理,監督員工不殺人?JOKE?188F 06/22 19:27
推 : 更生人就業困難 某些讀很多書的會說是社會推了一把阿...189F 06/22 19:28
→ : 這五點有說他們要知道員工想殺人嗎?190F 06/22 19:28
→ : 量刑輕重的問題就看案例了
→ : 量刑輕重的問題就看案例了
推 : 問題是 如果大企業也一體適用 才講的過去 現在有嗎192F 06/22 19:29
→ : ?
→ : ?
→ : 不如你找個大企業不適用的案例吧 不然很難討論了194F 06/22 19:29
噓 : 什麼叫沒處理 給乾女兒扶出去就是處理了阿 不然要報警嗎195F 06/22 19:29
推 : 法官外星人196F 06/22 19:29
推 : 法官是正確的,這在國外也會成立。197F 06/22 19:30
推 : 這法官故意忽略謝是他們乾女兒這件事198F 06/22 19:31
推 : 監督員工在勤時間的行為,在勤時間殺人公司要負責很難懂?199F 06/22 19:31
→ : 倒是說說要怎樣處理阿 以後顧客精神不好 朋友要來帶走200F 06/22 19:31
→ : 不能動 一定要報警
→ : 不能動 一定要報警
推 : 麥當勞每天都有客人神情昏沈,臉色難看啊,有關心嗎?202F 06/22 19:31
噓 : 員工在店外殺人也算老闆一份203F 06/22 19:32
推 : 很合理啊 你去喝咖啡 員工在你的咖啡加料 老闆總不能雙手204F 06/22 19:32
推 : 一攤說不干他的事吧!
推 : 一攤說不干他的事吧!
推 : 樓上我說以後看到喝麥當勞飲料趴在店內要報警206F 06/22 19:32
推 : 要是謝不是他們乾女兒,只是一般員工,那麼雇主一定207F 06/22 19:32
推 : 看了還是覺得呂炳宏有夠衰......208F 06/22 19:32
→ : 不會放心給謝照顧209F 06/22 19:32
推 : 我同意呂是很衰210F 06/22 19:33
推 : 白話文:以後看到員工褲子濕了記得打電話報警211F 06/22 19:33
噓 : 第三點,顯示法官根本腦筋打結,法官自己說謝女是"從容212F 06/22 19:33
→ : "將陳男夫婦扶出店外,乾女兒既然那麼"從容"扶乾爹而非
→ : 慌張,任何人看了都會覺得很正常啊
→ : "將陳男夫婦扶出店外,乾女兒既然那麼"從容"扶乾爹而非
→ : 慌張,任何人看了都會覺得很正常啊
推 : 餐飲業該去買器材, 每道食物都要驗有沒有異物!215F 06/22 19:33
噓 : 就是無視乾女兒關係阿 乾女兒都扶出去了別人到底要幹嘛216F 06/22 19:34
→ : 到底怎麼處理阿 說看看阿 乾女兒不能扶店長來扶??
→ : 到底怎麼處理阿 說看看阿 乾女兒不能扶店長來扶??
推 : 文組不意外218F 06/22 19:35
推 : 合理個屁啊,這種方式根本無從觀察,有夠倒楣。 講合理219F 06/22 19:35
→ : 的人說說看怎麼在實作上面監督底層員工。
→ : 的人說說看怎麼在實作上面監督底層員工。
推 : 謝也算是店員 她就不就看起來像是去關心了嗎?221F 06/22 19:36
推 : 合法即合理 實作上不是他們該考慮的222F 06/22 19:36
推 : 難道說你們去吃飯被員工偷加料 店家回覆你這是員工個人行223F 06/22 19:36
→ : 為 這樣你們覺得ok嗎?
→ : 為 這樣你們覺得ok嗎?
→ : 不給打砲過的乾女兒去處理 不然給其他人處理喔 說笑嗎225F 06/22 19:37
→ : 既然arrenwu也同意呂很衰 那麼法官會不會知道呂也很226F 06/22 19:38
推 : 法官:乾女兒跟死者出去下面溼掉變溼女兒,不合理227F 06/22 19:38
→ : 衰 那在最適切法條的判決之下 有必要判罰三百多萬嗎228F 06/22 19:38
→ : ?
→ : ?
