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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6-01 11:53:5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atwalk456 (巴黎草莓)
標題 [新聞] 燒死6人案法官挑毛病發回 家屬怒最高法院
時間 Fri Jun  1 09:34:20 2018


1.媒體來源:UDN

2.完整新聞標題:燒死6人案法官挑毛病發回 家屬怒最高法院莫名其妙

3.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翁仁賢趁家人圍爐時潑汽油縱火,企圖「滅滿門」,父母等家人6死5傷,一、二審認
為不判死不足以還死者及家屬公道。但最高法院挑剔倖存者身上的傷不是翁放火「直接導
致」,而二審以鑑定人身分傳喚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沈勝昂到庭,卻少讓他念一份證
人「結文」,撤銷發回更審,引發爭議。翁仁賢大哥翁仁焜斥最高法院法官「莫名其妙」
,家人是因要救人才受傷,無法接受法官的論點。


前年2月6日小年夜,翁仁賢買妥20公升汽油分裝到寶特瓶、牛奶罐等容器,隔天趁家人吃
團圓飯時,他先在自家三合院潑灑汽油,再返回屋內朝餐桌處的家人潑油,並以報紙引火
,瞬間陷入火海。翁的父母、姪子、姪媳和看護來不及逃生,葬身火窟,姪女因全身三度
灼傷面積達90%,送醫不治,另有5名親友受灼傷。


翁仁賢是家中老么,他稱兄嫂、姪輩、父母都是「一丘之貉」,5、6年前就想殺他們,忖
量如何「最短時間滅滿門」。高院請警大教授沈勝昂就翁有無矯正教化、再社會化的合理
期待可能性鑑定,沈說,翁強烈拒絕改變,不能碰到與家人有關的議題,矯正後的再犯機
率比一般人高。翁的行為模式為醞釀、累積、衝突一連串的反芻式連結。


翁仁賢開庭時常「懶得說話」,僅用手指示意回覆法官問題,並蔑視、嗆出庭的哥哥們「
不要講噁心巴啦的話」。公訴檢察官質疑「大律師們盡職為被告辯護,有人看到死者嗎?
」,擔心「翁仁賢放出來就是換剩下來的家人遭殃」。


高等法院認為翁仁賢「泯滅人性、令人駭異!」,發現活口還拿開山刀追殺,若不處死刑
,不符合社會認可的法律價值、正義;但這份判決短短二個多月就被最高法院撤銷,撤銷
的理由還不是針對縱火是否造成6人,而盡是枝微末節的挑剔,包括指具鑑定人、證人身
分的沈勝昂教授少唸了一份「證人」結文,「證言即欠缺法定程式,而難認經合法調查之
證據」。


大哥翁仁焜昨天聽到么弟死刑遭撤的消息,第一個反應是無助地問「我們要請律師嗎?」
,對被害人在法庭上的地位相當徬徨。翁仁焜說,弟弟、姪子會受傷,是為了要救親人,
「難道火是自己點的嗎?」,但最高法院卻認為這不是翁仁賢放火直接造成,論點莫名其
妙。


翁仁焜說,當時父母都在火場裡,身為兒子們難道不用去搶救?他哀痛父母都被燒成黑炭
,腸子都爆開了,難道這還不是罪大惡極?他說,妻子身上35%灼傷,每天都得復健,另
名在工研院擔任工程師的弟弟也出現暈眩後遺症,活著的人情何以堪;面對最高法院的撤
銷判決,簡直是「無語問蒼天」。


最高法院前天也撤銷無端姦殺59歲退休女老師、還咬掉死者乳頭吐一邊的凶手劉志明死刑
,其中發回理由包括他是否真的搶走死者身上2千塊,也惹民意撻伐,痛批最高法院的法
官不把被害人放在眼裡,「眼裡只有2千元在哪?」,「遇死刑就撤銷發回」只是最高法
院法官不想承擔判死刑定讞的責任。


一名法官批評,最高法院要吹毛求疵,可以搬出「沒踐行法定程序」等連串高尚的理由,
但死了6個人的事實卻略而不提,簡直是在折磨被害人。

男子翁仁賢趁除夕圍爐時放火,燒死父母在內的6名親人和看護,也害5人受傷
笑盈盈的圖:https://goo.gl/toUVMd
[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goo.gl/Zf9Dux
燒死6人案法官挑毛病發回 家屬怒最高法院莫名其妙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男子翁仁賢趁家人圍爐時潑汽油縱火,企圖「滅滿門」,父母等家人6死5傷,一、二審認為不判死不足以還死者及家屬公道。但最高... ...

