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1-14 20:59:4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罵《中天》記者比狗不如 《自由》記者判
時間 Tue Nov 14 16:53:38 2017
罵《中天》記者比狗不如 《自由》記者判賠5萬
建立時間:2017/11/14 15:23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前年11月在臉書PO文,談論《中天新聞台》攝影記者郭先揚遭前
立委張慶忠兒子張鈞詠毆打事件,揶揄郭男「比狗還不如。」遭郭先揚提出民刑事告訴,
刑事部分,高等法院7月判決曾韋禎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定讞。士林地院今針對郭
揚先求償70萬元做出民事判決,判曾韋禎應賠償5萬元,並在臉書公開道歉。
立委張慶忠兒子張鈞詠毆打事件,揶揄郭男「比狗還不如。」遭郭先揚提出民刑事告訴,
刑事部分,高等法院7月判決曾韋禎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定讞。士林地院今針對郭
揚先求償70萬元做出民事判決,判曾韋禎應賠償5萬元,並在臉書公開道歉。
前年11月22日國民黨舉行黨慶大會,中天記者郭先揚為拍攝國民黨前主席吳伯雄,邊拍邊
倒退走,不慎撞到張鈞詠,沒想到張鈞詠竟情緒失控,不僅大聲叫囂、罵三字經,還對郭
男勒脖子、過肩摔,導致郭男與攝影機都被摔在地上,而張鈞詠被旁人拉開後仍作勢要打
其他記者,過程全被錄下見諸媒體,引發社會議論。
倒退走,不慎撞到張鈞詠,沒想到張鈞詠竟情緒失控,不僅大聲叫囂、罵三字經,還對郭
男勒脖子、過肩摔,導致郭男與攝影機都被摔在地上,而張鈞詠被旁人拉開後仍作勢要打
其他記者,過程全被錄下見諸媒體,引發社會議論。
曾韋禎當時在臉書轉貼相關影片,同時發文揶揄:「中天在國民黨場子被打就是爽!只是
被自己的主子打,還要遮遮掩掩,不敢把場景寫清楚,真是比狗還不如。科科~」郭先揚
看了後認為遭辱「比狗還不如」,除提出妨害名譽的刑事告訴外,還求償70萬元並要求曾
韋禎在臉書及《中國時報》頭版登報道歉。
被自己的主子打,還要遮遮掩掩,不敢把場景寫清楚,真是比狗還不如。科科~」郭先揚
看了後認為遭辱「比狗還不如」,除提出妨害名譽的刑事告訴外,還求償70萬元並要求曾
韋禎在臉書及《中國時報》頭版登報道歉。
曾韋禎辯稱,他所寫的「比狗還不如」,指涉的對象是中天電視公司,而不是郭先揚,因
此沒有侵害對方名譽,請求免賠。
法官認為,從曾韋禎的文字內容及附加影片的標題綜合觀察,可以認定他辱罵的對象包括
郭先揚在內,而非僅針對中天電視公司,況且全案刑事部分已判決曾韋禎有罪定讞,因此
認定曾韋禎辯詞不足採。
郭先揚在內,而非僅針對中天電視公司,況且全案刑事部分已判決曾韋禎有罪定讞,因此
認定曾韋禎辯詞不足採。
但法官審酌,以雙方月收入皆約5萬元之資力來看,郭先揚請求70萬元賠償金額過高,今
判決曾韋禎僅需賠5萬元,至於郭先揚要求曾韋禎在臉書及《中國時報》頭版公開道歉,
法官認為雙方均非公眾人物,曾韋禎只是在個人臉書PO文,於同一網路媒體公開道歉,已
足以恢復郭先揚名譽,最後判決曾韋禎僅需在臉書PO道歉啟事30天,免於《中國時報》登
報道歉,還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判決曾韋禎僅需賠5萬元,至於郭先揚要求曾韋禎在臉書及《中國時報》頭版公開道歉,
法官認為雙方均非公眾人物,曾韋禎只是在個人臉書PO文,於同一網路媒體公開道歉,已
足以恢復郭先揚名譽,最後判決曾韋禎僅需在臉書PO道歉啟事30天,免於《中國時報》登
報道歉,還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114/1240910
罵《中天》記者比狗不如 《自由》記者判賠5萬 | 蘋果日報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前年11月在臉書PO文,談論《中天新聞台》攝影記者郭先揚遭前立委張慶忠兒子張鈞詠毆打事件,揶揄郭男「比狗還不如。」遭郭... ...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前年11月在臉書PO文,談論《中天新聞台》攝影記者郭先揚遭前立委張慶忠兒子張鈞詠毆打事件,揶揄郭男「比狗還不如。」遭郭... ...
