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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8-10 16:43:5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標題 [新聞] 內湖擄童怪男為何趴趴走 士檢回應了
時間 Fri Aug 10 15:47:49 2018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內湖擄童怪男為何趴趴走 士檢回應了

3.完整新聞內文:
周男在內湖當街「擄童」,引起許多家長人心慌慌,有許多網友在《蘋果》新聞留言質疑
「為什麼不現場抓起來?」、「為什麼不是現行犯?」、「這種人怎麼還能趴趴走?」關
於這點,承辦的士林地檢署也有回應。


《蘋果》致電給士林地檢吳怡明襄閱檢察官,他表示,周男當時強拉女童後逃逸100公尺
到附近的超商,主因是他犯罪行為已結束、也已離開犯罪現場,故不符合「現行犯」的構
成要件,警方到場時,周男自願配合調查,並未逮捕,因而以函送方式處理。


至於為什麼不用羈押?!吳怡明回應,法律上羈押必須為被告有逃亡、滅證、串供或犯本
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而根據監視器來看,雖然大家都說「擄」但從周男的行
為來看,所觸犯的是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
權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由於強制罪為3年以下,因此就算
有移送也不符合羈押要件。至於預防性羈押,也因周男僅有此次行為也難以成立。


吳怡明強調雖然是函送,但仍是可以快速處理,只要內湖分局將全案卷證送來,就可以馬
上分案開庭,若有涉及心理衛生等相關問題會再研議適合的處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
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810/1408465
內湖擄童怪男為何趴趴走 檢方:法律規定 | 蘋果日報
[圖]
周男在內湖當街「擄童」,引起許多家長人心慌慌,有許多網友在《蘋果》新聞留言質疑「為什麼不現場抓起來?」、「為什麼不是現行犯?」、「這種人怎麼... ...

 

