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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9-27 09:10:0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omocom (momocom)
標題 [新聞] 白狼之子涉殺人未遂 25萬交保
時間 Wed Sep 27 02:56:23 2017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白狼之子涉殺人未遂 25萬交保

台灣大學租借場地舉辦「2017中國新歌聲上海.台北音樂節」,引爆學生抗議並與中華
統一促進黨成員發生肢體衝突,造成4名學生受傷濺血。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
安樂次子張瑋涉犯教唆傷害,下午到台北地檢署應訊,檢方漏夜訊問後凌晨1時許以他涉
殺人未遂罪諭令25萬交保、胡大剛同樣25萬交保,王啟鑌、林紹哲、汪建成等人均10
萬交保,五人都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由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協辦的「2017中國新歌聲上海臺北音樂節」周日在台大田徑場舉行,
因排擠學生使用該場地,且活動施工損害田徑場引發不滿,因而有台大學生到場抗議,另
一方面統促黨、愛國同心會則到場聲援音樂節,統派與學生因此在台大校園爆發流血衝突
事件。


包括用甩棍打人的胡大剛,涉嫌教唆及追打蒐證學生的白狼次子張瑋,還有陪同張瑋到場
涉嫌動手的汪建成,在場林紹哲均在昨天傍晚陸續到警局說明。另外統促黨被打到臉部受
傷的楊紹瑞,及遭辱罵的愛國同心會成員官秀真,也在昨天主動到分局提告,還有在場的
另外一女子林明美,男子李茂榮到案說明當時狀況。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927/1211693/
【台大濺血】白狼之子涉殺人未遂 25萬交保 | 即時新聞 | 20170927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北檢後續偵查作為)台灣大學租借場地舉辦「2017中國新歌聲上海.台北音樂節」,引爆學生抗議並與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發生肢體衝突,造成4名學生受傷濺血。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次子張瑋涉犯 ...

 

5.備註:

各位觀眾,殺人未遂罪~~(噹噹)

給理組的法律小常識:

