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6-11 18:09:0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lyer1998 (闊)
標題 [新聞] 簽賭一晚狂輸3年薪水 法官判賭債非債免1
時間 Mon Jun 11 12:50:54 2018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TVBS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簽賭一晚狂輸3年薪水 法官判賭債非債免還錢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桃園一名男子因職棒簽賭,在一個晚上就狂輸相當於他3年薪水的120萬元,被組頭逼簽下
償債本票,再轉給第三者以借貸名義追討,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法官審理後認定此筆債
務是賭債,但賭博是法令禁止行為,衍生債務關係無請求權,判處本票債權不存在,等於
男子免還這筆錢。


據《聯合報》報導,桃園市一名姜姓男子2年多前因職棒簽賭,一個晚上狂輸120萬元,相
當於姜男3年薪水。2個多月後無力償還的姜男在街上被林姓組頭堵到,逼迫簽下償還本票
,林男再將本票轉給第三者潘姓男子,由潘以借貸名義追討,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法院審理時,姜男認為此筆債務是賭債,與潘男並無債務關係,並主張賭債非債,訴請本
票債權不存在,加上林姓組頭擔心犯罪被追究,不敢出庭幫潘男作證,潘男也怕出事沒出
庭。


法官審理後認定此筆債務為賭債,但賭博是法令禁止行為,其衍生債務關係無請求權,形
式上將賭債變更為借款、本票或借據皆無效,判決本票債權不存在,等於姜男不用償還這
筆錢。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tw.mobi.yahoo.com/news/簽賭-晚狂輸3
%E5%B9%B4%E8%96%AA%E6%B0%B4-%E6%B3%95%E5%AE%98%E5%88%A4%E8%B3%AD%E5%82%B5%E9%9
D%9E%E5%82%B5%E5%85%8D%E9%82%84%E9%8C%A2-034017289.html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24.171
※ 文章代碼(AID): #1R7V-n0i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8692657.A.02C.html
DASHOCK: 還不是要跑路1F 06/11 12:51
ANiZan9991: 靠北這邏輯太猛了2F 06/11 12:51
Ericz7000: 黑道哪會放過人3F 06/11 12:51
zxc8424: 厲害了4F 06/11 12:52
ifay: 真爽5F 06/11 12:52
kimgordon: 下次被堵到會很慘XD6F 06/11 12:52
cyclohexane: 這邏輯倒是很正確 不過還是得跑路啊7F 06/11 12:52
ifay: 一樣會被斷腳筋8F 06/11 12:52
ECZEMA: 賭債非債 樓下我跟你對賭一百萬 年底柯P落選9F 06/11 12:53
Vassili242: 這組頭不錯喔 還先提告 沒有直接請吃土豆10F 06/11 12:53
pooznn: 呵呵 就算法院判了 敢不還?!11F 06/11 12:53
diabolica: 現在84有運彩了 還玩這個喔==12F 06/11 12:53
misu2718: 呵呵,那喝茶不給錢也沒差囉13F 06/11 12:54
jim12441: 私下讓你還錢的手段多的是咧14F 06/11 12:54
mysterydream: 爽ㄟ 這樣不就只會贏 不會輸??15F 06/11 12:54
cyclohexane: 喝茶不給錢你會被告另外的罪名16F 06/11 12:55
Juder: 賭了欠債不用還,哪賭了贏錢要不要拿?17F 06/11 12:55
LoveIvy: 大概接下來人就會沒命了吧18F 06/11 12:56
ren740719: 白癡,以為法院判免還就真的不用還?19F 06/11 12:56
dido0208: 法律上是免還啊,但你敢不還?20F 06/11 12:57
Wnonoai: 運彩那賠率很沒誠意的…21F 06/11 12:57
