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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win1949tw (台北Station)
標題 [爆卦] 花蓮大樓倒塌14死,建商重判5年
時間 Tue Oct  8 17:37:58 2019


本院107年度訴字第170號被告劉英麟、游德榮、陳禎祥過失致死案件,於民國108年10月8
日下午4時宣判,茲說明判決要旨如下:
壹、判決主文:
劉英麟、游德榮、陳禎祥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各處有期徒刑伍年。
貳、事實摘要:
一、劉英麟原係北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為負責經營該公司業務之人;游德
榮領有建築師執照,為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陳禎祥領有土木技師執照,為依法登記開
業之土木技師,均為從事業務之人。劉英麟於民國79年1月18日取得花蓮縣花蓮市國光段
65地號土地後,擬興建地下1層、地上12層之鋼筋混凝土樑柱構架構造物,第1層為店鋪,
第2、3層為辦公室,4樓以上均為集合住宅,並取名為「雲門翠堤大樓」,對外銷售。「
雲門翠堤大樓」係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依當時建築法規定應由建築師設計、監造,並由
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廠商承造。劉英麟自79年間,委託建築師游德榮擔任「雲門翠堤大樓
」之設計人、監造人。又因「雲門翠堤大樓」為5 層以上之建築物,且係供公眾使用之建
築物,依當時臺灣省建築管理規則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篇之規定,須檢附地質鑽探報
告書及結構計算書,劉英麟即委由聯禾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為地質鑽探。嗣聯禾公司在大樓
建築基地實地地質鑽探後,出具地質鑽探試驗報告書。游德榮則於79年9 月間前某日,委
託土木技師陳禎祥負責「雲門翠堤大樓」結構分析與設計,並出具結構計算書,再由游德
榮在該結構計算書上簽證。

二、申請建造執照:
(一)結構分析與設計方面:
游德榮、陳禎祥共同負責本件「雲門翠堤大樓」結構分析與設計,均明知對於「雲門翠堤
大樓」之結構分析與設計應注意符合建築法、基於建築法發布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管理
規則及其他相關建築法令規定,應依公認通用之設計方法,予以合理分析,依所規定之需
要強度設計之,就建築物構造之靜載重應按實核計,並於結構計算書上予以詳載,且其所
設計之建築物構造應能抵禦任何方向之地震力,且當時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陳禎祥於結
構分析與設計時,竟疏未注意,而有以下疏失:

1、低估靜載重14% ,連帶地震橫力低估8.5%,且1樓柱過半以上不足量配筋,致原設計可
抵抗之地表加速度東西向僅為304.9,南北向為289.9gal,即原設計可以抵抗之地表加速
度為289.9至304.9gal,低於107年2月6日晚間11時50分地震之南北向地表加速度

336.476gal。按當時即78年建築技術規則設計之結果,若無自重少計及地震力低估,本可
抵抗之地震地表加速度東西向高達388.2gal,南北向高達369.1gal,即可以抵抗之地表加
速度為369.1 至388.2gal。

2、C5柱與5支樑相接,斷面未放大,未能考慮施工難度,以致施工困難( 包括造成混凝土
灌漿不易,及樑鋼筋無法在柱心錨定及錨定長度不足等)。
3、C6五邊形柱(平面近似於三角形),未考慮其可以抵抗彎矩之效果,依其形狀,對彎
矩抵抗效果甚差。
4、C6a柱斷面僅50cm*50cm ,相比其他柱斷面尺寸90cm*90cm明顯較小,且C6a 柱雙向未
有大樑通過,抵抗彎矩能力不佳,致影響整體建物結構之抗震能力。
5、游德榮明知受委託設計之建築物設計圖說及結構計算書,應符合建築師法、建築法及
基於建築法所發布之建築技術規則與相關建築法令規定,有關建築物結構與設備等專業工
程部分,除5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外,應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程技師負責
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是游德榮對於陳禎祥製作之「雲門翠堤大樓」結構計算書,
本應注意查核該結構計算書應依公認通用之設計方法,予以合理分析,依所規定之需要強
度設計之,就建築物構造之靜載重應按實核計,並於結構計算書上予以詳載,且其所設計
之建築物構造應能抵禦任何方向之地震力,且當時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游德榮竟疏未注
意該結構計算書有上開明顯之錯誤,而逕自在該結構計算書上簽證。

