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0-14 19:49:4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傻傻分不清楚!見「黃藍招牌」停下買飲料
時間 Sat Oct 14 18:28:12 2017
三立新聞
傻傻分不清楚!見「黃藍招牌」停下買飲料 靠近一看傻眼了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手搖飲料店林立,尤其在鬧區每走幾步路就會有一間飲料店出現在眼前。昨(12)日
就有一名網友在「爆廢公社」PO文,透露他在路上看見一個熟悉的「黃藍招牌」,於是停
下腳步想要買杯飲料喝,不過當他靠近店面後,才發現這間店竟然不是賣飲料而是賣檳榔
,照片PO上網後也讓網友笑翻。
就有一名網友在「爆廢公社」PO文,透露他在路上看見一個熟悉的「黃藍招牌」,於是停
下腳步想要買杯飲料喝,不過當他靠近店面後,才發現這間店竟然不是賣飲料而是賣檳榔
,照片PO上網後也讓網友笑翻。
知名連鎖飲料店「50嵐」以亮眼的黃藍招牌深植台灣民眾的記憶中,不過昨天一名男網友
路過停下準備去買飲料時,竟發現這家50嵐不賣飲料改賣檳榔,讓他相當錯愕。不過當他
再仔細一看後,才發現,原來這個熟悉的招牌寫的是「50榔」而不是「50嵐」,照片曝光
後,網友也紛紛留言「根本超像....真的以為是飲料店」、「太爆笑了,我笑慘」、「老
闆,一杯檳榔汁珍珠微冰正常甜」。
路過停下準備去買飲料時,竟發現這家50嵐不賣飲料改賣檳榔,讓他相當錯愕。不過當他
再仔細一看後,才發現,原來這個熟悉的招牌寫的是「50榔」而不是「50嵐」,照片曝光
後,網友也紛紛留言「根本超像....真的以為是飲料店」、「太爆笑了,我笑慘」、「老
闆,一杯檳榔汁珍珠微冰正常甜」。
招牌、50榔/爆廢公社 ID-1092819
https://i.imgur.com/LdwGykj.jpg
▲這是網友看到的「50榔」。(圖/爆廢公社)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這已經涉及侵權,「我是50嵐老闆一定吉」、「這會被告侵權吧」、「
混淆消費者,光商標法可以告死他們」、「店家要吃官司了!」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04091
傻傻分不清楚!見「黃藍招牌」停下買飲料 靠近一看傻眼了 | 生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台灣手搖飲料店林立,尤其在鬧區每走幾步路就會有一間飲料店出現在眼前。昨(12)日就有一名網友在「爆廢公社」PO文,透露他在路上看見一個熟悉的「黃藍招牌」,於是停下腳步想要買杯飲料喝,不過當他靠近店面後,才發現這間店竟然不是賣飲料而是賣檳榔,照片PO上網後也讓網友笑翻。 ...
台灣手搖飲料店林立,尤其在鬧區每走幾步路就會有一間飲料店出現在眼前。昨(12)日就有一名網友在「爆廢公社」PO文,透露他在路上看見一個熟悉的「黃藍招牌」,於是停下腳步想要買杯飲料喝,不過當他靠近店面後,才發現這間店竟然不是賣飲料而是賣檳榔,照片PO上網後也讓網友笑翻。 ...
--
推 :幹 戳到我的小穴了 XD03/12 23:18
→ :幹 笑穴啦~ 03/12 23:18
→ :幹 笑穴啦~ 03/12 23: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98.19
※ 文章代碼(AID): #1PuUR106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7976897.A.006.html
→ : 哈哈五十榔1F 10/14 18:29
推 : 這被告穩輸的2F 10/14 18:29
推 : XDDDDDDD 這不會被告喔3F 10/14 18:29
推 : 開告了啊 這種北七要被吉一次才知道痛4F 10/14 18:30
推 : 已經使人混淆了 為麼不會被告 侵害商標權了5F 10/14 18:31
推 : 這侵權吧6F 10/14 18:31
推 : 太像了啦XDDDDD7F 10/14 18:33
→ : 還以為是五十粒8F 10/14 18:33
→ : 連下面的副標也是幾乎照抄 "檳榔連鎖專賣店"9F 10/14 18:34
推 : 50風10F 10/14 18:34
推 : 標準侵權,這家店完了,哈哈哈11F 10/14 18:35
→ : 快吉阿 仿的超像的12F 10/14 18:39
推 : 不同行業也會?13F 10/14 18:39
推 : XD14F 10/14 18:43
推 : 我還看過服飾店也仿50嵐招牌15F 10/14 18:45
推 : 吉死他16F 10/14 18:45
推 : XD17F 10/14 18:47
推 : 不是賣類似的東西應該不太會被告...吧18F 10/14 18:50
推 : 怎麼不會被告,都使人混淆了。19F 10/14 18:54
推 : 50榔 XD20F 10/14 18:58
→ : 50嵐想告還是告得贏啊!21F 10/14 19:02
→ : 這可以開吉嘍22F 10/14 19:04
→ : 一個賣食物一個賣飲料會混淆? 告都能告能成立再說23F 10/14 19:05
→ : 樓上 這就是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 也在商標權範圍24F 10/14 19:09
→ : 去旁邊加盟一間伍拾嵐,就可以告啦25F 10/14 19:29
推 : 樓上可是50榔沒有賣中冰奶微糖少冰或無糖綠這樣26F 10/14 19:31
推 : 非常量販:27F 10/14 19:32
→ : 也算嗎28F 10/14 19:32
推 : 雖然很有梗 但還是希望被吉29F 10/14 19:33
推 : 前陣子有間房仲業者,仿照全聯的招牌設計,還取名叫30F 10/14 19:39
→ : 全聯房仲,還不是全聯被告侵權
→ : 全聯房仲,還不是全聯被告侵權
推 : 真的爆笑啦....32F 10/14 19:39
→ : 雖然結果是業者與全聯和解,但招牌還是拆了33F 10/14 19:40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375
6樓 時間: 2017-10-15 00:27:34 (台灣)
→
(編輯過) TW
這應該不會有侵權的問題啦~最主要是營業項目差異過大,然後50嵐也不能算是知名國際的品牌,不會有既定形象的問題,所以要告侵權應該蠻難的,還有樓上30樓的his舉全聯的例子,最主要問題是出在我們講全聯福利中心時通常會講縮稱"全聯",而全聯房仲縮稱也是"全聯",因此會給消費者混淆的情況,會誤以為全聯也開始賣房子了,這樣的情形反而有機會告的成,但50嵐沒人會縮稱為50吧?所以這樣的情形對消費者的混淆狀況不明顯,對侵權告訴是不太能夠成立的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