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4-14 08:35:3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oweina1 (XXX)
標題 [新聞] 買咖啡寄杯竟兩度憑空消失 女怒告全家
時間 Sat Apr 14 02:20:44 2018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買咖啡寄杯竟兩度憑空消失 女怒告全家

3.完整新聞內文:

在超商買咖啡寄杯,竟憑空消失!台中市一名林小姐向《蘋果》投訴,她去年8月到全家
新太原店買16杯咖啡寄杯,第一次被盜領7杯,事後發現店員將8杯咖啡登記在黃姓店長的
會員帳號,店家坦承錯誤賠她8杯,但之後又被盜領4杯,這次店家堅稱是林女家人報她的
手機號碼領走,林女不滿,向全家總公司反映後,店家才將4杯咖啡的錢退給她,但卻未
說明到底誰領走咖啡,林女不滿全家沒說明真相,已控告店員涉嫌侵占。


林小姐表示:「我是受害人,但整件事情全家卻不願意對我說明清楚,咖啡是小事,但是
如果還有很多消費者受害,就是大事,希望透過司法途徑,瞭解真相。」

對此全家超商新太原店黃姓店長否認有盜領顧客咖啡情事,表示一切都是店員操作電腦失
誤造成,她說:「我們已經把該賠的賠了,她也拿到她要的,雙方認知有很大誤差,公司
也無法給她更多賠償,當初公司都跟她說很清楚,我們以為達成共識,她卻一直有後續動
作。我們也承認確實有誤,但公司也賠償了咖啡錢,但她還是要追究,只好跟她打官司。


全家超商總公司回應表示,當初因為林小姐自己說要把點數送給黃姓店長,所以店員不慎
將點數和咖啡杯數都記在店長名下,才會造成誤解。至於後面4杯為何遺失,就真的查不
到,因為監視器無法留存那麼久,但公司已做出補償。


對於全家說林小姐要送點數給黃姓店長一事,林小姐回應:「我不認識店長,也沒說要送
點數。」

這起寄杯咖啡消失事件,起因林小姐去年8月看到全家超商推出咖啡「買8送1」優惠,請
妹妹到全家台中新太原店刷信用卡花了574元,買了16杯中杯熱拿鐵,分成A、B兩張收據
,每張收據中有8杯,收據上各有條碼,林小姐先領完2組「買8送1」的贈送杯,之後持收
據到全家刷條碼領取寄杯咖啡,A收據很順利的領完,但等她拿B收據領咖啡時,卻出現咖
啡憑空消失事件。


去年9月5日,林小姐持領過一杯咖啡的B收據去刷條碼領取咖啡時,卻被告店員告知咖啡
已經領光了,不能再領。林小姐很驚訝,向全家超商中區客服中心反映,但對方卻回覆說
,B收據中的8杯咖啡不是寄在她的會員帳號(手機號碼)中,而是新太原店店長的手機號碼
中。


林小姐於是到新太原店找王姓店員質問,為何將她買的咖啡寄放在別人的會員帳號裡,王
姓店員要求林小姐拿出當初信用卡刷卡單據,證明咖啡是林小姐購買的,所幸林小姐有收
留單據的習慣,找出來交給店家查證,全家新太原店才願意賠償林小姐8杯咖啡,並存入
林小姐的會員帳號中,但沒有紙張收據,店家表示這是「APP轉贈」不是購買,所以沒有
紙張收據,要林小姐領取開咖啡時,報會員帳號也就是手機號碼領取即可。


林小姐當時詢問店家為何會將8杯咖啡登記到別人帳號,店家僅說「以前發生類似事情」
,但否認存入的是店長的帳號中。

沒想到,今年1月18日,林小姐到店領第5杯時,帳號中原本還有的4杯咖啡,又憑空消失
。這次店家表示,是林小姐家人報她的手機號碼領走的,但林小姐問過家人,家人表示沒
領咖啡,林小姐於是向全家台北總公司總經理室投訴,總公司2月間派資訊人員到台中新
太原店訪查瞭解,新太原店堅持沒人盜領咖啡,但經協商後,店家願意折換現金賠償給林
小姐。


但是當林小姐要求台北總公司告訴她當初的8杯咖啡到底寄放在誰的會員帳號時,台北總
公司以「個資法」為由,拒絕透露。林小姐認為這件事不能敷衍賠錢了事,因此於3月底
向警方報案。


全家超商總公司表示,這件事情是店鋪人員操作疏失,以致於為顧客帶來困擾,以後會加
強店鋪教育訓練,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律師溫令行表示,電子商務雖然帶來很多便利,但是若是不好好防範,有很多漏洞易被人
利用,因為任何人只要能報出手機號碼或是輸入不正確的會員帳號,消費者權益都可能因
此受到損害。所幸這位林小姐保有當初交易的所有單據,讓她不至於受損,但侵占罪不會
因為被發現後,把錢還給人家或彌補對方的損失,就不用負起刑事責任,因此林小姐有權
提出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14/1334143/
買咖啡寄杯竟兩度憑空消失 女怒告全家 | 蘋果日報
[圖]
在超商買咖啡寄杯,竟憑空消失!台中市一名林小姐向《蘋果》投訴,她去年8月到全家新太原店買16杯咖啡寄杯,第一次被盜領7杯,事後發現店員將8杯... ...

