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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線上玩家打怪挨罵「低能」基檢:虛擬身份
時間 Thu Jul 27 14:24:14 2017
線上玩家打怪挨罵「低能」基檢:虛擬身分不構成侮辱
2017-07-27 11:52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44511
線上玩家打怪挨罵「低能」基檢:虛擬身分不構成侮辱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楊姓男子與線上玩家一起打怪,連死11次拖累團隊戰績,挨林姓戰友PO罵:「低能兒是不是」、「跑到那/幹嘛!」楊不甘受辱告林公然侮辱。基隆地檢署認定,玩家均以暱稱、非真實身分組隊,彼此不認識對方,楊並不會因此名譽受損,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罪。處分書指出,住在宜蘭縣的楊姓男子是英雄聯盟線上遊戲的玩家,3月間 ...
楊姓男子與線上玩家一起打怪,連死11次拖累團隊戰績,挨林姓戰友PO罵:「低能兒是不是」、「跑到那/幹嘛!」楊不甘受辱告林公然侮辱。基隆地檢署認定,玩家均以暱稱、非真實身分組隊,彼此不認識對方,楊並不會因此名譽受損,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罪。處分書指出,住在宜蘭縣的楊姓男子是英雄聯盟線上遊戲的玩家,3月間 ...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楊姓男子與線上玩家一起打怪,連死11次拖累團隊戰績,挨林
姓戰友PO罵:「低能兒是不是」、「跑到那/幹嘛!」楊不甘受辱告林公然侮辱。基隆地
檢署認定,玩家均以暱稱、非真實身分組隊,彼此不認識對方,楊並不會因此名譽受損,
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姓戰友PO罵:「低能兒是不是」、「跑到那/幹嘛!」楊不甘受辱告林公然侮辱。基隆地
檢署認定,玩家均以暱稱、非真實身分組隊,彼此不認識對方,楊並不會因此名譽受損,
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處分書指出,住在宜蘭縣的楊姓男子是英雄聯盟線上遊戲的玩家,3月間某日凌晨在住處
,與住在基隆市的林姓男子與另3名玩家共同組隊,與另外5名玩家對戰。
楊與林分別以暱稱在遊戲中稱呼對方移防、支援,未料,楊在遊戲中死了11次,引起林不
滿,認為楊拖累團隊戰績PO文:「低能兒是不是」、「你完成這樣我不能嘴你是不是」、
「跑到那/幹嘛」
滿,認為楊拖累團隊戰績PO文:「低能兒是不是」、「你完成這樣我不能嘴你是不是」、
「跑到那/幹嘛」
,楊不甘受辱下線後向宜蘭警方控告林公然侮辱。
檢察官調查時,林解釋,「我問他低能兒是不是,不是罵他」、且他的PO文只有楊與另外
3名同隊戰友看得到,敵對的5名玩家看不到。
檢察官調查,當天對戰的10名玩家,彼此均不認識對方,且林、楊2名玩家都以暱稱相稱
,並非真實身分,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因此處分林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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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樓低1F 07/27 14:24
→ : 五樓低能2F 07/27 14:24
→ : 五樓肛能兒3F 07/27 14:24
噓 : 開罵4F 07/27 14:24
推 : 五樓低能5F 07/27 14:24
→ : 打錯 登能才對6F 07/27 14:24
→ : 五樓何必7F 07/27 14:24
→ : …8F 07/27 14:24
→ : 推 k321045: 五樓低能9F 07/27 14:24
→ : 五樓誠實10F 07/27 14:25
推 : 他是問是不是 回答不是就好了啊11F 07/27 14:25
推 : 玻璃心12F 07/27 14:25
推 : 法官認證13F 07/27 14:25
推 : 五樓不意外14F 07/27 14:25
推 : XDDDD15F 07/27 14:25
→ : 檢察官認證的低能16F 07/27 14:25
推 : 經法官認證低能無誤17F 07/27 14:26
→ : 以後沒人要組他了18F 07/27 14:26
推 : 劉博駿表示:概念式連結19F 07/27 14:26
推 : 這種公然侮辱完全看法官要不要判20F 07/27 14:26
推 : 又可以噴了21F 07/27 14:26
噓 : 之前很多判決都有成立啊 怎麼到了宜蘭就不行了22F 07/27 14:26
→ : 概念式連結 拉先萬23F 07/27 14:27
→ : 可以自訴啦,不用理檢察官24F 07/27 14:27
推 : 判決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看你運氣抽到那種法官25F 07/27 14:27
推 : 低能兒26F 07/27 14:27
→ : 這種案子兩種判法都有,法官自由心證27F 07/27 14:27
推 : 概念式連結 我ptt有1000個帳號 就有1000個人格喔?28F 07/27 14:27
推 : 反觀統神概念式連結QQ29F 07/27 14:27
推 : 之前不是有個玩lol罵人87的被判兩萬 低能兒這詞比87更狠30F 07/27 14:28
→ : 也不是說看要不要判,扯不到現實身分的就比較難成立31F 07/27 14:28
→ : 首創概念式連結 網路人格的臺中法院32F 07/27 14:28
推 : 統神看到這篇一定又會發病33F 07/27 14:28
