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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ucifax (虎爺:犬科動物給我滾開)
標題 [新聞] 每月只能賠200元 惡狼殺博士生求輕判逃
時間 Fri Jan  4 21:30:16 2019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每月只能賠200元 惡狼殺博士生求輕判逃死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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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孫國晃因性侵少女被判刑8年半,為了逃避服刑、誤導檢警自己畏罪自殺,竟上網約
砲釣出張姓博士生後殘忍殺害,再將張男身份證貼上自己照片企圖借屍還魂,除更三審外
均判死刑。案經最高法院四度發回,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召開更四審辯論庭,孫男承認殺
人,但辯稱當時「面對人生困境無法控制」才鑄成大錯,希望輕判;至於他要如何補償被
害家屬?孫男說自己名下沒有財產,只有在監所每月200元作業金可以補償家屬,「希望
他們不會嫌這金額太少。」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宣布全案辯論終結,定本月24日上午宣判。

前審判決指出,現年42歲的孫國晃因性侵少女,2010年10月被判刑8年6月定讞,檢察官通
知他於同年11月12日到案服刑,孫男為逃避入獄,竟想出找替身殺害焚屍,以製造孫國晃
已畏罪輕生的假象,自己再利用替身身分「重獲新生」的毒計,於是他上網搜尋相關資訊
,事先寫好假遺書、拍證件大頭照,並上網在「UT南部聊天室」尋找作案目標。


2010年11月16日,孫男釣出仍在高雄某大學就讀博士班的張姓男子,兩人外出碰面後到汽
車旅館休息,孫男就在房內將張男勒昏後載到山區連人帶車潑汽油點火,孫男還在現場留
下署名「國晃」的遺書,企圖誤導檢警偵辦,自己則冒充張男,佯稱身分證件遺失,持大
頭照辦理補發,企圖借屍還魂,但天網恢恢,毒計最後仍被檢警識破。


本案歷審都指孫男罪無可逭,均依殺人罪判死,但最高法院一再發回更審,要求查明孫男
有無教化可能性;高雄高分院更三審因而認為,孫男多次承認故意殺害張男,也向張家道
歉,雖仍未賠償,但他對家屬求償金額均表示無意見,「多少可略微寬慰被害家屬的傷痛
」,代表孫的犯後態度並非頑劣,且在獄中表現良好,有教化遷善的可能性,2017年1月
首度改判孫無期徒刑,上訴後仍被最高法院以沒調查詳盡為由,四度發回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四審今天開庭辯論,孫國晃對於法官詢問他殺人部分是否認罪,原本表示「
我不回答」,後來承認自己殺人事實,卻又強調,他當時是將張男放在車前地上,朝張男
身上潑灑汽油後點火,「我並沒有潑灑汽油在車上點火燒車」,孫國晃堅稱,張男是死於
火勢延燒到汽車之後的爆炸起火,「我淋汽油在他身上點火,只會讓他重傷,應該算殺人
未遂程度,但是火後來燒到汽車,汽車油箱爆炸才是他真正死因。」


提到自己為何犯案,孫國晃當庭嘆氣表示,「人有時候真的會遭遇困境」,他指當時他接
到執行命令,前妻剛好懷了老三,因為他要去關,只能把孩子拿掉,當時的岳父母還要她
離婚,「那陣子我剛好又沒有工作,非常難過,面對一連串的在困境,我無法控制自己才
會犯下這樣的錯誤,希望社會給我一個機會。」


他還說,他可以理解被害人父母的痛苦,但事情已發生也無從回復,「我承認把汽油潑人
身上點火比潑車點火更可惡,但說出來更表示我願意面對事實」,並說自己從2011年到高
監執行刑前強制治療,已有成效,希望法院可以從輕量刑。


合議庭則反問他是否有實際賠償被害家屬的行動,孫男答稱他關押在高雄看守所時沒有作
業金,現在在高監執行,一個月有200元作業金,「我曾經兩三次當庭道歉,我也願意對
被害人補償,不管他們民事訴訟請求多少金額,我都願意賠,但我名下沒有財產,希望他
們不會嫌這金額(一個月200元)太少。」(王吟芳/高雄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03/1494227/
每月只能賠200元 惡狼殺博士生求輕判逃死 | 蘋果日報
[圖]
男子孫國晃因性侵少女被判刑8年半,為了逃避服刑、誤導檢警自己畏罪自殺,竟上網約砲釣出張姓博士生後殘忍殺害,再將張男身份證貼上自己照片企圖借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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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aku1980: 直接死刑啦幹1F 01/04 21:32
reppoc: 希望不要嫌200太少是嘲諷嗎?2F 01/04 21:33
Chia2323: 自己殺人還企圖嫁禍給別人 只能死路一條了3F 01/04 21:33
slimak: 天才雷普利4F 01/04 21:34
koxinga: 去死吧5F 01/04 21:35
iphyf: 噁心!還開嘲諷6F 01/04 21:36
SIK3: 最高法院,哈哈哈...7F 01/04 21:36
jeff0811: 200元吃一餐像樣的飯都不夠8F 01/04 21:37
ayanami00: 這根本惡劣至極,應該開放千刀萬剮,一槍送掉都便宜他9F 01/04 21:39
ayanami00: 。
d9660661: 法官那位,不怕家屬動用私刑嗎?11F 01/04 21:40
KENGOD0204: 呵呵12F 01/04 21:44
kkotokyo: 無言13F 01/04 21:45
pikakami: 噁心的垃圾14F 01/04 21:48
mattaus: 強姦犯賣屁股賺錢賠償才是有悔意15F 01/04 21:48
BEtrue: 垃圾16F 01/04 21:52
moneypack3: 只殺一人在台灣本來就不會判死刑17F 01/04 21:57
derekhsu: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18F 01/04 22:01
gamania10000: 台灣司法19F 01/04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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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papa5566: 要教化不會叫法官帶回家慢慢教化?24F 01/04 22:26
hate4869: 可以這樣一再發回重審嗎?裁判這樣不公平阿!25F 01/04 22:27
imnso: 看完歸懶趴火,這種垃圾趕…趕緊給我鍘了!更!26F 01/04 22:45
antigidu: 腦袋有洞  才會想這種白癡又害人害己的計畫27F 01/04 23:01
oneloveone: 最高院真的是犯罪者的避風港28F 01/05 00:12
XYZM7030: 這種還不死29F 01/05 00:26
horseface: 這已經無教化可能了吧30F 01/05 03:02
WTF1111: 台灣除了無罪推定,還有可教化推定,幹!31F 01/05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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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klin1 說瞎!
1樓 時間: 2019-01-05 08:58:13 (台灣)
  01-05 08:58 TW
我願意賠,但是我沒有錢............
2樓 時間: 2019-01-05 13:23:17 (台灣)
  01-05 13:23 TW
至少要判終身奴役監,保護正常人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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