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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撿到三星手機討2千5保管費 他搬法條嗆:
時間 Wed Oct 24 11:31:26 2018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024/1450982/
撿到三星手機討2千5保管費 他搬法條嗆:有權不還 | 蘋果日報
(更新:增加投訴人說法)台中市陳先生日前掉了新機價約3萬元的三星手機,本來打算用2張價值約800元的餐券酬謝拾獲人,但對方堅持要討10分之1... ...
(更新:增加投訴人說法)台中市陳先生日前掉了新機價約3萬元的三星手機,本來打算用2張價值約800元的餐券酬謝拾獲人,但對方堅持要討10分之1... ...
撿到三星手機討2千5保管費 他搬法條嗆:有權不還
出版時間:2018/10/24 10:09
台中市陳先生日前掉了新機價約3萬元的三星手機,本來打算用2張價值約800元的餐券酬謝
拾獲人,但對方堅持要討10分之1、相當於2500元的報酬,還搬出法條表示「有權暫時不還
」,且已到警局備案。雖然雙方最後以1000元「保管費」達成協議,但他仍感嘆「這社會
怎麼了」。律師表示,根據《民法》規定,拾獲人確實可施行「留置權」,直到物主付出
等值10分之1的款項為止,就算物主題告侵占罪,最後應該也是告不成。
拾獲人,但對方堅持要討10分之1、相當於2500元的報酬,還搬出法條表示「有權暫時不還
」,且已到警局備案。雖然雙方最後以1000元「保管費」達成協議,但他仍感嘆「這社會
怎麼了」。律師表示,根據《民法》規定,拾獲人確實可施行「留置權」,直到物主付出
等值10分之1的款項為止,就算物主題告侵占罪,最後應該也是告不成。
台中一名陳先生向《蘋果》投訴,上月17日晚間在一中商圈,不慎把去年買的手機Galaxy
Note 8忘在人行道椅子上,回頭找尋時已不見,當下報案處理。他當晚接到拾獲人的電話
,表示願意歸還,但要求10分之1的報酬,相當於2500元的保管費。
Note 8忘在人行道椅子上,回頭找尋時已不見,當下報案處理。他當晚接到拾獲人的電話
,表示願意歸還,但要求10分之1的報酬,相當於2500元的保管費。
陳先生到派出所詢問,警方也表示拾獲者有權這麼做,但如果堅持不還,還是有可能涉及
侵占罪。陳先生事後以訊息方式告知林男,但林男卻搬出《民法》第805條規定回覆,拾得
人可以要求保管費、但費用不能超過其價值的10分之1,並稱「已經到警所備案,以維護自
己的權益」。
侵占罪。陳先生事後以訊息方式告知林男,但林男卻搬出《民法》第805條規定回覆,拾得
人可以要求保管費、但費用不能超過其價值的10分之1,並稱「已經到警所備案,以維護自
己的權益」。
陳先生說,手機被人撿到,對方還願意歸還,他真的很感恩,當然會意思一下,他打算用
2張價值約800元的餐券,表達感謝之意,但拾獲者一開口就是要保管費用,感覺這社會病
了。
2張價值約800元的餐券,表達感謝之意,但拾獲者一開口就是要保管費用,感覺這社會病
了。
陳先生到公所申請調解,並到通訊行估價,收購價約8000元,但對方仍要求收取1000元的
保管費,最後讓陳先生無奈答應。陳先生說,當時調解時,連調解的里長都私底下告訴他
「你真是遇到瘋子,調解這多次,沒遇到過這款的(台語,意指這種人)。」
保管費,最後讓陳先生無奈答應。陳先生說,當時調解時,連調解的里長都私底下告訴他
「你真是遇到瘋子,調解這多次,沒遇到過這款的(台語,意指這種人)。」
律師謝憲愷表示,根據《民法》805條規定,撿到東西的人,確實可以施行「留置權」,直
到物主付出等值10分之1的款項為止,這是拾得者的權益,就算物主題告侵占罪,最後應該
也是告不成。
到物主付出等值10分之1的款項為止,這是拾得者的權益,就算物主題告侵占罪,最後應該
也是告不成。
謝憲愷提到,805條規定是參照歐洲國家的做法,是鼓勵民眾撿到東西要歸回,但依華人的
風俗民情,本來撿到東西就該歸還,極少數人會施行這項權利,拾獲人這種做法雖然讓人
感覺有爭議,但不違法。
風俗民情,本來撿到東西就該歸還,極少數人會施行這項權利,拾獲人這種做法雖然讓人
感覺有爭議,但不違法。
而針對此案例,網友正反意見都有,有網友酸:「拾得人得請求的報酬已經下修成1/10,
這是合理的」、「依法主張權利,怎麼了嗎?」、「買的起3萬的手機,有差這1000元嗎?
