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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2-26 10:19: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izkhalifa23 (eminem)
標題 [新聞] 遊行律師遭警抓捕 台北律師公會要求「道
時間 Tue Dec 26 07:29:18 2017


1.媒體來源:udn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遊行律師遭警抓捕 台北律師公會要求「道歉、懲戒」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勞團23日舉行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警方遭控帶走多名學生、律師和記者,執法過當。台
北記者公會24日發出聲明指出,警方未表明法律依據,抓捕數名律師上警備車丟至內湖郊
區,嚴重侵害律師執業權,要求政府道歉,懲處現場指揮官,點名中正一分局長、介壽派
出所長,也要求公布執法過當警察名單、懲戒名單。


公會聲明指出,警方沒有舉牌、警告或命令解散,擅自限制人民人身自由,律師丁穩勝、
陳又新上前欲和指揮官溝,卻被介壽派出所長蔡漢政下令抓捕,再以警備車載至內湖郊區
。公會認為嚴重侵害律師執業權,發出嚴正抗議。


※台北律師公會聲明全文如下:

12月23日,由於勞基法修法爭議,上萬民眾站上街頭抗議,表達對此修法之不滿心聲,行
使憲法所賦予集會遊行之表意自由權,至夜間十一點許,約有五十名民眾在台北車站東三
門遭警察層層警力包圍、阻擋、不准離去。警方並無說明限制人身自由之依據,亦無任何
集遊法規定之舉牌、警告或命令解散行為,逕行限制人民之人身自由將近二小時,其中同
時包括記者與數名在陳抗現場協助民眾的律師。

幾經僵持,於現場協助之丁穩勝律師出示律師證與身著律師袍之陳又新律師欲上前與現場
指揮官溝通,嘗試解決僵局,使人群解散,避免衝突產生。詎料,警方指揮官即介壽派出
所所長蔡漢政,下令抓捕現場律師,且悍然拒絕表明法律依據,將律師抓捕上警備車後丟
至內湖郊區。


昨夜警方抓捕丁穩勝、陳又新等數名律師之行為,使律師無法在現場,提供人身自由遭限
制之當事人適時法律協助,嚴重侵害律師之執業權利,本會表示嚴正抗議並聲明如下:
1. 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本是律師的天職

依我國律師法,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本是律師的天職,
為確保集會遊行之權利得以落實,及民眾意見得以充分表達,律師在場係為提供法律協助
,並敦促執法者自制。況於當日夜間,律師出面是為與警方協調放行民眾,使陳抗活動平
息落幕,然竟發生無故「抓捕律師」之情事,這無疑是對民主人權的嚴重戕害,亦對於在
野法曹之執業權利造成強烈侵害。

2. 政府對於律師保護人權之作為應給予最大程度的尊重

台灣從過去戒嚴時期至今,從未發生過在陳抗現場「抓捕律師」的現象。過去警方與在場
律師之間,存在一種律師在場維權警方反而可以讓律師協助溝通的默契,著名的323行政
院佔領事件,當時國民黨執政下的警察,尚不敢抓捕在場的顧立雄律師等人,甚至在暴力
清場時還容許律師協助疏導陳抗民眾。然昨夜警方抓補律師,並未說明其抓捕行為之法律
依據,抑且,在現代法治社會中,保護公民的基本政治人權,本是律師的基本職責之一,
在此呼籲政府及警察執法單位,除應恪遵法律所規定之義務外,對於律師保護人權之作為
應給予最大程度的尊重,勿讓執法體系輕易成為侵犯人權的工具。

3. 國家應給予言論自由及集會遊行權最大程度之保障

民主與自由一直是民主國家的核心價值,要落實這些終極目標,國家是必要給予言論自由
及集會遊行權最大程度之保障。集會自由權為普世人權,具有公民意識的人民本得以團體
形式,針對經濟、社會及政治議題積極參與、表達意見及相互交流,促進民主多元社會的
健全發展。政府、司法機構皆應在制度設計、執法過程、法律適用上,使人民得以在毫無
恐懼的狀態下行使集會權利,而非無任何法律依據,打壓、阻嚇人民行使集會、表達公共
意見等基本人權。

