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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0-22 21:36:1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EEman (我來自YEE星)
標題 [新聞] 網路筆戰惱羞罵「廢物」 男子拒和解挨罰2
時間 Sun Oct 22 17:41:08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網路筆戰惱羞罵「廢物」 男子拒和解挨罰2萬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蘇姓男子今年2月在網路新聞下方留言區打筆戰,被另名網友酸
「腦羞跳針」,竟回嗆網友「廢物」、「犯賤」,挨告後更狡辯不願認錯,拒絕與網友以
6000至1萬2000元金額和解,日前遭士林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拘20日,易科罰金反而
得付2萬元,且不得緩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蘇男今年2月22日下午登入臉書帳號,在「YAHOO!新聞粉絲專頁」一則桃園機
場捷運新聞下方,與素不相識的網友意見不合,竟留言嗆:「你們學校現在都這種廢物嗎
」、「我覺得你從頭到尾非常犯賤的來討罵」。


蘇男到案承認留言,但辯稱他沒有指名道姓,矢口否認公然侮辱。法官查看筆戰前後文,
發現蘇男原本與其他人爭論,遭網友譏諷「我只看到一個人在惱羞跳針,然後忽略其他人
的問題XD」,蘇男立刻轉移砲火改嗆網友。


蘇男甚至GOOGLE網友姓名,查出網友疑似就讀醫學院,接續表示「這種要當醫生的人~直
的有醫院敢收?」法官因此認定,蘇男謾罵的對象就是該網友,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詞。

法官更指出,蘇男法治觀念不足,犯後飾詞狡辯,不知悔悟,且網友偵審期間表明願以
6000至1萬2000元賠償金和解,但蘇男竟當庭表示「我認為法院判賠金額不一定高於6000
元」,拒絕和解也未道歉,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拘20日,易科罰金2萬。


據了解,蘇男不僅得付2萬元易科罰金,因他與網友未和解,如果網友另民事損害賠償告
訴,蘇男很可能還得另付賠償金,得不償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30287
網路筆戰惱羞罵「廢物」 男子拒和解挨罰2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蘇姓男子今年2月在網路新聞下方留言區打筆戰,被另名網友酸「腦羞跳針」,竟回嗆網友「廢物」、「犯賤」,挨告後更狡辯不願認錯,拒絕與網友以6000至1萬2000元金額和解,日前遭士林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拘20日,易科罰金反而得付2萬元,且不得緩刑,可上訴。判決指出,蘇男今年2月22日下午登入臉書帳號, ...

 

5.備註:

以下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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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故事的內容再怎麼奇怪  噁心  變態

                    世界某個角落  一定還是會有人看著它尻槍

                                                          ----YEEman(1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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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x6UtEd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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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kD: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1F 10/22 17:41
zxc8424: 蘇州的溫水游泳池?2F 10/22 17:41
winu: 我之前罵垃圾,結果不起訴,,,,3F 10/22 17:42
scarbywind: XXX  XXXXXXXXX4F 10/22 17:42
XXXXGAY: 蘇...5F 10/22 17:42
darkbrigher: 之前有個孬孬一直罵三字經 還刪文 沒告到真可惜6F 10/22 17:42
joumay: 只看到一個人在惱羞跳針 然後賺錢 好像也不錯...7F 10/22 17:43
trywish: 他還跑去肉搜呀,很針對就會被提告。8F 10/22 17:43
kmtlikeslave: 我是說在座各位9F 10/22 17:43
scarbywind:                   土立10F 10/22 17:44
lol404: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叫你說包經吧11F 10/22 17:44
KurakiMaki: 人渣爛狗:12F 10/22 17:45
ultradoublez: 廢物    我說我 抱歉13F 10/22 17:45
chien20145: XXX14F 10/22 17:45
chien20145: 683T
jasonpig: 關鍵還是因為有去查背景罵特定對象吧16F 10/22 17:46
l75cm: 這個去雅虎新聞下面釣 每天都可以釣一堆,FB 也可以釣一堆17F 10/22 17:46
ltyintw: 有GUTS  就是寧願有錢被罰丟你    也不要和解18F 10/22 17:46
wadeabc: 廢物是19F 10/22 17:46
ltyintw: 讓你被法院認證20F 10/22 17:46
t19960804: 在座的各位21F 10/22 17:46
mmmimi11tw: YAYAKAKA:?22F 10/22 17:46
ganganx: 這樣看來從從告乃哥的話應該穩贏吧23F 10/22 17:47
kuzu: 2萬!?24F 10/22 17:47
chien20145: 在座的各位都是XX25F 10/22 17:48
pttenjk: 8726F 10/22 17:48
x007: ㄈㄨ27F 10/22 17:48
lol404: 從從真告下去不只得罪乃哥而已 等於不給和事老面子28F 10/22 17:48
Taoyuan5566: 蘇男是誰?29F 10/22 17:49
Marchosias: 要也是到臉書上罵30F 10/22 17:50
s81048112: 1萬變2萬XD31F 10/22 17:51
Bschord: 蘇男? 是本板認證的那位嗎?32F 10/22 17:51
nestea911399: 費晤33F 10/22 17:51
HdDevil: 玻璃心條款34F 10/22 17:52
GoBabyYA: 蘇蘇蘇35F 10/22 17:53
HdDevil: 鼓勵大家在那兜圈子影射好像就比較高尚36F 10/22 17:53
Dudley: 笑死 有guts就去監獄讓別人看看你的"gut"吧37F 10/22 17:53
kobe7610: 8738F 10/22 17:54
catwalk456: 啊就是被釣到啦。39F 10/22 17:57
kmliao: 台灣法院真閑,敢在公共網路留言就別動不動就想告人,這麼40F 10/22 18:03
kmliao: 嫩跟人在網路吵啥架?
killerken: XDDD42F 10/22 18:07
paleomort: 自找的。43F 10/22 18:08
yeng1217: 雅虎新聞www44F 10/22 18:18
JOGIBA: 被法官“不得緩刑”,肯定是在法庭上嘴到連法官都受不了X45F 10/22 18:19
JOGIBA: D
BaGaJones: 光是ptt匿名都有可能被告了 還用fb實名罵人 這…47F 10/22 18:19
linceass: 看到蘇男先抖了一下48F 10/22 18:32
hate56: 蘇姓男子...該不會是..49F 10/22 19:13
after1: 姓蘇......50F 10/22 19:14
Ferry5566: 溫永51F 10/22 19:24
tony77998: 溫哥52F 10/22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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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10-22 20:20:34 (台灣)
  10-22 20:20 TW
該不會是PTT上的蘇姓大神吧
2樓 時間: 2017-10-22 21:06:20 (台灣)
  10-22 21:06 TW
對那種嘴臭的有時候真的會控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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