」,不過有網友認為物主可憐,痛批拾得者:「合法但是有道德瑕疵」、「8+9 窮缺現金
」。
這是合理的」、「依法主張權利,怎麼了嗎?」、「買的起3萬的手機,有差這1000元嗎?
」,不過有網友認為物主可憐,痛批拾得者:「合法但是有道德瑕疵」、「8+9 窮缺現金
」。
陳先生事後表示,因為他正在專心準備國家考試,身上的積蓄都花在刀口上,2500元對他
來說是負擔,而對方堅持的態度,加上法律賦予的權力,讓他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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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 囊部窮人沒文化1F 111.243.43.216 台灣 10/24 11:32
推 : 不要弄丟不就好了= =2F 42.76.158.45 台灣 10/24 11:32
→ : 2500都付不起還可以拿三萬手機笑死人3F 223.137.228.166 台灣 10/24 11:32
※ 編輯: luxuryer (211.75.138.18), 10/24/2018 11:33:06推 : 錢都乎在刀口上 30K三爽手機表示:4F 61.219.172.62 台灣 10/24 11:32
→ : 法就是這樣訂啊,要怎麼使用是個人自由5F 61.219.54.222 台灣 10/24 11:32
→ : 如果當時是說被偷走,情況可能就不同了6F 111.83.40.249 台灣 10/24 11:33
噓 : 撿到有還給你就不錯了,還嫌7F 121.13.229.205 中國 10/24 11:33
推 : 準備國家考試建議可以少玩點手機 加油!!8F 60.251.55.94 台灣 10/24 11:33
推 : 法律就是最基本的道德 怎麼說是道德瑕疵?9F 121.13.128.153 中國 10/24 11:33
推 : 沒差啊 就不要付阿 剛好專心準備考試10F 60.249.112.88 台灣 10/24 11:33
→ : 不然再花三萬塊去買支新手機11F 121.13.229.205 中國 10/24 11:33
噓 : 身上積蓄都花在刀口上? 那3萬手機是殺小12F 117.56.71.99 台灣 10/24 11:33
推 : 嫌貴就不要付啊13F 1.200.50.46 台灣 10/24 11:33
→ : 偷走?拾獲人已經去備案了 想怎樣?14F 61.219.172.62 台灣 10/24 11:33
推 : 是個懂法律的朋友呢15F 118.171.138.86 台灣 10/24 11:33
推 : 告竊盜算了16F 210.69.58.203 台灣 10/24 11:34
推 : 撿到手機SOP 拔microSD,拆電池,其餘扔掉17F 112.104.140.228 台灣 10/24 11:35
→ : 竊佔可以成立嗎?18F 101.12.161.37 台灣 10/24 11:35
→ : 有錢買N8...顆顆19F 203.69.6.91 台灣 10/24 11:36
推 : 不可能成立阿 因為他已經備案了20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36
推 : 花在刀口上所以買3萬手機不想付1000?21F 101.9.226.10 台灣 10/24 11:36
推 : 風俗民情你媽 北七22F 124.199.101.103 台灣 10/24 11:36
推 : 不行 因為他有去警局報案 他現在只是扣留23F 27.242.224.80 台灣 10/24 11:36
→ : 住而已
→ : 住而已
→ : 可以分期給不要1/10是好心要1/10是拾25F 223.136.27.47 台灣 10/24 11:37
→ : 獲者權利
→ : 獲者權利
推 : 直接丟垃圾筒會有罪嗎27F 223.140.76.254 台灣 10/24 11:37
推 : 那不是他的東西 丟垃圾桶當然有罪吧28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37
→ : 要國考的人人民權利和義務這種基本觀29F 223.136.27.47 台灣 10/24 11:38
→ : 念應該有
→ : 念應該有
推 : 丟垃圾桶會被告毀損嗎?31F 1.200.192.86 台灣 10/24 11:38
→ : 里長說人是瘋子....32F 220.129.54.172 台灣 10/24 11:38
推 : 里長想吃公然侮辱罪?小心啊33F 114.137.115.167 台灣 10/24 11:38
推 : 你才病了34F 110.50.148.9 台灣 10/24 11:38
→ : 是喔…原來我覺得是垃圾的東西丟垃35F 223.140.76.254 台灣 10/24 11:39
推 : 2500負擔 買30000的手機就不是36F 223.139.16.132 台灣 10/24 11:39
→ : 圾筒會有罪37F 223.140.76.254 台灣 10/24 11:39
→ : 那你不要用丟就好了 出這新聞帶風向喔?38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39
推 : 用三星手機 = 不愛國 = 社會病了39F 220.136.163.149 台灣 10/24 11:39
推 : 不爽可以換支手機40F 211.23.54.28 台灣 10/24 11:39
→ : 那手機直接丟垃圾桶 就沒這問題 你也不用41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39
→ : 手機三萬內存資料無價現在只要手機42F 223.136.27.47 台灣 10/24 11:39
→ : 價1/10還不好?
