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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1-09 11:22:0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doBanA (美堂)
標題 [新聞] 傻眼!比法院早10分鐘判死刑 NHK謝罪
時間 Thu Nov  9 09:53:58 2017


蘋果


傻眼!比法院早10分鐘判死刑 NHK謝罪


昨日京都地方法院針對「最毒黑寡婦」筧千佐子涉嫌殺害3名男子一案
對筧千佐子宣判死刑
昨日多家日本媒體也在第一時間以快訊方式播報
但NHK電視台卻比法院早了10分鐘對筧千佐子「判死刑」。
對此,NHK也隨後在午間新聞時段謝罪。

據日本《スポーツ報知》報導
昨日在日本時間上午11時左右,京都地院開始對筧千佐子一案進行審理與判決
但就在11時36分左右,正當法官還沒有念到該案的主文、並未正式宣判
NHK已經「自行宣判死刑」,直接在快報中寫下「筧千佐子遭判死刑」
整整比法院宣判快了10分鐘。
法院正式宣判筧千佐子死刑的時間,是11時45分左右。

隨後NHK就利用中午12點新聞時段,透過主播對社會大眾謝罪。
施旖婕/綜合外電報導)



https://goo.gl/r8kLFX
傻眼!比法院早10分鐘判死刑 NHK謝罪 | 蘋果日報
[圖]
昨日京都地方法院針對「最毒黑寡婦」筧千佐子涉嫌殺害3名男子一案,對筧千佐子宣判死刑,昨日多家日本媒體也在第一時間以快訊方式播報,但NHK電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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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to1209: 是有差喔 拉機快去死1F 11/09 09:54
xxxc04zzz: 切腹2F 11/09 09:54
buke: 三樓帥3F 11/09 09:54
eddieyu: 道歉時露出__ __是必要的4F 11/09 09:54
sky929916: 沒差阿5F 11/09 09:54
lovekangin: 人家有內線消息啊(咦)6F 11/09 09:54
belmontc: 這真的是記者"標題殺人"了7F 11/09 09:55
scmono: 這段  王牌大律師有演到?8F 11/09 09:55
pooznn: 去影印室買消息 臭惹嗎?9F 11/09 09:55
hkcdc: 穿越10F 11/09 09:55
dorydoze: LH小雪就是這個案例當範本嗎?11F 11/09 09:56
backpackertw: 台灣法官不判死,記者沒有這個疑慮12F 11/09 09:56
susaku: 各國的媒體都是一個樣13F 11/09 09:56
MissFaye: 謝罪會介錯嗎14F 11/09 09:56
hp000019: 哪部?15F 11/09 09:56
free120: 這樣就謝罪 把我們台灣媒體放在那裡16F 11/09 09:56
upup429: 媽媽嘴咖啡老闆你怎麼看?17F 11/09 09:56
kuro: [跟愛搶快爆比賽勝負的鄉民有87%像]18F 11/09 09:56
Howard1420: 臺灣應該學學19F 11/09 09:57
snownow: 應該是先得到文字版資料,但大法官還沒念完XD20F 11/09 09:58
okichan: 台灣記者這麼弱智敢講別人21F 11/09 10:00
gn01360921: 快去找古美門 用三點高速衝擊賄賂他22F 11/09 10:01
shinjangli: 我在現場,判死刑了23F 11/09 10:02
lalight: 道歉露出OO是常識24F 11/09 10:03
ALACOOL: 古門美 不要再欺負我老婆了25F 11/09 10:03
cbc23119434: 台灣媒體改切腹了26F 11/09 10:03
asdf70044: 台灣霉體:嘻嘻 嫩炮27F 11/09 10:06
shliny38: 台灣可能早一個禮拜28F 11/09 10:08
helloeric: 41J29F 11/09 10:08
mikeneko: 台霉:飛官已找到30F 11/09 10:10
TKforever: 這樣違法的樣子 在台灣也是31F 11/09 10:11
optima: 反觀台灣的媽媽嘴32F 11/09 10:12
chenyeart: 反觀台霉33F 11/09 10:13
reppoc: 台灣媒體都能比搜救人員先找到失蹤者了34F 11/09 10:15
Moratti: 有內線吧 不是死刑還報死刑 新聞更大35F 11/09 10:18
fxxkptt: 有差 當然有差36F 11/09 10:18
angraer: 日本人就是大驚小怪,在台灣早一個月都不是問題呢^^37F 11/09 10:20
aduijjr: 早10分鐘道歉vs反觀無恥台灣妓者38F 11/09 10:32
iwinlottery: 偷襲珍珠港不意外39F 11/09 10:35
otaku11: 反觀40F 11/09 10:36
rsstar: 日劇有演過 一般是先主文再理由 如果先理由的話就是死刑了41F 11/09 10:36
bamm: 記者下傻眼這標題的時候不會心虛嗎42F 11/09 10:37
zeus7668: 正常啊...除了死刑以外都是先唸判決結果,在場大概只有43F 11/09 10:42
zeus7668: 被告不知道而已
BAR21: 早十分鐘倒垃圾,少十分鐘聞臭味45F 11/09 10:46
PTTJim: 因為日本慣例上死刑是先說理由再說主文,不然一般是先主46F 11/09 10:54
PTTJim: 文再理由,可以google“主文後回し”
PTTJim: 所以記者應該是一聽到唸理由書就衝出法庭了
Koibito: 反觀台媒49F 11/09 10:56
sasori1027: 台霉應該要去死一死了50F 11/09 11:03
incog: 台灣還沒判就知道有悔意不會判死了51F 11/09 11:05
uligo: 只是有管道先知道而已也沒報錯,日本媒體自律真的海放台灣52F 11/0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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