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7-13 13:10:2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ohn5380 ()
標題 [新聞] 林奕含案被遺忘?南檢強調偵辦未延宕
時間 Thu Jul 13 07:30:20 2017


三立新聞網 - 三立新聞網 - 2017年7月12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是聯合國OBR反暴力年,民進黨台南市立委葉宜津有感而發,今(12)日在臉書PO文
表示,「林奕含事件快被遺忘了,什麼時候才能有是非公道?」對此台南地檢署回應,正
持續偵辦中,未來若有結果一定會向大眾說明。


葉宜津出席活動受訪時表示,林奕含案至今已近3個月,認為偵辦速度有點慢,擔心熱度
退燒後社會不再注目,希望檢警加快偵辦進度。
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回應,目前承辦檢察官仍積極偵
辦中,並未延宕,被告陳星及林奕含父親林炳煌,已先後各傳訊3次,其他與案情有關的
人,也會陸續傳訊、查證,若有結果一定會對外說明



https://goo.gl/t9Nzvf
3個月過去了…林奕含案被遺忘?南檢強調偵辦未延宕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今年是聯合國OBR反暴力年,民進黨台南市立委葉宜津有感而發,今(12)日在臉書PO文表示,「林奕含事件快被遺忘了,什麼時候才能有是非公道?」對此台南地檢署回應,正持續偵辦中,未來若有結果一定會向大眾說明。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11.116
※ 文章代碼(AID): #1PPh4Fc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902223.A.996.html
No39Utopia: 南部鴿不意外1F 07/13 07:31
abadjoke: 南檢小說讀完了嗎?2F 07/13 07:31
rr78: 誰?3F 07/13 07:31
talk5566: 高雄氣爆四周年 好像也沒人記得4F 07/13 07:31
ImBBCALL: 阿就沒得查啊,幾年了5F 07/13 07:32
jaywang4: 別為難檢查官了,這案子不是早知道辦不出什麼名堂的嗎6F 07/13 07:32
RuleAllWorld: 等啊等啊!該送x的還不來7F 07/13 07:33
cesuya: 感覺會經法院認證無罪不起訴8F 07/13 07:33
dean1990: 說真的 人在還好說 人都不在了 這種案子是要怎麼辦啊?9F 07/13 07:33
dean1990: 看小說嗎?
kmtlikeslave: 哀11F 07/13 07:33
bengowa7534: 小說辦案啊 科科12F 07/13 07:33
DDD: 又在找藉口,小說都寫了不是嗎13F 07/13 07:33
a86710985: 過氣14F 07/13 07:33
proprome: 證據都在小說裡 我朋友說過15F 07/13 07:33
linceass: 只有小說怎麼辦? 況且74團又自爆小三16F 07/13 07:34
d90493: 一定不起訴17F 07/13 07:34
alan0204: 是讓檢察官上班看小說的藉口嗎XD18F 07/13 07:34
winiS: 失智列車沒地方停19F 07/13 07:35
machiusheng: 證據都在……20F 07/13 07:36
johnang: 推21F 07/13 07:36
fsuhcikt: 找鄉民當證人啊 每個都比當事人還清楚真相22F 07/13 07:36
tentaikanso: 根本辦不下去啊...性侵案一大重點是當事人的陳述,人23F 07/13 07:38
tentaikanso: 都不在了,性侵證據過幾個月就很難找了,更何況幾年
leon82guy: 又可以看小說囉~25F 07/13 07:41
logojuju55: 補教業者實名化也被遺忘,唉..26F 07/13 07:41
leon82guy: 北檢宣布偵辦哈利波特父母命案27F 07/13 07:42
MPSSC: 都還轉不成偵字案.....為難南檢了28F 07/13 07:42
MPSSC: 造成社會矚目的事件,如果真能辦早辦了
MPSSC: 失智列車從來沒停過,理盲濫情者只是戰場從這邊轉到別地
vicmeng: 因為自爆小三 就沒下文了... 新聞也不追了31F 07/13 07:45
MPSSC: 而且交叉比對林的網誌等根本和小說出入很大,怎麼辦?32F 07/13 07:46
vicmeng: 實名化有立法通過啦33F 07/13 07:46
washi54: 檢察官:幹 本來可以勉強起訴 某立委又自爆小杯 頂級豬隊34F 07/13 07:47
MPSSC: 實名化就能防止老師困咖興???別笑死人了35F 07/13 07:47
JOKO58802218: 搓圓仔嘍~~~~36F 07/13 07:47
QQMMWA: 別讓腦子有病的臭婆娘得逞 希望不起訴爽37F 07/13 07:48
MPSSC: 就算沒自爆小三也無法起訴,沒實質證據怎麼轉偵字案?38F 07/13 07:48
MPSSC: 不過這件事可以成為一個照妖鏡,台女理盲濫情之可怕,看本小
f204137: 看小說辦案40F 07/13 07:49
MPSSC: 就能被煽動,說你姦就姦,沒有理智與現代法學常識41F 07/13 07:49
MPSSC: 台女這種理盲濫情,那天他不爽突然告你姦還會自我合理化...