→ : 價1/10還不好?
→ : 擔心多付2500給幫你撿到還保管的人44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40
推 : 法律的要求比道德低沒錯啊45F 36.237.17.144 台灣 10/24 11:40
→ : 你說我侵占? 請問我有違法嗎:)46F 180.217.184.177 台灣 10/24 11:40
→ : 2500是負擔你還把手機弄丟 真闊47F 110.50.148.9 台灣 10/24 11:40
推 : note8 去年的旗艦 二手收購才8000這48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40
→ : 也是滿怪的阿
→ : 也是滿怪的阿
推 : 幫你撿手機 還被公審50F 114.46.39.175 台灣 10/24 11:41
→ : 莫名其妙 拾獲者依法獲得該有的權利51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41
→ :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52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41
噓 : 噓那位 2500都不付 捨不到孩子套不到狼53F 114.39.251.235 台灣 10/24 11:41
→ : 反正他有權利要這些 沒什好吵的54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42
→ : 還要被發新聞出來公審 想帶風向 噁不噁啦55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42
→ : 這種人 不見棺材不掉淚 見多了 我也是56F 114.39.251.235 台灣 10/24 11:42
→ : 而且又不是很多錢57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42
噓 : 買三萬手機花在刀口58F 185.69.145.130 英國 10/24 11:42
→ : 2500都給不起你丟個屁手機 何況你手機3萬59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42
推 : 有人幫你顧30000的手機,拿兩千五你就該60F 211.21.7.157 台灣 10/24 11:42
→ : 該叫,還扯什麼道德瑕疵阿,又要人保管東
→ : 西,又想花少少,用不用的餐券就想打發人
→ : 該叫,還扯什麼道德瑕疵阿,又要人保管東
→ : 西,又想花少少,用不用的餐券就想打發人
推 : 唸法的就不會管道德了63F 223.139.40.146 台灣 10/24 11:43
→ : ,是不知道使用者付費,當人是慈濟義工嗎64F 211.21.7.157 台灣 10/24 11:43
→ : 就讓他留阿!說不定要回來前壞了可以叫他賠65F 36.231.239.231 台灣 10/24 11:43
→ : 告里長再多賺一筆66F 120.204.67.198 中國 10/24 11:43
→ : 你要先舉證是他弄壞的 是要打車輪戰?67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44
→ : 身上的積蓄都花在刀口上,結果買三萬的68F 117.56.51.37 台灣 10/24 11:44
→ : 里長是私底下講的69F 110.50.148.9 台灣 10/24 11:44
→ : 不要求報酬是大部分人出於熱心的緣故70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44
→ : 手機是哪招71F 117.56.51.37 台灣 10/24 11:44
→ : 里長這告不成吧 因為是記者轉述的72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1:44
→ : 不代表拾獲的人不能要求報酬 何況有法保障73F 123.204.45.243 台灣 10/24 11:44
→ : 出於熱心,但像苦主掉手機就是利用"熱心74F 114.39.251.235 台灣 10/24 11:44
推 : 東西掉了就可以撿嗎…75F 180.217.231.192 台灣 10/24 11:45
噓 : 2500給不起,買3萬手機買的起76F 110.26.3.25 台灣 10/24 11:45
推 : 不爽再買一支啊77F 180.217.245.191 台灣 10/24 11:45