 

5.備註:這就是我們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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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000000000 (工口芒果老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覺青做錯什麼事                                              
 時間  Sun Nov 19 12:20:3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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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在那邊嗆智力測驗  這大概只有台灣看的到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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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R4AAV_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7816863.A.FF2.html
scarofwind: 可教化有悔意重判兩年退堂1F 06/01 09:34
chenwayne: ㄧㄡ悔意2F 06/01 09:35
DirtyVegas: 侏儸紀3F 06/01 09:35
IHD: 不可質疑你的自由心證4F 06/01 09:35
MrXD: 都殺超過4個了  還不死  那以後又可多殺2個了5F 06/01 09:35
ymuit: 一樓不要開玩笑 重點的是兇嫌之前說過可以出來的話 會再殺6F 06/0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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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86188522 
a0986188522: 法匠最愛8F 06/01 09:36
ymuit: 全家...所以其他的家屬.....你懂嗎9F 06/01 09:36
Sanco: 犯人都不上訴了 結果最高法院還是可以退  這就是我們的司法10F 06/01 09:36
e2167471: 最高法院就這種啊  硬要顯得自己比前兩審厲害11F 06/01 09:36
WizZ: 台灣最高法院就是一堆廢死阿12F 06/01 09:36
xxxg00w0: 就一堆假掰廢死到走火入魔 就算現行犯抓到也給你可教化13F 06/01 09:36
funkD: 三疊紀留下來的恐龍就是這樣14F 06/01 09:37
sf073271659: 跟本不想擔責任的一群老人啊15F 06/01 09:37
xxxg00w0:  死也不要在自己手上死刑定讞16F 06/01 09:37
richjohn: 證人沒念詰文不是小事啊17F 06/01 09:37
WizZ: 一堆民國88年以前就當法官的黨國餘孽阿18F 06/01 09:37
galleon2000: 質疑法官....要被說是法盲了19F 06/01 09:37
backpackertw 
backpackertw: 開放法盲崩潰20F 06/01 09:37
devilfruit: 法律人很驕傲的  認為都是質疑的民眾不懂法21F 06/01 09:37
misu2718: 沒辦法殺豬,就不要當屠夫,很噁心22F 06/01 09:37
mu178: 死掉的侄子侄女 一個醫學系的 一個牙醫系的23F 06/01 09:38
ePaper: 最高法院的一堆該送去職務法庭受審24F 06/01 09:38
mu178: 這件算是近年來最應該判死的案件了 我是覺得再幾次都是一樣25F 06/01 09:39