pojohn: 林的精神科醫師診斷算不算證據??林的朋友證詞算不算證據?43F 07/13 07:50
vicmeng: 自爆小三讓很多74退團 新聞看沒熱度也退了 立委議員在哪44F 07/13 07:50
MPSSC: 被公幹還要拿"複雜防衛機制"來鬼扯45F 07/13 07:50
a29976137: 幸福南檢46F 07/13 07:50
pojohn: 南檢什麼都還沒說..鄉民就什麼都知道了...好厲害啊..47F 07/13 07:51
MPSSC: 精神科醫生診斷頂多證明林喪失行為能力,等於林所有話都可48F 07/13 07:51
MPSSC: 因其喪失行為能力毫無證據力
pojohn: 既然那麼鄉民那麼清楚 何不說說 林的精神科醫師偵查中說了50F 07/13 07:51
MPSSC: 但要不要打賭,以林的自我中心+心高氣傲,絕對不會承認在寫作51F 07/13 07:52
pojohn: 什麼..診斷了什麼? 有沒有心理創傷??52F 07/13 07:52
MPSSC: 當下沒有無行為能力53F 07/13 07:52
pojohn: 南檢手上的東西有什麼 明明都不知道...就出來腦補..54F 07/13 07:53
MPSSC: 現在就看鬧劇到後來不起訴後,74團會不會接傳票XDXD55F 07/13 07:53
ya700: 不是有個立委說要爆料?騙完人氣就鬼隱啦?愚民又被操控了56F 07/13 07:53
pojohn: 74團至少還有 網誌 臉書... 工讀生什麼都沒有就出來腦補57F 07/13 07:53
vicmeng: 昨天看這新聞被「已婚狼師」性侵147次 她從小六忍到上大58F 07/13 07:53
vicmeng: 也才判6年
pojohn: 工讀生說小說不可信..但他們自己連小說都沒有憑空腦補..60F 07/13 07:55
CPer: 工讀生好歹是看最真實的小杯文跟日誌 誰跟你74小說腦補61F 07/13 07:56
pojohn: 如果知道南檢手上有什麼 就麻煩請公佈出來.不然不要說廢話62F 07/13 07:56
pojohn: 那工讀生 到底知道了 南檢手上有什麼東西..請說出來..
pojohn: 請說出南檢手上有什麼...證人的..證言是什麼 請說出來
pojohn: 南檢偵訊林的精神科醫生..醫生說了什麼..麻煩工讀生說出來
lucifiel1618: 工讀生起碼還有小杯文,74團只有小說66F 07/13 07:58
lovetina: 工讀生又想來帶風向啊!67F 07/13 07:58
pojohn: 工讀生讀了小杯文跟日誌 就可以推測出 南檢手上有什麼喔!!68F 07/13 07:58
pojohn: 喔..工讀生有小杯文 就可以知道南檢手上 證人的證詞了喔??
lucifiel1618: 既然大家都不知道有什麼,那就不要誣賴人家犯罪啊70F 07/13 07:59
pojohn: 工讀生有小杯文就可以推斷出 林的精神科醫生的診斷病歷了?71F 07/13 08:00
CPer: 南檢手上有ㄧ張他字案卻無法轉偵字案的案件72F 07/13 08:00
adarkair: 勿忘 旗美高中 鍾玉發73F 07/13 08:01
logitech2004: 阿是要怎麼辦喇,真麻煩74F 07/13 08:02
CPer: 74團有小說都已經推斷到西元幾年是世界末日?75F 07/13 08:02
logitech2004: 74團還在撐,就是合意性交事後反悔惹76F 07/13 08:02
pojohn: 林朋友的證詞可以是證據 林的精神科醫師診斷也可以是證據77F 07/13 08:03
CPer: 74團拿小說預言川普將統一世界78F 07/13 08:04
Tiphareth: 翻譯 有查啦但你要我查出什麼?79F 07/13 08:04
sheepppp: 希望可以成功判刑,可惜台灣法律....80F 07/13 08:04
k7t7v7: 其實我覺得小說寫得很清楚足以當作證據了,不知道為何檢調81F 07/13 08:04
k7t7v7: 這麼慢,一定是仇女、肥宅、母豬教
pojohn: 是嗎? 那南檢目前認定"第一次上床"是何時 工讀生知道嗎?83F 07/13 08:04
t1329kimo: 薛丁格的狼師  沒偵結開箱都算狼師喔  啾咪84F 07/13 08:06
pojohn: 南檢認定"第一次上床"是上大學時 還是 高二 還是 高三 呢?85F 07/13 08:07
gay7788: 小說還沒看完,等一下阿。沒看完怎麼辦案86F 07/13 08:07
CPer: 74團能用小說推測第一次上床時 當時床底下螞蟻有幾隻87F 07/13 08:07
pojohn: 麻煩工讀生回答一下 南檢認定 第一次上床的時間是何時??88F 07/13 08:07
pojohn: 74團是74團啊. ..工讀生不是都知道南檢手上有什麼東西了嗎
xu3jo45p4: M報成N都可以判案判10年了90F 07/13 08:08
gginindr: 我說pojohn強姦我就是強姦嗎? 我有朋友的證詞當證據91F 07/13 08:08
pojohn: 工讀生都非常確定不會起訴.那肯定知道南檢認定的上床時間?92F 07/13 08:09
cat380015: 樓上都工讀生93F 07/13 08:09
pojohn: 工讀生不是都知道南檢 手上有什麼了嗎..快說啊..快說啊.94F 07/13 08:09
pojohn: 工讀生不是都確定 南檢不會起訴了嗎...快說啊.
pojohn: 屁都說不出來 就在那裡 南檢保證不會起訴...
CPer: 74團用小說就推測事後的第一個早餐林吃了多少卡路里97F 07/13 08:10
arrenwu: 挖 怎麼這還有得吵XDDD98F 07/13 08:11
terminator3: 騎士團還在喔 還以為都在廁所99F 07/13 08:12
pojohn: 南檢辨公室是不是都不鎖的啊..開放工讀生進去查閱資料啊.100F 07/13 08:13
CPer: 所以你有屁的出來南檢起訴?是過了幾月 轉偵都沒怎麼起訴101F 07/13 08:14
pojohn: 不然工讀生怎麼都知道南檢手上有什麼東西連不起訴都知道了102F 07/13 08:14
linceass: 有人超悲憤的 上車喔103F 07/13 08:14
pojohn: 那就快說說南檢手上有什麼啊? 快說啊.快說啊..保留什麼.104F 07/13 08:16
gotornado: 遲早會被遺忘啦 背景這麼硬能辦出個什麼洨105F 07/13 08:16
CPer: 74團看小說就知道南檢裡面有什麼 還需要鎖106F 07/13 08:16
pojohn: 居然還可以用小杯文 跟 網誌 推論出 南檢手上的證據有那些107F 07/13 08:16
gameguy: 過氣新聞108F 07/13 08:17
pojohn: 74團都不知道 南檢會不會起訴..但工讀生都知道耶..好厲害109F 07/13 08:17
CPer: 台北純愛公寓也都鎖幾年 74團還不是不用開門就知道是強暴110F 07/13 08:18
k7t7v7: 吱持pojohn,檢調很有可能是kmt外圍組織,才會陷害咱們吱111F 07/13 08:18
k7t7v7: 吱聖地的台南的聖少女
CPer: 74團都知道是強暴 南檢隔了三個月還不知道 好厲害113F 07/13 08:19
linceass: 看來74團都知道內情 可以透露一些嗎?114F 07/13 08:20
k7t7v7: 我建議由我們歧視團代替南檢,還林一個公道,順便把歧視團115F 07/13 08:20
k7t7v7: 團長林議員拱上下屆市長!
