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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weat992001 (小樽)
標題 [新聞] 殺「小燈泡」符合減刑要件?凶手當庭:我
時間 Tue Jan 29 12:05:21 2019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殺「小燈泡」符合減刑要件?凶手當庭:我有精神病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王姓男子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一、二審都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以高院相關論述理由不備、理由矛盾、未盡調查證據職責等理由,發回更審。高院上午行準備程序,王當庭說「我有精神病,應符合刑法19條(減刑要件)」。

2016年3月28日,「小燈泡」和媽媽王婉諭出門,她當時騎著滑步車,王(36歲)突然靠近,抓住「小燈泡」的頭,拿剁刀往頸部砍殺,媽媽急喊「救命」。王稱自己是「堯帝」、「四川皇帝」,認為殺了女童就會有女人投懷送抱,幫他傳宗接代。

王的律師團表示,王承認犯罪,而他有思覺失調症病史,有刑法第19條之二適用,進而影響如何量刑、包含刑前、刑後監護處分應在審酌;而王的病症也是犯案的主要動機,請法院調查思覺失調症與犯罪事實的關係。

在偵查、一審階段,榮總醫師劉英杰、慈濟大學教授陳若璋分別做過精神鑑定、心理衡鑑。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若因這原因而減低辨識行為違法能力,也得減輕其刑。王的律師認為,要認定是否適用該條文,不是醫師的專業,但劉英杰在士院交互詰問時回答了這個問題,踰越分際。

高院今更審時,王的律師再度以劉英杰「踰越分際」而主張鑑定無證據能力,還質疑陳若璋在訪談王時所使用的HCR-20量表是否具備專業適格。

王的律師團也提出多名法學教授的名單,聲請由他們提出對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有關一般性意見對我國的效力,提供法律意見,甚至想請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楊添圍為被告刑精神鑑定,並對過去的鑑定為鑑定審查。

檢察官強力反對,還指出某些辯方提出的法律學者根本只是「象牙塔裡的學術資格」,辯方提出對矯正機構有研究的學者,檢方也認為他只是「協同」不是主持人,專業度有疑義。針對辯方想找總統府人權委員會委員來提供法律意見,檢察官也認為根本是侵犯審判核心,沒有送司法鑑定的必要。

告訴代理人丁穩勝表示,辯方想排除劉英杰的鑑定,卻沒說明證據排除法則的法律依據,這只是證明力的問題,而一審認為王姓凶手沒有辨識能力與控制力欠缺的問題,只是因兩公約與人權事務委員會報告而直接認定無法處死刑;原二審法官則是直接認定王有精神疾病而判無期徒刑,遭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希望更審能進一步釐清兩公約等和刑法19條的競合與適用。