刑法271: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26:未遂犯之處罰,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意思是法官不減也是可以低,所以絕對不是幾個月然後易科罰金可以混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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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1.18.254.203
※ 文章代碼(AID): #1PogBQM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6452186.A.59B.html
formatted: 快去死1F 09/27 02:57
lkjfds: 滯台中國豬 習主子養這種笨蛋出來一定很火大2F 09/27 02:57
slimak: 不管啦 學生先動手還打輸 統派7pupu3F 09/27 02:57
silverstris: 好4F 09/27 02:57
TCChen4989: 涉5F 09/27 02:57
jim66356: 沒在怕啦6F 09/27 02:57
qDaniel: 殺人未遂還可以交保 OMG台灣法律??7F 09/27 02:57
rupcj: 便宜8F 09/27 02:57
steelheart3: 法條對有勢力的人有用? 你還是學生?9F 09/27 02:57
kiske011: 所以是判得好還是不好????10F 09/27 02:58
cul287: 你覺得這群會怕.jpg ???11F 09/27 02:58
TCChen4989: 各位覺青,未審先判了嗎?12F 09/27 02:58
dolphintail: 根本不怕吧13F 09/27 02:58
cscscsxdd: 看不懂 你中文表達很爛捏14F 09/27 02:58
ymx3xc: 不懂法條 可4我怎麼覺得沒事阿 感覺他們也沒差這幾條15F 09/27 02:59
rriver: 你會相信恐龍法官ㄇ?16F 09/27 02:59
ev331: 用這種罪名起訴不知道在想什麼17F 09/27 02:59
DustToDust: 風頭上嘛18F 09/27 02:59
silverstris: 才25萬都收幾家債,小姐多上工幾天就有。19F 09/27 02:59
SuperUp: 安啦 中國養的狗 台北不敢動20F 09/27 02:59
biorgan: 繼續辦!繼續辦!預計五年後才有定讞吧,還會有誰被辦呢21F 09/27 02:59
ev331: 如果這罪名不成立 可以改判傷害罪嗎22F 09/27 02:59
TCChen4989: 起訴這種,肯定無罪的,檢察官根本來鬧的23F 09/27 03:00
BoBoooM: 用殺人未遂下去辦也太奇怪了24F 09/27 03:00
BoBoooM: 用這條去起訴實在詭異
TCChen4989: 用這條起訴肯定無罪,浪費國家資源26F 09/27 03:01
mengertsai: 25是還滿便宜的 中國付得起27F 09/27 03:01
rriver: 檢察官故意 用一個聳動的。結果法官判傷害 - -28F 09/27 03:02
AMDMARSHAL: 人渣賤狗29F 09/27 03:02
ZIQQ001: 殺人未遂?30F 09/27 03:03
taco3019397: 683T31F 09/27 03:03
ccm0916: 會成立才怪32F 09/27 03:03
chrisjeremy: 有用錯法條宣判無罪的fu…33F 09/27 03:04
LEAFKEY: 故意用錯誤法條想放人,老招了34F 09/27 03:05
auxin: 這罪名應該不成立吧35F 09/27 03:06
zainc: 看到"殺人未遂"也覺到檢察官是不是用錯法條?36F 09/27 03:06
Vicky1016: 殺人未遂XDD 用這條是三小37F 09/27 03:09
biorgan: 如果是殺人未遂,那台獨機關槍也是比照辦理38F 09/27 03:09
Vicky1016: 殺人未遂 光證明有殺人意圖就很難39F 09/27 03:10
chivalry70: 沒殺人犯意最好會有罪...應該要用傷害40F 09/27 03:10
lslayer: 用殺人未遂? 這是在告訴我們檢調跟白狗已經談好了是嘛?41F 09/27 03:10
auxin: 起訴這條  可以改判別的罪嗎??42F 09/27 03:10
同學,你真是學法的奇才,一下子就問到重點

法官是否可以變更起訴法條,理論上是可以的。法院與檢察官所認定的事實必須同一,
在這個基礎上,法院始得變更起訴法條

但什麼叫事實的同一性呢?同學重點來了,這裡是刑訴大亂鬥之地,各家必爭之處,
有「法律事實同一說」、「基本事實同一說」、「侵害性行為同一說」...
(下略50萬字,有興趣自己去看洗澡熊)

所以簡單歸結一下,就是看法官爽不爽,藍的還是綠的,恐龍還是智人,這樣明白了嗎
Vicky1016: 照標準 傷害直接都算殺人未遂43F 09/27 03:10
chivalry70: 殺人未遂哪這麼好成立44F 09/27 03:11
Vicky1016: 用什麼罪起訴 法官應該就事論事45F 09/27 03:11
chivalry70: 一罪不兩判?46F 09/27 03:11
Ghad: 白狗子應訊的架式好像在走星光大道.  真是憨頭鰻47F 09/27 03:12
chivalry70: 難怪日本檢察官都搞很久才起訴...48F 09/27 03:12
Vicky1016: 以前就有這種案例 檢察官用錯法條起訴 結果被告無罪49F 09/27 03:12
drummers: 這下太用力失手了吧,牢飯確定50F 09/27 03:13
leona12: 檢察官故意的嗎 明明就是278重傷害未遂51F 09/27 03:13
drummers: 背後用甩棍敲人頭那個是鐵蹲,至於小白狗,不好說qQ52F 09/27 03:14
CHENXOX: 用這條起訴是意圖使法官判決無罪嗎?  cc53F 09/27 03:15
※ 編輯: momocom (31.18.254.203), 09/27/2017 03:23:28
ekoj: 拿甩棍的還有可能。白子除非能証明他教唆 要不然...54F 09/27 03:15
drummers: 小白狗他把背景太猛55F 09/27 03:15
Vicky1016: 可能學生跟嬌弱 張瑋這樣就讓他們生命垂危……56F 09/27 03:17
chivalry70: 國民匪黨的殺手狗現支那在台第五縱隊領導57F 09/27 03:17
ebeta: 黑道根本沒在怕!58F 09/27 03:19
ev331: 同樣一件事反應不一樣真的很奇特59F 09/27 03:19
drummers: 用武器敲頭很高機率會被判重,不過教唆又有背景,十有八60F 09/27 03:21
drummers: 九都沒事吧
lulocke: 你講啥 二審豬腳麵線啦62F 09/27 03:22
avgirl: ......爛招!!!! 反正會去當檢察官幾乎都是當不上法官的63F 09/27 03:22
killerchi: 交代給社會大眾看吧 打到更嚴重的最後還不是6個月罰金64F 09/27 03:23
Vicky1016: 教唆打人的去起訴他殺人未遂 最好有罪65F 09/27 03:23
蜜雪姊沒唸法律可能不知道,殺人不一定要親自動手

