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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西門町擺攤遭取締 控警將商品「當垃圾扔
時間 Tue May 1 02:10:57 2018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東森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西門町擺攤遭取締 控警將商品「當垃圾扔」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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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西門町常有攤販擺攤、遭到取締,但這次攤販指控員警態度太傷人!洪姓襪子攤販
說,員警到場就先說要扣攤,甚至把紙箱上的上百雙襪子像倒垃圾一樣倒在地上,價值10
幾萬的襪子全部弄髒難以再賣,他氣得到法院控告員警,執法過當。對此萬華分局回應執
法沒有瑕疵。
說,員警到場就先說要扣攤,甚至把紙箱上的上百雙襪子像倒垃圾一樣倒在地上,價值10
幾萬的襪子全部弄髒難以再賣,他氣得到法院控告員警,執法過當。對此萬華分局回應執
法沒有瑕疵。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i4pm28O7-Q
西門町擺攤遭取締 控警將商品「當垃圾扔」 - YouTube
台北市西門町常有攤販擺攤、遭到取締,但這次攤販指控員警態度太傷人!洪姓襪子攤販說,員警到場就先說要扣攤,甚至把紙箱上的上百雙襪子像倒垃圾一樣倒在地上,價值10幾萬的襪子全部弄髒難以再賣,他氣得到法院控告員警,執法過當。對此萬華分局回應執法沒有瑕疵。
台北市西門町常有攤販擺攤、遭到取締,但這次攤販指控員警態度太傷人!洪姓襪子攤販說,員警到場就先說要扣攤,甚至把紙箱上的上百雙襪子像倒垃圾一樣倒在地上,價值10幾萬的襪子全部弄髒難以再賣,他氣得到法院控告員警,執法過當。對此萬華分局回應執法沒有瑕疵。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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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幫補法規:
道交條例
第 五 章 道路障礙
第 82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
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二、在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四、利用道路放置拖車、貨櫃或動力機械。
五、興修房屋使用道路未經許可,或經許可超出限制。
六、經主管機關許可挖掘道路而不依規定樹立警告標誌,或於事後未將障
礙物清除。
七、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或其類似之標識。
八、未經許可在道路設置石碑、廣告牌、綵坊或其他類似物。
九、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
為。
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前項第一款妨礙交通之物、第八款之廣告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
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第十款之攤棚、攤架
得沒入之。
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第十款之攤棚、攤架
得沒入之。
行為人在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兩旁,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情事者,處
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致發生交通事故者,加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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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6.238
※ 文章代碼(AID): #1Qvrmrg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5111861.A.A8B.html
→ : 本來就應該沒收 地攤去繳稅阿1F 05/01 02:11
→ : 上百雙價值十幾萬 是賣多好的襪子2F 05/01 02:11
→ : 違法還一堆毛3F 05/01 02:11
→ : 假中低收入戶就是這群擺地攤的人 不用繳稅超爽哦4F 05/01 02:11
→ : 襪子十幾萬, 到底有幾箱啊 ...5F 05/01 02:12
噓 : 他媽一雙平均一千 鑲金的是不是6F 05/01 02:12
推 : 哪些都是違法攤販 其實只要動一下警察通常會睜隻眼閉隻7F 05/01 02:12
→ : 眼 除非是太白目
中肯...要嘛收得比警察快、前面有同業通報→ : 眼 除非是太白目
要嘛,乖乖吞紅單後默默收拾 (另謀他處?)
哪怕你有沒有財產被扣、要不要繳罰單?
噓 : 誠實繳稅不會嗎?9F 05/01 02:12
推 : 警察本來就沒有權利動別人東西了違法可以開單 兩碼子事10F 05/01 02:13
推 : 大概是被趕還不走吧?11F 05/01 02:13
→ : 沒有包裝袋的襪子, 品質都不是很好12F 05/01 02:14
→ : 所以說警察取締你違規停車就可以把你車砸了?13F 05/01 02:14
→ : 酸民也要有一點邏輯好嗎
交通工具可以拖吊→ : 酸民也要有一點邏輯好嗎
但是東西沒入 vs 弄髒到讓我不能賣...似乎另有爭議
→ : 在暗示要多帶茶葉去警局泡茶拉15F 05/01 02:16
推 : 所以我若在西門町路道放一大堆襪子影響到路人行走,警察也16F 05/01 02:17
→ : 只能開單不能移走,是這個意思嗎?
→ : 只能開單不能移走,是這個意思嗎?
推 : 狗咬狗哦 一堆賣盜版假貨襪子的沒付飼料錢 鴿子不爽18F 05/01 02:19
推 : 路霸清除剛好而已19F 05/01 02:20
→ : 規費繳了擺攤怎會被搞呢 顆顆20F 05/01 02:20
想當年魯弟擺攤,大家都湊錢都幫第一攤繳$1200第一攤證件...要找找不到、找了一下
後面二三四五六七八攤收光光
社會學分要學!