→ : 推 k321045: 五樓低能34F 07/27 14:28
推 : 哈哈哈 網路吉屁35F 07/27 14:29
噓 : 不起訴關法官屁事,一堆扯法官的幹嘛XD36F 07/27 14:29
推 : 我癢:幹37F 07/27 14:29
→ : 這是不是表示以後可以盡情地罵了38F 07/27 14:29
→ : 網路遊戲不算 那ptt上的為什麼能成立......39F 07/27 14:29
→ : 這種本來就是各種各樣法官心證 唉 被判刑只能你比較40F 07/27 14:29
→ : 衰
→ : 衰
→ : 帳號是真實名字註冊的 所以遊戲暱稱=本人 之前判決是這樣42F 07/27 14:29
噓 : 為什麼統神罵人就有罪 不知名屁孩罵人就無罪?43F 07/27 14:29
→ : 正義44F 07/27 14:29
推 : 自訴要律師喔 先衡量賠得夠不夠律師費45F 07/27 14:30
推 : 統神看到會吐血46F 07/27 14:30
推 : 甘宜蘭屁事 都說是基隆了47F 07/27 14:30
→ : 鬼島司法亂轉彎 難道評價那麼低48F 07/27 14:30
→ : LOL玩家水準就這種樣子49F 07/27 14:30
→ : 其他的 都勸你和解了50F 07/27 14:30
→ : 還沒到法院啦直接就不起訴了51F 07/27 14:30
→ : *難怪52F 07/27 14:30
→ : 動粉大勝利 低能兒是不是R53F 07/27 14:30
推 : 真的低能啊,檢察官沒說後半句54F 07/27 14:30
→ : 沒事就說什麼低能 白痴 幹三小 蠢包 屌打 腦殘之類55F 07/27 14:30
推 : 帳號可以連結到你真實身分這樣判才有理,一堆id誰知道56F 07/27 14:30
→ : 幹 之前那個打87分 不就尷尬了57F 07/27 14:31
→ : 心證的落差真是有夠大的58F 07/27 14:31
推 : 航航表示59F 07/27 14:31
→ : 英雄聯盟LOL的玩家水準就是這種樣子60F 07/27 14:31
→ : 自然人格 法人格 還有法律不規範的可是用來當判決標61F 07/27 14:32
→ : 今天癢哥肯定又要發病了62F 07/27 14:32
→ : 準的網路人格拉63F 07/27 14:32
推 : 網路遊戲被罵就玻璃心碎的真的別上網玩遊戲了 什麼時代了64F 07/27 14:32
噓 : 打怪…?65F 07/27 14:33
推 : 概念式連結呢66F 07/27 14:33
→ : 一直這種無聊東西也要告來告去 浪費資源67F 07/27 14:33
噓 : 浪費司法資源 自己爛就爛 暑假不意外68F 07/27 14:33
→ : 這種案子有事沒事真講運氣:)69F 07/27 14:33
※ longkiss0618:轉錄至看板 LoL 07/27 14:34
推 : 真的是雷包70F 07/27 14:34
推 : 概念式連結呢???71F 07/27 14:35
推 : 未免也太玻璃,什麼都要告,什麼話都不能講72F 07/27 14:35
推 : 就吃法官啊 可以判也可以不判73F 07/27 14:36
推 : 死雷包,玻璃心74F 07/27 14:36
推 : 幹你老師奈德麗 廢物75F 07/27 14:37
推 : 暑假真的到了76F 07/27 14:37
→ : 玩個遊戲也能狂噴狂罵的也是很特產啊 又不是在打職業77F 07/27 14:38
推 : 還我gg3:078F 07/27 14:38
→ : 先不論吉不吉的成 光跑法院就累死79F 07/27 14:38
推 : 我還真的搞不懂檢察官在想什麼80F 07/27 14:38
推 : 浪費司法資源81F 07/27 14:39
推 : 初音只是軟體82F 07/27 14:39
→ : 告訴人真他媽的玻璃心83F 07/27 14:39
→ : 基隆宜蘭不算太遠, 台北屏東,金門花蓮的告起來就很爽84F 07/27 14:39
→ : 浪費司法資源和納稅錢85F 07/27 14:40
推 : LOL就是臭嘴的遊戲不是 ?86F 07/27 14:40
推 : 拜託 吉人本來就是他的權力87F 07/27 14:41
推 : LOL不是有人被吉 究竟?88F 07/27 14:41
推 : 反觀概念式連結的劉柏駿89F 07/27 14:41
推 : 突然癢了起來 航航今天會發病嗎90F 07/27 14:42
推 : 到底是為什麼阿91F 07/27 14:44
推 : 航航今天一定發病亂噴92F 07/27 14:45
噓 : 癢哥哭哭93F 07/27 14:45
→ : 檢調跟法官能不能統一一個標準啊...好浮動喔94F 07/27 14:46
→ : 五樓誠實95F 07/27 14:46
推 : 還有人在玩喔96F 07/27 14:46
→ : 有的新聞說告的成,有的又說是指虛擬人物不算,總結就是97F 07/27 14:47
→ : 看法官心情。
→ : 看法官心情。
→ : 統神:99F 07/27 14:49
推 : 法律一直是這樣不同法官初一十五不一樣100F 07/27 14:51
推 : 地檢署:看老子心情啦!不爽不要告101F 07/27 14:51
推 : 那記得某樓現實被罵也別告哦,不然就是玻璃心呵呵102F 07/27 14:53
→ : 不太對吧 難道那些被告翻的人是雙重標準?103F 07/27 14:53
推 : 台灣法官難怪被嫌的要死 根本都自由心證104F 07/27 14:54
→ : 法院認證低能兒105F 07/27 14:55
推 : 水準低還出來跟人玩 被人罵不意外106F 07/27 14:55
推 : 不起訴關法官屁事...107F 07/27 14:55
推 : 告錯條 要告傷害罪 玻璃心碎了108F 07/27 14:57
推 : 恐同低能兒崩潰 9.2低能兒崩潰 QQ109F 07/27 14:58
推 : 法官認證低能110F 07/27 14:58
噓 : 干自由心證屁事XDD你要法定證據主義嗎?笑你不敢啦111F 07/27 14:59
→ : 不同法官不一樣?你要不要看起訴事實一不一樣?