推 : 老闆還管員工有沒有殺人勒230F 06/22 19:39
噓 : 這樣的判決等於法官認定老闆是合謀殺人,刑事辦不了你,民231F 06/22 19:39
→ : 一事規一事啊 你說要判迷昏這部分還可以斟酌 但殺人可是232F 06/22 19:39
推 : 店長沒懷疑乾女兒泡的咖啡有加料,算他雖,笑死233F 06/22 19:40
→ : 在店外 有人吃了店內食物昏睡 該賠三百多萬?234F 06/22 19:40
→ : 事你還是跑不掉。刑法有無罪推論,民事可沒有235F 06/22 19:40
推 : 迷昏跟殺人為何不能分開看?誰知她迷昏是要殺人236F 06/22 19:40
→ : 4這一項有 但在這邊用真的很怪237F 06/22 19:41
推 : 店長怎沒懷疑謝帶昏沉的乾爹去海邊是想上人家238F 06/22 19:42
推 : 有理啊239F 06/22 19:42
→ : 可怕的邏輯240F 06/22 19:42
噓 : 問了很久到底怎麼處理總是沒答案 我來幫你講 就是不能給241F 06/22 19:42
→ : 就有4這一項所以更匪夷所思阿 在店內只有被迷昏這行為242F 06/22 19:42
→ : 顧客乾女兒扶出去 要給跟顧客沒關係的店員去照料 這種243F 06/22 19:42
→ : 判決的理由都是假的,法官自由心證已經認定老闆是合謀的244F 06/22 19:42
→ : 不合常理的上帝視角馬後砲才有辦法處理245F 06/22 19:42
→ : 沒錯,可能是謝想強暴老人家,對方寧死不屈憤下毒手246F 06/22 19:43
噓 : 說幹話,要用更多的幹話來圓說過的幹話247F 06/22 19:43
→ : 別說不可能,謝有供稱他們有ㄧ腿248F 06/22 19:43
推 : 推,雇主本需積極監督,呂炳宏一直自詡被害者根本狡辯249F 06/22 19:43
→ : 以後老闆多了個理由可以開除員工了 真的很棒250F 06/22 19:44
→ : 這是民事不是刑事 不是在說老是共犯好嗎251F 06/22 19:44
推 : 這到底是三小252F 06/22 19:44
→ : 呂就敗在沒叫謝脫褲看為什麼下面溼掉,應注意而未注意253F 06/22 19:45
→ : 監督也是監督店裡面事 你下班上八卦版推文 你主管管的到?254F 06/22 19:45
→ : ^闆255F 06/22 19:45
推 : 一定又是那種有錢家庭出身只會讀書考上的法匠256F 06/22 19:46
推 : 要怎麼選啊你教我0.0257F 06/22 19:46
→ : 要是店員用一秒鐘的時間下毒在飲料毒死人 老闆也要賠嗎258F 06/22 19:46
→ : 以後會有人請更生人嗎259F 06/22 19:46
噓 : 下藥跟用刀殺人本來就二個不一樣的行為,雖有階段性,260F 06/22 19:46
推 :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261F 06/22 19:46
→ : 但本來就可以分開看262F 06/22 19:46
→ : 司法敗類263F 06/22 19:47
推 : 7357崩潰到我都懷疑你就是呂了 哈哈264F 06/22 19:47
推 : 客人沒呼救怎知身體不適,難道文青去咖啡店解數學題臉色265F 06/22 19:47
→ : 難看,店員也要去關心喔?
→ : 難看,店員也要去關心喔?
推 : 我是呂我很難過沒先吃掉謝,讓老人家先上了267F 06/22 19:47
→ : 法官自掰不能分開看,硬要混為一談268F 06/22 19:48
→ : 這個實務建議....269F 06/22 19:48
噓 : 學生犯法 學校就不用連帶??270F 06/22 19:48
推 : 員工守則一:員工不得殺人271F 06/22 19:48
推 : 積極監督不是盯著員工的一舉一動 也有只查帳 偶而才到現272F 06/22 19:49
→ : 場逛的老闆 員工犯法明顯違背合約 又不是進口毒咖啡喝死
→ : 人
→ : 場逛的老闆 員工犯法明顯違背合約 又不是進口毒咖啡喝死
→ : 人
推 : 以後客人點的飲料老版都要先用舌頭喇ㄧ下275F 06/22 19:50
推 : 光只看這五點當然沒問題啊,但看看地方法院免賠判決理由..276F 06/22 19:50
推 : 面試時要勾選「你有殺人傾向嗎?」277F 06/22 19:51
→ : 為有每杯都喇ㄧ下才能萬無一失278F 06/22 19:51
噓 : 垃圾智障法官,公布姓名好嗎279F 06/22 19:51
推 : 太扯了啦280F 06/22 19:52
→ : 正妹點的要多喇個五六下以免男店員下安眠藥281F 06/22 19:52
噓 : 垃圾判決282F 06/22 19:52
→ : 結果老板被男店員迷昏帶去廁所處理283F 06/22 19:53