 

5.備註:全家比較可信,還是台女比較可信?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31.221
※ 文章代碼(AID): #1QqFJ_v8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3643647.A.E48.html
ANiZan9991: 感覺是員工的問題,除非不能寄放1F 04/14 02:21
jeff0811: 備註的問題好困難2F 04/14 02:22
monok:  全家就是你家3F 04/14 02:22
XDDDpupu5566: 寄杯增加麻煩,要不就完全憑收據4F 04/14 02:23
XDDDpupu5566: 不要報手機
Julian9x9x9: 全家的台女店員6F 04/14 02:23
XDDDpupu5566: 講手機號碼時,後面等結帳的還不是聽得到7F 04/14 02:23
ntusimmon: 7-11都看收據的8F 04/14 02:24
ah937609: 倫加素尼森9F 04/14 02:25
L1ON: 這樣以後都沒得寄了 這女孩ㄦ好棒10F 04/14 02:25
Arad: 經過這些事後應該會有更穩的機制吧 快點弄11F 04/14 02:26
hyuchi0202: 全家不是有寄50杯優惠嗎12F 04/14 02:28
JONES0816: 全家的比7-11難喝啊啊啊13F 04/14 02:28
SchoolDays: 有些便利商店的店長就真的很天啊14F 04/14 02:28
superLM: 到底讓消費者寄杯的壞習慣是從哪流出來的?15F 04/14 02:28
SchoolDays: 上次有個711的店長撿到客人的icash 拿來請自己店員16F 04/14 02:29
superLM: 該學學星巴克 堅決不給寄杯17F 04/14 02:29
pujos: 明明各超商都有自己app,寄杯歸戶數位化又不難18F 04/14 02:29
pujos: 為啥要在那裡憑券還是報電話
superLM: 可以寄杯根本等於逼人消費咖啡阿 意圖使人購買更多20F 04/14 02:31
pujos: 然後才一堆問題21F 04/14 02:31
ts1993: 記杯就是騙那些喝的買多一點阿22F 04/14 02:32
ts1993: 像開在辦公大樓附近的超商
ts1993: 活動賣個幾千杯 都算簡單的
allyourshit: 全家的機制根本有問題 支持告死店家保障消費者25F 04/14 02:35
kaky: 這機制怪怪的正常的只有無憑證存入沒有無憑證取出的.....26F 04/14 02:37
WindSucker: ww27F 04/14 02:38
lslayer: 全家沒有任何紀錄機制? 會不會還有其他人出來說寄杯被吃?28F 04/14 02:39
superLM: 我在想如果星巴克買一送一可以寄杯的話 會不會有人賣房子29F 04/14 02:39
superLM: 去寄杯阿?
FantasiaForc: 告的很好啊 維護自己權益有錯嗎31F 04/14 02:39
indigostar: 太扯了32F 04/14 02:40
slimfat0202: 這次我信台女,因為全家犯錯兩次,說謊出包眼看就要33F 04/14 02:41
slimfat0202: 超出兩次,一般人可能拿回錢就算了,但追根究底也沒
slimfat0202: 錯,誰店家暗槓咖啡是不是慣犯
alog: 這真的hen誇張36F 04/14 02:41
minimio: 備註是想幹嘛?37F 04/14 02:44
mhlee: 我支持要告38F 04/14 02:49
m21423: 偷咖啡還怕人告喔39F 04/14 02:51
mhlee: 咖啡怎麼會存在別人帳號裡ㄧ定是店員搞鬼 搞不會店員爲了蒐40F 04/14 02:52
mhlee: 集點數之類 存在自己賬號 結果忘了這件事
mhlee: 沒人同意你把咖啡存在自己賬號換點數好嗎 跟本是小偷
coon182: 小7憑收據好一點,不見被拿去換掉就默認了43F 04/14 02:57
a27588679: 偷咖啡到底要幹嘛啊?又不貴44F 04/14 03:01
Overmind: 會寄在店員手機上就已經很奇怪了,就算最後真的有什麼45F 04/14 03:03
njxmzxc: 全家的機制是要用他的app,刷條碼 這當初一定是店長覺得46F 04/14 03:04
Overmind: 店員也是跳到黃河洗不清47F 04/14 03:04
njxmzxc: 跟他解釋太麻煩 直接用自己帳號買條碼印出來給他48F 04/14 03:04
mhlee: 那女生本身就有賬號吧 哪有人不解釋就用自己賬號存的啊49F 04/14 03:08
callTM: 星巴克都直接用手機掃的不是嗎....什麼不能寄杯?50F 04/14 03:11