告訴人也希望更審不要耗費在無謂的法律研究上。法官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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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20500
殺「小燈泡」符合減刑要件?凶手當庭:我有精神病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王姓男子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一、二審都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以高院相關論述理由不備、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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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9999: 他如此用心諷刺台灣司法,精神病患殺人不會被判死7F 01/2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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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沒判死就算了  執政到現在執行死刑還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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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see: 趕羚羊草支擺的孔龍法官74F 01/29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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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yuri: 真的有精神病的人是不會承認自己有的~會說自己是瘋子的都80F 01/29 12:59
Fice: 有精神病那是你的事,傷害到別人就該受相同處罰81F 01/29 13:00
koyuri: 是想脫罪的!希望他出來後殺的下一個小孩是法官或廢死的82F 01/29 13:00
sookie: 台灣法律83F 01/29 13:02
sookie: 日常
lashi: 可以當場吃大便,證明自己真的神經病85F 01/29 13:02
Freeven: 大家要抄下來,精神病做壞事可以減刑86F 01/29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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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00072: 所有精神病患是否該以動物來視之,就看這廝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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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stcamp: 問卦:在台灣「精神病酒駕殺人」是不是無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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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20267: 先不論王的行為,但王的律師 真的厲害114F 01/29 14:59
abcte: 法官:自由心證天下無敵 超爽der^_^115F 01/2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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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m: 看到沒有,直接出來講我有精神病 看樣他也懂XD118F 01/29 16:12
myyalga: 精神病殺一般人:可憫恕!119F 01/29 17:07
myyalga: 精神病殺法官:操,直接死刑!
as80110680: 垃圾律師,如果殺的是律師就直接死刑了121F 01/29 17:08
ULSHAN: 我如果是小燈泡家長,一定也幹他娘砍他頭122F 01/30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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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klin1, love1807, simon9331, sin8143, abc1231qa 說瞎!
1樓 時間: 2019-01-29 14:21:31 (台灣)
  01-29 14:21 TW
耶!民進黨大敗又前進一大步了!
等他出獄殺當台商在小綠綠囉!
2樓 時間: 2019-01-29 14:21:50 (台灣)
  01-29 14:21 TW
DPP 司法改革?
3樓 時間: 2019-01-29 14:29:52 (台灣)
  01-29 14:29 TW
都說是神經病了 放出來他會再殺的機率太高了
4樓 時間: 2019-01-29 14:30:50 (台灣)
  01-29 14:30 TW
騙肖..真正有精神病患者 哪一位會說自己有精神病一.一
5樓 時間: 2019-01-29 14:39:03 (台灣)
  01-29 14:39 TW
馬ㄉ...這垃圾還沒死?!!!
6樓 時間: 2019-01-29 14:49:10 (台灣)
  01-29 14:49 TW
法律是保護.....精神病人
7樓 時間: 2019-01-29 14:50:44 (台灣)
  01-29 14:50 TW
哈哈哈  就說一定沒事了  法律都麻是騙騙小孩的XDD
8樓 時間: 2019-01-29 14:50:44 (台灣)
  01-29 14:50 TW
···
哈哈哈  就說一定沒事了  法律都麻是騙騙小孩的XDD
9樓 時間: 2019-01-29 15:02:40 (台灣)
  01-29 15:02 TW
記得上次瑞典發生事件的那句話:任何精神問題不是造成別人傷害的理由;請台灣法官好好想一想..
10樓 時間: 2019-01-29 16:11:10 (台灣)
  01-29 16:11 TW
今天你讓他用精神病的理由減刑出去了,明天他就用精神病的理由犯罪再進來,然後又用同樣理由在出去,有精神病就比較偉大嗎? 重點是你有沒有持續就醫紀錄吧!
11樓 時間: 2019-01-29 16:27:24 (台灣)
+1 01-29 16:27 TW
審來審去不用這麼麻煩啦 法官乾脆向大眾宣稱神經病殺人無罪算了
12樓 時間: 2019-01-29 16:31:02 (台灣)
  01-29 16:31 TW
以後殺人的都是精神病了
13樓 時間: 2019-01-29 17:11:23 (台灣)
  01-29 17:11 TW
會說 自己神經病的 就是 沒病
14樓 時間: 2019-01-29 17:37:50 (台灣)
+1 01-29 17:37 TW
不懂為何精神病就可以減刑?既然他控制不住自己那更是危險人物,不應該把他跟正常人隔離嗎?正常人也有人權不是神經病人權才叫人權好嗎?
15樓 時間: 2019-01-29 17:51:51 (台灣)
  01-29 17:51 TW
如果你跟他說你精神病好了才能出獄  他應該會馬上好
16樓 時間: 2019-01-29 20:01:52 (台灣)
  01-29 20:01 TW
有精神病所以要隔離
可以活埋隔離喔
17樓 時間: 2019-01-30 02:03:09 (台灣)
  01-30 02:03 TW
台灣司法最垃圾的就是他媽的不上不下
幹你娘的你要廢死 
也拜託落實無期徒刑 終身監禁
這很難嗎?
18樓 時間: 2019-01-30 06:52:19 (台灣)
  01-30 06:52 TW
反正選情告急就趕快報導一下司法案件操作一下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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