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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7-04 00:29:4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llinta ()
標題 [問卦] 明明是王景玉剁頭案,為何淡化成割喉案
時間 Tue Jul  3 17:24:31 2018


現在的新聞和提到法院判決的案件名稱,都用王景玉割喉案來稱呼,但這件的犯罪事實大
家都知道是比割喉更兇殘一百倍的剁頭,是活生生地把頭剁下來!!!

這種殺人的兇殘程度與決意,根本不是割喉兩個字所能包含!
這種無人性的危險畜生與變態狂魔還不用判死?!?!

有沒有媒體和法院用語,刻意淡化犯行用語幫王畜牲開脫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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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05.103
※ 文章代碼(AID): #1REq3Hv1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0609873.A.E41.html
shamoe: you got it!1F 07/03 17:25
s01714: 沒八卦,法律人正常發揮罷了2F 07/03 17:25
y0707186: 五樓剁雞雞案3F 07/03 17:25
tanakataro: 黑道女兒最喜歡4F 07/03 17:25
a0913: 沒錯...確實是砍頭5F 07/03 17:25
sorenhuang: 問那些法官阿6F 07/03 17:25
Mradult: 因為你我都推了一把,要淡化社會大眾的罪惡感吧7F 07/03 17:25
bluecsky: 就故意淡化阿 以後就會變成王景玉不小心用刀劃頸案8F 07/03 17:26
bodielu: 這就是鬼島之所以為鬼島的原因啊…9F 07/03 17:26
KusoJontaro: 一句:我有精神病 什麼剁頭剁雞雞都一樣無罪啦10F 07/03 17:26
karasumi: 跟你講個笑話,台灣司法11F 07/03 17:26
ghostl40809: 怕模仿效應嗎12F 07/03 17:26
KusoJontaro: 免死13F 07/03 17:26
pokyhoyo: 小燈泡非法律系畢業 王景玉因此逃過一劫 受法律人保護14F 07/03 17:26
bluecsky: 最後終結的時候會變成王景玉不小心用刀碰到女童頸部案15F 07/03 17:26
lin0129: 無良法官都以為自己是菩薩,到時候到地獄去哭吧!16F 07/03 17:27
minicoke: 不是還有一點黏著17F 07/03 17:27
sendicmimic: 你這樣也算淡化,是"一個四歲小女童當街被剁頭"。18F 07/03 17:27
tom501062003: 犯罪天堂的法律 還不能嘴 會說你法盲嘻嘻19F 07/03 17:27
butt1106: 人家是外省人,身份非凡,當然要保護一下20F 07/03 17:28
upeo: 法律狗會嗆你法盲21F 07/03 17:28
kilig: 法界因多餘的同情所以愚蠢22F 07/03 17:28
lin0129: 上面也淡化,是當街在幼童媽媽身邊把幼童的頭給剁下來。23F 07/03 17:28
Isveia: 鬼島司法:只是路過不小心把路人的頭跟脖子分開,微罪不舉24F 07/03 17:28
SuperUp: 唉 小燈泡是個律師就好了 霉體就會用王罪大惡極來報導了25F 07/03 17:29
lin0129: 這個不是精神有沒有問題而已,是這個是不是人類的行為26F 07/03 17:29
WizZ: 對耶 明明是王景玉砍頭案27F 07/03 17:29
sa87a16: 只差沒有說不小心跌倒刀子就切掉喉嚨了,真是不小心28F 07/03 17:29
Android16: https://youtu.be/VXlbiCAaIgE?t=2m17s   好吃!!!29F 07/03 17:30
sergt: 話說幾歲前大多都是名額限制考上的30F 07/03 17:30
probsk: 手不小心一滑割太深了31F 07/03 17:32
ERQQ: 頭身整個分離好嗎  頭還滾了幾公尺遠32F 07/03 17:32
dwdma: 問法官33F 07/03 17:34
Android16: 家屬都沒意見了 管他 ..╮(﹋﹏﹌)╭..34F 07/03 17:35
Ptt54542212: 想殺人砍人的都來台灣喔 不會死刑不用怕 一堆垃圾只35F 07/03 17:36
Ptt54542212: 會死讀書當法官當高官 吃屎會不會
bob20228: 真的是一群垃圾誤國37F 07/03 17:36
salinia: 這樣聽起來比較有教化可能吧,猜的啦,我是法盲不懂法律38F 07/03 17:37
salinia: 系的在想啥
e1q3z9c7: 你要怪女童為什麼沒去考律師或檢察官啊40F 07/03 17:38
ubcs: 吸毒吸到精神病,怪社會大眾有都責任喔41F 07/03 17:39
hsshkisskiss: 只怪小燈泡還沒唸到法律系42F 07/03 17:40
yeh0416: 以後殺人起手式:我精神病 那個華山的學著點阿43F 07/03 17:40
lin0129: 希望小燈泡投胎後,可以考上法律系44F 07/03 17:41
Nostalgia123: 他媽的然後還要繳稅養他45F 07/03 17:41
salinia: 說墮頭也不合理啊,地心引力搞不好才是真正最後兇手,恭46F 07/03 17:42