(二)劉英麟於79年11月間,以己為起造人,以游德榮為設計人及監造人,向花蓮縣政府
建設局申請建造執照,嗣於80年2月1日經花蓮縣政府核准取得建造執照
三、建築施工方面:
劉英麟明知建築營造屬專業工程,依規定必須按登記等級承攬不同限額之營建工程,而北
歌公司營業項目僅為:「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前項有關業務之經營
及轉投資」,無營造商資格,不得自行興建大樓,劉英麟則借用以段00(已歿)為負責人
之甲級營造廠商文彬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名義,擔任「雲門翠堤大樓」承造人,實際上由劉
英麟自行興建,為事實上從事營造業務之人,應負實際承造者之責任,而游德榮為「雲門
翠堤大樓」之監造人,劉英麟、游德榮依法均應注意就本件工程應依照核定工程圖樣及說
明書施工圖說施工,所有為達成設計規定之品質要求,均應詳細載明施工說明書中,又監
造人並應注意監督營造業按圖施工,並查核建築材料之規格及品質,以防止「雲門翠堤大
樓」因施工不良遇地震致建物倒塌等危險發生,而依當時之情形,其等並無不能注意按圖
及依規定施工、監造之情形,「雲門翠堤大樓」之營建工程並於80年4月15日開工,詎劉
英麟、游德榮竟疏未注意及此,於82年11月15日竣工前,施工內容有下列影響建築結構安
全之缺失:

(一)6樓以下樑、柱主筋本應使用本應使用強度為4200(kgf/平方公分)之鋼筋,卻錯
誤使用強度為2800(kgf/平方公分)之鋼筋,相當於鋼筋量不足約3分之1
(二)柱主筋搭接長度不足達2分之1以上,造成鋼筋強度無法發揮:依建築技術規則第
367 條規定,鋼筋搭接比率超過50%時,搭接長度為1.7倍伸展長度,經計算鋼筋搭接長度
應為238公分。然現場施工,搭接長度為112至127公分,嚴重不足,造成鋼筋強度無法完
全發揮。

(三)由於施工錯用鋼筋已使柱鋼筋強度不足3分之1,且柱主筋搭接長度不足達2分之1以
上,將使鋼筋可發揮之強度再折減約2分之1,兩者合併造成鋼筋強度僅剩原設計強度之3
至4成

(四)施工單位本應依當時之建築法第39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篇第8條等規定依照
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施工,C5柱既有上述不易施工情形,施工單位即應該向設計單位反
應,讓設計單位進行適當之調整變更,然本案工程卻逕以不合格之施工方式進行施工,造
成混凝土灌漿不易,及樑鋼筋無法在柱心錨定與錨定長度不足等缺失。

(五)樑有多數主筋數量與圖說差異頗大,箍筋亦未依圖說做雙箍或間距過大,樑構件有
多處(近2分之1以上)下層鋼筋根數與圖說明顯不符,顯有偷工減料之情形。
(六)樑主筋末端彎鉤不符標準彎鉤之規定:依建築技術規則第362條規定,主筋90度彎
鉤末端直線延伸長度至少為12db(db為鋼筋直徑),最小彎曲直徑(內徑)為8db ,故從
鋼筋最外緣到彎鉤鋼筋末端至少17db(=12db+4db+db),以#10鋼筋(10號鋼筋)而言
,17db=17*3.2=54.4cm,但現場量到為35cm,尤有甚者,在C5柱(5樑1柱)接頭更發現樑
主筋90度彎鉤鋼筋最外緣到彎鉤鋼筋末端只有17至20cm,彎鉤末端延伸長度不足而影響鋼
筋強度發揮。

四、「雲門翠堤大樓」於82年11月15日竣工後,劉英麟委由朱00(已歿)檢具使用執照申
請書、竣工圖說等文書,至游德榮建築師事務所辦理簽證,復至文彬營造公司用印,並向
花蓮縣政府建設局申請「雲門翠堤大樓」使用執照,經審查後,該局同意核發「雲門翠堤
大樓」使用執照。嗣於107年2月6日晚間11時50分許,花蓮地區發生地震,在花蓮縣花蓮
市花蓮商職觀測站(為距離「雲門翠堤大樓」最近之非即時測站,且與「雲門翠堤大樓」
在米崙斷層帶同側),測得之南北向地表加速度為336.476gal,東西向為230.23gal 。因
「雲門翠堤大樓」有前開結構設計及建築施工之缺失,導致地震發生後未久,大樓靠商校
街一側柱遭壓力破壞,同時反側柱呈現張力作用,因鋼筋強度嚴重不足,造成反側(傾斜
張力側)柱拉斷,大樓遂朝商校街與國盛一街交岔路口方向呈30餘度傾斜倒塌,並造成余
0等共14人死亡。