※ 編輯: luxuryer (211.75.138.18), 10/24/2018 11:52:10推 : 學起來78F 114.137.126.98 台灣 10/24 11:45
推 : 低能 我以前遺失一隻兩萬多的手機 到現在都79F 180.217.136.165 台灣 10/24 11:46
→ : 以前收錢是有他的時空背景的80F 218.161.49.70 台灣 10/24 11:46
推 : 人家也是照規矩來啊81F 110.233.247.168 日本 10/24 11:49
推 : 台中算中部~天龍人出天龍國都算南部82F 180.217.250.81 台灣 10/24 11:50
→ : 留置權這設置很怪耶 如果當事人不認83F 1.164.42.222 台灣 10/24 11:50
→ : 直接反告侵占怎辦? 除非他們談話過程
→ : 直接反告侵占怎辦? 除非他們談話過程
推 : 沒人叫你把手機弄丟嗎? 哭洨啊85F 114.46.144.39 台灣 10/24 11:51
→ : 錄音吧86F 1.164.42.222 台灣 10/24 11:51
→ : 買3萬元的手機 說錢都花刀口上...87F 42.76.235.240 台灣 10/24 11:51
推 : 我弄丟手機都直接陪對方一晚88F 117.19.145.222 台灣 10/24 11:51
噓 : 沒錢就不要掉東西啊 還買3萬元手機89F 114.33.254.238 台灣 10/24 11:51
→ : 積蓄花在刀口會花30K買手機?90F 117.56.221.241 台灣 10/24 11:52
→ : 不然下次別人撿到直接拿去測試投擲距離91F 114.46.144.39 台灣 10/24 11:52
→ : 要罵就罵法律92F 110.50.148.9 台灣 10/24 11:53
推 : 所以以後撿到手機真的都有水溝就好93F 42.75.136.21 台灣 10/24 11:53
噓 : 惡法亦法94F 223.137.111.170 台灣 10/24 11:53
噓 : 付點錢感謝就不能是「美德」嗎95F 140.119.232.8 台灣 10/24 11:54
推 : 直接上媒體罵瘋子,沒告公然侮辱很客氣了96F 121.13.128.153 中國 10/24 11:54
噓 : 垃圾法律97F 1.161.133.128 台灣 10/24 11:54
推 : 2500付不起那繼續弄丟好了98F 220.132.101.74 台灣 10/24 11:55
推 : 太好了 以後亂撿東西保管就發大財了99F 1.200.61.57 台灣 10/24 11:55
推 : 人家也是照著法律走 要怪就怪立法的人吧.100F 124.219.65.118 台灣 10/24 11:55
→ : 真的不是自己的不要亂撿101F 220.132.101.74 台灣 10/24 11:55
→ : 如果撿起來是為了要保管費 真的不要撿102F 1.164.42.222 台灣 10/24 11:57
噓 : 那就不要丟手機阿~~乖乖出2500吧103F 220.133.209.205 台灣 10/24 11:58
噓 : 沒人叫你弄丟手機 也沒人拜託你撿走阿104F 1.171.60.159 台灣 10/24 11:58
→ : 擺明就是想撈一筆
→ : 擺明就是想撈一筆
→ : "去年買的手機" 要算折舊啦.106F 61.221.169.122 台灣 10/24 11:59
噓 : 不是你的東西,你撿三小107F 1.161.133.128 台灣 10/24 11:59
推 : 所以里長該被告吧!公然侮辱拾獲者;沒108F 180.217.201.94 台灣 10/24 12:00
→ : 看過這種一不合里長意就辱罵里民的。
→ : 看過這種一不合里長意就辱罵里民的。
推 : 為何不能撈 不爽就不要掉東西110F 114.33.254.238 台灣 10/24 12:01
推 : 里長沒有公然吧 這是記者轉述的阿111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2:01
→ : 里長私底下講的咩112F 110.50.148.9 台灣 10/24 12:03
推 : 里長是私下跟遺失者講113F 121.13.128.153 中國 10/24 12:03
→ : 然後遺失者上媒體公審,間接罵人瘋子啊
→ : 算是遺失者挖洞給幫他的里長。
→ : 然後遺失者上媒體公審,間接罵人瘋子啊
→ : 算是遺失者挖洞給幫他的里長。
推 : 不然就不要給再買一隻阿116F 42.72.119.227 台灣 10/24 12:05
→ : 要說道德,這個丟手機的人問題更大117F 121.13.128.153 中國 10/24 12:05
噓 : 自己的東西不好好保管怪起別人來118F 114.137.93.255 台灣 10/24 12:08
