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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謝依涵殺人老闆賠「女方」確定 陳進福兩
時間 Fri Nov 3 19:07:45 2017
謝依涵殺人老闆賠「女方」確定 陳進福兩子也求償
2017-11-03 18:49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八里「媽媽嘴」咖啡店雙屍案,被害人張翠萍的母親提告求償,最高法院6月間判僱用謝
依涵的咖啡店老闆呂炳宏、陳唐龍和彭元忠3人與謝依涵連帶賠償張母368萬多元,全案確
定。另一方面,死者陳進福的兩名兒子也向4人提損害賠償訴訟,一、二審判謝女須賠償2
兒各315萬多元,呂等3人不用賠,但最高院發回更審。
依涵的咖啡店老闆呂炳宏、陳唐龍和彭元忠3人與謝依涵連帶賠償張母368萬多元,全案確
定。另一方面,死者陳進福的兩名兒子也向4人提損害賠償訴訟,一、二審判謝女須賠償2
兒各315萬多元,呂等3人不用賠,但最高院發回更審。
兩名兒子主張,呂、陳、彭3人應與謝依涵連帶賠償兩兒各315萬多元,備位聲明(一)為追
加媽媽嘴咖啡合夥(呂、陳、彭)與謝女連帶賠償;備位聲明(二)為追加媽媽嘴有限公司
、呂炳宏及媽媽嘴咖啡(陳唐龍獨資商號)連帶賠償。
加媽媽嘴咖啡合夥(呂、陳、彭)與謝女連帶賠償;備位聲明(二)為追加媽媽嘴有限公司
、呂炳宏及媽媽嘴咖啡(陳唐龍獨資商號)連帶賠償。
2013年2月26日、3月2日,八里紅樹林接連出現男、女浮屍,警方確認死者是79歲的陳進
福與任教實踐大學的57歲妻子張翠萍。因「媽媽嘴」女店長謝依涵曾「變妝」盜領死者存
款,檢警懷疑她涉案,深入追查。謝女26天內4度更改供詞,她先拖老闆呂炳宏、咖啡店
股東歐石城和友人鍾典峰下水,掰貪財共謀,後改口陳進福以600萬和1棟房委託她殺妻,
接著再稱和陳有「不倫關係」,陳邀她殺妻,最後說她「想結婚」,才以「計中計」殺害
陳進福夫妻以脫離掌控。刑事部分,謝依涵4月19日經最高法院確定為無期徒刑。
福與任教實踐大學的57歲妻子張翠萍。因「媽媽嘴」女店長謝依涵曾「變妝」盜領死者存
款,檢警懷疑她涉案,深入追查。謝女26天內4度更改供詞,她先拖老闆呂炳宏、咖啡店
股東歐石城和友人鍾典峰下水,掰貪財共謀,後改口陳進福以600萬和1棟房委託她殺妻,
接著再稱和陳有「不倫關係」,陳邀她殺妻,最後說她「想結婚」,才以「計中計」殺害
陳進福夫妻以脫離掌控。刑事部分,謝依涵4月19日經最高法院確定為無期徒刑。
兩子律師主張呂炳宏等三人在一審及前審都自認為是謝依涵僱用人,也經另案判決確定,
他們的確以老闆的身分指揮謝女。
呂炳宏等人律師則強烈質疑陳的兒子人在國外,律師的委任合法性有疑義,且起訴已逾2
年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另,呂等人也認為備位聲明部分在前審只開一次庭就辯論終結,
影響審級利益。
年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另,呂等人也認為備位聲明部分在前審只開一次庭就辯論終結,
影響審級利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9664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謝依涵殺人老闆賠「女方」確定 陳進福兩子也求償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八里「媽媽嘴」咖啡店雙屍案,被害人張翠萍的母親提告求償,最高法院6月間判僱用謝依涵的咖啡店老闆呂炳宏、陳唐龍和彭元忠3... ...