參、理由概要:
本院審酌受檢察官囑託實施鑑定本案大樓倒塌原因之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出具之鑑定報告
書、鑑定人及相關證人之證述,以及卷內各該與本案具有關聯性之其他證據,認被告劉英
麟、游德榮、陳禎祥之過失致人於死犯行均可認定。

肆、罪名:
一、被告3人行為後,刑法第276條業於108年5月29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月31日施行,經
比較修正前後之規定,並參照刑法第33條、第35條所定之標準,本案應依刑法第2條第1項
規定,適用修正後之刑法第276條論處,對被告3人較為有利。

二、被告3人本案均係犯修正後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其等之過失行為,造成余
0等14人死亡,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處斷。
伍、量刑理由:
本院審酌本案雲門翠堤大樓倒塌,導致共計14人死亡,造成至深且鉅、無法彌補或回復之
損害,死者及其等家屬何辜,而被告陳禎祥否認犯行,顯無悔意,被告劉英麟、游德榮雖
坦承過失,然非無推諉部分罪責,本案實因建案結構分析與設計、建築設計圖之繪製、建
築施工之施作、監造、監工過程中,被告等人之重大過失造成之人禍,不能諉於天災或不
可抗力,被告游德榮、陳禎祥等人本應憑其等各自之建築師、土木技師之專業智識與能力
,妥為設計建案,而被告劉英麟不論是為免建案延遲交付或為節省成本,而借用文彬營造
公司名義,均係出於一己之私,避免自身損失,而自任承造人,卻不思善盡承造責任,其
3人重大過失釀成本件災害,又均未對自己過失造成之損害、死傷為彌補、賠償, 兼衡其
等各自生活狀況、智識程度、前科素行、造成之損害程度,本應嚴加非難,不能輕縱,然
現行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其法定刑最重僅5 年有期徒刑,即便量處上述法定
最重之刑, 猶嫌不足,然因須恪遵法律,併參酌檢察官具體求刑內容,依法量處刑法第
276條所定之法定最重刑。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527953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70號過失致死案件新聞稿 (司法最新動態)
[圖]
本院107年度訴字第170號被告劉英麟、游德榮、陳禎祥過失致死案件,於民國108年10月8日下午4時宣判,茲說明判決要旨如下:壹、判決主文:劉英麟、游德榮、陳禎祥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各處有期徒刑伍年。貳、事實摘要:一、劉英麟原係北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為負責經營該公司業務之人;游德榮領有建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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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izZ: 好1F 211.21.120.163 台灣 10/08 17:38
Rrrxddd: 5年=重判2F 126.233.25.103 日本 10/08 17:38
hr11402: 說個玩笑:重判五年3F 110.28.96.208 台灣 10/08 17:38
mnhyuiop: 關2年半就可以出來了是嗎4F 114.32.93.156 台灣 10/08 17:38
vancepeng: 五年5F 223.136.44.185 台灣 10/08 17:38
FSVDFS: 未看先猜表現良好假釋6F 42.73.223.25 台灣 10/08 17:38
alonelykid: 最重就五年應該上色7F 220.133.235.73 台灣 10/08 17:38
vancepeng: 司法改革?8F 223.136.44.185 台灣 10/08 17:38
y0707186: 276賺到9F 140.123.194.157 台灣 10/08 17:39
Isveia: 現在五年已經可以叫重判了喔? zzz10F 61.58.63.135 台灣 10/08 17:39
a0913: 呂終極也是5年阿11F 218.210.62.4 台灣 10/08 17:39
STRO: 不要再酸法官了,最後一句已經指出現行法律12F 39.9.165.116 台灣 10/08 17:39
a0684712: 一年後假釋XD13F 42.73.113.191 台灣 10/08 17:39
tonica: 花蓮買麻糬的總統14F 114.47.1.35 台灣 10/08 17:39
Gedu: 五年了不然你們想怎麼樣?要害小英選不上是15F 223.137.96.124 台灣 10/08 17:39
STRO: 這已經是最重刑罰了16F 39.9.165.116 台灣 10/08 17:39
coffee112: 14死,重判5年,笑死17F 27.52.10.195 台灣 10/08 17:39
