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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標題 [新聞] 陳國星不起訴 律師:痛罵的人永遠不知問
時間 Tue Aug 22 21:21:24 2017


1.媒體來源:
聯合

陳國星不起訴 律師:痛罵的人永遠不知問題出在哪

作家林奕含輕生,補教名師陳星被控涉嫌誘姦就讀高中時的林奕含,台南地檢署今全案偵
結,將陳星不起訴處分,各界有不同聲音。律師林智群在臉書po文說,鄉民也許又破口大
罵司法,這是最廉價的發洩方式,但重要證人死亡、相關證據不足,只能這麼處理。


林智群說,陳星的不起訴在「意料之中」,司法最關鍵在證據;證據是道理的基石,沒證
據,道理講得再漂亮,都是空的!沒證據,不管你多委屈,檢察官法官也只能給對方一個
不起訴或無罪,或給你一個敗訴判決。


有網友問,最有利於林奕含的「網誌」、「日記」為什麼會變成「傳聞證據」?林智群引
述地檢署聲明稿,「林父向警表示家屬不願究責,並表明請檢警毋再打擾家屬,且表示無
意願讓警員進入林女陳屍處進行相關日記、電腦紀錄及其他文書等有關性侵害資料之蒐證


林智群說,鄉民們往往忽略了自己應該善盡的證明義務,以為現在還是包青天的時代,只
要擊鼓申冤,法院就要給你一個公道。事情總是一體兩面,你的公道,就是對方的不公道
,沒憑沒據,拿不出證據,講不出道理,法院為什麼要給你公道,給對方不公道呢?「痛
罵的人永遠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57096
陳國星不起訴 律師:痛罵的人永遠不知問題出在哪 | 林奕含案偵結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作家林奕含輕生,補教名師陳星被控涉嫌誘姦就讀高中時的林奕含,台南地檢署今全案偵結,將陳星不起訴處分,各界有不同聲音。律師... ...

 

5.備註:

當初說要為女兒討公道 結果什麼也不給人家查 真怪

感覺有引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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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2.149.157
※ 文章代碼(AID): #1Pd2_Op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3408088.A.CCC.html
AppleBloom: 最大的問題根本就是林家父母1F 08/22 21:22
ipadmini6: 跟鄉民談理性?2F 08/22 21:22
asked 
asked: 證人30幾個 文稿好幾份 叫罪證不足XD3F 08/22 21:22
caesst85149: 感謝司法還陳星一個公道4F 08/22 21:22
kivan00: 明眼人都知道林家只是要出口氣而已,只有74團在那邊森775F 08/22 21:23
washi54: 再查就會發現憂鬱症是父母弄出來的 當然不敢查6F 08/22 21:23
CYL009: 沒差 已經身敗名裂了  感謝74團和DPP7F 08/22 21:23
AppleBloom: 文稿當證據?我寫30篇廢文你當證據好不好8F 08/22 21:23
lolic: 跟母豬詐騙有夠像 可惜只有16歲以後被幹的證據 賺不了9F 08/22 21:23
tonyy801101: 一種可能決定是放棄,另一種是有收到$10F 08/22 21:24
Tiphareth: 這篇一堆人會崩潰 然後會怪都是父母的錯11F 08/22 21:24
sd09090: 第一次發生關係是誰先動手,律先生12F 08/22 21:24
AppleBloom: 父母請檢警不要再打擾了欸 囧摸辦13F 08/22 21:24
kivan00: 最可悲的是政治人物不知道真相,為了鏡頭也出來亂放砲14F 08/22 21:24
talrasha: 調查完後,閨蜜根本工讀生XD15F 08/22 21:24
AppleBloom: 那個姓林的委員阿16F 08/22 21:25
kmtlikeslave: 兩種可能啦,一種是日記筆電資料不利林家誘姦說法17F 08/22 21:25
kmtlikeslave: 轉彎藏起來讓輿論繼續燒,一種是陳興找黑道威脅林
storyo11413: 詛咒名單+1 詠唱準備19F 08/22 21:26
kmtlikeslave: 父打點好了,弱智書迷大概選擇後者吧20F 08/22 21:26
林奕含事件陳星不起訴 賴清德說重話 - YouTube
新聞連結:  才女作家林奕含疑遭誘姦案,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獲不起訴處分,對此,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雖然他躲得過法律的制裁,但逃不了良心的苛責,甚至還說,「如果善惡有報的話,陳星也會得到報應」。

