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8-27 13:45:0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馬案「太特別的判決」 憲法學者很有感
時間 Sun Aug 27 11:35:25 2017
1.媒體來源:
s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s
馬案「太特別的判決」 憲法學者很有感
3.完整新聞內文:
s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引用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作為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的阻卻違法事由。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廖福特受訪直言,這是太特別的判決,我國的憲法學者對此會「很有感觸」。
廖福特:馬案不符憲法第44條規範
廖福特指出,憲法第四十四條是我國憲法非常特別的設計,因為總統本來就是行政權的一部分,在權力分立之下,理論上不該使用到這一條。當初會有這一條,可能是在訓政時期過渡到憲政時期,為了強人總統所設計的制度。
他解釋,在憲法五權分立下,若各院之間出現爭議,可以透過法律的方式解決,就是大法官釋憲;也可以透過政治的方式解決,就是由總統邀集各院協商。
他強調,這是用來解決院與院權力分立所出現的爭執,總統的角色是召集協商,而非自己決定該如何解決。但馬英九總統所涉及的案件,本質不是院與院之間權力運作所產生的爭執,而是個人可能涉及的司法問題;而且應該是召集有關院長,就是立法院長、行政院長,怎會只找來行政院長、檢察總長?這不管是內容、形式,都不符合憲法第四十四條之規範。
廖福特指出,就算總統要行使憲法第四十四條,也不能違法。否則只要是一個有力量、在國會享有多數、提名各院院長的總統,豈不就能透過此一方式協商各院,違背「刑法」規範,成為太上皇?
他說,北院認為馬符合違法的構成要件,但是在行使憲政層次的總統職權,屬「依法令之行為」;過去從沒聽說可以拿憲法第四十四條作為阻卻違法事由,這是太特別的判決,憲法學者對此會「很有感觸」。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s
https://goo.gl/YCCpqC
馬案「太特別的判決」 憲法學者很有感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北地院引用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作為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的阻卻違法事由。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廖福特受訪直言,這是太特別的判決,我國的憲法學者對此會「很有感觸」。廖福特:馬案不符憲法第44條規範 ...
台北地院引用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作為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的阻卻違法事由。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廖福特受訪直言,這是太特別的判決,我國的憲法學者對此會「很有感觸」。廖福特:馬案不符憲法第44條規範 ...
5.備註:
s
這判決真的神奇
連學者都一頭霧水
黑人問號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20.140
※ 文章代碼(AID): #1PeZu0kz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3804928.A.BBD.html
推 : 大水庫1F 08/27 11:35
噓 : 黑人問號 ?他媽的 判出來的也是學者2F 08/27 11:36
噓 : 689:人類的法律 怎麼會適用在神身上3F 08/27 11:36
→ : 哈哈哈 法官 法律系 根本就是自由心證的學系~4F 08/27 11:36
推 : 正常啊, 很多事情本來就自由心證, 才有判例的出現5F 08/27 11:36
→ : 但是心證也要符合邏輯與常理, 否則就被推翻或公幹
→ : 但是心證也要符合邏輯與常理, 否則就被推翻或公幹
→ : 就開後門啊 意外嗎7F 08/27 11:37
→ : 法官:法律 那是啥 我想要結果是什麼 理由隨便找就好了8F 08/27 11:37