Gedu: 不是?18F 223.137.96.124 台灣 10/08 17:39
RisingTackle: 有些房子蓋完就解散了 想找還找不到19F 1.34.254.137 台灣 10/08 17:39
abakama: 才五年20F 114.37.169.154 台灣 10/08 17:39
panex0845: 最重就五年啊 不然勒21F 61.216.67.163 台灣 10/08 17:39
F5: 一個人四個多月22F 114.136.239.150 台灣 10/08 17:39
scott20144: 已經判最重了 台灣真是鬼島23F 180.40.3.202 日本 10/08 17:39
coffee112: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笑話.....那比例24F 27.52.10.195 台灣 10/08 17:39
sanshin: 廢物立法委員25F 101.12.4.53 台灣 10/08 17:39
ABA0525: 對了,公平正義的覺青呢 立委執政黨是?26F 223.139.66.179 台灣 10/08 17:39
STRO: 快點修法才是實際做法,法官也不是想怎樣判27F 39.9.165.116 台灣 10/08 17:40
smoke47s: 這什麼到底什麼 行期 幹28F 39.8.42.138 台灣 10/08 17:40
STRO: 就怎樣判29F 39.9.165.116 台灣 10/08 17:40
coffee112: 罰百姓兩萬,重罰企業也兩萬30F 27.52.10.195 台灣 10/08 17:40
RisingTackle: 立法都廢物,綠的比較多31F 1.34.254.137 台灣 10/08 17:40
vancepeng: 立法委員還在睡?32F 223.136.44.185 台灣 10/08 17:40
panex0845: 法官只能減輕 不能加重33F 61.216.67.163 台灣 10/08 17:40
boboholic: 還真便宜啊34F 115.82.229.88 台灣 10/08 17:40
vancepeng: 幹你娘勒 立法委員勒35F 223.136.44.185 台灣 10/08 17:40
sorrywow: 優質法律36F 116.241.120.167 台灣 10/08 17:40
forlilac: 司法改革 是誰說的? 又忘了37F 118.169.36.171 台灣 10/08 17:40
sincere77: 五年就是法定刑最高額度,過失致死不38F 101.12.24.194 台灣 10/08 17:40
tchialen: 不爽去叫你們立委修法啦39F 114.40.160.6 台灣 10/08 17:41
husky5566: 最重五年要上色一下40F 175.182.101.121 台灣 10/08 17:41
RisingTackle: 哪有在睡?老闆交待的法案都有過啊41F 1.34.254.137 台灣 10/08 17:41
coffee112: 台灣立法的都是垃圾嗎? 還是智障??42F 27.52.10.195 台灣 10/08 17:41
sincere77: 能判的跟蓄意殺人一樣重43F 101.12.24.194 台灣 10/08 17:41
ctx1000: 現行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其法44F 220.135.24.86 台灣 10/08 17:41
ctx1000: 定刑最重僅5 年有期徒刑
dinosd2: 最後三句講了,該法現行最重就只能判5年46F 59.125.98.167 台灣 10/08 17:41
tony0501: 五年最重沒錯喔47F 39.8.62.50 台灣 10/08 17:41
mij: 目前看來判重都是那種性侵偷拍數人案例48F 111.240.117.89 台灣 10/08 17:41
Spurious: 過失致死最重就是五年 沒辦法49F 27.242.126.159 台灣 10/08 17:41
redumbrella: 由此可知我們的立委諸公真的很優秀50F 42.76.131.227 台灣 10/08 17:41
sunnybody907: 5年 真他媽垃圾鬼島司法51F 36.232.231.236 台灣 10/08 17:42
dinosd2: 不爽的去叫你自己區的區域立委修法52F 59.125.98.167 台灣 10/08 17:42
aqsss: 真的需要紀錄這些事件53F 140.112.125.206 台灣 10/08 17:42
viable: 這個就一翻兩瞪眼是有違法不符合規範的54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7:43
larailing: 看來無敵了 跟不痛不癢55F 220.129.102.135 台灣 10/08 17:43
viable: 差別在於輕跟重至於哪座橋喔 很奇怪世界56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7:43
viable: 上就同時有神明又有科學但偏偏大家就是想
viable: 要土法煉鋼什麼都靠神明 而不是科學
※ 編輯: twin1949tw (172.98.86.83 美國), 10/08/2019 17:44:21