milleniue: 台灣應該宣傳國際觀光來台灣法院看活恐龍喔26F 06/01 09:39
akway: 法官 不意外27F 06/01 09:39
live1002: 這就是我們DPP的司法改革28F 06/01 09:39
mu178: 只是這樣真的很好笑29F 06/01 09:39
miracle1215: 文組垃圾不意外30F 06/01 09:39
oberon48: 司改廢物快出來護航啊31F 06/01 09:40
WizZ: 縱火致死的本來就該判死刑32F 06/01 09:40
WizZ: 這種是實害犯(殺想殺的人)+公共危險(可能不特定人也倒楣)
WizZ: 比單純殺人更可惡的
pigofwind: 最高法院就挑毛病不想判死刑阿..35F 06/01 09:41
Only121: 都是人渣36F 06/01 09:41
p907018: 滿滿的惡意37F 06/01 09:41
chenyeart: 台灣法官不意外,我個人很同情啦,但家屬們就吞下去吧38F 06/01 09:41
mu178: 要我挑十年內比這件更惡劣的案件 我還想不到 鄭捷都輸他39F 06/01 09:41
WizZ: 這種人我都建議用火刑40F 06/01 09:41
milk250: 廢死的dpp  棒棒41F 06/01 09:42
asdf70044: 法匠:靠北三小 不爽去讀書阿 笑你考不上 ㄏㄏ42F 06/01 09:43
DarkChilles: 之前土豪哥的案件傳播妹自己吸毒到掛隨便都判個十年43F 06/01 09:43
Lorazin: 兩次判死還不快定讞要拖多久?44F 06/01 09:43
DarkChilles: 這個燒死六人竟然不用判死  只能說法律人好棒棒45F 06/01 09:44
fufufugogogo: 死改委員自己就是殺人犯了 不然你要投國民黨嗎46F 06/01 09:44
mu178: 也不是不用判死 這樣就過度解讀了 是撤銷發回更審47F 06/01 09:45
MeeToo: 這是法律人的大勝利!48F 06/01 09:45
f1234518456: 我覺得理由很好阿 自己要回去救的 出事怎麼算縱火的49F 06/01 09:45
felix12: 法官真令人嫌惡50F 06/01 09:46
love1987817: 可教化啦 人權嘛51F 06/01 09:46
shpongle: 綠色法院 你還能期待什麼52F 06/01 09:46
KujiraKun: 法界就是被這種害死53F 06/01 09:46
mu178: 不過更審如果讓廢死的錢建榮或是自以為好棒棒的林孟皇收到54F 06/01 09:46
mimi1020b: 自由心證55F 06/01 09:46
dly: 台灣法院正常發揮,我們只保護加害人的人權喔 嘻嘻嘻56F 06/01 09:47
mu178: 那我們就可以看到有趣的論點了57F 06/01 09:47
coffee112: 台灣。呵呵58F 06/01 09:47
ymuit: 某樓說理由很好 如果你是兇嫌的家屬的話 你有可能不會說出59F 06/01 09:47
chocoball: 還好R  程序不合法本來就不應該60F 06/01 09:47
eterbless: 這種時候只能說私刑才是正義 一堆法匠還有臉護航61F 06/01 09:48
alog: 法官+檢察官都菁英中的菁英了還幹不過最高法院62F 06/01 09:48
mow1982: 黨意說廢死,法院不敢判死,死刑犯無敵星星63F 06/01 09:48
Yijhen0525: 放出來換其他還活者的倒楣64F 06/01 09:48
zxcv7892341: 這種人都免死喔65F 06/01 09:48
sucktime: 有悔意抄佛經十次  結案66F 06/01 09:48
ymuit: 樓上說對..兇嫌之前有在法庭放話 如果可以出來 一定會再殺67F 06/01 09:48
alog: 我猜根本是審理該案的法官跟王清峰之流差不多 僅為他個人某68F 06/01 09:48
Yijhen0525: 不給他死換其他家人死69F 06/01 09:48
alog: 些理念而不去執行死刑70F 06/01 09:49
asiu: $$$$$$71F 06/01 09:49
TBBT5566: 法官坐領高薪 睥睨賤民72F 06/01 09:49
goal770711: 唯一支持整本六法全書 唯一死刑!!!!73F 06/01 09:49