→ : 以後乾脆立法警察單位強制收10%殘值119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2:08
→ : 才能拿走物品 拾獲者不要錢再還他
→ : 才能拿走物品 拾獲者不要錢再還他
→ : 惡法個屁,別人沒有義務要幫你撿東西121F 114.137.93.255 台灣 10/24 12:08
推 : 何必這麼氣?原本要平白損失三萬不是嗎?122F 61.223.146.220 台灣 10/24 12:09
→ : 合理啊,不然誰理你123F 110.50.151.141 台灣 10/24 12:10
→ : 原本是損失三萬還要再買一台
→ : 原本是損失三萬還要再買一台
推 : 正常,有權要10%回報125F 163.29.152.210 台灣 10/24 12:11
→ : 依法辦理126F 49.217.197.42 台灣 10/24 12:11
→ : 不求回報是佛心,不能要求人人有127F 163.29.152.210 台灣 10/24 12:12
噓 : 存錢存了一段時間買了三萬手機還要被128F 49.216.231.43 台灣 10/24 12:14
→ : 說給不起2500
→ : 說給不起2500
→ : 要嘛就刪掉這條 不然哪來道德問題130F 180.217.170.117 台灣 10/24 12:14
推 : 刪了以後東西都找不回來131F 114.33.254.238 台灣 10/24 12:15
噓 : 錢花在刀口上買note...132F 210.242.90.127 台灣 10/24 12:16
推 : 你不要弄丟就沒這問題了。133F 223.139.195.74 台灣 10/24 12:16
→ : 以後看到有掉東西都當垃圾丟垃圾桶比較實在134F 210.242.90.127 台灣 10/24 12:16
推 : 就死不要臉呀 想討拍反被噓爆135F 36.232.47.205 台灣 10/24 12:17
→ : 10/1? 學店136F 117.19.134.146 台灣 10/24 12:17
推 : 真的 得了便宜還賣乖137F 101.8.200.104 台灣 10/24 12:18
推 : 那就不要還手機堅持2500就好,硬要弄到上138F 39.9.162.214 台灣 10/24 12:18
→ : 法院也會贏
→ : 法院也會贏
噓 : 為啥不用二手價算 要用新機價算140F 122.121.101.80 台灣 10/24 12:18
推 : 手機要算折舊價格嗎?141F 27.242.192.88 台灣 10/24 12:18
→ : 損失殘值+個人資料+買新手機142F 101.8.200.104 台灣 10/24 12:18
推 : 1/10挺合理的143F 111.82.71.59 台灣 10/24 12:18
→ : 都不只1000了144F 101.8.200.104 台灣 10/24 12:19
噓 : 以後東西丟了 就堅持被偷了 改告竊盜145F 39.12.66.157 台灣 10/24 12:19
→ : 就好了啊
→ : 就好了啊
噓 : 刺半甲的8+9 呵呵147F 42.75.113.228 台灣 10/24 12:19
→ : 拿餐券才莫名奇妙吧 ㄏㄏ148F 101.8.200.104 台灣 10/24 12:20
噓 : 給車子輾過要出的錢遠超過2500149F 117.19.224.73 台灣 10/24 12:20
→ : 改告竊盜 換對方要求你了 還倒賺2500150F 39.12.66.157 台灣 10/24 12:21
→ : 呢
→ : 呢
噓 : 沒錢買這麼貴的手機?152F 223.138.18.30 台灣 10/24 12:22
噓 : 台灣最美的風景153F 174.103.180.168 美國 10/24 12:23
推 : 竊盜和侵占都不會成立的 就有備案了154F 220.130.222.100 台灣 10/24 12:25
推 : 法律就那樣訂,也只能摸摸鼻子說自己遇155F 110.50.136.175 台灣 10/24 12:27
→ : 到的人不夠好心了
→ : 到的人不夠好心了
→ : 可以分期付款啊,開十張本票給他157F 101.13.66.228 台灣 10/24 12:27
→ : 雖然是權利但要錢要的很難看,道德...
→ : 雖然是權利但要錢要的很難看,道德...
推 : 就說鼓勵歸還而設了,不然要花幾倍買新159F 125.227.3.50 台灣 10/24 12:30
推 : 覺得難看那就買新手機阿160F 220.135.145.134 台灣 10/2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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