jackie5678: 民進黨完全執政 厲害了!59F 114.26.232.153 台灣 10/08 17:43
terry1020: 剛剛好立委都跟建商非常好呢60F 114.136.122.25 台灣 10/08 17:43
poi96300: 5年 厲害了61F 42.76.186.151 台灣 10/08 17:44
RisingTackle: 花蓮縣區域立委 現任 蕭美琴62F 1.34.254.137 台灣 10/08 17:44
coffee112: 立委豬公63F 27.52.10.195 台灣 10/08 17:45
viable: 那座橋喔 就是一切依法執行但是科學上他64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7:46
viable: 就是邏輯上他就是會忽然掉下來的 現在這
sincere77: 如果過失致死改到7年甚至10年以下,殺66F 101.12.24.194 台灣 10/08 17:47
viable: 個新聞只是給大家福利夫鎮定劑兒以鎮定一67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7:47
sincere77: 人罪就不得不一起加到更重,但這樣疊加68F 101.12.24.194 台灣 10/08 17:47
viable: 點的面對 怎樣都沒有任何環節阻止的事情69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7:47
viable:  不過說起來好像還真的是民進黨的問題 因
sincere77: 上去會有不小的後果,不是隨便說說就71F 101.12.24.194 台灣 10/08 17:47
viable: 為那座橋是什麼時候才開始目測檢驗的 好72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7:47
sincere77: 能修法的,除非增訂特殊法來論處建商73F 101.12.24.194 台灣 10/08 17:47
viable: 像是民進黨執政之後74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7:47
sincere77: 偷工減料造成的死傷75F 101.12.24.194 台灣 10/08 17:47
AUwalker: 不要看這5年 因為是最重上訴還會被推翻76F 58.7.181.169 澳大利亞 10/08 17:49
serding: 重判77F 115.82.16.64 台灣 10/08 17:50
Dinenger: 重判!!!五年!!!78F 110.28.161.126 台灣 10/08 17:50
netio: 立法院就DPP最大 還不趕快修法79F 175.182.11.137 台灣 10/08 17:50
viable: 想一些傳產風格的就覺得大家都那麼克難管80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7:51
viable: 他去死反正合法蕭規曹隨的 說可以目測那
viable: 就目測 分離 分明就是心裡有病然後經費拿
viable: 去花在旅遊補助不拿去乾脆就 給所有 心理
viable: 有病的人 都做心理諮商治療算了 還對社會
viable: 比較正面 面的有病的在那邊沒在管什麼別
viable: 人死活的只管自己錢包 有沒有把國民黨壞
joinptt: ....填河建樓的部分怎隻字不提?87F 1.200.43.186 台灣 10/08 17:52
viable: 的地方通通都學起來 免得吃虧88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7:52
Dinenger: 一條命公定價=14分之5年89F 110.28.161.126 台灣 10/08 17:52
GGononder: 幹 先看紅字 沒看就嗆真的理盲濫情喔90F 118.167.188.250 台灣 10/08 17:52
linzero: 不直接殺人,有的都很輕,包含喝酒那種91F 114.44.69.238 台灣 10/08 17:53
tsukasaxx: 五年後出來又是一條好漢92F 61.220.124.88 台灣 10/08 17:55
simonohmygod: 幹 這意思是就是偷工減料啊93F 219.91.9.106 台灣 10/08 17:56
viable: 然後一堆在那邊土法煉鋼的還剛好又符合道94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7:57
viable: 德經說的:民之所以難治以其多智 很顯然就
viable: 是在乎的就是有沒有選舉選贏然後怎麼裝供
snownow: 這不是法官的問題,是法律本身的問題97F 220.133.0.39 台灣 10/08 17:57
viable: 壞的地方有沒有都學起來以免吃虧 好的地98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7:57
pttptt5566: 表現良好 緩刑剩2年半99F 101.137.7.254 台灣 10/08 17:57
viable: 方都跟台蛙洗腦成沒有100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7:57