juncat: 耶?拿收據領還要刷條碼嗎?我之前買10杯直接每次拿收據出51F 04/14 03:16
juncat: 來給店員劃正字標記標拿了幾杯而已
dudee: 總公司因個資法拒絕透露8杯咖啡寄到誰帳號 那還真的只能靠53F 04/14 03:24
ruru1341: 報電話號碼根本就沒有辦法領 沒有會員的帳號密碼或是咖54F 04/14 03:24
ruru1341: 啡兌換條碼就沒辦法拿
dudee: 打官司知道了 然後整篇文章看下來 還能歸咎台女的也很呵呵56F 04/14 03:27
SuperUp: 該賠的不是都賠了嗎 誰拿的很重要? 這能告三小? 好奇57F 04/14 03:29
SuperUp: 搞不好還真的是被家人拿走了呢 科科
UzInSec: 為甚麼報電話就可以領 要怎麼確認那是家人?59F 04/14 03:34
chuegou: 報電話就能領是三小60F 04/14 03:36
potoce: 內文很清楚搞不好是業務侵佔罪,樓上沒看到?61F 04/14 03:39
mhlee: 誰偷的不重要嗎?你的人生過的真糊塗62F 04/14 03:47
pansys: 這告下去一定是用業務侵佔起訴,而且還是累犯,到時候沒被63F 04/14 04:26
pansys: 加重刑責就該偷笑
SuperUp: 笑 小小的幾杯咖啡也在小題大作 人生真閒65F 04/14 04:37
mhlee: 不是你買的你當然覺得別人閒啊 只是人家要追究跟你何干呢66F 04/14 04:45
mhlee:  每個人都有權利走法律途徑去維護權利 去追究真相
lulocke: 你一開始被幹八杯就有洞了 結果還開一個洞再A走四杯68F 04/14 04:46
lulocke: 你覺得你以後全家APP要怎麼混下去 ?
lulocke: 代表你設計刷條碼 其實只要有手機號碼就能被別人領走 ?
NEWSTAY: 個資法的一百種用法71F 04/14 04:53
justeit: 全家的公關真的太混了72F 04/14 05:25
yayawoliyau: 不可能有罪辣,除非店員承認73F 04/14 05:42
bl0418: 不是還有自家的集點卡,不能拿來用嗎74F 04/14 06:10
akaka: 幾杯咖啡是小錢沒錯 但做錯事就是做錯事 被追究是應該的75F 04/14 06:21
p1227426: 沒有注意的 可能就被吃掉幾杯了76F 04/14 06:28
aasssdddd: 數位化後領取既然沒紀錄也挺蝦的77F 04/14 07:08
TZofHES: 這女的不錯,就是不應該輕輕放下78F 04/14 07:20
sOwAt: 先付錢的就輸了. 搞啥洨寄杯,怎不搞可以賒帳的?79F 04/14 08:18
hungyun: 這也可以搞仇女?呵呵80F 04/14 08:28
cccb:81F 04/14 08:31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965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K_hot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p zerou86, sin8143 說瞎!
1樓 時間: 2018-04-14 07:39:47 (台灣)
  04-14 07:39 TW
第一次還可以說失誤第2次就很難解釋了~店家又一副我都認賠了你還想怎樣的碳度~感覺很有鬼阿
2樓 時間: 2018-04-14 08:51:57 (台灣)
  04-14 08:51 TW
員工咖啡其實都喝免費 ,沒人會想A她咖啡...
3樓 時間: 2018-04-14 09:16:20 (台灣)
  04-14 09:16 TW
寄杯很麻煩,我寧願一杯一杯買
4樓 時間: 2018-04-14 10:57:59 (台灣)
  04-14 10:57 TW
這次不講台女
因為感覺這間全家有問題
5樓 時間: 2018-04-14 11:29:31 (台灣)
  04-14 11:29 TW
總公司感覺也想遮醜息事寧人,非常不可取
6樓 時間: 2018-04-14 12:35:34 (台灣)
  04-14 12:35 TW
寄杯就是貪那的小便宜  殊不知店家本金都拿到手了
7樓 時間: 2018-04-14 14:33:56 (台灣)
  04-14 14:33 TW
這講貪小便宜好像太過了,畢竟這遊戲規則是超商自己訂的,
你平常不偷不搶,花錢買有優惠的東西是否都應該被說是貪小便宜?
不就是個商家的促銷手法,商家利潤遠高於那杯贈送的咖啡,
或者說是那杯咖啡也只是當成銷售的成本而已,
所謂的贈送其實根本就也是消費者自己花錢買的。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