噓 : 因為也沒有過關說司法的的有臉去告總統講出來的先例啊9F 08/27 11:37
→ : 憲法學者有意見他家的事, 提不出致命一擊就是沒用10F 08/27 11:38
→ : 失智列車會接著上演不是沒道理11F 08/27 11:38
推 : 一堆黑人問號???協商結果立法院長不在12F 08/27 11:38
→ : 而且 憲法 只有大法官才有解釋權 此案法官自行擴大解13F 08/27 11:38
→ : 都已經換黨執政了還關不了馬狗可見檢察官有多無能14F 08/27 11:38
→ : 釋憲法15F 08/27 11:38
→ : 法官:你對我判決不爽 再去上訴啊 我又沒差 哈 公幹那是啥16F 08/27 11:39
推 : 改成內閣制一了百了 總統制根本不是個好制度17F 08/27 11:39
→ : 拿不出無可爭議的法條來說服法官18F 08/27 11:39
→ : 最後又要請大法官出來?19F 08/27 11:39
推 : 這次沒用宋朝憲法 已經很客氣了 不然想怎樣喔20F 08/27 11:40
推 : 就因私害公了 還敢擴大解讀 根本是大水庫2.021F 08/27 11:40
→ : 違不違憲 合不合憲 是大法官來解釋 此案最中立的作法是22F 08/27 11:40
推 : 台灣的法官的公信力怎麼毀的 這又是一個例子 怪不得人23F 08/27 11:40
→ : 法官幫忙提起釋憲24F 08/27 11:40
→ : 法律學者菜英文都勞基法也一頭霧水啊25F 08/27 11:41
→ : 自行解釋憲法來脫罪是逾越職權26F 08/27 11:41
→ : 同理可證ok的27F 08/27 11:41
推 : 廖福特都說話了28F 08/27 11:41
推 : 大水庫2.0,這真的是非常糟糕的判決29F 08/27 11:41
→ : 這次不用到宋朝 清朝皇帝理所當然有這權利30F 08/27 11:42
推 : 鬼島 嘻嘻31F 08/27 11:42
推 : 鬼島的垃圾法渣亂搞是第一次嗎?32F 08/27 11:42
→ : 這慣例一開以後總統黑手伸進檢察機關都能用44條擋,法33F 08/27 11:43
→ : 官真的有清楚自己在幹嘛嗎
→ : 官真的有清楚自己在幹嘛嗎
→ : 蔡英文:學到了 以後關切首長的案子 叫阻卻違法事由 無罪XD35F 08/27 11:43
推 : 這次比較長進了,沒拿古文改拿訓政時期獨裁者專用的法條36F 08/27 11:43
→ : 來開脫
→ : 來開脫
推 : 用這條只是爽到未來總統而已 跟特別費大解套一樣38F 08/27 11:44
噓 : 看到這記者的名字先噓再說39F 08/27 11:44
→ : 法官依其對法律的確信獨立審判 翻譯 我愛怎判就怎判40F 08/27 11:45
→ : 法律皮商業骨41F 08/27 11:45
→ : 法官行使獨立裁判我可以理解,但是都沒有啥麼機制42F 08/27 11:46
→ : 法官:我愛怎判就怎判 判不好都是立法委員害的 跟我沒關係43F 08/27 11:46
→ : 本來法官獨立審判是避免被外力干擾 現在變成法官亂44F 08/27 11:46
→ : 防止法官亂判,誤判嗎?45F 08/27 11:47
推 : 推,該廢除中國政權的憲法了46F 08/27 11:47
噓 : 哦 關說的無罪哦47F 08/27 11:47
→ : 老早就說了換AI啦,法官不可信48F 08/27 11:47
推 : 汝不可質疑血繼限界49F 08/27 11:47
→ : 判的藉口 外人說三道四就說干涉司法獨立審判50F 08/27 11:47
噓 : 大溼的報導 笑笑就好51F 08/27 11:47
→ : 普通上班族,或是執業專業xx師都會犯錯,法官不會犯錯?52F 08/27 11:48
推 : 不爽上訴啊 廢話一堆53F 08/27 11:48
→ : 法官:別人犯錯會被開除 我只要不犯罪就行 犯錯會怎樣!?54F 08/27 11:50
推 : 說要跟立法院長協商 結果立法院長不在 XDDDDDDDDD55F 08/27 11:50
→ : 幹 實在是好笑到極點
※ 編輯: a00199bcd (36.228.6.184), 08/27/2017 11:51:13→ : 幹 實在是好笑到極點
→ : 法官們對法律的見解變來變去 都說是他們對法律的確信57F 08/27 11:51
→ : 法官:我犯錯了 啊 不爽 你去上訴啊 反正都是花你的時間58F 08/27 11:51
→ : 沒有誰對誰錯59F 08/27 11:52
推 : 公雞變飼主的最佳案例60F 08/27 11:52
推 : 這次判決刑法學者也是罵翻61F 08/27 11:52
→ : 關說的還趴趴走就知道,法院是KMT開的62F 08/27 11:53
→ : 法官就是這樣啦 要判你無罪連這沾到邊都不算的都拿來63F 08/27 11:53
推 : 明明就事主 裝什麼公親啊 簡直把中華民國人當白痴嘛~64F 08/27 11:53