噓 : [新聞]女童玩「矇眼猜猜樂」 竟被狼師逼口交--學校有連帶賠?284F 06/22 19:53
噓 : 照這邏輯請管理者幹嘛?自己親自營業算了,反正大小285F 06/22 19:54
→ : 都要包
→ : 都要包
→ : 女童猜是芽籤287F 06/22 19:54
推 : 說真的,如果直接下毒,老闆真的GG,無法可防288F 06/22 19:54
推 : 矇眼的是有告民事喔?好笑欸289F 06/22 19:54
推 : 毫無道理的解釋 無限上綱雇主責任 以後去麥當勞睡覺的全部290F 06/22 19:54
→ : 都要揍醒才行 然後派救護車到場看有沒有被下毒 法官根本是
→ : 都要揍醒才行 然後派救護車到場看有沒有被下毒 法官根本是
推 : 法盲的腦袋到底裝了什麼292F 06/22 19:55
推 :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293F 06/22 19:55
→ : 事後諸葛亮 上帝視角在推論雇主責任294F 06/22 19:55
推 : 老闆可以告那位女魔頭嗎?295F 06/22 19:56
推 : 以後老闆要緊盯每個妹泡咖啡,其實還不錯啦296F 06/22 19:57
推 : 回kk 可以的 這也是188條的立法精神 保障被害人297F 06/22 19:57
→ : 以後盯著妹做事,理由還蠻正當298F 06/22 19:58
推 : 7357崩潰到我都懷疑你就是呂了+1299F 06/22 19:58
推 : 不要質疑現世神的五大神諭好嗎300F 06/22 19:59
推 : 原來有人跟我一樣懷疑啊 哈哈301F 06/22 19:59
噓 :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302F 06/22 20:00
推 : 呂現在在盯妹泡咖啡,沒空303F 06/22 20:00
→ : 欲加之罪放在鄉民評論法官一樣適用...304F 06/22 20:00
推 : 也罰太重了吧 一間咖啡店要賺多久305F 06/22 20:01
推 : 咖啡店老闆不要只想收錢,客人死了還一副無關緊要的樣子306F 06/22 20:02
推 : 員工酒駕偷搶性侵殺人雇主都要賠償嗎 員工上千的要怎麼盯307F 06/22 20:03
推 : 其實還蠻榮幸,能跟殺人魔王一起泡開店泡咖啡308F 06/22 20:03
→ : 三百多萬買一輩子的回憶,反正生意好抵的回來
→ : 人生看開點,三百多萬當廣告費、也還不錯
→ : 三百多萬買一輩子的回憶,反正生意好抵的回來
→ : 人生看開點,三百多萬當廣告費、也還不錯
推 : 法官邏輯超強!311F 06/22 20:05
→ : 368這個數字,吉利312F 06/22 20:05
→ : 所以有員工誠實險啊313F 06/22 20:05
→ : 7357真的很自嗨耶...
→ : 7357真的很自嗨耶...
噓 : 五點均為合理 但是賠償金額顯不合理315F 06/22 20:06
推 : 推法官 屌打理組那些不懂法律的人316F 06/22 20:07
推 : 推員工責任險,雇主本該考量雇用風險317F 06/22 20:07
推 : 雖然理由牽強,但至少是以被害人賠償來考量......318F 06/22 20:07
推 : 要這樣說全部pub都有事了。319F 06/22 20:08
推 : 就算有監督問題 這判賠也太扯320F 06/22 20:09
推 : 因為法律必須優先保護相對弱勢的被害顧客321F 06/22 20:09
推 : 難道鄉民覺得你去喝飲料被下藥老闆都不用負監督責任?322F 06/22 20:10
推 : 賠償合理 員工亂搞公司本來就有責任323F 06/22 20:10
→ : 只有這樣,雇主才會保員工責任險,讓顧客得到最高的保324F 06/22 20:11
噓 : 第四點客觀上執行職務,看不出哪裡客觀,只看到法官主325F 06/22 20:13
→ : 觀,明明客觀上本質就謝女陳男私人恩怨
→ : 觀,明明客觀上本質就謝女陳男私人恩怨
推 : 未盡監督責任327F 06/22 20:14
噓 : 至於第五點是建立在前四點的歪理上,所以也是歪理328F 06/22 20:18
→ : 反正以後工作合約內要包含不蓄意謀殺的備注329F 06/22 20:19
噓 : 一句"未盡監督責任" 可以任鬼棺說了算 媽的330F 06/22 20:19
→ : 我看法院才是垃圾331F 06/22 20:19
→ : 這甚麼垃圾法官 媽的擺明有鬼 是不是想陰八仙說呀332F 06/22 20:22
推 : 這位弱勢的老先生匯了50萬給泡咖啡的女員工333F 06/22 20:22
→ : 最好是看員工穿和平常不一樣,就能和柯南一樣去推理,操你的334F 06/22 20:22