4. 本會嚴正強烈譴責「抓捕律師」之違法行徑,侵害人權及律師執業權利

本會作為長期支持並關注人權、民主法治社會發展之律師團體,本會諸多會員曾在2014年
太陽花運動等集會遊行案件中,提供遭到司法追訴之公民相關法律協助與刑事陪同偵訊、
法庭辯護等協助,深刻理解到人民若喪失言論自由、集會遊行的權利,民主理念將再無永
續存在的可能。

本會要求政府應調查此次抓捕過程、決策過程及執法手段,並應道歉、懲處現場指揮官(
至少包括中正一分局局長、介壽派出所所長),且於兩週內公布執法過當之警察名單、懲
戒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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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893526
遊行律師遭警抓捕 台北律師公會要求「道歉、懲戒」 | 勞基法修惡抗議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勞團23日舉行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警方遭控帶走多名學生、律師和記者,執法過當。台北記者公會24日發出聲明指出,警方未表...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5.備註:大律師們好像沒看到在西門町,早已舉4次牌了,不過有律師公會相挺,那幾位律
師們應該可以告了吧,話說市警局會鳥律師公會,交出懲處名單嗎?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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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GOdHbf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4244561.A.969.html
bmchaos: 直接告啦1F 12/26 07:30
rs2016: 資資執政查無不法謝謝指教2F 12/26 07:31
cerberi: 推3F 12/26 07:33
ghghccc: 鴿子不意外4F 12/26 07:33
slashlin: 未看先猜樓下有人推KMT外圍  JMT打手5F 12/26 07:33
a29976137: 直接告啊6F 12/26 07:36
GalacticEcho: 鄉民以後不要再說警察是國民黨打手了。7F 12/26 07:37
amovie: 公會聲明已經代表警察只有疏散 沒有抓捕 是要到什麼歉8F 12/26 07:37
逮捕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啊?上手銬或束帶才算嗎?
※ 編輯: wizkhalifa23 (114.136.162.50), 12/26/2017 07:40:46
gregor0715: 喔 攻佔行政院就沒舉牌喔 po主顏色正確喔?9F 12/26 07:40
ivorysoap: 勞團控律師被逮捕 徐國勇:沒有任何逮捕10F 12/26 07:40
cerberi: 咦 我好像沒聽過疏散可以強迫人上車的11F 12/26 07:40
amovie: 逮捕定義什麼? 很妙耶 放在郊區有逮捕?12F 12/26 07:43
abobstar: 再吵下去 就會跟對岸一樣被取消律師資格13F 12/26 07:46
fuhaho: 律師不是都直接提告 要求道歉是因為告不成嗎14F 12/26 07:47
sinju1204: 是阿 真有違法 律師早告了 還沒看過吃素不告的律師XD15F 12/26 07:48
sinju1204: 發文喊喊是律師常態 真打官司被打臉就難看了
amovie: 頂多強制驅離 也沒驗傷單說警察有爆打 所以律師只能抗議17F 12/26 07:50
對欸這次都沒人拿驗傷單, 只有聽說女警手骨折住院而已
sandpail: 所以是律師公會還是記者公會啊18F 12/26 07:51
※ 編輯: wizkhalifa23 (114.136.162.50), 12/26/2017 07:52:43
dogdudu: 倒數第二段很幽默,顏色對了,律師洗洗睡吧!19F 12/26 07:51
sinju1204: 就強制驅離要硬凹成逮捕啊 律師喊得聽聽就好 能打官司20F 12/26 07:52
sinju1204: 不打大家心理都有數 不過想發文討拍施壓而已
qekezfeed: 工程師的執業權利呢?22F 12/26 07:55