linceass: 畢竟我們鄉民只能看小說 讀網誌 還有林大議員117F 07/13 08:20
CPer: 竟然用小說推論出強暴證據 應該轉交南檢118F 07/13 08:21
scum5566: 拿小說辦案喔?棒棒der119F 07/13 08:21
k7t7v7: 我在此宣布,不支持林的人,都會被我們歧視團當作肥宅、仇120F 07/13 08:22
k7t7v7: 女、母豬教徒、工讀生、國民黨黨工,被我們發動聖戰討伐
tentaikanso: 啊就一般性侵案成立的證據在林案都很難查到或沒有,122F 07/13 08:23
loltrg42972: 74團靠小說就可以辦案 南檢三個月還辦不好 合理懷疑123F 07/13 08:23
loltrg42972: 南檢是工讀生外圍組織
pojohn: 工讀生廢話講那麼多.但南檢手上有什麼證據.證人證詞是什麼125F 07/13 08:24
tentaikanso: 像驗傷的診斷證明、監視器畫面,甚至本人陳述都沒有126F 07/13 08:24
jalsonice: 本來就是以拖待垮 只要三個月沒人繼續追 上不了版面127F 07/13 08:24
zzz71084482: 證據咧128F 07/13 08:24
jalsonice:  民眾就遺忘了 這不連公共標案都沒追了129F 07/13 08:24
pojohn: 醫生偵訊時回答的診斷病歷是什麼.. 也都說不出來..130F 07/13 08:25
k7t7v7: 有小說就夠了,哪需要什麼證據,證詞131F 07/13 08:25
tentaikanso: 檢察官要不要查是一回事,但證據難以取得又是一回事132F 07/13 08:25
pojohn: 然後工讀生就說  不會起訴了 ...133F 07/13 08:25
pojohn: "k7t7v7: 有小說就夠了,哪需要什麼證據,證詞"
tentaikanso: 我還想問某人是多神通廣大,知道證據的詳細資訊?135F 07/13 08:26
pojohn: 既然這樣 南檢為何要傳訊 證人呢?136F 07/13 08:26
linceass: 有證據早就出來了 哪會等到這時候137F 07/13 08:27
pojohn: k7t7v7 你是說南檢無能 你最厲害是嗎?138F 07/13 08:27
tentaikanso: 傳訊證人跟起訴與否沒有正相關啊...139F 07/13 08:27
tentaikanso: 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就應該偵辦,傳證人、調查證據,
pojohn: 工讀生都知道 證據有那些 啊..不然怎麼知道不會起訴??141F 07/13 08:28
tentaikanso: 但也有可能經偵辦過後發現沒有犯罪可能而不起訴。142F 07/13 08:28
pojohn: 不是只有小說..檢察官為何要 偵辨???143F 07/13 08:28
linceass: 希望早日起訴啦 還給小杯一個公道 你也要開心喔144F 07/13 08:28
pojohn: 喔..是喔..所以 tentaikanso你都知道了 所有證人的證詞了145F 07/13 08:29
tentaikanso: 某人是不知道性侵案很講究時效?146F 07/13 08:29
pojohn: 是吧!! 證人說了什麼呢?? 麻煩 tentaikanso 回答一下..147F 07/13 08:29
pojohn: 性侵案很講究時效..為何要有 20年追溯期啊??何不改為20天
ImBBCALL: pojohn不是說要告我嗎149F 07/13 08:31
tentaikanso: 知有犯罪嫌疑跟起訴差很多好嗎...只要有1%的犯罪可能150F 07/13 08:32
tentaikanso: 就應該偵查,但是要到起訴,至少要有相當犯罪可能性
tentaikanso: 約80%,法官判決有罪又要再提高.
tentaikanso: 追訴權時效是依刑事責任的嚴重程度定的,又不是偵查
pojohn: ImBBCALL 叫你明白的表指出ID 你又不敢 畏畏縮縮的154F 07/13 08:34
tentaikanso: 難易度,把兩件事混在一起?155F 07/13 08:35
pojohn: 到時後又請媽媽出來說 交了壞朋友怎麼辨..156F 07/13 08:35
pojohn: ImBBCALL 你是不是又要拿出 法院的工作證啊..快拿出來啊
ImBBCALL: 你不是說要告我?我每天在地院等你啊158F 07/13 08:36
pojohn: ImBBCALL 每次講不過別人就 嗆要拿出法院的工作證還是證書159F 07/13 08:36
pojohn: ImBBCALL 我叫你指明ID說你又不敢 畏畏縮縮的
ImBBCALL: http://i.imgur.com/pjtGLh3.jpg161F 07/13 08:37
pojohn: ImBBCALL 快拿出你的法院工作證啊..你不是很喜歡拿出來162F 07/13 08:38
pojohn: 噗..名字也沒有..搞不好還是 掃廁所的...名字咧 職務咧..