噓 : 以後有顧客不舒服就不能下班 因為你不能確定你同事不是335F 06/22 20:22
→ : 匯了這麼多錢,女生加點料應該不為過336F 06/22 20:23
→ : 殺人犯337F 06/22 20:23
→ : 以後餐廳都要在每桌安排個人試毒,免得客人被下毒338F 06/22 20:24
噓 : 政府什麼時候要把台灣所有法官作一次大整頓 妖言惑眾339F 06/22 20:24
噓 : 神經病340F 06/22 20:24
→ : 應注意未注意的咖啡廳版
→ : 應注意未注意的咖啡廳版
噓 : 根本硬掰理由,司法已死342F 06/22 20:25
噓 : 文組誤國不意外343F 06/22 20:26
噓 : 台灣的最大亂源之一就是這些恐龍法官344F 06/22 20:26
推 : 這是為了要他賠而想的吧 下一個案列就換邏輯了345F 06/22 20:27
噓 : 如果要這樣 那我請員工幹嘛346F 06/22 20:31
噓 : 鬼島347F 06/22 20:32
噓 : 垃圾法官 公佈姓名阿348F 06/22 20:32
噓 : 三小判決349F 06/22 20:32
噓 : 笑死人350F 06/22 20:33
噓 : 幹,看完理由就是老闆雖小啊351F 06/22 20:33
噓 : 實際能做到上述標準的店家有幾家? 玩文字遊戲最會352F 06/22 20:34
推 : 媽媽嘴老闆還不感恩 給鄉民判早被槍決埋掉了 還輪的到353F 06/22 20:34
推 : 同理可證 對總統有意見等你當上總統再說阿 白癡言論 真354F 06/22 20:34
→ : 現在在媒體放話355F 06/22 20:34
→ : 不愧是母豬教黑名單 講話沒邏輯的356F 06/22 20:34
推 : 僱用人責任當初就是從美國引進的啊~357F 06/22 20:35
噓 : 光看長短褲就可以知道有問題?法律系是教算命的?358F 06/22 20:37
→ : 這件案子,謝下藥迷昏兩人,一個女子在店裡抬昏迷大男人359F 06/22 20:39
→ : 跟婦女兩人出去有多困難,但老闆員工沒有半個人出面,這
→ : 點就很誇張...
→ : 跟婦女兩人出去有多困難,但老闆員工沒有半個人出面,這
→ : 點就很誇張...
→ : 台灣某些法官真的很爛,最近朋友撞到某內湖民事大樓362F 06/22 20:40
噓 : 這解釋不是更白癡363F 06/22 20:40
→ : 身為老闆店長,稍微注意下店裡環境很難?364F 06/22 20:40
→ : 法官的女兒,法官到警局要求看我朋友的筆錄還要拿去影印365F 06/22 20:41
→ : 撞到她的車是不對,但法官的女兒則三字經五字經狂罵
→ : 像個太妹 法官能教出這種 我也是醉了
→ : 撞到她的車是不對,但法官的女兒則三字經五字經狂罵
→ : 像個太妹 法官能教出這種 我也是醉了
推 : 法盲平常不讀書,但又很愛野人獻曝,呵呵368F 06/22 20:47
推 : 好好一間公司被誣賴了誰來賠錢給呂老闆369F 06/22 20:47
→ : 一般服務業又不像工地有意外險 這案子真的怪怪的370F 06/22 20:48
→ : 教科書就寫一堆的東西也要吵,自證根本就沒看過法律371F 06/22 20:48
→ : 書籍,不懂又愛亂叫,臺灣社會der水準也就到這邊而已
→ : 書籍,不懂又愛亂叫,臺灣社會der水準也就到這邊而已
→ : 感覺是為了找人討錢 連帶賠償好歹也要有責任過失比例吧373F 06/22 20:49
→ : 188就是中間責任,法盲要亂叫的話去立法院叫立委刪374F 06/22 20:50
→ : 掉188啊
→ : 掉188啊
噓 : 法官,ㄏㄏ376F 06/22 20:50
推 : 史上最衰老闆沒有之一377F 06/22 20:56
噓 : 台灣法官真的是只會考試的智障無誤阿378F 06/22 20:58
噓 : 法官ㄏㄏ379F 06/22 20:58
推 : 馬的有夠衰小380F 06/22 21:04
推 : 合理381F 06/22 21:04
噓 : 文字遊戲382F 06/22 21:05
噓 : 台灣社會治安敗壞的原兇就是這些恐龍法官383F 06/22 21:05
噓 : 所有職業都要負連帶責任,只有法官檢察官亂判濫訴沒事384F 06/22 21:06
噓 : 一堆歪理!!現在法官真的腦袋有問題!!!幹!!!!恐龍~~~385F 06/22 21:06
推 : 不是沒有反對客觀說的見解,但對翻書好像會要了他的386F 06/22 21:08
→ : 命一樣的法盲又怎麼會知道呢
→ : 命一樣的法盲又怎麼會知道呢
噓 : 不用跟台灣法律智障認真 一堆連起訴跟判決都不會分 要388F 06/22 21:08
→ : 他們看懂這些太難了 對他們來說法律就是靠感覺 我爽怎
→ : 麼判就怎麼判
→ : 台灣人的悲哀
→ : 我沒讀過法律 但我比法官或教授更懂要怎麼判決 哈哈哈