pujos: 職棒簽賭?唬爛的吧22F 06/11 12:58
Busufu: 笑死 黑道去法院跟人討賭債XDD23F 06/11 12:58
mynewid: 法律債跟自然債24F 06/11 12:58
blackkeyss: 一年才40還敢賭?25F 06/11 12:58
pujos: 哪個組頭敢開給沒償還能力的額度到一晚120萬26F 06/11 12:58
pujos: 一般人周額度10~20萬極限了
ePaper: 法律上沒事可是兄弟沒在理你這個照樣追殺28F 06/11 12:59
MASAMIFANS: 這是法律,現實是還是要還29F 06/11 13:00
peiring: 法律上賭債確實非債30F 06/11 13:00
penchiman: 回dia 因為運彩玩法複雜又少錢 大家還是比較偏向地下31F 06/11 13:00
turbomons: 被坑的是那第三者吧 組頭錢拿了 賭客也不用還32F 06/11 13:00
f1234518456: 當然不用還33F 06/11 13:00
penchiman: 玩法34F 06/11 13:00
serenitymice: 會理法律的還叫黑道?35F 06/11 13:01
turbomons: 第三者如果是黑道有能耐討也不用上法院了36F 06/11 13:01
leo921080931: 本來就不用還啊37F 06/11 13:01
maxboy06: 欠黑道錢你敢不還?38F 06/11 13:01
excercang: 要呯呯了?39F 06/11 13:02
dorydoze: 沒關係,還有地下法官40F 06/11 13:02
dorydoze: 台灣彩券運彩的賠率不好玩
Gedu: 為了賭債這種無本生意請吃土豆 黑道也沒這麼想不開42F 06/11 13:04
dutch14: 沒差啊,你不還也別想在當地過生活了……43F 06/11 13:04
pujos: 這個實際上不是賭債了,就轉包掉了44F 06/11 13:05
lmc66: 這根本不用怕好嗎 第三方根本就也是被組頭坑的笨蛋45F 06/11 13:05
rekomiss04: 賭債賭桌還46F 06/11 13:05
pujos: 要看接的人的“實力”,不過走到會上法院,呵呵47F 06/11 13:05
lmc66: 兩個笨蛋自己賠錢 組頭爽歪歪 白癡了才玩地下簽賭48F 06/11 13:05
sking: 該還的跑不掉啦49F 06/11 13:06
smallca: 白癡才玩台灣運彩 那什麼潘仔賠率 根本騙錢 不如玩國外的50F 06/11 13:07
pujos: 玩地下賭盤很正常啊,怕沒門路而已51F 06/11 13:07
lmc66: 嫌運彩難玩賠率坑就別玩 如果寧願去當笨蛋 死好活該52F 06/11 13:07
pujos: 地下盤比威剛好一百倍吧53F 06/11 13:07
pujos: 你自以為的笨蛋嗎?
rejo: 呵呵,有人會天真到以為真的不用還嗎?55F 06/11 13:07
pujos: 地下簽賭有啥問題啊Zzz56F 06/11 13:08
pujos: 地下賭盤比較怕二手轉包盤而已,能直接拿到版的穩到不行
love1987817: 跑不掉的啦 這都黑底的 看要跑去哪 這下更慘囉58F 06/11 13:09
sleepcat612: 問題不是法律上勝負,而是出法庭會不會被斷手斷腳59F 06/11 13:11
Nravir: 所以組頭也被抓去關嗎60F 06/11 13:13
jerrylin: 黑道討不到錢,不是就把人斷手斷腳嗎,還上法院61F 06/11 13:15
Celestine: 還有這種事喔62F 06/11 13:19
zephyr105: 快跑吧...63F 06/11 13:19
Mrchungken: 又不是法官判了黑道就乖乖不拿錢64F 06/11 13:19
kipi91718: 賭債非債不是常識嗎? 但這是法院啦,私下怎麼處理就...65F 06/11 13:20
htc10: 爽ㄛ66F 06/11 13:20
hw1: 黑道沒在跟你談法律的67F 06/11 13:20
swxx: 法律上沒有請求權而已,實際上你不還試試看68F 06/11 13:23
MephistoH: 黑道怎麼會去法院?69F 06/11 13:25
TyrantTex: 不還錢更慘70F 06/11 13:26
PlayPtt: 自然債務71F 06/11 13:27
Moratti: 本來就免還72F 06/11 13:35
Moratti: 當黑道 要錢要上要到上法院
fulongb210f: 還是要跑路啊!74F 06/11 13:39
megumirei: 豬哥亮表示:這法官怎麼不早出現75F 06/11 13:39
JackaLMeI: 太神啦76F 06/11 13:42