infor: 拜託 ,你難道不知道賴神怎想的?台南的女兒的謝師宴就是164F 07/13 08:38
infor: 肉祭啊
pojohn: 然後咧..拿出法院工作證 就代表 你說的都 是對的..??166F 07/13 08:39
ImBBCALL: 哈哈,我拿名字給你幹嗎167F 07/13 08:39
MPSSC: 可見真的有陪審團制以後,要定人罪只要一本小說就夠了,顛168F 07/13 08:39
MPSSC: 覆超越西方國家法學見解誒
ImBBCALL: 我沒有說我對的啊?你只提醒你記得告我啊170F 07/13 08:40
pojohn: 噗..就隨便拿個服務證就說是你的..噗...171F 07/13 08:42
MPSSC: 在法院工作的i大,74團如有妨害名譽的攻擊言論就請他跑跑新172F 07/13 08:42
MPSSC: 北地檢署吧,看他碰到現實法律系統會不會軟下來
tsisni: 驚174F 07/13 08:42
pojohn: ImBBCALL 唉..但你講話畏畏縮縮的啊..指名道姓都不敢..175F 07/13 08:43
tentaikanso: 服務證又不是想拍就拍...要人家拿出來,拿出來之後又176F 07/13 08:43
ImBBCALL: 我從沒說要告人阿,我只說我每天在地院等pojohn等的好苦177F 07/13 08:43
tentaikanso: 說人家沒把姓名貼給你? 是不是要人家把全部個資公布178F 07/13 08:43
MPSSC: 最好再拿個小說當證據被檢查官打臉;在法院工作認識的檢查179F 07/13 08:44
MPSSC: 官法官何其多,程序案件看的比理盲濫情鄉民多的了
pojohn: 服務證不是我要他拿出來..是他自己動不動就嗆要拿出來 ..181F 07/13 08:44
ImBBCALL: 是你說要告我,我指誰的名道誰的姓啊182F 07/13 08:44
pojohn: 我還以為是118學生證..咧...至少也得是黨啊 .連職務也不知183F 07/13 08:45
MPSSC: 他故意要讓i大自曝姓名各資阿,不然肉搜違法,傻傻的184F 07/13 08:46
MPSSC: 話說回來74團一刀斃命證據呢?沒有就是毀謗
tentaikanso: 誰會那麼呆在八卦貼個資...186F 07/13 08:48
pojohn: 沒有就是毀謗...那說黃安 "叛國"的是不是也是"毀謗"187F 07/13 08:49
JyouItsu: 小說辦案真可怕 什麼證據都沒硬要吉188F 07/13 08:49
MPSSC: 74團只是更讓人見識到台女不能碰,主觀由愛生恨就說你姦,189F 07/13 08:49
MPSSC: 被打臉還用憂鬱症心理因素當擋劍牌
pojohn: 不敢貼個資 就不要動不動就嗆要貼出 工作證191F 07/13 08:49
pojohn: 要不要我貼貼 中國共產黨黨員證啊...國民黨黨證也行..
MPSSC: 妨害名譽只要黃安覺得有受損就去告;同理74團覺得自己的正193F 07/13 08:51
pojohn: 小說辨案真可怕??  那南檢是屬於 小說偵察囉!!194F 07/13 08:51
MPSSC: 義之聲被侮辱也能告195F 07/13 08:51
jaywang4: 我可以想見檢查官如果不起訴會被74團罵成什麼樣子196F 07/13 08:51
MPSSC: 總覺得有人開始害怕可能要準備吃傳票在吹哨壯ㄉㄢ197F 07/13 08:52
pigofwind: 我以為失智列車上的乘客發現小說辦案很蠢,都默默下車198F 07/13 08:52
pojohn: MPSSC 這種可受公評有公共利益的案子 評論它是 言論自由199F 07/13 08:52
pigofwind: 了,沒想到還有人在列車上阿200F 07/13 08:52
pojohn: 不懂..黃安也沒有被起訴..罵黃安的人 有沒有人被罵??201F 07/13 08:53
MPSSC: 膽,而且現在勢單力薄不像三個月前的聲勢皓大202F 07/13 08:53
ImBBCALL: 我貼工作證只是想證明我每天在地院等你啊,等的多苦你203F 07/13 08:54
ImBBCALL: 都不知道
ImBBCALL: 我貼職務名稱也無法證明我每天在地院等你的事實阿
MPSSC: 歡迎試看看傳票時去主張根據小說就咬定他人姦的行為是合乎206F 07/13 08:56
jasonchangki: 工讀生也可以出完小說再去自殺啊還要我教?207F 07/13 08:56
MPSSC: 公益,看檢查官怎麼認定;法條最後認証權是檢查官法官,不208F 07/13 08:56
MPSSC: 是鄉民;我們非74團在旁搬板凳看好戲
g6m3kimo: 母豬教在炒啥210F 07/13 08:58
pojohn: 不是咬定他人姦..而是 "這件案子""本身"是有公共利益211F 07/13 09:00
pojohn: 法律甚至都因為這案子 而修改了..對它做出評論是言論自由
pojohn: 不管評論的是 "錯誤的" 或是 "正確的" ...都是言論自由..
pojohn: 不能以毀謗罪...辨理..
sading7: 原來在沒有具體事證下誣指他人犯罪為符合公益XD215F 07/13 09:03
R1221104: 什麼叫「若有結果」,無論起訴不起訴,不都有結果嗎。連216F 07/13 09:04
R1221104: 語意、邏輯和態度都不清,難怪進度這麼慢!
sading7: 邱毅表示欣慰 不過他滿嘴胡扯的時候可是有立委言論免責權218F 07/13 09:04
sading7:  某p大概以為自己也有吧
pojohn: 什麼叫具體事證啊.說黃安叛國有什麼法院判刑的具體事證嗎?220F 07/13 09:04
pojohn: 這是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 麻煩你多看一下好嗎
pojohn: sading7 不懂就不要出來 好嗎?