八里「媽媽嘴」咖啡店雙屍案,被害人張翠萍的母親提告求償,最高法院6月間判僱用謝依涵的咖啡店老闆呂炳宏、陳唐龍和彭元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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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 #干他屁事1F 11/03 19:08
推 : 有夠衰2F 11/03 19:08
推 : 超衰的人3F 11/03 19:09
推 : 超雖小4F 11/03 19:10
→ : 痾...5F 11/03 19:10
推 : 超雖小6F 11/03 19:10
推 : 他拿蘋果手機 也可以順便告賈伯斯7F 11/03 19:10
推 : 超衰8F 11/03 19:10
→ : 台灣司法態度很簡單 找得到人賠錢給死人就可以了9F 11/03 19:10
推 : 調查一下咖啡豆哪裡進口的 順便也告一告10F 11/03 19:11
→ : 其他的乾我屁事11F 11/03 19:11
推 : 最雖小的人 只是想抓替死鬼付錢12F 11/03 19:11
推 : 哇操13F 11/03 19:12
→ : 都幾年了還沒完全落幕 真的慘14F 11/03 19:12
推 : 上次公車女國中掉下去,也沒跟巴士公司求償啊15F 11/03 19:13
噓 : 三洨16F 11/03 19:13
→ : 雖到暴17F 11/03 19:14
推 : 三小判決18F 11/03 19:14
推 : 台灣法官 呵呵19F 11/03 19:15
→ : 我若是老闆就脫產,寧願關,一毛錢也不賠20F 11/03 19:16
→ : 只能說我都不知道咖啡店員的工作內容也包含殺人。21F 11/03 19:16
→ : 超雖的……22F 11/03 19:17
推 : 這太扯23F 11/03 19:18
推 : 這法官走在路上不怕被砍嗎?24F 11/03 19:20
推 : 死要錢25F 11/03 19:23
推 : 司法正義26F 11/03 19:23
推 : ...27F 11/03 19:24
謝依涵 - ott板 - Disp BBS
鄭嘉欣還當庭引用日劇「HERO」男主角的名言--「死掉的人什麼都沒辦法說,能幫他說的 只有檢察官而已」,強調謝女犯案工具僅是一把不到20公分的水刀,竟「刀刀深及要害」 ,顯見殺意甚堅,希望法官能量處死
鄭嘉欣還當庭引用日劇「HERO」男主角的名言--「死掉的人什麼都沒辦法說,能幫他說的 只有檢察官而已」,強調謝女犯案工具僅是一把不到20公分的水刀,竟「刀刀深及要害」 ,顯見殺意甚堅,希望法官能量處死
推 : 文組不意外29F 11/03 19:26
推 : 勞權進步,勞工殺人,老闆幫賠30F 11/03 19:26
→ : 干他屁事31F 11/03 19:27
推 : 蛤蛤蛤?32F 11/03 19:29
噓 : 員工與顧客不正當來往、行跡詭異,老闆有察覺卻沒督33F 11/03 19:29
→ : 導本來就有責任
→ : 導本來就有責任
噓 : 希望樓上不要遇到...35F 11/03 19:32
推 : 文組不意外 呵呵36F 11/03 19:34
→ : 這下一般人才知道法官的威力 以前都覺得其他事智障齁 其實可37F 11/03 19:34
→ : 以 更樂觀更偏誤啊 日子會更好的~~~
→ : 以 更樂觀更偏誤啊 日子會更好的~~~
推 : 垃圾司法39F 11/03 19:37
推 : 一堆慣老闆不關 在那邊……40F 11/03 19:40
推 : 員工要跟顧客如何玩,都是員工的事,只要不影響上班就好了41F 11/03 19:41
→ : 跟慣老闆無關吧,根本找理由亂判42F 11/03 19:41
推 : 老闆真的有夠衰小43F 11/03 19:42
→ : 沒辦法啊 不夠樂觀不夠偏誤啊 可以更樂觀更偏誤 明天會更好啊44F 11/03 19:43
噓 : 垃圾法院45F 11/03 19:46
噓 : .....46F 11/03 19:46
推 : 呂真的超雖47F 11/03 19:48
推 : 太倒霉了48F 11/03 19:49
噓 : 說兩個笑話 台灣法律 台灣法官49F 11/03 19:49
噓 : 完全無法認同法官,一定要隨便抓一個人來陪?50F 11/03 19:56
噓 : ???51F 11/03 19:56
→ : 好意思跟老闆要錢哦?52F 11/03 19:56
推 : 四處找錢的家屬也是狂啦53F 11/03 19:57
噓 : 殺小?54F 11/03 19:59
推 : 這次反而要認同法官 不展示一下神力 一般人還藐視法官呢55F 11/03 20:01
噓 : 那員工下屬犯罪的,公司不是都有連帶責任?56F 11/03 20:02
噓 : 話不要說太早 這種判決是有意義的57F 11/03 20:05
噓 : 扯58F 11/03 20:05
推 : 五告衰59F 11/0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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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時間: 2017-11-03 21:08:38 (台灣)
→
11-03 21:08 TW
台灣吼 不明察秋毫最後什麼屁責任都不用付的人 就是法官 然後公務員跟廠商偷來暗去 首長說:我看報紙才知道 也是什麼屁責任都不用付 結論就三種 1.你不是官 2.是官但你不夠大 3.官夠大但是你不是法官
4樓 時間: 2017-11-04 09:28:1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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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9:28 TW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08876 發回更審的理由,自由時報比較詳盡
6樓 時間: 2017-11-04 09:50:2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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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9:50 TW
也就是員工在營業項目與範圍外犯罪,當然與公司無關;然而員工在營業項目與範圍內犯罪,公司當然負連帶責任。 與雇傭關係無關,而在於公司是否有應盡之責任,如監督、授權..等
7樓 時間: 2017-11-04 09:54:26 (台灣)
→
11-04 09:54 TW
一面倒地與論,把焦點全放在雇傭關係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32786?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八里雙屍案判決「前瞻」 老闆:員工殺人請先告知
8樓 時間: 2017-11-04 10:04:0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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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10:04 TW
例如銀行員在銀行私自挪用客戶資金與在銀行外私自對客戶竊盜,兩者銀行是否須負連帶責任,不辯自明
9樓 時間: 2017-11-04 10:11:0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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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10:11 TW
最高法院表示,陳進福和張翠萍夫妻102年2月16日到媽媽嘴消費,謝依涵趁機將安眠藥摻入在媽媽嘴店點選的飲料內,從外觀上來看是執行職務,且犯案地點也在店內,店員在當晚7點半左右已發現陳進福神情昏沈,卻未關心和協助,也沒通報呂炳宏,這是第一次錯失救人機會。其次,員工當天晚間8點半再到客人用餐區,看到陳進福仍緊閉雙眼坐在座位上,仍未理會,錯失第二次避免不幸機會,這兩次都因店內未建立通報及處理流程,也沒有監督機制,才導致意外發生。(自由時報,2017-06-22)==>執行職務、地點:店內、只要注意就有避免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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