共同正犯=犯意之聯絡+行為之分擔

而教唆是基於教唆之故意,不是只動嘴不動手就是教唆
※ 編輯: momocom (31.18.254.203), 09/27/2017 03:26:19
XDDDpupu5566: 25萬也太瞧不起白狗66F 09/27 03:24
q622622: 滯台支那賤畜死全家下地獄給狗幹67F 09/27 03:25
ev331: 不懂 直接講可以還是不可以就好了68F 09/27 03:25
momocom: 可以69F 09/27 03:26
landpc: 支那高級人,交保少說要兩億70F 09/27 03:26
titian1495: 看好看緊看到安樂死71F 09/27 03:27
momocom: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學生不需要會打,只要會吉就可以了72F 09/27 03:27
jackietom: 看來是沒事了,誰都知道用傷害起訴判的機率最大,殺人73F 09/27 03:28
jackietom: 未遂不知是三小看不懂
momocom: 筆勝於劍,打打殺殺是黃飛鴻時代的事75F 09/27 03:28
Vicky1016: 犯意就是問題 要先證明他有殺人意圖76F 09/27 03:30
momocom: 不是意圖,是構成要件故意77F 09/27 03:33
ev331: 謝謝78F 09/27 03:36
Kosmosinsel: 重傷害比較穩啦殺人未遂看動機的全部就說一時79F 09/27 03:40
Kosmosinsel: 義憤動手就不成立了咩
narcissusli: 500萬毛澤東可以交保幾次81F 09/27 03:44
ohmyjeff: 一堆不懂法律的在那邊秀下限82F 09/27 03:44
Kosmosinsel: 拿槍bang人都可以無動機所以心證殺人未遂不成立83F 09/27 03:45
Hibria: 老子黑道大哥,兒子不弄幾個重案怎麼震的住底下人84F 09/27 03:46
ev331: 怎樣 不行嗎85F 09/27 03:48
MasCat: 還不夠 再用力點辦下去86F 09/27 03:49
auxin: = = 我沒念過法律啦  就不懂才問87F 09/27 03:50
super10000: 沒關係啦,ㄧ審言辯終結前,還可變更法條改傷害,和88F 09/27 03:58
super10000: 解撤回就沒事了!起訴殺人宣示效果而已
uhmeiouramu: 檢察官法官怕的要死吧 最好辦的起來90F 09/27 04:16
OpenGoodHate: 起訴結果法官判下來說起訴法條錯,當庭釋放91F 09/27 04:17
kerodo: 意圖?,,,不過現在被害人連住院都沒有,也沒往死裡打,92F 09/27 04:24
kerodo: 這法條起訴,還真跨張
PlayPtt: 習包子:以善意揮打甩棍,而有統促情形之一者,不罰.94F 09/27 04:49
leon771170: 最多重傷害罪 不能在多了 持有武器往頭打95F 09/27 05:09
peterandwolf: 這個垃圾應該判重一點96F 09/27 05:28
eeveelugia2: 法官直接說起訴法條不成立判無罪 人就放了吧97F 09/27 05:38
ims531: 推98F 09/27 05:39
taiwan009: 殺人未遂?用這法條不就剛好證明政治介入辦案嗎,那先99F 09/27 05:46
tify0217: 對這個黨來說 25萬....100F 09/27 05:46
taiwan009: 打老人的李柏x不是更該殺人未遂,老人可是會不小心被101F 09/27 05:46
taiwan009: 揮一下子就死的喔!
taiwan009: 殺人未遂是公訴罪,等著看北檢會不會用相同罪名辦李柏x
taiwan009: 看看民進黨政府有無雙重標準
sjlee1127: 高高舉起 隨便放下105F 09/27 06:01
lawrance: 水喔 限制出境耶106F 09/27 06:14