→ : 他們看懂這些太難了 對他們來說法律就是靠感覺 我爽怎
→ : 麼判就怎麼判
→ : 台灣人的悲哀
→ : 我沒讀過法律 但我比法官或教授更懂要怎麼判決 哈哈哈
→ : 所以更生人出來找不到工作正常 這種判決誰敢用更生人393F 06/22 21:10
推 : 講幹話還有人認同394F 06/22 21:12
噓 : 智障法院…395F 06/22 21:13
噓 : 歪理 人心你是要怎麼知道 那間諜是哪來的?壞人臉上寫壞人?396F 06/22 21:14
推 : 智障397F 06/22 21:17
噓 : 文組398F 06/22 21:17
噓 : 打高空誰不會 務實一點 就直接說 老闆要怎麼做才能免責399F 06/22 21:20
推 : 更生人不用找工作了400F 06/22 21:30
推 : 法盲崩潰401F 06/22 21:33
推 : 就打高空 實務上很難做到402F 06/22 21:39
噓 : 頂尖文組 還是文組403F 06/22 21:40
推 : 恭喜更生人們 以後別想有人雇用你們了404F 06/22 21:42
噓 : 文組垃圾法官405F 06/22 21:46
推 : 法盲比馬路三寶更恐怖406F 06/22 21:46
推 : 那小七的員工毒殺顧客的話高清愿要負責???407F 06/22 21:47
噓 : 有人打網咖打到死掉 網咖怎沒賠?408F 06/22 21:47
噓 : 要批評法官還得考上法官? 那要批評殺人犯不就要先殺人? 哈409F 06/22 21:48
→ : 哈哈 護航的水準是?
→ : 哈哈 護航的水準是?
推 : 申請釋憲吧411F 06/22 21:49
→ : 這大概是謝依涵沒錢賠,拉有錢的來賠
→ : 這大概是謝依涵沒錢賠,拉有錢的來賠
噓 : 未盡到"監督注意義務"!怎樣才叫有盡到?法官"覺得"有就有!413F 06/22 21:50
噓 : 這家店靠殺人案生意興隆到那種程度 本來就該吐出來414F 06/22 21:51
推 : 以後犯人出獄再犯刑,法官應該連帶判賠415F 06/22 21:53
推 : 這次法官是對的416F 06/22 21:53
→ : 這五點寫出來,只是讓人笑文組果然____417F 06/22 21:53
→ : 感謝最高院英明文組法官斷絕更生人再生之路
→ : 感謝最高院英明文組法官斷絕更生人再生之路
噓 : 法官隨便心證毫無責任419F 06/22 21:55
噓 : 哇操 奇文共賞420F 06/22 21:57
→ : 哪天7-11的店員離開店內去殺人,老闆沒及時發現就是應注意而421F 06/22 22:01
→ : 未注意囉...
→ : 真的照這些法匠的標準下去執行,台灣社會就惶惶不可終日,為
→ : 什麼老闆對員工不會問太多管太多,就是對人性本善的信賴基礎.
→ : 以後老闆看到員工上班沒事換件衣服,建議直接報警說疑似犯罪
→ : 未注意囉...
→ : 真的照這些法匠的標準下去執行,台灣社會就惶惶不可終日,為
→ : 什麼老闆對員工不會問太多管太多,就是對人性本善的信賴基礎.
→ : 以後老闆看到員工上班沒事換件衣服,建議直接報警說疑似犯罪
推 : 謝女跟陳男間的關係依然不影響謝女為僱用人及陳男是顧客之426F 06/22 22:05
→ : 事實吧,難道鄉民當店員有親友團光顧就不把人家當客人?
→ : 事實吧,難道鄉民當店員有親友團光顧就不把人家當客人?
→ : 以鄭傑案例來講,台北捷運公司要確保捷運為安全無虞環境,鄭傑428F 06/22 22:06
→ : 說錯,謝女為受僱人才對429F 06/22 22:06
→ : 在捷運上殺人,捷運公司也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才是430F 06/22 22:07
→ : 鄭捷是台北捷運什麼人??431F 06/22 22:07
→ : 那你得先拿出連帶賠償責任法條或法律關係(契約)的根據
→ : 這種舉例只是不當連結,要說理還是專注在同等關係去闡述才
→ : 是
→ : 那你得先拿出連帶賠償責任法條或法律關係(契約)的根據
→ : 這種舉例只是不當連結,要說理還是專注在同等關係去闡述才
→ : 是
推 : 難怪台灣司法像個笑話435F 06/22 22:11
→ : 你所舉得捷運公司要安全無虞是無過失責任,這只有消保法第7436F 06/22 22:12
→ : 條辦得到
→ : 但捷運公司不提供「鄭捷」服務或產品
→ : 條辦得到
→ : 但捷運公司不提供「鄭捷」服務或產品
噓 : 台灣司法真的是笑話啦439F 06/22 22:17
→ : 捷運就是提供的服務啊,在接受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消費者有可能440F 06/22 22:19
→ : 受到的生命身體健康受到的損害,捷運公司有事先告知或在明顯
→ : 處標示嗎?