 
bh2007607: 賴表示:wdf22F 08/22 21:27
TWidpd: 一堆法盲哪知道 天天想動用死刑 恨不得住到伊斯蘭國家23F 08/22 21:27
TWidpd: 私刑
winiS: 問題就在父母啦!!!25F 08/22 21:29
yoyoflag: 三樓在講啥? 證人【數量】可以當定罪標準?26F 08/22 21:30
yoyoflag: 我看別篇報導 證人說 林跟陳星是交往 林還介紹給朋友
ice31: 當初的洗版真的讓我大開眼見,真不好意思說打臉。不過沒關28F 08/22 21:31
ice31: 係啦!在很多人眼裡他是有罪的,有罪的,有罪的。不知道這
FK56: 74團7pupu30F 08/22 21:31
ice31: 樣能不能自我安慰一下31F 08/22 21:31
yoyoflag: 一堆證人 都是林的朋友 都說林曾跟他們介紹陳星32F 08/22 21:31
PTT88: 罵的不是酸民ㄟ 到民代fb看都是在挺民代 罵法律的= =33F 08/22 21:31
wings1003: 就列車行駛中啊,現在好不容易進站了,拜託別再開了34F 08/22 21:32
dream1230: 第一次誰先動手?廢話當然是女幫男吹啊35F 08/22 21:32
talrasha: 當初一堆人護航林父母,現在...36F 08/22 21:33
logitech2004: appo出來道歉啦37F 08/22 21:34
murosaora: 林的父母一開始就不要司法審判,而是要社會道德審判38F 08/22 21:34
tony5361627: 現在74團要準備討伐 受害者父母囉39F 08/22 21:34
drigo: 沒差啦, 反正這事下星期大家都會忘了, 狼師繼續性侵, 事情40F 08/22 21:34
drigo: 回到原點
popeye1: 最大的問題就是10年前42F 08/22 21:34
machiusheng: 逃不過智障的譴責43F 08/22 21:35
popeye1: 10年前的強姦案,被害人掛了44F 08/22 21:35
popeye1: 用懶趴想也知道一定沒證據
PolarWood: 工讀生派高潮 小說派崩潰46F 08/22 21:36
ice31: 這時候我就好奇了,如果國民法官上路,他們會怎樣判。47F 08/22 21:38
astala1545: 男方有瑕疵,但不代表他有誘姦,一堆人沒什麼邏輯48F 08/22 21:38
zegale: 家屬不願配合,那陳星為何被告?49F 08/22 21:38
astala1545: 嘴巴很會唱, 但調查的工作只有檢察官50F 08/22 21:38
Dande: 在這邊一直揣測然後嘲笑人的跟74團腦補有什麼差別51F 08/22 21:39
astala1545: 有種自己去調查找出證據阿, 不然是在該三小52F 08/22 21:39
vankojau: 陳星不起訴,鄉民對司法又有信心了53F 08/22 21:40
akway: 74團又要討伐父母囉54F 08/22 21:40
talrasha: 林父母的套路真的好深55F 08/22 21:41
jengjye: 他本來就不是用刑責有無罪去定義的 因為他早就規避了刑責56F 08/22 21:42
xdbx: 當初就貼文指責父母不站出來  被版友噓  那些人躲去哪了57F 08/22 21:42
jengjye: 不是有無起訴 就代表他沒做錯事......58F 08/22 21:42
jk01: 就父母問題,自知理虧,當然不給查59F 08/22 21:43
talrasha: 感情糾紛,介入別人家庭60F 08/22 21:44
talrasha: 擠牙膏式放消息  煽動74團X D
DudeFromMars: 法盲你敢嘴62F 08/22 21:47
kobemid: 道德非難 法律無罪 陳星一輩子也要活成過街老鼠了 民粹63F 08/22 21:52
kobemid: 還要逼他去死嗎?
etiennechiu: 爸媽:只是要給跟我女兒在一起的老男人一個教訓而已65F 08/22 21:52
ljmk1246: 網友本來就是一群沒啥法律常識的智障阿  小說辦案66F 08/22 21:52
etiennechiu: ,誰知道捅那麼大67F 08/22 21:52
AioTakumi: 證人?但是當中三杯閨蜜的證詞對晨星卡有利耶68F 08/22 21:55
kiwi0530: 狼師:X你女兒。爸媽:好喔69F 08/22 21:58
gm023347599: 74崩崩70F 08/22 22:00
cwuwang: 74團變義和團囉71F 08/22 22:10
COOLTARO: 拿小說定罪真的是笑死人72F 08/22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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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8-22 22:20:45 (台灣)
  08-22 22:20 TW
不給證據
怎麼成案...
現在沒有電話簿的科學辦案方式了吧
2樓 時間: 2017-08-22 22:35:34 (台灣)
  08-22 22:35 TW
沒有證據,不代表沒做過違法的事情
3樓 時間: 2017-08-22 22:37:40 (台灣)
  08-22 22:37 TW
第一次怎麼發生的?當然已經沒有證據了.
4樓 時間: 2017-08-22 22:38:25 (台灣)
  08-22 22:38 TW
第一次發生後,林的網誌有提到說服自己去愛上這個人,否則自己太痛苦了
5樓 時間: 2017-08-22 22:39:09 (台灣)
  08-22 22:39 TW
這些檢察官也沒有提出來啊,因為沒有證據
6樓 時間: 2017-08-22 22:39:21 (台灣)
  08-22 22:39 TW
國星幹的好
7樓 時間: 2017-08-22 22:44:25 (台灣)
  08-22 22:44 TW
XD直接釜底抽薪,又有一堆人帶風向說是兩情相悅,看樣子律師很氣XD
8樓 時間: 2017-08-22 23:09:21 (台灣)
  08-22 23:09 TW
家屬心裡是有鬼喔? 當初大家就幹過一輪了~ 假猛真龜不知道在銃三小?
9樓 時間: 2017-08-22 23:41:53 (台灣)
  08-22 23:41 TW
問題就是你家不要有16歲被人5x歲的人搞了,然後你還可以笑出來..
10樓 時間: 2017-08-23 03:02:05 (台灣)
  08-23 03:02 TW
···
全是鄉民的錯,全是臺灣人不對,是臺灣人不懂。
11樓 時間: 2017-08-23 07:05:59 (台灣)
  08-23 07:05 TW
那有什麼問題,一開始我就說法律定不了罪阿~最終導向一定是師生戀,不過令北就是不爽而已,這種傳言又不是只有這10年,20年前我就聽過了,就是不齒這種行為
12樓 時間: 2017-08-23 07:52:55 (台灣)
  08-23 07:52 TW
那孤兒怎麼辦?
13樓 時間: 2017-08-23 12:59:51 (台灣)
  08-23 12:59 TW
律師話能聽,狗屎都給小綠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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