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1-10 09:58:3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問卦] 什麼樣的懲罰才能有效降低酒駕人數?
時間 Thu Jan 10 09:26:51 2019
如標題
酒駕垃圾真的是台灣社會的毒瘤
幾年下來
酒駕認定標準變嚴苛
拒測罰金變高
但酒駕垃圾撞死人撞傷人的案件
仍然是層出不窮
到底
要用什麼樣的懲罰
才能減少酒駕垃圾的數量啊?
嘸八卦某@@
歐對順道一提
你他媽的酒駕垃圾殺人兇手都去死啦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55.154
※ 文章代碼(AID): #1SDfzUE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7083614.A.3B2.html
→ : 先懲罰政府發言人1F 01/10 09:27
推 : 蓋2F 01/10 09:27
推 : 連坐 扣車3F 01/10 09:27
推 : 死刑阿4F 01/10 09:28
→ : 抽煙跟酒駕抓到直接死刑
→ : 抽煙跟酒駕抓到直接死刑
推 : 抓進去關6F 01/10 09:28
推 : 唯一死刑7F 01/10 09:28
推 : 扣車最有效8F 01/10 09:30
推 : 即槍決可也9F 01/10 09:30
推 : 沒收犯罪工具呀10F 01/10 09:30
推 : 愛滋甲輪流插屁眼11F 01/10 09:30
→ : 酒駕致死唯一死刑12F 01/10 09:30
→ : 不管是不是本人的車 一律沒收13F 01/10 09:30
推 : 酒駕抓到 在臉上刺青 寫「來肛我」14F 01/10 09:30
推 : 罰金再多對有錢人也沒嚇阻力,進去關和鞭刑選一個15F 01/10 09:30
噓 : 可以當官做發炎人被大家罵吧 超可怕的逞罰16F 01/10 09:31
→ : 永久吊銷駕照17F 01/10 09:31
→ : 死刑或抄家產阿看你多有錢18F 01/10 09:31
推 : 唯一死刑啊,可惜政府不敢修法。其實酒駕的都能當發言人了19F 01/10 09:32
→ : 就知道政府根本無心提高酒駕罰則。
→ : 就知道政府根本無心提高酒駕罰則。
推 : 扣車加吊銷執照,N年內不得再考執照(N可以5~10)21F 01/10 09:34
推 : 死刑 沒了22F 01/10 09:35
推 : 禁酒阿23F 01/10 09:36
推 : 用殺人未遂起訴24F 01/10 09:36
→ : 刑法部分加重處分,歐美都是這樣25F 01/10 09:36
推 : 沒有用26F 01/10 09:37
→ : 因為酒駕上路不是因為怕被罰
→ : 因為酒駕上路不是因為怕被罰
推 : 一人酒駕 全國禁酒一年 看他會不會被打死28F 01/10 09:37
→ : 是因為「他馬的拎北沒醉」29F 01/10 09:37
→ : 那只要有人還有喝完酒之後找代架=喝醉認輸的概念
→ : 酒駕永遠不會變少
→ : *代駕
→ : 幹 說我不能開車 殺小 拎北沒醉 操 開給你看
→ : 看哇謀? 蛤? 哩跨拎北謀?
→ : 我住鄉下 太多舅舅阿伯這樣了
→ : 一個在我小的時候自撞掛掉了 QQ
→ : 只能說逞英雄的想法還在 酒駕永遠不會少
→ : 你罰再重都沒用 是整個觀念的問題
→ : 你跟一個醉醺醺又愛逞英雄的說會被罰很重欸
→ : 那只要有人還有喝完酒之後找代架=喝醉認輸的概念
→ : 酒駕永遠不會變少
→ : *代駕
→ : 幹 說我不能開車 殺小 拎北沒醉 操 開給你看
→ : 看哇謀? 蛤? 哩跨拎北謀?
→ : 我住鄉下 太多舅舅阿伯這樣了
→ : 一個在我小的時候自撞掛掉了 QQ
→ : 只能說逞英雄的想法還在 酒駕永遠不會少
→ : 你罰再重都沒用 是整個觀念的問題
→ : 你跟一個醉醺醺又愛逞英雄的說會被罰很重欸
推 : 把嘴巴縫起來或者砍了右腳40F 01/10 09:42
→ : 他也跟你說不會啦 沒有那麼衰啦 拎北沒在驚41F 01/10 09:42
推 : 直接死刑啊42F 01/10 09:43
噓 : 唯一死刑,為何不辦?43F 01/10 09:43
推 : 送去中國 註銷台灣國籍健保44F 01/10 09:44
→ : 不然就不要賣酒啊45F 01/10 09:44
推 : 老男人剩一張嘴不是開玩笑的 唉QQ 喝酒不開車啦46F 01/10 09:45
→ : ********* 直接銷毀 ************47F 01/10 09:45
推 : 刑責加重就會減低很多了 堅持沒醉那種反而變少數48F 01/10 09:45
→ : 沒有用 這是人民智商問題49F 01/10 09:45
推 : 不管男的女的都被強暴10次,看他還敢不敢酒駕50F 01/10 09:45
→ : 看看你認識的8+9 你覺得有辦法治他們? 別鬧了51F 01/10 09:46
推 : 酒駕的就抓去碼頭當工人,再喝就變水鬼52F 01/10 09:46
推 : 鞭刑53F 01/10 09:46
噓 : 死刑54F 01/10 09:47
→ : 按到,樓下幫補推
→ : 按到,樓下幫補推
推 : 車輛沒收56F 01/10 09:50
推 : 幫補推57F 01/10 09:50
推 : 國外都教你啦,問完全執政酒駕黨XDDD58F 01/10 09:51
推 : 先不准拒測59F 01/10 09:54
噓 : 紅明顯 公開行刑酒駕犯 有效嚇阻60F 01/10 09:55
→ : 唯一死刑正解61F 01/10 09:57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4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77
( ̄︶ ̄)b a0987789369, sin8143, Uggyy, n4tp6 說讚!