→ : 捷運公司有張貼公告說,搭乘捷運過程中,旁邊的人可能會突然拿
→ : 受到的生命身體健康受到的損害,捷運公司有事先告知或在明顯
→ : 處標示嗎?
→ : 捷運公司有張貼公告說,搭乘捷運過程中,旁邊的人可能會突然拿
推 : 那店長肯定是推出 "謝依涵"套餐 才被罰的囉 哈444F 06/22 22:22
→ : 刀砍殺你嗎? 然後你可以採取什麼有效的措施避免傷害?445F 06/22 22:22
噓 :446F 06/22 22:22
推 : 捷運提供哪項「鄭捷」的服務,論述一下吧447F 06/22 22:23
→ : 捷運員工沒發現鄭捷異常還讓他進站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448F 06/22 22:24
→ : 法條解釋認定的問題,各說各話沒意義,都在玩文字遊戲而已449F 06/22 22:24
→ : 龍山寺站所有員工都該負責 捷運公司負連帶責任450F 06/22 22:24
→ : 又,捷運公司又何時要為毫無僱傭關係人負責,另把運輸契約451F 06/22 22:25
→ : 中有哪條是捷運公司跟乘客間有連帶賠償責任?
→ : 捷運哪名員工發覺有異常??這可是大發現
→ : 中有哪條是捷運公司跟乘客間有連帶賠償責任?
→ : 捷運哪名員工發覺有異常??這可是大發現
→ : 看看後續實際的影響,真的照這標準下去執行,根本不可行,一般454F 06/22 22:26
推 : 學跳水 什麼爛藉口455F 06/22 22:27
→ : 小規模的店家根本無法照這標準下去做456F 06/22 22:28
推 : 看完還是覺得法院智障457F 06/22 22:28
→ : 你舉證得出來捷運員工發現有犯罪之異常而不作為應該就快去458F 06/22 22:28
→ : 提供給受害者家屬協助求償才是
→ : 提供給受害者家屬協助求償才是
→ : 當然法官在判,都是見樹不見林,整體影響他們根本不會去考慮460F 06/22 22:29
→ : 你連捷運公司是依哪條有連帶賠償責任都沒舉,連文字遊戲都461F 06/22 22:30
→ : 甚至懷疑法官根本是採信檢察官的看法,認為老闆極有可能涉入462F 06/22 22:30
→ : 急著玩文字遊戲都不看清楚 我說"沒發現"是"應注意未注意"463F 06/22 22:30
→ : 說不上才是464F 06/22 22:30
→ : 這個案子,但找不到證據,只好找個法條讓他連帶賠償465F 06/22 22:31
→ : 如果捷運員工有進站搜索權的話,才能談「應注意」466F 06/22 22:32
→ : 嗯? 所以媽媽嘴老闆有權搜索員工私物看有沒有毒藥?467F 06/22 22:33
→ : 如果鄭捷是刀在手露白直接進站我就同意你的應注意而未注意468F 06/22 22:33
→ : 那老闆對員工離開30分鐘然後換了條褲子是可以調查到什麼程度469F 06/22 22:34
→ : 反正都是心證認定有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換個法官標準又不一
→ : 樣...
→ : 咖啡店只看過有製作餐點的SOP,以後還要訂各種緊急情況的SOP
→ : 反正都是心證認定有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換個法官標準又不一
→ : 樣...
→ : 咖啡店只看過有製作餐點的SOP,以後還要訂各種緊急情況的SOP
推 : 所以怎麼從鄭捷不當連結到媽媽嘴案?473F 06/22 22:38
→ : ,例如癲癇發作,心肌梗塞,有人突然發瘋亂砍人,不然上了法院可474F 06/22 22:39
→ : 能會被認為老闆沒善盡應有之責
→ : 能會被認為老闆沒善盡應有之責
→ : 服務業對客人神情情況的關注很重要,就好似飯店門縫被塞毛476F 06/22 22:40
→ : 巾或客人喝酒癱在椅上
→ : 這些如果員工沒訓練好或老闆也沒注意,的確容易惹官司上身
→ : 巾或客人喝酒癱在椅上
→ : 這些如果員工沒訓練好或老闆也沒注意,的確容易惹官司上身
噓 : 欸479F 06/22 22:42
→ : ok der,那等著看W Hotel裡面死了個女模要不要負連帶責任?480F 06/22 22:43
→ : 開趴開了好幾天,服務生多次進出房間,房間裡面吸毒味道很重
→ : 應注意而未注意,看看那案子的法官是怎麼認定的囉,老話一句
→ : 不同法官,不同案子,不同時間,不同心情,心證的標準會浮動...