Sinbios123: 黑道垃圾107F 09/27 06:24
Sinbios123: 統派玩到剩這種咖,難怪支持者越來越少
amego2017: ㄎㄎ 換人就是有差,難怪柯P柯粉那麼森77109F 09/27 06:28
baronterry: 統畜犯罪唯一死刑110F 09/27 06:31
eric112: 有誰會沒事準備一台車的人在台大週邊繞,一通電話沒幾分111F 09/27 06:33
eric112: 鐘就馬上到
jjoonnyy: 搞笑了! 這樣是要法官判無罪嗎?113F 09/27 06:33
DarkChilles: WTF  殺人未遂?!  有傷害/重傷害罪就很夠了吧114F 09/27 06:42
kosakichan: 黑道殺人未遂還可以交保,難怪黑道在臺北這麼囂張115F 09/27 06:42
OoJudyoO: 那個甩棍阿伯 應該也是殺人未遂116F 09/27 06:46
Pegasus170: 法條適用怪怪的117F 09/27 06:53
callmeryan: 爽啦118F 09/27 07:00
BlowjobFace: 看攻擊的地方好嗎 一堆鍵盤119F 09/27 07:01
shirokase: 所以就說了,鬼島檢查官跟法官都過太爽,亂做判決全不120F 09/27 07:03
shirokase: 用負責。直接挖出這些垃圾名字啦幹
lu82034: 殺人未遂才25萬交保,鬼島122F 09/27 07:05
Iamtheking: 殺人未遂www123F 09/27 07:09
Mike9: 看來是故意的,做做樣子124F 09/27 07:17
amury: 爽125F 09/27 07:26
zucca: 檢察官是藍的吧,用一個不太可能成立的,而不用重傷害或傷126F 09/27 07:27
zucca: 害
rosehui: 小白,還在浩浩?128F 09/27 07:34
rosehui: 再浩就把你關起來!
roborn173: 這些臭流氓又在刷存在感130F 09/27 07:39
Anvec: 這怎麼會是藍的 用這條罪起訴 多少人高潮啊131F 09/27 07:41
Anvec: 後面怎麼樣... 不重要
ottokang: 殺人未遂,檢察官果然要拍馬屁啊133F 09/27 07:47
abadjoke: 超希望看到他進去 但檢察官怎麼會用這條啊...134F 09/27 07:49
btialnlg: 考不上法官才當檢察官是什麼神奇的論述……135F 09/27 07:50
yen0829: 這些黑道背後是誰給的錢$$$啊…136F 09/27 07:50
yen0829: 一天到晚在街上遊蕩說交保就交保
dancedolf: 按人民幣換算五萬多塊 不知可以報銷多少 搞不好發獎金138F 09/27 07:51
slimfat0202: 沒定讞前都不買單139F 09/27 07:53
longreen: 不用高興太早,有罪機率非常低140F 09/27 07:57
longreen: 近乎零吧
derekhsu: 林明美?142F 09/27 07:58
q5h67z: 黑道穿了西裝在那講幹話就成了白道143F 09/27 07:59
longreen: 感覺是檢察官故意放的,不然就是要把球丟給法官,就看144F 09/27 08:01
longreen: 法官會不會主動變更法條,否則照殺人未遂判的話,應該
longreen: 會無罪
LoveStreet: 沒再怕的147F 09/27 08:02
randolph80: 打在頭上最好不是想殺人148F 09/27 08:04
WestRiver0tp: 恭喜啊,沒事了!149F 09/27 08:04
ctes940008: 傷害罪呢?150F 09/27 08:08
MasonT: 未看先猜將來不用關151F 09/27 08:12
s910211: 該檢察官準備高升囉!152F 09/27 08:14
toyamaK52: 怕黑道怕成這樣153F 09/27 08:16
