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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85%詐欺犯只判拘役或6月以下 台灣成詐騙
時間 Fri Dec 22 13:08:35 2017
85%詐欺犯都只被判拘役或6月以下 台灣快成詐騙集團的天堂!
ettod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詐騙集團在台灣可以說是楚楚可見,之所以會如此猖狂,很可能和判型輕重有關係。據法
務部統計,至2011至2016年10月為止,有4萬9000人因為電信詐欺遭起訴,最後僅有3萬
4000人判刑定讞,且其中約2萬9000、約85%的人被判拘役或6月以下、3000多人被判1至3
年刑期,被判5年以上的只有8人。
從法務部的統計來看,大部分詐騙份子多是被處以輕判,對他們來說根本不痛不癢,也因
此讓台灣變成了詐騙大國。到目前為止,台灣司法史上判刑罪重的即是詐欺犯陳本儉,他
吸收青少年組成「BOSS」詐騙集團,在5個月內騙了17人、得手4361萬,遭法官痛斥「手
段卑劣」判18年4月,雖然看起來刑期不重,卻是台灣有以來判最重的一次。
此讓台灣變成了詐騙大國。到目前為止,台灣司法史上判刑罪重的即是詐欺犯陳本儉,他
吸收青少年組成「BOSS」詐騙集團,在5個月內騙了17人、得手4361萬,遭法官痛斥「手
段卑劣」判18年4月,雖然看起來刑期不重,卻是台灣有以來判最重的一次。
反觀去年4月轟動一時的肯亞電信詐騙案,台灣嫌犯張凱閔等33人全數被遣返北京,引發
兩岸角力戰。最後,北京法院判主嫌張凱閔和林金德各被判刑15年,其他人則是2至14年
不等刑期;相較之下,對岸對於詐欺犯的判決都是給予較重的刑期。
兩岸角力戰。最後,北京法院判主嫌張凱閔和林金德各被判刑15年,其他人則是2至14年
不等刑期;相較之下,對岸對於詐欺犯的判決都是給予較重的刑期。
對於詐欺犯通常輕判的原因為何,據《蘋果日報》報導,有檢方分析,近年被逮的詐騙集
團成員多是車手、提供帳戶者等底層人員,且年紀多在20至30歲之間,所以法官對於這樣
的年輕人都會較寬容;不過《組織犯罪條例》在年初已修正過,詐欺案成立後會被宣告強
制工作,由於多數詐欺犯比較怕強制工作,相信時間一久就會有遏阻效果。
團成員多是車手、提供帳戶者等底層人員,且年紀多在20至30歲之間,所以法官對於這樣
的年輕人都會較寬容;不過《組織犯罪條例》在年初已修正過,詐欺案成立後會被宣告強
制工作,由於多數詐欺犯比較怕強制工作,相信時間一久就會有遏阻效果。
新聞連結:
https://goo.gl/ainr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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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在台灣可以說是楚楚可見,之所以會如此猖狂,很可能和判型輕重有關係。據法務部統計,至2011至2016年10月為止,有4萬9000人因為電信詐欺遭起訴,最後僅有3萬4000人判刑定讞,且其中約2萬9000、約85%的人被判拘役或6月以下、3000多人被判1至3年刑期,被判5年以上的只有8人。( ...
詐騙集團在台灣可以說是楚楚可見,之所以會如此猖狂,很可能和判型輕重有關係。據法務部統計,至2011至2016年10月為止,有4萬9000人因為電信詐欺遭起訴,最後僅有3萬4000人判刑定讞,且其中約2萬9000、約85%的人被判拘役或6月以下、3000多人被判1至3年刑期,被判5年以上的只有8人。( ...