→ : 開趴開了好幾天,服務生多次進出房間,房間裡面吸毒味道很重
→ : 應注意而未注意,看看那案子的法官是怎麼認定的囉,老話一句
→ : 不同法官,不同案子,不同時間,不同心情,心證的標準會浮動...
推 : 突發疾病發作本就該有處理SOP,事情出在自己地盤上還不處理484F 06/22 22:46
→ : …這我還能說什麼??
→ : …這我還能說什麼??
→ : 不覺得大企業跟小吃店,小咖啡店要做到的企業責任應該要有差486F 06/22 22:46
→ : 異嗎? 你期待一間小吃店拿得出什麼突發狀況SOP,並且有完善
→ : 異嗎? 你期待一間小吃店拿得出什麼突發狀況SOP,並且有完善
推 : 有道理 噓文鄉民大概沒搞清楚 法官這樣判是為了大家權益488F 06/22 22:47
→ : 員工教育,嗯....這思考領域跟很多法官差不多了489F 06/22 22:48
→ : 對過失責任的論述可以去爭去論,但別隨意不當連結作徒勞浪490F 06/22 22:48
→ : 費力氣
→ : 費力氣
→ : 台灣有多少法條是做不到,然後最後執行上放水的...2個字 畸形492F 06/22 22:49
→ : 突發疾病就報119啊,還分大小胖瘦嗎?493F 06/22 22:50
→ : 恩,我們的法律是適用全部的案件對吧?494F 06/22 22:51
→ : 一個人手腳發抖口吐白沫或停止呼吸,SOP是啥?小吃店辦不到495F 06/22 22:51
→ : ??不是這樣扯的
→ : ??不是這樣扯的
推 : 合理給推497F 06/22 22:54
→ : 非常好,那是不是要寫在那本員工教育手冊裡面,開個小吃攤也要498F 06/22 22:54
→ : 有,員工還要接受幾個小時的教育訓練,如果這是合理的標準,建
→ : 有,員工還要接受幾個小時的教育訓練,如果這是合理的標準,建
推 : 小吃店遇到,有報119的實際行動還需要手冊嗎?如果沒行動才500F 06/22 22:56
→ : 會需要回頭看為什麼沒這麼作不是嗎?
→ : 會需要回頭看為什麼沒這麼作不是嗎?
→ : 議入法,看看立法院過的了關嗎? 萬一過關了有辦法執行嗎?502F 06/22 22:56
→ : 還是說等到出事了,上了法院再來檢討,拿得出這本手冊就盡了責
→ : 任,拿不出來就是老闆沒善盡責任,要負連帶賠償
→ : 還是說等到出事了,上了法院再來檢討,拿得出這本手冊就盡了責
→ : 任,拿不出來就是老闆沒善盡責任,要負連帶賠償
推 : 假釋中再犯的 受害者有福了505F 06/22 22:59
→ : 拜託,最後就是又多了一個做不到的法條...506F 06/22 23:00
→ : 折騰完這一切,花了這麼大力氣,世界還是沒有變得比較美好
→ : 折騰完這一切,花了這麼大力氣,世界還是沒有變得比較美好
推 : 而且是你建議的??嗯,自己擔508F 06/22 23:02
→ : 法律離社會的現況太遙遠,就會變得很荒謬,這案例一出來,多少509F 06/22 23:03
推 : 今天我去星巴克喝咖啡打瞌睡,然後被熟識的店員趁機謀財510F 06/22 23:04
→ : 害命,統一企業會賠嗎?
→ : 害命,統一企業會賠嗎?
→ : 老闆要開始想做一些"防禦性措施",然後一檢視發現都是一些表512F 06/22 23:04
→ : 這可以反駁啊,老闆的可預見性哪有拿~麼厲害。513F 06/22 23:05
→ : 面功夫的paper work,對現況有任何改善? 沒有啊,只是怕自己也514F 06/22 23:05
推 : 統一不會賠的啦 大企業法官哪敢得罪515F 06/22 23:05
→ : 哪天倒楣遇到要賠...一切都是因為這個判例516F 06/22 23:06
→ : 謝依涵根本沒前科吧?所以問題不是更生人,而是沒前科的517F 06/22 23:07
→ : 女人啊
→ : 女人啊
→ : 那只是在凸顯這標準有多荒謬完全經不起考驗...zzz519F 06/22 23:07
→ : 狗屎的一天又過去了,因為一個法官台灣又更亂了一點
→ : 狗屎的一天又過去了,因為一個法官台灣又更亂了一點
推 : 其實法官說出來的理由很合理阿...看到客人暈了不管521F 06/22 23:09
→ : 當然有問題~~~!!!