5.備註:
哈哈哈哈哈 又是這位記者大人XD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190
※ 文章代碼(AID): #1Q2gyL54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0649621.A.144.html
→ : 曾大記者1F 11/14 16:54
→ : 狗口交狗2F 11/14 16:54
→ : 覺得他可以去參選,會上。3F 11/14 16:54
→ : 有差嗎 每家妓者都一樣吧4F 11/14 16:54
推 : 爽!5F 11/14 16:54
→ : 狗咬狗 呵呵6F 11/14 16:54
→ : 文組相輕7F 11/14 16:54
→ : Dog bites dog. Hahahaha8F 11/14 16:54
推 : 價目表要更新了9F 11/14 16:54
推 : 備取黨工10F 11/14 16:54
推 : 哈哈,中天,狗報11F 11/14 16:54
推 : 曾大記者的背景12F 11/14 16:54
→ : 狗咬狗13F 11/14 16:55
→ : 豬油裡面最廢的貨色14F 11/14 16:55
推 : 哈哈15F 11/14 16:55
推 : 哈哈哈 真爽16F 11/14 16:55
→ : 大濕17F 11/14 16:56
推 : 這世界真的有神!有上帝!18F 11/14 16:57
推 :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大濕混了那麼多年 月入5萬19F 11/14 16:57
推 : 這到底是 記者在當黨工?還是黨工在當記者呢?20F 11/14 16:57
推 : 污辱狗21F 11/14 16:58
推 : 法院認證 比狗不如還不如的記者大人22F 11/14 16:58
推 : 這不就是嘴砲林淑芬和....的嗎?科科~科科~科科~23F 11/14 16:59
噓 : 中夭 自冉 兩個極端爛媒24F 11/14 16:59
→ : 備取黨工 笑死人25F 11/14 17:00
→ : 濕地的人格就是如此,法院認證!26F 11/14 17:00
→ : 當然是記者在當黨工阿 畢竟連當黨工的資格都沒有27F 11/14 17:00
推 : 神說:伸冤在我,報應也在我!28F 11/14 17:01
推 : 爽 狗咬狗 一嘴毛29F 11/14 17:01
推 : 狗咬狗,哈哈哈哈哈哈哈30F 11/14 17:03
推 : 覺青:中屎中舔聯合不可信啦!我都看理性中立的自由時報31F 11/14 17:03
推 : 覺青水準32F 11/14 17:04
→ : 才五萬33F 11/14 17:05
推 : 頂尖對決?34F 11/14 17:07
推 : 為什麼要跟狗比? 狗可以陪你幫你吃你吃不完的 記者能幹嘛35F 11/14 17:09
推 : 一嘴毛36F 11/14 17:10
推 : 爽 自由水準37F 11/14 17:10
推 : 哈哈人渣38F 11/14 17:13
→ : 在那邊覺青的 大概連曾大記者是誰都不知道39F 11/14 17:13
推 : 污辱狗賠五萬 合理 沒被狗本打死就不錯了40F 11/14 17:13
推 : 曾大記者可是覺青死對頭哈哈哈哈哈41F 11/14 17:15
推 : 這個就是蠢吱的偶像 蠢吱都同一個蠢樣42F 11/14 17:16
→ : 濕地在這圈子走跳這麼久才五萬 弱爆惹43F 11/14 17:16
→ : 自由水準44F 11/14 17:18
推 : 這年頭不能說實話的45F 11/14 17:19
推 : 法官是狗本?46F 11/14 17:20
推 : 哈哈 當真是一嘴毛XD47F 11/14 17:21
→ : 現在台媒有哪個比較中立的?48F 11/14 17:21
→ : 還好不是用動保法 不然賠到脫褲49F 11/14 17:23
推 : 哈 法院認證50F 11/14 17:24