snownow: 刑法上沒有預謀、主觀犯意的通常都判不重101F 220.133.0.39 台灣 10/08 17:57
laal: 叫民進黨修法啊,國會過半,全黨在那邊躺屍102F 118.161.209.157 台灣 10/08 17:58
laal: 不動。
snownow: 這案的問題是設計上就有缺失、到了施工又104F 220.133.0.39 台灣 10/08 17:59
Refauth: 真的很重!長達五年不能吃喝玩樂呢!嘻嘻105F 118.169.88.222 台灣 10/08 17:59
snownow: 有偷料、偷工,每一層缺失獨自發生都不致106F 220.133.0.39 台灣 10/08 17:59
snownow: 於這麼慘,但就三重combo
lucifershen: 太重了吧==法官是不是家人在瓦礫堆108F 175.97.33.151 台灣 10/08 18:00
k47100014: 重判五年 厲害了109F 111.252.209.188 台灣 10/08 18:01
hanklee66: 看到沒,14條人命又有賺錢,才五年,犯110F 101.9.52.61 台灣 10/08 18:01
hanklee66: 殺人罪的根本傻子
WindSucker: ez112F 42.72.5.185 台灣 10/08 18:02
ack0217: 五年叫重判?113F 42.73.20.82 台灣 10/08 18:02
andy199113: 民進黨執政114F 220.133.45.155 台灣 10/08 18:03
serval623: 判50年啦115F 223.140.204.104 台灣 10/08 18:03
Ct730d: 立法院都廢物116F 101.9.144.171 台灣 10/08 18:03
Ct730d: 噓文的都文盲
andy199113: 看來宜蘭斷橋 死亡的移工....有的等了118F 220.133.45.155 台灣 10/08 18:03
x36023x36023: 該修法了 垃圾建商亂蓋害死人 最多119F 140.112.43.15 台灣 10/08 18:05
x36023x36023: 只能關5年
shinkiro: 15/5=3,cp很高121F 36.231.32.144 台灣 10/08 18:07
midorigogogo: 還真重122F 39.12.74.151 台灣 10/08 18:08
coffee112: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棒呢123F 27.52.10.195 台灣 10/08 18:08
turbomons: 連法官都覺得不足 該修法了吧124F 36.231.124.170 台灣 10/08 18:09
no1361: 笑死 台灣價值125F 111.240.13.185 台灣 10/08 18:09
chadzen: 不會修啦,一堆立委豬公就是開建設公司..126F 59.127.211.24 台灣 10/08 18:09
samsong318: 梁柱主筋用低拉鋼筋真是夭壽127F 118.163.219.136 台灣 10/08 18:10
viable: 用低拉鋼筋的柱子不抗剪力128F 101.137.208.133 台灣 10/08 18:11
Kenqr: 雖然最重五年 但是不能14*5嗎?129F 123.194.140.105 台灣 10/08 18:11
woods0598: 花蓮王不是假的130F 42.73.176.178 台灣 10/08 18:13
solsol: 判5年應該2年就出來了131F 14.120.112.238 中國 10/08 18:13
impact999: 死那麼多人才5年 斷橋可以安心了132F 114.35.52.48 台灣 10/08 18:14
hhtj: 法定最高五年,應該修法133F 42.76.11.211 台灣 10/08 18:14
whiteseyes: 奇怪了  不是很愛講法官造法?134F 125.231.223.50 台灣 10/08 18:14
whiteseyes: 大水庫公使錢理論都能生出來了
whiteseyes: 法官即席造法 弄個罪無可恕加重10年
whiteseyes: 很困難嗎?
ywbBetter: 人命值多少??樓下數學好的話算一算138F 223.136.118.118 台灣 10/08 18:19
smile810601: 蔡英文:司法改革 毒農地合法20年139F 117.19.210.50 台灣 10/08 18:19
dadidi: 1450140F 180.204.84.187 台灣 10/08 18:19
g5637128: 重判笑死,台灣法律果然不會讓人失望141F 36.239.125.237 台灣 10/08 18:21
ship1228: 判太重了 有台灣價值  欸142F 36.238.12.139 台灣 10/08 18:21
gourmand: 立委自己不修法怪法官囉?143F 223.141.3.33 台灣 10/08 18:22
demitri: 5年算高的了144F 104.32.182.180 美國 10/08 18:24
jenchieh5: CP值很高145F 111.82.192.47 台灣 10/08 18:27
titay333: 好重嚇死寶寶了146F 36.230.242.51 台灣 10/08 18:29