weijunW: 專精法律人想的跟你不一樣~74F 06/01 09:49
mu178: 通常這時候司改會就會躲起來 因為調性一致75F 06/01 09:49
Kuru991: 低能法官76F 06/01 09:50
Sechss: 可悲鬼島77F 06/01 09:51
hikaru77613: 不槍斃判1000個死刑都沒用,只是多很多米蟲而已…78F 06/01 09:51
judgement: 法官自以為神79F 06/01 09:52
z80520xx: 這就是 司法改革的成果 超爽80F 06/01 09:52
morgan13: 沒死到法賊,當然罪不致死81F 06/01 09:52
ymuit: 文中的二個案例的加害人應該被死刑 如果不能 不能怪我們無82F 06/01 09:52
kenco: 綠色執政 無罪保證83F 06/01 09:52
ymuit: 法信任"司法"84F 06/01 09:52
linbsing: 當法律公權力無法維護公平正義,就是群魔亂舞了 可悲85F 06/01 09:53
qaz223gy: 死的不是 法官 權貴 政府高層 都不會判死啦  看看這幾年86F 06/01 09:54
ymuit: 版上的律師、法官們 有看到嗎 你們如果繼續 不要怪我們..87F 06/01 09:54
PTTJim: 最高法院又不審查案件事實,它只審你前面裁判有沒有違反程88F 06/01 09:54
PTTJim: 序啊…
qqaazz16516: 垃圾90F 06/01 09:54
brefey: 法官都沒辦法拉下來嗎?91F 06/01 09:54
herro760920: 智障法官日常92F 06/01 09:55
linbsing: 應該說司法93F 06/01 09:55
Nerv: 台灣法官意外啥?94F 06/01 09:55
qaz223gy: 兇嫌沒有悔意 無教化可能  揚言出獄繼續殺人  還是不判95F 06/01 09:56
jk01: 這就是台灣法院96F 06/01 09:56
qaz223gy: 死97F 06/01 09:56
whizz: 智障法官亞洲第一98F 06/01 09:56
qaz223gy: 說那些法官不是智障 誰信 ?99F 06/01 09:56
cvn65:  法院要這要搞也可以呀 以後受害者家屬動私刑就不要GGYY的100F 06/01 09:56
LEBR0NJAMES6: DPP司法改革又一次大勝101F 06/01 09:56
FairPrice: 可是證人沒具結確實很嚴重啊102F 06/01 09:57
ymuit: 某樓說法官沒辦法被拉下來  如果可以的話 先證明他有沒有收103F 06/01 09:57
whiteseyes: 法官大人:一堆法盲懂什麼  程序比被害人重要多了104F 06/01 09:57
ymuit: 錢...之前有一個因此這樣被拉下來105F 06/01 09:57
tactics2100: 誰叫廢死吱吱執政 遵循上意 哪像馬英九執政 鄭捷迅速106F 06/01 09:57
Nerv: 台灣法官看見人渣垃圾就特別暖心啦幹107F 06/01 09:57
tactics2100: 判死執行完畢 誰有人想偷換概念說是國民黨的在擋死刑108F 06/01 09:57
zombieguy: 這些當法官的...真想罵髒話109F 06/01 09:57
worshipA: 證人沒具結就沒證據能力阿 滿嚴重的 這篇新聞太主觀了吧110F 06/01 09:58
wuheroin: 台男真的有病111F 06/01 09:58
infor: 法匠啊 還在扯司法多公正,死刑不必要之類的,幹你娘列112F 06/01 09:59
OriginWorld: 法官判無罪不就好了 可教化113F 06/01 09:59
linceass: 來喔 法盲罵起來!!! 怎麼可以汙衊我們尊絕不凡的法官神114F 06/01 09:59
asdf70044: 加害者活著有人權 那些被燒死的 重擊再奸殺死的 因為都115F 06/01 09:59
zombieguy: 在台灣做壞事殺人真的hen幸福^___^116F 06/01 09:59
asdf70044: 死了 所以沒有人權 懂?117F 06/01 10:00
after1: 走完程序再判死   有何不可?118F 06/01 10:00
dahlia7357: PTT法匠的最愛 剛好而已119F 06/01 10:00