CenaC: 什麼賭盤開120萬一場的權限啊   XD77F 06/11 13:43
L1ON: 你他媽怎麼可以這麼窮啊78F 06/11 13:47
greedystar1: 免還錢 準備剁手腳了79F 06/11 13:56
xeme1996: 理論上的免償,實務上就...呵呵80F 06/11 13:56
talesb72232: 法官怎不判分期還本金 至少可以保護欠債人人身安全81F 06/11 14:02
a1030400: 明的不行,以為就沒事了嗎,太天真82F 06/11 14:05
forbake1: 判了,但最好敢不還83F 06/11 14:09
codehard: 要被斷腳筋了84F 06/11 14:14
SamuelLuo:  黑道上法院?法律不承認,這叫做自然債務85F 06/11 14:14
leinru: 斷隻手而已,還好86F 06/11 14:22
scarface: 還是要跑路阿~87F 06/11 14:22
eDrifter: 賭債免還正常 要擔心的是黑道的斷手斷腳88F 06/11 14:23
carlos159357: 黑道還提告算有良心提醒你了,既然法官判免還,嘿嘿89F 06/11 14:29
carlos159357: 嘿~
hamasakiayu: 賭贏了,上法院,組頭也是不用還沒錯啊91F 06/11 14:31
stu25936: 法官判不用還 但是出了法院...92F 06/11 14:49
after1: 不意外93F 06/11 14:54
blackphantom: 正常,要政府幫黑道討債?除非是財團94F 06/11 14:55
xldd: 小夫表示:…95F 06/11 14:56
s9523752: 賭債本來就免還 但為賭債吵上法院很白癡96F 06/11 14:59
uland26922: 合法的方式討不了非法的債 但可以非法的討97F 06/11 15:00
aa1052026: 法院判免還 但之後會很慘98F 06/11 15:03
bonjovi0930: 法官說免還,但是事主被找到大概要被帶去山上種樹了99F 06/11 15:05
wei5566: 賭債非債這沒錯啊 法律上不用還 只是地下的部分跑不掉100F 06/11 15:12
timke: 年薪40碰賭 活該101F 06/11 15:16
notneme159: 本來就是違反善良風俗啊 只是會開賭盤的都 ㄎㄎ102F 06/11 15:29
woodiewoodie: 賭債本來就非債啊103F 06/11 15:39
violetaa: 好好笑!北部不意外啊104F 06/11 15:45
nilotafty: 黑道會守法?面子丟這麼大105F 06/11 15:53
syn2041: 不用還沒事豬哥亮也不用出國深造了106F 06/11 16:20
ucherey: 法律一直都是這樣規定的,問題是你敢真的不還嗎?107F 06/11 16:34
tony20095: 賭債免還XD 你最好24小時都在警察旁邊不要被逮到108F 06/11 16:34
jeff12280: 笑死109F 06/11 16:41
sky0158: 黑道找白道替他討錢?這哪個堂口教的規矩?110F 06/11 16:47
qsccft123: 哈哈哈 可想而知之後的日子111F 06/11 16:50
Syd: 愛賭去死一死阿112F 06/11 17:53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577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terievv K_hot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darkrise1980 說讚!
1樓 時間: 2018-06-11 17:01:00 (台灣)
  06-11 17:01 TW
你再申請保護令
就不用跑路了
也剛好可以把黑道一網打盡
2樓 時間: 2018-06-11 17:55:28 (台灣)
  06-11 17:55 TW
黑道跟你講法律?!
那潑油漆騷擾家人的是幻覺嗎
3樓 時間: 2018-06-11 18:43:48 (台灣)
     (編輯過) TW
一潑漆就報警全部通緝
有多少黑道就通緝多少個
人民握有的權力連黑道都會怕
這權力叫"我是善良老百姓"
黑道跟平民對槓
黑道會死的很慘
有沒有玩過鬥獸棋
象吃老虎,老虎吃貓,貓吃老鼠,老鼠可以吃象。
象(政府)、老虎(警察)、貓(黑道)、老鼠(平民)
平民可以用輿論的壓力逼政府跟警察滅掉黑道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