備註:
詐欺犯:生在台灣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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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 在樓被騙走懶叫1F 12/22 13:09
→ : 五
→ : 五
推 : 在台灣 最划算的就是作壞事3F 12/22 13:09
→ : 被抓到只要說我是台獨分子就好,真爽4F 12/22 13:10
推 : 詐欺犯比較怕強制工作,相信時間一久就會有遏阻效果。??5F 12/22 13:10
→ : 哎唷,看看台灣的台北市長跟總統,就知道程度了阿6F 12/22 13:10
→ : 國溼表示:欣慰7F 12/22 13:10
噓 : 此新聞與板上風向不一致,直接被忽略8F 12/22 13:11
→ : 現在都流行相信罪犯 相信資方9F 12/22 13:11
→ : 被騙自己要負責10F 12/22 13:12
→ : 強制工作是啥?11F 12/22 13:12
→ : 勞基法&詐欺犯在中國沒人鳥,全力罵王炳忠跟馬囧新聞12F 12/22 13:12
推 : 為什麼不是都判15年14F 12/22 13:13
推 : 不是快變成,而是真的已變成詐騙天堂了。15F 12/22 13:18
→ : 一個20年的老門號平均一週接到三通詐騙電話以上。
→ : 一個20年的老門號平均一週接到三通詐騙電話以上。
→ : 大多只是打電話的 提供資金和設備才判比較久吧?17F 12/22 13:21
噓 : 很多都是車手啦18F 12/22 13:31
推 : 這種出來再犯還是可教化 這才奇怪19F 12/22 14:03
推 : 車手跟人頭戶,當然判不重20F 12/22 14:23
推 : 中國主嫌15年 其他10~15年 韓國車手也5年 台灣幾個月21F 12/2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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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時間: 2017-12-22 16:17:39 (台灣)
→
(編輯過) TW
不過《組織犯罪條例》在年初已修正過,詐欺案成立後會被宣告強 制工作,由於多數詐欺犯比較怕強制工作,相信時間一久就會有遏阻效果。什麼是強制工作?應該要再修法再提高組織詐騙的刑期才是,可是關犯人也是個成本我們納稅人能不能接受也是個問題
7樓 時間: 2017-12-22 16:44:17 (台灣)
→
12-22 16:44 TW
詐欺賠償沒在獄中賺夠都不要放。 鬼島監獄該多蓋點...加派人力好好監管。 像現在這樣超收犯人管犯人獄政哪會好? 還一直想減? 這麼爽誰會怕? 不會走還想飛?
8樓 時間: 2017-12-22 17:06:01 (台灣)
→
+1
12-22 17:06 TW
找的出在我國犯罪何時曾經出現罪犯付出慘痛代價嗎?恐龍法官這個名詞何時開始出現?就是09年的新聞開始的(馬娘執政時期)而馬娘執政時期,堪稱中台兩國空前熱絡的官員互訪熱潮!相信很少人知道,匪幹對於我國最感興趣的參訪機關是哪個…並非一般猜測的國防科技單位…居然是我國的司法機構!?當時莫名其妙的人後來對照我國不停出現的恐龍判決就可以發現這個有趣的巧合?!怎麼與匪幹熱絡互訪之後,司法官漸漸成為恐龍了?那些恐龍判決看起來也不完全就是看錢亂判…?而是故意慢慢營造一個氣氛…在台灣的制度下,奉公守法服從法律的人活該倒楣膽敢殺人放火,為非作歹儘管放手去做…!你還搞不懂這樣子亂判,誰會獲利嗎?除了歹徒之外最大的獲利者,就是共匪的宣傳機關!光是看著近年,共匪直接綁走我國在海外的罪犯國內居然不少低能兒跟著鼓掌叫好?就知道共匪這個策略成功了!不止讓我國產生人人自危的恐慌…甚至讓那些敗德低能9.2藉此宣傳果然還是共慘司法才能夠賞罰分明,伸張正義!台灣的民主制度只能保證歹徒壞人還不如迎王師,放棄抵抗解放軍來的好…以上的氛圍難道不是從恐龍法官大量出現而漸漸形成?狗鳴黨與恐龍司法能夠並列我國兩大毒瘤絕非偶然!至今裝死擺爛,不肯認真履行承諾推動司法改革的空心菜背後原因絕對不單純…但是我們選民不用傷腦筋去研究,到底怎麼不單純…?言行不一的政客,全部滾蛋就對了!這就是民主制度不停進步的根本原因!藍綠不滾蛋,台灣會完蛋!藍綠全下台,台灣有未來!
9樓 時間: 2017-12-22 17:29:36 (台灣)
瞎
+1
(編輯過) TW
台灣判刑輕 不等於 就可以順理成章說「引渡」中國判刑,那是台灣法官素質的問題,況且,這樣不就達成了台灣自己默認為中國的一省?否則要引渡也是引渡到台灣,為什麼是中國?如果說當地犯法,以當地的法律審判,那大家都沒意見!「司法審判權」是主權的像徵,沒有一個國家會輕易的放手的!詐騙犯是可惡!但果以單純刑度輕重就放棄自己的「司法審判權」,那為什麼不是引渡新加坡?新加坡還有鞭刑呢!如果這樣不懂,那就請那些常出國的人自己小心了,歐美等西方國家大都不太會理會中國這種事!但比較落後的國家就未必了!看看近幾年來那些國家同意「引渡台灣人到中國」就知道了!因為中國法律是用來統治人民的,黨說你是詐騙犯就是詐騙犯,不需要任何證據(就算沒有,也生產出證據來,看看李明哲的下場),你不會有出聲的機會的!因為一旦被抓到中國,就只(被)認罪一條路!沒人救得了你的!看看被抓去中國的將近300人、還有李明哲,他們有為自己辨駁的權利嗎?有看到他們被抓到中國後,讓他們在任何媒體上發聲的機會嗎?就跟人間蒸發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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