chienk: 律師頗呵   誰鳥你們23F 12/26 07:58
crocolebron: 早就宣布遊行結束了zzzzzz24F 12/26 07:58
bab7171: 勞工挺勞團25F 12/26 08:00
motocar7878: 陳抗者被警方壓制在地或硬拉上車都沒造成陳抗者骨折26F 12/26 08:00
motocar7878: 女警有這麼嬌貴到手會骨折..
spirit119: 疏散是把人疏散到警車上,真是長知識了28F 12/26 08:02
motocar7878: 會不會也像警方說陳抗者自脫衣.女警手骨折也是自搞的29F 12/26 08:03
happyptt: 一堆在笑對岸,結果跟對岸一樣的手法,這是通過智力選的30F 12/26 08:05
Tsucomi69: 有智障認為不告警察等於沒違法,呵31F 12/26 08:07
amovie: 有智力都知道 對岸律師被抓會自己認罪 然後被肝癌32F 12/26 08:08
s505015: 主持 道歉 懲戒33F 12/26 08:08
tysh710320: 柯屁下台34F 12/26 08:09
Rektgg: 推拉幹35F 12/26 08:12
rettttt5: 到拔舌地獄pk啊!!看是多會辯36F 12/26 08:12
herbert0620: 不告警察就沒違法?這什麼邏輯啊37F 12/26 08:13
hcdah83418: 還是想告下去,根本沒悔改啊,一直在說謊38F 12/26 08:19
wildli0422: 幹你娘綠色恐怖39F 12/26 08:20
TC9527: 幹你娘40F 12/26 08:22
wbacb: 認真問,所以那天警察到底該怎麼處理?還有,律師不能抓嗎41F 12/26 08:22
 我也想不出比徒手拉人更好的辦法了,藍綠議員認為應該用柔性勸離,可是對一群 失控
的人柔性勸離?
romusutoru: ROC的官都hen棒der42F 12/26 08:23
spector66: 推43F 12/26 08:26
ryuke: 你們誰?44F 12/26 08:27
saniblue: 告給他死!45F 12/26 08:32
JCS15: 西門町舉牌 火車站抓人46F 12/26 08:33
 我也覺得應該在西門町就要抓了
※ 編輯: wizkhalifa23 (114.136.162.50), 12/26/2017 08:44:15
diggi: 推47F 12/26 08:43
daye2012: 一堆把警察當公安的,可悲48F 12/26 08:43
真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公安可不會允許民眾對他叫囂的
Moratti: 推49F 12/26 08:44
※ 編輯: wizkhalifa23 (114.136.162.50), 12/26/2017 08:46:51
aimgel: 在法庭外穿律師袍是哪招50F 12/26 09:03
love121323: 失控的是這個政府,不是抗議的人...51F 12/26 09:20
flameteru: 依法行政52F 12/26 09:22
Miralles: 民進黨沒下限53F 12/26 09:27
kanoki: 律師就直接告啊 不然是沒讀書逆54F 12/26 09:27
GordonJordan: 逮捕是有犯刑事案件才能逮捕,逮捕後還要移送地檢署55F 12/26 09:39
GordonJordan: ;律師麻煩用正確法律用語好嗎
ffdreamer: 所以律師可以公然違法不被逮捕?57F 12/26 09:41
adonistao: 現場民眾根本沒有失控的行為好嗎......58F 12/26 09:43
adonistao: 如果失控還乖乖給警察圍在那兩個小時喔
hamel: 沒用的,警察跟軍人一樣,妳拿他沒轍,再吵全部逮捕摘掉器60F 12/26 09:46
hamel: 官
vykxtoz: 讚啦~鬥來鬥去,勞基法修法安全下庄~62F 12/26 10:04
gncn: 為什麼不告啊?不是篤定對方違法?還在呼籲三小,你們是律師63F 12/26 10:14
gncn: 耶?
anagan: 律師滿街跑 哪根蔥?會計師牌都比你值錢65F 12/26 10:14
dino008: 要告快告啦66F 12/26 10:15
gncn: 專業打官司的團體不敢開告,真懷疑是不是心虛知道告不贏,只67F 12/26 10:16
gncn: 想用輿論幫刷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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