→ : 當然有問題~~~!!!
推 : 連沒前科的女人都會這樣搞 你以為更生人不會更慘嗎523F 06/22 23:10
推 : 警察持槍殺人,國家有出來賠償嗎?之前有一個胃食道逆流524F 06/22 23:11
→ : 的警察殺了女友之後自殺,訓練單位沒有訓練他不能殺人,
→ : 要賠啊,應注意未注意啊。
→ : 網咖裡有人暴斃到硬掉才被發現,老闆都沒賠了
→ : 的警察殺了女友之後自殺,訓練單位沒有訓練他不能殺人,
→ : 要賠啊,應注意未注意啊。
→ : 網咖裡有人暴斃到硬掉才被發現,老闆都沒賠了
推 : 老實說關於通報機制確實強人所難528F 06/22 23:18
→ : 只是關於案發那晚的證詞 也太過毫無反應
→ : 只是關於案發那晚的證詞 也太過毫無反應
→ : 笑死了,連我唸會計金融的,去看一下法條都清楚寫著執行職530F 06/22 23:24
→ : 務這四個字,扯一些在星巴克被店員趁機謀財害命……都不看
→ : 是不是執行職務範圍內唷……店員拖完地地太濕,你鞋爛打滑
→ : 務這四個字,扯一些在星巴克被店員趁機謀財害命……都不看
→ : 是不是執行職務範圍內唷……店員拖完地地太濕,你鞋爛打滑
噓 : 說明了五點還是不知道在公三小啦 超衰小533F 06/22 23:27
→ : ,頭撞到地板過世,那麼照一堆人邏輯,星巴克無責任啊~534F 06/22 23:27
→ : 第五點的那個原因 我猜是 法官有問被告方平常是怎麼考核535F 06/22 23:29
→ : 謝女的工作表現 被告方說 我們沒有那種東西
→ : 判決書有提到這件事 我猜第五點講的是這個
→ : 謝女的工作表現 被告方說 我們沒有那種東西
→ : 判決書有提到這件事 我猜第五點講的是這個
噓 :538F 06/22 23:39
推 : 看這篇真舒壓539F 06/22 23:40
噓 : 看不下去540F 06/22 23:44
噓 : 社會組法匠邏輯超棒541F 06/23 00:14
噓 : 公務員殺人雇用他的單位是不是也要負責?542F 06/23 00:40
噓 : 哇靠 只看第一點就不合理 這要怎麼注意到???543F 06/23 01:25
推 : 店員拖完地太滑,這的確是執行職務範圍,而且如果導致客544F 06/23 02:04
→ : 人跌倒,因果關係很明確,這不用吵啊,因為店長對打掃店
→ : 內外有明確的督導責任,關於打掃的SOP訓練也是存在的;但
→ : 是利用職務之便殺人,誰有督導之責啊?會督導殺人/不可殺
→ : 人的老闆根本是殺手咖啡店店長吧?哪一間咖啡店的職務範
→ : 圍包括預謀殺人啊?
→ : 人跌倒,因果關係很明確,這不用吵啊,因為店長對打掃店
→ : 內外有明確的督導責任,關於打掃的SOP訓練也是存在的;但
→ : 是利用職務之便殺人,誰有督導之責啊?會督導殺人/不可殺
→ : 人的老闆根本是殺手咖啡店店長吧?哪一間咖啡店的職務範
→ : 圍包括預謀殺人啊?
→ : 官員貪污 國賠所有人民好嗎550F 06/23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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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6-22 20:41:1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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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判決書所言,謝依涵是利用職務之便,在店裡使用店裡的器材,咖啡下迷藥迷昏二人,再利用職位的便利在上班時間去棄屍,這當然老闆跟股東要負連帶責任啊,如果謝是在放假日在家裡迷昏他們再殺害棄屍,當然不關老闆的事,一堆人是在那裡鬼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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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21:51 TW
在法官你他媽認為犯人可教化時~~如果再犯罪 法官要賠賞 或坐牢~~因為你用執權替他背書~~犯賤
10樓 時間: 2017-06-22 21:52:1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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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21:52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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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 時間: 2017-06-23 00:11:1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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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解釋直接置換成法官做出恐龍判決,受害者求償的文件也通用,可笑至極!這種司法品質還想要得到民眾尊敬?!
17樓 時間: 2017-06-24 01:33:2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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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01:33 TW
就是有這種案子,隨便抓菜市場賣菜的阿罵、隔壁賣豬肉的老王、幾個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湊起來討論一下,都可以判的比法官有理。陪審團制隨隨便便都比這樣判有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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