jackyiou: 大樓又沒有壓到官,誰會修法啊147F 49.217.67.125 台灣 10/08 18:36
immosha: 台灣優良法律 14死重判五年 未看先猜一年148F 27.52.5.158 台灣 10/08 18:39
immosha: 假釋出獄
andyssfresh: 法訂刑上限了啊 才剛修耶 不爽叫執政150F 49.217.161.163 台灣 10/08 18:45
andyssfresh: 黨立委修啊…
RAY1203: 你跟我說民進黨要司法改革?152F 114.136.93.109 台灣 10/08 18:51
me1inda: 毀了別人家庭 是該重罰五年153F 114.137.247.214 台灣 10/08 18:54
pinhanpaul: 全面執政  國民黨負責154F 111.71.14.186 台灣 10/08 18:57
chrisgod: 重判155F 39.10.5.114 台灣 10/08 18:59
mucorn: 判過失??判業務吧?156F 1.165.214.252 台灣 10/08 18:59
rommel1: 上一個死上百人的也只判五年157F 114.36.133.194 台灣 10/08 19:03
april4966: 哇,好重喔158F 223.138.196.123 台灣 10/08 19:04
randolph80: 五年-.-159F 49.216.20.64 台灣 10/08 19:11
A0908: 重判五年....160F 59.125.152.211 台灣 10/08 19:19
foxey: 這個東偷西偷到連基本的安全係數1.3都不夠161F 59.124.242.209 台灣 10/08 19:34
foxey: 偷掉30%又加上施工沒達標,花蓮強震很多耶
foxey: 真的這個該抓去好好關一關
farseer7: 五年164F 223.137.213.125 台灣 10/08 19:36
gx9900824: 過失致死本來就是最高五年 要靠北去靠165F 223.140.183.248 台灣 10/08 19:43
gx9900824: 北立法院吧
gx9900824: 那邊嘴法官 怎麼不去嘴那些立院政客
hundredfly: 幹判這麼重還不如一槍了斷168F 39.12.2.174 台灣 10/08 19:52
ibanes: 業務過失致死最重就五年阿,還要法官怎樣169F 36.228.75.179 台灣 10/08 19:58
ibanes: 覺得太輕請去找立委諸公修法吧
sazdj: 為什麼倒塌的不是立法院?171F 61.223.227.198 台灣 10/08 20:00
chunglee: 才5年172F 59.102.135.9 台灣 10/08 20:07
autumn06095: 屁話一堆 五年 呵呵173F 1.200.195.77 台灣 10/08 20:09
sheepbear: 罪太輕?自己去跟你們選出來的立委講啊174F 114.32.200.132 台灣 10/08 20:16
ytkuang: 受害者家屬可能也要不到賠償金175F 27.246.0.83 台灣 10/08 20:19
fcuhua: 花蓮就喜歡這味的176F 59.115.17.133 台灣 10/08 20:19
princetamaki: 重判177F 101.10.66.1 台灣 10/08 20:32
obovqq: 好重哦178F 39.10.67.140 台灣 10/08 20:33
yannicklatte: …販賣機嚴重多了吧?不要佔版面179F 180.204.8.216 台灣 10/08 20:38
kas310695: 純噓某樓什麼法官造法,民刑分不清楚造180F 42.73.62.103 台灣 10/08 20:49
kas310695: 個雞巴毛
uvegotmail: 484起訴錯法條????182F 114.136.173.48 台灣 10/08 21:21
wulaw5566: 司法改革大成功183F 118.167.156.82 台灣 10/08 22:12
catteamiren: 死14個人5年 這些拉基還能賺錢 真是184F 220.129.118.48 台灣 10/08 22:19
doggy0705: 五年叫重..185F 110.50.161.135 台灣 10/08 22:21
chobit199685: 不錯,這投資很賺,歡迎來到台灣186F 36.239.72.160 台灣 10/08 22:23
SmallWu36: 死14人 重判5年 再緩刑就187F 42.76.102.252 台灣 10/08 22:46
GGononder: 法盲開始了188F 42.73.211.140 台灣 10/09 00:10
income19: 一堆人連到底誰該負責都不知道 難怪鬼島189F 101.15.196.203 台灣 10/09 00:43
noname912301: 恐龍立委190F 114.136.133.44 台灣 10/09 00:50
bomnker: 減少防震系數然後害死人是業務過失?191F 131.151.114.125 美國 10/09 03:36
bomnker: 我中文不好但是這太唬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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