sading7: 舉黃安例子是有多傻 到現在還在跳針223F 07/13 09:06
pojohn: 噗...原來黃安 不適用台灣法律啊....一堆人說黃安叛國224F 07/13 09:07
cloudpart2: 陳星的公司查了沒225F 07/13 09:07
pojohn: 法院也沒起訴黃安叛國啊..可見黃安沒叛國..那說黃安叛國的226F 07/13 09:07
sading7: 鬼扯叛國罪的大概不知道台灣沒有所謂叛國罪227F 07/13 09:08
pojohn: 不就是 毀謗罪了嗎?? sading7 怎麼不替黃安說話..228F 07/13 09:08
pojohn: 台灣也沒有所謂公訴罪啊....大家還不是說公訴罪..
sading7: 而且既然某p認知黃安沒叛國卻被指叛國 用來合理化自己的230F 07/13 09:09
sading7: 行為 拿來類比陳星 不覺得奇怪嗎
pojohn: sading7 會去糾正那些說 公訴罪的人嗎?232F 07/13 09:10
sading7: 公訴罪是所謂的非告訴乃論罪 法盲233F 07/13 09:10
pojohn: sading7 那你看懂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 了沒有..234F 07/13 09:10
Koibito: 陳興老師真無辜!嗚嗚235F 07/13 09:11
sading7: 失智列車還有少數人在硬撐 憑他們的無知和愚蠢236F 07/13 09:11
pojohn: 噗..你也知道 公訴罪是在指 非告訴乃論啊...237F 07/13 09:11
pojohn: sading7所以你看不懂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是不是..
pojohn: sading7 你是不是看不懂啊..老實說啊..你是不是看不懂
pojohn: sading7你看不懂是不是..扯那麼多 你還是看不懂嘛!!
windbomb: 人死了,一切都結束了241F 07/13 09:15
addison123: 還沒結案喔242F 07/13 09:21
agow: 自己是立委po這什麼幹話文?243F 07/13 09:25
jcto04: 講話一直點點點是要斷氣逆?244F 07/13 09:25
Pcinereus: 陳星婗什麼時候還有新聞(敲碗245F 07/13 09:26
ross1103: 過氣246F 07/13 09:28
P787851: 小說讀完要考賞析喔  辦案要靠賞析247F 07/13 09:30
Jameshunter: 所以說好的其他受害者呢?248F 07/13 09:31
shinkiro: 其他人也沒指控QQ249F 07/13 09:35
GABA: 最後一定是查無不法謝謝指教250F 07/13 09:37
dkramses: 樓下你還記得林奕含是誰嗎?251F 07/13 09:38
tony20095: 某人瘋狂跳針耶,只會叫人po個資上來,你自己怎麼不公252F 07/13 09:39
tony20095: 布自己的?只敢在這裡叫?阿就你很懂,現在有什麼證據、
tony20095: 證詞是啥,說來給大家笑笑阿?
cloudcom: 推255F 07/13 09:41
sharkimage: QQ256F 07/13 09:47
silentsand: 證據在南檢、小開、閨蜜、家人手上,無聊的人就別扯了257F 07/13 09:48
silentsand: ,匿名在這扯什麼,南檢竟然又多傳陳和林家人一次了
Arkadas: 那就是有延宕259F 07/13 09:49
silentsand: 都在通訊、網誌、散文和證人相比對了還在小說,這些扯260F 07/13 09:50
silentsand: 小說的還真不是普通的lag,腥哥假學歷收補習費不怕被告
silentsand: 還不是社會對這些道德低落者太寬容
silentsand: 腥哥同好已婚假學歷補教老師們很緊張,很怕被揪出來齁
silentsand: 腥哥團只會說別人失智,挺假學歷收補習費的詐欺嫌犯,
silentsand: 應該才是真的失智列車
silentsand: 只敢在這半匿名地方挺陳,敢不敢跟朋友說你挺腥哥啊?
mikasa764638: 久了對這件事快無感了,拜託台灣父母不要愛面子拖267F 07/13 09:58
mikasa764638: 到自殺成功才在那邊面對事實,一些傳統重男輕女的
silentsand: 這件案子是南檢公訴,很多法盲大概不知道269F 07/13 09:59
mikasa764638: 、親情勒索的、過度寵溺的恐龍父母們,醒醒吧270F 07/13 09:59
silentsand: 仔細看網誌,你會發現林前兩次自殺跟感情是較有關的271F 07/13 10:00
silentsand: 20歲後到26才又有自殺,不宜說她勒索父母吧
silentsand: 兩人的通姦罪,要判刑也是陳老師的刑責較重,道德也較差
sading7: 網誌根本沒提到性侵 74團又在失智了274F 07/13 10:04
yyff: 74團總是搞不清,批林跟74團=\=支持陳星,明明就兩回事275F 07/13 10:05
silentsand: 林父也不是全然愛面子,18歲女醫學生通姦或強暴都是可276F 07/13 10:05
silentsand: 能毀掉她醫一生的大事
silentsand: 樓上說的對,但這版確實有很多罵林的也是事實
silentsand: 林訪談有說這是一個關於女孩愛上誘姦犯或強姦犯的故
wwvvkai: 誰?280F 07/13 10:09
silentsand: 事,散文也說過第一次被汙,你做了我,我沒有做,難到你被281F 07/13 10:10
sading7: 林訪談說的是小說 說自己沒有在小說判案 結果一句就露餡282F 07/13 10:10
silentsand: 腥哥肛了,你會到處講嗎?283F 07/13 10:10
sading7: 74團就是很難不把小說拿出來講284F 07/13 10:11
wings1003: 7噗噗!小說已經寫得很清楚了,怎麼還不判刑!?285F 07/13 10:11
silentsand: 所以你沒看訪談嗎286F 07/13 10:11
sading7: 你做了我我沒有做有很多種解釋 這種語意不清的說法沒有意287F 07/13 10:11
sading7: 義
sading7: 汙也是一樣 解釋太多了 都無法做為明確的指控
pojohn: sading7 到底看懂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 沒有啊..290F 07/13 10:12
silentsand: 散文、網誌、訪談、小開、閨蜜和家人證詞才會有證據力291F 07/13 10:12
sading7: 就是「花了七年才知道是姦」姦字也有很多種意思292F 07/13 10:12
sading7: 和姦、通姦、強姦 都是姦的應用
ioupoiu: 小三是要什麼公道 傻了嗎294F 07/13 10:13
silentsand: 他就是不動才在這種鬼扯,還叫人愛強暴者咧,大家估狗吧295F 07/13 10:13
pojohn: sading7 到底有沒有看懂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296F 07/13 10:13
sading7: 你可以花時間去說文解字推敲其意思 但別人也能輕易反駁297F 07/13 10:13
sading7: 各說各話沒有意思 法律看的是證扯高 智障74團就是不懂
pojohn: sading7 到底看懂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 沒有啊!!299F 07/13 10:14
silentsand: 假學歷已婚收補習費又有偽證嫌犯要稅額公道,別傻了300F 07/13 10:14
sading7:                             證據301F 07/13 10:14
pojohn: sading7 你都沒有看 也都不懂..一直出來丟臉..302F 07/13 10:14
sading7: 我只看到智障74團在秀自己有多蠢而已303F 07/13 10:14
sading7: 隨意指控別人性侵是「可受公評之事」? 有這種見解 你也是
sading7: 天才了 那別人是不是也可以隨意指控你性侵?