CO2: 管長?154F 09/27 08:20
AHDAN123: 最後就是會幾個月然後易科罰金 要對台灣司法有信心155F 09/27 08:21
damm: 不能每條罪都起訴?156F 09/27 08:24
damm: 幹他媽的這鐵定無罪,故意跑這一輪演戲
damm: 哪個檢查官?爆出來
damm: 明顯瀆職
v19791119: 殺人未遂?當我很好騙?要就傷害組織犯罪160F 09/27 08:29
KingCherry: 一堆人頗呵 平常說司法不照他們想的辦 現在剛好一樣了161F 09/27 08:33
KingCherry:  又在靠腰
ariadne: 跟本套好的 用這條起訴百面無罪的 以為人家看不出來163F 09/27 08:34
ariadne: 光是犯意就掰不出來了 要判有罪除非是遇到恐龍法官
rong0204: 之後就沒事了165F 09/27 08:39
q5h67z: 民進黨不就是選舉洗成白道的嗎166F 09/27 08:39
wei10316053: 可以抄家了嗎?167F 09/27 08:40
gwenwoo:  交保=賴不掉的168F 09/27 08:43
dreamelf: 這檢查官也太有趣169F 09/27 08:43
CALLING: 法官可以變更起訴法條啊170F 09/27 08:47
a050214: 法官QQ 挖這個洞給我跳171F 09/27 08:47
JackaLMeI: 對鬼島法官完全不期不待172F 09/27 08:51
solarem: 無法以理服人所以拳腳相向 中國就只能這樣?173F 09/27 08:51
luismars: 笑死人...用這條且法官又無變更不就起訴法條錯誤判無罪?174F 09/27 08:53
schumi7401: 傷害罪上綱到殺人未遂 爽啊175F 09/27 09:03
gsuper: 總覺得...用殺人未遂去公訴不會成功176F 09/27 09:04
gsuper: 應該是集伙什麼的吧
HIRUMA:  哼哼哼~~~           你高興得太早了   歹丸還有法官在呢178F 09/27 09:05
ULSHAN: 對這些畜生來說不過是增加少少經驗值而已179F 09/27 09:06
HIRUMA:               歹丸法官:「我說在座的各位  都是法盲。」180F 09/27 09:06
vanson37: 殺人未遂一定不會成功阿181F 09/2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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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giads51, klin1, darkrise1980 說讚!
1樓 時間: 2017-09-27 09:34:07 (台灣)
     (編輯過) TW
留置臺灣繼續用爆力製造更多分化問題?
讓臺灣選民更看清楚爆力黨背後主子面目 招術? 拿安捏嘛似口以
2樓 時間: 2017-09-27 09:39:40 (台灣)
  09-27 09:39 TW
看你往哪跑?阿不是很囂張,再屁給恁北看看~幹!
3樓 時間: 2017-09-27 09:53:17 (台灣)
+1 09-27 09:53 TW
3萬跟25萬交保的差距 還有本刑的差距 用甩棍打頭部 這條適用喔 用球棒打頭 也適用 跟以前都用傷害罪起訴 社會壓力不同~~~~
4樓 時間: 2017-09-27 17:26:41 (台灣)
  09-27 17:26 TW
反正判什麼都沒差..真的要入監的話一定有人通風報信然後坐船會中國去..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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