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1-15 17:26:4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吃案1年半(質疑新北警收集檢舉人身份證號
時間 Wed Nov 15 16:12:50 2017
自從小弟被新北市海山分局吳愷峰公佈名字後 http://lajicity.blogspot.tw
檢舉交通違規/ 要求有獎金的風潮展開
小弟的犧牲算是欣慰
BUTBUTBUT
大家檢舉的時候有沒有發現 幹嘛要檢舉人填身份證號?
1.你檢舉的這台車 你連被檢舉的車號都不一定知道(例如遮牌)
警察卻要知道你的身份證號!?
然後如果是海山分局受理 說不定「依慣例」會把你的身份證號洩露給被檢舉人
這是一個敵暗我明不對稱的情況
2.全台灣只有新北市的檢舉交通違規 要檢舉人填身份證號
台北市不用 連台東都不用 https://goo.gl/L7dxom
3.全新北市各局處 只有檢舉交通違規 要檢舉人填身份證號
4.其他法律上的理由 就看我的陳情原文:
2016/4/9 (週六) 6:01 PM
................ 您發送至署長信箱之信件已進入處理程序 .................
【署長信箱資料】信件案號: C10504090008
新北市檢舉交通違規系統(下稱該系統,網址 https://tvrs.ntpd.gov.tw/#events/new
)收集檢舉人身份證號,逾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3點要求之真
實姓名及聯絡方式。另同屬新北市政府陳情系統(含局長信箱)並無任一有作此收集,顯
見收集身份證號並非新北市政府於法令規定職掌必要範圍,該系統自不符合個人
實姓名及聯絡方式。另同屬新北市政府陳情系統(含局長信箱)並無任一有作此收集,顯
見收集身份證號並非新北市政府於法令規定職掌必要範圍,該系統自不符合個人
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2款。請命新北市警局更正。
基於地方自治大絕,內政部警政署署回信:
<npa3@npa.gov.tw> 於 2016/4/11 (週一) 3:00 PM
您於105年4月9日寄給「署長信箱」的電子郵件(C10504090008)反映「新北市檢舉交通
違規系統,收集檢舉人身份證號,不符規定」一案,經本署轉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答覆如
下:
違規系統,收集檢舉人身份證號,不符規定」一案,經本署轉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答覆如
下:
關於您提供之資料,已轉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查處中,後續查處情形將再回
復您知悉,請靜待查復。
本案聯絡人員:陳若凡
聯絡電話:(02)22255999分機4587
就這樣 1年半過了 大家有沒有覺得這身份證號寫得很不爽?
寫很爽的人 就不用打電話去問陳若凡了~~~~
--
「今天司法改革交給這些人,怎麼會改革,他們就是一個幫派,
幫派大哥出了事,二哥就護大哥,小弟就在旁邊吆喝,這就是今天司法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21.27
※ 文章代碼(AID): #1Q2_SK7H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0733588.A.1D1.html
推 : 新北市長不用負責嗎?1F 11/15 16:14
推 : 新北不意外2F 11/15 16:14
推 : 推,檢舉交通,人人有責3F 11/15 16:14
推 : 推 解決檢舉人 新北警察有責4F 11/15 16:14
阿倫:哼哼 這檢舉人身份證號資料庫 可以賣不少錢啊
推 : 這連絡電話是不是多一碼啊5F 11/15 16:15
推 : 市長是誰啊6F 11/15 16:16
推 : 柯p吧 他不是雙北市長7F 11/15 16:16
→ : 把愛亂檢舉的訟棍用大樹鋸褲撈出來 有錯嗎?8F 11/15 16:17
推 : 補血補血 違規久了 就正常了9F 11/15 16:21
推 : 辛苦了給你推10F 11/15 16:23
推 : 補11F 11/15 16:26
推 : 解決檢舉人就沒人嫌違規多拉12F 11/15 16:28
推 : 推13F 11/15 16:31
推 : 再寫給警政署啊 說沒收到回覆14F 11/15 16:34
我不是順民 吃我案子的 就是法院見
推 : 不然怎麼捅你 這個政府就是低能15F 11/15 16:34
推 :16F 11/15 17:04
推 : 新北是KMT的啊,垃圾KMT17F 11/15 17:08
推 :18F 11/15 17:09
推 : 農業首都也要身份證號19F 11/15 17:10
推 : 高調20F 11/15 17:14
※ 編輯: hjgx (114.32.121.27), 11/15/2017 17:19:08--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