推 : 這傢伙不意外51F 11/14 17:26
推 : 賠給狗嗎52F 11/14 17:27
推 : 所以他是被狗告還是被中天告?53F 11/14 17:27
推 : 備取黨工拚成這樣還是五萬 幫QQ54F 11/14 17:30
推 : 活該55F 11/14 17:31
→ : 曾大記者日常56F 11/14 17:32
推 : 中立中道,沒立場,才是好新聞?不要扭曲事實,守新聞倫理就好57F 11/14 17:33
推 : 你把狗當成什麼?58F 11/14 17:36
推 : 幫狗感到不值59F 11/14 17:37
→ : 如果說狗贏你呢?60F 11/14 17:38
推 : 不要侮辱狗61F 11/14 17:38
推 : 曾大記者才該罵自己比狗不如吧 見風轉舵 騷擾別人家人62F 11/14 17:38
推 : 現在學聰明了63F 11/14 17:42
推 : 真的是○咬○呢XD64F 11/14 17:45
推 : 一直都是笑話 連記者兩字都不配65F 11/14 17:46
推 : 這法官一定是狗本…XD66F 11/14 17:47
推 : 但罵的爽!67F 11/14 17:52
→ : 找李俊俋幫忙付啊!68F 11/14 17:54
推 : 法院認證!69F 11/14 17:59
推 : 這不是曾大記者嗎70F 11/14 18:01
推 : 中舔狗報不意外71F 11/14 18:10
推 : 哈哈哈哈哈72F 11/14 18:20
→ : 曾大狗屎記者只會去騷擾不同立場立委的家人而已,可悲73F 11/14 18:23
推 : 不是賠給狗喔?74F 11/14 18:27
推 : 曾大記者還是乖乖的去搔擾人家家人就好吧75F 11/14 18:49
推 : 法官能舉證記者比狗強在哪裡嗎?76F 11/14 18:50
推 : 妓者何苦為難妓者77F 11/14 18:50
推 : 不要侮辱狗78F 11/14 19:24
推 : 罵得太超過了吧好歹還是人好嗎?79F 11/14 19:35
噓 : 狗狗超可憐的80F 11/14 19:37
噓 : 垃圾自由時報 只有低能在看81F 11/14 19:40
→ : 哈哈82F 11/14 19:40
推 : 原來是曾大記者, 他有臉說別人啊?83F 11/14 19:41
推 : 兩邊都是爛記者爛媒體 最好一起消失84F 11/14 19:45
→ : 狗狗超可憐+185F 11/14 20:03
噓 : 活該,五萬...一個月薪水就沒了...86F 11/14 20:04
推 : 有沒有狗咬狗的八卦呢87F 11/14 20:06
推 : 曾猥獉很紅耶~怎會不是公眾人物?怎會月收只有五萬?88F 11/14 20:14
→ : 一嘴毛 不好看89F 11/14 20:28
推 : 自由時報也該檢討了吧90F 11/14 20:35
推 : 兩個廢物的對決91F 11/14 20:41
推 : 狗咬狗 一嘴毛92F 11/14 20:46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855
作者 capsspac 的最新發文:
- 25F 4推 1噓
- a9%2c133%2c20220930%2c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裁定 111年度重秩字第133號 移送機關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 被移送人 張葦航 上列被移送人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 …47F 26推 4噓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 ̄︶ ̄)b qq12355q 說讚!
11-16 18:25 TW
╳
blueapostle:[自己刪除]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