→ : 不同法官不一樣?你要不要看起訴事實一不一樣?
推 : 愛罵被告活該113F 07/27 15:01
推 : 到底干法官屁事啊 就沒起訴114F 07/27 15:02
→ : 公然侮辱是刑事,也能請律師自訴嗎?115F 07/27 15:02
推 : 五樓誠實116F 07/27 15:07
推 : 概念式連結呢117F 07/27 15:07
推 : 有ID的都是低能兒118F 07/27 15:09
噓 : 這案子又沒有到119F 07/27 15:11
→ : 法官手上
→ : 法官手上
推 : 概念式連結 哈嗎U炎蛋121F 07/27 15:15
推 : 癢粉?122F 07/27 15:16
推 : 台灣法律屆的人素質落差蠻大123F 07/27 15:17
推 : 可喜可賀~~~我是說在座的各位 都是低能兒ㄏ124F 07/27 15:18
推 : 統神QQ125F 07/27 15:19
推 : 本來就該這樣啊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處理這種小事情好嗎?126F 07/27 15:19
推 : 這點屁事也在告 被罵活該..127F 07/27 15:24
噓 : 都給你們自由心證就好了128F 07/27 15:27
推 : 整篇留言釣出一堆玻璃心來噓 笑死129F 07/27 15:33
推 : 奇怪惹 怎麼有些能告成有些不能130F 07/27 15:33
推 : 等統神發病131F 07/27 15:33
推 : 統神要爆氣囉132F 07/27 15:36
推 : 下次記得ID用真名,嘻嘻133F 07/27 15:39
推 : 檢察官 笑死人 多重影分身是不是 我也會啊134F 07/27 15:43
推 : 推 k321045: 五樓低能135F 07/27 15:45
→ : 五樓低能136F 07/27 15:48
→ : 激減罪低能137F 07/27 15:51
推 : 這肯定是個138F 07/27 15:52
推 : 玩遊戲連減壓都沒辦法0.0139F 07/27 15:53
→ : 一個互相傷害的方法就是除了繼續故意死之外,
→ : 還要拖怪或是拖著敵方撞隊友阿。
→ : 玩遊戲94要紓壓,懂?
→ : 一個互相傷害的方法就是除了繼續故意死之外,
→ : 還要拖怪或是拖著敵方撞隊友阿。
→ : 玩遊戲94要紓壓,懂?
→ : 現在法律進步多了,以前這類的好像真的告得成?143F 07/27 15:56
→ : 擲骰子判決144F 07/27 15:58
推 : 航航那種根本公眾人物了,罵了一定被告死,線上路人比145F 07/27 15:59
→ : 較難定罪
→ : 較難定罪
推 : 訊息全部遮掉不會喔,看了就煩147F 07/27 16:01
推 : 概念式連結!拉先萬!!!148F 07/27 16:06
→ : 覺得不錯。149F 07/27 16:07
噓 : Liu博駿的概念式連結呢??150F 07/27 16:09
推 : 樓下低能151F 07/27 16:20
噓 : 蛤 司法能不能統一一下,之前網路罵人不是說有罪嗎?152F 07/2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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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時間: 2017-07-27 16:17:4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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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6:17 TW
這個判決的理由很瞎,說虛擬和真實沒連結,在網路時代裡什麼都可以免責了。雖然是芝麻小事,就判決象徵性的懲罰就好了。
7樓 時間: 2017-07-27 18:34:37 (台灣)
→
(編輯過) TW
雷包連死11次是我也會覺得這人到底...??? 不過之前不是才有一個網路罵人才被吉的嗎? 現在這個怎麼就沒事了? 法官判決的標準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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