5.備註:
勿忘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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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RRKCe6e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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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edith001: 噁心狂甲1F 36.227.59.8 台灣 08/10 15:48
avgirl: 台灣的官腦袋就是屌!2F 36.230.150.89 台灣 08/10 15:48
darkMood: 檢:放心,等下一個小孩真的受害,一定關3F 112.104.1.19 台灣 08/10 15:48
avgirl: 這不就告訴大家,可以拉,馬上跑4F 36.230.150.89 台灣 08/10 15:48
tom501062003: 台灣法律 犯罪天堂5F 180.217.166.215 台灣 08/10 15:48
avgirl: 只要離開現場就不4現行犯!!!!!!6F 36.230.150.89 台灣 08/10 15:49
Zombieslayer: 先進人權國家7F 39.9.100.228 台灣 08/10 15:49
LoveMakeLove: 犯罪天堂不是說假的,重視人權8F 1.200.218.252 台灣 08/10 15:49
nh60211as: 不是拉法律人的小孩沒差啦9F 140.115.59.150 台灣 08/10 15:49
eddisontw: 如果是拉到檢察官的女兒 就不一樣了10F 59.125.98.167 台灣 08/10 15:49
qazxc1156892: 以後犯案離開現場就沒事11F 223.136.109.203 台灣 08/10 15:49
ozakiinptt: 如果有下個受害女童 檢察官要負責嗎12F 114.39.54.117 台灣 08/10 15:49
ymuit: 很爛的回應..希望修法13F 122.121.139.151 台灣 08/10 15:49
a0986188522: 沒有拉到法律人 沒事兒 沒事兒14F 1.200.62.28 台灣 08/10 15:49
hh800315: 哎唷 他爸媽又不是有錢法律官員人等15F 42.76.81.60 台灣 08/10 15:49
gy206578: 抓到法律人的小孩直接羈押3個月16F 180.217.157.250 台灣 08/10 15:50
avgirl: 然後再推給立法委員說可以修法阿~~~笑死!17F 36.230.150.89 台灣 08/10 15:50
Ashuya: 讀法律的整天咬文嚼字18F 42.73.62.123 台灣 08/10 15:50
dly: 不用解釋,大家都那麼熟了19F 42.75.187.125 台灣 08/10 15:50
eddisontw: 根本鼓勵私法正義吧20F 59.125.98.167 台灣 08/10 15:50
fim: 鄉民一個激動21F 114.32.10.119 台灣 08/10 15:51
lionet: 就還好不是拉到檢查官法官的小孩22F 49.215.128.87 台灣 08/10 15:51
poiulkj: 檢察官只敢對幼稚園的兇23F 220.136.36.68 台灣 08/10 15:51
yeti: 台灣檢察官面對幼兒園的幼兒可是霸氣十足哩!24F 114.39.178.107 台灣 08/10 15:51
avgirl: ~~關鍵就是,只要不4現行犯,一樣到處跑!!25F 36.230.150.89 台灣 08/10 15:51
moneydream: 難怪日本人都童子拜觀音後趕快跑26F 39.8.130.205 台灣 08/10 15:51
JONES0816: 一堆爛法不想辦法修 整體只會嗆不懂法27F 42.72.249.79 台灣 08/10 15:51
zzro: 希望他可以把握這次的機會 再犯成功 XDDDDDD28F 123.110.206.202 台灣 08/10 15:51
JONES0816: 律29F 42.72.249.79 台灣 08/10 15:51
eterbless: 這種好歹限制出境30F 59.120.184.171 台灣 08/10 15:52
jack2004501: 紅明顯 台灣法律就是事後法 謝謝31F 39.8.65.31 台灣 08/10 15:52
abramtw: 逃離現場=非現行犯 (筆記32F 180.217.185.186 台灣 08/10 15:53
qwe93582: 光榮城市33F 117.19.49.35 台灣 08/10 15:53
tryagain24: 所以挑好不是法界的再下手 484就沒事?34F 114.34.20.19 台灣 08/10 15:53
berserk: 是啊是啊  又還沒有人被砍頭對吧35F 218.164.44.118 台灣 08/10 15:53
hh800315: 他跑去幹法律人的女兒誰雙手贊成~36F 42.76.81.60 台灣 08/10 15:53
bluevillage: 所以現在是要看誰家小孩願意出來當祭37F 192.192.124.201 台灣 08/10 15:54
bluevillage: 品才能把這瘋子關起來嗎
tsutsutsu: 靠夭啊!現場民眾都蒐證錄影了39F 27.242.72.11 台灣 08/10 15:54
uligo: 鄉民不是說小學生就該自己上下學,這就是為40F 122.147.212.112 台灣 08/10 15:54
Mike9: 歡迎來到台灣41F 36.233.93.221 台灣 08/10 15:54
uligo: 什麼家長還要接送的原因啊.42F 122.147.212.112 台灣 08/10 15:54
Shakerzero: 要等到他成功讓小孩消失才能抓43F 60.248.58.61 台灣 08/10 15:54
frank111: 拉到檢調的小孩就是用殺人未遂罪移送44F 202.169.162.15 台灣 08/10 15:55
ILoveKMT: 放心 法官會想理由免死45F 111.248.13.75 台灣 08/10 15:55
bear123: 不意外啦!46F 101.10.96.174 台灣 08/10 15:55
Galm: 對幼稚園小孩就霸氣十足,這種的就拿一堆法條47F 219.85.183.143 台灣 08/10 15:55
cruisertakao: 沒有法律人血統 現在考法律系 加油48F 1.171.148.236 台灣 08/10 15:56
Galm: 搪塞順便倒酸一把鄉民們是法盲~有孩子的保重49F 219.85.183.143 台灣 08/10 15:56
madden: 鬼法律50F 182.235.142.100 台灣 08/10 15:57
tsutsutsu: 這不是現行犯什麼是現行犯51F 27.242.72.11 台灣 08/10 15:57
g8330330: 這種最好不羈押  不然至少送醫院52F 61.224.155.110 台灣 08/10 15:57
machiusheng: 半個俘虜 乖乖吃藥53F 223.136.25.165 台灣 08/10 15:57