salinia: 喜法律系又避免一樁冤案
mylonite: 律法系就台灣的亂源48F 07/03 17:43
bluecsky: 沒錯 重力才是殺手 大家不要目標錯誤 都是重力殺人的49F 07/03 17:50
cheetahspeed: 在台灣不是法律人被殺活該50F 07/03 17:51
cores: 太慢了,都多久了;沒錯,割喉是錯誤的形容51F 07/03 17:53
goldfishert: 人家高級外省人耶,豈是你這種賤民可以說嘴的?52F 07/03 18:03
euruing: 新聞剛出來超級震驚的耶,現在就變成割喉案,聽起來53F 07/03 18:04
euruing: 差很多==
pchion2013: 嗯 有道理55F 07/03 18:06
Leon0810: 他有精神病,依刑法本來就必須減刑了,難道你希望法官不56F 07/03 18:08
Leon0810: 依法判決?
jilluck: 呵 有精神病就可以隨意剁他人的頭嗎?!判死吧 不然哪天又58F 07/03 18:12
jilluck: 假釋出來我們這種沒保鏢的普通人走在路上非常害怕哩
emou: 有道理 應該是砍頭60F 07/03 18:12
drmactt: 權貴 >> 精神罪犯 >> 一般人61F 07/03 18:21
kop5236: 他是對的殺一個人不會死刑62F 07/03 18:47
sunsolars: 法官也是人養的公僕,應該要能罷免63F 07/03 18:49
sunsolars: 依法也可以解釋與世界永遠隔絕。判死
jfriendtw: 因為不是法官的親人被剁,所以不用死65F 07/03 18:50
IHD: 現在就看有交錢(發薪)的大爺們怎麼吉他啦 樂觀偏誤都不見了66F 07/03 18:57
bulank:                       案發時發病才要減刑67F 07/03 19:00
qazwsx741: 明明就是小燈泡的脖子自己跑來撞王景玉的刀的,冤案!68F 07/03 19:02
LoCKeR941010: 有道理69F 07/03 19:11
yanni999: 今天是廢死聯盟大勝利!開香檳嘍!萬歲!70F 07/03 19:12
LKN555: 原來是燈泡撞刀案啊71F 07/03 19:12
teeheehee: 王景玉突然當著小燈泡母親的面,自後方持菜刀對小燈泡72F 07/03 19:13
teeheehee: 頸部猛砍,導致小燈泡當場頭身分離、倒地死亡。
teeheehee: ………幹
chanceiam: 文組菁英你敢嘴75F 07/03 19:56
evadx: 就故意阿 這樣報一報就像米克斯用詞一樣 讓人以為割喉失血76F 07/03 19:56
evadx: 過多  看了wiki才知道 他是一直砍到頭身分離
este1a: 法律婊毫無感覺,只是個判決78F 07/03 21:04
Nevhir: 又不是拔到法官的腳毛 應該不算罪行重大吧?79F 07/03 21:33
jajoy: 。。。80F 07/03 21:45
asole: 砍到頭噴 不過廢死就愛這一味81F 07/03 22:05
momogo628: 媽媽就在旁邊欸!垃圾82F 125.230.65.35 台灣 07/03 23:39
Blunt: 真的很幹83F 101.9.132.96 台灣 07/03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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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u9478 說讚! ( ̄︿ ̄)p ooo1688 說瞎!
1樓 時間: 2018-07-03 20:45:21 (台灣)
     (編輯過)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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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割喉剁頭,有那麼嚴重嗎??
 
黨國司法是絕對至正義公正公平的!!
 
黨國恐龍法官一定會還我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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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時間: 2018-07-03 21:54:04 (台灣)
  07-03 21:54 TW
法律要審判犯罪當下心態及行為負該有的刑責,而不是事後再來檢討罪犯來訂定刑責輕重
3樓 時間: 2018-07-03 22:37:59 (台灣)
  07-03 22:37 TW
殺的不是法官律師都可以教化,拿槍殺人都會變成放鞭炮炸傷人。
4樓 時間: 2018-07-03 22:39:07 (台灣)
  07-03 22:39 TW
不純砍頭
5樓 時間: 2018-07-03 23:00:24 (台灣)
  07-03 23:00 TW
生氣~~~
6樓 時間: 2018-07-04 10:38:57 (台灣)
  07-04 10:38 TW
是啊
7樓 時間: 2018-07-04 16:30:08 (台灣)
+1 07-04 16:30 TW
支持廢死的人,應該要先把殺人犯領回家教化成功後,才有資格要求社會大眾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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