LOVEMS: 印象初審是去年5月的新聞了 真久120F 06/01 10:00
ymuit: 樓上..等於其他的家屬多花幾年...無法想像他們的心裡傷口..121F 06/01 10:01
kindhearted: 還好吧 被挑出不完備的地方補完再送一次看看啊122F 06/01 10:01
ymuit: 回afterl123F 06/01 10:01
cvn65:  吃人的都可教化了  還有有什麼不能教化的  呆丸法官讚啦!124F 06/01 10:01
baozi: 這種恐龍法官沒被燒死真的沒天理125F 06/01 10:01
kasim15: 重要嗎 死者有律師法官嗎126F 06/01 10:01
jojojen: 內文不就寫證人沒具結了 上面這串跟爆料公社程度差在哪裡127F 06/01 10:01
kindhearted: 不然鄉民們喊程序正義也喊爽的 有問題本來就該修正128F 06/01 10:02
vince98: 其實應該主要就是被律師挑到程序有瑕疵上訴成功129F 06/01 10:02
yameide: 死掉未來兩個醫生...130F 06/01 10:02
oxygen366: 呃…就程序正義啊131F 06/01 10:02
ymuit: 樓上v大...不是律師..而是法官132F 06/01 10:02
james921736: 法盲記者133F 06/01 10:02
DudeFromMars: 民進黨廢死啊,法官不敢不看風向134F 06/01 10:03
Jcoray: 這就是垃圾 可憐的台灣135F 06/01 10:03
jerrysuper: 推文的法盲通通給我閉嘴!136F 06/01 10:05
rover10: 好啦法定程序不重要,以後公投就好137F 06/01 10:05
jojojen: 不然希望證人不具結 過一陣子又#越想越不對勁 這樣嗎?138F 06/01 10:06
cavamina: 最高法院到底…?139F 06/01 10:06
ymuit: 樓上..應該是跟法律相關的職業140F 06/01 10:06
ymuit: 回法定程序不重要
alonelykid: 哇~看這波風向被媒體帶的 只能說真好操弄142F 06/01 10:07
ymuit: 請樓上可以說明....法官為何駁回143F 06/01 10:08
alonelykid: 最高法院只審程序有無違法 程序正義優先於事實正義144F 06/01 10:09
edwar9154520: 本來就是程序審 而事實交代不明難道要含混帶過哦?145F 06/01 10:12
ymuit: 最高法院卻認為這不是翁仁賢放火直接造成...........146F 06/01 10:12
ABA0525: 實質廢死阿 最高法院台共黨控制的147F 06/01 10:12
PTTJim: 上面ymuit是沒看內文?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原因是二審沒讓148F 06/01 10:12
PTTJim: 鑑定人具結
xsexyx: 鬼島法官正常發揮150F 06/01 10:13
pieceiori: 垃圾法官沒種判可以滾回去吃屎好嘛151F 06/01 10:13
dufflin: 哇咧淦152F 06/01 10:14
jackie0804: 老恐龍欠燒153F 06/01 10:14
alonelykid: 不是放火直接造成要扯到被害人自我負責有點太學理154F 06/01 10:14
extrachaos: 燒死兩個醫科 幹155F 06/01 10:14
johnny010111: 臺灣的法官  讚156F 06/01 10:14
alonelykid: 不過撤銷原因是沒具結的程序瑕疵 這不算微末細節喔157F 06/01 10:15
zombieguy: 在台灣殺人真的很幸福^__^158F 06/01 10:15
worshipA: 這記者根本不知道在寫什麼啊 第一段寫最高法院挑剔倖存159F 06/01 10:15
worshipA: 者身上的傷不是翁放火直接導致
icyplum: 一把火燒了兩個醫生 這個垃圾要他活著幹嘛161F 06/01 10:16
alonelykid: 不過二審法官出這種包應該要打屁屁162F 06/01 10:16
worshipA: 後面又寫撤銷理由不是這個 是枝微末節的挑剔 包括沒具結163F 06/01 10:17