silentsand: 假學歷收補習費詐欺嫌犯要什麼公道,別傻了306F 07/13 10:15
pojohn: sading7 如果你連"釋字第509號解釋文"都看不懂有資格罵人?307F 07/13 10:15
pojohn: " 隨意指控別人性侵是「可受公評之事」" 你在胡說什麼啊
silentsand: 我沒指控陳,我跟大多數人及謝律師一樣,只想知道第一309F 07/13 10:16
silentsand: 次是你情我願還是不甘不願
pojohn: 可受公評的 是"這件案子"311F 07/13 10:17
sading7: 我問一下S大 你有沒有做過愛?312F 07/13 10:17
pojohn: sading7你的文字表達有點問題喔...你是不是看不懂啊.313F 07/13 10:17
pojohn: 我再問一次 sading7 你看懂"釋字第509號解釋文"了沒有啊!!
winiS: 74團: 小說腦補辦案才是真理,辦不成不是你不懂就是黑箱315F 07/13 10:19
pojohn: sading7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釋字第509號解釋文" !!316F 07/13 10:20
pojohn: 我發覺你完全不懂...然後出來扯一堆..
silentsand: https://goo.gl/HYbnYi318F 07/13 10:20
Re: [求助] 不能說的秘密? - 看板 Boy-Girl - 批踢踢實業坊
不彷考慮跟這個人交往? 其實原po若沒有一點點喜歡這個人 根本也不可能同意在住處兩人聚餐喝酒吧? 這樣想想,其實也不需要提告或什麼的搞那麼麻煩 當作是男友未經你同意而已
 
APC: 成新再吃豬腳麵線了嗎?319F 07/13 10:20
pojohn: sading7你是不是看不懂啊.. 你是不是看不懂啊.320F 07/13 10:20
silentsand: 他就叫人跟可能是強暴者交往了,你覺得他這人怎樣?321F 07/13 10:22
aragorn747: 敵人就在本能寺,74還不人手一本小說攻進去。322F 07/13 10:22
sading7: 你怎麼知道誰是強暴者? 就憑一個人的片面之詞?323F 07/13 10:22
sading7: 憑一個人的說法就能斷定誰是強暴者 你說我強姦你家母狗
sading7: 所以我就是強姦犯? 只有智力低下的人才會不經思考便相信
silentsand: 所以南檢調查了啊,也多傳陳和林家人一次了326F 07/13 10:24
sading7: 這種粗糙的程序產生的見解327F 07/13 10:24
sading7: 你這種邏輯 就好比周芷萱指控蘇美性騷擾 於是你便憑一方
silentsand: 只有智力低下才需要一直罵人智障啊329F 07/13 10:24
sading7: 說法 認定蘇美性騷擾330F 07/13 10:25
sading7: 你這種邏輯 就好說女板"女孩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事件
sading7: 被指控性侵的阿翰 就是該死 即使他早已被不起訴
silentsand: 南檢辦案跟蘇美這個未成案的差很多好不好,南檢是公訴333F 07/13 10:26
sading7: 你這種邏輯 真不知是什麼教育下長出來的334F 07/13 10:26
sading7: 就算沒讀書 至少也看過包青天 包青天會憑一個人的說法就
sading7: 鍘了誰嗎?
sading7: 就算沒看過包青天 至少也該看過柯南 柯南會憑一個人的說
sading7: 法就麻醉小武郎指控某某人是加害者嗎?
silentsand: 所以南檢有憑一個人說法嗎,你說說看啊339F 07/13 10:28
pojohn: 噗..陳星己經承認有上床了..只要查明第一次是不是自願的340F 07/13 10:28
silentsand: 陳聲明交往2個多月,林散文說交往不止,比對小開證詞吧341F 07/13 10:29
pojohn: 就知道是不是 強姦了啊..林的表現那一點看起來像自願??342F 07/13 10:29
silentsand: 南檢會比對而不會只信一個人說詞,不是那嗎?343F 07/13 10:29
sading7: 我看指控阿翰性侵的女生 也沒表現出自己那一點願意344F 07/13 10:29
pojohn: sading7 你是不是看不懂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 啊345F 07/13 10:30
sading7: 所以大家可以隨意指控pojohn涉及性侵某人家母狗的「事件]346F 07/13 10:31
sading7: 沒有任何道德和法律責任 這就是你的邏輯?