1樓 時間: 2019-01-10 10:01:29 (台灣)
→
01-10 10:01 TW
一次罰20萬不是很好嗎~扣駕照沒人怕啦~~就地處決也可以~或是,你撞人家一條腿,那你就一條腿切掉,撞死就賠一條命
2樓 時間: 2019-01-10 10:09:17 (台灣)
→
01-10 10:09 TW
1. 沒收(入)當時交通工具,拍賣增加國庫收入。 2. 拒測視為酒駕。現在的狀況是,有錢人直接拒測繳個幾萬元罰款,一般人就算被罰到吊銷駕照也沒差,反正無照一樣可以開車,別被抓就好。沒收交通工具充公,無論你是萬年50cc小綿羊,或者千萬超跑,保證都會痛!這樣最有效...但立法委員??無視中...
6樓 時間: 2019-01-10 10:19:35 (台灣)
→
(編輯過) TW
撞死人永久吊銷駕照不得駕駛,抓到關20年,刑滿15年得假釋 過失撞人致使重傷,吊銷駕照25年不得駕駛,抓到關18年,刑滿10年得假釋
7樓 時間: 2019-01-10 10:21:28 (台灣)
→
01-10 10:21 TW
加重刑罰沒用的...多數緩刑繳罰金,就算被關,出來後繼續酒駕,只是延長酒駕的頻率罷了!但只要酒駕臨檢被抓一次少一台車,不用等到出人命才罰, 這些酒駕者能賠上幾台車呢?
8樓 時間: 2019-01-10 10:24:44 (台灣)
→
01-10 10:24 TW
喔對喔,撞死人不得易科罰金,提醒我了 我跟你講辣,人就是這樣 不見棺材不掉淚,只會嘴我又沒撞死人幹嘛罰這麼重 再加上本島偉大的人權團體一定會群起憤慨
12樓 時間: 2019-01-10 10:45:28 (台灣)
→
01-10 10:45 TW
員警的實務經驗分享!
13樓 時間: 2019-01-10 11:04:26 (台灣)
→
01-10 11:04 TW
民事平均餘命薪資賠償+懲罰性罰款,刑事比照謀殺罪,民事賠償無力支付少1萬鞭刑1下抵償,行政罰撤銷駕照終生不得再考
16樓 時間: 2019-01-10 11:44:03 (台灣)
→
01-10 11:44 TW
我年輕時代 酒後還能騎機車 下班後喝完兩瓶大寶之後 還能騎到湯姆熊打 太鼓達人鬼級八星過關 完全沒有肇事記錄酒駕不是肇事的充分條件 而是酒駕後不能遵守交通規則才是肇事的充分條件酒駕又違反交通規則 觸犯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者 處罰以一百倍起跳 也就是酒駕闖紅燈至少罰幾十萬 酒駕超速可能罰上百萬我酒後駕駛貨車並完全遵守交通規則 遇到超速又闖紅燈的撞我貨車車斗而死 要我背酒駕肇事致人於死之罪 我是絕對無法接受的
17樓 時間: 2019-01-10 12:34:53 (台灣)
→
01-10 12:34 TW
喝酒的問題,主要還是反應能力會下降,遇到突發狀況,像是燈號變換該停還是衝過去,或者是防衛性駕駛判斷,沒辦法第一時間做比較準確的判斷。杜絕酒駕,大概就是禁酒令,強制勒戒酒精飲料。不能喝酒,就沒有酒駕的問題。把喝酒開車,當成喪失精神能力的表現,去管制這個人不能喝酒。至於要怎們管控,一個方法,天天去警局報到酒測,另一個方法酒測機連線加個人臉辨識,邊吹邊照臉。在來就是強制參加什麼戒酒會,會酒駕累犯,十之八九都是成癮,自己不知道。
20樓 時間: 2019-01-10 14:53:58 (台灣)
→
01-10 14:53 TW
先加重酒駕金額.從1.5-9萬改成15萬-90萬再加上3個月所得.成立酒駕基金.然後推動汽機車強制安裝酒精檢測器DADSS.有喝酒就無法發動車輛.
22樓 時間: 2019-01-10 19:45:07 (台灣)
→
01-10 19:45 TW
當然是抓去殯儀館睡一天阿 不用洗大體 那對過世的跟家屬太不尊重 抓去冰儀館的 冷凍庫旁邊睡一個晚上就好 如果睡得著的話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