g5637128: 讚啦,坐等法匠噓大家法盲164F 06/01 10:18
worshipA: 但證據經過具結是很重要的程序 又不是記者說了算165F 06/01 10:18
worshipA:      詞
ray18: 奇葩…………167F 06/01 10:19
ymuit: 最高法院發回理由有三點,第一是有兩名傷者當時在廣場查看168F 06/01 10:19
oyaji5566: 這個已經是埃迪卡拉紀生物了吧169F 06/01 10:19
x740552: 廢死:政府沒有權利剝奪生命170F 06/01 10:20
ymuit: 汽油味來源,看到餐廳起火,拿滅火器想撲滅火勢,過程中遭171F 06/01 10:20
notneme159: 反正最後應該會一樣172F 06/01 10:20
ymuit: 火焚傷,或是想救人而惹火致傷,這兩人的傷害「看起來不是173F 06/01 10:20
black10142: 真的太扯174F 06/01 10:20
ymuit: 翁仁賢放火行為直接造成」。175F 06/01 10:21
zombieguy: 不要演了啦,反正最後100%也是無期,或等吃豬腳麵線176F 06/01 10:21
ymuit: 第二點則是,刑法的「著手」是指犯人對於構成犯罪的事實開177F 06/01 10:21
stu25936: 最高法院...178F 06/01 10:21
ymuit: 始實行而言,在開始實行前所為的預備行為,不能稱「著手」179F 06/01 10:21
ymuit: 。原判決認定翁仁賢見家人在餐廳吃年夜飯,將手上所提的汽
ymuit: 油朝餐廳內潑灑,致當時在餐廳內的家人均被潑到汽油,翁又
ymuit: 取出打火機點燃報紙引火。若是如此,翁在著手放火時,翁的
ymuit: 大哥等6人已步出室外查看汽油味來源,除翁仁賢持開山刀砍
ymuit: 殺姪子外,怎麼對另5人成立殺人未遂犯行?
ymuit: 最高法院質疑的第三點是,高院函請沈勝昂教授就翁仁賢有無
zombieguy: 放火燒死六個人,然後還要幫殺人犯寫又臭又長的作文186F 06/01 10:23
ymuit: 矯正教化、再社會化的合理期待可能性進行鑑定,並請沈到庭187F 06/01 10:23
ymuit: 接受交互詰問。依沈勝昂證述的部分內容,他是憑藉擔任鑑定
lostsky93: 這些最高法院判決法官很多是資深法官,自成一體依照駁189F 06/01 10:24
lostsky93: 回一二審判決心證,很明顯這群法官很愛憐這隻畜生,想
lostsky93: 盡辦法替他開脫找理由,搞不好這隻畜生會被高院逕自改
ymuit: 人身分,對於所命鑑定事項,依專業知識見聞、得知過往事實192F 06/01 10:24
lostsky93: 判過失傷害致死,判個5年定讞,有法官法護身金剛不壞,193F 06/01 10:24
lostsky93: 又能奈他們如何……
ymuit: 的情形,依其情形應為鑑定證人,而非單純屬鑑定人,高院逕195F 06/01 10:25
ymuit: 以鑑定人身分傳喚沈勝昂,諭知鑑定人具結義務和偽證的處罰
XavierLu: 死刑上限又更新了嗎197F 06/01 10:25
ymuit: ,命其朗讀鑑定人結文後具結,這部分不能認是合法調查的證198F 06/01 10:25
zombieguy: 「在台灣殺一兩個不會有事」變成「燒死六個人也沒事」199F 06/01 10:26
HtcNewOne: 推文一堆罵法官的 高等法院的法官就不是法官嗎200F 06/01 10:26
HtcNewOne: 看清楚內文 不要一竿子打發一船人
y233: 證人未完成具結程序已經是重大到可以開啟再審的理由了,發回202F 06/01 10:27
ymuit: 據。 上述的理由 是另一報寫得更詳細以下的連結203F 06/01 10:27
HtcNewOne: 好法官還是存在的204F 06/01 10:27
ymuit: https://goo.gl/mi2Fjs205F 06/01 10:27
傷非放火造成?燒死6家人兩度判死 最高法院撤銷!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男子翁仁賢前年除夕趁家人圍爐時潑汽油縱火,造成父母等家人6死5傷,高等法院以翁須永久與世隔絕,否則不足以還死者及家屬公... ...

