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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網路筆戰惱羞罵「廢物」 男子拒和解挨罰2
時間 Sun Oct 22 17:41:08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網路筆戰惱羞罵「廢物」 男子拒和解挨罰2萬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蘇姓男子今年2月在網路新聞下方留言區打筆戰,被另名網友酸
「腦羞跳針」,竟回嗆網友「廢物」、「犯賤」,挨告後更狡辯不願認錯,拒絕與網友以
6000至1萬2000元金額和解,日前遭士林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拘20日,易科罰金反而
得付2萬元,且不得緩刑,可上訴。
「腦羞跳針」,竟回嗆網友「廢物」、「犯賤」,挨告後更狡辯不願認錯,拒絕與網友以
6000至1萬2000元金額和解,日前遭士林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拘20日,易科罰金反而
得付2萬元,且不得緩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蘇男今年2月22日下午登入臉書帳號,在「YAHOO!新聞粉絲專頁」一則桃園機
場捷運新聞下方,與素不相識的網友意見不合,竟留言嗆:「你們學校現在都這種廢物嗎
」、「我覺得你從頭到尾非常犯賤的來討罵」。
場捷運新聞下方,與素不相識的網友意見不合,竟留言嗆:「你們學校現在都這種廢物嗎
」、「我覺得你從頭到尾非常犯賤的來討罵」。
蘇男到案承認留言,但辯稱他沒有指名道姓,矢口否認公然侮辱。法官查看筆戰前後文,
發現蘇男原本與其他人爭論,遭網友譏諷「我只看到一個人在惱羞跳針,然後忽略其他人
的問題XD」,蘇男立刻轉移砲火改嗆網友。
發現蘇男原本與其他人爭論,遭網友譏諷「我只看到一個人在惱羞跳針,然後忽略其他人
的問題XD」,蘇男立刻轉移砲火改嗆網友。
蘇男甚至GOOGLE網友姓名,查出網友疑似就讀醫學院,接續表示「這種要當醫生的人~直
的有醫院敢收?」法官因此認定,蘇男謾罵的對象就是該網友,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詞。
法官更指出,蘇男法治觀念不足,犯後飾詞狡辯,不知悔悟,且網友偵審期間表明願以
6000至1萬2000元賠償金和解,但蘇男竟當庭表示「我認為法院判賠金額不一定高於6000
元」,拒絕和解也未道歉,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拘20日,易科罰金2萬。
6000至1萬2000元賠償金和解,但蘇男竟當庭表示「我認為法院判賠金額不一定高於6000
元」,拒絕和解也未道歉,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拘20日,易科罰金2萬。
據了解,蘇男不僅得付2萬元易科罰金,因他與網友未和解,如果網友另民事損害賠償告
訴,蘇男很可能還得另付賠償金,得不償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30287
網路筆戰惱羞罵「廢物」 男子拒和解挨罰2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蘇姓男子今年2月在網路新聞下方留言區打筆戰,被另名網友酸「腦羞跳針」,竟回嗆網友「廢物」、「犯賤」,挨告後更狡辯不願認錯,拒絕與網友以6000至1萬2000元金額和解,日前遭士林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拘20日,易科罰金反而得付2萬元,且不得緩刑,可上訴。判決指出,蘇男今年2月22日下午登入臉書帳號, ...
蘇姓男子今年2月在網路新聞下方留言區打筆戰,被另名網友酸「腦羞跳針」,竟回嗆網友「廢物」、「犯賤」,挨告後更狡辯不願認錯,拒絕與網友以6000至1萬2000元金額和解,日前遭士林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拘20日,易科罰金反而得付2萬元,且不得緩刑,可上訴。判決指出,蘇男今年2月22日下午登入臉書帳號, ...
5.備註:
以下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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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故事的內容再怎麼奇怪 噁心 變態
世界某個角落 一定還是會有人看著它尻槍
----YEEman(19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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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1F 10/22 17:41
推 : 蘇州的溫水游泳池?2F 10/22 17:41
推 : 我之前罵垃圾,結果不起訴,,,,3F 10/22 17:42
→ : XXX XXXXXXXXX4F 10/22 17:42
推 : 蘇...5F 10/22 17:42
推 : 之前有個孬孬一直罵三字經 還刪文 沒告到真可惜6F 10/22 17:42
推 : 只看到一個人在惱羞跳針 然後賺錢 好像也不錯...7F 10/22 17:43
→ : 他還跑去肉搜呀,很針對就會被提告。8F 10/22 17:43
→ : 我是說在座各位9F 10/22 17:43
→ : 土立10F 10/22 17:44
推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叫你說包經吧11F 10/22 17:44
→ : 人渣爛狗:12F 10/22 17:45
推 : 廢物 我說我 抱歉13F 10/22 17:45
噓 : XXX14F 10/22 17:45
→ : 683T
→ : 683T
推 : 關鍵還是因為有去查背景罵特定對象吧16F 10/22 17:46
→ : 這個去雅虎新聞下面釣 每天都可以釣一堆,FB 也可以釣一堆17F 10/22 17:46
推 : 有GUTS 就是寧願有錢被罰丟你 也不要和解18F 10/22 17:46
→ : 廢物是19F 10/22 17:46
→ : 讓你被法院認證20F 10/22 17:46
→ : 在座的各位21F 10/22 17:46
推 : YAYAKAKA:?22F 10/22 17:46
→ : 這樣看來從從告乃哥的話應該穩贏吧23F 10/22 17:47
推 : 2萬!?24F 10/22 17:47
噓 : 在座的各位都是XX25F 10/22 17:48
噓 : 8726F 10/22 17:48
推 : ㄈㄨ27F 10/22 17:48
→ : 從從真告下去不只得罪乃哥而已 等於不給和事老面子28F 10/22 17:48
推 : 蘇男是誰?29F 10/22 17:49
推 : 要也是到臉書上罵30F 10/22 17:50
推 : 1萬變2萬XD31F 10/22 17:51
推 : 蘇男? 是本板認證的那位嗎?32F 10/22 17:51
→ : 費晤33F 10/22 17:51
噓 : 玻璃心條款34F 10/22 17:52
推 : 蘇蘇蘇35F 10/22 17:53
→ : 鼓勵大家在那兜圈子影射好像就比較高尚36F 10/22 17:53
推 : 笑死 有guts就去監獄讓別人看看你的"gut"吧37F 10/22 17:53
→ : 8738F 10/22 17:54
推 : 啊就是被釣到啦。39F 10/22 17:57
噓 : 台灣法院真閑,敢在公共網路留言就別動不動就想告人,這麼40F 10/22 18:03
→ : 嫩跟人在網路吵啥架?
→ : 嫩跟人在網路吵啥架?
推 : XDDD42F 10/22 18:07
推 : 自找的。43F 10/22 18:08
推 : 雅虎新聞www44F 10/22 18:18
推 : 被法官“不得緩刑”,肯定是在法庭上嘴到連法官都受不了X45F 10/22 18:19
→ : D
→ : D
→ : 光是ptt匿名都有可能被告了 還用fb實名罵人 這…47F 10/22 18:19
推 : 看到蘇男先抖了一下48F 10/22 18:32
推 : 蘇姓男子...該不會是..49F 10/22 19:13
推 : 姓蘇......50F 10/22 19:14
推 : 溫永51F 10/22 19:24
推 : 溫哥52F 10/22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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