→ : 救援 黑人問號65F 08/27 11:53
→ : 法官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別人管不著><66F 08/27 11:54
→ : 法官:管你學者的甲說乙說 我法官說了算67F 08/27 11:54
推 : 又自創判決68F 08/27 11:54
→ : 偷偷找行政院長過去不找立法院長叫做院際調解,這真的69F 08/27 11:54
→ : 是超出一般人常識
→ : 是超出一般人常識
噓 : 狗屁評論71F 08/27 11:55
推 : 不只立法院長不在場 羅智強在場也錯 幹 他是行政院的嗎?72F 08/27 11:55
推 : 法官:司法不語,司法獨立,你叫你的,我撐過半年就升官了,73F 08/27 11:55
推 : 原來調解釋這樣調解紛爭的阿 笑死人XDD74F 08/27 11:57
→ : 蔡英文也來這樣阻卻違法一下好了
→ : 蔡英文也來這樣阻卻違法一下好了
推 : 不要太早判有罪 明年選舉前判下來剛剛好76F 08/27 11:57
推 : 法官是誰你敢嘴,反正愛怎麼判就怎麼判你奈我如何77F 08/27 11:58
→ : 看看高院有沒有風骨推翻判決吧,這判決真的太瞎了,判678F 08/27 11:58
→ : 個月以下易科罰金都沒這麼硬拗瞎
→ : 個月以下易科罰金都沒這麼硬拗瞎
本案不會到高院喔, 因為是簡易案件,上訴是上訴到"地方法院"合議庭
所以是地方法院合議庭是否要推翻。
噓 : 關說的囂張的勒80F 08/27 11:58
推 : 民國106年的今天,鬼島的司法還是玩假的81F 08/27 11:58
推 : 就算院際調解ok 但羅智強在場和王金平不在場 根本不合邏輯82F 08/27 11:59
→ : 這麼簡單的東西 到底有啥好辯解的?
→ : 這麼簡單的東西 到底有啥好辯解的?
→ : 我有打給他們 他們不接電話~~ 他們不來是跟我啥關係84F 08/27 12:00
→ : 憲法是有規定一定要發公文叫他們來喔????
→ : 完美惹 不在場證明
→ : 憲法是有規定一定要發公文叫他們來喔????
→ : 完美惹 不在場證明
推 : 關說個鳥蛋 自己時間序去釐清再來講 ZZzz87F 08/27 12:03
噓 : 命被告寫作文中 呵呵88F 08/27 12:04
→ : 自由89F 08/27 12:04
※ 編輯: a00199bcd (36.228.6.184), 08/27/2017 12:06:55→ : 談到這個案子就一定會有一堆馬迷跳針關說90F 08/27 12:07
推 : 放水啊91F 08/27 12:14
推 : 盡量告盡量告。反正最後都無罪。有閒有錢人盡量。哈哈哈92F 08/27 12:18
→ : 哈
→ : 哈
→ : 何不用漢朝法律宣辦94F 08/27 12:19
→ : DPP太無能了 還沒辦法把馬關到漏尿95F 08/27 12:22
→ : 法官根本看顏色判案96F 08/27 12:23
推 : 給大法官解釋好了怎麼樣97F 08/27 12:27
→ : 申請釋憲阿98F 08/27 12:29
推 : 這是委婉的講法 實際上就是唐玥法官枉法裁判99F 08/27 12:30
推 : 有利於被告 不能從優解釋法律嗎?100F 08/27 12:32
推 : 對啦就是罔法裁判,這樣講比較直接啦101F 08/27 12:35
→ : 不需要大法官啦,他的說法連自圓其說都有問題好嗎
→ : 不需要大法官啦,他的說法連自圓其說都有問題好嗎
推 : 法官本身就一堆恐龍啊 意外嗎103F 08/27 12:41
推 : 台北地院好糟糕...104F 08/27 12:42
噓 : 大濕的報導可信度先打五折105F 08/27 12:49
推 : 台中哪裡不穩?你有住台中市嗎?106F 08/27 12:52
推 : gg107F 08/27 12:57
推 : 法官只淮馬先生"喬"司法案嘛108F 08/27 13:18
噓 : 吱吱追殺不到馬 開始崩潰 媒體抹屎連發109F 08/27 13:23
噓 : 拜託已經用民國時代的法律大有進步了,不然要回到宋朝嗎110F 08/27 13:23
噓 : 吱111F 08/27 13:31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6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452
1樓 時間: 2017-08-27 13:53:26 (台灣)
→
+4
08-27 13:53 TW
認識一個搞法律的(不是律師) 法律根本就是顧左右而言他.. 最令人詬病的法官自由心證 還有檢察官特意引用錯誤法條.. 法官又不更正起訴法條.重新以其他律法起訴 根本就是一個龐大的共犯結構 總歸一句話 就是專業的屁...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