 
zombieguy: 法官都金剛護體,他們高高在上怎麼判我們老百姓能說啥206F 06/01 10:27
preferalie: 放出來就全部去住法官家207F 06/01 10:28
ymuit: 這則新聞內文其實寫得不夠詳細 但另一報 寫得更詳細208F 06/01 10:28
mudee: 最高法院法官就是黨國時代的一群老屁股209F 06/01 10:28
color3258: 哇~~~~~鬼島司法真的hen棒210F 06/01 10:28
worshipA: 這篇文認真講應該只能算記者看完發回理由的心得文211F 06/01 10:28
andy0219: 蔡英文:司法改革騙你的啦212F 06/01 10:30
s01714: 法律人:刁民快去唸書好嗎213F 06/01 10:31
bestteam: 最高院老人家就怕死刑寫在自己手上啊 法官應禁止學佛214F 06/01 10:33
vancepeng: 垃圾 幹這個法官的名字勒215F 06/01 10:33
g9122xj: 幹216F 06/01 10:33
rronbang: 最高法院在搞啥?217F 06/01 10:34
g9122xj: 我真的最不滿意的就是司法改革,根本什麼都沒有,邱太三218F 06/01 10:34
g9122xj: 還坐的穩穩的
CBING: 律師  法官?說錯了吧   律狗法犬吧  配得上師和官這些字?220F 06/01 10:35
GABA: 法官這麼多個 不具名怎麼評斷優劣221F 06/01 10:35
este1a: 哪裡來的恐龍啊幹?222F 06/01 10:36
todao: 鑑定人本來就該具結...223F 06/01 10:37
mc3308321: 強制廢死224F 06/01 10:39
qsccft123: 法匠無視你們 只會說你們法盲 可悲 哈哈225F 06/01 10:39
PTTJim: 看來很多人不知道第三審的工作是什麼,就這篇新聞來看,226F 06/01 10:40
PTTJim: 最高法院就是因為二審法院沒要鑑定人具結因此違反訴訟程
PTTJim: 序所以才發回更審
chris202: 沒把程序走完被退件是應該的吧229F 06/01 10:41
ya8957: 資進黨的司法改革就是把死刑都發回重審??230F 06/01 10:42
allstarw: 以後法官就負起照顧這些人渣的責任好了231F 06/01 10:44
neverli: 7.77資進黨信徒 1信殺小孩免死 2信用愛發電 3信資方自律232F 06/01 10:47
fcz973: 沒有具結就不能當判決的證據,有沒有拿2000影響罪名會不會233F 06/01 10:47
fcz973: 成立強盜結合犯,難道不重要?
JennyID: 程序沒走完照判被加害人抓到把柄反咬鄉民比較爽484235F 06/01 10:49
JennyID: 判決理由都不看直接開罵,沒在用腦的人風向真好帶
JennyID: 根本跟爆料公社一樣水準,無言
lin190ya: XD238F 06/01 10:53
MatsuiHideki: 這種法官根本可以讓他回家吃自己  浪費人民納稅錢239F 06/01 10:54
youwhite: 垃圾240F 06/01 10:56
diiky: 台灣司法就是個笑話,以後就被害人家屬自己解決算了241F 06/01 10:57
j31712: 鑑定人沒具結,請人鑑定不具結 ?242F 06/01 10:57
peipeiko: 如果去燒法官家,法界人士最高級一定給你死243F 06/01 10:59
j31712: 就算去燒法官家,鑑定人還是要具結 XD244F 06/01 11:01
ifchen0: 垃圾245F 06/01 11:01
SWS7983: 如果是衝進火場救人而受傷,就真的不是放火直接導致受傷246F 06/01 11:01
SWS7983: 啊
ENCOREH33456: 幹你娘這真的太扯了,法官是不是都不怕被人堵???248F 06/01 11:03
ENCOREH33456: ?
thomaschion: 侏羅紀公園無誤250F 06/01 11:05
douxid: 吱吱,有教化可能251F 06/01 11:05
PTTJim: 我寧願相信樓上說的是二審沒要鑑定人具結的法官…252F 06/01 11:05
ims531: 完全沒悔意 還拿什麼辯護 速審速決才是正確253F 06/01 11:06
allstarw: 姦殺老師的也很莫名其妙  真的是死的不是法官家的 就保254F 06/01 11:06
allstarw: 護殺人犯
annishot: 學法律的高等人。死了沒權利能力,加害者人權最重要。呸256F 06/01 11:06
allstarw: 開車撞死律師那個用一樣標準來審視啊257F 06/01 11:07
j31712: 二審的錯,二審沒有(忘了)叫鑑定人具結,但新聞會罵三審258F 06/01 11:08
childay: 程序很重要,那前面出這麼重大紕漏的法官要不要被懲戒?259F 06/01 11:08
SWS7983: 沒有具結,鑑定人的意見就不能當證據。「一名法官批最高260F 06/01 11:09
SWS7983: 院吹毛求疵」這一名法官才有問題吧XD
annishot: 等哪天被害家屬丟法官汽油彈看加害者人權會不會降低262F 06/01 11:09
iam0718: 法律人:這都還好啦  多念點書ok?  撞到法律人 幹 死刑263F 06/01 11:09
Tawara: 法律人的驕傲264F 06/01 11:10
lanjack: 自己吞啦,不要再那邊說什麼台灣的司法。上次總統選舉只265F 06/01 11:12
lanjack: 有某陣營推出司法檢查官的評鑑處罰制度,結果呢?你們大
lanjack: 多數台灣人還不是只會選藍綠?真正要做想做的被你們否決
lanjack: ,然後現在遇到不公不義才在那邊哭。這是誰的問題?
allstarw: 還不是自家法院內部的錯 憑甚麼要被害家屬一直上法院見269F 06/01 11:13
allstarw: 人渣
freedom80017: 這個屌了,以後我開車撞死人可以直接幫我辯護嗎?死271F 06/01 11:13
freedom80017: 因是因為死者遭受金屬擠壓致死,我開車撞他算間接