※ 編輯: zxcc79 (111.82.16.238), 05/01/2018 02:22:13
→ : 那一堆算200雙好了,一雙500賣鬼喔?21F 05/01 02:21
→ : 而且攤商也說謊 明明就地上有墊布 然後散丟堆上22F 05/01 02:24
→ : 這警察之前也是流氓吧23F 05/01 02:24
推 : 22824F 05/01 02:25
→ : 會髒的也沒那麼多25F 05/01 02:25
推 : 價值十幾萬XD26F 05/01 02:26
推 : 看成垃圾奶27F 05/01 02:27
噓 : 垃圾阿,去紅幹幹欸28F 05/01 02:28
推 : 法條寫的那麼清楚了,怎麼還有人認為警察執法過當呢ㄏㄏ29F 05/01 02:28
→ : "視同廢棄物" 另外標色阿 不然很多人沒看到30F 05/01 02:29
推 : 地攤的人會警察來了 人先跑 東西放原地不管 反正人不在也31F 05/01 02:29
→ : 開不到單 結果被丟東西
→ : 開不到單 結果被丟東西
→ : 視同廢棄物<-----如果當時我在場 可以去挑襪子撿回家嗎33F 05/01 02:31
推 : 十幾萬?一雙一千!?是在騙誰啊34F 05/01 02:31
推 : 視同廢棄物有點恐怖,違規停車也可以用這條將車報廢嗎?35F 05/01 02:31
→ : 沒車牌的車子就是廢棄物36F 05/01 02:32
→ : 照這法條講 檢舉攤販攤販後等警察來 就有免費東西拿囉37F 05/01 02:34
推 : 活該38F 05/01 02:34
→ : 說道這就一堆房屋廣告買報廢車 當定點廣告 氣死人了39F 05/01 02:34
→ : 撿廢棄物不犯法吧40F 05/01 02:34
推 : 原po法條都貼好了 還一堆文盲東扯西扯...厲害41F 05/01 02:38
推 : 視同廢棄物是針對第一款,這個案例是第十款的沒收攤架42F 05/01 02:39
→ : 警方都沒收攤架了,商品還要警察幫你收好喔,想得美哩
→ : 警方都沒收攤架了,商品還要警察幫你收好喔,想得美哩
噓 : 本來就要扣攤44F 05/01 02:41
推 : 十幾萬?笑死我淘寶貨吧45F 05/01 02:41
→ : 報廢車定點廣告那個是環保局的業務啦,貼貼紙沒人認領46F 05/01 02:41
推 : 1200根本不痛不癢 一天營業至少上萬47F 05/01 02:41
→ : 就直接當大型廢棄物拖吊走了48F 05/01 02:41
推 : 感覺廢棄物不同等於無主物,但法律好像也沒說廢棄物49F 05/01 02:43
→ : 的擁有權在哪,有人可以說明一下嗎XD?
→ : 不然當警察把攤販的商品視為廢棄物後,感覺大家都能撿
→ : 的擁有權在哪,有人可以說明一下嗎XD?
→ : 不然當警察把攤販的商品視為廢棄物後,感覺大家都能撿
→ : 是同時 三 十吧 如果還在地上堆放物品 就包括一了52F 05/01 02:46
推 : 我這觀念不曉得對不對 你說要沒收OK那就把整攤的東西都53F 05/01 02:47
→ : 搬走 而不是你告知後沒收等同於現在這攤子是國家的 然
→ : 後又全部丟在地上 是不是可以理解成警察亂丟垃圾 這樣去
→ : 環保局檢舉會有用嗎
→ : 搬走 而不是你告知後沒收等同於現在這攤子是國家的 然
→ : 後又全部丟在地上 是不是可以理解成警察亂丟垃圾 這樣去
→ : 環保局檢舉會有用嗎
推 : 這個重點不是廢棄物,而是沒收攤架之後商品的處理方式57F 05/01 02:48
→ : 你攤架沒收之後的商品算不算妨害道路的廢棄物有待商榷
→ : 不過自己的商品不收,警方要沒收攤架當然只能先把攤架
→ : 上的商品先放在一旁
→ : 你攤架沒收之後的商品算不算妨害道路的廢棄物有待商榷
→ : 不過自己的商品不收,警方要沒收攤架當然只能先把攤架
→ : 上的商品先放在一旁
推 : 沒被沒入就偷笑了,刁民61F 05/01 02:51
推 : 會被扔一定是店家問題62F 05/01 02:52
→ : 而放在一旁的商品是不是如同事主所云不能賣了,那個別63F 05/01 02:52
→ : 說法官,一般人評估就知道了,又不是丟到水溝裡面
→ : 說法官,一般人評估就知道了,又不是丟到水溝裡面
推 : 你也知道你違規,怪誰65F 05/01 03:28
推 : 推警察66F 05/01 03:35
推 : 一堆文盲,法條看不懂説垃圾鴿沒錯,顆顆67F 05/01 03:42
推 : 經勸導「不及時清除」或「不在場」,對八卦版文盲好
→ : 難讀懂喔,顆顆
推 : 經勸導「不及時清除」或「不在場」,對八卦版文盲好
→ : 難讀懂喔,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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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373
( ̄︶ ̄)b u9785878 說讚!
2樓 時間: 2018-05-01 07:47:03 (台灣)
→
05-01 07:47 TW
第八款之廣告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 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第十款之攤棚、攤架 得沒入之。<---沒說可以沒入人家的物品丫,能收只有攤架跟攤棚哦! 法規定的很清楚丫
3樓 時間: 2018-05-01 07:57:03 (台灣)
讚
-1
05-01 07:57 TW
攤販應該在攤位上插五星旗就沒事惹~+1別的地方很難說,至少鼓吹(兩岸一家禽)的新柯台奸治下,一定沒42
4樓 時間: 2018-05-01 08:51:22 (台灣)
→
05-01 08:51 TW
推警察~~~視同廢棄物,攤棚、攤架沒入!...要麻就乖乖在合法地方,要麻就長眼,很難嗎?
7樓 時間: 2018-05-01 09:40:08 (台灣)
→
05-01 09:40 TW
"第一款妨礙交通之物"、第八款之廣告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 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 明明"第一款妨礙交通之物"也是清除之。 真的很神奇這樣也有人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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