sading7: 事件是存在人事時地物的 也就是涉及具體的人和事
sading7: 不是說自己在「評論事件」就不是「隨意指控」
sading7: 否則邱毅也只是在「評論阿扁貪汙事件」而已
sading7: 這種白痴說法 真虧你還能持續跳針半個月以上以為沒人反駁
sading7: 就表示自己說對了
pojohn: sading7 所以你看不懂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 嘛!!353F 07/13 10:33
sading7: 所以你是否願意讓大家隨意評論你強姦某人家母狗的事件?354F 07/13 10:34
pojohn: 你指控別人性侵母狗有"任何證據"嗎?有任何人看到嗎355F 07/13 10:35
sading7: POJOHN面對問題好嗎? 別人可以隨意指控你強姦母狗 你接受356F 07/13 10:35
sading7: 這種指控嗎? 你認為對你強姦母狗的這個事件的評論 是所謂
sading7: 的可受公評之事嗎
pojohn: 你有任何證據嗎?359F 07/13 10:36
pojohn: sading7 所以你看不懂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所以胡扯
sading7: 所以你是說 有證據才能評論你強姦母狗這個事件嗎361F 07/13 10:37
silentsand: 社會悠悠之口,有事件在現實中是很難要人們不評論的362F 07/13 10:37
pojohn: sading7你看不懂"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 然後出來胡扯363F 07/13 10:37
nsaids: 原來工讀生還在啊364F 07/13 10:37
pojohn: sading7 你胡扯一些你根本就不懂的東西做什麼..365F 07/13 10:38
sading7: 回答問題 你的意思是不是有證據才能評論你強姦母狗這個366F 07/13 10:38
sading7: 事件
pojohn: sading7: 林有網誌 有臉書 有真人真事改編小說 有父母指控368F 07/13 10:39
pojohn: 甚至有 陳星自己承認有上床...
sading7: 父母沒指控性侵喔 網誌訪談亦沒說到某人性侵370F 07/13 10:40
sading7: 林訪談說過自己不是房思琪了
sading7: 這些74團都已經被打臉很多次了 況且這些也全都不是證據
pojohn: sading7 你沒有任何證據 是真正的毀謗喔..你小心一點.373F 07/13 10:40
sading7: 回答問題 你的意思是不是有證據才能評論你強姦母狗這個374F 07/13 10:41
sading7: 證據
sading7: 打錯 是「事件」
pojohn: sading7是不是證據是由你 sading7一個人來決定的嗎?你誰啊377F 07/13 10:41
sading7: 原來你也會想到毀謗這件事 呵 可笑378F 07/13 10:41
pojohn: sading7所以你的意思是說  "你" 說不是證據就不是證據是吧379F 07/13 10:42
hjk11111111: 沒辦法啊,陳X是有背景的人欸380F 07/13 10:42
sading7: 但還是請你回答問題好嗎 沒有證據的情況下 「對pojohn強381F 07/13 10:42
sading7: 姦母狗事件的評論」是不是可受公評之事?
pojohn: sading7所以你是看不懂"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所以出來383F 07/13 10:43
sading7: 你可以說明一下如何用那個釋憲解釋「對POJOHN強姦母狗事384F 07/13 10:44
pojohn: sading7你的水平只有這樣嗎? 好可憐..好可憐喔!!385F 07/13 10:44
sading7: 件的評論」是不是可受公評之事386F 07/13 10:44
pigofwind: 聲稱要拿出一刀斃命證據的立委都默默下車了,只剩74團387F 07/13 10:45
pigofwind: 在車上拿著小說、網誌繼續腦補
pojohn: 首先你得提出證據啊.389F 07/13 10:45
sading7: 你只是一個笑話 你主張的論點 只適用在別人不適用在自己390F 07/13 10:46
pigofwind: 等到他字案不起訴,74團又要悲憤司法不公一定有收錢了391F 07/13 10:46
pojohn: sading7你有任何證據嗎?  而且不能是為了陷害而發言?392F 07/13 10:46
yzvr: 74團好悲憤喔,沒起訴都是they的錯,幫QQ393F 07/13 10:47
pojohn: 唉...sading7 你這樣只是出來丟臉而己啦..你根本看不懂394F 07/13 10:48
pojohn: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 然後一直出來丟臉..
ImBBCALL: pojohn上次被說高中生森77396F 07/13 10:48
pojohn: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不是都有解釋了嗎..你看不懂嗎397F 07/13 10:49
pojohn: ImBBCALL 噗..你要出來證實你的智商嗎?
pigofwind: 某樓講半天,都沒發現自己被誘導雙重標準,然後只會一399F 07/13 10:50
pigofwind: 直講同一句話而已
pojohn: ImBBCALL 上次問你一直都不敢回答.畏畏縮縮的...401F 07/13 10:51
yzvr: 74團在車上啊,別強求太多402F 07/13 10:52
Jefferay: 所謂的司法改革,就是辦案要看風向,不是專業403F 07/13 10:53
pojohn: 不是雙重標準..只是 工讀生 是不是證據是由工讀生來說的404F 07/13 10:53
pojohn: 如果林只是無中生有的話 那二人應該連"上床"都沒有過啊..
pojohn: 但第一時間就有人跳出來發聲明 上大學後交往二個月
pojohn: 林交含案的間接證據夠多了...只是工讀生認為要法院能判刑
pojohn: 的才叫證據..也就是說 沒有法院能判刑的證據 全都不算據證
Jefferay: 上床跟性侵可以相等 厲害409F 07/13 10:57
pojohn: 上床有一方不願意就叫做性侵啊..不懂嗎?410F 07/13 10:58
pojohn: 就算是夫妻有一方不願意 也是可以告性侵的..不懂嗎?
pojohn: 也就是說 工讀生認為沒有法院能判刑的證據 就不允許評論
pojohn: 其實父母親的證言也是證據..只是證據強度而己..
pojohn: 網誌其實 法院也可以採納為據證 只是夠不夠力而己..
pojohn: 但是這些 工讀生都不相信
lbowlbow: 十幾年前的性侵案在沒證人不自爆的情況下根本無法定罪的416F 07/13 11:05
lbowlbow: 拿小說當證據的列出林林總總一大堆但就沒有一個有足夠的
lbowlbow: 可信度啊,然後再怪別人都不相信,醒醒好嗎
pojohn: 南檢不是傳了很多證人了嗎? 林有沒有告訴精神科醫生419F 07/13 11:07
pojohn: 但是相信的不是一個二個...而己..