nakura: 這篇真的很記者心得  法官批評也沒寫名字273F 06/01 11:14
staramit: 程序完善很重要吧...不然被拿來翻案就好笑了274F 06/01 11:15
nakura: 更審又不等於無罪  還沒審完耶275F 06/01 11:15
a8239060: 文組垃圾不意外,他媽的垃圾蚯部長276F 06/01 11:16
ims531: 還沒說服嫌犯道歉 能拖就拖 道了歉就有悔意了277F 06/01 11:17
hotbath: 2千比較重要278F 06/01 11:18
bcmaple: 文組真的是一堆腦殘279F 06/01 11:19
gph010142: 侏羅紀公園280F 06/01 11:20
daniel229: 法匠!敢281F 06/01 11:21
un159753: 燒陰毛282F 06/01 11:28
nakura: 話說最高院本來就是法律審不是事實審啊283F 06/01 11:30
nakura: 應具結未具結沒證據能力很嚴重耶,要批的是二審法官怎麼會
nakura: 忘記讓鑑定證人具結
baliallin: 來個吸毒假釋的 殺最高法院法官看看會不會死刑286F 06/01 11:33
brokenXD: 本來就不會判死了287F 06/01 11:33
GARIGI: 公佈一下法官姓名好嗎288F 06/01 11:36
ls4444: 要是我是倖存者    我會先殺了兇手再去跟法官同歸於盡289F 06/01 11:37
cynthiajul: 可憐生到台男290F 06/01 11:41
diablo81321: 沒具結哪裡枝微末節 讓人家律師翻案了你要負責?291F 06/01 11:49
diablo81321: 沒具結=沒證據 沒證據可能直接被翻到無罪 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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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F 65推 37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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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darkrise1980, u9785878, sin8143 說瞎!
1樓 時間: 2018-06-01 10:47:17 (台灣)
  06-01 10:47 TW
推 worshipA: 這篇文認真講應該只能算記者看完發回理由的心得文
2樓 時間: 2018-06-01 11:07:53 (台灣)
+1 06-01 11:07 TW
廢物法官,只會躲在司法獨立的保護傘下。
3樓 時間: 2018-06-01 11:15:28 (台灣)
  06-01 11:15 TW
司法就是這麼馬英九
4樓 時間: 2018-06-01 11:34:14 (台灣)
  06-01 11:34 TW
邱太三
呵呵
5樓 時間: 2018-06-01 12:05:02 (台灣)
  06-01 12:05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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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只不過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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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 時間: 2018-06-01 12:14:28 (台灣)
  06-01 12:14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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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 時間: 2018-06-01 12:15:1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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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 時間: 2018-06-01 12:23:3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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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國小生都知道這種應該要判死刑 台灣的司法就是一個笑話
9樓 時間: 2018-06-01 14:06:22 (台灣)
  06-01 14:06 TW
台灣的法院 很藍的  顯然 綠 還是染不下去 更甭說 甚麼司法改革了!
10樓 時間: 2018-06-01 14:24:41 (台灣)
  06-01 14:24 TW
萬一放出來了,希望他去殺幾個法官,該死的法官
11樓 時間: 2018-06-01 14:25:51 (台灣)
  06-01 14:25 TW
話又說回來,判了死刑又不執行,結果還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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