sunnywing: 如果受害者是檢察官女兒 嫌犯早收押了54F 118.169.13.44 台灣 08/10 15:58
floz: 就沒人跟追呼喊阿。現場的人就讓他走了55F 111.240.96.64 台灣 08/10 15:58
netio: 好喔 內湖人可以安心了56F 123.204.70.103 台灣 08/10 15:59
cruisertakao: 如果受害者是檢察官女兒 馬上車裂57F 1.171.148.236 台灣 08/10 15:59
abramtw: 把現行犯硬解釋為現場犯 好深的法律見解58F 180.217.185.186 台灣 08/10 15:59
BlackBass: 法盲才是這社會真正的問題59F 111.82.245.85 台灣 08/10 15:59
lindx: 鬼島這麼多垃圾就這群人養出來的60F 140.112.121.117 台灣 08/10 15:59
inthenchen: 兒童的罪應該要加重阿,就可以羈押了61F 223.137.238.5 台灣 08/10 16:00
inthenchen: 台灣真的犯罪天堂
oppotion: 這種還放出來63F 180.217.188.26 台灣 08/10 16:01
g8330330: 如果有人因此受害  檢察官你就屎定了64F 61.224.155.110 台灣 08/10 16:02
rockido: 哪是什麼深的見解 刑訴88就寫明了65F 59.120.249.117 台灣 08/10 16:03
pytzog: 這種小案子檢座看不上的 最後又是勸雙方66F 36.235.201.11 台灣 08/10 16:03
pytzog: 和解了事
rockido: 鄉民自己不找資訊 在那邊正義魔人 鋪呵68F 59.120.249.117 台灣 08/10 16:03
angels999: 花蓮的檢察官表示:霸凌比較可惡69F 118.169.197.177 台灣 08/10 16:03
iam0718: 又沒死人也還沒上法院 無罪推定 多念書70F 36.239.254.57 台灣 08/10 16:05
iam0718: 先打馬賽克 免得有人認出來增加麻煩
wondtty: 台灣唸法的智商是多少啊?72F 223.137.117.192 台灣 08/10 16:06
jtsu5223: 反觀檢察官女兒被同學欺負就帶警察衝幼73F 27.246.35.116 台灣 08/10 16:06
jtsu5223: 兒園
cubaba: 操你馬這明明是擄人未髓 小女孩兩腳都騰空75F 1.160.128.82 台灣 08/10 16:08
cubaba: 已喪失行動自由 加害者有支配受害者行動
slimfat0202: 之前不是有什麼預防性雞鴨?那又是三77F 220.141.70.72 台灣 08/10 16:11
slimfat0202: 洨?
iam0718: 預防性積壓要看對象哦 受害者不是法律人79F 36.239.254.57 台灣 08/10 16:13
luuluu: 這...80F 223.136.94.96 台灣 08/10 16:13
floz: 擄人就妨害自由阿。加上勒贖才是擄人勒贖81F 111.240.96.64 台灣 08/10 16:14
jackie0804: 垃圾法官82F 140.109.214.21 台灣 08/10 16:14
wuheroin: 台男真的很棒83F 120.110.127.195 台灣 08/10 16:16
Kidmo: 他娘的是不是該修改一下現行犯定義了。84F 36.227.55.107 台灣 08/10 16:18
VVax: 新標準出來了!跑離100公尺就不是現行犯了!85F 123.194.181.10 台灣 08/10 16:23
tw2000: 兩公約 就馬英九簽的啊…86F 114.32.113.82 台灣 08/10 16:31
mu178: 哇靠 這犯行已經結束了 不是現行犯到底有什87F 117.56.73.15 台灣 08/10 16:35
mu178: 麼問題 不是你各位賭爛這種犯罪 或是犯行惡
mu178: 劣 現行犯就可以擴大解釋的 上面還有人說這
mu178: 不是現行犯那什麼才是現行犯 我倒要問這是
mu178: 現行犯 那什麼才不是現行犯
mu178: 這個案件聚焦在現行犯上 根本弄錯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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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jaka5566 說讚! ( ̄︿ ̄)p smallfish, ooo1688 說瞎!
1樓 時間: 2018-08-10 16:28:04 (台灣)
  08-10 16:28 TW
中華民國法律是來消滅台灣人的
2樓 時間: 2018-08-10 16:36:17 (台灣)
     (編輯過) TW
反觀檢察官女兒被同學講兩句就帶警察衝幼兒園
3樓 時間: 2018-08-10 16:39:59 (台灣)
  08-10 16:39 TW
臺灣的法律到底能不能修,法律一堆過時了。
4樓 時間: 2018-08-10 16:42:19 (台灣)
  08-10 16:42 TW
···
很多幹第一次就死人了 你們不判死也不執行死刑 就是希望那些有心要殺人的人不要怕 對台灣法律要有信心 殺不成保證沒事 殺死人也沒什麼事
5樓 時間: 2018-08-10 16:43:50 (台灣)
  08-10 16:43 TW
如果擄到冬瓜標孫女呢?呵呵。台灣法律真的HEN棒棒,也不知道是在棒啥小的。我操你個台灣法律,不能保護人民的法律要它何用?幹!
6樓 時間: 2018-08-10 16:45:35 (台灣)
  08-10 16:45 TW
靠北勒~那以後恁北爆打他一頓,是不是跑一百步以外,就不算現行犯?幹~北七!
7樓 時間: 2018-08-10 16:45:41 (台灣)
  08-10 16:45 TW
···
這種精神病患一看就是要把小女童抓去姦殺啊... 你不關起來是要等下一個受害者??  操你媽的中華民國法律  操你媽的中華民國的垃圾法官!!!
8樓 時間: 2018-08-10 16:52:48 (台灣)
  08-10 16:52 TW
強制罪 重罰300
9樓 時間: 2018-08-10 17:37:31 (台灣)
  08-10 17:37 TW
要不要重整法官人員啦,操他嗎的。
10樓 時間: 2018-08-10 18:18:31 (台灣)
  08-10 18:18 TW
拜託一下,法律只能「事後究責」,並沒辦法「事前究責」,他做的事不是重罪又未逐,只能放他走而已啊!有犯罪意圖(想法),但沒有執行,就真的無法可罰啊!
11樓 時間: 2018-08-10 18:50:14 (台灣)
  08-10 18:50 TW
因為小女孩沒死 一定要死人而且輿論譴責台灣司法才會勉強且心不甘情不願來辦
12樓 時間: 2018-08-10 19:16:04 (台灣)
  08-10 19:16 TW
就算是認識的朋友也不可能一把抓起朋友的小孩  這行為很怪   放出去趴趴走遇到落單的小孩會發生什麼事我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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