ImBBCALL: https://goo.gl/QHmUH3421F 07/13 11:10
ImBBCALL: pojohn森77文
pojohn: 噗..423F 07/13 11:11
conundrum: 本名不是陳國星嗎? 實名制了還不正名喔?424F 07/13 11:11
pojohn: 不是吧! 那是顯示某些人智商的文吧!!425F 07/13 11:11
peter2366: 過氣426F 07/13 11:15
pigofwind: 好像是8月開學 XDDD 我笑了427F 07/13 11:19
pojohn: 噗..對啊.後來想想我不是忘記 我壓根沒有記過...428F 07/13 11:21
pojohn: 我從國小 國中 高中 何時開學  也從來沒有記得..
pojohn: 某些人大學讀了四年 大概只記得何時開學 其他的都記不了吧
Justin890820: pojohn不要跳針了 很難看 整天只會同一句一直打 是431F 07/13 11:27
Justin890820: 想講什麼
pigofwind: 還特地寄信給我問我哪裡好笑,真的是森77呢433F 07/13 11:29
pojohn: 是想請你們去看看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說些有水平434F 07/13 11:30
pojohn: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不讀 不又准別人 評論
pojohn: pigofwind 我問你了..那裡好笑..
gn00399745: 女版性侵徵文比賽437F 07/13 11:34
hjchangg: 好熱鬧438F 07/13 11:43
Justin890820: 覺得好笑還要跟別人說哪裡好笑 這邏輯439F 07/13 11:43
amgn997: 怪檢調不怪網友,網友都是玩玩膩了就不負責了440F 07/13 11:47
Peter521: 波江每次出來都被打到歪頭還努力不懈,不簡單441F 07/13 11:50
BwithU: 推442F 07/13 11:52
Peter521: 上次有葛小美還三小的朋友出來牽拖出版社,這種證詞也443F 07/13 11:56
Peter521: 是哈哈
pojohn: 從國小到大學 何時開學 我壓根沒有記過..到底有什麼好笑445F 07/13 12:03
pojohn: 所以從大學畢業到死亡之前.都必須牢牢記住 大學何時開學??
pojohn: 如果忘記 或是壓根沒記過..就會很好笑..??
pojohn: 另外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文"
pojohn: 是想請你們去看看 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
pojohn: 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
pojohn: 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
pojohn: 刑責相繩   拜託去看一下釋字第509號 吧!!
pojohn: --------------
pojohn: 工讀生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在說所有刑事案件 貪污啊 圖利
sading7: 看來有蠢貨分不清原告和非原告的區別455F 07/13 12:09
pojohn: 等等..刑事罪..在 "法院" 未判決前  不允許   討論或是456F 07/13 12:09
sading7: 原告當然可以指控他人有罪 在自認自己本身便是證人的情況457F 07/13 12:09
yasai: 74團!聖經拿出乃!458F 07/13 12:10
pojohn: 認定 被告有犯罪459F 07/13 12:10
pojohn: 性侵案 是不需要原告出來提告的......
pojohn: 檢察官認為有嫌疑就可以偵察...查到證據就可以起訴. .
sading7: 你會分不清楚誹謗和原告之指控的區別 就是沒把原告本身就462F 07/13 12:14
sading7: 是證人 而誹謗者並非證人 你不是證人 你也不是受害者
sading7: 你隨便講人家性侵就可能涉及誹謗 釋憲509你根本就沒讀懂
ila9970: 拿小說當證據是要成國際笑話嗎?小說半真半假,怎麼參考465F 07/13 12:17
Peter521: 退100步來說,你的證據也只有大家都知道的雙方做過愛,466F 07/13 12:17
Peter521: 是否合意不知道,認不認識精神科醫師不認識,認不認識
Peter521: 閨蜜不認識,有沒有掌握關鍵證據沒有
silentsand: pojohn別理這些人,他們就是可討論別人不可討論陳啦469F 07/13 12:18
ila9970: 頂多就是被欺騙,能怎麼辦,法律不保護她啊470F 07/13 12:18
Peter521: 我都不敢說晨星無罪只能說目前進度很難起訴,你就很確471F 07/13 12:19
Peter521: 定人家有犯罪事實了
Peter521: 看來阿瀚事件根本沒讓某些人認清沒證據的別妄加評論
pojohn: sading7 所以 你看不懂509 號解釋  一直出來丟臉是不是?474F 07/13 12:21
ikaros5566: 早說會過氣  剩74團在high475F 07/13 12:26
Barot: 亞泥都沒有事了..476F 07/13 12:28
asiaking5566: 74什麼都記不得  當然會開始幻想罪狀477F 07/13 12:35
MW1220: 高調一下478F 07/13 12:42
RAY1203: 狼師去死479F 07/13 12:46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79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K_hot
作者 john5380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7-07-13 10:59:18 (台灣)
  07-13 10:59 TW
好哦,判刑再叫我嘿。
2樓 時間: 2017-07-13 13:17:07 (台灣)
  07-13 13:17 TW
74團還找不到站下車
3樓 時間: 2017-07-13 14:35:24 (台灣)
  07-13 14:35 TW
弊案也要一起查吧
4樓 時間: 2017-07-13 23:16:29 (台灣)
  07-13 23:16 TW
既然是虛構的小說,為什麼朱社長有那些動作及發文?
既然是虛構的小說,為什麼衛福部張司長定調是性侵?
既然是虛構的小說,為什麼陳國星要對號入座發聲明?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